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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福瑞(501028)

财通福瑞: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3 月 29 日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为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变更为" 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 )"。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 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中原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28日,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转型后) 2.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基金简称 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 场内简称 财通福瑞 基金主代码 501028 交易代码 5010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转型日 2018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96,861,951.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2月20日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基金简称 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 场内简称 财通福瑞 基金主代码 501028 交易代码 50102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 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 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28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96,861,951.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2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 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 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 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 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 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 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 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 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 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 本基金在价值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建立成长策略、主 题策略、定向增发策略以及动量策略等多策略体系, 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针对性运用;固定收益投 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 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在基本面 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 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 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 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 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 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 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 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 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 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 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 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 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 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 本基金在价值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建立成长策略、主 题策略、定向增发策略以及动量策略等多策略体系, 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针对性运用;固定收益投 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 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在基本面 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 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 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 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产品,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武祎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0537888 010-66105799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588 传真 021-20537999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971.34 本期利润 -26,971.3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6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6,438,961.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323 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转型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31日) 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2018-12-29 2018-12-31 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转型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基金转型至披露时 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 ~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6年 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报告期末和基金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 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 〕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 受限股票进行调整。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LOF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0 0% 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转型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合同转型 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股票资 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报告期末和基金 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 进行调整。 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3.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12月28 日 2017年 2016年11月22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5,431,948.58 -3,002,039.04 3,928,548.29 本期利润 -445,461,238.07 -64,423,767.81 528,793.6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86 -0.0209 0.00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22% -2.09% 0.02% 3.3.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677 -0.0207 0.000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6,465,932.96 3,018,485,684. 04 3,082,909,451.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323 0.9793 1.000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016年度可比期 间数据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数据。 (5)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转型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3.4 基金净值表现 3. 4.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20 18年10月1日至2 018年12月28日 ) -9.84% 1.57% -6.12% 0.90% -3.72% 0.67% 过去六个月(20 18年7月1日至20 18年12月28日) -12.97% 1.36% -6.68% 0.83% -6.29% 0.53% 过去一年(2018 年1月1日至2018 年12月28日) -25.22% 1.19% -12.22% 0.74% -13.00% 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2016年 11月22日-2018 年12月28日) -26.77% 0.89% -4.47% 0.57% -22.30% 0.3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 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28日) 1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2016-11-22 2017-03-13 2017-06-30 2017-10-19 2018-01-31 2018-05-28 2018-09-07 2018-12-28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 ~100%;开放期内, 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封闭期内,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受上述 30%~100%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建仓期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建仓期末 及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 〕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 受限股票进行调整。 3.4.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2016 业 2017 业 2018 业 10% 8% 6% 4% 2% 0% -2% -4% -6% -8%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转型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及转型当 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 ~100%;开放期内,股票 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 开放期前一个月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封闭期内,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受上述30%~100% 的限 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 金建仓期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5月22日,截至建仓期末及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 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 进行调整。 