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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基金(161226)

白银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 页,共 33 页 
 
 
 
 
国投 瑞银白银期货 证券投资基 金(LOF )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人:国投 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中国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报告 送出日期:二 〇一九年三 月三十日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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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 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3 页 §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 场内简称 白银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226 交易代码 161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7,555,382.1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力 求 每 日 基 金 净 值 增 长 率 在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前 与 上 海 期 货 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 相关费用指投资管理运作 中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必要费用或成本, 如管 理费、 托管费、 交 易费用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本基金 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 属于高风险、 高收益 的基金品种, 其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3 页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 3 主要 财务指标、 基金净值表 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8,455,923.15 -20,658,963.98 34,346,704.94 本期利润 -26,292,877.54 -20,504,988.49 28,065,678.39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737 -0.0442 0.0988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8.21% -12.15% 5.09%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2170 -0.1466 -0.028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8,641,000.93 373,878,128.14 619,656,236.16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3 页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83 0.853 0.97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 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24% 0.55% 4.85% 0.53% 0.39% 0.02% 过去六个月 -2.49% 0.60% -2.58% 0.56% 0.09% 0.04% 过去一年 -8.21% 0.64% -8.81% 0.60% 0.60% 0.04% 过去三年 -15.26% 0.88% -4.17% 0.87% -11.09%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70% 0.89% -3.50% 0.91% -18.20% -0.02% 注: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 主要通过持有白 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因此 本基金选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 作为本基金的投 资业绩评价基准。 3.2.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以来 基 金份 额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变 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8 月 6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3 页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 金合同生效 以来 基金每 年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3 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生效,合 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 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 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 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国 投 瑞 银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简 称" 公司" ) ,原 中 融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 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 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 2018 年 12 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70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 低风险等级 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 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 还包括分级、 期指套利、 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 为 QFII 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 有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 经理,量化 投资部总监 助理 2015-08- 06 - 15 中国籍,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 有限公司、 上海数君投资有限 公 司 、 上 海 一 维 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6 月加入国投瑞 银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瑞 福 深 证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3 页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原国投瑞银瑞福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投 瑞 银 中 证 下 游 消 费 与 服 务 产 业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国 投 瑞 银 沪 深 300 金 融 地 产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原国 投 瑞银 沪 深 300 金融地 产指 数基金 ) 、国 投瑞 银瑞 泽中证 创 业 成 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白 银 期 货 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邹立虎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7-09- 14 - 9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特 许金融分 析师(CFA) 协会会员。 曾任华联期货研究 员、 平安期货研究员、 中信期 货研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量化投资部, 现任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经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 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 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等有 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 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 交易情况的 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 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 了公平交 易管 理相关 的《公 平交易 管理 规定》 、 《交易管 理办 法》 、 《异常 交易管 理规 定》 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 、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3 页 2 、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 、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 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 、不 断完善 投资 决策 、研究 支持 、交易 管理 的制度 和流程 ,提 高投资 管理 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 、公 平交易 的范 围覆 盖所有 投资 品种, 以及 一级市 场申购 、二 级市场 交易 和公司 内部证 券分配 等所有 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涵 盖 研究分 析、授 权、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 、合 理设置 各类 资产 管理业 务之 间以及 各类 资产管 理业务 内部 的组织 结构 ,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 通过严格的制度、 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 、以 系统强 制控 制为 优先措 施。 公司通 过不 断完善 投资决 策、 研究支 持、 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 控制功能, 根据公 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 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 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 如: 符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 、以 双人复 核、 集体 决策为 控制 的辅助 手段 。对于 无法通 过系 统进行 强制 控制的 业务活动, 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 在关键控制点采取 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 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 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 理。 如: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 分配, 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 由交 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 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 、以 日常监 控为 督促 手段。 公司 交易部 、监 察稽核 部、运 营部 设置专 门岗 位,分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3 页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 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 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 、以 事后专 项稽 核和 定期公 平交 易分析 为完 善措施 。内部 审计 专员负 责不 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 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 环节或交易价 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 、加 强信息 披露 和接 受外部 监督 。公司 在各 投资组 合的定 期报 告中, 披露 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 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 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 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 执行 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 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 季度报 告和年 度报 告中做 专项 说明。 证 监会通 过现场 检查和 非现 场监管 等方 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 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 内,管 理人 于每 季度和 年度 对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组 合的 整体收 益率 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3 页 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 、管 理人对 所有 投资 组合在 过去 连续四 个季 度内同 向交易 相同 证券的 交易 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 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 检验在 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 、管 理人对 所有 投资 组合在 过去 连续四 个季 度内同 向交易 相同 证券的 交易 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 区分买优、 卖优、 买次、 卖次等 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 、管 理人对 所有 投资 组合在 过去 连续四 个季 度内同 向交易 相同 证券的 交易 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合在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 的投资策略 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策略 和运作分析 总体来看, 2018 年基金日常持有的白银期货合 约价值基本维持在 100% 左右, 符合证 监会一号指引(价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的要 求。 基金在通常情况 下, 保证金账户会留存一 定数量的结算准备金, 因此, 对于数目不 大的申购和赎回一般会在第一时间提高或降低仓位, 几乎不作择时, 全年基金净值业绩 表现跟上了业绩比较基准,且有少量超额收益。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83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1%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81% 。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3 页 4.5 管理 人对宏观经 济、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展望未来, 结合最新公布的美国 PMI 、 消费者信心指数等领先指标, 我们认为美国 经济自 2018 年四季度起大概率已经开始全面 减速,这将会限制美联储的加息频率,同 时也会限制美联储缩表的进展, 市场近期甚至开始传言美联储可能提前结束缩表, 这将 会给美元带来下行压力。 当前市场预期的加息 次数依然低于美联储在 2018 年 12 月份议 息会议上的预期, 未来预计美联储的加息频率 会逐步向市场预期靠拢, 进一步鸽派, 美 元大周期预计将会走向熊市, 叠加美国实际利率下滑, 这两点将构成白银中长期牛市的 基石。 我们对白银中长期看好的观点依然维持不变, 建议逢低加大配置力度且中长期持 有。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 内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 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 运营部及相关部 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 序通常由运营 部估值核算 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 岗复核估值结 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 序由估值委员 会秘书部门 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 殊估值程序的 请求后, 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 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意见, 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 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 投资部门、 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 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 决 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 估值调整; 运营部应 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 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 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 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 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 内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38,455,923.15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8,914,381.26 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3 页 §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 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 在对国投瑞银白银期货 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以下称 “ 本基金” )的托 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运作 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等 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 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 6


