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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基金(164824)

印度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瑞信 印度 市场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2018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 人: 工银 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送 出 日期 : 二 〇一 九 年三 月三 十日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2 页


§1 重 要 提示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 上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由董 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 定,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 容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年度报告 正文,投 资者欲了 解详 细内容,应 阅读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6 月1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 至 12 月31 日止。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2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印度基 金 场内简称 印度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4824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8 年6 月15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177,924,955.78 份


2.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 组合风险 的前提下 ,主要投 资于境外 跟踪 印度市场的 相关基金 (包括 ETF ) ,力争 实现对印 度股 票市场走势 的有效跟 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 体投资策 略包括基 金投资策 略、债券 投资 策略以及衍 生品投资 策略三部 分组成。 本基金的 股票 类基金投资 将主要参 照业绩基 准指数的 基金配置 进行 投资,此外 ,本基金 可择机适 当投资其 他基金, 在风 险可控的前 提下力争 提高投资 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 中信证券印 度 ETP 指 数收益率 ×90%+人 民币活期 存款 收益率(税 后) ×10% 。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基 金中基金 ,主要投 资于境外 跟踪印度 市场 的相关基金 (包括 ETF ) ,力争 实现对印 度股票市 场走 势的有效跟 踪。本基 金长期平 均风险和 预期收益 率高 于混合型、 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2 页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境外 投资顾问和 境外资产托 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 问 境外资产托 管人 名称 英文 -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 - 布朗兄弟哈 里曼银行 注册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 办公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 邮政编码 - NY 10005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未聘请境 外投资顾 问。 2.5 信息 披露方式


登 载基金年 度报告 正文的 管理人互 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 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的住 所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2 页


§3 主 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 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8 年6 月15 日(基 金合同生 效 日)-2018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494,589.79 本期利润 -10,064,611.74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486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0488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69,245,868.37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0.9512 注:1 、 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括持有 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的各项费 用, 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 益水平 要 低于所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 投资 收益 、 其他收 入 (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利润 为本期已 实现收益 加上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3、所列数据 截止到报 告期最后 一日,无 论该日 是否 为开放日。 4、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 效日为 2018 年6 月 15 日 。截 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一年。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5% 1.48% 2.44% 1.74% -0.29% -0.26% 过去六个月 -5.20% 1.13% 2.23% 1.42% -7.43% -0.2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88% 1.08% 3.13% 1.39% -8.01%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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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8 年 6 月15 日 生效。 截 至报告期末, 本 基金基 金合同生 效不满一 年。 2、 按基金 合同规定 , 本基 金建仓期 为 6 个月 。 建仓 期 满, 本基 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 合同关 于投资范围 及投资限 制的规定 : 投资 于基金 (含 ETF ) 的资产 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 其 中投资 于 跟踪印度市场的相关基金 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应缴 纳的 交易保证金 后, 持有 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 政府 债券的比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 现金不包括 结 算备付 金、存出 保证金、 应收申购 款等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2 页


3.2.3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每年 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 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 为 2018 年 06 月 15 日。 2、合同生效 当年按实 际存续期 计算,不 按整个 自然 年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 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18 年 6 月15 日成 立以来未 实施利润 分配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2 页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 人为工银 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 成立于2005 年 6 月 , 是 我国第一 家由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 司目前在北 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 司,在香港和上 海 设有全资子 公司 —— 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 (国际) 有限 公司、工银 瑞信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 募基金、特定资产 管理、企 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 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证 券投资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 金养老 金产品投 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 多项业务 资格。 截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 管理工银 瑞信核心 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工银瑞 信货 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中国机 会全球配 置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深 300 指数证券 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 瑞 信60 天理财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金融地产 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工银瑞 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沪 港深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 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信 香港 中小盘股 票型证券 投资 基金(QDII )等逾120 只公募 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 投资管理,为客户 提供卓越 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 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 科学的投研体系 、严密的风 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 ,立足市场化、 专 业化、 规范化 和国际化, 坚持 “稳 健投资、 价 值投资 、 长期投资” , 致力于为 广大投资 者提供一 流 的投资管理 服务。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 理) 期 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伟琳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8 年6 月 15 日 - 8 中国人民大 学金融工 程 博士;2010 年加入 工银 瑞信,历任 金融工程 分 析师、投资 经理助理 、 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 投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2 页


