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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A级(150327)

新能A级: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瑞信 中证 新能源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8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 人: 工银 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国 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 日期 : 二 〇一 九 年三 月三 十日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5 页


§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 上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由董 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 金合 同规定, 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 核 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年度报告 正文,投 资者欲了 解详 细内容,应 阅读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5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中证 新 能源指数 分级 场内简称 新能母基 基金主代码 164821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5 年 7 月9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26,821,484.85 份 基金合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 市的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8 月3 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新能 A 级 新能B 级 新能母基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150327 150328 16482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1,912,946.00 份 1,912,946.00 份 22,995,592.85 份


2.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 投资,通 过控制基 金投资组 合相对于 标的 指数的偏离 度,实现对 标的指数 的有效跟 踪。通过 产品分级 设置 ,为不同份 额投资者提 供具有差 异化收益 和风险特 征的投资 工具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 完全复制 策略,即 按照标的 指数的成 份股 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 组合,并 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 股及 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 因特殊情 况(如市 场流动性 不足 、成分股被 限制投资等 )导致基 金无法获 得足够数 量的股 票 时, 基金管理人 将运用其他 合理的投 资方法构 建本基金 的实际投 资组 合,追求尽 可能贴近目 标指数的 表现。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5 页


业绩比较基 准 中证新能源 指数收益 率×95% + 金融机构 人民币 活期 存款基准利 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 股票型基 金, 其预期 风险与预 期收益高 于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 场基金。 此外,本 基金作为 指数 型基金,采 用完全复制 策略,跟 踪标的指 数表现, 目标为获 取指 数的平均收 益,是股票 基金中处 于中等风 险水平的 基金产品 。本 基金的分级 设定则决定 了不同份 额具有不 同的风险 和收益特 征。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 风险、低 预 期收益 的特征; 工银新能 源 B 份额具有高 风险、高预 期收益的 特征。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李淼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68780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hzq_tggz@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1;400-888-8888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68532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 载 基金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 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 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的住 所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5 页


§3 主 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 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 -4,135,345.79 -1,509,392.91 -7,814,687.24 本期利润 -13,685,176.21 3,359,152.83 -17,770,659.59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4102 0.0780 -0.3753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36.15% 5.69% -18.81%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7210 -0.3904 -0.3791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9,970,737.87 50,231,537.17 51,564,284.30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0.7446 1.1933 1.1544 注:1 、 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括持有 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的各项费 用, 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 益水平 要 低于所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现收 益是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 投资 收益 、 其他收 入 (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利润 为本期已 实现收益 加上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3、所列数据 截止到报 告期最后 一日,无 论该日 是否 为开放日或 交易所的 交易日。 4、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 效日为 2015 年7 月 9 日。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76% 1.76% -6.55% 1.78% -0.21% -0.02% 过去六个月 -15.02% 1.49% -13.79% 1.50% -1.23% -0.01% 过去一年 -36.15% 1.47% -32.95% 1.46% -3.20% 0.01% 过去三年 -45.21% 1.53% -41.16% 1.53% -4.05%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19% 1.63% -25.77% 1.85% -23.42% -0.22%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5 页


3.2.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 同于 2015 年7 月9 日生效 。 2、 按基金 合同规定 , 本基 金建仓期 为 6 个月 。 截至 报 告期末, 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 比例符合 基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 资限 制的规定:股票 资产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中投资于 中证 新能源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任何 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的5% , 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 、 存 出保证金 和应 收申购款等 。 股 指期货 、 权证 及其他金 融工 具的投资比 例符合法 律法规和 监管机 构 的规定。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5 页


3.2.3


自基 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每 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的 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 为 2015 年 7 月 9 日; 2、合同生效 当年按实 际存续期 计算,不 按整个 自然 年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 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无。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5 页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 人为工银 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 成立于2005 年 6 月 , 是 我国第一 家由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公 司目前在北 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 司,在香港和上 海 设有全资子 公司 —— 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 (国际) 有限 公司、工银 瑞信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 募基金、特定资产 管理、企 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 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证 券投资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 金养老金产品投 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 多项业务 资格。 截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 管理工银 瑞信核心 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工银瑞 信货 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中国机 会全球配 置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 瑞 信60 天理财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金融地产 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工银瑞 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沪 港深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 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信香港 中小盘股 票型证券 投资 基金(QDII )等逾120 只公募 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 投资管理,为客户 提供卓越 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 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 科学的投研体系 、严密的风 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 ,立足市场化、 专 业化、 规范化 和国际化, 坚持 “稳 健投资、 价 值投资 、 长期投资” , 致力于为 广大投资 者提供一 流 的投资管理 服务。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栩 指数投资 中心投资 部副总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7 月9 日 - 11 2008 年加入 工银瑞信 , 曾任风险管 理部金融 工程分析师 , 现任指 数 投资中心投 资部副总 监,2011 年10 月18 日至今, 担 任工银上 证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5 页


