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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企业变革(001036)

嘉实企业变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 月 19 日证监许可 [2015] 97 号《关于
准予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
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
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
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
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
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
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
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
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
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
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
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
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
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
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
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
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
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
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
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
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
上海分行行长,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
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
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COO,
JP Morgan Chase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COO,德意志银行资
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
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 年到
2008 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 )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
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 年到 2013 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
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201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
理(MD )、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 年 3 月
起任公司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
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
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
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
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
汤姆森路透集团“ 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
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
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
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
生部副主任。2012 年 12 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
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
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 年 9 月至
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
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
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
公司副总经理。  李松林先生, 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
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
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
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
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
部总监。
  2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谢泽林先生,硕士研究生,9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2009 年 7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曾任
行业研究员一职。现任职于股票投资部。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任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今任嘉实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30 日至今任嘉实策略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嘉实
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刘美玲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6 年
2 月 20 日;杜毅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3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股票投资业务联席
CIO 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邵秋涛
先生、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研究部执行总监张丹
华先生。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
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
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
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
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
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
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
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
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
2012、2013、2014 、2015 、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
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
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
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
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
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
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
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
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
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
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
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
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
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
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
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
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
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
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
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
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
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
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
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
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
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
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
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
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
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
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
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
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
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
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
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
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
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
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
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
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
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
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
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
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
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
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
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
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
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
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
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
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
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宜信普泽(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通华财富( 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6)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8)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9)济安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中证金牛( 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1)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6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6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6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7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9)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0)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4)凤凰金信( 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 登记机构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企业变革主题相关的股票,深入挖掘上市
公司发生变革带来效率提升或者跨越发展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
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企业变革主题相关的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 8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
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伴随着中国经济潜在产出水平的下降,中国经济进入经济增
速下降、减杠杆、调结构的转型阶段。未来增长的持续,需要依
靠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才能够实现。企业变革将会提升全要素生产
率、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并且会带来一系列的资产整合、企业的
转型升级。因此,企业的变革和突围将是未来资本市场最核心的
投资主线之一。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
法精选个股,深入挖掘企业变革过程中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
升级转型方向,且具备持续增长潜力、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上市
公司。同时,辅以严格的风险管理,以获得中长期的较高投资收
益。
  1 、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重点配置股票资产,同时从宏观
因素、市场因素、估值因素等多个纬度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宏
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
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在严格控制投
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
资比例。
  2 、股票投资策略
  (1 )企业变革的界定
  本基金投资于企业变革主题相关的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
  80%。本基金所指的企业变革,主要是指在经济转型大背景
下,通过变革(所有制结构变化、激励机制建立、效率提升、兼
并重组、技术和模式创新升级、转变发展方向等)使企业发生跨
越式发展,并展现出与变革前相比成长空间巨大的股票。
  我们认为企业变革对应在中国经济结构当前状态下有三大方
向。一是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二是传统模式企业转型和升级;
三是市场力量主导的产业并购整合。随着未来经济结构调整以及
产业升级转型等因素的影响,从事或者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外延
也将逐渐扩大,本基金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企业变革主题的界定。
  1 )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深
化改革《决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提升效率转型角度而言,
国企自身的体量以及改革带来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变革的机
会主要有几种:一是企业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的改变、二是混合
所有制对企业带来的提升,包括国企投资进入新的市场化领域,也包括民企参与到国企之中;三是科研院所改革以及所带来的并
购重组投资机会。
  2 )传统模式企业的转型升级——伴随着潜在产出下降以及基
建规模和房地产渡过顶峰,大量传统周期类行业面临新的环境:
行业增速放缓甚至不增长、产能利用率和利润率下降。此类企业
寻求变革可能来自几个方面,一是从寻求增量转向在存量;二是
向新市场和服务转移;三是产业链延伸和技术升级,比如产业链
整合、向新技术新市场进行突破,或者内部通过技术升级等提高
生产效率;
  3 )市场力量主导的产业并购整合—— 经济转型期产业并购重
组的速度会大大加快,当前所处环境除了处于转型期之外还叠加
了新技术快速应用的周期,私人部门的企业家正在迎来二次创业
的高峰。在这个线索下企业寻求变革主要包括:产业链纵向和横
向整合、行业淘汰和集中度提升、跨行业并购打造平台、新兴行
业加速整合扩张等。
  基金管理人将在对上述转型个股进行筛选以及深度研究预判
的基础上,结合地域、行业以及政策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
  (2 )组合构建
  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全市场股票标的作为股票库,基金管理
人按照上述三大方向单独构建基础股票池。  其次,通过基金管理人根据改革方向、地域优选、行业优选、
事件驱动以及基本面筛选等多维度指标对基础股票池的股票进行
综合评分,优选出核心股票池。
  ·