资中心研究 负责人、 基 金经理。2014 年10 月 17 日至今, 担任工 银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基金 (自2018 年4 月17 日起 变更为工银 瑞信中证 京 津冀协同发 展主题指 数 证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2014 年10 月 17 日至今 , 担任 工银 沪深 300 指 数基金基 金 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今,担 任工银中 证 500 指数分级 基金基 金 经理(自 2018 年11 月 19 日起, 变 更为工 银瑞 信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 式指数证 券 投资基金 联 接基金); 2015 年5 月 21 日至今, 担任工 银瑞 信中证传媒 指数分级 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年7 月 23 日至今 , 担任 工银 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 级 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9 月15 日至2018 年5 月 4 日,担 任工银瑞 信 深证成份指 数证券投 资 基金(LOF) 基金经理 ; 2018 年 6 月15 日, 担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2 页


任工银瑞信 印度市场 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 注:1 、 任职日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 本基金 管理人对 外披露的任 职日期; 离职 日期为本 基金管 理 人对外披露 的离职日 期。 2、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证券 从业人 员资 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 规定 。 4.2 境外 投资顾问为本 基金提供投 资建议的主 要成员简 介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未聘 请境外投 资顾问。 4.3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按照《证券 投资基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 件的规定,依照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 控 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 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 无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4.4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4.1 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 规章, 拟定了 《公平交 易管理办 法》 , 对公 司管理 的各 类投资组合 的公平对 待做了明 确具体的 规定, 办法涵盖了 公平交易 的原则、 适用范围 、部门职 责、 具体程序和 违规问责 等。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研究人员根据不同 投资组合 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 联交易限制等建立投资备 选池,投资人员 在此基础上 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 投资组合,并确 保 公平对待其 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 合。 在交易执行环节,交易人 员根据公司内部权 限管理规 定获得权限,并遵循价格 优先、时间优 先、综合平 衡、比例 实施等执 行原则, 保证交易 在不 同投资组合 间的利益 公 平。 同时本基金 管理人在 投资交易 系统中设 置 “公平交 易 模块” , 对于满 足条件的 指令, 系统自 动 通过公平交 易模块执 行。 在监控和检查环节,风险 管理人员对交易价 格公允性 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监察 稽核人员定期 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 稽核。发现异常 情况的,要 求投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并核查其真实性 、 合理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措 施全面落实公平交 易要求, 并持续地完善公平交易制 度,确保公平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2 页


