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 元 鸿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8 年 年度 报 告 摘 要
2018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9 年3 月28 日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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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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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鑫元鸿 利
基金主 代码 00069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4,774,201.4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和保 证 适当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通 过 积极 主动 的投 资管 理, 力 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收 益, 为投 资者 创造稳 定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对债 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在此 约束 下, 本基金 通 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 货币 政策 、供 求因 素、 估 值因 素、 市场 行为 因素
等 进 行评 估分 析, 对固 定收 益 类资 产和 货币 资产 等的
预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 从而决 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 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 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郭明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10 )66105799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88
传真 021-20892111 (010 )66105798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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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xya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为保障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基 金管理人 经与 《中国证券 报》 、 《上海 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证 券 日 报》 协商 一致 ,决定 自 2019 年 1 月 22 日起, 将本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报纸 调整 为《 证 券
日报》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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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5,007,639.04 44,053,935.20 88,820,133.47
本期利 润 64,214,632.52 8,287,512.79 54,636,038.73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087 0.0091 0.0324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9.16% 0.88% 2.6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837 0.1783 0.155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46,333,261.96 643,750,763.83 1,760,486,081.3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862 1.1783 1.1680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4)为更好地 服务于广 大投 资者,在维 护现有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 下, 根据《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公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及 《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等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 基 金管 理人 经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自2017 年8 月1 日 起对 本 基金基 金 份 额净 值的 小数 点保留 精度 由小 数点 后3 位提高 至小 数点 后4
位,并相应修 改基金合 同 和托管协议。 具体请见 基 金管理人在指 定媒介上 披 露的相关公 告。根据
原基金 合同 的约 定,2016 年末 “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 的小 数点 保留 精度 为小 数点 后 3 位 。 目 前 系
统强制 保 留4 位 小数 ,小 数点后 第 4 位强 制 补0。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46% 0.05% 2.91% 0.05% -0.45% 0.00%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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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 个月 4.94% 0.04% 4.31% 0.06% 0.63% -0.02%
过去一 年 9.16% 0.04% 8.85% 0.07% 0.31% -0.03%
过去三 年 13.02% 0.09% 10.65% 0.08% 2.37%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62% 0.10% 26.23% 0.08% 2.39% 0.02%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 根 据基金 合同 约定 ,本 基金 建仓期 为 6 个 月,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基 金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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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 当年的本 基 金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 绩 比较基准收益 率按实际 存 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过去 三年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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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 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17 亿 元人 民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29 只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恒
鑫收益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原 鑫元 一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鑫元 稳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 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 合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原鑫 元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聚 鑫收 益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原鑫 元半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 丰纯 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原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
安鑫宝货币市 场基金、 鑫 元鑫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兴 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原 鑫 元兴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双 债