3.5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22日,转型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1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 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 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 起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等多个子品牌, 产品具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 供个性化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84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 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 通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 的投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 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姚思劼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年11 月22日 - 8年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2011年 7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研究行业覆盖汽车、机械、 公用事业等,重点关注高端装 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现任 基金投资部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 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1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 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 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 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 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 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 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 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 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 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 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 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 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本公司现行公平交易制度主要内容附录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关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业务管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 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 行利益输送。 第五条 本制度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 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而制订。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 1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 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公司应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 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 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应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 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九条 公司研究员负责各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采用客观的研 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 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内部研究报告由行业研 究员上传公司研究平台,各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研究信息及个 股评估,对自身管理的组合做出适当的投资决定,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 全面的情况。 第十条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 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 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 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 的投资组合。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 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 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组合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 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 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 公司要求投资组合经理承诺并落实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特定资产管理合 同及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 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 组合的合法利益,并按照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 独立性,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五条 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 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 1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六条 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 易分配原则为"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 。 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 流动性等原因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 填写《特殊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可以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第十八条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 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 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 员完成。 第十九条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 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 易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该模式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组合的指令有效价格范围 内,系统能最大限度保证参加公平交易的各投资组合所买入或卖出投资对象的价格接 近。各投资组合参加公平交易委托数量按照各投资组合中尚未执行指令部分的委托数 量占公平交易委托总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各投资组合指令在无交易员人为干预的情况 下,各自在交易所完成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 公司要求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绝对公平交 易执行。即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如需下达同一只投资对象的买卖交易指令时,其所管理 投资组合的所有有关指令必须在15分钟内批量下达,且指令价格必须相同,但数量可 以按投资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无法进 行绝对公平交易执行的,相关投资组合经理需要事先提供决策依据,填写《特殊交易 需求申请审批表》,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要求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公平 交易执行。即不同的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平等的信息知晓权和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个别情 况,分别独立做出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决策,故下达指令的时间、限价都会有所不 同。但由于是共同享有同一信息来源,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天就同一投资对象下 达的买卖交易指令应为同向交易,限价范围比较接近但可以不同,指令的数量也可按 组合的规模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二条 投资组合经理不得为了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在交易日14:50-15:00 间 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如因为申购、赎回或合规控制的要求需在交易日14:50-15:00 间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投资经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通知集中交易部相关情况,并于 当日收盘后及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集 1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和投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 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集中交易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 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 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与数量等要素。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交易,申购获配的证券数 量由投资交易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按照公司已建 立的相应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确保投资管理和交易 管理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公平诚信,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根据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要的异常交易类型包括: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 交易行为等。 (一)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根据能够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 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投资的行为; (二) 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致使证 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证券交易量发生异常或形成虚 拟的交易量水平。其主要的类型包括: 1、连续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 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进行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的行为; 2、约定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相互串通,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 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虚假申报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 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 4、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 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手段,操纵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 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行为; 5、尾市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 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三)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 1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等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投资组合经理或者研究人员获得的是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 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投资者行为有重大影响的而又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行为主要依据该信息,无其他充足、深入的研究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连续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就同一证券大 笔下单、连续下单或者密集下单(如多个组合同时下单),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波动达 到一定幅度; (二)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进行巨额交易量的申报,且申报 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达到一定幅度; (三)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 交易,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发生明显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四)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可进行T+0 交易的市场中在同 