改革方向:基金管理人持续对国企改革、证券市场改革、 土地改革等相关政策方向进行密切跟踪。未来基金管理人也会紧 密跟踪政策出台情况,根据改革的总体方向构建组合,对股票进 行初步筛选。   ·


地域优选:在改革过程中,各地方政策出台的时间、力度、 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各地企业在其自身禀赋方面也呈现出较大的 差异性,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各地具体出台的文件,同时加以各区 域改革动力上的合理推断以及企业的特性,对股票进行地域优选。   ·


行业优选:基金管理人结合自上而下宏观判断、市场研判, 自下而上行业景气、盈利增长、估值、催化剂等因素进行行业优 选。组合的构建会在行业配置基础上对已选股票进行行业优化, 对强势行业中的个股适当增加权重。   ·


事件驱动:在具体投资标的选择过程中,自下而上层面会 重点关注是否有事件驱动催化剂以及强度如何,例如公司业务的 大量剥离可能是为未来进一步的业务转型做好准备、公司重要的 人事变化也可能是未来进一步改革的先兆、重要股东或者管理层 现金参与定向增发表明相关利益人对公司较强的信心等等,基金管理人将会重点关注改革相关公司的相关事件,由此更好地把握 个股的投资时点。   ·


基本面筛选:主要是对财务指标和经营风险以及变革可能 性进行综合分析。   最后,结合资产配置建议进行仓位和风格选择,根据市场走 势、事件催化剂和热点方向切换对个股进行优化调整。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 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 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 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 工具组合。   4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 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 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 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 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 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 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 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 Barra 多因子模型、 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 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 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7.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 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 投资。   (2 )投资决策程序   ·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 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 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 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 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 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 资。   ·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 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 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 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 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 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 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其中,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它的样 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300 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 性强、流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点。它能够反映中国 A 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 基准。而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 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 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 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 定,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报告 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 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 3 支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 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 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 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 (8 )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 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 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 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 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申购本基金业务 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 申购金额的 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 于 0.6%,则按 0.6% 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 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 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 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 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3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发布了 《关于网上直销开通 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 (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 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 后的费率见下表: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 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天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投 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 于等于 180 天少于 365 天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将赎 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65 天 少于 730 天的投资人收取 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 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   3 、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 成:   (1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 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 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 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 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 额进行补差。  (2 )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 0 申购费 用基金向非 0 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 0 申购费用基金申 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 0 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 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 )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 模 式)   ①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②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 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 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快线货币 A、嘉实逆向策略股 票、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 债券、嘉实货币 A、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A 、嘉实多 元债券 B、嘉实信用债券 A、嘉实信用债券 C、嘉实周期优选混 合、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心货币 B、嘉实纯债债券 A 、嘉实 纯债债券 C、嘉实货币 B、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账户的 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 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具体请见考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定期开放类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 重要提示” 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 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 在“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4. 在“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5. 在“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 相关内容。   6. 在“ 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 在“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 合报告内容。   8. 在“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 在“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 2018 年 8 月 1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