对待各类投 资人,保 护投资人 的利益。 4.4.2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 ,本基金 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 对同一证券有 相同 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 资组合,均采用 了系统中的 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 ,且本基金及本 基金与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 组合之间未发生 法 律法规禁止 的反向交 易及交叉 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 年度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 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 分析,采用了 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 时间窗口 , 假 设不同组 合间价 差为零, 进行了 T 分布检验 。 对 于没有通 过 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 易价格、交易频 率、交易数 量、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 分析。经分析, 本 报告期未出 现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间有 同向交易价 差异常的 情况。 4.4.3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 异常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 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 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该 证券当日成 交量的 5% 的情况有5 次。 投 资组 合经理因投 资组合的 投资策略 而发生同 日反向交 易, 未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 。 4.5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 明 4.5.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 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 误差产生的主要 来源是:1 )申购赎回的影响; 2)指 数中成份基金 的调整等。 4.5.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基 金份额净 值为 0.9512 元 ; 本报告 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 率为-4.88% , 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 3.13% 。 4.6 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 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 金管理人将继续按 照基金合 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 资策略,通过 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 析和应对导致基 金跟踪误差 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 的跟踪误差控制 在 较低水平。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2 页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4.7.1 参与估 值流程 各方及人 员或小组 的职责分 工、 专业胜任能 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4.7.1.1 职责 分工 (1) 参与 估值小组 成员为 4 人, 分 别是公司 运作部负 责 人、 研 究部负责 人、 风 险管理部 负责 人和法律合 规部负责 人,组长 由运作部 负责人担 任。 (2) 各部门负 责人也可 推荐代表 各部门参 与估值小 组 的成员, 如需更 换, 由相应 部门负责 人 提出。小组 成员需经 运作部主 管副总批 准同意。 4.7.1.2 专业 胜任能 力及相关 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 运作、证券行业研 究、风险 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 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4.7.2 基金经 理参与 或决定估 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 经理参与 讨论估值 原则及方 法,但不 参与 最终估值决 策。 4.7.3 参与估 值流程 各方之间 存在的任 何重大利 益冲 突 参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 间 不存在 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 4.7.4 已签约 的与估 值相关的 任何定价 服务的性 质与 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 务。本基金所采用 的估值流 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 计师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 管银行复 核确认。 4.8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进行收益 分配, 符 合相关法 律法 规和本基金 合同约定 。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 明 本基金在报 告期内没 有触及 2014 年 8 月 8 日生 效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规定的条 件。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2 页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 守 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 备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内 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 制制度,我行 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托管协 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 行托管义务并安 全 保管托管资 产。 5.2 托管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 托管协议约定的投 资监督条 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 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 要求履行 报告义务 。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 定的统一记账方法 和会计处 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 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 册,进行 会计核算 和资产估 值并与管 理人 建立对账 机 制。 本年度报告 中利润分 配情况真 实、准确 。 5.3 托管 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 大遗漏。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6 审 计 报告 6.1 审计 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 否经过审 计 是 审计意见类 型 标准无保留 意见 审计报告编 号 安永华明(2019 )审 字第 60802052_A62 号


6.2 审计 报告的基本内 容 审计报告标 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 件人 工银瑞信印 度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全体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LOF) 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018 年 6 月15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的 利润表 、所有者权 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 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 制, 公允反映了 工 银瑞信印度 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LOF )2018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8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 审计 工作。 审 计报 告的 “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 的责任” 部 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 们 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 按 照中国注 册会计 师职业道 德 守则, 我们独 立于工银瑞 信印度市 场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 方 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 相信,我 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 是充 分、适当的 ,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 )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其他信息包 括年度报 告中涵盖 的信息 , 但不包 括财 务 报表和我们 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 报表发表 的审计意 见不涵盖 其他信息 , 我 们也不对其 他 信息发表任 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 结合我们对 财务报表 的审计, 我们 的责任 是阅读其 他 信息, 在此过 程中, 考 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 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 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 的 情况存在重 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 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 执行的工 作, 如果我们 确定其 他信息存 在 重大错报, 我 们应当报告 该事实。 在这方面 ,我们无 任何事项 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 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 表, 使其实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 内部 控制, 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 在 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 报表时 , 管理层 负责评估 工银瑞信 印度市 场证券投资 基 金(LOF)的持 续经营能 力,披露 与持续经 营相关 的事 项(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 除 非计划进 行清算、 终 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 现 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是 对 财 务报 表 整体 是 否 不存 在 由于 舞 弊或 错 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 证, 并出具包 含审计 意见的审 计 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 , 但并不 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 则执 行 的审计在某 一 重大错报存 在时总能 发现。 错报可 能由于 舞弊或错 误 导致, 如果合 理 预 期 错 报单 独 或 汇总 起 来可 能 影 响财 务 报表 使 用者 依 据 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 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 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 职 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 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 以应对 这 些风险, 并 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 证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据, 作为 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 础。 由 于舞弊 可能涉及 串 通、 伪造 、 故 意遗漏、 虚假陈 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 制之上, 未 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 致 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 重大 错报的风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 获 取 的 审 计证 据 , 就可 能 导致 对 工 银瑞 信 印度 市 场证 券 投 资 基金 (LOF)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 结论。 如果我 们得出结 论认为 存在重大 不 确定性, 审计 准 则 要 求 我们 在 审 计报 告 中提 请 报 表使 用 者注 意 财务 报 表 中 的相 关披露; 如果 披露不充 分, 我们应 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 见。 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 的信息。 然 而, 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 可 能导致工银 瑞信印度 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不能 持续经营。 (5) 评价 财务报 表的总体 列报、 结构和内 容 (包 括披 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 我们与治理 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 围、 时 间安排和 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 项 进行沟通 , 包括沟 通我们在 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 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 缺 陷。 会计师事务 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的姓名 王珊珊