央企 ETF 基 金基金经 理;2012 年10 月9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深证红 利 ETF 基金 基金经理 ; 2012 年10 月9 日至今 , 担任工银深 证红利 ETF 连接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7 月9 日至今 , 担任工银瑞 信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 分级基金 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 9 日至今 , 担任工 银 瑞信中证新 能源指数 分级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25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瑞信创 业 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8 年3 月21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瑞信 创 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12 月 7 日 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 上证 50 交 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年 12 月25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瑞信上 证 5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5 页


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 注:1 、 任职日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 本基金 管理人对 外披露的任 职日期; 离职 日期为本 基金管 理 人对外披露 的离职日 期。 2、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证券 从业人 员资 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 规定。 4.2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按照《证券 投资基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 件的规定,依照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 控 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 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 , 无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4.3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 规章, 拟定了 《公平交 易管理办 法》 , 对公 司管理 的各 类投资组合 的公平对 待做了明 确具体的 规定, 办法涵盖了 公平交易 的原则、 适用范围 、部门职 责、 具体程序和 违规问责 等。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研究人员根据不同 投资组合 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 联交易限制等建立投资备 选池,投资人员 在此基础上 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 投资组合,并确 保 公平对待其 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 合。 在交易执行环节,交易人 员根据公司内部权 限管理规 定获得权限,并遵循价格 优先、时间优 先、综合平 衡、比例 实施等执 行原则, 保证交易 在不 同投资组合 间的利益 公平。 同时本基金 管理人在 投资交易 系统中设 置 “公平交 易 模块” , 对于满 足条件的 指令, 系统自 动 通过公平交 易模块执 行。 在监控和检查环节,风险 管理人员对交易价 格公允性 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监察 稽核人员定期 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 稽核。发现异常 情况的,要 求投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并核查其真实性 、 合理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措 施全面落实公平交 易要求, 并持续地完善 公平交易制 度,确保公平 对待各类投 资人,保 护投资人 的利益。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5 页


4.3.2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 ,本基金 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 对同一证券有 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 资组合,均采用 了系统中的 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 ,且本基金及本 基金与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 组合之间未发生 法 律法规禁止 的反向交 易及交叉 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 年度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 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 分析,采用了 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 时间窗口 , 假 设不同组 合间价 差为零, 进行了 T 分 布检验 。 对 于没有通 过 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 易价格、交易频 率、交易数 量、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 分析。经分析, 本 报告期未出 现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间有 同向交易价 差异常的 情况。 4.3.3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 异常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 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 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该 证券当日成 交量的 5% 的情况有5 次。 投 资组 合经理因投 资组合的 投资策略 而发生同 日反向交 易, 未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 。 4.4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 分析 本报告期内 , 基金 净值增长 相对于业 绩比较基 准的偏 离主要来自 于:1 ) 申购赎 回的影响 ;2) 成份股票的 停牌;3) 指数中成 份股票的 调整等 。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基 金份额净 值为 0.7446 元; 本报 告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为-36.15% ,业 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为-32.95% 。 4.5 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 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 金管理人将继续按 照基金合 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 资策略,通过 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 析和应对导致基 金跟踪误差 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 的跟踪误差控制 在 较低水平。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及人员( 或小组) 的职责 分工 、专业胜任 能力和相 关工作经 历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5 页


(1)职责分 工 估值小组成 员为 4 人 , 分别 来自公司 运作部 、 固定 收 益部 (或 研究部) 、 风险 管理部 、 法律 合 规部,组长 由运作部 负责人担 任。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 成员,如需更换, 由相应部 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 需经运作部分 管副总批准 同意。 (2)专业胜 任能力及 相关工作 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 运作、证券行业研 究、风险 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 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2 、投资经理 参与或决 定估值的 程度 投资经理可 参与讨论 估值原则 和方法, 但不得参 与最 终估值决策 。 3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之间存在 的任何重 大利益 冲突 参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 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 4 、已签约的 与估值相 关的任何 定价服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 务。本基金所采用 的估值流 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 计师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 管银行复 核确认。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实施利 润分配, 符合相关 法规 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 4.8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 明 本基金在报 告期内出 现连续 六 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 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情形,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 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第四十 一条规定 的条件, 我司已向 证监 会递交解决 方案,并 说明有关 情况。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5 页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本基金的 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完 全 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 金托管人 应尽的义 务。


5.2 托管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 照《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 核,对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发 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 害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5.3 托管 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复核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编制和 披露的工银瑞信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 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利润分配情 况、 财 务会计报 告、 投 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 以上内容 真实、准 确和完整 。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5 页


§6 审 计 报告 6.1 审计 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 否经过审 计 是 审计意见类 型 标准无保留 意见 审计报告编 号 安永华明(2019 )审 字第 60802052_A57 号


