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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鼎利(165807)

东吴鼎利: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吴鼎 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2018 年年度报告摘 要 
 
2018 年12 月31 日 
 
 
 
 
 
 
 
 
 
 
基金 管理 人 : 东吴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 : 交通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送出日期: 二〇 一九 年三 月二 十九 日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复 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吴鼎利(LOF ) 场内简称 东吴鼎利 基金主代码 165807 交易代码 1658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转型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866,667.3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5 月 20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 资产流动性的 前提下,通过 对债券 组合久期、期限结 构、债券品种 的主动式管理 , 力争 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 ,在控制风险 和保持资产流 动性的 前提下,通过对债 券组合久期、 期限结构、债 券品种 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晖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50509888-8206 95559 电子邮箱 lvhui@sc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400-821-0588 95559 传真 021-50509888-8211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 基金 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 人互 联网 网 址 www.s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办公处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3 主要 财务 指 标、 基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 配情 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4 月 26 日 ( 基金转型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95,217.28 -519,636.59 24,087,275.81 本期利润 -1,609,546.52 7,411,459.16 12,476,734.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8 0.0297 0.01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77% 3.13% 2.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68 0.2875 0.29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6,372,561.72 64,509,860.33 553,271,847.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3 1.055 1.023 注: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例如 基金 的认 购、 申购 、 赎回 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51% 0.18% 1.99% 0.05% 5.52% 0.13% 过去六个月 -2.89% 1.12% 2.57% 0.06% -5.46% 1.06% 过去一年 -7.77% 0.83% 4.79% 0.07% -12.56% 0.76% 自 基金转 型生效 起至 今 -2.70% 0.51% 0.50% 0.08% -3.20% 0.43%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3.2.2 自 基金 转型 生 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变 动的 比 较 注:1、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 指数。


