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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惠泽(165530)

信诚惠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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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 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 年 3月 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 2018 年 3月 10 日起封闭期届满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本基金于 2018 年 8 月3日至 2018 年8 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自 2018 年 10月12日起转型为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9 日止,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自 2018年3 月10日起至 2018 年10 月 11日止,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8年10月12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 §2 基金简介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惠泽 场内简称 信诚惠泽 基金主代码 1655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10月12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957.3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配置完成,主要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 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 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在 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动态调整股票、债券 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 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回购放 大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 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 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 严选其中安全边 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 行业结构、 商业模式、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 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 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 核心竞争力、 管理层、 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 股。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 将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 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根据对行业的发展情 况和盈利状况的判断, 从公司的经济技术领先程度、 市场需求前景、 公司的盈利模式、 主营产品或服务分析等多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2)定量分析:主要考察上市 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主 要采用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未来公司利润增长率等; ROE、ROIC、毛利 率、净利率等; PE、PEG、PB、PS 等。 (2)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将过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实施定向增发公司的定增条 款和基本面深入研究基础上,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具有 较高折价保护并通过定向增发能够改善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 投资。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 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 的基本面研究, 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 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 总风险暴露。 5、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 求。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 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浩 李修滨 联系电话 021-68649788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hao.zhou@citicprufunds.com.cn lixiub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95558 传真 021-50120888 010-85230024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 大楼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大楼9 层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10 法定代表人 张翔燕 李庆萍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 2017 年 12月 18 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 变更的公告。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iticpru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注:自 2019年 1月 22 日起,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日报。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 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基金保证人 - - §2 基金简介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诚惠泽债券(LOF) 场内简称 信诚惠泽 基金主代码 16553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03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815.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配置完成,主要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 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 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 益率,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动态调整股 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 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 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 杠杆策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 量等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 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 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 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 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上述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等 配置方法,从而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关注的信用债进行独立的内部评 级,并持续动态跟踪调整,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本基金将首先根据债券发行人的长期信用评级、对外担保情况、可能面临巨大损 失的诉讼、过往融资记录等进行初步的风险排查,并以此计算债券的可能违约率。 符合要求的信用债,本基金将采用不同评级序列,对长期和短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进 行初步评估。在初步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根据行业特征、 竞争优势、管理水平、 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对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重新调整,并以此作为评级的 结果。对于列入考查范围的信用债,本基金将持续动态跟踪,根据债券发行人自身 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信用评级。 信用利差策略的核心是各项债券信用评级差异能 获得充分的利差补偿。本基金将对债券组合总体信用评级水平予以控制,严格控制 低评级债券的配置比例;在券种选择上遵循“个券分散、行业分散”的原则。 本基金通过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融资能 力、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及债券的信用 级别。 4)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比较,寻 找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 5)杠杆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可采用杠杆策略。本基金将在控制杠杆风险的前提 下,适当时机使用资金杆杠以博取利差收益,以增强组合收益。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7 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200%。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 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 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 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 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 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 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 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将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根据对行业的发 展情况和盈利状况的判断,从公司的经济技术领先程度、市场需求前景、公司的盈 利模式、主营产品或服务分析等多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2)定量分析:主要 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 的股票,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未来公司利润增长率等; ROE、 ROIC、毛利率、净利率等; PE、PEG、PB、PS 等。 (2)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将过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实施定向增发公司的 定增条款和基本面深入研究基础上,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 优选具有较高折价保护并通过定向增发能够改善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 发股票进行投资。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 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 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 例,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 的总风险暴露。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 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8 §2 基金简介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惠泽债券 场内简称 信诚惠泽 基金主代码 1655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09月09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配置完成,主要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 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 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在限 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动态调整股票、债券类资 产在给定区间内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 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 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杠杆策 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1)目标久期控制 本基金首先建立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等 众多宏观经济变量的回归模型。 通过回归分析建立宏观经济指标与不同种类债券收益 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不同期限债 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 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 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上述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等配置方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9 法,从而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 3)信用利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关注的信用债进行独立的内部评级, 并持续动态跟踪调整,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本基金将首先根据债券发行人的长期信用评级、对外担保情况、可能面临巨大损失的 诉讼、过往融资记录等进行初步的风险排查,并以此计算债券的可能违约率。符合要 求的信用债,本基金将采用不同评级序列,对长期和短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初步评 估。在初步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根据行业特征、竞争优势、管理水平、财务质量、 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对债券的信用评级进行重新调整,并以此作为评级的结果。对于列 入考查范围的信用债,本基金将持续动态跟踪,根据债券发行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动态 调整信用评级。信用利差策略的核心是各项债券信用评级差异能获得充分的利差补 偿。本基金将对债券组合总体信用评级水平予以控制,严格控制低评级债券的配置比 例;在券种选择上遵循“个券分散、行业分散”的原则。 本基金通过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融资能力、 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及债券的信用级别。 4)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比较,寻找 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 5)杠杆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可采用杠杆策略。本基金将在控制杠杆风险的前提下, 适当时机使用资金杆杠以博取利差收益,以增强组合收益。 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 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 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 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 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 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 股。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筛选时,将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 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根据对行业的发展情况和 盈利状况的判断,从公司的经济技术领先程度、市场需求前景、公司的盈利模式、主 营产品或服务分析等多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2)定量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 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主要采用 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未来公司利润增长率等; ROE、ROIC、毛利率、净利 率等; PE、PEG、PB、PS 等。 (2)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将过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实施定向增发公司的定增条款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0 和基本面深入研究基础上,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具有较 高折价保护并通过定向增发能够改善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 资。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 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 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 总风险暴露。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 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0 月12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保诚惠泽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507,487.01 本期利润 30,807,553.6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12月 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8,790,079.2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51,376,361.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4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1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 - - - - -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6% 0.05% 1.83% 0.04% 0.13%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 2018 年 10月 12 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6 年 9月9日至2017 年3月9日, 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 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2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8 年 0.090 13,503,597.26 145.12 13,503,742.38 本基金本期分 红一次。 合计 0.090 13,503,597.26 145.12 13,503,742.38 本基金最近三 年进行利润分 配一次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10月12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3 月10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 信诚惠泽债券(LOF)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124,263.84 本期利润 65,076,435.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3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3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10月 1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786,334.3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34,072,404.9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10月 11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32%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3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1% 0.06% 0.49% 0.05% 0.72% 0.01% 过去六个月 3.07% 0.05% 2.06% 0.04% 1.01%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32% 0.06% 3.61% 0.06% 0.71%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 2018 年 3月 9 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6 年 9月9日至2017 年3月9日, 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 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4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8 年 0.350 52,509,456.07 1,511.55 52,510,967.62 本基金本期进 行分红四次。 