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五)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大宗交易中进行涉嫌虚假申报 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六)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等议价交易中 的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同期市场平均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约定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 第三十一条 虚假申报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一个交易日 内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某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 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三十二条 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和尾市价格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在计算相关证 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如证券交易所收市前的十分钟时间, 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上涨, 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下跌,或者通过发出 买入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十三条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以对方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或者在银行 1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间债券交易市场等议价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 公司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存在就同一 证券的无合理理由的反向交易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界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包括: (一) 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可能参与的异常交易行为: 1、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 方的交易; 4、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5、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6、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9、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0、其他经交易所或托管银行电话、书面提示的交易异常行为。 (二)银行间询价交易包括的异常交易行为: 1、交易对手异常:指交易对手超出交易对手库范围、与信用级别较低的交易对手 进行大额交易、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 2、交易价格异常:指回购利率异常和现券交易价格异常。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 率偏离同期公允回购利率(可参考中债登网站提供的回购利率数据)30bp 以上,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 (根据影子定价标准确定)30bp 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50bp); 3、同日反向交易:指当天买卖同一债券品种且价格相同(或造成亏损)的交易、 当天进行利率相同(或造成亏损)的正逆回购交易等。 (三)其他涉嫌进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1、关联交易行为; 2、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 3、与受限或禁止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4、采用可能显著影响市价的交易方式; 5、可能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 1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6、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或公司内部的投资分析明显不符的交易行为。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 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包括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 事前监控是指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进行风险监控参数设置及风险监控参 数调整,此项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 在新投资组合成立并开始运作前,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资产管 理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决定,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编制《风险控制参数设置 表》,经督察长批准后进行设置。 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应包括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内部监控 指标三个方面。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必须与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各类资产管理 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一致。非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资产管理合同发生调整和变化, 风险管理部部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取消、放宽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的要求。对于内 部监控指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放开监控、放宽监控程序的,风险管理部应在 严格审核程序完整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执行放开、放宽监控的操作。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日常交易中系统自动触发的限制性投资交易行为予以 监控和报告。 第四十条 事中监控是指投资交易过程中对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包括指令时间、 价格、数量等方面。集中交易部负有对系统无法识别和限制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和报 告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 事后监控包括公平交易分析、交易情况稽核两项内容,分别由风险管 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 集中交易部在收到下述情形之一的投资指令时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和报告制度。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后,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暂停执行: (一) 交易所投资指令当日累计数量已达到所投资股票当日成交量的50%的; (二) 交易所投资指令下达时间距离收市10 分钟以内的; (三) 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证券频繁下达指令或者频繁撤销指令的; (四) 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对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各投资组合 下达投资指令时,存在不合理时间或价格差异; (五) 议价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股东、投资组合托管人或其重大利益关联方、 议价交易对手库以外的交易对象; (六) 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时,投资指令价格偏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5%(含)以 上的; (七) 其他可能影响到公平交易或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 第四十三条 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由集中交易部要求指令下达人填写《特殊 2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指令下达人做出合理性解释,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 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备案。审核流程中任一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要求其他相关 人员提供意见。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 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 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 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 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健全相关 业务记录,确保投资交易公平性的可稽核性。 第四十九条 投资交易行为稽核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投资交易系统风险控制参数的健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 投资指令、指令分配、交易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三) 公平交易分析工作及相关专项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十条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稽核工作应反映在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 以及相关专项稽核报告中。 第五十一条 督察长负责对整个投资交易业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情况实 施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在监控过程中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一旦发现异常交 易,应立即向公司督察长、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的控制和改 进措施。 第五十三条 经报告的异常交易行为,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 部应查明该事项的发生过程、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后报送督察长、 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交易价差是指不同投资组合在相同的 时间段内同买或者同卖一只股票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差异。 2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五十五条 交易价差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分别计算各个投资组合同期、同方向交易的某只股票的交易均价,然后比 较各自均价差异,再将发生的所有差异进行汇总分析; (二) 模拟计算各投资组合之间溢价金额大小,分析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建立分析交易价差的信息系统,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和不同 类别投资组合之间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其他投资组合收益率存在 明显差异的投资组合重点进行交易价差分析。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 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 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 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 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第五十八条 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 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参考交易所和托管银行的提示进行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 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 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 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 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2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 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 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周期性放缓的态势,下行压力逐季提升,希望能通 过去杠杆的方式控制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谋求实现脱虚向实的目标和探索实现产业 转型升级的路径。上半年突发的中美贸易摩擦使得外围环境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负面 影响,加大了内部承受的压力。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使得A 股市场在2018年呈现出趋势 性下跌的态势。 2018年本基金经历了封闭转开放的过程,期间为应对可能存在的大额赎回将基金 的股票持仓比例降到了较低的水平,后续在持仓的定增个股逐步进入二次解禁阶段后 结合市场环境与个股基本面情况择机进行减持,同时逐步替换持仓品种,重点配置了 消费类板块内各子行业龙头,偏重商贸零售、医药等必选消费品,在经济下行趋势中 获取相对稳健的业绩表现,在此基础上结合宏观和行业基本面的变化,对持仓结构进 行持续调整优化,进入四季度后随着货币政策的逐渐转向,整体股票持仓开始逐步提 升,同时结合产业政策与行业基本面出现的变化,逐步加大科技成长类个股的配置权 重,为2019年做好准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基金份额净值为0.7323元。