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聚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裕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得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招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瑞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 (原 鑫元 瑞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 元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鑫 趋势 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鑫元广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鑫 元欣享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价 值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常利 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 利 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增利 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行 业 轮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淳 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 全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核心资产 股 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 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美芹
鑫 元 聚 鑫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2016 年8 月5
日
- 11 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
金融硕士研究生。相关
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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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欣 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金从业 资格 。 从 业经 历:
1997 年7 月至2001 年9
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11 月, 担任 北京 麦特 诺
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
项目主 管,2007 年 2 月
至 2009 年9 月、 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 先
后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渠道部副经理、
理财顾问部副总监、专
户 投 资 总 监 等 职 务 ,
2015 年 6 月 加入 鑫元 基
金担任专户投资经理,
2016 年 8 月 5 日 起担 任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
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 鸿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7 年12
月14 日 起担 任鑫 元欣 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 担
任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张明凯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2014 年 6 月
26 日
2018 年 2 月 9 日 10 年
学历: 数量 经济 学专 业,
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
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 。 从业 经历 :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8 月,
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担 任 资 深 信 用
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
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
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
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
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
为 精 准 的 研 判 能 力 。
2013 年 8 月 加入 鑫元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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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鑫 趋
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价 值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 日 担任 鑫
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2014 年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6 月12 日至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稳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6 月26
日至2018 年2 月9 日任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
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12 月2 日至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半 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
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6 月26 日至2018 年2
月 9 日任鑫 元安 鑫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
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6 年4 月21 日
至2018 年2 月9 日任 鑫
元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8 月24 日至2018
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鑫 趋
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1 月23 日至2018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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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9 日 任鑫 元价 值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的基金 经理 。
赵慧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
广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2014 年 7 月
15 日
2018 年 3 月 29 日 8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 历:2010 年 7 月
任职于 北 京 汇 致 资 本 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
员。2011 年 4 月 起在 南
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
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
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
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
的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经
验。2014 年 6 月 加入 鑫
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
助理 。 2016 年1 月13 日
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 任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6 月 3 日 起担 任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7 月13 日起
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8 月 17 日起
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10 月 27 日
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3 月 13 日起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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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常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淳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鑫 趋
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价 值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行 业 轮
动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年3 月17
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3 月22 日 起担 任
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8 年 4
月 19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合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8 年5 月25 日
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 年7 月11 日 起担 任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8 年11
