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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纯债A(000801)

中金纯债: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8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4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金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08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4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5,773,233.58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01 0008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57,222,590.86份 168,550,642.7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等 研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各类资产比例,结 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 结构和类属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虹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3211122 010-67595096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cicc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159121 010-66275853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48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icc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8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中金纯债 A 中金纯债C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8,357,717.7 4 2,122,034.7 6 2,575,120. 23 1,201,022. 11 7,735,353.5 6 424,659.72 本 期 利 润 15,179,305. 16 4,241,700.0 8 4,070,159. 54 2,216,580. 46 3,282,735.2 2 - 1,362,784.7 7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820 0.0747 0.0333 0.0289 0.0176 -0.0487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6.08% 5.61% 2.55% 2.21% 0.83% 0.28%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8 页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1193 0.0984 0.1254 0.1088 0.0965 0.0852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632,291,779 .78 187,694,031 .25 79,157,367 .59 43,264,571 .26 190,819,169 .34 114,689,156 .33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135 1.114 1.125 1.109 1.097 1.0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8 页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金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8% 0.09% 2.91% 0.05% -0.83% 0.04% 过去六个月 3.68% 0.08% 4.31% 0.06% -0.63% 0.02% 过去一年 6.08% 0.07% 8.85% 0.07% -2.77% 0.00% 过去三年 9.68% 0.06% 10.65% 0.08% -0.97%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34% 0.08% 21.99% 0.08% -2.65% 0.00%








中金纯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2% 0.09% 2.91% 0.05% -0.89% 0.04% 过去六个月 3.46% 0.08% 4.31% 0.06% -0.85% 0.02% 过去一年 5.61% 0.07% 8.85% 0.07% -3.24% 0.00% 过去三年 8.24% 0.06% 10.65% 0.08% -2.41%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12% 0.07% 21.99% 0.08% -4.87% -0.01%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8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8 页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8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8 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4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中金纯债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0.578 33,267,712.62 12,859.07 33,280,571.69 2017 - - - - 2016 - - - - 合计 0.578 33,267,712.62 12,859.07 33,280,571.69 单位:人民币元





















































中金纯债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0.567 6,484,557.13 987,237.42 7,471,794.55 2017 - - - - 2016 - - - -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8 页 合计 0.567 6,484,557.13 987,237.42 7,471,794.55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8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由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单一股东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中金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致力于为国内外 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中金基金充分发挥母公司品牌及资源优势,持续增强公 司整体竞争实力。中金基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 05室,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27只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153.48亿。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石玉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年7月 16日 - 11年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 士。历任中国科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职员,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 程分析师、固定收益 研究员,中金公司资 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 经理。2016年 7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 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闫雯雯 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 2017年8月 24日 - 10年 闫雯雯女士,工商管 理硕士。曾任泰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 投资部、信用评估部 研究员,现任中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研究主管。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8 页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 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 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公平交易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 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 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 的投资流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 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 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 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 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8 页 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债券市场呈现大牛市行情。经济基本面受2017年货币政策偏紧的滞后影响,以及 3月中美贸易摩擦越演越烈的双重影响,经济数据1季度后开始下行,金融数据在 3季度出现了 恶化情形。尽管美国处于加息周期,国内汇率压力较大,但国内货币政策仍然以经济基本面为出 发点,自中美贸易摩擦后开始后转向稳健偏宽松,4月25日开始全年第一次全面降低存款准备 金率,全年下调3次,公开市场MLF 利率略有下调,逆回购利率并没有发生变化。资金面在 2018年一季度后,尽管季末存在一小段时间回购利率偏高情形,但全年呈现逐渐宽松的格局。 投资者结构和情绪方面,银行委外从资本市场收缩,投资减慢,并逐渐增加了债券市场投资额度, 债券市场自9月后,进入快速走牛行情。信用债市场,尽管呈现牛市行情,但是2018年信用债 违约数量和规模大幅超越2017年,并在2018年2-3季度之间出现了投资者风险偏好急剧收缩、 规避民营企业债情形。 2018年全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上涨8.22%,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9%下移到年末3.22%, 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从4.87%下移到年末3.64%,3年期AAA中票估值从5.28%下移到年末的3.8%。 可转债指数全年下跌29.48%。 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投资策略的适当调整,上半年投资相对稳健,久期偏短,适度参与 了利率债和信用债的投资,下半年调整投资策略,提高了债券久期,并增加利率债品种的投资和 波动操作,降低信用债投资比例,维持适中的杠杆水平,争取为投资者带来相对稳健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金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1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6.08%;截至本报告期末中金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11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随着2018年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对经济托底作用逐渐显现效果,以及2018年 以来宽信用和疏通信用传导的政策陆续出台,地方债提前发行及稳经济的基建投资预计上升,受 供给侧改革影响,实体经济的产能压力较小等,因此预计2019年上半年金融数据企稳,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8 页 2019年2-3季度国内经济可能企稳。在经济企稳之前,货币政策会一直保持相对宽松状态,债 券市场资金面会维持相对宽松格局。 总体而言,受经济尚未企稳及资金面偏宽影响,上半年我们对债券市场表现偏乐观,全年对 可转债资产表现偏乐观。因此,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上半年维持相对适中的久期和杠杆,关注可 转债品种的投资机会,密切关注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资金面变化,不断评估债券市场拐点出现 的可能,适时调整组合久期和杠杆率,争取为投资人获取相对稳健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稽核工作,强化制度完善及对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基金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 别,并纳入稽核计划,有效保证了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 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及定期进行有 重点的检查。2)研究、投资交易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对象建立筛选流程、对投资对象池 (库)进行日常维护与更新,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进行日常维护,定 期关注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3)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销售服务协议的合规性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基金销售部门的 合规培训。4)基金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资 金清算业务的检查力度,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5)法律合规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制 度规范、合同协议、产品方案、对外文件等进行合规性审核。6)信息披露方面,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监察稽核工作流程进行了完善和 优化,并按照既定的稽核计划开展内部稽核,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相关部 门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 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8 页 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领导、研究部、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 会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 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 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 业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 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8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33,280,571.69元,C级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 为7,471,794.5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8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20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4页的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金纯债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 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中金纯债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金纯债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8 页 其他信息





