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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恒鑫债券A(000578)

鑫元恒鑫债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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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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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5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946,214.1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78 00057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516,353.51份 7,429,860.62份
注: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
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
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期存款税
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
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
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
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
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
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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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期存款税
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
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晓燕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3639180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注: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起,将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报纸调整为
《证券时报》。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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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C 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C 鑫元恒鑫收益 增强A 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 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 7,420,112.7 6 - 812,292.58 768,572.70 60,745.68 5,533,074.43 742,823.47 本 期 利 润 - 6,268,509.2 0 - 637,061.01 -122,283.57 -98,483.10 - 9,045,693.55 - 3,185,593.6 7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719 -0.0730 -0.0011 -0.0058 -0.0178 -0.0234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7.75% -8.11% 0.23% -0.07% 1.32% 0.89%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51 页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1678 -0.1827 -0.0769 -0.0896 -0.0823 -0.0917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8,104,313.1 8 6,215,507. 82 87,356,643. 89 9,909,731. 16 132,312,997. 38 26,435,864. 76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0.8516 0.8366 0.9231 0.9104 0.9210 0.911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51 页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自2017年8月1日起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 数点后4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根据原基金合同的约定,2016年末“期末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为小数点后 3位。目前系统强制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4位强制补0。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41% 0.42% 1.38% 0.16% -3.79% 0.26% 过去六个月 -3.24% 0.44% 2.45% 0.15% -5.69% 0.29% 过去一年 -7.75% 0.38% 3.56% 0.12% -11.31% 0.26% 过去三年 -6.31% 0.28% 9.27% 0.07% -15.58% 0.2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09% 0.38% 16.10% 0.06% -24.19% 0.32%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49% 0.43% 1.38% 0.16% -3.87% 0.27% 过去六个月 -3.43% 0.44% 2.45% 0.15% -5.88% 0.29% 过去一年 -8.11% 0.38% 3.56% 0.12% -11.67% 0.26% 过去三年 -7.35% 0.28% 9.27% 0.07% -16.62% 0.2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9.68% 0.38% 16.10% 0.06% -25.78% 0.32%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5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51 页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 年4月17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 包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 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期存款税 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51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51 页 注: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 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51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 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 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29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 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郑文旭 鑫元恒鑫 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稳利债券 2018年2月 6日 - 10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 研究生。相关业务资 格: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从业经历: 2008年6月至 2010年6月任万得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51 页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享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鑫新 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资讯债券产品经理。 2010年6月至 2013年7月任职于 东海证券,先后担任 债券研究员和研究主 管。2013年8 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信用 研究员,2014 年 4月至2018年 1月 担任专户投资经理。 2018年2月6 日起 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稳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鑫 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 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陈令朝 鑫元恒鑫 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鑫新收益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行业轮动 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 理 2018年1月 9日 - 8年 学历:经济学硕士研 究生。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 2010年10月至 2013年7月,任职 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先后担任专题 量化研究员、宏观策 略研究员、策略主管, 负责宏观研究及行业 比较分析工作。 2013年8月加入鑫 元基金,担任宏观策 略研究员,2014年 9月至2018年 1月 担任专户投资经理。 2018年1月9 日起 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一年定期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51 页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鑫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6 月 20日起担任鑫元行 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币 市场基金、 鑫元兴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裕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瑞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添利债 券型证券 2014年7月 15日 2018年3月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 硕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 2010年7月任职于 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交易员。 