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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恒利(166024)

中欧恒利: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 欧恒利三 年定期 开放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2018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人: 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 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中欧 恒利 三年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页 2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 月27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 年12月31 日止。


中欧 恒利 三年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页 3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 场内简称 中欧恒利 基金主代码 1660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40,592,278.0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12-06 2.2 基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 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 采用战术型资产配置策略。即不断评估各类资产的风 险收益状况,以调整投资组合中的大类资产配置,从 变化的市场条件中获利,并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 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 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 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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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 2.3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黎忆海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860960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liyihai@zo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609700 、400-700-970 0 95555 传真 021-33830351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zo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五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 金净值表现及 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 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11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4,405,475. 03 13,151,505.71 本期利润 -1,436,843,2 44.59 59,784,494.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31 0.00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16% 0.80% 3.1.2 期 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51 0.00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63,533,52 7,500,376,7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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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5 7.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49 1.0080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 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2.91% 1.66% -6.75% 0.98% -6.16% 0.68% 过去六 个月 -18.06% 1.49% -7.56% 0.89% -10.50% 0.60% 过去一 年 -19.16% 1.31% -14.01% 0.80% -5.15% 0.51%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18.51% 1.21% -13.83% 0.76% -4.68% 0.45%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比 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 每个交易 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 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 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3.2.2 自 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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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 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每 年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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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 年11月01 日,2017年度数据为2017 年1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 日数据。


3.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理人及其 管理基金的 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2006]102 号文) 批准, 于2006年7 月19 日正式成立。 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百骏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 注册资本为2.20 亿元人民币, 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 中欧盛世资 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 截至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7 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 金经理(或基 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 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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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8 金经理(助理) 期限 券 从 业 年 限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曹名 长 策略组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7- 11-01 - 22 历任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 研究员(1996.12-1998.0 1 ) , 闽发证券上海研发中 心研究员 (1999.03-2002. 08 ),红塔证券资产管理 总部投资经理 (2002.08-2 003.04 ),百瑞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信托经理 (2003. 05-2004.12),新华基金 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基 金经理(2005.01-2015.0 5)。2015-06-18加入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卢博 森 基金经理 2018- 03-28 - 5 历任中信证券高级研究员 (2013.07-2016.07)。20 16-08-01加入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 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 《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各项实施细则、 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取信于市场、 取 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无违法违规、 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 的专项说明 4.3.1 公 平交易制度和 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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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制订了 《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 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 告、 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 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 在交 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 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 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 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 从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 交易执行、 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 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 过程中, 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 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 交易时 间间隔、 交易时间顺序、 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 并与基金经理进 行了沟通确认, 从最终结果看, 造成同向价差的 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 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 , 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 未发现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 常交易行为的 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 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 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 告期内基金投 资策略和运 作分析 2018 年全年,A股与港股市场都呈现出震荡下跌的走势。2018 年沪深300 指数下跌 25.31%、 创业板指数下跌28.65% 、 中小板指数下跌37.75% , 从全年走势来看, 餐饮旅游、 银行、 石油石化、 食品饮料等板块表现较好。 港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跌的特征, 恒生 指数下跌13.61% 、 恒生国企指数下跌13.53% 、 恒生中小型股下跌22.42%。 港股通中表现 相对较好的行业是石油石化、建材、公用事业、纺织服装。 本基金在2018 年继续维持一贯的投资风格, 保持高仓位。 本基金延续了相对稳健的 投资策略,在食品饮料、银行、电力等领域做出了重点布局。 4.4.2 报 告期内基金的 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9.1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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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0 4.5 管理人 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 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展望后市, 我们认为机遇大于挑战, 随着市场的下跌, 我们更倾向于认为有越来越 多的获得超额收益的投资机会。2018 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6%, 分季度看, 一季度 同比增长6.8%, 二季度增长6.7%, 三季度增长6.5% , 四季度增长6.4%,创2009 年初以来 新低, 表明宏观经济面临继续下行的挑战。 当前 国内经济确实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环境, 中美贸易战有改善迹象, 但贸易战对出口行业带来的负面冲击值得密切关注 , 市场2018 年下半年的表现应该就是对以上负面因素的集中反应。 同时我们也看到政府的一些减税 和对于家电汽车等补贴政策的出台,这些是不该被忽略的积极因素。从估值角度来看, 目前沪深300、 中证800都处于历史估值极低的位置, 且有一些子行业的估值也都进入到 历史的底部,我们倾向于这是适合长期投资逐步买入的位置区间。 投资策略方面,我们将继续坚持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A股市场,我们更看好蓝筹 股,一些有竞争力有成长性且估值具备吸引力的中小市值个股也值得关注。港股方面, 我们认为在合理估值范围内精选基本面个股及兼顾低估值高股息 策略仍是较为理想的 方向。 4.6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 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 《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公司估值委员 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 经理, 成员包括总经理、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基金运营部总监、 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 金核算、 金融工程、 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 估 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 决策、 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 合 理, 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 生不利影响。 