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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荣享定开债(005871)

天弘荣享定开债: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 弘 荣享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8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9 年 03 月 27 日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2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19年03 月25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 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6月25日起至2018年12 月31日止。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3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荣享 基金主代码 0058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90,198,180.6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 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 争在 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 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基于此目标,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 研究优势,将规范的宏观研究、严谨的个券分析与积 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 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固定 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 债券类属配置;在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信用分析 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风 险及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 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 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 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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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吴玉婷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21-52629999-212052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015289@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61 传真 022-83865569 021-62159217 2.4 信息 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 要 会计 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 指标 本期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7,218,992.14 本期利润 61,405,306.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2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9% 3.1.2 期末 数据和 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31,798,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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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09 注: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 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2018年06月25日起生效,报告期为2018年06月25 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23% 0.06% 1.99% 0.05% 0.24% 0.01% 过去六 个月 4.18% 0.09% 2.57% 0.06% 1.61% 0.03%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4.09% 0.09% 2.90% 0.06% 1.19% 0.03% 注: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 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 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 (总 值) 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 具 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盖主 要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等) 、 不同发行主 体 (政府、 企业等) 和 期限 (长期、 中期、 短 期等) , 能够很好地反 映中国债券市场总 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 有利于更加深 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 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 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 指数收益 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本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 特征。 3.2.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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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6 注:1 、本基金合同于2018 年06月25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 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12 月 24日,建仓期结束时及至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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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7 注: 本基金合同于2018 年06月25日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18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 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8 年 0.199 39,604,94 3.79 - 39,604,94 3.79 - 合计 0.199 39,604,94 3.79 - 39,604,94 3.79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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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8 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 在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深圳、 四川设有分公司。 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8年12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5只基金: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 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安 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沪深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云商宝货币市 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 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 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 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9 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金 经理( 或基金 经 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姜晓 丽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8年06 月 - 9年 女,经济学硕士。历任本 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券交 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 易员。2011 年8月加盟本公 司, 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等。 赵鼎 龙 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 2018 年11 月 - 5年 男,电子学硕士学位,历 任Micron Asia 产品分析 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固收交易员。2017 年8月加盟本公 司, 历任本 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注:1 、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为聘任日期。 2、本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研究、头寸管理等日常工作,不具有独立 决策职能。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 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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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0 4.3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 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 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 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 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 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通过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程 序,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 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场外、 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 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平 交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 交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 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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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1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 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 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本年整体思路是配置长久期利率债及资质较高的信用债。 在货币政策 持续宽松的大 背景下,维持账户的杠杆水平。 经济下行已经是目前的一致预期, 且在央行的行为与讲话中可以推测, 货币政策还 将继续维持宽松, 因此当前首要策略是维持杠杆。 同时, 适当拉长久期, 并通过比价体 系配置利率债及高资质信用债以抓住下行机会。 对于确有信用风险的债券, 仍会择机卖 出,以进行风险规避。 4.4.2 报告 期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9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4.0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2.90%。 4.5 管理 人对 宏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货币政策仍将维持宽松, 经济下行压力仍在, 但需要关注可能的超预期变量。 从央 行的种种行为及中央经济会议和四季度例会上的表态, 可以推断货币 政策仍将持续维持 宽松, 地方债发行对于市场的冲击有限, 因为央行大概率会投放流动性进行对冲。 从时 间窗口上,一月的信贷数据需要密切关注,从近期的反馈来看,可能会超出市场预期, 从而造成利率的回调。 地产投资是目前市场分歧较大的地方, 需要密切关注数据的变化。 具体而言, 明年来看, 地产投资由于 建安投资的支撑可能仍有韧性。 土地购置费的下降 基本已成为共识, 矛盾在于建安投资部分。 我们认为在前期销售持续大于竣工的情况下, 房企会有刚性的交房压力, 从而在其减少拿地后, 会将后续资金更多用于建安投资, 从 而会看到建安投资的上升。 同时, 工业企业目前已多数进入到主动去库存阶段, 最快在 6月左右会进入补库存阶段,从而对经济产生拉动。 因此, 我们认为利率仍处于下行通道中。 原因有三, 第一, 只要经济的下行压力仍 在, 货币政策的宽松态 势就会继续维持, 成为 常态。 第二, 年初的地 方债供给冲击, 在 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 不会有过大影响。 第三, 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依旧不是很顺畅, 但须密切关注信贷、房地产、库存等数据以关注边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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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2 在策略方面:1)利率债将维持一定的基础仓位,浮动仓位采取高频的趋势跟随策 略,或者震荡交易策略;2)可转债耐心等待股市底部出现,布局95-115 之间低转股溢 价率、 低正股PEG的品种;3) 收益率曲线形态 整体比较陡峭, 短端会维持比较稳的态势, 长端仍有较大的空间,因此继续维持久期。 4.6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 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 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 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 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 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 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 《基金法》 、 《天 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分红。以2018年11月28日已实 现的可分配收益43,980,504.81 元为基准计算,2018年12月07日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99元。本次分红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利润分配的 相关约定。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 情 形。 4.8 报告 期内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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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3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害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 定, 对基金 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报 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 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 人对 本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 §6