合计 0.350 52,509,456.07 1,511.55 52,510,967.62 本基金最近三 年进行利润分 配四次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3月10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0月12日 至2018年12月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547,773.66 22,479,702.44 - 本期利润 17,199,122.67 78,831,305.4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5 0.0525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4% 5.29%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4% 5.38%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172,568.22 40,133,345.81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94 0.0267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21,432,189.94 1,541,741,618.52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41 1.0276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94% 2.76%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4% 0.03% 1.09% 0.03% 0.05% 0.00% 过去六个月 3.45% 0.09% 0.79% 0.04% 2.66% 0.05% 过去一年 5.63% 0.07% 1.66% 0.04% 3.97% 0.03%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94% 0.12% 0.92% 0.06% 3.02%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建仓期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年 0.250 37,507,726.25 - 37,507,726.25 本基金本期进行分红一次。 2017 年 - - - - 本基金本期未分红。 2016 年 - - - - 本基金本期未分红。 合计 0.250 37,507,726.25 - 37,507,726.25 本基金最近三年进行利润分 配一次。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 9月9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 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 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 年 12月 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 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 2018年12 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 65 只,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 资基金(LOF)、信诚中证 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 7日盈债券型证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7 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中证 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 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 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信息安全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 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 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 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立春 本基金基金经理,信 诚 双 盈 债 券 基 金 (LOF)、 信诚新双盈分 级债券基金、信诚新 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信诚新锐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 合基金、信诚新丰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6年09 月09 日 2018年10 月 29日 7 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江苏 省社会科学院,担任助理研 究员。2011 年 7 月加入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固定收益分析师。现任信 诚双盈债券基金(LOF)、信诚 新双盈分级债券基金、信诚 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信诚惠泽债券基 金(LOF)、信诚至诚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信诚新丰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 理。 缪夏美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 任中信保诚稳鸿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 2017年12 月05 日 - 2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方正 中期期货有限公司,担任宏 观研究员;于合众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 理助理。2016 年 8 月加入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历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 资经理。现任信诚惠泽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 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益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 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 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 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 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 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 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 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 当期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 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 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全年经济明显走弱,全年 GDP 增速 6.6%,显著低于 2017年的 6.9%增速,分季度看,下半 年经济下行压力整体高于上半年,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全年最大。整体而言,需求明显回落,出口受中 美贸易战影响,投资继续走低(其中基建投资大幅走低) 。通胀方面,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和 原油价格的回落,市场从上半年的通胀担忧过渡至年末的通缩担忧。大类资产方面,全年呈现“股熊债 牛”特征。 一季度, 中美贸易战超预期爆发, 引发市场对未来出口的担忧, 风险资产受此影响, 下行幅度较大。 尽管由于企业抢出口效应,2018年全年出口增速尚可,但预计 2019年出口将受明显影响。债券和股票 出现牛熊转折点,债市由熊转牛,股票由牛转熊。 二季度,受金融去杠杆和收紧地方政府融资的影响,信用风险相聚爆发,民企融资困难,民企违约 成为 2018 年资本市场显著特征。受信用风险影响,股票市场继续回落,债券出现分化,利率债表现较 好,低资质信用债表现不佳,尤其是民企债券信用利差大幅打开。 三季度,面对上半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政策层面开始陆续出台“宽信用”政策,以支持实体企 业融资,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稳定市场预期。前期被市场抛弃的垃圾股和垃圾债表现强势,股票指数 继续下行。债券市场与二季度相比出现反转,利率债由于担心宽信用政策过大出现振荡回调,信用债由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19 于资金面的宽松利率再次明显下行,整体高杠杆策略优于长久期策略。 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单季度 GDP 同比增速仅为 6.4%,创历史新低,CPI 和 PPI 数据超 预期回落,引发市场对通缩担忧。同时,中央层面持续出台政策,以托底经济稳定市场预期。此外,海 外需求出现回落,风险资产回调,全球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在此背景下,股票市场继续在 2500 点附近 盘整,债券市场大幅走牛,四季度利率债和信用债收益率均下行约 50BP 左右。 4.4.2 报告期内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31 至 2018/3/9)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94%,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2%,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3.02%。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3/10至 2018/10/11)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2%,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0.71%。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10/12至 2018/12/31)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1.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83%,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0.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国内经济有望在三季度附近见底企稳,预计全年 GDP 增速 6.4%附近。出口方面,虽 然中美贸易谈判近期取得积极进展,然考虑到海外需求回落和中美贸易战仍在持续,今年出口整体形势 依旧较为严峻。消费方面,鉴于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见底企稳仍需时间,全年消费增速或较去年所 有回升,但仍偏弱。投资方面,基建投资有望回升,但回升幅度有限;房地产投资预计将有一定幅度回 落;制造业投资底部振荡。通胀方面,我们认为前三季度需求较弱,基本无通胀忧虑,反而部分时点有 通缩风险。 市场方面,预计股债都将在今年出现牛熊拐点。股市年初反弹后将迎来调整,预计慢牛将出现在三 季度以后。债券市场方面,预计牛市将在年中附近结束。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控制。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 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 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股票投资负责人、 债券投资负责人、 交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 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 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 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 值。 基金管理人采用专用的估值业务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 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 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 的估值政策。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0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为 2018 年 10月 12日) 1、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第二次转型 后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3月 10 日)