6.2 审计 报告的基本内 容 审计报告标 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 件人 工银瑞信中 证新能源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 基金 份额持有人 : 审计意见 我 们 审 计 了工 银 瑞 信中 证 新能 源 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的 财 务报 表,包括 2018 年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 表,2018 年 度的利润表 、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变动 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 表附 注。 我们认为 , 后附的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基金的 财 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编制 , 公允反 映了 工银瑞信中 证新能源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 及 2018 年 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 审计 工作。 审 计报 告的 “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 的责任” 部 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 们 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 按 照中国注 册会计 师职业道 德 守则, 我们独 立于工银瑞 信中证新 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 并 履行了职业 道 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 我 们相信, 我 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 是充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 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工 银 瑞 信 中证 新 能 源指 数 分级 证 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 层对 其 他 信 息负 责。 其他信息包 括年度报 告中涵盖 的信息, 但 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 我 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 报表发表 的审计意 见不涵盖 其他信息 , 我 们也不对其 他 信息发表任 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 结合我们对 财务报表 的审计, 我们 的责任 是阅读其 他 信息, 在此过 程中, 考 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 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 的 情况存在重 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 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 执行的工 作, 如果我们 确定其 他信息存 在 重大错报,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实。 在这方面 ,我们无 任何事项 需要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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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和治 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 表, 使其实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 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 在 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 报表时 , 管理层 负责评估 工银瑞信 中证新 能源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基 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 披 露与持 续经营相 关 的事项 (如适 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 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 选择。 治 理 层 负 责监 督 工 银瑞 信 中证 新 能 源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 金 的财 务报告过程 。 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是 对 财 务报 表 整体 是 否 不存 在 由于 舞 弊或 错 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 证, 并出具包 含审计 意见的审 计 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 , 但并不 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 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 一 重大错报存 在时总能 发现。 错报可 能由于 舞弊或错 误 导致, 如果合 理 预 期 错 报单 独 或 汇总 起 来可 能 影 响财 务 报表 使 用者 依 据 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 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 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 职 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 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 和实施 审计程序 以应对 这 些风险, 并 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 证 据, 作为 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 础。 由 于舞弊 可能涉及 串 通、 伪造 、 故 意遗漏、 虚假陈 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 制之上, 未 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 致 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 重大 错报的风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 证据, 就可能导 致对工银 瑞信中证 新能源 指数分级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持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重 大 疑 虑的 事 项或 情 况是 否 存 在 重大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5 页


不确定性得 出结论。 如果 我们得出 结论认 为存在重 大 不确定性, 审 计 准 则 要 求我 们 在 审计 报 告中 提 请 报表 使 用者 注 意财 务 报 表 中的 相关披露; 如 果披露不 充分, 我们 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 意见。 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 的事项或情 况 可 能 导 致 工银 瑞 信 中证 新 能源 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金 不 能 持 续经 营。 (5) 评价 财务报 表的总体 列报、 结构和内 容 (包 括披 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 我们与治理 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 围、 时 间安排和 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 项 进行沟通 , 包括沟 通我们在 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 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 缺 陷。 会计师事务 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的姓名 王珊珊


贺耀 会计师事务 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 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 期 2019 年3 月28 日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5 页


§7 年 度 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止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62,816.87 3,132,509.9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3,676.42 5,062.45 交易性金融 资产


18,416,689.55 47,358,316.58 其中:股票 投资


18,416,689.55 47,358,316.5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息


371.99 720.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7,231.57 29,584.39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130,786.40 50,526,194.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5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6,913.07 48,353.17 应付管理人 报酬


17,482.25 42,747.94 应付托管费


3,496.45 8,549.60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易费 用


1,917.93 14,784.7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90,238.83 180,221.61 负债合计


160,048.53 294,657.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9,308,628.35 63,134,039.45 未分配利润


-19,337,890.48 -12,902,502.28 所有者权益 合计


19,970,737.87 50,231,537.17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20,130,786.40 50,526,194.26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 为 2015 年 7 月 9 日。 2、报告截止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26,821,484.85 份。 其中,新 能母基份 额净值 0.7446 元, 基 金份额为22,995,592.85 份; 新能A 级份 额净值1.0547 元, 基金 份额为1,912,946.00 份; 新能B 级份额净 值 0.4345 元,基 金份额为1,912,946.00 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5 页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954,404.76 4,420,031.89 1.利息收入


17,777.65 26,545.15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7,777.65 26,545.1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 - 其他利息收 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3,461,110.08 -518,485.78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3,717,727.20 -850,821.09 基金投资收 益


- - 债券投资收 益


-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具收 益


- - 股利收益


256,617.12 332,335.31 3.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 列) -9,549,830.42 4,868,545.74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 填 列) 38,758.09 43,426.78 减: 二、费用


