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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166016)

中欧纯债: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 欧纯债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人: 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 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2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 于2019年3月2 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 年12月31 日止。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3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欧纯债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6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300,897.5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03-0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纯债债券 (LOF)C 中欧纯债债券 (LOF)E 下属分级基金 场内简称 中欧纯债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16 00259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867,202.57 份 44,433,694.97 份 2.2 基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合理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 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 采取信用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 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在严格的风 险控制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 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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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黎忆海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21-68609600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liyihai@zofund.com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609700 、400-700-970 0 95580 传真 021-33830351 010-68858120 2.4 信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zo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五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 金净值表现及 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 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 年02月02 日(基金份 额转换后一工作 日)-201 6年12月31日 中欧纯债 债券(LO F)C 中欧纯债 债券(LO F)E 中欧纯债 债券(LO F)C 中欧纯债 债券(LO F)E 中欧纯债债 券(LOF)C 中欧纯债债 券(LOF)E 本期已实 现收益 1,419,81 3.37 4,559,06 3.05 -1,560,6 37.82 24,819,6 69.14 32,396,69 8.20 -4,002,27 1.89 本期利润 405,992. 36 6,618,65 6.07 402,022. 10 31,809,4 88.83 14,735,97 0.79 -12,245,18 7.84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382 0.0610 0.0175 0.0395 0.0270 -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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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5 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3.56% 3.89% 1.81% 2.15% -0.06% -1.87%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1862 0.1980 0.0496 0.0567 0.2845 0.2872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0,316,3 11.85 52,152,5 19.29 17,842,4 54.18 347,947, 634.22 51,163,87 5.21 402,648,99 3.81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63 1.174 1.123 1.130 1.287 1.290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 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 较 中欧纯债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10% 0.10% 1.99% 0.05% 1.11% 0.05% 过去六 个月 2.11% 0.14% 2.57% 0.06% -0.46% 0.08% 过去一 3.56% 0.11% 4.79% 0.07% -1.23%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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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6 年 过去三 年 5.57% 0.09% -0.41% 0.08% 5.98% 0.01% 过去五 年 33.77% 0.12% 10.55% 0.09% 23.22% 0.03%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36.19% 0.12% 5.95% 0.09% 30.24% 0.03% 中欧纯债债券(LOF)E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25% 0.10% 1.99% 0.05% 1.26% 0.05% 过去六 个月 2.35% 0.15% 2.57% 0.06% -0.22% 0.09% 过去一 年 3.89% 0.11% 4.79% 0.07% -0.90% 0.04% 自基金 份额运 作日至 今 4.14% 0.09% -0.65% 0.08% 4.79% 0.01% 3.2.2 自 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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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7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6 年 2 月 2 日。 注: 自2016 年4 月6 日起, 本基 金新 增E 类份 额, 图示日期为2016 年04 月08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3.2.3 过 去五年基金每 年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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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8 注: 自2016 年 4 月 6 日起, 本基金新增E 类份 额,2016 年度数据为2016 年4 月8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数据。


3.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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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9 中欧纯债债券(LOF)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年 - - - - - 2017 年 1.850 3,278,572.27 545,533.45 3,824,105.72 - 2016 年 0.380 7,265,768.01 2,093,684.17 9,359,452.18 - 合计 2.230


10,544,340.28 2,639,217.62 13,183,557.90 - 中欧纯债债券(LOF)E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份 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年 - - - - - 2017 年 1.850 287,145,094.13 54.38 287,145,148.51 - 2016 年 0.390 51,903,461.74 14,353,958.23 66,257,419.97 - 合计 2.240


339,048,555.87 14,354,012.61 353,402,568.48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理人及其 管理基金的 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2006]102 号文) 批准, 于2006年7 月19 日正式成立。 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百骏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 注册资本为2.20 亿元人民币, 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 中欧盛世资 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 截至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7 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 金经理(或基 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 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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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0 金经理(助理) 期限 券 从 业 年 限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赵国 英 策略组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8- 08-21 - 14 历任天安保险有限公司债 券交易员 (2004.07-2005. 05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 中心债券交易员 (2005.05 -2009.12),美国银行上 海分行环球金融市场部副 总裁 (2009.12-2015.04)。 2015-04-07加入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 经理 朱晨 杰 基金经理 2017- 04-07 2018- 08-21 6 历任法国兴业银行投资银 行部交易助理 (2012.06-2 013.06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销售 交易员(2013.07-2014.1 1 ) ,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交易员 (2014.11-2016.03)。