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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绝对混合(001896)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8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7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 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原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0 月24日转型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原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0月23日止,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 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7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61,805.7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915,762.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灵活运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对冲各类系统性风险, 力争为投资者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市场中性投资策略为主以其他多种 Alpha策略为辅构建多策略组合的多种绝对收益策略, 通过利用股指期货和其他多种衍生品工具剥离系统性 风险,力争实现稳定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 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 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 基准,由于绝对收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 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75 页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灵活运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对冲各类系统性风险, 力争为投资者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市场中性投资策略为主以其他多种 Alpha策略为辅构建多策略组合的多种绝对收益策略, 通过利用股指期货和其他多种衍生品工具剥离系统性 风险,力争实现稳定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 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 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 基准,由于绝对收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 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袁静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513 010-66594896 信息披露负责 人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75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1,491.73 本期利润 -27,038.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1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569,562.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5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1月30日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财务报表(转型后)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5,405.50 -1,681,603.99 -163,453.94 本期利润 -3,703,658.57 8,067,848.63 -6,307,530.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2 0.0461 -0.01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66% 4.07% -1.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44 -0.0128 -0.01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8,819,789.99 91,057,420.27 235,105,104.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6 1.024 0.984 -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75 页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期财务报表(转型前)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 最后运作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10.24-2018.11.30 -0.10% 0.06% 0.36% 0.01% -0.46% 0.0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75 页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日为2018年10月24日,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1月30日。2018年度净值增 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2%。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8.10.1-2018.10.23 -0.21% 0.12% 0.22% 0.02% -0.43% 0.10% 2018.7.1-2018.10.23 -2.82% 0.17% 1.09% 0.01% -3.91% 0.16% 2018.1.1-2018.10.23 -5.66% 0.21% 2.83% 0.01% -8.49% 0.20% 2016.1.1-2018.10.23 -3.59% 0.21% 10.16% 0.01% -13.75%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40% 0.20% 10.63% 0.01% -14.03% 0.19%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75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75 页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17日,2015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5年11月 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于 2018年10月24日转型,2018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 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 23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75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 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 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 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 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 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 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 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75 页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 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刘欣 本基金基 金经理; 金融工程 部总经理 2018年 10月24日 2018年11月30日 11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 2007年7月至2008 年12月 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008年12 月至 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 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 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 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 程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 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 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杨超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8年 10月24日 2018年11月30日 8 英国南威尔士大学数学与金 融计算硕士;2010年5月加 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金融工程等工作,历任 投资管理部助理研究员、初 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职务;2014年6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 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 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刘欣 本基金基 金经理; 金融工程 2015年 11月17日 2018年10月23日 11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 2007年7月至2008 年12月 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75 页 部总经理 限公司;2008年12 月至 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 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 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 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 程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 备11年基金从业经验, 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杨超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年 11月20日 2018年10月23日 8 英国南威尔士大学数学与金 融计算硕士;2010年5月加 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金融工程等工作,历任 投资管理部助理研究员、初 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职务;2014年6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 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 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 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 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 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75 页 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 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 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 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 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 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 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 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 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 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年,A股整体呈现出震荡下行趋势,主要市场指数跌幅约20%-30%。具体从风格上 看,代表大盘蓝筹股票的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和代表高股息率的中证红利指数下跌较少, 代表中小盘的中证1000指数下跌较多;分行业看,金融、消费等行业较为抗跌。纵观2018年, A股的下跌是从估值适中位置下跌至估值较低的位置,反映出整体投资者对经济的悲观预期。在 风格上,市场整体上延续了2017年的格局,即具有市场龙头地位,盈利质量较好的龙头公司下 跌较少;而为数众多的,盈利能力平平的中小公司下跌较多。在此之中,股权质押比例较高、财 务压力较大、商誉减值压力较大的公司成为金融压缩大环境下的重点问题领域。我们认为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75 页 2018年的市场风格形成是2017年的延续,背后的主要原因是监管环境自2017年以来的持续转 变,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资本运作,另一方面鼓励外资等长期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从而在运行 环境和资金结构两个层面对A股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外部环境上,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部分涉及 大量进出口的行业,尤其是与海外有广泛技术合作的电子等行业下跌较多,成为整体市场风格大 背景外的另一主要变量。 本基金在操作中,采用完全对冲的方式,多头股票为基于沪深300、中证500指数的风格中 性指数增强组合,空头为对应同等头寸的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在指数增强方面,采用 量化风险模型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及成分股权重,控制行业与风格暴露等其他风险属性,持仓严格 控制个股相对权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 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 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转型后 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5元;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 转型前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6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 23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从2018年10 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 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 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 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 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 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75 页 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 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 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 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 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 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 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 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2、 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30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已于2018年 12月1日进入清盘期。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75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基金名称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75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42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 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 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 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绝对收 益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 表的编制基础”所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自 2018年12月1日起清算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剩余资产。 