审 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薛竞


施翊洲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 第 22246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 末 上年 度末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3 页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3,455,274.45 26,634,380.74 结算备付金 48,445,458.66 65,866,049.28 存出保证金 14,945,832.00 27,208,597.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320,000.00 249,185,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0,320,000.00 249,18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767.12 - 应收利息 1,648,976.75 5,501,285.2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61,641.77 645,386.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 总计 249,523,950.75 395,040,699.20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 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 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454,757.82 609,298.26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3 页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0,617.91 308,918.74 应付托管费 42,123.60 61,783.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275.00 应交税费 8,738.28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6,712.21 182,295.31 负债 合计 882,949.82 21,162,571.06 所有 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317,555,382.19 438,124,696.56 未分配利润 -68,914,381.26 -64,246,568.42 所有 者权益合计 248,641,000.93 373,878,128.14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249,523,950.75 395,040,699.20 注: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份额 净值人民币 0.783 元, 基金份额总额 317,555,382.1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 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入 -22,456,316.01 -14,734,658.51 1. 利息收入 7,920,842.90 12,413,434.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65,794.04 787,914.38 债券利息收入 4,555,698.63 7,167,770.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3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699,350.23 4,457,750.10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43,016,515.61 -29,977,590.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16,150.00 -872,926.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43,432,665.61 -29,104,664.62 股利收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12,163,045.61 153,975.49 4.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列) 476,311.09 2,675,522.24 减: 二、费用 3,836,561.53 5,770,329.98 1.管理人报酬 2,830,081.26 4,281,138.52 2.托管费 566,016.28 856,227.7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6,957.95 262,668.2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5,007.77 - 7.其他费用 348,498.27 370,295.41 三 、 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 “- ” 号填 列) -26,292,877.54 -20,504,988.4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26,292,877.54 -20,504,988.49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3 页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 基金 未分 配利润 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38,124,696.56 -64,246,568.42 373,878,128.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6,292,877.54 -26,292,877.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20,569,314.37 21,625,064.70 -98,944,249.67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314,765,053.59 -57,567,087.26 257,197,966.33 2. 基金赎回款 -435,334,367.96 79,192,151.96 -356,142,216.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17,555,382.19 -68,914,381.26 248,641,000.93 项目 上年 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 基金 未分 配利润 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37,927,161.97 -18,270,925.81 619,656,236.16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3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0,504,988.49 -20,504,988.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99,802,465.41 -25,470,654.12 -225,273,119.53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2,077,699,574.67 -162,746,256.79 1,914,953,317.88 2. 基金赎回款 -2,277,502,040.08 137,275,602.67 -2,140,226,437.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38,124,696.56 -64,246,568.42 373,878,128.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国投瑞 银白 银期货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系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5]979 号文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 基 金 合 同 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正 式 生 效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规 模 为 346,606,657.1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 约、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持有白银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买入、 卖出轧差计算) 不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3 页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110% 。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3% ,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 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 上述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 购款等 。 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以外 的基金 财产, 应当投 资于 货币市 场工 具以及 中 国证监 会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上海期货 交易所白银 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 用)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 国基金 业协会”) 颁布的《证 券投资 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指 引》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报 告期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 相一致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以及 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3 页 7.4.5.2 会计估计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 题 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 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 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关于明确金 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7]2 号 《 关 于 资 管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补 充 通 知 》 、 财 税 [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对 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 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 最后一个交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 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3 页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 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 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 ” )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 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1.1 债券回购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3 页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 773,000,000.00 6.09% 1,125,000,000.00 7.86%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830,081.26 4,281,138.52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847,613.31 1,183,039.12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66,016.28 856,227.76 注: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3 页 7.4.8.3 与关 联方进行银 行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19,951,940.00 - - - - - 7.4.8.4 各关 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 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 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 关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份额。 