2、本基金转型日为 2016 年4 月 26 日,图示日期为 2016 年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3、 转型 后的 投资 范围 及投 资比 例与 转型 前一 致; 本报 告期 内, 转型 后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比 例符 合 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3.2.3 自 基金 转型 生 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 本基 金于 2016 年4 月 26 日进行了转型,2016 年度 数据 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3.3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自转型起未进行利润分配。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 管理 基金 的经 验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7 日获证监基字[2004]32 号开业批文,并于 2004 年 9 月 2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64967591 。目 前由 东吴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 司和 海澜 集团 有 限公 司分 别控 股 70% 和 30% 。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待人忠、办事诚、共享共赢”的东吴文化 ,追求为投资者奉献 可持续的长期回报。近年来,在泛资管大背景下,公司推进公募基金、专 户业务以及子公司业务 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快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截至 2018 年年 末, 公司 整体 资产 管理 规模 近 587.35 亿元 , 其中 公募 基金 232.14 亿元 , 专户 业务 310.24 亿元 , 子公 司 44.97 亿元 ; 旗下 管理 着 29 只公募基金,69 只存续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24 项存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子公司) ,涵盖了高中低不同风险层次的多 元化产品线,可满足不 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自 2015 年以 来, 公司 在成 长股 投资 的传 统优 势基 础上 , 进一 步引 入了 量化 投资 策略 , 并在 业 内率先成立了绝 对收益部,谋求穿越牛熊的长期业绩回报。 经过多年积累和布局, 公司的公募业务已形成三大投研 “特色” :1.权益投资坚持自下而上精 选优 质成 长股 , 把握 中国 经济 转型 升级 机遇 ;2. 绝对收益提倡 “ 用权益投资做绝对收益 ”的理念, 借助量化模型进行择时和选股;3. 固定收益以稳健为本,兼顾流动性与收 益率,为大类资产配置 提供基础性工具。 海通证券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排行榜的最新数据显示, 截至 2018 年年 末, 东吴 旗下 的固 定收 益类基金以 12.59% 的最近三年的净值增长率,位列 81 家入选基金公司的第六位。 近年 来, 公司 凭借 扎实 的投 资团 队、 出色 投资 业绩 , 斩获 了诸 多奖 项, 比 如 2018 东方财富风 云榜连续三年稳回报基金*东吴增利债券基金 (东方财富网) 、 第十五届 “ 金基金 ” 奖债券基金奖* 东吴增利债券基金 ( 《上海证券报》 ) 、2017 年度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东吴增利债券 基金 ( 《证 券时 报》 ) 、2017 年度最受欢迎新发基金*东吴双三角股票型基金 (东方财富风云榜) 、 2016 年度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东吴增利债券基金 ( 《证券时报》 ) 、2016 年度最受欢迎债券类基金 *东吴鼎利债券基金 LOF(东方财富风云榜)等。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 金经 理小 组)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庆定 固定收益 总监兼固 定收益总 部总经 理、基金 经理 2013 年 6 月 25 日 2018 年 12 月 5 日 13 年 杨 庆 定 , 博士 , 上海 交 通 大 学 管 理 学 专 业 毕 业。历 任 大公 国 际资 信 评 估 有 限 责任 公 司上 海 分 公 司 研 究员 与 结构 融 资 部 总 经 理、 上 海证 券 有 限 公 司 高级 经 理、 太 平 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司 高 级投资经理;2007 年 7 月至2010 年6 月期间任 东 吴 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 2013 年 4 月再次加入东 吴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 现 担 任 公 司固 定 收益 总 监 兼 固 定 收益 总 部总 经 理、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5 月 9 日起担任东吴 中 证 可 转 换债 券 指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 理、自 2014 年 6 月 28 日 起 担 任 东吴 优 信稳 健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 5 月19 日起担任东吴鼎元 双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其中 , 2014 年6 月28 日至2018 年4 月19 日担任东吴配置优 化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 12 月 25 日由原东吴配置优化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转 型)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25 日至2018 年12 月 5 日担任东吴鼎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原东 吴 鼎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陈晨 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8 日 - 7 年 陈晨,硕士,2011 年 6 月 获 厦 门 大 学 硕 士 学 位。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就职于华泰(联 合 ) 证 券 研究 所 任固 定 收益 研究 员, 自 2013 年 3 月 起 加 入东 吴 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一 直从 事 债 券 投 资 研究 工 作, 曾 任 固 定 收 益部 研 究员 、 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5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东吴 鼎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LOF ) (原 东 吴鼎 利 分 级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11 月2 日起担任东吴 鼎 泰 纯 债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其 中 2016 年11 月7 日至2018 年 10 月 13 日担任东吴 增 鑫 宝 货 币市 场 基金 基 金经理,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 担 任 东 吴优 益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运作 遵规 守信 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因持有的个别债券连续停牌,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 以上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证券市值被动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0%的情形。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 基金 法》 、 中国 证监 会的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规 定, 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 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4.3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公 平交 易情 况的 专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 控制 方法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的 具体 要求 ,持 续 完善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上市 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 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 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 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 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 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 执行 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1、 各投 资组 合投 资决 策保 持相 对独 立性 的同 时, 在 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资 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 有公 平的 机会 ;2、 公司 研究 策划 部的 研究 工作 实行 信息 化管 理, 研究 成果 在统 一的 信息 平台 发布 , 对所 有产 品组 合经 理开 放;3 、 坚持 信息 保密 , 禁 止在除统一信息平台外的其他渠道发布研究报告,禁止在研究报告发布之 前通过任何渠道泄露研 究成果信息。