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周期性放缓的态势,下行压力逐季提升,我们希望 能通过去杠杆的方式控制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谋求实现脱虚向实的目标和探索实现 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上半年突发的中美贸易摩擦使得外围环境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 负面影响,加大了内部承受的压力。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使得A 股市场在2018年呈现出 趋势性下跌的态势。 我们在2018年将基金的股票持仓比例始终控制在中等偏低的水平,重点配置了消 费类板块内各子行业龙头,偏重商贸零售、医药等必选消费品,在经济下行趋势中获 取相对稳健的业绩表现,在此基础上结合宏观和行业基本面的变化,对持仓结构进行 持续调整优化,进入四季度后随着货币政策的逐渐转向,整体股票持仓开始逐步提升, 同时结合产业政策与行业基本面出现的变化,逐步加大科技成长类个股的配置权重, 为2019年做好准备。 2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 究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 员、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 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 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 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 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 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外包协议》。 本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 〔2017〕6号)确定的估值 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流通 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并提供流通受限股 票流动性折扣。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了《基金行 政外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 务实行外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转型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 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未进行 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 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7,011,197.75 结算备付金 2,552,625.82 存出保证金 319,706.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4,321,199.47 其中:股票投资 654,321,199.4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300,35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29,895.89 应收利息 173,311.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923.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879,615,210.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34,421.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0,740.67 2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付托管费 196,790.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74,296.7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0,000.00 负债合计 3,176,249.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96,861,951.45 未分配利润 -320,422,98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6,438,961.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9,615,210.62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323元,基金份额总额1,196,861,951.45份。 (3)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资产负债表只列示2018年12月 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12月29日(基 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 2月31日 一、收入 101,478.15 1.利息收入 101,478.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608.4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2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5,869.7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128,449.49 1.管理人报酬 108,056.34 2.托管费 18,009.3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2,383.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971.3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71.34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基金转型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 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1,196,861,951.45 -320,396,018.49 876,465,932.96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26,971.34 -26,971.34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1,196,861,951.45 -320,422,989.83 876,438,961.62 注: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列示基 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家俊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王家俊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为臻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2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财通多 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6]2009号文《关于准予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 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082,380,658.22份基金份额。 根据《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财通多策 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财通 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 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 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简称变更为" 财通福瑞混合发起(LOF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 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 3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 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 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 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 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 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基金销售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3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2月29 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 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8,056.3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242.84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 用项目。 (4)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009.39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3)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3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2月29 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转型日(2018年12月29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25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250.00 报告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25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84% 注:(1)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旗下基金的公告》,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 10,001,250份。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前述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将不低于三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 (2)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87,011,197.75 5,220.66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3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 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认 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类 型 认 购 价 格 期 末 估 值 单 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成 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 注 0007 78 新兴 铸管 2017-0 4-05 2019-0 4-08 非公开发行 限售 5.1 5 4.1 7 2,888,3 49 14,874,9 97.35 12,044,4 15.33 - 0008 62 银星 能源 2017-0 1-17 2019-0 1-18 非公开发行 限售 7.0 3 2.9 2 3,746,6 62 26,339,0 33.86 10,940,2 53.04 - 0021 71 楚江 新材 2017-0 1-19 2019-0 1-21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5. 05 4.5 4 0.50 7.52 2.27 - 0021 71 楚江 新材 2017-0 9-26 2019-0 1-21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4.5 4 0.50 - 2.27 - 0025 22 浙江 众成 2017-0 4-20 2019-0 4-22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7. 78 4.6 0 871,729 15,499,3 41.62 4,009,95 3.40 - 0026 11 东方 精工 2017-0 4-24 2019-0 4-25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4. 79 3.5 3 1,374,2 39 20,325,0 00.36 4,851,06 3.67 - 0026 11 东方 精工 2018-0 6-22 2019-0 4-25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3.5 3 824,544 - 2,910,64 0.32 - 3001 95 长荣 股份 2017-0 4-20 2019-0 4-22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5. 51 7.6 8 1,812,3 35 28,109,3 15.85 13,918,7 32.80 - 6000 皖维 2017-0 2019-0 非公开发行 4.6 2.2 9,672,9 44,978,9 21,473,8 - 3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63 高新 5-09 5-09 限售 5 2 03 98.95 44.66 6001 67 联美 控股 2017-0 5-16 2019-0 5-13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9. 36 8.6 7 2,150,9 98 41,643,3 21.28 18,649,1 52.66 - 6001 67 联美 控股 2018-0 5-30 2019-0 5-13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8.6 7 2,150,9 98 - 18,649,1 52.66 -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7-0 1-10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9. 22 15. 