20 16-03-24加入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 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 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 《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各项实施细则、 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 取信于市场、 取 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11 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无违法违规、 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 的专项说明 4.3.1 公 平交易制度和 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制订了 《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 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 告、 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 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 在 交 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 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 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 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 从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 交易执行、 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 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 过程中, 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 的情况, 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 交易时 间间隔、 交易时间顺序、 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 并与基金经理进 行了沟通确认, 从最终结果看, 造成同向价差的 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 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 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 未发现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 常交易行为的 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 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 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 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 告期内基金投 资策略和运 作分析 回顾2018年,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国内实体经 济去杠杆, 导致融资收紧, 基建投资 大幅下滑, 同时房价上涨对消费产生挤出效应, 导致消费增速回落; 国外中美贸易冲突 不断升级, 市场对外贸乃至经济增长的悲观预期升温。 货币政策保持宽松, 资金利率维 持在相对低位, 而且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市 场对于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的预期上升, 经过央行多次降准释放流动性, 银行间资金面较2017 年明显变松, 在此背景下, 债市收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12 益率大幅波 动向下,走出一波债牛行情, 10年国债和国开收益率分别较年初下行60bp 和120bp 左右。 操作方面,本组合在债券组合管理方面,采取了高杠杆策略,并拉长了组合久期, 一方面高杠杆在2018年资金价格较低的环境中为组合提供了稳定的息差, 另一方面拉长 久期使得组合较好的享受了2018年债市大涨带来的收益。 在信用债方面, 积极进行板块 置换, 对行业景气度处于顶部未来存在向下压力的部分中长期信用债进行适当减持, 同 时增持久期较长的高资质城投债以及部分静态收益高的行业龙头企业。 4.4.2 报 告期内基金的 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 ,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9%;E类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9%。 4.5 管理人 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 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展望后市, 基本面下行趋势尚未走完, 内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仍在低位徘徊, 消费 增速也处于下行之势, 再考虑到当前企业利润增速在总需求走弱的背景下仍处于下行通 道; 外部方面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指标已出现走弱迹象, 全球或将进入利率下行周期也 将影响中国的出口表现; 而中美贸易摩擦仍有不确定性。 在经济基本面没有出现较大反 转的前提下, 仍 需要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的逆 周期加码, 因此债牛行情尚未反转。 但是 在节奏上, 随着宽信用政策的不断推进, 社融增速的见底, 未来利率下行空间也较为有 限,长久期低票息品种的性价比进一步降低,信用债的票息价值依旧突出。 投资策略方面, 货币政策转向的概率较低, 资金价格大概率依然维持低位, 因此组 合未来仍会采取高杠杆策略,赚取较厚的carry。从信用利差走势的规律来看,债券牛 市的后半场往往是信用利差不断收窄的过程;从历史分位数来看,目前的AA+和AA的信 用利差属于高位; 近期的宽信用政策、 支持民 企融资等, 利好部分龙头民企。 因此, 组 合会在控制好信用风险的前提下, 重点配置信用债, 深挖性价比较高的品种。 不过搏取 信用利差收窄的过程仍需对信用资质下沉保持谨慎,明年随着PPI的回落,企业盈利也 大概率继续回落,因此对于中低等级信用债,仍需保持谨慎。 4.6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 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 《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 经理, 成员包括总经理、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基金运营部总监, 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 金核算、 金融工程、 行业 研究等方面的骨干。 估 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 决策、 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 合 理, 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13 生不利影响。 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 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具体估值流程为: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XBRL 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 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 数或基金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 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 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中欧纯债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 作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 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 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 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 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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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4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89,882.85 45,066,723.68 结算备付金 1,455,615.23 1,020,624.29 存出保证金 11,101.35 20,641.62 交易性金 融资产 82,559,487.20 298,277,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2,559,487.20 298,27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4,000,141.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3,967.12 应收利息 2,094,110.15 7,726,739.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98.74 251,03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15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6,911,395.52 368,366,867.43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004.76 1,169,082.32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658.42 627,303.86 应付托管费 10,552.83 209,101.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111.75 5,798.40 应付交易费用 3,238.50 47,853.14 应交税费 199,727.08 192,640.00 应付利息 44,271.04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0,000.00 325,000.00 负债合计 24,442,564.38 2,576,779.03 所有 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708,324.22 308,196,131.78 未分配利润 11,760,506.92 57,593,956.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68,831.14 365,790,088.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86,911,395.52 368,366,867.43 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总额为53,300,897.54 份。 其中下属C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63元, 份额总额为8,867,202.57 份; 下属E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 币1.174 元,份额总额为44,433,694.97 份。 7.2 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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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6 会计主体: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一、 收入 8,678,802.59 45,277,848.67 1.利息收入 7,009,504.81 63,173,763.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329.75 408,180.21 债券利息收入 6,861,470.87 58,584,103.7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3,134,956.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73,704.19 1,046,522.6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19,949.79 -26,859,912.