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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中证智能消费(004354)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2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4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43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8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15,481.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 力争将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 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利用长期稳定的风 险模型和交易成本模型, 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智能消 费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并在其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调整。当 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 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 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 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利用长期稳定的风 险模型和交易成本模型, 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智能消 费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并在其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调整。当 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 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 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 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中投资于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42 页 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刘伟 郑鹏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10-85238667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jianchabu@ymfund.com zhengpeng@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77 传真 010-63100588 010-85238680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 南翼13A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2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5月8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2017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21,929.54 2,698,814.28 本期利润 -2,811,544.97 3,058,136.5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33 0.06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2.79% 5.6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899 0.05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834,101.87 6,193,428.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101 1.0566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12% 1.82% -15.88% 1.79% -1.24% 0.03% 过去六个月 -26.48% 1.64% -25.25% 1.65% -1.23% -0.01% 过去一年 -32.79% 1.50% -32.12% 1.52% -0.67%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8.99% 1.27% -26.10% 1.30% -2.89% -0.03% 注:本基金选取“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作为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2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投资组合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2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17年5月8日成立,2017年以及2018年度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2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 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 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至2018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九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 中,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2006年7月 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9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于2007年7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73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 21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7亿份,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证监会《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本基金已完成清算;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年8月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年12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0亿份;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5月6日成立,首发规模近14 亿份。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5月8日成立,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0月 16日成立,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4月23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赵若琼 益民中证 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益 民服务领 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益 民信用增 利纯债一 年定期开 2017年5月 8日 - 11 曾任民生证券研究院行 业研究员,方正证券研 究所行业研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益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 研究员。自2017年 2月28日起任益民服务 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7年5月 8日起 任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8年 2月6日起任益民信用 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2 页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益 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优势 安享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理、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经理,自2018年2月 6日至2018年7月 26日任益民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自 2018年4月23 日起任 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中证 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 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 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 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 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 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 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 资组合经理需要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 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2 页 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1日、3 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大部分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 显著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股主要涵盖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及互联网 医疗四个子领域。2018年国内消费受到经济下滑拖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中枢下移,家 电、汽车、智能手机等商品销量增速下滑,相关行业及个股表现不佳,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全 年下跌33.61%。但国内经济转型仍在继续,新经济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随着5G的推进,网络 传输速度提升,相关智能产品的消费或将提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根据该投资策略,本基金完 全复制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密切跟踪成分股权重与基金持仓之间的偏离度,此外,根据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进行相应操作,以保持基金仓位维持在90-95%之间且避免流动性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10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79%,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2.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国内经济承压,下半年消费数据下行,但刺激政策及时跟进。2019年1月个税减免 正式开始,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会议,要求着力扩大消费规模,因地制宜 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智能新型汽车和 家电的消费需求。政策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没有改变,未来随着5G的推进,智能设备的需求或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2 页 将持续增长,看好智能消费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 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 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 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 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 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 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 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2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按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有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2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 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益民中证智能 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2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036918_A0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于上年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2018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已于 2017 年12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将进行持续营 销活动以扩大规模。 其他信息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 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2 页 责任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2 页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2日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2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97,381.69 601,456.37 结算备付金 - 2,016.09 存出保证金 899.48 29,446.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361,110.42 5,720,737.25 其中:股票投资 5,361,110.42 5,720,737.2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520.13 - 应收利息 7.4.7.5 108.73 150.6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098.41 14,077.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963,118.86 6,367,884.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873.20 - 应付赎回款 182.15 21,532.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15.84 5,295.04 应付托管费 1,023.15 1,059.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822.42 6,489.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2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00,000.23 140,079.93 负债合计 129,016.99 174,456.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215,481.61 5,861,733.84 未分配利润 7.4.7.10 -2,381,379.74 331,694.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34,101.87 6,193,428.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63,118.86 6,367,884.61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101元,基金份额总额8,215,481.6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5月8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532,359.33 3,713,943.24 1.利息收入 4,677.33 832,529.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677.33 658,577.1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73,952.4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1,518.23 1,640,652.3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60,430.09 1,452,285.9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88,911.86 188,366.4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189,615.43 359,322.3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 24,097.00 881,438.99 减:二、费用 279,185.64 655,806.66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2 页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6,699.92 324,407.14 2.