月13 日 起担 任鑫 元鑫 趋
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鑫元行业轮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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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 法 规的要求专门 制
订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公 平 交 易 管 理制 度》 , 结合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
《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投资管理权 限及授权 管理 办法》 、 《鑫元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异常 交易监 控
管理办法》等 公司相关 制 度,规范公司 所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的 股票、债 券 等投资品种 的投资管
理活动,同时 涵盖授权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投 资 管理活动相 关的各个
环节, 以确 保本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在研究工作层 面,公司 已 建立客观的研 究方法, 严 禁利用内幕信 息作为投 资 依据,各投资 组
合享有公平的 投资决策 机 会。在投资决 策层面, 公 司执行自上而 下的分级 投 资权限管理 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 委员会、 投 资分管领导、 投资组合 经 理,明确各投 资决策主 体 的职责和权 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 资组合经 理 的投资权限。 投资决策 委 员会和投资分 管领导等 管 理机构和人 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 围 内的投资活动 进行不合 理 干预。投资组 合经理在 授 权范围内自 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 要 经过严格的审 批程序。 在 交易执行层面 ,公司建 立 集中交易制 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 。不同投 资 组 合下达同一 证券的同 向 交易指令时, 按照“价 格 优先、时间 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 平衡”的 原 则在各投资组 合间公平 分 配交易机会; 对于银行 间 市场投资活 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 制和交易 部 询价机制,严 格防范交 易 对手风险并审 查价格公 允 性;对于一 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 遵循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 根 据事前独立申 报的价格 和 数量对交易 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 事后分析 层 面,公司分别 于每季度 和 每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 同 投资组合的 收益率差
异及不 同时 间窗 下同 向交 易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并留存 报告 备查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 《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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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8 年, 国内 经济 及资 本 市场都 经历 了大 幅波 动: 虽然开 年各 项经 济指 标均 开局良 好, 但随
着3 月23 日美 国发 起对 从 中国进 口商 品开 展 301 调 查以及 后期 贸易 摩擦 的持 续升级 , 以 及前 两年
金融去杠杆引 发的信用 紧 缩的惯性影响 ,国内经 济 明显承压。除 房地产投 资 在低库存背 景下保持
了一定韧性外 ,各项指 标 在下半年快速 下行。资 本 市场方面,股 市除了年 初 有较好表现 外,全年
几乎呈现了单 边下行态 势 。债券市场则 受益于流 动 性的持续宽松 及经济基 本 面的下行表 现亮眼,
成为全球资本 市场少有 的 正回报品种。 具体而言 , 一季度,受流 动性超预 期 宽松的影响 ,债券市
场收益率由短 至长全面 下 行。二季度, 中美贸易 摩 擦进一步升级 ,国内经 济 基本面反复 ,货币市
场流动性先紧 后松,长 端 利率债收益率 在季初延 续 三 月份的下行 之后在央 行 置换式降准 后由于资
金面趋紧而快 速上行。 五 月份信用市场 违约事件 频 发促使市场风 险偏好快 速 下降,六月 份随着央
行一系 列呵 护市 场的 措施 出台长 端利 率再 次快 速下 行,10 年 国债 收益 率创下 年内新 低, 但信 用 债
AAA 以外各 品种的收 益率 逆势上行,信 用利差继 续 走阔。三季度 ,中美贸 易 摩擦继续升级 ,美联
储如期 于 9 月底 再度 加息 ,新兴 市场 波动 加剧 。随 着国内 一系 列稳 信用 、稳 投资的 宏观 调控 措 施
陆续出台,加 之地方债 加 速发行带来的 供给压力 , 债券市场弱势 盘整。四 季 度,国内经 济下行压
力显现,经济 数据全面 走 弱。宽信用措 施持续推 进 但难抵 金融机 构风险偏 好 回升乏力, 金融数据
亦未见好转。 债券市场 虽 有外围金融市 场波动的 扰 动,但整体呈 现单边上 涨 格局,十年 国开收益
率下 行50BP 左 右, 十年 国 债下行 幅度 略低 于国 开, 收益率 曲线 继续 陡峭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组合操作方面 ,管理人 对 经济基本面进 行密切跟 踪 ,分别于三月 份中美贸 易 摩擦开始之初 和
六月份前瞻性 地做出了 货 币政策将出现 转向及金 融 监管政策将边 际放松的 判 断,并以此 在各大类
资产品种间进 行战略布 局 和积极操作, 取得了较 好 的回报。由于 组合在四 季 度面临较大 的赎回压
力,管理人在 保持组合 流 动性的提前下 对组合持 仓 进行了大幅调 整,虽然 错 失了年底利 率债的部
分盈利 机会 ,但 也为 来年 的组合 调整 奠定 了较 好基 础。
未来,管理人 将继续秉 持 绝对收益为先 的理念, 在 组合的安全性 、流动性 和 收益之间保持 平
衡,力 争为 投资 者获 得持 续、稳 定的 回报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9.16% ,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8.8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9 年, 我们 需要 从 短期稳 增长 和长 期调 结构 两个维 度对 国内 经济 进行 分析。
短期而言,我 们需要关 注 外部环境对中 国经济带 来 的可能冲击: 全球需求 下 滑叠加中美贸 易
摩擦负 面影 响显 现,2019 年的出 口仍 将面 临较 大压 力。 同 时, 基于 贸易 谈判 及扩大 进口 政策 的实
施, 进口 回落 幅度 或低 于 预期 , 贸 易顺 差将 持续 收 窄。 由于 消费 改善 具有 滞 后性及 长期 性的 特点 ,
故外需走弱的 情况下, 内 需的改善特别 是稳定( 有 效)投资将成 为国内政 策 的重点。我 们看到,
随着一系列稳 投资政策 出 台以及地方专 项债发行 的 加速,基建投 资将受益 于 项目审批和 到位资金
加速的双重 作 用而有所 回 升。制造业投 资虽然受 制 于制造业盈利 下滑、海 外 需求放缓等 整体承压
但不排除部分 领域在政 府 引导及减税降 费等政策 红 利下有所加速 ,从而对 整 体的制造业 投资形成
支撑。房地产 投资将成 为 未来一 年影响 投资数据 的 最大不确定因 素,因为 房 地产投资的 表现需要
持续关注房地 产调控长 效 机制的推行进 展以及“ 一 城一策”政策 未来是否 有 边际改变。 但我们更
愿意倾向性地 相信,即 使 有部分城市在 房地产政 策 上的边际改变 ,房地产 投 资回归自然 增速将是
大概率事件, 重回房地 产 刺激的“老路 ”并不符 合 当前宏观调控 脱虚向实 的 目标。因为 根据央行
最新的 研究 报告 , “政 府 ( 低效) 投资、 房地 产投 资 对其他 投资 , 尤 其是 制造 业企业 投资 的挤 出可
能是造 成投 资部 门技 术进 步增速 放缓 、投 资效 率下 降、投 资结 构不 合理 的深 层次原 因” 。
但我们也需要 看到,长 期 而言,如何通 过持 续改 革 提升国内经济 的全要素 生 产率进而提升 潜
在产出 才是 决定 中国 经济 长期走 势的 根本 因素 。18 年 12 月 结束 的中 央经 济 工作会 议强 调, 改革
开放要加大力 度,在经 济 体制改革上步 子再快一 些 ,以完善产权 制度和要 素 市场化配置 为重点,
推进基础性关 键领域改 革 取得新的突破 。扩大对 外 开放,大幅放 宽市场准 入 ,加快形成 全面开放
新格局。不难 看出,当 前 决策 层在积极 推动改革 以 完成经济增长 模式的切 实 转变,以适 应新的国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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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国内 环境 。
综上, 我们 认为2019 年 的 中国经 济仍 然将 面临 复杂 的内外 部环 境, 年内 的经 济基本 面一 方面
将受制于外部 需求减弱 和 内部信用紧缩 惯性的影 响 而继续下行, 另一方面 也 将受益于稳 增长措施
的持续推进而 缓慢探底 。 未来是否能够 企稳回升 则 需要看到各个 领域特别 是 中游制造业 行业竞争
力的改 善以 及居 民消 费能 力的提 升, 而这 个过 程将 是个相 对漫 长的 过程 。
对于资本市场 ,我们大 概 率地认为债券 市场虽然 或 将面临持续出 台的逆周 期 调控政策及阶 段
性风险偏好回 升的扰动 , 但在经济基本 面底部特 别 信用拐点未出 现之前, 债 券收益率的 下行趋势
仍在,但具体 到组合策 略 上需要在收益 率下行的 方 向和波动中寻 找平衡, 以 寻找更具性 价比的资
产子类别。权 益市场虽 然 短期仍将面临 较为悲观 的 市场情绪,但 给价值投 资 者创造了思 考并寻找
新动能 、新 标的 的机 会, 毕竟未 来经 济的 亮点 正在 酝酿。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公司 成立 估值 委员 会 , 并制订 有关 工作 规则 。 成 员包括 公司 总经 理 、 基 金 运营部 分管 领导 、
固定收益部和 权益投研 部 分管领导、督 察长、固 定 收益部负责人 、权益投 研 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
部负责 人 、 交 易部 负责 人 、 基 金运 营部 负责 人等 , 对公司 依法 受托 管理 资产 的投资 品种 估值 政策 、
估值方法和估 值模型进 行 评估、研究、 决策,确 定 估值业务的操 作流程和 风 险控制,确 保基金估