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19,949.79 -26,708,513.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151,399.40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1,045,772.01 8,952,479.61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3,575.98 11,518.30 减: 二、费用 1,654,154.16 13,066,3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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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7 1.管理人报酬 831,605.90 5,705,103.00 2.托管费 277,202.00 1,901,700.97 3.销售服务费 42,212.81 100,222.18 4.交易费用 14,968.71 55,587.65 5.利息支出 254,307.55 4,881,323.9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254,307.55 4,881,323.94 6.税金及附加 16,224.69 - 7.其他费用 217,632.50 422,400.00 三、 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 以“-”号填列 ) 7,024,648.43 32,211,510.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润 (净亏损 以 “-” 号填 列) 7,024,648.43 32,211,510.93 7.3 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8,196,131.78 57,593,956.62 365,790,088.4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7,024,648.43 7,024,648.4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57,487,807.56 -52,858,098.13 -310,345,905.69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51,049,178.32 9,781,187.88 60,830,3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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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8 2.基金赎回 款 -308,536,985.88 -62,639,286.01 -371,176,271.89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708,324.22 11,760,506.92 62,468,831.14 项 目 上年 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34,999,806.26 118,813,062.76 453,812,869.0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32,211,510.93 32,211,510.9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6,803,674.48 197,538,637.16 170,734,962.68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1,913,405,056.50 619,098,351.38 2,532,503,407.88 2.基金赎回 款 -1,940,208,730.9 8 -421,559,714.22 -2,361,768,445.2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90,969,254.23 -290,969,254.23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8,196,131.78 57,593,956.62 365,790,088.4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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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9 刘建平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杨毅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音然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本情况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中欧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根据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原中 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分级运作期为3 年。 根据 《中 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 原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6 年2月1日 (基金转换日) ,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即可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6年2月2日(基金合同转型日) 起, 本基金转型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披 露的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 原中欧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纯债A份额和纯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转换日 (即2016年2月1日) 日 终,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纯债A和纯债B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日登记在 册的两类基金份额折算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并不再分拆。折算 后纯债A和纯债B 的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324 元,基金份额数相应增加或减少,其后原中 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中欧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 2016 年 2月1 日 (基金份额转换日) 日终, 纯债A折算前 份额数为25,035,904.98 份, 折算比例为 0.75543371 , 折算后份额数为18,912,966.58 份 ; 纯债B折算前份额数为 300,607,523.74 份, 折算比例为1.02038277, 折算后份额数为306,734,737.36 份。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 《中 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纯债A、纯债 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进行了计算, 并由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 记申 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字[2016] 第80号文审核同意, 本基金1,666,870.00 份基金 份额于2016年3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可 选择按市价流通或在封闭期满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 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 册登记系统, 在封闭期满可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 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 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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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0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通知存款、 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金融债、 地方政 府债、 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资产支持证券、 国债、 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 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 可转换债券 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制 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 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 告期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 近一期年度报 告相一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 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以 及差错更正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策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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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1 7.4.5.3 差错更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2016 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 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存款 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 的 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 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 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 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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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2011年修订) 》 、 《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暂行规定 (2011年修订) 》 及相关地方 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 凡缴纳消费税、 增 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都应当依照规定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除按 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 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 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 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 年1月1日起, 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 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5 年9月8日起, 证券投资基 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 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注册 中欧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8 年年 度报 告 第