2011年4月起在南 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 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 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 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 交易经验。2014年 6月加入鑫元基金,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月13日起 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原鑫元兴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 日起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9 日起 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 6月 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3日起 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 8月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51 页 投资基金、 鑫元广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常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合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增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淳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鑫元鑫趋 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价值精 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行业轮 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 17日起担任鑫元得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27日 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6 年 12月22日起担任鑫 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3日起 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原鑫元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7日起 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 12月 13日起担任鑫元广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 3月22日起担任鑫 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4月19 日起 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5月25日起 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7月11日起 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13日 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价值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51 页 券投资基金和鑫元行 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 鑫元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稳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丰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安鑫 宝货币市 场基金、 鑫元鑫新 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鑫趋 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鑫 2014年4月 17日 2018年2月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 业,经济学硕士。相 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 业经历:2008 年 7月至2013年 8月, 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 信用研究员,精通信 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 判,参与创立了南京 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 险控制体系,对债券 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 准的研判能力。 2013年8月加入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 究员。2013年 12月 30日至2016年3月 2日担任鑫元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4月17日至 2018年2月9 日任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 6月12日至2018年 2月9日任鑫元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4年 6月26日至2018年 2月9日任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5日 至2018年2月9日 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4 年 12月2日至2018年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51 页 元价值精 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月9日任鑫元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16日 至2018年2月9日 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 年 6月26日至2018年 2月9日任鑫元安鑫 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年7月 15日至2018年2月 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4月21日至 2018年2月9 日任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 8月 24日至2018年2月 9日任鑫元鑫趋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月23日至 2018年2月9 日任 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 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 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51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门制 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结合《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 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规范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 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 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在研究工作层面,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 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在投资决策层面,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分级投资权限管理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分管领导、投资组合经理,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分管领导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层面,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不同投资组合下达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指令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部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审查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事后分析层面,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 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51 页 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 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呈现结构性牛市,利率债收益率持续性下行,但中低等级债券尚无人问津。 权益市场在贸易战的反复中持续走弱,影响权益市场的因素还包括CDR发行预期引发市场担忧、 市场流动性不佳、上半年紧信用格局、股市质押风险较高等。本产品在操作上整体配置债券资产, 以高等级及利率债为主要配置方向,在此基础上,提供一定规模敞口积极参与权益市场。由于市 场波动较大,仓位有一定控制。后续随着政策底的出现,进行一定仓位的博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5%,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的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市场相对一致预期GDP增速为6.4%,较2018年进一步下行,打破持续维持四年的 “L”型走势,走向6.3%~6.6%的增速新平台,经济增速下行更多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与债务约束 背景下内生性增速下滑所致。2019年消费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2018年消费当月增速跌破 9%平台,下行趋势明显,创近10年以来的低点,10月汽车销量下降11.7%,下滑幅度明显超市 场预期。展望2019年消费前景,影响因素包括收入增长和边际消费倾向(债务约束和对未来信 心)。 从收入增长角度,包括两大方面:经济增长和政府减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经历 2015年、2016年持续下滑后,2017年和2018年有所企稳,2018年前三季度增速达7.9%。考虑 2019年宏观经济大趋势下行,收入增速因经济层面因素而大幅提升概率偏低。