贺耀 会计师事务 所的地址 北京 市东城 区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 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 期 2019 年3 月28 日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7 年 度 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印度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2,871,081.4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137,600,171.91 其中:股票 投资


-








基金 投资


137,600,171.91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 产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应收利息


1,574.41 应收股利


72,648.66 应收申购款


241,145.18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70,786,621.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31 日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2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衍生金融负 债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应付 赎回款


1,238,967.35 应付管理人 报酬


226,877.51 应付托管费


28,359.71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应付交易费 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其他负债


46,548.63 负债合计


1,540,753.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77,924,955.78 未分配利润


-8,679,087.41 所有者权益 合计


169,245,868.37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170,786,621.57 注:1 、本期 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 制期间 系 2018 年 6 月 15 日(基金 合同生效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2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0.951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77,924,955.78 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印度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8 年 6 月15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2 页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6 月15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7,866,023.47 1.利息收入


1,133,862.79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133,862.79 债券利息收 入


-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 其他利息收 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


466,103.57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








基金 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 益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 收益


- 衍生工具收 益


- 股利收益


466,103.57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 以 “-” 号 填列)


-11,559,201.53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1,932,603.07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


160,608.63 减: 二、费用


2,198,588.27 1.管理人报 酬 7.4.8.2.1 1,723,824.09 2.托管费 7.4.8.2.2 215,478.00 3.销售服务 费


- 4.交易费用


151,244.2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 加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2 页


7.其他费用


108,041.9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64,611.74 减:所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064,611.74 注:本期财 务报表的 实际编制 期间系 2018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7.3 所有 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 印度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8 年 6 月15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6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254,044,647.03 - 254,044,647.0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润) - -10,064,611.74 -10,064,611.7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76,119,691.25


1,385,524.33





-74,734,166.92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4,351,074.44


-593,551.93








13,757,522.51


2.基金赎回 款 -90,470,765.69 1,979,076.26 -88,491,689.4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号填 列) - -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2 页


五、 期末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177,924,955.78 -8,679,087.41 169,245,868.37 注:本期财 务报表的 实际编制 期间系 2018 年 6 月 15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紫英______














____ 关亚 君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印 度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LOF )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18]430 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印 度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LOF ) 注册的批 复》的批 复 , 由 基金管理 人工 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6 月 8 日 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 集, 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 (2018 ) 验字 第 60802052_A04 号 验资报告 后, 向中 国证监会 报送基金 备案材料 。 基金 合同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正式 生效。设 立时首次 募集 扣 除认购费 后的人民 币份额有 效净认购 金额 为人民币 233,829,869.99 元,折合 233,829,869.99 份基金份额 ,美元份 额有效净 认购金额 为美 元3,133,934.53 美元, 折合 20,063,601.44 份基 金 份 额。 其中, 场外募 集的人民 币份额有 效净认 购金额为人 民币 200,720,869.99 元 ,折合 200,720,869.99 份基金份 额,场 外人民币 份额有效 认 购款项在募 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 为人民币 147,629.38 元,折合 147,629.38 份基 金份额; 场内募 集 的人民币份 额有效净 认购金额 为人民币 33,109,000.00 元,折合 33,109,000.00 份基金份 额,场 内人民币份 额有效认 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 息为 人民币 3,071.00 元,折合 3,071.00 份 基金 份额; 场 外募集的 美元份 额有效净 认购金额 为美元 3,133,934.53 美元 , 折合 20,063,601.44 份基 金份额, 场外美元 份额有 效认购款 项在募集 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美 元 74.26 美元 , 折合 475.22 份基 金份额。以 上收到的 实收基金 共计人民币 233,980,570.37 元,美元 3,134,008.79 美元, 共折合 254,044,647.03 份基 金份额 。 本基金为 上市契约 型开 放式, 存续 期限不定 。 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境外 托 管人为布朗 兄弟哈里 曼银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 赎回计价币种的不 同,分 为 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 以人民币计价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2 页