页 23 登记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 销售机构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万盛基业”)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骏”)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 “意大利 意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睦亿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 资管")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中欧钱滚滚 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钱滚 滚"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基金销 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 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买 卖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买 卖成交 总额的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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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4 国都证券 15,280,386.31 6.58% 30,167,672.60 4.26% 7.4.8.1.4 债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国都证券 1,000,000.00 0.06% 134,400,000.00 3.96% 7.4.8.1.5 应支付 关联方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 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31,605.90 5,705,103.0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785.78 66,373.99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 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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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5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7,202.00 1,901,700.9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 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2.3 销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欧纯债债券(LOF)C 中欧纯债债券(LOF)E 合计 钱滚滚 43.82 0.00 43.82 国都证券 7.30 0.00 7.30 中欧基金 135.32 0.00 135.32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22,106.78 0.00 22,106.78 合计 22,293.22 0.00 22,293.22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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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6 名称 中欧纯债债券(LOF)C 中欧纯债债券(LOF)E 合计 钱滚 滚 0.00 0.00 0.00 国都证券 10.30 0.00 10.30 中欧基金 824.52 0.00 824.52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4,118.74 0.00 34,118.74 合计 34,953.56 0.00 34,953.56 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3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于次 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 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 券(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中欧纯债债券(LOF)C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1 月01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01 月31日)持有的基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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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7 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额 0.00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额 0.00 0.00 减: 报告期间赎回/卖出 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中欧纯债债券(LOF)E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1 月01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01 月31日)持有的基 金份额 0.00 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额 0.00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份额 8,970,224.7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额 0.00 0.00 减: 报告期间赎回/卖出 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8,970,224.7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0.1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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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8 注:1 、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C类基金; 基金管理 人通过相关销售商渠道投资E类基金, 适用费率 符合E类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 定。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 方投资本基 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期末, 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 额。 7.4.8.5 由关联方保 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 期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789,882.85 62,121.31 45,066,723.68 296,358.6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 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 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 7.4.9 期 末(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 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 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 暂时停牌等 流 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 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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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9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 元,于2019年1 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 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 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因其剩余期限不 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 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2,559,487.2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 余额。 (于2017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98,277,000.00 元, 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 次的余额。) 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不将相关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 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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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0 §8 投资组合 报告 8.1 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2,559,487.20 94.99 其中:债券 82,559,487.20 94.9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45,498.08 2.58 8 其他各项资产 2,106,410.24 2.42 9 合计 86,911,395.52 100.00 8.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 组合 8.2.1 报 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境内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港股 通投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 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2% 或前20名的股 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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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1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 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出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2% 或前20名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 入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 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买入及卖出股票的情况。 