托管费 7.4.10.2.2 15,340.00 64,881.4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9,145.72 96,355.2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168,000.00 170,162.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811,544.97 3,058,136.5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811,544.97 3,058,136.5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861,733.84 331,694.31 6,193,428.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811,544.97 -2,811,544.9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353,747.77 98,470.92 2,452,218.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06,282.34 282,511.96 9,188,794.30 2.基金赎回款 -6,552,534.57 -184,041.04 -6,736,575.6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215,481.61 -2,381,379.74 5,834,101.8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2 页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0,643,420.46 - 240,643,420.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058,136.58 3,058,136.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34,781,686.62 -2,726,442.27 -237,508,128.8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11,540.67 176,393.66 2,887,934.33 2.基金赎回款 -237,493,227.29 -2,902,835.93 -240,396,063.2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861,733.84 331,694.31 6,193,428.1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健______














______慕娟______

















____慕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90号文《关于准予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至 2017年4月28日止的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8日正式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截至2017年5月4日止,本基金已收到首次募集 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40,611,558.92元,折合240,611,558.92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1,861.54元,折合31,861.54份基金份额;以上 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40,643,420.46元,折合240,643,420.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2 页 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 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分股的资产比例 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 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一致。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2 页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2 页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2 页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 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2 页 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 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入账;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2 页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 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 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按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无。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2 页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2 页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 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 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 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 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2 页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6,699.92 324,407.1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8,397.89 60,644.38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2 页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5,340.00 64,881.4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发生额。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 497,381.69 4,463.91 601,456.37 63,556.42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2 页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 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5,361,110.4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536,425.84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 额为人民币 184,311.41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2 页 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2017年度:无)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于上年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2018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已于 2017 年12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将进行持续营销活动以扩大规模。 除此之外,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361,110.42 89.90 其中:股票 5,361,110.42 89.9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7,381.69 8.34 8 其他各项资产 104,626.75 1.75 9 合计 5,963,118.8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2 页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865,207.85 66.2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28,809.60 3.9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960,773.27 16.4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4,222.27 3.6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2,097.43 1.58 S 综合 - - 合计 5,361,110.42 91.89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104 上汽集团 11,915 317,773.05 5.45 2 000651 格力电器 8,033 286,697.77 4.91 3 000333 美的集团 7,661 282,384.46 4.84 4 002415 海康威视 10,710 275,889.60 4.73 5 000725 京东方A 101,600 267,208.00 4.58 6 600690 青岛海尔 16,032 222,043.20 3.81 7 002594 比亚迪 3,900 198,900.00 3.41 8 002024 苏宁云商 16,000 157,600.00 2.70 9 002230 科大讯飞 6,232 153,556.48 2.63 10 002475 立讯精密 10,548 148,304.88 2.5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2 页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725 京东方A 367,824.00 5.94 2 000651 格力电器 352,553.00 5.69 3 600104 上汽集团 327,312.00 5.28 4 002415 海康威视 303,030.00 4.89 5 000333 美的集团 301,168.00 4.86 6 600690 青岛海尔 283,137.00 4.57 7 600518 康美药业 282,087.40 4.55 8 002024 苏宁云商 250,213.00 4.04 9 002230 科大讯飞 232,446.00 3.75 10 002594 比亚迪 193,711.00 3.13 11 002236 大华股份 170,982.00 2.76 12 002044 美年健康 168,429.00 2.72 13 002456 欧菲光 166,868.00 2.69 14 002475 立讯精密 154,318.00 2.49 15 600271 航天信息 147,253.00 2.38 16 300136 信维通信 132,340.00 2.14 17 000100 TCL 集团 126,010.00 2.03 18 600637 东方明珠 124,874.00 2.02 19 002241 歌尔股份 124,019.00 2.00 20 601607 上海医药 121,831.00 1.97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003 乐普医疗 326,967.39 5.28 2 600518 康美药业 282,863.00 4.57 3 000651 格力电器 281,536.00 4.55 4 600104 上汽集团 256,564.00 4.14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2 页 5 002230 科大讯飞 231,779.00 3.74 6 600690 青岛海尔 216,273.00 3.49 7 601607 上海医药 206,064.80 3.33 8 000333 美的集团 191,394.00 3.09 9 002415 海康威视 189,579.91 3.06 10 002475 立讯精密 134,941.00 2.18 11 600637 东方明珠 111,783.00 1.80 12 002241 歌尔股份 108,564.00 1.75 13 002405 四维图新 96,599.00 1.56 14 000100 TCL 集团 95,387.00 1.54 15 000503 海虹控股 92,835.00 1.50 16 600572 康恩贝 85,610.00 1.38 17 600804 鹏博士 76,334.00 1.23 18 002065 东华软件 76,260.00 1.23 19 002508 老板电器 67,302.16 1.09 20 600511 国药股份 60,064.44 0.97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819,686.4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529,267.71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组合。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组合。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2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99.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520.1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8.73 5 应收申购款 3,098.4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626.7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出现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2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29 8,843.36 0.00 0.00% 8,215,481.61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5,950.55 0.194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2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5 月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40,643,420.4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61,733.8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8,906,282.34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552,534.5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15,481.61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2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职公告已于2018年5月9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 行披露。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益 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相关公告已于 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披露。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付审 计费 4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2 页 例 安信证券 2 11,232,865.61 84.15% 10,461.21 84.15% - 国信证券 1 1,564,093.30 11.72% 1,456.50 11.72% - 国泰君安 1 551,995.20 4.14% 514.10 4.14% - 天风证券 2 - - - - -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 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 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 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 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 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 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 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QDII、专户等集合 理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 期货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产品开发部、主动管理事业部经集体讨论后 遵照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 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2 页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 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中央交易室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 一致的,由中央交易室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无。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42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1 20180131-20181231 - 1,881,057.68 - 1,881,057.68 22.90% 个人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