值的公允、合 理,所有 相 关成员均具有 丰富的证 券 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 。本 公 司的基金估 值和会计
核算由 基金 运营 部负 责实 施, 根据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 规定 、 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制定了 内部 控制 措施 ,
对基金估值和 会计核算 的 各个环节和整 个流程进 行 风险控制,目 的是保证 基 金估值和会 计核算的
准确性。基金 运营部人 员 均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和 相 关工作经历。 本公司基 金 经理可参与 讨论估值
原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 终估值 决策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及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服务协议,由 其
按约定 分别 提供 银行 间债 券市场 及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流通或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 的 估 值数 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进 行利润分配。 截止报告 期 末,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 和相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 ,本 基金 无应 分配 但尚未 实施 的利 润。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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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鑫元鸿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的 托管过程 中 ,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 关 规定,不存在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 有 人利益的
行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鑫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管 理 人 ——鑫元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在鑫元鸿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投 资运作、基金 资产净值 计 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 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 何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 的 运作严格按 照基金合
同的规 定进 行。 本报 告期 内,鑫 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鑫元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和披 露 的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报告中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利润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 报告等内容 进行了核
查,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整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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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9 )审 字 第61444343_B06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鑫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鑫 元鸿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8 年 度的 利润 表、所 有者 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以 及相关 财务 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鑫 元鸿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财 务报表 在所 有
重大方 面按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的规 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 鑫元鸿 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8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8 年度 的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鑫 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并履 行了 职业 道 德方面 的其 他
责任。 我们 相信, 我们 获 取的审 计证 据是 充分 、 适 当的, 为发 表审
计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强调事 项 无。
其他事 项 无。
其他信 息 鑫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层 对其 他信 息负 责。 其 他信 息包
括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 信息 ,但不 包括 财务 报表 和我 们的审 计报 告 。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鑫 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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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 适用) , 并运用
持续经 营假 设 , 除 非计 划 进行 清 算 、 终 止运 营或 别 无其他 现实 的选
择。
治理层 负责 监督 鑫元 鸿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财 务报告 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 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 续经 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鑫 元鸿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得 出
结论 。 如 果我 们得 出结 论 认为存 在重 大不 确定 性 , 审计准 则要 求我
们在审 计报 告中 提请 报表 使用者 注意 财务 报表 中的 相关披 露; 如果
披露不 充分 , 我们 应当 发 表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 结论基 于截 至审
计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 息 。 然而 , 未 来的 事项 或情 况 可能导 致鑫 元鸿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续 经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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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 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
艳
印艳萍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9 年3 月 28 日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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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鸿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074,865.71 49,551.45
结算备 付金
554,046.38 5,305,019.65
存出保 证金
19,279.65 9,741.3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647,471,162.50 776,923,252.5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47,471,162.50 776,923,252.5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86,914.32
应收利 息 7.4.7.5 18,519,424.40 20,789,664.9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90,837.75 198.8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668,029,616.39 803,164,343.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19,990,857.51 158,598,462.3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51,963.17 17,823.83
应付赎 回款
808,536.63 15,834.8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74,455.27 346,545.58
应付托 管费
91,485.09 115,515.2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25,555.63 44,704.41
应交税 费