1、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 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90%。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 金分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 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第一次转型至第二次转型期 间2018 年3月10 日至 2018年10 月11日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9月 9 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 配利润的 90%。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1 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若《基 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 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 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转型前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两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 2018 年度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 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 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332 号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0 月12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 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 2018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 10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责任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 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 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3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中信保诚惠泽 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 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熹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03月27 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2018 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0 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34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10 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 3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4 效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2018年10月 11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 报表的责任 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5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信诚惠泽债券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熹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 年03月27 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2018 年10月1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3 月10日至2018年10月11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34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惠泽债券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惠泽债券基金2018年3月9日(基 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 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6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诚惠泽债券基金,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 报表的责任 信诚惠泽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 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诚惠泽债券基金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 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信诚惠泽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诚惠泽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 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 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诚惠泽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诚 惠泽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7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熹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 年 03月27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2018年3月9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 日至 2018 年3月9 日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2,461,252.51 结算备付金


9,105,518.90 存出保证金


50,216.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44,671,6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144,671,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2,610,138.9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9,764,091.3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238,662,817.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85,099,307.4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4,467.87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4,355.39 应付托管费


131,451.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5,064.05 应交税费


231,098.31 应付利息


696,111.6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604,600.00 负债合计


687,286,456.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00,415,957.38 未分配利润 7.4.7.10 50,960,403.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1,376,361.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8,662,817.7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4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957.38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0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0 月12日-2018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10月12 日至 2018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7,602,196.70 1.利息收入


25,736,731.0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0,044.31 债券利息收入


25,585,652.9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1,033.7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65,399.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565,399.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10,300,066.6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29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减:二、费用


6,794,643.09 1.管理人报酬


1,026,217.69 2.托管费


342,072.6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6,927.34 5.利息支出


5,147,849.0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147,849.00 6.税金及附加


58,728.48 7.其他费用 7.4.7.19 212,847.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0,807,553.6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807,553.6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0 月12日-2018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0月 12 日至 2018年 12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415,815.00 33,656,589.91 1,534,072,404.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30,807,553.61 30,807,553.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2.38 2.74 145.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2.38 2.74 145.12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13,503,742.38 -13,503,742.3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415,957.38 50,960,403.88 1,551,376,361.2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惠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8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0 年9月 3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172号《关于准予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原信诚惠泽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12日起,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转型为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失效, 《中信保诚惠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同一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基金合同失效前 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1,534,072,404.91 元,已于本基金的转型后首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 净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前 3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3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 持有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3%;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月27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0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10 月12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8 年 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10 月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 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1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 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 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 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 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 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 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 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2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 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 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 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 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 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 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 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3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 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 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4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0月 12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26,217.6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1.3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0月 12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2,072.6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期末 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5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10月 12 日至 2018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22,461,252.51 5,816.7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9,105,518.90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 记日 场内除息日 场外除息 日 每 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 额 本期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1 2018年10 月31 日 2018 年 11 月 01日 2018年10 月 31日 0.090 13,503,597.26 145.12 13,503,742.38 - 合计





0.090 13,503,597.26 145.12 13,503,742.38 - 7.4.10 期末(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余额 168,399,307.4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559005 15苏国资 MTN001 2019 年 01 月02日 102.06 560,000 57,153,600.00 101559059 15余城建设MTN001 2019 年 01 月02日 100.04 500,000 50,020,000.00 1480527 14京保障房债 2019 年 01 月02日 101.40 520,000 52,728,000.00 101456017 14津城建 MTN001 2019 年 01 月04日 106.09 109,000 11,563,810.00 合计





1,689,000 171,465,41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6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余额 516,700,000.00 元,截止 2019年3 月 2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 2,144,671,600.00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 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 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0月 1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0月 1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937,650.98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7 结算备付金


10,190,424.68 存出保证金


47,126.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84,487,776.7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984,487,776.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69,340,424.01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000,000.00 应收利息 7.4.7.5 49,023,873.3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137,027,275.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0月 1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79,349,445.02 应付证券清算款


22,603,923.17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8,466.93 应付托管费


46,155.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903.67 应交税费


215,123.19 应付利息


144,947.7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445,905.34 负债合计


602,954,870.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00,415,815.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33,656,589.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4,072,404.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37,027,275.67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0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24 元,基金份额 总额 1,500,415,815.00 份。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8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合 同失效前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 03 月10日-2018 年10月 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03月10 日至2018年10 月 11 日) 一、收入


79,532,500.19 1.利息收入


55,761,876.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0,274.61 债券利息收入


54,976,699.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54,903.1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818,258.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818,258.9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6 14,952,171.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92.45 减:二、费用


14,456,064.48 1.管理人报酬


2,704,098.62 2.托管费


901,366.2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38,447.18 5.利息支出


10,399,293.2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399,293.26 6.税金及附加