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 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具体估值流程为: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XBRL 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 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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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1 4.8 报告期 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 数或基金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 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 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我行在履 行托管职责中 ,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托管协议的规定, 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 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 作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 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 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 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独立地设置、 登录和 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 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 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 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 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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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2 银行存款 13,836,837.95 328,598,184.19 结算备付金 379,237.30 163,185,440.35 存出保证金 539,885.33 2,269,81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56,713,702.09 3,582,303,208.33 其中:股票投资 6,055,147,702.09 3,492,769,408.3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66,000.00 89,533,800.00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390,718,721.09 应收证券清算款 5,624,654.77 107,520,372.43 应收利息 4,507.24 2,561,819.06 应收股利 - 86,400.00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077,098,824.68 7,577,243,958.16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76,309.86 62,960,171.1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30,755.29 9,471,347.76 应付托管费 1,338,459.21 1,578,557.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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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3 应付交易费用 1,159,766.20 2,812,719.34 应交税费 6.44 - 应付 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60,000.00 44,389.70 负债合计 13,565,297.00 76,867,185.89 所有 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40,592,278.07 7,440,592,278.07 未分配利润 -1,377,058,750.39 59,784,494.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63,533,527.68 7,500,376,772.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6,077,098,824.68 7,577,243,958.16 注: 1 、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净值0.8149 元, 基金份额7,440,592,278.07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 年度和2017 年11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 日止,下同。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1月01日 (基 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一、 收入 -1,298,246,187.24 85,169,257.23 1.利息收入 19,646,288.05 38,462,084.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99,860.70 1,783,555.82 债券利息收入 3,906,951.01 311,324.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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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4,539,476.34 36,367,204.1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33,356,244.33 69,592.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54,493,886.13 -16,807.6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655,106.5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72,207,251.65 86,4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1,751,248,719.62 46,632,988.49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 4,591.57 减: 二、费用 138,597,057.35 25,384,763.03 1.管理人报酬 106,947,298.90 18,336,581.99 2.托管费 17,824,549.89 3,056,096.9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374,647.79 3,904,653.4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0.59 - 7.其他费用 450,550.18 87,430.64 三、 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 以“-”号填列 ) -1,436,843,244.59 59,784,494.20 减:所得税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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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5 四 、 净利润 (净亏损 以 “-” 号填 列) -1,436,843,244.59 59,784,494.20 7.3 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440,592,278.07 59,784,494.20 7,500,376,772.2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1,436,843,244.5 9 -1,436,843,244.5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440,592,278.07 -1,377,058,750.3 9 6,063,533,527.68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1月0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7,440,592,278.07 - 7,440,592,2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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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6 (基金净值)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59,784,494.20 59,784,494.2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440,592,278.07 59,784,494.20 7,500,376,772.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建平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杨毅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音然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本情况 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1624 号文 《关于准予中欧恒利三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 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 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440,277,433.38 元, 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 (2017 ) 验字第61336106_B05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 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 中欧 恒利 三年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页 17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440,592,278.0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14,844.69 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 ) 等 )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 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 现金、 衍生工具 (包括权证、 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 国债期货等) 以及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 金各类品种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100% (在开放期前一个 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 ,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 超过股票资产的50%。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 (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 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和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权证 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如 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7.4.2 会 计报表的编制 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 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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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8 7.4.3 遵 循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 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 资和债券投资等; (2) 金融负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 后续计 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和债券等, 按照取 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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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9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 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 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4)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股指/国债期 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股指/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 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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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0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成 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是本 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 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 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 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 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 得不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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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1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 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 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 失)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 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 