70 636,845 12,240,1 67.97 9,998,46 6.50 -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7-0 5-25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15. 70 127,369 - 1,999,69 3.30 -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8-0 5-24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15. 70 152,843 - 2,399,63 5.10 - 6009 86 科达 股份 2017-0 5-02 2019-0 4-29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6. 38 3.9 1 661,231 10,830,9 63.78 2,585,41 3.21 - 6009 86 科达 股份 2018-0 7-18 2019-0 4-29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3.9 1 264,493 - 1,034,16 7.63 - 6016 89 拓普 集团 2017-0 5-26 2019-0 5-24 非公开发行 限售 30. 52 14. 01 1,408,9 12 42,999,9 94.24 19,738,8 57.12 - 6017 18 际华 集团 2017-0 4-26 2019-0 4-24 非公开发行 限售 8.1 9 3.2 2 10,952, 381 89,700,0 00.39 35,266,6 66.82 - 6018 60 紫金 银行 2018-1 2-20 2019-0 1-03 认购新发证 券 3.1 4 3.1 4 15,970 50,145.8 0 50,145.8 0 - 6018 99 紫金 矿业 2017-0 6-09 2019-0 6-07 非公开发行 限售 3.1 1 3.2 0 5,105,7 56 15,878,9 01.16 16,338,4 19.20 - 6019 69 海南 矿业 2017-0 2-13 2019-0 2-11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0. 14 4.3 3 3,944,7 73 39,999,9 98.22 17,080,8 67.09 - 注:(1)以上“ 可流通日” 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最终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楚江新材,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实施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 通日一致。 (3)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东方精工,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 通日一致。 (4)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联美控股,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1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 一致。 (5)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旅酒店,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 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致。 (6)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旅酒店,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实施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 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致。 3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科达股份,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 日一致。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股) 期末成本 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00 30 中信 证券 2018 -12- 25 重大事项 停牌 16.01 2019- 01-10 17.15 654,80 0 10,690,55 5.00 10,483,348 .00 - 注:流通受限股票的复牌日期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29,898,306.6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0,533,493.8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13,889,399.05元。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 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3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8.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28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7,011,197.75 46,950,958.07 结算备付金 2,552,625.82 1,310,834.58 存出保证金 319,706.75 49,711.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4,321,199.47 2,650,781,055.33 其中:股票投资 654,321,199.47 2,650,587,755.3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93,3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300,350.00 341,956,302.94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29,895.89 - 应收利息 71,833.68 478,312.5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923.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3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79,513,732.47 3,041,527,17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28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7,996,694.60 应付赎回款 1,234,421.4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72,684.33 3,846,687.52 应付托管费 178,780.72 641,114.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74,296.77 266,994.6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7,616.24 290,000.00 负债合计 3,047,799.51 23,041,491.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96,861,951.45 3,082,380,658.22 未分配利润 -320,396,018.49 -63,894,974.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6,465,932.96 3,018,485,684.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9,513,732.47 3,041,527,175.42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28日,基金份额净值0.7323元,基金份额总额1,196,861,951.45份; (3)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特此说明。 8.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1 月01 日至2018年12 月2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08,381,853.52 -9,503,235.06 1.利息收入 10,729,231.84 29,396,665.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43,897.99 11,376,564.20 债券利息收入 212.63 1,218,090.8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8,985,121.22 16,802,010.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30,918,825.90 22,521,828.2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1,172,450.82 5,985,523.1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3,817.20 49,981.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229,807.72 16,486,323.3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号填列) -190,029,289.49 -61,421,728.7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837,030.03 - 减:二、费用 37,079,384.55 54,920,532.75 1.管理人报酬 26,122,548.85 46,441,342.02 4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托管费 4,353,758.11 7,740,223.6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151,613.14 422,667.1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6.税金及附加 0.59 - 7.其他费用 451,463.86 316,3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45,461,238.07 -64,423,767.8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445,461,238.07 -64,423,767.81 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8.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项 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082,380,658.2 2 -63,894,974.18 3,018,485,684.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5,461,238.0 7 -445,461,238.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1,885,518,706. 77 188,960,193.76 -1,696,558,513.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9,852.58 -25,718.52 114,134.06 2.基金赎回款 -1,885,658,559. 35 188,985,912.28 -1,696,672,647.07 4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196,861,951.4 5 -320,396,018.4 9 876,465,932.9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082,380,658.2 2 528,793.63 3,082,909,451.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4,423,767.81 -64,423,767.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082,380,658.2 2 -63,894,974.18 3,018,485,684.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8.1- 至8.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家俊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王家俊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为臻 ————————— 会计机构负责人 8.4 报表附注 8.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2009号文《关于准予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 4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 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082,380,658.2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并更名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 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100%;开 放期内,股票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封闭期内,基金股 票资产的比例不受上述30%~100%的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 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5%。 8.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4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9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并更名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故本财务报 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8.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 28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8.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8.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8.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 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 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 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 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 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4.7 关联方关系 8.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8.