97,089.84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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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 息
27,156.68 -55,307.8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329,254.61 330,000.86
负债合 计
121,696,354.43 159,413,579.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424,774,201.46 546,358,728.13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21,559,060.50 97,392,035.7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46,333,261.96 643,750,763.8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68,029,616.39 803,164,343.02
注:报 告截 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2862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424,774,201.4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鸿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73,285,627.60 21,716,360.70
1.利息 收入
48,297,880.38 66,542,432.8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113,684.36 234,447.07
债券利 息收 入
47,750,814.72 64,561,249.9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3,381.30 1,746,735.8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
5,706,084.42 -9,287,075.5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5,706,084.42 -9,287,075.5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19,206,993.48 -35,766,422.41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8 74,669.32 227,425.80
减: 二、费用
9,070,995.08 13,428,847.91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4,379,553.02 6,537,888.83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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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 管费 7.4.10.2.2 1,459,851.00 2,179,296.38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21,414.88 35,974.72
5.利 息支 出
2,678,427.51 4,290,962.5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678,427.51 4,290,962.54
6.税 金及 附加
147,668.71 -
7.其 他费 用 7.4.7.20 384,079.96 384,725.44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64,214,632.52 8,287,512.7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64,214,632.52 8,287,512.7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鸿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546,358,728.13 97,392,035.70 643,750,763.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4,214,632.52 64,214,632.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121,584,526.67 -40,047,607.72 -161,632,134.3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91,438,246.79 122,323,593.82 613,761,840.61
2. 基金 赎回 款 -613,022,773.46 -162,371,201.54 -775,393,975.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424,774,201.46 121,559,060.50 546,333,261.9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507,410,161.83 253,075,919.53 1,760,486,081.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8,287,512.79 8,287,512.7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961,051,433.70 -163,971,396.62 -1,125,022,830.3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85,210,954.64 118,325,254.16 803,536,208.80
2. 基金 赎回 款 -1,646,262,388.34 -282,296,650.78 -1,928,559,039.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546,358,728.13 97,392,035.70 643,750,763.83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4]585 号 《 关于 核准 鑫 元鸿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 集 的批 复》 核
准,由鑫元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 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 责 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 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 定 ,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
括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710,446,746.12 元, 业 经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4) 第 315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 备 案, 《鑫 元 鸿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710,446,757.66 份 基金 份 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1.54 份 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为鑫元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 人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公开募 集开放式 证 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 管 理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 有 关规定,经与 基
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报 监 管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 人 对基金合同进 行了修订 , 并对赎回费 相关规则
进行了 调整 。该 修订 自2018 年3 月 31 日 起生 效。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 行上市 的国 债、
金融债、央行 票据、企 业 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中 小企业私募 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 分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 持 证券、债券回 购、同业 存 款、通知存 款、银行
存款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 工 具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 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 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相关 规定)。本基 金不参与 买入 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 序 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 范 围。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为:本基 金投资于 债 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 金 资产的 80% ,现金及 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