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 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金纯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金纯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金纯债 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 中金纯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 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8 页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 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 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金纯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金纯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中金纯债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 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奚霞 刘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7日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8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41,058.24 88,749.97 结算备付金 5,923,726.20 311,157.02 存出保证金 19,985.69 4,016.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2,945,987.80 118,574,821.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12,945,987.80 118,574,821.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75,134.96 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58.90 应收利息 21,677,205.47 3,290,743.1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1,649.73 597.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51,154,748.09 122,770,643.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4,127.0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79,771.47 71,759.68 应付托管费 137,077.58 20,502.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57,088.66 14,749.73 应付交易费用 25,106.72 2,692.95 应交税费 - -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8 页 应付利息 216,765.2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39,000.37 239,000.00 负债合计 231,168,937.06 348,705.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25,773,233.58 109,355,200.85 未分配利润 94,212,577.45 13,066,738.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9,985,811.03 122,421,93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1,154,748.09 122,770,643.9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135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125元),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人民币1.114元(2017年12月 31日:人民币1.10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725,773,233.58份(2017年12月31日:109,355,200.85份),其中中金纯债基金A类基金份 额为557,222,590.86份(2017年12月31日:70,335,617.51份);中金纯债基金C类基金份 额为168,550,642.72份(2017年12月31日:39,019,583.3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3,610,373.47 9,296,021.82 1.利息收入 13,246,479.90 11,720,002.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481.26 160,798.27 债券利息收入 13,034,158.45 11,203,730.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3,840.19 355,473.5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04,780.95 -4,953,885.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04,780.95 -4,953,885.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8 页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941,252.74 2,510,597.6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7,859.88 19,307.34 减:二、费用 4,189,368.23 3,009,281.82 1.管理人报酬 7.4.8.2.1 1,898,952.84 1,552,957.93 2.托管费 7.4.8.2.2 542,558.00 443,702.14 3.销售服务费 7.4.8.2.3 252,358.27 340,107.62 4.交易费用 26,138.42 8,770.23 5.利息支出 1,269,403.73 385,621.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69,403.73 385,621.72 6.税金及附加 15,833.56 - 7.其他费用 184,123.41 278,122.1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9,421,005.24 6,286,740.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9,421,005.24 6,286,740.0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9,355,200.85 13,066,738.00 122,421,938.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9,421,005.24 19,421,005.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616,418,032.73 102,477,200.45 718,895,233.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90,964,076.45 112,548,643.98 803,512,720.43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8 页 2.基金赎回款 -74,546,043.72 -10,071,443.53 -84,617,487.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40,752,366.24 -40,752,366.2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25,773,233.58 94,212,577.45 819,985,811.0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79,703,829.73 25,804,495.94 305,508,325.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286,740.00 6,286,740.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70,348,628.88 -19,024,497.94 -189,373,126.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932,758.15 1,869,371.27 17,802,129.42 2.基金赎回款 -186,281,387.03 -20,893,869.21 -207,175,256.2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9,355,200.85 13,066,738.00 122,421,938.85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4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菁______