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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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2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 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股指/国债期货投资收益/ (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 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9)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 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 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 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 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4) 当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达到或超过1.2000 元时,且该自然年度未进行过收益 分配,则本基金必须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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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3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1次; (6)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7)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4.5 会 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以 及差错更正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策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 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 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2016 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存款 利息 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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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 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 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 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 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2011年修订) 》 、 《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暂行规定 (2011年修订) 》 及相关地方 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 凡缴纳消费税、 增 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都应当依照规定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除按 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 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 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 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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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 会财税[2012]85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 年1月1日起, 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5 年9月8日起, 证券投资基 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6.6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证监会财税[2014]81 号文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7.4.7 关 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 构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万盛基业”)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骏”)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 “意大利意 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 睦亿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中欧盛世 资 管"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 ("钱滚 滚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基金 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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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6 7.4.8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国都证券 4,723,168,947.45 50.26% 3,082,878,346.74 92.62% 7.4.8.1.2 权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买 卖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买 卖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国都证券 248,032,629.35 52.83% 80,516,641.67 89.03% 7.4.8.1.4 债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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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7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国都证券 16,758,000,000.00 84.71% 51,308,200,000.00 91.12% 7.4.8.1.5 应支付 关联方的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国都证券 3,750,774.29 47.98% 674,023.88 58.12% 关联方名 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国都证券 2,580,945.09 91.86% 2,580,945.09 91.86%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 以扣除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 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1月01日(基金合同 中欧 恒利 三年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页 28 至2018年12月31 日 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6,947,298.90 18,336,581.9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0,210,202.50 10,438,408.18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 ×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 至2018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824,549.89 3,056,096.98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 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 券(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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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9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 称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12月31 日 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 自然人股 东 114,056.5 6 0.00% 114,056.5 6 0.00% 注:1 、截止上年度末和本报告期末,关联方自然人股东持有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均为0.0015% ,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2、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适用费 率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7.4.8.5 由关联方保 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 期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13,836,837.95 671,498.96 328,598,184.19 1,535,051.9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 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 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同业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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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0 7.4.9 期 末(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 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 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 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 单价 数量 (单 位: 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0020 48 宁波 华翔 2017 -12- 27 2019 -12- 30 非公 开发 行限 售 21.2 5 9.52 2,794, 588 59,3 84,9 95.0 0 26,6 04,4 77.7 6 - 7.4.9.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 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 单价 数量 (单 位: 张)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100 49 海尔 转债 2018 -12- 19 2019 -01- 18 未上 市 100. 00 100. 00 15,660 1,56 6,00 0.00 1,56 6,00 0.00 - 7.4.9.2 期末持有的 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 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 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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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因其剩余期限不长, 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相若。 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028,543,224.33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8,170,477.76 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于2017 年12月31 日,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 额为人民币3,322,650,253.65 元, 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59,652,954.68元, 无 划分为 第三层次的余额) 。 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不将相关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 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 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6,055,147,702.09 99.64 其中:股票 6,055,147,702.09 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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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66,000.00 0.03 其中:债券 1,566,000.00 0.0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216,075.25 0.23 8 其他各项资产 6,169,047.34 0.10 9 合计 6,077,098,824.68 100.00 注: 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机制的公允价值为 1,463,158,718.00 元, 占基金总资产比 例24.08% 。 8.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 组合 8.2.1 报 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境内 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858,735,968.59 47.15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05,776,000.30 1.74 F 批发和零售业 351,469,186.36 5.8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10,650,000.00 0.18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681,076.00 0.95 J 金融业 183,117,992.82 3.02 K 房地产业 976,435,328.84 16.1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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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123,431.18 0.7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591,988,984.09 75.73 8.2.2 报 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港股 通投资股票投资 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房地产 124,715,900.00 2.06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59,993,396.00 2.64 工业 61,922,010.00 1.02 公用事业 43,157,040.00 0.71 金融 275,588,500.00 4.55 能源 29,792,000.00 0.49 日常消费品 163,906,335.00 2.70 通信服务 21,864,000.00 0.36 信息技术 3,982,000.00 0.07 医疗保健 578,237,537.00 9.54 合计 1,463,158,718.00 24.13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 准(GICS )。 