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 的份额类别,称 为人民币份 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 购、申购、赎回 的 份额类别, 称为美元 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合格 境内机构投 资者境外证 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 法》 和 《工 银瑞信印 度 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包括:针对境外 市场,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 规允许的、在已 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 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 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 的公募基金(包 括 ETF ) ;已与中国证监 会签 署双边监管合作 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 牌交易的普通股 、 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 美国存托凭证; 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固定收益类证券 ; 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票据、 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 期政府债券等货 币 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 股权、信用、商 品指数、基 金等标的 物挂钩的结构性 投资产品;为对 冲 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 汇远期合约、外 汇互换协议 、利率期权、期货等经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 境 外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 金融衍生 工具 ; 针对境 内市场 ,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包 括境内具 有良好流 动性 的金融工具 , 包括 债券 (包括国 债、 地方政府 债、 金 融债、 企 业债 、 公司债 、 公 开发行的 次级债、 央行票据 、 中期票 据、 短期融资 券、 超短期融 资券) 、 资产支持证 券、 债 券回购 、 银行 存款 、 同业 存单、 现金以及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许 可的其他 金 融工具。 本基 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投资于 基金(含 ETF)的资产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 投资于跟踪印度市场的相 关基金的比例不 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应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 有现金或到期日 在 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的比 例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5% , 其中 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 付金、 存出保证 金、 应收申购款 等。本基 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为:中信 证券 印度 ETP 指数收益率 ×90%+人 民币活期 存款 收益率(税 后) ×10% 。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 基 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 解 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 定 ( 以下统 称 “企业 会计准则 ” ) 编制, 同时 , 对于在 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 面,也参考了中 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 会 计核算业务 指引》 、 中国证 监会制定 的 《 中国证券 监督 管理委员 会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 格式》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 制及 披露》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年 度报告和半 年度报告> 》 及 其他中国 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颁布 的相关规 定及参考 意见 。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2 页


本财务报表 以本基金 持续经营 为基础列 报。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 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 的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本基 金于 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6 月15 日 (基 金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的经 营成果和 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 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计 年度 本基金会计 年度采用 公历年度 ,即每 年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本期 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8 年 6 月15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 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 本财务报表所采用 的货币均 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 表示。 7.4.4.3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 指形成本 基金的金 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 成其他单位 的金融负 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的合 同。 (1) 金融资产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 确认时分为以下两 类: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 款和应收 款项; 本基金持有 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票投资 等; (2) 金融负债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 确认时归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 债。本基 金目前持 有的金融 负债划分 为其 他金融负债 。 7.4.4.4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初始确 认、后续计 量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 为金融工 具合同的 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资 产或金融负 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 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 照取得时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 入 当期损益;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 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时,其公允价值 与初始入 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 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 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 取 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 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 条件的, 金融资产 将终 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 的现时义 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除的, 该金 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将 终止确认 ; 本基金已将 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酬 转移给转入 方的, 终止 确认该金 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 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 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 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 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按照 其 继续涉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的程 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 产, 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 。 7.4.4.5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估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 者在计量日发生的 有序交易 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 值计量相关 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 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 债的主要市场进 行;不存在 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 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或 最有利市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 进入的交易市场 。 本基金采用 市场参与 者在对该 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 为实 现其经济利 益最大化 所使用的 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 允价值 计量或披露的资产 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 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 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 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 值外相关资产或 负 债直接或间 接可观察 的输入值 ;第三层 次输入值 ,相 关资产或负 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 金对在财务报表中 确认的持 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 确定是否 在公允价 值计量层 次之间发 生转 换。 本基金持有 的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定公允 价值并进 行估 值: (1)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 融工具,按照估值 日能够取得 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 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报价且 最近交易日 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 ,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 的报价不能真实 反 映公允价值 的,应对 报价进行 调整,确 定公允价 值。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 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 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 素的影响。特征 是指对资产 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 果该限制是针对 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 技术中不应将该 限制作为特 征考虑。此外,基金 管理 人不应考虑因大 量 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 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 价;