审 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 投资者可通 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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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4 银行存款 223,729.45 结算备付金 85,184,121.74 存出保证金 196,040.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17,841,2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817,841,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318.86 应收利息 45,933,859.7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949,524,270.19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16,459,362.0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8,653.37 应付托管费 172,884.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3,3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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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5 应交税费 266,936.45 应付利息 125,539.0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49,000.00 负债合计 917,725,707.69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990,198,180.61 未分配利润 41,600,38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1,798,562.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49,524,270.19 注:1 、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09元,基金份额总额 1,990,198,180.61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06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无上一年度可比期间(下同)。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 年12月31日


一 、收 入 75,342,978.98 1.利息收入 41,308,474.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78,427.44 债券利息收入 39,681,690.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48,356.6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848,190.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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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848,190.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24,186,314.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 :二 、费用 13,937,672.71 1.管理人报酬 2,276,702.69 2.托管费 758,900.8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3,051.51 5.利息支出 10,572,131.8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572,131.88 6.税金及附加 142,774.73 7.其他费用 164,111.01 三 、利 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号 填 列) 61,405,306.2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列 ) 61,405,306.27 7.3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6 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 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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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7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09,999,200.02 - 1,009,999,200.0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61,405,306.27 61,405,306.27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980,198,980.59 19,800,019.41 999,999,000.00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980,198,980.59 19,800,019.41 999,999,000.00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39,604,943.79 -39,604,943.79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90,198,180.61 41,600,381.89 2,031,798,562.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慧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 况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6号《关于准予天弘荣享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发起式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009,999,000.00 元, 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432 号验资报告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18 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于2018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9,999,200.02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0.02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0,200.02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 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 为止。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次日(含)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 以此类推。 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 债、 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债、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 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同业存单、 可转换 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不投资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新股增发, 但可持有因 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该股票所派 发的权证以及 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 生的权证等资产,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十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 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 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 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5% 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天弘荣享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19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以 本基金 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 企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 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工 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 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20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7.4.4.4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 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 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 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 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时,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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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1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 失) 的确 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持有期间 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 根据资产支持证 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 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 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 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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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2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 则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 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 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 重要 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 债券 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 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 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 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23 监会公告[2017]13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证 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 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 债金融估 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 政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号 《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号 《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56号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 财 税[2017]90 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 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 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24 供的贷款服务, 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 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 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 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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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5 合伙)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6 月25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76,702.6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1 、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 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 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不属于从基 