8.3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H02607 上海医药 21,435,900 299,030,805.0 0 4.93 2 600196 复星医药 12,565,000 253,184,750.0 0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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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4 2 H02196 复星医药 1,302,672 30,313,177.44 0.50 3 000895 双汇发展 10,286,751 242,664,456.0 9 4.00 4 600048 保利地产 17,086,986 201,455,564.9 4 3.32 5 H01458 周黑鸭 54,094,500 163,906,335.0 0 2.70 6 600729 重庆百货 5,091,104 144,078,243.2 0 2.38 7 000848 承德露露 17,480,404 140,542,448.1 6 2.32 8 002048 宁波华翔 13,331,465 136,504,104.8 7 2.25 9 601965 中国汽研 19,008,481 134,580,045.4 8 2.22 10 600340 华夏幸福 5,102,593 129,860,991.8 5 2.14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www.zofund.com 网站的 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 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2% 或前20名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H02196 复星医药 310,903,308.04 4.15 2 000895 双汇发展 267,218,720.69 3.56 3 H01458 周黑鸭 258,135,638.32 3.44 4 600048 保利地产 205,964,086.91 2.75 5 H02607 上海医药 195,474,778.90 2.61 6 600062 华润双鹤 161,837,035.11 2.16 7 600297 广汇汽车 161,306,893.86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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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5 8 600886 国投电力 155,258,850.05 2.07 9 600674 川投能源 147,827,943.30 1.97 10 000537 广宇发展 145,522,685.90 1.94 11 601965 中国汽研 125,296,137.55 1.67 12 601318 中国平安 114,424,412.01 1.53 13 000596 古井贡酒 114,241,440.05 1.52 14 002020 京新药业 110,093,917.82 1.47 15 000910 大亚圣象 93,010,151.67 1.24 16 002048 宁波华翔 91,503,089.45 1.22 17 H01336 新华保险 90,298,323.25 1.20 18 002543 万和电气 86,730,580.58 1.16 19 600267 海正药业 83,101,707.67 1.11 20 600056 中国医药 81,015,467.46 1.08 注: 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 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卖出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2% 或前20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886 国投电力 288,246,102.43 3.84 2 000860 顺鑫农业 258,050,534.98 3.44 3 600674 川投能源 169,997,792.45 2.27 4 000895 双汇发展 165,424,542.82 2.21 5 600236 桂冠电力 127,448,310.99 1.70 6 H00392 北京控股 100,301,144.27 1.34 7 H00874 白云山 84,554,594.96 1.13 8 002294 信立泰 73,363,155.88 0.98 9 000596 古井贡酒 63,505,896.83 0.85 10 600729 重庆百货 61,320,632.35 0.82 11 600697 欧亚集团 59,888,118.10 0.80 12 000661 长春高新 58,356,427.41 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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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6 13 600406 国电南瑞 55,862,471.39 0.74 14 H01816 中广核电力 49,942,385.34 0.67 15 600015 华夏银行 48,802,960.18 0.65 16 603345 安井食品 45,058,618.07 0.60 17 300271 华宇软件 42,722,744.49 0.57 18 600566 济川药业 41,926,349.40 0.56 19 600340 华夏幸福 38,742,519.83 0.52 20 002563 森马服饰 34,304,131.05 0.46 注: 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 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730,027,429.7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670,874,437.0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566,000.00 0.0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566,000.0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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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7 8.6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0049 海尔转债 15,660 1,566,000.00 0.03 8.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 指期货的投 资政策 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 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利用股 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国 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 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 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基金 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对宏观 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 对债券市 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构建量化分析体系, 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 国债期货的流 动性、 波动水平、 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 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8.11.2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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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8 8.11.3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以回避市场风险。 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 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 , 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8.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报 告期内没有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 罚的情形 。 8.12.2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 股票中, 没 有投资于超 出基金合同规 定备选库之 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39,885.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624,654.7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07.24 5 应收申购 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69,047.3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价 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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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9 1 002048 宁波华翔 26,604,477. 76 0.44 非公开发行 限售 8.12.6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 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 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 息 9.1 期末基 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 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3,50 0 117,174.68 41,556,640.47 0.56% 7,399,035,63 7.60 99.44% 9.2 期末上 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佟启民 10,000,194.00 1.38 2 曹名长 9,367,102.00 1.29 3 谢西就 7,240,838.00 1.00 4 林峰 5,672,454.00 0.78 5 匡双鸽 5,100,099.00 0.70 6 孙丽 5,100,097.00 0.70 7 朱蕊 5,100,000.00 0.70 8 李鸿开 5,000,097.00 0.69 9 徐淑 4,780,725.00 0.66 10 谭丽玲 4,323,000.00 0.60 注:上表所列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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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0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1,119,237.63 0.15% 9.4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10


开放 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11 月01日)基金份额总额 7,440,592,278.0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440,592,278.0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40,592,278.0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 事件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事 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 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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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 供 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费用为120,000.00 元人民币。 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或 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 罚。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太平 洋证 券 1 467,764,804.94 4.98% 435,634.13 5.57% - 新时 代证 券 1 709,971,351.93 7.56% 661,185.83 8.46% - 天风 证券 1 460,044,786.90 4.90% 428,436.77 5.48% - 长江 证券 2 3,035,967,092.11 32.31% 2,541,373.20 32.51% - 国都 证券 4 4,723,168,947.45 50.26% 3,750,774.29 4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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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2 注:1.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 经营状 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太平洋证券上海交易单元和新时代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 称 债券 交易 债券 回购 交易 权证 交易 基金 交易 成交 金额 占当 期 债券 成 交总 额 的比 例 成交 金额 占当 期 债券 回 购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 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太平 洋 证券 - - 300,000,000.00 1.52% - - - - 新时 代 证券 210,057,088.36 44.74% 265,000,000.00 1.34% - - - - 天风 证 券 11,374,722.54 2.42% 2,460,000,000.00 12.43% - - - - 长江 证 券 - - - - - - - - 国都 证 券 248,032,629.35 52.83% 16,758,000,000.00 84.71% - - - - 注:1.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 经营状 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太平洋证券上海交易单元和新时代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 一九年三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