730,771.45 1,060,879.06 1.管理人报 酬


321,589.04 503,323.33 2.托管费


64,317.88 100,664.70 3.销售服务 费


- -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5 页


4.交易费用


44,864.53 66,891.0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 回购金 融 资产支出


- - 6. 税金及附 加








- - 7.其他费用


300,000.00 390,000.00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3,685,176.21 3,359,152.83 减:所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13,685,176.21 3,359,152.83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 7.3 所有 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1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3,134,039.45 -12,902,502.28 50,231,537.17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3,685,176.21 -13,685,176.21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3,825,411.10 7,249,788.01 -16,575,623.09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8,704,963.27 -7,033,294.96 11,671,668.31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5 页


2. 基金赎回 款 -42,530,374.37 14,283,082.97 -28,247,291.40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9,308,628.35 -19,337,890.48 19,970,737.8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8,496,930.09 -16,932,645.79 51,564,284.30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3,359,152.83 3,359,152.83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5,362,890.64 670,990.68 -4,691,899.96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33,987,670.44 -7,939,825.47 26,047,844.97 2. 基金赎回 款 -39,350,561.08 8,610,816.15 -30,739,744.93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3,134,039.45 -12,902,502.28 50,231,537.17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5 页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紫英______














____ 关亚 君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证监许可[2015]1103 号文《关于准予工银 瑞信中证新能源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的注册 ,由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募集,基 金 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正式 生效,首 次设立 募集规 模为 268,185,414.24 份 基金份额 。本基 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 不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 括 “ 工银新能 源份额” 、 “工 银新 能源 A 份额 ”与“ 工 银新能源B 份额”。 其中, 工银新能 源 A 份额、 工银新能 源 B 份额 的基金 份额配比始 终保持 1 ∶1 的比率 不变。 本基 金 合同生效后 ,工银新 能源份额 可办理场 外与场内 申购 和赎回;工 银新能源 A 份额 、工银新 能源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可单 独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 理场内工银新能 源 份额与工银 新能源 A 份额 、工银新 能源 B 份额之 间的 份额配对转 换业务。 基金管理 人按照基 金合 同规定在基 金份额折 算日对基 金份额进 行折算。 折算 后基金运作 方式及工 银新能源 A 份额与 工银 新能源 B 份 额配比不 变。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的每个 会计年度(除基金 合同生效 日所在会计年度外)1 月 份的第一个工 作日为基金 份额定期 折算基准 日,本基 金将对登 记在 册的工银新 能源份额 、工银新 能源 A 份额进 行基金的定 期份额折 算。但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第 1 个 定期份额折 算基准日 不足 6 个月的 ,则该年 度可不进行 定期份额 折算;定 期份额折 算基准日前 1 个月内发生 过不定期 份额折算 (仅包括 工银 新能源 B 份 额的基金 净值达到0.2500 元 以下进 行的 不定期份额 折算) 的, 则该年度 可不进行 定期 份额折算。 工银新能源 A 份 额和工银 新能源 B 份额 按照基金 合同 规定的参考 净值计算 规则进行 计算 ,对 工银新能源 A 份 额的应得 收益进行 定期份额 折算, 每 2 份工银新能 源份额将按 1 份 工银新 能源 A 份额获得约 定应得收 益的新增 折算份额 。在基金 份额 折算前与折 算后,工 银新能源 A 份额和 工银 新能源 B 份额的份 额配比保 持 1:1 的比例 。对于工 银 新能源 A 份额的约 定年化应 得收益, 即除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工银新 能源 A 份额每 个基金份 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份额 参 考净值超过 1.0000 元的部分, 将折算为 场内工银 新能源份 额分配给 工银 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 。工银新 能源份额 持有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5 页