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对投资 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 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 间的交易进行了相关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和业 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策 略和 运作 分析 2018 年跨年后央行资金投放力度加大, 资金面转为宽松, 短端收益率率先见顶回落; 而年初 受 A 股市场大幅上扬、美债收益率持续攀升以及市场对通胀担忧加大等多重利空因素影响,长端 收益率仍延续调整。前 2 月经济金融数据好坏参半,3 月中美 “ 贸易战 ” 拉开帷幕,市场调降经 济预期,海内外权益市场大跌,市场风险偏好回落,长端收益率逐步开启 下行,期限利差也重归 收窄 。 二季 度经 济数 据显 示基 本面 韧性 仍较 强, 地产 投资 增速 处相 对高 位, 但融 资数 据明 显回 落。 4 月 17 日央行宣布以降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并额外释放增量资金, 触发收益率大幅下行, 之后受 经济基本面转弱和资金面阶段性紧张多空交织影响,债券市场转为震荡。6 月中旬后,中美贸易 争端发酵、权益市场大幅下跌、定向降准释放流动性,收益率持续下行。 但进入三季度后各项托 底政策不断出台,宽信用措施相继推出,且市场对经济下行预期已较为充 分,长端收益率再次转 为震荡,期限利差明显走廓。四季度市场对经济预期走弱预期进一步加强 ,广义融资收缩、资金 面宽 松、地方债供给压力缓解等多重利好因素累积,同时美国加息预期已 大幅下降,美债收益率 也出现较大幅度下行,在此背景下,债券市场收益率持续大幅下行。全年 来看,与年初相比,10 年期国 开债收益率下行超过 115bp 至 3.64%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 65bp 至 3.23% 。 在信用环境收缩的大环境下,信用债表现整体弱于利率债,信用品大类 中城投债与产业债、 高等级与中低等级、国企与民企之间出现明显分化。城投债来看,4 月中 旬部 分城 投平 台违 规举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债被审计署点名, 财政部 23 号文要求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企投融资行为, 市场对城投平 台的再融资环境有所担忧,但随着经济下滑压力加大,7 月国 务院 常务 会 议提 出积 极的 财政 政策 要更加积极,市场对城投平台的融资担忧明显缓解,因此城投债信用利差 也呈现先升后降,且高 评级 、优资质城投债表现更好。产业债来看,2018 年在 去杠 杆 、融 资收 缩的 大环 境下 ,企 业再 融 资风险加大,产业债信用风险事件不断,高评级央企和国企产业债受影响 较小,违约风险更多集 中于对融资依赖度高的弱资质民企,中低评级产业债和民企产业债信用利差均明显走廓。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保持中性仓位,适度调整久期水平。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 业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份额净值为 0.97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7%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9%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场 及行 业走 势的 简要 展望 2019 年外需放缓继续对出口构成拖累, 过去 2 年地产投资的较强韧性可能也将随着地产销售 的下滑而在 2019 年出现明显回落, 经济仍将有较大压力 。 货币政策方面, 国内经济压力较大、 海 外掣肘因素缓解背景下,货币政策将维持宽松,央行仍将保持较为充分的 流动性投放,且降息或 变相降息的利率政策也可能视经济增长状况而适时推出。 经济环境和货币政策仍然利多债券市场。 随着经济下滑压力的加大 , 信用 融资 环境 改善 也迫 在眉 睫, 最新 发布 的 2019 年 1 月金融数据超出 市场普遍预期,从结构来看,表内短贷、票据及表外票据融资金额较大,对 1 月信贷及社会 融资 规模构成较高贡献,企业中长期贷款及表外非标融资的好转较为有限,民 企在经历去年融资的大 幅紧缩后尚未有明显改善,融资反弹的持续性和是否能有效向中长端融资 传导仍有待观察。目前 债券市场绝对收益率已处较低水平,因此相关宽信用相关政策不断推出, 以及阶段性经济数据好 转和融资数据反弹,将加大债市波动,长端收益率的进一步下行的触发因 素可能来自于明显低于 预期 的数 据, 或短 端收 益率 的 下行 带动 。 信用 债市 场来 看,2018 年各类品种之间的分化格局可能 仍将延续,但部分产业类龙头企业的融资条件将有较明显改善。 4.6 管理 人内 部有 关 本基 金的 监察 稽核 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 发,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确保各项法规 和制度的落实,保证基 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 ,采取实时监控、定期 检查、专项稽核等方式,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发现违规隐患 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 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 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监管部门出具相关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重点开展的工作包括: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1 ) 根据 法规 要求 , 完善 风险 控制 手段 。 本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持续关注流动性法规执行情况,从制度建设、 系统控制、指标监测、 部门间协作等方面,不断优化流动性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本基金管理 人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体系。 (2 ) 以风 险为 导向 , 关键 业务 为重 点开 展专 项稽 核。 本基 金管 理人 找准 业务 重点 及关 键环 节, 抓住主要风险点,比照最新监管要求,扎实开展了多项专项稽核工作,取 得 了一定成效。稽核内 容覆盖了多项业务领域,深入内控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整改措 施,化解风险隐患,加 强了公司风险合规管理。 (3 ) 梳理 信批 流程 , 促进 信息 披 露规 范化 。 本基 金管 理人 持续 关注 最新 出台 的法 律法 规, 根 据产品的不同信息披露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要点汇总、节点提示及对外 披露等工作,加强流程 化、日志化管理,保障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 (4 ) 跟踪 监管 动态 , 及时 落实 新规 。 本基 金管 理人 及时 根据 新颁 布的 法律 法规 及监 管要 求进 行内部讨论,成立工作小组,制订落实方案。及时开展内部培训,修改相 关制度与流程,升级 业 务系统并设置风控阀值,保障基金投资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 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内控制度, 提高工作水平, 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估 值程 序等 事项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 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公司设立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督察长、投 研部门(包括但不限 于研究策划部、权益投资部、绝对收益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负 责人、合规风控部负责 人、基金事务部负责人以及至少一名基金事务部估值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 ,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担 任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主席。同时,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公司在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 由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投研部门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在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 要求下提供相关分析及数量模型构建及修改的建议;公司副总经理、基金 会计等参与基金组合估 值方法的确定,复核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督察长、 合规风控人员对有关估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事项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与监督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 员会对估值的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 则和政策,但不介入基 金日常估值业务。 