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基金销售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8.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8.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8.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8.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4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8.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8.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8.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8.4.8.2 关联方报酬 8.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 8年12月2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122,548.85 46,441,342.0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925,937.79 12,714,759.1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 用项目。 8.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2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353,758.11 7,740,223.63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4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8.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8.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 2018年12月2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250.00 10,001,250.00 报告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250.00 10,001,25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84% 0.32% 注: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旗下基金的公告》,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10,001,250份。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前述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将不低于三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 8.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2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87,011,197.75 1,666,714.02 46,950,958.0 7 2,378,639.23 4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8.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8.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8.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8.4.8.7.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 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8.4.9 期末(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8.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认 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类 型 认 购 价 格 期 末 估 值 单 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成 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 注 0007 78 新兴 铸管 2017-0 4-05 2019-0 4-08 非公开发行 限售 5.1 5 4.1 7 2,888,3 49 14,874,9 97.35 12,044,4 15.33 - 0008 62 银星 能源 2017-0 1-17 2019-0 1-18 非公开发行 限售 7.0 3 2.9 2 3,746,6 62 26,339,0 33.86 10,940,2 53.04 - 0021 71 楚江 新材 2017-0 1-19 2019-0 1-21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5. 05 4.5 4 0.50 7.52 2.27 - 0021 71 楚江 新材 2017-0 9-26 2019-0 1-21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4.5 4 0.50 - 2.27 - 0025 22 浙江 众成 2017-0 4-20 2019-0 4-22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7. 78 4.6 0 871,729 15,499,3 41.62 4,009,95 3.40 - 0026 11 东方 精工 2017-0 4-24 2019-0 4-25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4. 79 3.5 3 1,374,2 39 20,325,0 00.36 4,851,06 3.67 - 0026 11 东方 精工 2018-0 6-22 2019-0 4-25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3.5 3 824,544 - 2,910,64 0.32 - 5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1 95 长荣 股份 2017-0 4-20 2019-0 4-22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5. 51 7.6 8 1,812,3 35 28,109,3 15.85 13,918,7 32.80 6000 63 皖维 高新 2017-0 5-09 2019-0 5-09 非公开发行 限售 4.6 5 2.2 2 9,672,9 03 44,978,9 98.95 21,473,8 44.66 6001 67 联美 控股 2017-0 5-16 2019-0 5-13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9. 36 8.6 7 2,150,9 98 41,643,3 21.28 18,649,1 52.66 6001 67 联美 控股 2018-0 5-30 2019-0 5-13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8.6 7 2,150,9 98 - 18,649,1 52.66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7-0 1-10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9. 22 15. 70 636,845 12,240,1 67.97 9,998,46 6.50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7-0 5-25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15. 70 127,369 - 1,999,69 3.30 6002 58 首旅 酒店 2018-0 5-24 2019-0 1-10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15. 70 152,843 - 2,399,63 5.10 6009 86 科达 股份 2017-0 5-02 2019-0 4-29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6. 38 3.9 1 661,231 10,830,9 63.78 2,585,41 3.21 - 6009 86 科达 股份 2018-0 7-18 2019-0 4-29 非公开发行 限售-转增 - 3.9 1 264,493 - 1,034,16 7.63 - 6016 89 拓普 集团 2017-0 5-26 2019-0 5-24 非公开发行 限售 30. 52 14. 01 1,408,9 12 42,999,9 94.24 19,738,8 57.12 - 6017 18 际华 集团 2017-0 4-26 2019-0 4-24 非公开发行 限售 8.1 9 3.2 2 10,952, 381 89,700,0 00.39 35,266,6 66.82 - 6018 60 紫金 银行 2018-1 2-20 2019-0 1-03 认购新发证 券 3.1 4 3.1 4 15,970 50,145.8 0 50,145.8 0 - 6018 99 紫金 矿业 2017-0 6-09 2019-0 6-07 非公开发行 限售 3.1 1 3.2 0 5,105,7 56 15,878,9 01.16 16,338,4 19.20 - 6019 69 海南 矿业 2017-0 2-13 2019-0 2-11 非公开发行 限售 10. 14 4.3 3 3,944,7 73 39,999,9 98.22 17,080,8 67.09 - 注: (1)以上“ 可流通日”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最终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楚江新材,于2017年9月26日实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 一致。 (3)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东方精工,于2018年6月22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 致。 (4)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联美控股,于2018年5月30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致。 5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5)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旅酒店,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 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致。 (6)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旅酒店,于2018年5月24日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 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致。 (7)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科达股份,于2018年7月18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因转增所获取的股份的可流通日与原限售股份的可流通日一 致。 8.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股) 期末成本 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6000 30 中信 证券 2018 -12- 25 重大事 项停牌 16.01 2019-0 1-10 17.15 654,800 10,690,555. 00 10,483,3 48.00 - 注:流通受限股票的复牌日期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8.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8.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8.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28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29,898,306.6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0,533,493.8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13,889,399.05元(于2017年12月31日, 5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 额为人民币398,699,053.8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577,862.92元,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249,504,138.60元)。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 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上年度末 2,249,504,138.60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1,157,542,998.01 当期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 额 -237,078,784.65 购买 - 出售 640,992,956.89 本期末 213,889,399.05 本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 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124,471,000.82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9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5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例(%) 1 权益投资 654,321,199.47 74.39 其中:股票 654,321,199.47 74.3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300,350.00 14.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9,563,823.57 10.18 8 其他各项资产 9,429,837.58 1.07 9 合计 879,615,210.62 100.00 9.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9.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1,258,406.27 6.99 C 制造业 358,850,202.74 40.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48,238,558.36 5.5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927,090.19 2.