人持有的 每 2 份工 银新能源 份额将 按 1 份 工银新能 源 A 份额获得 新增工银 新能源份 额的分配 。持 有场外工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工银新能源份额的分 配;持有场内工银新能源 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 内工银新能源份 额 的分配。经 过上述份 额折算,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 和工 银新能源份 额的基金 份额(参 考)净值 将相 应调整。 本基金在存 续期内, 本基金将 在每个工 作日对工 银新 能源基金份 额净 值、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 和工银新能 源 B 份额 参考净值 分别计算, 如工银 新能 源份额的基 金净值达 到 1.5000 元或工银 新能 源B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达到 0.2500 元时 进行 份额折算。 当 工银新能 源份额 的 基金份额 净值 达到 1.5000 元时, 本基 金即可确 定折算基 准日, 并在 折算基准日, 本 基金将对 登记在册 的工银 新 能源份额和 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分别 进行折算 。份额折 算后本基金 将确保工 银新能源 A 份 额和工银 新能源 B 份额的 比例为 1:1 ;份额折 算后工 银新能源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工银新 能源 B 份额 的 参考净值均 调整为与 折算前工 银新能源 A 份 额的参考 净值相 等。 当工银新 能源 B 份额的 参考净值 达到 0.2500 元时, 本基 金即可确 定折算基 准日, 并在 折算基准日, 对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 日登记 在 册的工银新 能源份额 、工银新 能源 A 份额和 工银新能 源 B 份额进行分 别 折算。 份额折算 后工银新 能源份额基 金份额净 值、 工银 新能源 A 和工银新 能源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 考净值均 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 将保持工 银新能源A 和工银 新能源 B 份额 的比例为 1:1 。 工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 额经折算后的份额 数采用四 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工银新能源 份额的场内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 整计 算(最小单 位 为 1 份) ,余额计 入基金财 产。工银 新能源 A( 或工银 新能源 B)的新 增工银 新能源场 内份额取 整 计算(最小 单位为 1 份) ,余额 计入基金 财产。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中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 股、债券(包括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 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 ) 、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 回购、股指期货、权证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 具,但需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 规定。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 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 金的股票资产投 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中投资于 中证新能源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的资产不低于非 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 ,任何 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 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 期 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 备付金 、 存出 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权证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的规定。 本 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中证新能 源指数收 益率 x95%+金融机构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 准利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5 页


率(税后)x5% 。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 基 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 解 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 定 ( 以下统 称 “企业 会计准则 ” ) 编制, 同时 , 对于在 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 面,也参考了中 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 会 计核算业务 指引》 、 中国证 监会制定 的 《 中国证券 监督 管理委员会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 制及 披露》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年 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 》 及 其他中国 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颁布 的相关规 定及参考 意见 。 本财务报表 以本基金 持续经营 为基础列 报。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基金 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 及 2018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 基金 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 信息。 7.4.4 本报 告期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 最近一期 年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 采用的会 计政策、 会计估计 与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相一 致 。 7.4.5 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以及 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变更的说 明 无。 7.4.5.2 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 明 无。 7.4.5.3 差错 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5 页


经国务院批 准,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研 究决定 , 自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 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 税率,由 原先的 3‰ 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 准,财政 部、国家 税务总局 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出 让方按 证券(股票 )交易印 花税税率 缴纳印花 税,受让 方不 再征收,税 率不变;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36 号文《 关于 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增 值税试点 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 股 票、债券的转 让收入免征 增值税;国债、 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入免征 增 值税;存款 利息收入 不征收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46 号文 《 关于 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 的质押式买 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 取得的利息 收入属于 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 收入;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70 号文 《 关于 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 开展的买断式买 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 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 入属于金 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 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6]140 号文《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资管产 品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 理 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7]56 号文 《 关于 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 问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 1 日 起, 资管产品 管理人 运营资管 产品过程中 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为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资管产品 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 营业 务和其他业 务的销售额 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管理 人 可选择分别 或汇总核 算资管产 品运营业 务销售额 和增 值税应纳税 额。 对资 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 税 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 中抵 减。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7]90 号文 《 关于 租入固定资 产进项税 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 ,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产 品 管理人运营 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 款服务 、 发生 的部分金融 商品转让 业务, 按照以 下规定 确定销售 额 : 提供 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 息性质的 收入为销 售额;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的 股票(不 包括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物 期货, 可以选 择按照实 际买入价 计 算销售额 , 或者以 2017 年最 后一个交 易日的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5 页


股票收盘价(2017 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间 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 、 债券估值 (中债 金 融估值 中心有限 公司或 中证指数 有 限公司提供 的债券估 值) 、 基金份 额净值、 非 货物期货结 算价格作 为买入价 计算销售 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和地 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 据,分别 按规定的 比例缴纳 。 7.4.6.3 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 税务总局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 》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资基 金 (封 闭式证券 投资基金 ,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 股票、债 券的差价 收入,继 续免征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8]1 号文《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 券市场中取得的 收入,包括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 、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 其他收入 ,暂不征 收 企 业所得税。 7.4.6.4 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08]132 号文《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 人所得税 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 存款利息 所得暂免 征 收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 中国证监 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证券 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 行 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 票,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 ; 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 ( 含1 年 ) 的 ,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得额 。 上述所得统 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 起, 证券 投资 基金从公 开发行 和 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 公司股票 ,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 所得税。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 售机构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5 页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股东 瑞士信贷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股东 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 国际)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 联交易均 在正常业 务范围内 按一般商 业条 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7.4.8.1.1 股票 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 国 银 河 证 券股 份 有限公司 30,855,481.87 100.00% 53,768,784.39 100.00%