债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不低 于 5% , 其 中现 金不 包括结 算备 付金、 存出 保 证金、 应收 申 购款 等。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 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8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8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 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 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本基 金运营过 程 中发生的增值 税 应税行 为 ,以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运 营本基 金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应 税行 为 , 暂 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本基金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未 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 已缴纳增值税 的,已纳 税 额从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额 中抵 减。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7.4.6.2 城 市维 护建 设税 、教育 费附 加、 地方 教育 附加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 市维护建设税 暂行条例 (2011 年修订 ) 》 、 《征收教 育 费附加的暂 行
规定(2011 年修订) 》及 相关地方教育 附加的征 收 规定,凡缴纳 消费税、 增 值税、营业税 的单位
和个人,都应 当依照规 定 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 教 育费附加(除 按照相关 规 定缴纳农村 教育事业
费附加 的单 位外 )及 地方 教育 费 附加 。
7.4.6.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京银 行”)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南京高 科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鑫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沅资 产”)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379,553.02 6,537,888.8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10,360.62 3,742.11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6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459,851.00 2,179,296.38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无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无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工商银 行 1,074,865.71 60,137.28 49,551.45 173,815.34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无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 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
券
名
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112827
18
卓
越
06
2018
年12
月18
日
2019
年1
月25
日
新债
未上
市
100.00 100.00 2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8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金融 资产 款余 额人 民 币34,991,707.51 元, 是以 如下债 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 券 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10214 01 国开14
2019 年 1 月
4 日
102.54 300,000 30,762,000.00
1080101
10 邵 阳城
投债
2019 年 1 月
4 日
69.93 78,000 5,454,540.00
合计
378,000 36,216,54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金融资 产款 余额 为人 民 币84,999,150.00 元, 其中 人 民币 54,999,450.00 元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到
期,人 民币29,999,700.00 元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 所规定 的比 例折 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7.4.10.1.1 不以 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因其剩 余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0.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0.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8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647,471,162.50 元, 无划分 为第 一及 第三 层次 的余额 。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属于 第二 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773,049,252.50 元 ,属 于第 三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3,874,000.00 元, 无划 分 为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
7.4.10.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等,若 出 现重大事项停 牌、交易 不 活跃、或属于 非
公开发行等情 况,本基 金 分别于停牌日 至交易恢 复 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 期间及限售 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 转换债券 等 的公允价值列 入第一层 次 ;并根据估值 调整中采 用 的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意义的 输 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 确 定相关股票和 可转换债 券 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
次或第 三层 次。
7.4.10.1.2.3 第三 层次 公 允价值 余额 和 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期末无 余
额,期 初余 额为 人民 币3,874,000.00 元 ,本 期减 少 人民 币 3,874,000.00 元。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重大 承诺 事项。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0.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9 年3 月28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647,471,162.50 96.92
其中: 债券 647,471,162.50 96.9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28,912.09 0.24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8,929,541.80 2.83
9 合计 668,029,616.39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境 内股 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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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累计 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4,957,950.00 0.9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9,889,600.00 10.9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9,889,600.00 10.96
4 企业债 券 429,256,612.50 78.5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53,367,000.00 28.07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47,471,162.50 118.51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1800455
18 衡 阳交 通
MTN001
400,000 41,544,000.00 7.60
2 1580025
15 宜 春创 投
债
500,000 40,780,000.00 7.46
3 101753005
17 今 世缘
MTN001
300,000 30,867,000.00 5.65
4 010214 01 国开 14 300,000 30,762,000.00 5.63
5 101753015
17 富通
MTN001
300,000 30,411,000.00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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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贵金 属。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国 债期货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国 债期货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受到调 查以 及处罚 的情 况的说 明