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19,622.72 1.27 H 住宿和餐饮业 20,576,150.30 2.3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955,526.03 5.70 J 金融业 64,039,829.70 7.31 5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948,826.00 2.1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06,987.16 0.16 S 综合 - - 合计 654,321,199.47 74.66 9.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9.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167 联美控股 4,301,996 37,298,305.32 4.26 2 601899 紫金矿业 10,857,558 35,549,437.88 4.06 3 601718 际华集团 10,952,381 35,266,666.82 4.02 4 300146 汤臣倍健 1,589,265 27,001,612.35 3.08 5 300454 深信服 292,300 26,190,080.00 2.99 6 000852 石化机械 3,396,584 24,319,541.44 2.77 7 600276 恒瑞医药 453,933 23,944,965.75 2.73 8 002507 涪陵榨菜 1,033,523 22,324,096.80 2.55 9 002281 光迅科技 816,407 21,928,692.02 2.50 10 600063 皖维高新 9,672,903 21,473,844.66 2.45 注:(1)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紫金矿业(601899)上市流通及流通受限部分,上表中按同一股票合并 计算; (2)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 5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9.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9.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转型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股票交易。 9.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转型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股票交易。 9.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转型为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8年12月29日(转型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股票交易。 9.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9.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9.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 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9.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9.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9.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19,706.7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29,895.8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3,311.83 5 应收申购款 6,923.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5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合计 9,429,837.58 9.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9.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0167 联美控股 37,298,305.32 4.26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2 601899 紫金矿业 16,338,419.20 1.86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3 601718 际华集团 35,266,666.82 4.02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4 600063 皖维高新 21,473,844.66 2.45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下称《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已过限售期的,但根据《规定》要求需于一定时间 内继续处于限售状态。 9.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10.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654,321,199.47 74.40 其中:股票 654,321,199.47 74.40 2 基金投资 - - 5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300,350.00 14.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9,563,823.57 10.18 8 其他各项资产 9,328,359.43 1.06 9 合计 879,513,732.47 100.00 10.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0.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1,258,406.27 6.99 C 制造业 358,850,202.74 40.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48,238,558.36 5.5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927,090.19 2.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19,622.72 1.27 H 住宿和餐饮业 20,576,150.30 2.3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955,526.03 5.70 J 金融业 64,039,829.70 7.3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5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948,826.00 2.1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06,987.16 0.16 S 综合 - - 合计 654,321,199.47 74.65 10.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10.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167 联美控股 4,301,996 37,298,305.32 4.26 2 601899 紫金矿业 10,857,558 35,549,437.88 4.06 3 601718 际华集团 10,952,381 35,266,666.82 4.02 4 300146 汤臣倍健 1,589,265 27,001,612.35 3.08 5 300454 深信服 292,300 26,190,080.00 2.99 6 000852 石化机械 3,396,584 24,319,541.44 2.77 7 600276 恒瑞医药 453,933 23,944,965.75 2.73 8 002507 涪陵榨菜 1,033,523 22,324,096.80 2.55 9 002281 光迅科技 816,407 21,928,692.02 2.50 10 600063 皖维高新 9,672,903 21,473,844.66 2.45 注:(1)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紫金矿业(601899)上市流通及流通受限部分,上表中按同一股票合并 计算。 (2)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 10.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0.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6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65,929,824.00 2.18 2 600036 招商银行 64,242,466.86 2.13 3 600519 贵州茅台 57,725,627.36 1.91 4 002410 广联达 51,958,794.01 1.72 5 600760 中航沈飞 50,722,974.27 1.68 6 600276 恒瑞医药 46,047,825.36 1.53 7 300059 东方财富 45,759,002.80 1.52 8 002507 涪陵榨菜 41,530,018.41 1.38 9 601688 华泰证券 37,137,438.85 1.23 10 000717 韶钢松山 37,016,104.33 1.23 11 002281 光迅科技 36,575,513.05 1.21 12 300454 深信服 36,296,172.28 1.20 13 000852 石化机械 31,386,132.86 1.04 14 300146 汤臣倍健 30,442,883.95 1.01 15 600066 宇通客车 29,275,513.70 0.97 16 600887 伊利股份 27,385,730.00 0.91 17 000960 锡业股份 25,896,553.67 0.86 18 603708 家家悦 25,374,041.15 0.84 19 002463 沪电股份 24,586,793.04 0.81 20 601111 中国国航 22,662,788.00 0.75 注:" 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0.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1877 正泰电器 106,769,140.20 3.54 2 601899 紫金矿业 103,186,268.05 3.42 3 600522 中天科技 93,107,420.41 3.08 4 002268 卫 士 通 90,580,890.27 3.00 6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601618 中国中冶 80,239,663.39 2.66 6 600258 首旅酒店 77,572,469.12 2.57 7 600699 均胜电子 72,230,564.55 2.39 8 601111 中国国航 67,720,866.28 2.24 9 600879 航天电子 60,329,271.39 2.00 10 600339 中油工程 52,467,927.05 1.74 11 300059 东方财富 52,404,726.55 1.74 12 601318 中国平安 52,294,699.68 1.73 13 600277 亿利洁能 51,730,092.12 1.71 14 601718 际华集团 50,496,429.48 1.67 15 600887 伊利股份 49,714,555.35 1.65 16 300081 恒信东方 49,406,275.00 1.64 17 600519 贵州茅台 47,928,580.24 1.59 18 600167 联美控股 46,100,029.06 1.53 19 002171 楚江新材 45,708,173.79 1.51 20 600036 招商银行 44,445,223.18 1.47 注:" 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0.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08,236,701.2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773,301,516.78 10.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0.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0.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0.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0.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 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10.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0.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票。 10.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19,706.75 6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929,895.8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833.68 5 应收申购款 6,923.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328,359.43 10.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0167 联美控股 37,298,305.32 4.26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2 601899 紫金矿业 16,338,419.20 1.86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3 601718 际华集团 35,266,666.82 4.02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4 600063 皖维高新 21,473,844.66 2.45 非公开发行解 禁后限售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下称《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上述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已过限售期的,但根据《规定》要求需于一定时间 内继续处于限售状态。 10.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6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1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1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365 127,801.60 521,000,068.08 43.53% 675,861,883.37 56.47% 1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樊关木 4,999,675.00 3.18 2 张晓滨 2,973,727.00 1.89 3 朱旭励 1,986,476.00 1.26 4 关红云 1,986,466.00 1.26 5 杨阳 1,984,576.00 1.26 6 殷明厚 1,984,486.00 1.26 7 刁丽英 1,984,396.00 1.26 8 吴金阳 1,930,532.00 1.23 9 徐建庄 1,786,605.00 1.14 10 陕西方直贸易有限公司 1,290,793.00 0.82 11.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7,078.98 0.0031%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6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1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365 127,801.60 521,000,068.08 43.53% 675,861,883.37 56.47% 12.