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公司现没有进 行任何定价 服务的约 定。 4.8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利 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对本 基金 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因赎回等原因,本基金于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出现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托管 人遵 规守 信情 况声 明 2018 年, 基金 托管 人在 东吴 鼎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原 东吴 鼎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 遵规 守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2018 年度 , 东吴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在东 吴鼎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原 东吴 鼎利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2018 年度 , 由东 吴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并 经托 管人 复核 审查 的有 关东 吴鼎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LOF)( 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 指标 、净 值表 现、 收益 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册会 计师 签字 出具 了安 永华明(2019 )审字第 60469066_B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 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 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7 年度 财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420,147.04 187,186.40 结算备付金 87,379.50 2,657,979.38 存出保证金 2,985.89 6,388.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850,083.80 77,489,944.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0,850,083.80 77,489,944.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377,225.39 应收利息 3,776,862.60 2,979,381.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43,588.06 66,929.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8,881,046.89 84,765,034.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9,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830,132.00 212,998.97 应付赎回款 1,420,335.94 410,991.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67,912.02 49,193.29 应付托管费 19,403.44 14,055.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956.02 24,596.68 应付交易费用 1,050.00 175.00 应交税费 6,707.96 724.06 应付利息 - -7,638.14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8,987.79 50,077.59 负债合计 2,508,485.17 20,255,174.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4,327,121.81 44,428,397.20 未分配利润 32,045,439.91 20,081,463.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372,561.72 64,509,860.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881,046.89 84,765,034.51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0.973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129,866,667.3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50,098.21 12,491,352.51 1. 利息收入 3,372,880.56 17,343,649.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532.42 94,947.42 债券利息收入 3,349,348.14 17,170,675.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78,027.08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83,828.18 -12,814,509.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83,828.18 -12,814,509.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3,404,763.80 7,931,095.7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65,613.21 31,116.67 减: 二、费用 1,159,448.31 5,079,893.35 1.管理人报酬 399,525.53 1,848,775.65 2.托管费 114,150.15 528,221.58 3.销售服务费 199,762.74 924,387.91 4.交易费用 2,097.11 9,164.36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5.利息支出 127,062.53 1,429,598.1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7,062.53 1,429,598.11 6. 税金及附加 9,828.59 - 7.其他费用 307,021.66 339,745.74 三、利润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1,609,546.52 7,411,459.1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 列) -1,609,546.52 7,411,459.16 7.3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44,428,397.20 20,081,463.13 64,509,860.33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1,609,546.52 -1,609,546.52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49,898,724.61 13,573,523.30 63,472,247.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8,232,854.54 41,166,662.74 169,399,517.28 2.基金赎回款 -78,334,129.93 -27,593,139.44 -105,927,269.37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94,327,121.81 32,045,439.91 126,372,561.7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392,892,807.32 160,379,039.78 553,271,847.10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7,411,459.16 7,411,459.16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列) -348,464,410.12 -147,709,035.81 -496,173,445.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8,008,877.47 61,916,023.16 209,924,900.63 2.基金赎回款 -496,473,287.59 -209,625,058.97 -706,098,346.56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44,428,397.20 20,081,463.13 64,509,860.3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炯______