7.4.8.1.2 债券 交易 无。 7.4.8.1.3 债券 回购交易 无。 7.4.8.1.4 权证 交易 无。 7.4.8.1.5 应支 付关联方的佣 金































































































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5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 金总额的比 例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8,861.60 100.00% 1,917.93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 金总 额的比 例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32,868.89 100.00% 14,784.77 100.00%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 率计算,以扣除 由中登结收 取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 额列示。该类佣 金 协议的服务 范围还包 括佣金收 取方为本 基金提供 的证 券投资研究 成果和市 场信息服 务。 7.4.8.2 关联 方报酬 7.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21,589.04 503,323.33 其中 : 支付销 售机构的 客 户维护费 61,481.91 79,667.17 注:基金管 理费按前 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 1.0% 的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支 付。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5 页


7.4.8.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4,317.88 100,664.70 注:基金托 管 费按前 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的 0.2% 的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支 付。 7.4.8.2.3 销售 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无。 7.4.8.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 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中国银河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 1,662,816.87 17,384.48 3,132,509.92 25,161.53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5 页


7.4.8.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他 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 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 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 券 无。 7.4.9.2 期末 持有的暂时停 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 债券正回购交 易 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7.4.10 有助 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 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 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工具, 因其剩余 期限 不长,公允 价值与账 面价值相 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8,416,689.55 元 ,属于第 二层次的 余额为人 民币 0.00 元,属 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为人民 币 0.00 元 (上年 度末: 第 一层次 人民币 44,740,011.68 元 , 第二层次人 民币 2,618,304.90 元, 第 三层次 人民币 0.00 元)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 次间的重 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和可转换债券等 证券,若 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 基金分别于停牌 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 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 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 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确定 相关证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 三层次。本基金 政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5 页


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 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层次之间 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 的金 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 本期未发 生变动( 上年 度:无) 。 7.4.10.2 承 诺事项


无。 7.4.10.3 其 他事项


无。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5 页


§8 投 资 组合 报告 8.1 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8,416,689.55 91.49 其中:股票 18,416,689.55 91.4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 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1,662,816.87 8.26 8 其他各项资 产 51,279.98 0.25 9 合计 20,130,786.40 100.00 注:由于四 舍五入的 原因金额 占基金总 资产的比 例分 项之和与合 计可能有 尾差。 8.2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期末 指数投资按行 业分类的境内 股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122,125.43 75.72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1,673,797.62 8.38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5 页


应业 E 建筑业 131,253.00 0.66 F 批发和零售 业 - -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1,110,179.50 5.5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48,555.00 0.24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 工作 - - R 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 - - S 综合 330,779.00 1.66 合计 18,416,689.55 92.22 注:由于四 舍五入的 原因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 值的 比例分项之 和与合计 可能有尾 差。 8.2.2 期末 积极投资按行 业分类的境内 股票投资 组合 无。 8.2.3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 明细 8.3.1 期末 指数投资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例(%) 1 002594 比亚迪 23,300 1,188,300.00 5.95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5 页


2 601012 隆基股份 50,173 875,017.12 4.38 3 600406 国电南瑞 47,100 872,763.00 4.37 4 600089 特变电工 95,444 648,064.76 3.25 5 601985 中国核电 119,900 631,873.00 3.16 6 002202 金风科技 59,691 596,313.09 2.99 7 601877 正泰电器 22,100 535,704.00 2.68 8 600482 中国动力 23,400 521,118.00 2.61 9 002466 天齐锂业 17,629 516,882.28 2.59 10 300124 汇川技术 25,600 515,584.00 2.58 注: 投资 者欲了解 本报告 期末基金 投资的所 有股票明 细, 应阅 读登载于 公司网 站的年度 报告正文 。


8.3.2 期末 积极投资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无。 8.4 报告 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 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2129 中环股份 462,962.00 0.92 2 300750 宁德时代 454,876.00 0.91 3 601877 正泰电器 436,692.00 0.87 4 600406 国电南瑞 311,126.00 0.62 5 300073 当升科 技 256,027.00 0.51 6 002594 比亚迪 222,472.00 0.44 7 600563 法拉电子 204,650.35 0.41 8 002202 金风科技 195,315.00 0.39 9 002266 浙富控股 176,037.00 0.35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5 页


10 600549 厦门钨业 170,261.00 0.34 11 002460 赣锋锂业 163,490.00 0.33 12 300124 汇川技术 161,954.40 0.32 13 300037 新宙邦 153,175.00 0.30 14 601908 京运通 148,600.00 0.30 15 000012 南玻 A 147,942.00 0.29 16 601985 中国核电 143,447.00 0.29 17 002531 天顺风能 140,763.00 0.28 18 300316 晶盛机电 136,325.00 0.27 19 600089 特变电工 135,921.00 0.27 20 601012 隆基股份 128,558.00 0.26 注:1 、买入 包括基金 二级市场 上主动的 买入、 新股 、配股、债 转股、换 股及行权 等获得的 股票; 2、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 交金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 用。 8.4.2