(2) 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应采用 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 可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 可观察输 入值或取 得不 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 才 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 值; (3) 如有确凿 证据表明 按上述方 法进行估 值不能 客观 反映其公允 价值的, 基 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 金托管人 商定后, 按最能反 映公允价 值的 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 事项,按 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 7.4.4.6 金融 资产和 金融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 有抵销已 确认金融 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 法定 权利, 且该种 法定权利 现在是可 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 金融资产和 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 列 示,不予相 互抵销。 7.4.4.7 实收 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 金份额总额所对应 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 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 及基金赎回确认 日确认。上 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 转 入基金的实 收基金增 加和转出 基金的实 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 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 益平准金和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 含的按 累计未分 配 的已实现收 益/ (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 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 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 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 含的按累计未实 现 利得/ (损失) 占基金 净值比例 计算的金 额。 损益 平准 金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 或基金赎 回确认日 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 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 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 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累计 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 款的本金与适用的 利率逐日计 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 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 期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 账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面已确认的 利息收入 的差额确 认利息损 失,列入 利息 收入减项, 存款利息 收入以净 额列示;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按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的 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 时,也可 以用合同 利率) ,在 回购期 内逐 日计提; (3) 股票投 资收益/ (损 失) 于卖出股 票成交 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 入账; (4) 衍生工 具收益/(损 失)于 卖出成交 日确认 ,并 按 卖出成交 金额与其 成本的差 额入账; (5)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 确认,并按宣告的 分红派息比 例计算的金额扣除股票所 在地适用的预 缴所得税后 的净额入 账; (6) 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 损失 ) 系本基 金持有的 以公 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应计入当期 损 益的利得或 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给对方,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 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


7.4.4.10 费用 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 管费等在费用涵盖 期间按基 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 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 确认的利息支出按 实际利率 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 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益分配政 策 (1)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分别以其认 购或申购时 的币种计价,基金收益分 配币种与其对 应份额的认 购/申购币 种相同。 本基金同 类别的 每份 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 配权;


(2)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 统中的基金份额, 基金收益分 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 投资方式,对 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收益 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 人事先未做出选 择 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 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 红形式,则某一 币 种的份额相应的以该币种 进行现金分红; 如果选择红 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 别基金份额的分 红 资金将按除息日( 具体以 届时的基金分红 公告为准) 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成相应的同一类 别 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份 额免收申 购费;


(3) 登记在证券登记系 统基金份额持有人 深圳证券账 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 择现金分红的 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 等有关事项遵循 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 相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关规定;


(4 ) 基金收益分配后的每 一基金份额净值分 别不能低 于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对于外币认购 、申购的份额, 由 于汇率因素 影响,存 在收益分 配后外币 基金份额 净值 低于 对应的 基金份额 面值的可 能;