______ 徐明______














____ 吴婷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 基金 字[2012]1609 号 《关 于同 意东 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募集,基金 合同于 2013 年4 月 25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1,120,666,599.93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分级运作周期届满后,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存 续期 限不 定。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交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自动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LOF) , 基金 名称 变更 为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转换为东吴鼎利(LOF) 后, 本基 金鼎 利 B 份额将不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鼎利 B 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通知书》深证上[2016]207 号)的同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 、 银行 存款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国 债、 央行 票据 、 地方 政府 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短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期融 资券 、 公司 债、 中期 票据 、 次级 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 分离 型可 转换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包括 现金,通知存款,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 内(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 中央银行票据等。本基金不能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也不能在二级市场 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 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 则、 应用 指南 、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以 下统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编制 , 同时 ,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 见》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 则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 会计 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和其他相关 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 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7.4.4.3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资产) 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2) 金融负债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的初 始确 认、 后续 计量 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 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 息,应当确认为当期 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 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权利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 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国债 期货 投资 。 股指/国债期货初始合约 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国债期货平仓于成 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国债 期货 的 初始 合约 价值 按移 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 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 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 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 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 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 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 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 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 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 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 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 应采 用在 当前 情况 下适 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 据和 其他 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 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 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 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 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购 或赎 回款 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 已实 现收 益/ (损 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 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益 平准 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 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 利息 收 入按 债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 或内 含票 面利 率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债 券发 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损 失) 于卖 出股 票成 交日 确认 , 并按 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 的差 额 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 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8)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收益/( 损失) 于平 仓日 确认 , 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 额入账; (9) 权证收益/ (损 失) 于卖 出权 证成 交日 确认 , 并按 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 的差 额入 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 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 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 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 政策 (1 )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8 次, 每次 收益 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 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 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 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 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 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 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 (3 )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 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 估计 变更 以及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 调整 证券 (股 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 股东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 生的 股权 转让 , 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 定,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 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46 号文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 全面 推开 营改 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 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70 号文 《关 于金 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 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税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 品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 暂适 用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 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 订) 》 、 《征 收教 育 费附加的暂行 规定(2011 年修 订) 》及 相关 地方 教育 附加 的征 收规 定, 凡缴 纳消 费税 、 增值 税、 营业 税的 单位 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 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 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 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 中国 证监 会财 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 暂减 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 系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 单元 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54,939,616.35 100.00% 822,414,237.80 100.00%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 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584,900,000.00 100.00% 5,758,657,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7.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 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99,525.53 1,848,775.65 其中 :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费 143,936.05 463,670.59 注: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14,150.15 528,221.58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9.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57.7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759.38 合计 37,047.06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1.