7.4.8.5 由关 联方保管的 银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455,274.45 99,071.42 26,634,380.74 117,928.31 7.4.8.6 本基 金在承销期 内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情 况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3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 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 购新发/ 增发证 券而于期末 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 持有的暂时 停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 债券正回购 交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 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 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 和分析会计 报表需要说 明的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 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根据无负债结算制 度进行结算的商品期货投资外本基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100,320,000.00 元 , 无 属 于 第 一 或 第 三 层 次 的 余 额(2017 年 12 月 31 日 : 第 二 层 次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3 页 249,185,000.00 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持有 的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所属 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0,320,000.00 40.20 其中:债券 100,320,000.00 40.2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32.06 其 中 :买 断 式回 购 的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 行 存款 和 结算 备 付 金 51,900,733.11 20.80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3 页 合计 8 其他各项资产 17,303,217.64 6.93 9 合计 249,523,950.75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告期末按 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股票投 资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股票投资。 8.5 期末 按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320,000.00 40.3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320,000.00 40.3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3 页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0,320,000.00 40.35 8.6 期末 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80209 18 国开 09 1,000,000 100,320,000.0 0 40.35 8.7 期末 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 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 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 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股指 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 动 风险说明 AG1906 沪白银 1906 合约 4,520 249,097,200. 00 6,140,186.71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6,140,186.7 1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43,432,665 .61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11,518,695. 61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3 页 8.10.2 本基 金投资股指 期货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 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2.1 本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行 主 体 本期 没 有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调 查 的, 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 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945,832.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767.1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48,976.75 5 应收申购款 661,641.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303,217.64 8.12.4 期末持有的 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 期末前十名 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 况的说明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3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 数及持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0,717 15,328.25 8,401,982.92 2.65% 309,153,399.27 97.35% 9.2 期末 上市基金前 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张国成 5,691,410.00 3.56% 2 许辉 4,678,920.00 2.93% 3 林晓 3,091,800.00 1.93% 4 瞿迪洪 3,006,961.00 1.88% 5 刘晓文 2,420,000.00 1.51% 6 吴振萍 1,639,675.00 1.03% 7 杜亚英 1,522,000.00 0.95% 8 上海聂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鹰眼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1,507,600.00 0.94% 9 方奕 1,374,606.00 0.86% 10 毛新虎 1,295,300.00 0.81%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 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3 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28,210.62 0.01% 9.4 期末 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 10


开 放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份额总 额 346,606,657.1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38,124,696.56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314,765,053.59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35,334,367.96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7,555,382.19 § 11 重大事件揭 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 人的专门基 金托管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 动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人事变 动如下: 2018 年 8 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行长职务。 11.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 财产、基金 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无 涉及 对公 司运营 管理 及基金 运作 产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基 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3 页 基金财产相关的诉讼,且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本报告期 持有的基金发 生的重大影 响事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 11.6 为基 金进行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 计服务 4 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 酬为 65,000.00 元。 11.7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 级管理人员 受稽查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的托管业 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 单元的有关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 - - 2,700,00 0,000.00 21.26% - - 中信证券 - - 2,302,00 0,000.00 18.13% - - 东北证券 - - 2,115,50 0,000.00 16.66% - - 万和证券 - - 1,092,00 0,000.00 8.60% - - 银河证券 - - 1,032,00 0,000.00 8.13% - - 安信证券 - - 773,000, 000.00 6.09% - - 兴业证券 - - 694,000, 000.00 5.46% - - 平安证券 - - 671,000, 000.00 5.28% - - 川财证券 - - 603,000, 4.75% - -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3 页 000.00 中金公司 - - 360,000, 000.00 2.83% - - 招商证券 - - 358,000, 000.00 2.82%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债券和交易所权证交易。 3 、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租用万和证券、川财证券和江海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 § 12 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 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 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 的情况。 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3 页 12.2 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规定》 ” )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 人对本 基金的 基金合 同有 关条款 进行 修订。 本 次基金 合同的 修订内 容包 括前言 、释 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 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 具体修订内 容详见本基金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发布的有关 公告。 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二〇 一九年三月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