(5) 法律法 规或监管 机关另有 规定的, 从其规定 。


7.4.4.12 外币 交易 外币交易按 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 汇率将外 币金额折 算为 人民币金额 。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 日采用估值日的即 期汇率折 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 算差额直接计 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 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 为 人民币,与 所产生的 折算差额 直接计入 公允价值 变动 损 益科目。 7.4.4.13 分部 报告 经营分部是 指本基金 内同时满 足下列条 件的组成 部分 : (1) 该组成 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 动中产生 收入、发 生费 用; (2) 能够定 期评价该 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 果,以决 定向 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 业绩; (3) 能够取 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 务状况、 经营成果 和现 金流量等有 关会计信 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的经济特 征,并且 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 为一个经营分 部。 本基金目前 以一个经 营分部运 作。 7.4.4.14 其他 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 计 无。 7.4.5 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以及 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变更的说 明 无。 7.4.5.2 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 更正的说明 无。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36 号文《 关于 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增 值税试点 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 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 增值税;国债、 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入免征 增 值税;存款 利息收入 不征收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46 号文 《 关于 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 的质押式买 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 取得的利 息 收入属于 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 收入;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6]70 号文 《 关于 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 开展的买断式买 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 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 入属于金 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 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6]140 号文《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资管产 品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 理 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7]56 号文 《 关于 资管产品增 值 税有关 问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 1 日 起, 资管产品 管理人 运营资管 产品过程中 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为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资管产品 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 营业务和其他业 务的销售额 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管理 人 可选择分别 或汇总核 算资管产 品运营业 务销售额 和增 值税应纳税 额。 对资 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 税 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 中抵 减; 根据财政 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17]90 号文 《 关于 租入固定资 产进项税 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 ,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产 品 管理人运营 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 款服务 、 发生 的部分金融 商品转让 业务, 按照以 下规定 确定销售 额 : 提供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 息性质的 收入为销 售额;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的 股票(不 包括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物 期货, 可以选 择按照实 际买入价 计 算销售额 , 或者以 2017 年最 后一个交 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间 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 个交易日 收盘价) 、 债券估值 (中债 金融估值 中 心有限 公司或 中证指数 有 限公司提供 的债券估 值) 、 基金份 额净值、 非 货物期货结 算价格作 为买入价 计算销售 额;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和地 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 据,分别 按规定的 比例缴纳 ;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 价收入,其涉及的 境外所得 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 家或地区税收 法律和法规 执行,在 境内暂免 征营业税 或增值税 和企 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 利收益,其涉及的 境外所得 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 家或地区税收 法律和法规 执行,在 境内暂未 征收个人 所得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美元 份额的注 册登记 机构、 基金销售 机构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 售机构 布朗兄弟哈 里曼银行 境外资产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股东、基 金销售机 构 瑞士信贷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股东 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 国际)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 联交易均 在正常业 务范围内 按一般商 业条 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 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无。


7.4.8.2 关联 方报酬 7.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6 月15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 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 费 1,723,824.09 其中:支付 销售机构 的客户维 护费 490,930.13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注:1 、基金 管理费按 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 资产净 值的 1.60% 的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1.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一估值 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2、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每日计 算,按月 支付。 7.4.8.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6 月15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 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 费 215,478.00 注:1 、基金 托管费按 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 资产净 值的 0.20% 的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一估值 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2、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算,按月 支付。 7.4.8.2.3 销售 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无。 7.4.8.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 入


单位:人 民币元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6 月15 日(基 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9,184,123.16 117,956.16 布朗兄弟哈 里曼银行 23,686,958.25 -


7.4.8.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他 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无。 7.4.10 有助 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 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 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工具, 因其剩余 期限 不长,公允 价值与账 面价值相 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37,600,171.91 元,属 于第二层 次的余额 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 三层次 的余额为 人民币 0.00 元。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 次间的重 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和可转换债券 等证券,若 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 非 公开发行 等情况,本基金 分别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 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不 将 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 第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确定相关 证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 次。本基金政策 为 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价值层 次之间转换 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 融工具第三 层次公允 价值本期 未发生变 动。 7.4.10.2 承 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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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3 其 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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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 资 组合 报告 8.1 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 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资 137,600,171.91 80.57 3 固定收益投 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 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金 融 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 具 -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32,871,081.41 19.25 8 其他各项资 产 315,368.25 0.18 9 合计 170,786,621.57 100.00


8.2 期末 在各个国家( 地区)证券 市场的权益 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及存托凭 证。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8.3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权益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及存托凭 证。 8.4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十名 权益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及存托凭 证。 8.5 报告 期内权益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5.1


累计 买入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权益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益 投资。 8.5.2


累计 卖出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权益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益 投资。 8.5.3 权益 投资的买入成 本总额及卖 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益 投资。 8.6 期末 按债券信用等 级分类的债 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 8.7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 8.8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 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8.9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金融衍生 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金融 衍生品。