累计 卖出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 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703 三安光电 2,301,819.76 4.58 2 002594 比亚迪 1,135,607.00 2.26 3 601012 隆基股份 790,085.00 1.57 4 300124 汇川技术 764,803.00 1.52 5 002460 赣锋锂业 741,460.00 1.48 6 601985 中国核电 694,536.00 1.38 7 600089 特变电工 680,299.00 1.35 8 002202 金风科技 666,231.00 1.33 9 600406 国电南瑞 606,720.12 1.21 10 002466 天齐锂业 562,301.00 1.12 11 601727 上海电气 533,128.00 1.06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5 页


12 600525 长园集团 474,136.00 0.94 13 000839 中信国安 414,642.00 0.83 14 600482 中国动力 406,607.00 0.81 15 002340 格林美 402,846.00 0.80 16 601877 正泰电器 363,583.00 0.72 17 000690 宝新能源 340,241.50 0.68 18 600885 宏发股份 313,595.00 0.62 19 002389 南洋科技 299,110.00 0.60 20 000009 中国宝安 297,600.00 0.59 注:1 、卖出 主要指二 级市场上 主动的卖 出、换 股、 要约收购、 发行人回 购及行权 等减少的 股票; 2、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 交金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 用。 8.4.3


买入 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 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 币元 买入股票成 本(成交 )总额 7,590,706.23 卖出股票收 入(成交 )总额 23,264,775.6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 股票收入均按买 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 相 关交易费用 。 8.5 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 8.6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


8.7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前十 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8.8 报告 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贵金 属投资。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5 页


8.9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指 期货投资 ,也无期 间损 益。 8.10.2 本基 金投资股指期 货的投资政 策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运用股 指期货进 行投资。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期 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运用国 债期货进 行投资。 8.11.2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国债 期货投资 ,也无期 间损 益。 8.11.3 本期 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运用国 债期货进 行投资。 8.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本期 受到调查 以及处罚的情 况的说明 中国动力 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中 国动力 ,其发行主 体因未按 时披露定期报告、未及时 披露公司重大 事项、未依 法履行其 他职责等 违规行为 ,被上海 证券 交易所公开 批评。 本基金对上述股票的投资 属于跟踪标的指数 的被动投 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 金管理人的制 度要求。 8.12.2 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 股票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 的备选股 票库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 股票未超 出基金合 同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5 页


8.12.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676.42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1.99 5 应收申购款 37,231.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279.98


8.12.4 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 券。


8.12.5 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 限情况的说 明 8.12.5.1 期末 指数投资前十 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 情况的说 明 无。


8.12.5.2 期末 积极投资前五 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 情况的说 明 无。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5 页


§9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新能 A 级 2,859 669.10 9,221.00 0.48% 1,903,725.00 99.52% 新能 B 级 8,119 235.61 12,244.00 0.64% 1,900,702.00 99.36% 新能母基 13,693 1,679.37 643,741.24 2.80% 22,351,851.61 97.20% 合计 24,671 1,087.17 665,206.24 2.48% 26,156,278.61 97.52%


9.2 期末 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新能 A 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 额 比例 1 康沙南 1,176,707.00 61.51% 2 刘辉荣 76,400.00 3.99% 3 钱中明 52,100.00 2.72% 4 丁宁宁 43,328.00 2.26% 5 王素玲 40,305.00 2.11% 6 庞剑锋 40,000.00 2.09% 7 张鹏 37,500.00 1.96% 8 吴益群 30,244.00 1.58% 9 叶名兰 28,886.00 1.51% 10 方润 28,800.00 1.51% 新能 B 级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 额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5 页


序号 比例 1 廖建华 198,100.00 10.36% 2 徐晓玲 138,500.00 7.24% 3 崔邑诚 87,165.00 4.56% 4 沈卫萍 82,300.00 4.30% 5 苏志辉 53,000.00 2.77% 6 丁宁宁 43,329.00 2.27% 7 孙奇 43,126.00 2.25% 8 王保 39,964.00 2.09% 9 钱中明 39,200.00 2.05% 10 谢国良 38,500.00 2.01% 注:以上数 据由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公司提供,持 有人为场内 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基金 新能 A 级 0.00 0.00% 新能 B 级 0.00 0.00% 新能母基 7,721.74 0.03% 合计 7,721.74 0.03%


9.4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 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 (万份 ) 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基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 新能 A 级 0 新能 B 级 0 新能母基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金 新能 A 级 0 新能 B 级 0 新能母基 0 合计 0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5 页


§10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新能 A 级 新能 B 级 新能母基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5 年7 月9 日) 基金份额总 额 89,239,630.00 89,239,631.00 89,706,153.24 本报告期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4,968,273.00 4,968,273.00 32,158,572.51 本报告 期期 间基金总 申购份额 - - 12,762,716.35 减: 本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 赎回份额 - - 29,017,696.42 本报告期期 间基金拆 分变动份 额 (份 额减少以"-" 填列 ) -3,055,327.00 -3,055,327.00 7,092,000.41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1,912,946.00 1,912,946.00 22,995,592.85 注:1 、 拆分变动份 额为本基 金三级份 额之间 的配对转 换份额及折 算调整份 额, 报告期末 基金份 额 总额为三级 份额之和 ; 2、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 申购份额 含红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3、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 赎回份额 含转换出 份额。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45 页