134,817.09 7.其他费用 7.4.7.19 278,042.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5,076,435.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5,076,435.7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39 本报告期:2018 年 03 月10日-2018 年10月 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03月 10 日至 2018年 10月 1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342,040.70 21,090,149.24 1,521,432,189.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65,076,435.71 65,076,435.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3,774.30 972.58 74,746.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2,048.26 4,975.34 357,023.60 2.基金赎回款 -278,273.96 -4,002.76 -282,276.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52,510,967.62 -52,510,967.6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415,815.00 33,656,589.91 1,534,072,404.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是根据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由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封闭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8 个月(含第 18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 于 2018 年 3月 9日,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 自 2018 年3月 10日起,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 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 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1,521,432,189.94 元,已于本基金的转型后首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在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结束前 10个工作日、封闭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 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月27 日批准报出。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 3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10 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 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0 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 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3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0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 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3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 10 月 11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 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 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 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 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1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 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 表明 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 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 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 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 负债 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 观察输 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 并确 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按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 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于 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 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结 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 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只 能选择现金分红。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2 以及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 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 部分 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 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 常活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 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会计 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 1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 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 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3 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 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 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 12 月31日 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 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03月 10日至 2018年 10 月 1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704,098.6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2.01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4 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 当年天数。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03月 10日至 2018年 10 月 1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01,366.2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7.2.3 销售服务费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期末 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 03月 10日至2018年10 月 1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2,937,650.98 12,364.1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10,190,424.68 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 记日 场内除息 日 场外除 息日 每 10 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1 2018 年 04 月17日 2018 年 04 月 18日 2018年 04 月 17日 0.120 18,003,13 5.56 1,149.74 18,004,2 85.30 - 2 2018 年 05 月21日 2018 年 05 月 22日 2018年 05 月 21日 0.070 10,501,38 5.81 106.92 10,501,4 92.73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5 3 2018 年 07 月17日 2018 年 07 月 18日 2018年 07 月 17日 0.100 15,002,49 2.99 158.71 15,002,6 51.70 - 4 2018 年 08 月29日 2018 年 08 月 30日 2018年 08 月 29日 0.060 9,002,441 .71 96.18 9,002,53 7.89 - 合计


0.350 52,509,45 6.07 1,511.55 52,510,9 67.62 - 7.4.9 期末(2018 年10月1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56,649,445.0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80527 14京保障房债 2018年 10月 15日 102.40 350,000 35,840,000.00 101456017 14津城建 MTN001 2018年 10月 23日 105.57 150,000 15,835,500.00 101559005 15苏国资 MTN001 2018年 10月 23日 101.91 600,000 61,146,000.00 101559059 15 余 城 建 设 MTN001 2018年 10月 23日 100.02 500,000 50,010,000.00 合计





1,600,000 162,831,5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422,700,000.00元,截止2019 年3月2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6 于2018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984,487,776.7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 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年 10 月 11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 差很小。 (2) 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03月09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03月09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895,948.54 5,467,559.70 结算备付金


11,832,487.89 16,897,356.61 存出保证金


156,997.10 11,677.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94,193,000.00 1,450,645,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94,193,000.00 1,450,64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423,711,555.5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5,242,077.03 32,644,093.35 应收股利


-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7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845,320,510.56 1,929,377,24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03月09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3,099,706.70 386,238,786.08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069.8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2,450.08 389,377.63 应付托管费


37,483.36 129,792.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927.01 65,689.02 应交税费


85,973.90 - 应付利息


24,335.93 281,309.5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04,443.64 511,600.00 负债合计


323,888,320.62 387,635,624.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500,342,040.70 1,500,342,040.70 未分配利润 7.4.7.10 21,090,149.24 41,399,577.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1,432,189.94 1,541,741,618.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5,320,510.56 1,929,377,243.17 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41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 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01 月01日-2018 年03月 09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 2018 年 03月 09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01月01日至 2017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20,125,920.07 121,533,378.73 1.利息收入


14,908,048.72 108,673,041.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2,293.82 335,021.61 债券利息收入


13,696,485.13 105,797,814.71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69,269.77 2,540,205.4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3,477.66 -43,491,265.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33,477.66 -43,491,265.9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6 5,651,349.01 56,351,602.9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 减:二、费用


2,926,797.40 42,702,073.33 1.管理人报酬


846,596.72 6,176,825.76 2.托管费


282,198.89 1,488,699.7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1,304.12 73,833.04 5.利息支出


1,617,074.79 34,402,962.0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17,074.79 34,402,962.02 6.税金及附加