______张纳______














____白娜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4年8月19日证监许可 [2014] 869号《关于核准中金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基金”)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8 页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基金通过管理人中金基金直销柜台、建设银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29日。经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日基金实收份额为1,255,808,243.86份 (含利息转份额446,319.43份)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金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 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和《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公司债、企业债、可 转换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 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仅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 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8 页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8 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8 页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 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 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每日存款余额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8 页 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 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 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 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8 页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 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 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8 页 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 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 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 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 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 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对基金在2018年1 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8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金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 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 构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关联方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645,027,408.30 100.00% 204,297,553.47 100.00%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8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4,661,682,000.00 100.00% 955,365,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关联方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898,952.84 1,552,957.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39,448.11 75,698.8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当年 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542,558.00 443,702.1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8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合计 中金基金 - 133,882.58 133,882.58 建设银行 - 9,780.64 9,780.64 中金公司 - 72.34 72.34 中投证券 - 107,393.87 107,393.87 合计 - 251,129.43 251,129.4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合计 中金基金 - 321,142.50 321,142.50 建设银行 - 17,123.35 17,123.35 中金公司 - 675.00 675.00 中投证券 - 0.00 0.00 合计 - 338,940.85 338,940.85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 计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C类 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 / 当年天数; 3、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转指令。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8 页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880,994.67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880,994.67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59%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8,880,994.67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880,994.67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2.63%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541,058.24 25,027.41 88,749.97 21,682.31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提。 2、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5,943,711.89元 (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15,173.56元),当年产生的利息收入(保证金 和备付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3,453.85 元 (2017年:人民币6,893.74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8 页 7.4.9 期末(2018年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 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 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2017年12月31日:同)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 额为230,000,000.00元 ,已于2019年1月2日到期(于2017年12月31日:0.00元)。该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 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 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持续的公允价值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8 页 计量资产 合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 - - - -债券投资 1,012,945,987.80 -1,012,945,987.80 - -基金投资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1,012,945,987.80 -1,012,945,987.80 -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资产 合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股票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118,574,821.10 - 118,574,821.10 - - 基金投资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118,574,821.10 - 118,574,821.10 -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金融工具的三个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 间的转换。 (1)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 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2)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8 页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017年12月31日: 无) 。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8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3 固定收益投资 1,012,945,987.80 96.37 其中:债券 1,012,945,987.80 96.37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75,134.96 0.95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464,784.44 0.62 8 其他各项资产 21,768,840.89 2.07 9 合计 1,051,154,748.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8 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77,142,205.80 9.41 3 金融债券 827,979,782.00 100.9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27,979,782.00 100.97 8 同业存单 107,824,000.00 13.15 10 合计 1,012,945,987.80 123.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204 18国开04 1,300,000 136,136,000.00 16.60 2 180208 18国开08 1,300,000 132,379,000.00 16.14 3 170206 17国开06 1,200,000 122,340,000.00 14.92 4 108902 农发1802 1,200,000 120,408,000.00 14.68 5 111815585 18民生银行 CD585 600,000 59,064,000.00 7.2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8 页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985.69 4 应收利息 21,677,205.47 5 应收申购款 71,649.73 9 合计 21,768,840.8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48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中金 纯债 A 553 1,007,635.79 544,785,031.30 97.77% 12,437,559.56 2.23% 中金 纯债 C 169 997,341.08 164,629,064.82 97.67% 3,921,577.90 2.33% 合计 722 1,005,226.09 709,414,096.12 97.75% 16,359,137.46 2.2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中金纯债 A 994.85 0.0002% 中金纯债 C 9,024.59 0.0054%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10,019.44 0.00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中金纯债A 0 中金纯债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中金纯债A 0 中金纯债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48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金纯债A 中金纯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11 月4 日)基金 份额总额 1,053,652,047.95 202,156,195.9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0,335,617.51 39,019,583.3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50,145,391.80 140,818,684.65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3,258,418.45 11,287,625.2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7,222,590.86 168,550,642.72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48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原董事长林寿康先生离职,2018年10月18日起总经理 孙菁女士代为履行中金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2019年1月18日起,楚钢先生担任中 金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8年9月3日起,汤琰女士担任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副总经理。 上述重大人事变动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 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中金公司就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事项,联合向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无判决。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支付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48 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中金公司 2 - - - - - 注:1、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新增或减少交易单元。 2、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 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 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 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 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金公司 645,027,408.30 100.00%4,661,682,000.00 100.00% - -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48 页 中金纯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48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