注: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 名 证券的发行主 体本期未 出 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 或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8.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票投资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9,279.6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519,424.40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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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 购款 390,837.7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929,541.80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票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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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095 137,245.30 322,523,444.35 75.93% 102,250,757.11 24.07%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159,045.31 0.0374%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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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6 月 26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710,446,757.6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46,358,728.13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91,438,246.79
减: 本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613,022,773.46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拆 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4,774,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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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本 报告 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生重 大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本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变更 投资策 略。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经基金 管理 人第 二届 董事 会第八 次通 讯表 决会 议审 议通过 , 自 2018 年7 月 19 日起 , 本基 金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由普 华永 道中 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更换 为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 本报 告期 内 应支付 给会 计师 事务 所的 审计费 用是 人民 币 80,000.00 元。 目前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为本 基金 提供 审计服 务的 年限 为1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的部 门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 在本 报告 期内未 受稽 查 或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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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金公 司 2 - - 634.71 1.09% -
兴业证 券 2 - - 39,076.95 66.95% -
广发证 券 2 - - 13,801.12 23.64% -
方正证 券 2 - - 3,877.34 6.64% -
华泰证 券 2 - - 978.94 1.68%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 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 ) 报告 期内 基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无。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中金公 司 17,254,407.24 4.43% 46,300,000.00 0.85% - -
兴业证 券 203,491,928.34 52.21% 3,704,800,000.00 67.87% - -
广发证 券 71,271,977.36 18.29% 1,309,300,000.00 23.99% - - 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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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 券 67,344,677.04 17.28% 330,400,000.00 6.05% - -
华泰证 券 30,406,447.04 7.80% 67,500,000.00 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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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
达到或 者超 过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1102-20181209 0.00 82,890,417.77 0.00 82,890,417.77 19.51%
2 20180101-20181104 544,022,111.95 0.00 544,022,111.95 0.00 0.00%
3 20181031-20181231 0.00 121,217,355.02 0.00 121,217,355.02 28.54%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基金 已有 单一 投资 者所 持基金 份额 达到 或超 过本 基金总 份额 的 20% , 中 小 投资者 在投 资本 基金 时可 能面临 以 下
风险:
(一) 赎回 申请 延期 办理 或暂停 赎回 的风 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时易 触发本 基金 巨额 赎回 的条 件, 因此 当发 生巨 额赎 回 时, 中小 投资 者可 能面 临 小额赎 回申
请也需 要按 同比 例部 分延 期办理 、延 缓支 付或 暂停 赎回的 风险 。
(二) 基金 净值 大幅 波动 的风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时,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基金 财产 大量变 现, 会对 基金 资产 净值产 生影 响; 且如 遇大 额赎回 费 用
归入基 金资 产、 基金 份额 净值保 留位 数四 舍五 入等 问题, 都可 能会 造成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较大 波动 。
(三) 基金 投资 目标 偏离 的风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后, 很可能 导致 基金 规模 骤然 缩小, 基金 将面 临投 资银 行间债 券、 交易 所债 券时 交易困 难 的
情形, 从而 使得 实现 基金 投资目 标存 在一 定的 不确 定性。
(四) 基金 合同 提前 终止 或其它 相关 风险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数 量不 满 200 人或者 基金 资产 净值 低 于 5000 万 元的 ,基 金管 理 人应当 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 出现 前述 情形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向 中 国证监 会说 明原 因并 报送 解决方 案。
因此, 在极 端情 况下, 当 单一投 资者 大量 赎回 本基 金后, 可能 造成 基金资 产 净值大 幅缩 减, 对本基 金 的存续 情况
产生实 质性 影响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1. 根据《 公开募 集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流 动性风 险管 理规定 》及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经
与 基金托管 人协商 一致并报 监管机构 备案, 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 合同进 行了修订 ,并对赎 回费相
关规则 进行 了调 整。 该修 订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起 生效。 详情 请见 基金 管理 人于指 定媒 介上 披鑫元鸿利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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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相 关公 告。
2.经基 金管 理人 第二 届董 事会第 八次 通讯 表决 会议 审议通 过, 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 起, 本
基 金的会计 师事务 所由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更换为安 永华明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 详 情请见 基金 管理 人于 指定 媒介上 披露 的相 关公 告。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