37,565.55 - 7.其他费用 7.4.7.19 132,057.33 559,752.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7,199,122.67 78,831,305.4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199,122.67 78,831,305.4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01 月01日-2018 年03月 09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01月 01 日至 2018年 03月 09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342,040.70 41,399,577.82 1,541,741,618.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7,199,122.67 17,199,122.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37,508,551.25 -37,508,551.2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342,040.70 21,090,149.24 1,521,432,189.9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01月 01 日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342,040.70 -37,431,727.58 1,462,910,313.1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78,831,305.40 78,831,305.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0,342,040.70 41,399,577.82 1,541,741,618.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翔燕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34 号《关于准予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不定。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500,207,014.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20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信诚惠 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9月 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00,342,040.70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份额合 135,026.5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2 月20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名称变更的函》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年12 月 18日核发新 的营业执照。 根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 18 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截止 2018年3 月 9日,本基金 18 个月封闭期届满。自 2018 年3 月10日 起, 本基金转型为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自2018 年3月10日起生效,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0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封闭期结束前 10 个工作日、封闭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 基金持有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3%;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但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上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税后)×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月27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制。 根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截止 2018年3月 9日,本基金18个月封闭期届满。自2018 年3月10 日起,本基金 转型为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 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3月 9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 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 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1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 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 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 表明 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 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 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 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 负债 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 观察输 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 并确 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 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2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 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结 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 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 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 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 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 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 1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 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3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于 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 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 12 月31日 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 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 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4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03 月 09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46,596.72 6,176,825.7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8.75 355.55 注: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 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和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17 年8月 1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 03 月 09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82,198.89 1,488,699.7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报告期 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5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期末 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3月09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3,895,948.54 7,740.90 5,467,559.70 61,622.7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8 年3 月09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11,832,487.89元。(2017 年 12 月31 日相 关余额为人民币 16,897,356.61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 日 场内除 息日 场内除 息日 每10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 润分配 合计 备注 1 2018年01 月 04日 2018 年 01 月 05 日 2018 年 01 月 04 日 0.250 37,507,726. 25 - 37,507, 726.25 - 合计





0.250 37,507,726. 25 - 37,507, 726.25 - 7.4.10 期末(2018 年03月09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03月09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 186,599,706.7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451048 14 锦江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99.66 200,000 19,932,000.00 101460001 14 闽电信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01.36 400,000 40,544,000.00 101461015 14 清控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02.02 200,000 20,404,00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6 101555004 15 皖出版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00.82 200,000 20,164,000.00 101652007 16 华润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98.19 300,000 29,457,000.00 101653021 16 中广核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95.95 300,000 28,785,000.00 101753032 17 厦国贸集 MTN001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00.17 300,000 30,051,000.00 合计