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346.13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8,663.56 合计 413,691.68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 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 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转型生效日 ( 2016 年 4 月 26 日 )持有的基金份 额 56,274,780.35 56,274,780.35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12,860,559.92 - 减:期间赎 回/ 卖出总份额 7,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5,860,559.92 -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5128% - 注: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 银行 存款 余额 及当 期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1,420,147.04 16,573.24 187,186.40 21,523.39 注: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 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2018 年 度获 得 的利 息收 入为 人民 币 6,430.61 元(2017 年度 : 人民 币 69,054.67 元), 2018 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87,379.50 元(2017 年末 : 人民 币2,657,979.38 元) 。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 项的 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 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 析会 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款 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 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00,850,083.80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 次和 第三 层次 余 额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7,489,944.8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余额) 。 7.4.10.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 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 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7.4.10.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 生变动。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 年3 月 27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8 投资 组合 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0,850,083.80 78.25 其中:债券 100,850,083.80 78.2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507,526.54 16.69 8 其他各项资产 6,523,436.55 5.06 9 合计 128,881,046.89 100.00 8.2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境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 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 股票 投 资组 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 出期 初基 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 出期 初基 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 总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3,781,196.20 18.8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6,777,174.90 29.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777,174.90 29.10 4 企业债券 40,291,712.70 31.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0,850,083.80 79.80 8.6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6192 16 信威 01 405,170 38,981,405.70 30.85 2 018002 国开 1302 154,610 15,468,730.50 12.24 3 010303 03 国债⑶ 103,610 10,445,960.20 8.27 4 010107 21 国债⑺ 100,560 10,352,652.00 8.19 5 108602 国开 1704 66,520 6,716,524.40 5.31 8.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8.10.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本 期受 到调 查以 及处 罚的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股 票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985.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76,862.60 5 应收申购款 2,743,588.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23,436.55 8.11.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的 其他 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9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信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户数 及持 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813 26,982.48 9,250,959.71 7.12% 120,615,707.65 92.88%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9.2 期末 上市 基金 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 太保 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本 级 - 集 团 自 有 资 金 -012G-ZY001 2,800,497.00 69.53% 2 彭贺章 200,020.00 4.97% 3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94,596.00 4.83% 4 阙睿 163,854.00 4.07% 5 陈小港 107,200.00 2.66% 6 张志军 100,000.00 2.48% 7 王方 81,000.00 2.01% 8 姜晓明 55,500.00 1.38% 9 李有塘 53,492.00 1.33% 10 上海富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2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994.02 0.0015% 9.4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 (含 )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 部负 责人 及本 基金 经理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 额。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10 开放 式基 金 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转型生效日 (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37,286,206.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167,856.0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76,549,980.88 减: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7,851,169.53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866,667.36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11 重大 事件 揭 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4 月3 日发布公告,徐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吕晖先生 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同时吕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发布公告, 由徐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公告, 由马震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范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 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 基金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为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该 事务所自 2017 年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支付审计费 48000 元。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东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 》 ,上海证监 局对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的决 定。公司高度 重视,按 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了相关业务流程,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及时向监管 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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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 资及 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金证券 2 - - - - - 注:1 、 租用 证券 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主 要包 括: 证券 公司 基本 面评 价 (财 务状 况、 资信 状况、经营状况) ;证券公司研究能力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 证券公司信息服务评价 (全面性、及时性和高效性)等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形 成考 评指 标,然后根据综合评分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吴证券 154,939,616.35 100.00% 584,900,000.00 100.00%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金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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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 投资 者 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711-20181029 0.00 12,860,559.92 7,000,000.00 5,860,559.92 4.51%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 巨额赎回风险 (1) 本基 金单 一投 资者 所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比 较大 , 单一 投资 者的 巨额 赎回 , 可能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 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 单一 投资 者大 额赎 回时 容易 造成 本基 金发 生巨 额赎 回。 在发 生巨 额赎 回情 形时 , 在符 合基 金合 同约 定情 况下 , 如基 金管 理人 认为 有必 要, 可延 期办 理本 基金 的赎 回申 请, 投资 者可 能面 临赎 回申 请 被延期办理的风险; 如果连续 2 个开 放日 以上 (含 ) 发生 巨额 赎回 , 基 金管理人可能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 理造成影响; 2. 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巨额赎回后,若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方案 ,或按基金合同约定,转换运作方式或 终止基金合同,其他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单一投资者巨额赎回可能导致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 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 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


4. 巨额赎回可能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 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 资策略。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无。





东吴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