统计2009年前上 市的A股样本的分行业员工数的增长情况,相对2010-2012年高增长,2013-2016年员工数增长 明显下降,2017年增速跌破3%至2.87%,创历史新低。分行业,除地产、保险、医药维持相对 较高增长外,新兴产业员工数增长出现明显的下行,而且银行员工数首次出现负增长。结合 2018年年底部分龙头企业出现优化和调整人员等信号,2019年就业市场面临较大压力,预计对 收入增长影响偏负面。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我们并没有太多不一致的看法,地产投资增速维持-5%~0%,基建维持 0%~5%,考虑到我国庞大的基建投资规模,能够维持正增长属于相对较高的结果,制造业投资增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51 页 速随经济增速下行,预计将至6%左右。我们认为明年投资增速继续下行是大概率事件。进出口 方面,因受到中美贸易困扰、发达经济体2019年经济增速下滑以及2018年三、四季度国内进出 口抢跑效应,2019年进出口形势比较严峻,月度波动率可能会明显上升,2019年上半年因抢跑 效应,增速可能会出现明显下滑,2019年下半年因基数效应,增速回升的预期难度极大,因此, 全年出现负增长是大概率事件。 在经济增速不确定性增强、债务约束力加大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相应市场化改革也会加快, 这部分对预期影响较大,相应会加剧估值波动,有望为2019年提供较大波段的阶段性交易性良 机,这部分机会是最值得期待:一是外部因素,中美贸易问题日益严峻,在避免和减缓与美国在 贸易方面的冲突,要求倒逼和加快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二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基本上是进入不可 维系阶段,基建因债务和庞大基数问题推升乏力,大部分工业品均已过高峰期,消费的存量特征 开始显现。对外开放也会加快,从10月份中日两国破冰之旅及中美贸易冲突下中国加快对外政 策的调整角度看,2019年对外开放将是改革的一大预期。这如习近平主席在进博会主题演讲中 指出,“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大海有风平浪静之时,也有风狂雨骤之时。 没有风狂雨骤,那就不是大海了。”2019年或是风狂雨骤的开始,深度改革加剧短期不确定性, 但也会提升风险偏好,震荡加剧。若改革推进顺利,本质上改革经济增长模式,向成熟经济体转 变,对股市中长期向好奠定坚实基础。若改革推进遭遇挫折,投资者会担忧重蹈日本覆辙,风险 偏好迅速下降。不论改革前景如何,目前基本可以确定的是经济增长模式变动趋势不可逆转,同 时,国内企业因开放程度加快会更加直面全球企业的竞争压力,这对行业和公司的重塑效果可能 不亚于加入WTO造成的冲击,使得股市估值会更加聚焦公司的内生性,2019年行业与个股的估 值分化会逐步体现出现。 经济下行更多是传统经济增长要素回报率下降、驱动力减缓造成,而且该趋势不可逆转。在 可预期的未来,部分传统驱动因素会由对经济增长的正贡献转成负贡献,特别是2019年经济增 速下降之后,该特征会更为显著,因此,加快促进新经济发展、加大对内对外改革力度,是目前 最为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债市而言,宏观经济及企业盈利的羸弱仍构成支撑,但政策阶段性的刺激仍将对债市形 成一定的扰动。监管层持续推进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疏通,这是值得债市投资者重点关注的因素 之一。而随着整体收益率的下行,收益较高资产日益稀缺,以及宽信用政策持续推进使得市场信 用风险下降,信用债的票息价值将有所增强。 2019年A股投资会面临经济增长下滑,上市公司业绩下滑,在债务周期和经济长周期下行 的预期下,对经济增长预期也相应下行,从而下调上市公司的增长前景,形成负循环。作为居民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51 页 财富配置的最大资产,房地产财富效应减弱,会降低全社会投资的预期回报率,也相应降低风险 偏好。2019年投资市场会面临的存量特征和结构调整特征更为显著,在风险偏好回落和投资回 报率预期下降的投资逻辑下,股市呈现出更为显著的结构性行情。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自上而 下更多是交易性机会,自下而上标的的选择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我们认为2019年也将是 自下而上进行中线布局的好时机,考虑到长期积累多重矛盾叠加经济下行、中美贸易问题,市场 噪音对投资者干扰会明显增加,从而会为我们选择优质标的提供很有吸引力的价格及投资机会, 我们也将投入大量精力对噪音和机会进行区分。 转债在当前政策底已现、盈利底未出,市场估值处于底部但推动上涨的因素仍不多,导致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具有极好的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基金运营部分管领导、 固定收益部和权益投研部分管领导、督察长、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权益投研部负责人、监察稽核 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 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 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 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 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 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51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 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 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 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 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真实、准确。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51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44343_B0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 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51 页 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51 页 情况可能导致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印艳萍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8日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51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06,102.57 88,732.47 结算备付金 749,012.97 799,261.20 存出保证金 75,668.36 40,514.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3,566,247.71 92,983,295.00 其中:股票投资 623,580.00 11,784,70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942,667.71 81,198,59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800,018.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8,066.47 3,846.58 应收利息 7.4.7.5 312,700.79 1,976,246.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5,197,798.87 97,691,914.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9,995.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607.58 57,749.48 应付托管费 7,602.10 16,499.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18.16 3,362.6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8,344.92 47,927.34 应交税费 4,310.11 - 应付利息 -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51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99,000.00 300,000.00 负债合计 877,977.87 425,539.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6,946,214.13 105,522,662.63 未分配利润 7.4.7.10 -2,626,393.13 -8,256,28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19,821.00 97,266,375.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197,798.87 97,691,914.37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450元,基金份额总额16,946,214.13份, 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0.8516元,份额总额9,516,353.51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净值 0.8366元,份额总额7,429,860.6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779,963.12 2,098,789.99 1.利息收入 3,337,936.63 5,761,269.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1,928.06 47,844.50 债券利息收入 3,223,500.23 5,683,538.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2,508.34 29,886.6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446,837.85 -2,626,805.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615,026.82 -518,284.5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926,201.04 -2,140,697.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16,456.31 - 股利收益 7.4.7.16 77,933.70 32,176.3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1,326,835.13 -1,050,085.0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8 2,102.97 14,411.13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51 页 列) 减:二、费用 2,125,607.09 2,319,556.6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96,931.47 833,712.88 2.托管费 7.4.10.2.2 170,551.78 238,203.7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0,715.23 62,355.15 4.交易费用 7.4.7.19 619,351.95 407,375.77 5.