1,900,000 189,337,000.00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03 月09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余额 136,500,000 元,于2018 年3月1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 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 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3月 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794,193,0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 12月 31 日:第二层次 1,450,645,0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 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年3月 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12 月 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 差很小。 (2) 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7 §8 投资组合报告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基金投资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44,671,600.00 95.80 其中:债券 2,144,671,600.00 95.8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10,138.92 0.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566,771.41 1.41 7 其他各项资产 49,814,307.45 2.23 8 合计 2,238,662,817.7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44,317,000.00 28.64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1,670,000.00 6.55 4 企业债券 901,254,600.00 58.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799,100,000.00 51.51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44,671,600.00 138.2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1800327 18 常城建 MTN003 1,000,000 107,630,000.00 6.94 2 101800280 18 武进经发MTN001 1,000,000 104,130,000.00 6.71 3 180322 18 进出22 1,000,000 101,670,000.00 6.55 4 112675 18 厦贸Y1 900,000 92,295,000.00 5.95 5 101570002 15 汉旅发投MTN001 800,000 81,880,000.00 5.2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 明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59 8.12.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0,216.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764,091.3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814,307.4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基金投资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984,487,776.70 92.86 其中:债券 1,984,487,776.70 92.8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9,340,424.01 3.2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128,075.66 0.61 7 其他各项资产 70,070,999.30 3.28 8 合计 2,137,027,275.67 10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2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3.3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51,283,619.90 35.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7,081,619.90 5.02 4 企业债券 653,089,156.80 42.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815,000.00 6.57 6 中期票据 564,297,000.00 36.78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115,003,000.00 7.50 9 其他 - - 10 合计 1,984,487,776.70 129.3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01800327 18 常城建 MTN003 1,000,000 104,970,000.00 6.84 2 101800280 18 武进经发MTN001 1,000,000 102,270,000.00 6.67 3 112232 14 长证债 1,000,000 101,120,000.00 6.59 4 112675 18 厦贸 Y1 900,000 91,890,000.00 5.99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1 5 1480527 14 京保障房债 800,000 81,920,000.00 5.3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7,126.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0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023,873.3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070,999.3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2 8.12.5.2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3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94,193,000.00 97.23 其中:债券 1,794,193,000.00 97.2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728,436.43 0.85 8 其他资产 35,399,074.13 1.92 9 合计 1,845,320,510.56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3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7,929,000.00 16.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54,140,000.00 16.7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045,000.00 3.29 6 中期票据 1,194,527,000.00 78.5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000.00 0.00 8 同业存单 47,550,000.00 3.13 9 其他 - - 10 合计 1,794,193,000.00 117.93 8.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2232 14长证债 1,000,000 99,510,000.00 6.54 2 1382120 13北车集 MTN2 900,000 91,035,000.00 5.98 3 143452 18国都G1 700,000 70,259,000.00 4.62 4 101560062 15芜湖建投MTN001 600,000 59,796,000.00 3.93 5 101651023 16中石油 MTN002 600,000 59,400,000.00 3.90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4 8.12.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12.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6,997.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242,077.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399,074.13 8.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205 7,319,102.23 1,500,134,000.00 99.98% 281,957.38 0.0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 总份额 比例 1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134,000.00 99.98% 2 吴太郁 207,338.71 0.01% 3 黄加贵 15,658.35 0.00% 4 王海彬 9,995.35 0.00% 5 张勤 9,994.90 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5 6 陈凤娟 9,000.00 0.00% 7 曾涛 5,000.00 0.00% 8 支平 3,000.47 0.00% 9 姜开芝 2,998.47 0.00% 10 吕静 1,590.26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93.09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205 7,319,101.54 1,500,134,000.00 99.98% 281,815.00 0.0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500,134,000.00 99.98% 2 吴太郁 207,338.71 0.01% 3 黄加贵 15,521.29 0.00% 4 王海彬 9,995.35 0.00% 5 张勤 9,994.90 0.00% 6 陈凤娟 9,000.00 0.00% 7 曾涛 5,000.00 0.00% 8 支平 3,000.47 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6 9 姜开芝 2,998.47 0.00% 10 吕静 1,590.26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673.27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38 6,303,958.15 1,500,134,000.00 99.99% 208,040.70 0.0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 总份额 比例 1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134,000.00 99.99% 2 万福忍 49,974.52 0.00% 3 黄志云 20,080.97 0.00% 4 张天华 19,000.00 0.00% 5 黄加贵 14,995.06 0.00% 6 王军锋 14,993.03 0.00% 7 王海彬 9,995.35 0.00% 8 张勤 9,994.90 0.00% 9 陈凤娟 9,000.00 0.00% 10 徐菊兰 5,098.31 0.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2,087.67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项目 中信保诚惠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10月12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815.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815.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2.3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957.3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份 项目 信诚惠泽债券(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03 月10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52,048.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8,273.9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415,815.00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项目 信诚惠泽债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09月09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0,342,040.7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8 年 8月3 日起,至2018 年8月31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9月 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详情请 见2018 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0月 10日发布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实施转型及基金名称变更公告》 ,并于2018 年 10月 12日发布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份额转换结果暨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自 2018 年10 月 12日起,本基金正式实施基金转型,基金名称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 更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年 10 月12日起, 《中信保诚惠 泽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 、 《中信保诚惠泽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惠泽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 《信诚惠泽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自同一日起失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6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西藏东财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 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140,586,40 2.34 44.99% 4,767,600 ,000.00 74.49% - - 中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171,882,28 6.30 55.01% 1,632,697 ,000.00 25.51% - - 西藏东财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 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原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70 中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西藏东财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 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162,822,82 5.52 28.67% 10,318,30 0,000.00 62.16% - - 中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188,183,12 5.83 33.14% 6,282,134 ,000.00 37.84% - - 西藏东财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216,918,68 6.85 38.19% - -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原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西藏东财 1 - - - - -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71 西部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 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 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6,170.60 0.00% 1,895,000 ,000.00 40.50% - - 中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99,922,808 .22 29.25% 2,784,000 ,000.00 59.50% - - 西藏东财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241,692,97 2.59 70.75%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1-02 至 2018-12-28 1,500,134,000.00 - - 1,500,134,000.00 99.9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年度 报告摘要 72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 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如 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 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 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 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 算、转型等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3月8日发布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经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6日起吕涛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