8.5 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156,740.00 40.2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156,740.00 40.27 4 企业债券 38,086,547.20 60.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47,500.00 8.08 6 中期票据 14,268,700.00 22.84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2,559,487.20 132.16 8.6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205 18国开05 200,000 21,792,000.00 34.88 2 143694 18金地05 50,000 5,141,500.00 8.23 3 122464 15世茂01 49,980 5,129,947.20 8.21 4 101800412 18晋江城投 MTN002 50,000 5,126,500.00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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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2 5 143292 17津投05 50,000 5,120,500.00 8.20 8.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0.2 本基金投资股 指期货的投 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2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3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报 告期内没有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 罚的情形 。 8.12.2 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未 涉及股票相关投 资。 8.12.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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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3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101.3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94,110.15 5 应收申购款 1,198.7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06,410.2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 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 息 9.1 期末基 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 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中欧 纯债 644 13,768.95 0.00 0.00% 8,867,202.57 1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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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4 债券 (LO F)C 中欧 纯债 债券 (LO F)E 37 1,200,910.6 7 44,272,960.80 99.6 4% 160,734.17 0.36% 合计 681 78,268.57 44,272,960.80 83.0 6% 9,027,936.74 16.94% 9.2 期末上 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中欧纯债债券(LOF)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高德荣 212,200.00 36.51 2 张润华 119,402.00 20.54 3 刘玉琼 103,840.00 17.86 4 李军 40,783.00 7.02 5 付远发 25,300.00 4.35 6 付刚 24,400.00 4.20 7 张海燕 19,600.00 3.37 8 林思特 7,775.00 1.34 9 张茂明 7,000.00 1.20 10 穆立波 5,200.00 0.89 9.3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中欧纯债债券(L OF)C 749.00 0.01% 中欧纯债债券(L OF)E 15.4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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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5 合计 764.42 0.00% 注: 截止本报告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C类份额的实际比例为0.0084% , 持有本基金E类份额的实际比例为0.000035% ,合计占比为0.0014% ,上表展示系四舍五 入结果。 9.4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中欧纯债债券(LO F)C 0 中欧纯债债券(LO F)E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 中欧纯债债券(LO F)C 0 中欧纯债债券(LO F)E 0 合计 0 §10


开放 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位:份 中欧纯债债券(LOF)C 中欧纯债债券(LOF)E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1 月31 日) 基金份额总额 976,522,201.53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884,930.37 307,848,326.6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170,606.36 44,486,935.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赎回份额 16,188,334.16 307,901,566.9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67,202.57 44,433,694.9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 事件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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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6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部 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 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50,000.00 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2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 人、托管人 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或 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 罚。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申万 宏源 1 - - - - - 中泰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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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7 证券 民生 证券 1 - - - - - 方正 证券 1 - - - - - 安信 证券 1 - - - - - 中金 公司 1 - - - - - 中信 证券 1 - - - - - 国泰 君安 1 - - - - - 招商 证券 1 - - - - - 国都 证券 1 - - - - - 注:1.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 经营状 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减少租用华泰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中信证券深圳交易单元、 长城 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东方证券上海交易单元和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新增中 泰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 称 债券 交易 债券 回购 交易 权证 交易 基金 交易 成交 金额 占当 期 债券 成 交总 额 的比 例 成交 金额 占当 期 债券 回 购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申万 宏 源 - - - - - - - - 中泰 证 券 - - - - - - - - 民生 证 券 - - - - - - - - 方正 证 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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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8 安信 证 券 - - - - - - - - 中金 公 司 - - - - - - - - 中信 证 券 - - - - - - - - 国泰 君 安 - - - - - - - - 招商 证 券 217,020,763.83 93.42% 1,704,000,000.00 99.94% - - - - 国都 证 券 15,280,386.31 6.58% 1,000,000.00 0.06% - - - - 注:1.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 经营状 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 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减少租用华泰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中信证券深圳交易单元、 长城 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东方证券上海交易单元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新增中 泰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1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到 或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过2 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18 年 7 月18 日至20 18 年12 月31 日 0.00 26,477,493.3 8 0.00 26,477,49 3.38 49.68% 2 2018 年 1 月1 日至20 18 年3 月27 日 232,017,788. 09 0.00 232,017,788. 09 0.00 0.00% 3 2018 年 1 月1 75,791,956.6 9 0.00 75,791,956.6 9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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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9 日至20 18 年6 月20 日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 的情况, 在市场情况突 变的情况 下, 可能出现集中甚至巨额赎回从而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申购赎回进行审 慎的应对,并在基金运作中对流动性进行严格的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2.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无。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 一九年三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