利息支出 307,298.70 440,509.1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07,298.70 440,509.11 6.税金及附加 4,557.96 - 7.其他费用 7.4.7.20 396,200.00 337,4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905,570.21 -220,766.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905,570.21 -220,766.6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5,522,662.63 -8,256,287.58 97,266,375.0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905,570.21 -6,905,570.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8,576,448.50 12,535,464.66 -76,040,983.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435.33 -9,915.66 66,519.67 2.基金赎回款 -88,652,883.83 12,545,380.32 -76,107,503.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6,946,214.13 -2,626,393.13 14,319,821.0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51 页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72,717,015.14 -13,968,153.00 158,748,862.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20,766.67 -220,766.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67,194,352.51 5,932,632.09 -61,261,720.4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9,955,646.94 -6,956,139.12 72,999,507.82 2.基金赎回款 -147,149,999.45 12,888,771.21 -134,261,228.2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5,522,662.63 -8,256,287.58 97,266,375.0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09号《关于核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82,785,608.0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1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17日正式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51 页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2,838,616.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3,008.3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鑫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 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 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期存款税 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51 页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51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 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 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 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51 页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51 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产”)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96,931.47 833,712.8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35,359.61 65,275.05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51 页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70,551.78 238,203.75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C 合计 南京银行 - 6,256.77 6,256.77 鑫元基金 - 521.21 521.21 光大银行 - 20,110.44 20,110.44 合计 - 26,888.42 26,888.4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C 合计 南京银行 - 10,813.47 10,813.47 鑫元基金 - 3,065.57 3,065.57 光大银行 - 42,050.41 42,050.41 合计 - 55,929.45 55,929.45 注: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计算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51 页 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17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4月17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822,510.82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0,822,510.82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51 页 (2)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以及管理人发布的最 新公告规定的费率结构。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 406,102.57 34,680.16 88,732.47 28,793.75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7.4.9 期末(2018年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人民币499,995.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51 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 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275,470.2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2,290,777.5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 为人民币18,318,896.4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74,664,398.6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 次的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5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3,580.00 4.10 其中:股票 623,580.00 4.1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942,667.71 85.16 其中:债券 12,942,667.71 85.1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5,115.54 7.60 8 其他各项资产 476,435.62 3.13 9 合计 15,197,798.8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209,440.00 1.46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62,160.00 2.5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51,980.00 0.3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51 页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23,580.00 4.35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30,000 270,600.00 1.89 2 300498 温氏股份 8,000 209,440.00 1.46 3 600271 航天信息 4,000 91,560.00 0.64 4 600570 恒生电子 1,000 51,980.00 0.3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71 北方华创 8,647,143.50 8.89 2 002410 广联达 8,381,285.41 8.62 3 600029 南方航空 6,865,682.00 7.06 4 002008 大族激光 5,794,099.00 5.96 5 603986 兆易创新 5,475,318.81 5.63 6 600196 复星医药 4,759,502.00 4.89 7 600588 用友网络 4,686,228.00 4.82 8 600048 保利地产 4,336,036.00 4.46 9 600690 青岛海尔 4,157,077.18 4.27 10 601111 中国国航 3,900,902.01 4.01 11 600845 宝信软件 3,656,281.00 3.76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51 页 12 300253 卫宁健康 3,565,946.00 3.67 13 001979 招商蛇口 3,545,943.00 3.65 14 000001 平安银行 3,332,575.00 3.43 15 600519 贵州茅台 3,270,975.00 3.36 16 002179 中航光电 2,860,097.00 2.94 17 600760 中航沈飞 2,837,411.00 2.92 18 002368 太极股份 2,631,519.00 2.71 19 601233 桐昆股份 2,605,626.00 2.68 20 002415 海康威视 2,538,916.78 2.61 21 300369 绿盟科技 2,467,713.62 2.54 22 002049 紫光国微 2,366,548.00 2.43 23 300124 汇川技术 2,353,943.00 2.42 24 000651 格力电器 2,318,892.00 2.38 25 600570 恒生电子 2,277,081.00 2.34 26 000333 美的集团 2,229,281.00 2.29 27 000963 华东医药 2,212,332.00 2.27 28 601021 春秋航空 2,179,274.00 2.24 29 002475 立讯精密 2,175,808.95 2.24 30 300017 网宿科技 2,172,799.00 2.23 31 600115 东方航空 2,145,000.00 2.21 32 000063 中兴通讯 2,011,327.00 2.07 33 600887 伊利股份 2,005,588.00 2.06 34 