8.10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 十名基金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ISHARES MSCI ETF 契约型 BlackRock 25,101,453.95 14.83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INDIA ETF 开放式 Fund Advisors 2 WISDOMTREE INDIA EARNINGS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WisdomTree Asset Management Inc 24,867,295.30 14.69 3 LYXOR MSCI INDIA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Lyxor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SAS 24,835,668.66 14.67 4 ISHARES INDIA 50 ETF ETF 契约 型 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16,556,481.70 9.78 5 INVESCO INDIA EXCHANGE-TRADE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Invesco Capital Management LLC 5,391,215.18 3.19 6 ISHARES MSCI INDIA INDEX ETF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BlackRock Singapore Ltd 5,375,477.86 3.18 7 ISHARES MSCI INDIA SMALL-CAP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5,056,030.22 2.99 8 BMO INDIA EQUITY INDEX ETF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BMO Asset Management Inc 4,474,739.66 2.64 9 VANECK VECTORS INDIA SMALL-C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Van Eck Associates Corp 4,044,895.55 2.39 10 AMUNDI MSCI INDIA UCITS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Amundi Investment Solutions SA 3,907,955.40 2.31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8.11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本期 受到调查 以及处罚的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未 出现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情 形。 8.11.2 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 股票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 的备选股 票库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 股票未超 出基金合 同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8.11.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72,648.66 4 应收利息 1,574.41 5 应收申购款 241,145.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5,368.25


8.11.4 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可转 换债券。


8.11.5 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 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投资,因 此不存在 流通 受限情况。 8.11.6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 描述部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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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4,408 12,349.04 50,081,794.24 28.15% 127,843,161.54 71.85%


9.2 期末 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 额比例 1 吕晨微 1,000,204.00 8.85% 2 李光正 575,329.00 5.09% 3 袁文华 500,160.00 4.42% 4 邵常红 354,561.00 3.14% 5 曾应华 260,017.00 2.30% 6 张川 226,851.00 2.01% 7 顾斌 200,068.00 1.77% 8 刘传伦 200,054.00 1.77% 9 季昕玥 200,054.00 1.77% 10 蒋翠丽 200,038.00 1.77% 注: 以上数 据由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公司提供,持 有人为场内 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 业 人员 持有本基金 544,411.16 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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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 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 (万份 ) 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 基金 投资和 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 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放式 基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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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8 年6 月15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254,044,647.03 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 申购份额 14,351,074.44 减: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至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回 份额 90,470,765.69 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报告期期 末基金拆 分变动份 额( 份额减少以 "-" 填列) -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177,924,9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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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 大 事件 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 于 2018 年4 月 9 日发布 《 工银瑞信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 经理变更 的公告》 , 江明波先生 自 2018 年4 月4 日 起不再担 任工银 瑞信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 总经理。 2 、基金托管 人: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 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 管部门无 重大 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 ,无涉及 基金管理 业务、基 金财产、 基金 托管业务的 诉讼事项 。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 策略未有 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安 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 合伙)审 计费用肆 万元整 ,该审 计机构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向本基金 提供审计 服务。 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等 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人、基 金托管人 及其高级 管理 人员未受到 稽查或处 罚。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 当期基金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2 页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CLSA 149,159,373.44 100.00%


注: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为保障 公司境外证 券投资的顺利开展,基金 管理人选择综合 实 力强、研究 能力突出 、合规经 营的证券 经营机构 ,向 其租用专用 交易单元 。 (1 )选择标 准: a)经营行为 规范,在 最近一年 内无重大 违规行为 。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 力:能及时、全 面、定期提 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 业、资本市 场、 个 股分析的报 告及量化 、衍生品 和国际市 场的研究 服务 支持。 c)建立了广 泛的信息 网络,能 及时提供 准确的信 息资 讯服务。 d)与其他证 券经营机 构相比, 能够提供 最佳交易 执行 和优惠合理 的佣金费 率。 (2 )选择程 序 a)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 上述标准 考察后确 定选用交 易账 户的证券经 营机构。 b)基金管理 人与所选 定的证券 经营机构 办理开立 账户 事宜,并通 知基金托 管人。 工银 瑞信 印度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12 影 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 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 有基金份 额变化情 况 报告期末持 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802-20180823 , 20181001-20181231 50,050,750.00 - - 50,050,750.00 28.13%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 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 中,存在基金规模 大幅波动 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 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 险。


12.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