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樊关木 4,999,675.00 3.18 2 张晓滨 2,973,727.00 1.89 3 朱旭励 1,986,476.00 1.26 4 关红云 1,986,466.00 1.26 5 杨阳 1,984,576.00 1.26 6 殷明厚 1,984,486.00 1.26 7 刁丽英 1,984,396.00 1.26 8 吴金阳 1,930,532.00 1.23 9 徐建庄 1,786,605.00 1.14 10 陕西方直贸易有限公司 1,290,793.00 0.82 注:上述份额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1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6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7,078.98 0.0031%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3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1,196,861,951.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96,861,951.45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 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14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3,082,380,658.2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82,380,658.2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9,852.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85,658,559.3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96,861,951.45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67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 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15


重大事件揭示 15.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9日聘任武祎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原督察长黄惠女士于2018年6月29日离任;于2019年1月18日聘任夏理芬先生担任公司 董事长职务,原董事长刘未先生于2019年1月18日离任; 2、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5.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5.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转型,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5.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机构未发生变化,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基金审计费用为九万元,目前该事务 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超过2年。 15.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转型后 报告期2018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2月31日 15.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5.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 易 单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备 注 68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元 数 量 额的比例 比例 新时代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湘财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中国中投证 券 2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证 券 2 - - - - - 太平洋证券 2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民族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69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信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财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山西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3 - - - - - 安信证券 4 - - - - - 广发证券 4 - - - - - 兴业证券 4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 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投资、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确定选用交易 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中交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各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账 户开户手续。 15.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 额 占当 期债 券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 期债 券回 购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新时代证券 - -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70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融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 -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财通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转型前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12月28日 71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5.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备 注 新时代证 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688,172,059.89 17.30% 507,206.92 16.71%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1,127,097.46 0.03% 801.72 0.03% - 东海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461,699,275.21 11.61% 331,533.25 10.92% - 国泰君安 2 251,511,569.47 6.32% 178,901.22 5.89% - 湘财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201,458,391.27 5.06% 147,126.97 4.85% - 西部证券 2 152,411,925.65 3.83% 110,651.80 3.64% - 中国中投 证券 2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283,043,631.57 7.12% 206,015.07 6.79% - 东方证券 2 137,815,286.28 3.46% 99,274.17 3.27% - 中金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 2 190,530.60 0.00% 177.42 0.01% - 中信建投 2 196,381,391.85 4.94% 142,760.62 4.70% - 72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 太平洋证 券 2 68,434,469.09 1.72% 50,045.32 1.65% - 联讯证券 2 - - - - - 民族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173,485,890.10 4.36% 161,276.84 5.31% - 申银万国 2 139,644,648.14 3.51% 128,098.18 4.22% - 中信证券 2 105,783,381.27 2.66% 96,400.05 3.18% - 信达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279,798,689.81 7.03% 259,487.93 8.55% - 财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41,954,984.91 1.05% 29,842.68 0.98% - 海通证券 2 117,762,504.30 2.96% 85,373.04 2.81% - 华泰证券 2 133,941,950.41 3.37% 98,106.63 3.23% - 山西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3 - - - - - 安信证券 4 201,031,818.99 5.05% 147,014.14 4.84% - 广发证券 4 42,696,802.72 1.07% 39,763.27 1.31% - 兴业证券 4 299,236,574.64 7.52% 216,155.13 7.12%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 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投资、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确定选用交易 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中交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各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账 户开户手续。 15.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73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新时代证券 - -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1,140,0 00,000. 00 14.76%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 - 华创证券 217,3 45.14 100.00% 400,00 0,000.0 0 5.18% - - - - 国泰君安 - - 30,000, 000.00 0.39% - - - - 湘财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400,00 0,000.0 0 5.18% - - - - 西部证券 - - 1,615,7 00,000. 00 20.92% - - - - 中国中投证券 - -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264,50 0,000.0 0 3.42% - - - - 东方证券 - - 220,00 0,000.0 0 2.85%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204,50 0,000.0 0 2.65% - - - -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50,000, 000.00 0.65% - - - - 74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联讯证券 - -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 - 天风证券 - - 684,60 0,000.0 0 8.86% - - - - 申银万国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财通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800,00 0,000.0 0 10.36% - - - - 华泰证券 - - 550,00 0,000.0 0 7.12% - - - - 山西证券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534,80 0,000.0 0 6.92% - - - - 兴业证券 - - 830,00 0,000.0 0 10.75% - - - - §16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6.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5-22 至 2018-12-31 300,05 3,000. 00 0 0 300,053,00 0.00 25.07% 产品特有风险 75财通多策略福瑞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在投资管理中会至少维持30%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 风险,在市场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涨幅; 在股票资产 配置上,本基金主要运用成长、主题、定向增发、动量等多种策略精选个股,而市 场整体并不全部符合本基金的选股标准。在特定的投资期间之内,本基金的收益率 可能会与市场整体产生偏差; 基金经理主观判断错误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 运作,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 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期货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工具,期货合约价值 取决于基础资产价格变动等诸多因素,并且远期价格与即期价格不时背离,该等因 素均无法为基金管理人准确判断,因此委托资产投资期货可能由于基金管理人判断 错误而导致损失,且基金管理人该种判断错误是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的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已超过20% ,可能对基金运作造成如 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缓支付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 申请也需要与该等投资者按同比例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 (3)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 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6.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