300673 佩蒂股份 1,992,484.00 2.05 35 300098 高新兴 1,987,639.00 2.0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71 北方华创 8,671,406.00 8.92 2 002410 广联达 8,119,993.45 8.35 3 600029 南方航空 6,451,464.00 6.63 4 002008 大族激光 5,603,399.60 5.76 5 603986 兆易创新 5,266,340.80 5.41 6 600196 复星医药 4,767,119.00 4.90 7 600588 用友网络 4,626,328.00 4.76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51 页 8 600048 保利地产 4,293,962.00 4.41 9 600690 青岛海尔 3,982,732.86 4.09 10 300253 卫宁健康 3,779,031.50 3.89 11 001979 招商蛇口 3,593,748.00 3.69 12 601111 中国国航 3,566,091.92 3.67 13 600845 宝信软件 3,564,109.58 3.66 14 600519 贵州茅台 3,442,078.00 3.54 15 000001 平安银行 3,284,982.00 3.38 16 000651 格力电器 3,267,163.00 3.36 17 000039 中集集团 3,219,248.15 3.31 18 002179 中航光电 2,781,502.00 2.86 19 600760 中航沈飞 2,743,149.52 2.82 20 002415 海康威视 2,583,454.00 2.66 21 601233 桐昆股份 2,496,247.72 2.57 22 000963 华东医药 2,414,407.80 2.48 23 002368 太极股份 2,403,816.96 2.47 24 300369 绿盟科技 2,331,678.64 2.40 25 600570 恒生电子 2,318,603.00 2.38 26 002049 紫光国微 2,283,723.00 2.35 27 002372 伟星新材 2,278,983.00 2.34 28 300124 汇川技术 2,272,220.00 2.34 29 002475 立讯精密 2,250,201.48 2.31 30 000333 美的集团 2,197,276.00 2.26 31 601021 春秋航空 2,117,950.10 2.18 32 300017 网宿科技 2,074,244.66 2.13 33 600887 伊利股份 2,018,424.00 2.08 34 002456 欧菲科技 1,991,809.00 2.05 35 600115 东方航空 1,976,840.00 2.03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18,899,915.2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23,987,115.8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51 页 比例(%) 1 国家债券 2,814,200.00 19.6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653,989.00 60.4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653,989.00 60.43 4 企业债券 822,588.50 5.7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51,890.21 4.5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942,667.71 90.3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8006 国开1702 76,890 7,850,469.00 54.82 2 010107 21国债⑺ 22,000 2,264,900.00 15.82 3 018005 国开1701 8,000 803,520.00 5.61 4 019547 16国债19 6,000 549,300.00 3.84 5 136177 16电气债 5,000 499,750.00 3.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组合阶段性进行了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主要用于阶段性的套期保值策略。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51 页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随着债市的波动,进行了部分仓位的套保策略,一定程度上对冲了收益 率波动风险。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 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5,668.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8,066.4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2,700.7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6,435.62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43 无锡转债 378,918.10 2.65 2 128027 崇达转债 169,250.71 1.18 3 110032 三一转债 103,721.40 0.72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51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鑫元 恒鑫 收益 增强A 269 35,376.78 0.00 0.00% 9,516,353.51 100.00% 鑫元 恒鑫 收益 增强C 245 30,325.96 200,000.00 2.69% 7,229,860.62 97.31% 合计 514 32,969.29 200,000.00 1.18% 16,746,214.13 98.8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鑫元恒鑫 收益增强 A 119,617.96 1.2570% 鑫元恒鑫 收益增强 C 110,116.21 1.4821%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229,734.17 1.35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10~5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10~5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10~5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51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4 月17 日)基 金份额总额 54,828,450.98 328,010,165.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4,637,401.97 10,885,260.66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2,003.35 24,431.9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5,173,051.81 3,479,832.0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16,353.51 7,429,860.62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51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 包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 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 更为“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期 存款税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 更后的《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详 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2018年5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 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 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基 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50,000.00元。 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51 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安信证券 2 216,547,422.13 48.89% 174,823.24 47.13% - 银河证券 2 74,573,021.05 16.84% 61,685.85 16.63% - 中信证券 2 74,320,268.78 16.78% 70,016.99 18.88% - 中金公司 2 51,743,872.53 11.68% 40,297.78 10.86% - 广发证券 2 25,702,446.61 5.80% 24,086.80 6.49% - 方正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 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51 页 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安信证券 314,808,203.67 63.61% 1,331,600,000.00 60.32% - - 银河证券 83,899,829.28 16.95% 631,200,000.00 28.59% - - 中信证券 33,747,338.20 6.82% 46,500,000.00 2.11% - - 中金公司 58,384,196.54 11.80% 187,400,000.00 8.49% - - 广发证券 4,032,352.00 0.81% 11,000,000.00 0.50% - - 方正证券 - - - - -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51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220 79,955,093.10 0.00 79,955,093.10 0.00 0.00% - - - - - - - 个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 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 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 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 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 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8年3月29日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 内容包括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51 页 变更为“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期定 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变更后的《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日起正式生效。 变更后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