§11 重 大 事件 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 于 2018 年4 月 9 日发布 《 工银瑞信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 经理变更 的公告》 , 江明波先生 自 2018 年4 月4 日 起不再担 任工银 瑞信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 总经理。 2 、基金托管 人: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 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 部门无重 大人 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 ,无涉及 基金管理 业务、基 金财产、 基金 托管业务的 诉讼事项 。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 策略未有 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安 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 合伙)审 计费用肆 万元整 ,该审 计机构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向本基金 提供审计 服务。





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等 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人及其 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 到稽 查或处罚。 基金托管人 受到的处 罚如下: 2017 年 9 至 10 月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接受 中国人民银 行反洗钱 局组织的 反洗钱执 法检查。2018 年 7 月 27 日 ,公司收 到中国人 民银行 反洗钱局出 具的《中 国人民银 行行政处 罚决 定书》 (银反洗 罚决字[2018] 第 4 号) , 其决定 对公司 未按照规定 履行客户 身份识别 义务的行 为处 人民币 50 万 元罚款, 与身份不 明的客 户进行交 易的行 为处人民币 50 万元罚 款, 合计 处人民 币 100 万元罚款。 公司在接 受检查期 间即立查 立改,并 根据 中国人民银 行《执法 检查意 见 书》的要 求,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3 页 共 45 页


制定了 《关于中 国人民银 行反洗钱 现场检 查问题的 整 改方案》 经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 十次会 议 审议通过 。截至目 前,公 司已经进 一步完 善了反洗 钱 制度机制 ,细化了 客户身份 识别、 客户洗 钱 风险等级管 理、可 疑交易报 告等工 作流程 ,加强了 反 洗钱监督检 查和考核 ,加大 了对历 史存量客 户持续识别 力度, 反洗钱相 关系统 功能也不 断改进 。 公司今后将 持续完善 内控合规 管理 ,切实做 好反洗钱工 作。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30,855,481.87 100.00% 18,861.60 100.00% - 注:1. 交易 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 程序 基金管理人 选择综合 实力强、 研究能力 突出、合 规经 营的证券公 司,向其 租用专用 交易单元 。 (1 )选择标 准:


a)经营行为 规范,在 最近一年 内无重大 违规行为 。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 力:能及时、全 面、定期提 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 业、资本市场、 个 股分析的报 告及量化 、衍生品 和国际市 场的研究 服务 支持。 c)在证监会 最近一期 证券公司 年度分类 结果中, 分类 级别原则上 不得低于BBB。 d)与其 他证 券公司相 比,能够 提供最佳 交易执行 和优 惠合理的佣 金费率。 (2 )选择程 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 根据以上标准对 证券公司进 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 合作之前,证券 公 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 服务,并在两个 季度内与其 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 与基金管理人的 研 究服务评估 。根据对 其研究服 务评估结 果决定是 否作 为新增合作 证券公司 。 b)签订协议 :与被选 择的证券 公司签订 交易单元 租用 协议。 2.证券公司 的评估、 保留和更 换程序 (1 )交易单 元的租用 期限为一 年,合同 到期前 30 天 内,基金管 理人将根 据各证券 公司在服 务期 间的综合证 券服务质 量 、费率 等情况进 行评估。 (2 ) 对 于符合标 准的证券 公司, 与其续 约; 对 于不能 达到标准的 证券公司 , 不与 其 续约 , 并根 据 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他 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 量高的证券经营 机 构,租用其 交易单元 。 (3 ) 若证券公 司提供的 综合证券 服务不符 合要求, 基 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协 议约定, 提前 终止租 用 其交易单元 。 工银 瑞信 中证 新能 源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4 页 共 45 页


11.7.2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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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 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 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 有基金份 额变化情 况 报告期末持 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 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 份额 份 额 占 比 机 构 1 20180101-20180604 11,830,955.07 5,101,006.06 16,931,961.13 - -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 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 中,存在基金规 模大幅波动 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 金收益较大波动 的 风险。


12.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1、 根据 《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 的 规定, 定期 份额折算 基 准日为每个 会计年度 第一个工 作日 。 工银瑞 信中证新 能源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在2018 年 1 月 2 日办理定期 份额折 算业务, 详见基金 管理人在 指定 媒介发布的 公告。 2、 根据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 风险 管理规定》 等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要求, 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对本基 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 进行了修改,修 改后的基金 合同、 托 管协议 自 2018 年4 月1 日 起生效 。 详见基金 管理人在 指定媒 介发布的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