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6月25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58,9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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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 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X 0.10%/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 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06 月25日)持有的基 金份额 10,000,200.02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额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份额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额 - 减: 报告期间赎回/卖出 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10,000,200.02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0%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06月25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 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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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7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223,729.45 297,860.01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 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 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8.7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8 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 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91,959,362.0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91504002 15中国建投债0 2 2019-01-02 101.13 74,000 7,483,620.00 091800008 18东方债01BC (品种一) 2019-01-02 101.35 500,000 50,6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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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8 101752028 17华能集MTN00 1 2019-01-02 101.71 500,000 50,855,000.00 101800836 18陕高速MTN00 2 2019-01-02 100.75 800,000 80,600,000.00 101800956 18萧山国资MTN 003 2019-01-02 101.51 370,000 37,558,700.00 101801139 18光明MTN004 2019-01-02 100.89 1,000,000 100,890,000.00 合计


3,244,000 328,062,32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24,500,000.00 元, 于2019年01月02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 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 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 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 本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817,841,200.0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 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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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9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17,841,200.00 95.54 其中:债券 2,817,841,200.00 95.5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5,407,851.19 2.90 8 其他各项资产 46,275,219.00 1.57 9 合计 2,949,524,270.19 100.00 8.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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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 股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1,134,000.00 6.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910,076,200.00 94.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108,000.00 1.48 6 中期票据 746,523,000.00 36.7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17,841,200.00 138.69 8.6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01801139 18光明MTN0 04 1,000,000 100,890,000.00 4.97 2 101801149 18中电国际 MTN001 1,000,000 100,750,000.00 4.96 3 101801147 18中化工MT N003 1,000,000 100,650,000.00 4.95 4 143709 18诚通01 800,000 81,360,000.00 4.00 5 101800836 18陕高速MT 800,000 80,600,000.00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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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1 N002 8.7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报告期 内未发 现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未 发 现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罚 。 8.12.2 本 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故不存 在所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超 出基金 合同 规 定之 备选股 票库 的情况 。 8.12.3 期 末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6,040.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318.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933,859.7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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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2 8 其他 - 9 合计 46,275,219.00 8.12.4 期 末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 995,099,090.31 1,990,198,18 0.61 100.00% - - 9.2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9.3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 基金 发起资金 持有 份额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 发起份额承诺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33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 金 10,000,200.02 0.50% 10,000,200.02 0.50% 三年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 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 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200.02 0.50% 10,000,200.02 0.50% - §10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06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2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980,198,980.59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90,198,180.61 注: 本基金合同于2018 年06月25日生效。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 变动。 自2019年1月22日起,叶文煌先生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 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吴若曼女士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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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4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 9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7个月。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渤海 证券 1 - - - - - 长江 证券 1 - - - - - 川财 证券 1 - - - - - 光大 证券 2 - - - - - 广发 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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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5 国海 证券 1 - - - - - 国金 证券 1 - - - - - 国泰 君安 证券 2 - - - - - 国信 证券 1 - - - - - 联讯 证券 1 - - - - - 民生 证券 1 - - - - - 平安 证券 1 - - - - - 太平 洋证 券 2 - - - - - 天风 证券 2 - - - - - 招商 证券 2 - - - - - 中泰 证券 1 - - - - - 中信 证券 2 - - - - - 中银 国际 证券 1 - - - - - 11.7.2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 成交金额 占当 成 占当期 成 占当期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页 36 期债 券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期债 券回 购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交 金 额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交 金 额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渤海 证券 282,650,200.0 0 9.31% 2,399,150,00 0.00 3.55% - - - - 长江 证券 - - - - - - - - 川财 证券 - - - - - - - - 光大 证券 - - - - - - - - 广发 证券 - - - - - - - - 国海 证券 - - - - - - - - 国金 证券 - - - - - - - - 国泰 君安 证券 - - - - - - - - 国信 证券 - - - - - - - - 联讯 证券 - - - - - - - - 民生 证券 - - - - - - - - 平安 证券 - - - - - - - - 太平 洋证 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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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7 天风 证券 - - - - - - - - 招商 证券 - - - - - - - - 中泰 证券 - - - - - - - - 中信 证券 - - - - - - - - 中银 国际 证券 2,754,865,25 0.00 90.6 9% 65,115,900,00 0.00 96.4 5% - - - - 注:1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 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 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 内控制度健全, 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 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研究实力较强,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市场分析报告、 行业研究报告、 个股 分析报告及全面的 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 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 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3个,其中包括川财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国海 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中泰证券深圳交易单元1个。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过2 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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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8 机 构 1 2018/0 6/22-2 018/12 /31 999,999,000. 00 980,198,980. 59 - 1,980,197,98 0.59 99.50%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 独立决策、 规范运作、 充分披露原则, 公平对待投资者, 保障投 资者合法权益。 当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时, 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 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赎回 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 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天 弘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九年三 月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