因此,上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 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75 页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绝对收 益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 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参见财 务报表附注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合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绝对收益混 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75 页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6日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75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41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金2018年10月23日(基 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绝对收 益定开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 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泰达宏利绝对收 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 合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 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75 页 责任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绝对收 益定开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泰 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绝对收益定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75 页 开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6日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75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1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3,249,894.39 结算备付金 344,444.44 存出保证金 24,174.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1,201.60 其中:股票投资 261,201.6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267.1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943,98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1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12.71 应付赎回款 2,230,304.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739.94 应付托管费 7,434.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2,987.4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75 页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3,339.64 负债合计 2,374,419.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361,805.70 未分配利润 -792,242.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569,562.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943,982.01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965元,基金份额总 额22,361,805.7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 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2018年11月30日 一、收入 44,501.83 1.利息收入 31,315.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315.3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61,333.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43,840.8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116,880.00 股利收益 -612.7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74,453.5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6.52 减:二、费用 71,540.04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75 页 1.管理人报酬 39,455.95 2.托管费 9,863.9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3,415.4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8,804.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038.2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038.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 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 月 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60,915,762.41 -2,095,972.42 58,819,789.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7,038.21 -27,038.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553,956.71 1,330,767.85 -37,223,188.86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38,553,956.71 1,330,767.85 -37,223,188.8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2,361,805.70 -792,242.78 21,569,562.9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75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泰达宏利绝对 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情形转换为开放式基金 的公告》。根据公告,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能够每 日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应定期开放条款相应修改,并终止附加管理费的计提,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绝 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后,基金的托管人、登记机构、基金代码不变。 自2018年10月24日起《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 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0,800.00基金 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 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 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 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 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75 页 根据《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 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 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如财务报表附注7.4.1所述,自2018年12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本 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 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1月30日(基 金最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 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于 2018年10月24日由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故 本财务报表无比较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75 页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本报告 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75 页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75 页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75 页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 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 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75 页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06年4月21日至 2018年12月17日止)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12月18日起)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75 页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9.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9,455.9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0,700.5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0%/ 当年天数。 本基金于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8年11月29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 费率计提管理人报酬后,即停止计提管理人报酬。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9,863.99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75 页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当年天数。 基金于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8年11月29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后,即停止计提托管费。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 的基金份额 10,000,8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8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 份额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8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4.72%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3,249,894.39 24,775.80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75 页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 期末(2018年11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61,201.6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75 页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75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0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0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484,087.98 221,675.20 结算备付金 20,264,983.84 8,608,925.62 存出保证金 365,496.70 10,615,00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65,481.38 65,876,097.00 其中:股票投资 1,865,481.38 65,872,185.0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3,911.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3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2,951.72 16,068.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9,013,001.62 91,637,77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0月23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142.20 77,447.44 应付托管费 9,285.56 19,361.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434.37 111,543.60 应交税费 52,629.34 - 应付利息 -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75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82,720.16 372,000.00 负债合计 193,211.63 580,352.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0,915,762.41 88,924,501.08 未分配利润 -2,095,972.42 2,132,919.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19,789.99 91,057,420.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013,001.62 91,637,773.17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966元,基金 份额总额60,915,762.41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 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528,864.82 11,951,073.63 1.利息收入 271,520.07 1,270,791.7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5,991.63 331,444.09 债券利息收入 1.83 23.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5,526.61 939,324.4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37,860.00 837,050.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198,333.10 19,179,958.5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26.74 11,290.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8,275,902.90 -19,893,373.47 股利收益 659,663.46 1,539,174.1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538,253.07 9,749,452.6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18 93,779.21 减:二、费用 1,174,793.75 3,883,225.00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75 页 1.管理人报酬 554,296.00 1,772,253.20 2.托管费 138,573.98 443,063.3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54,677.23 1,274,230.7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29,793.26 - 7.其他费用 97,453.28 393,677.6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703,658.57 8,067,848.6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03,658.57 8,067,848.6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8,924,501.08 2,132,919.19 91,057,420.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703,658.57 -3,703,658.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008,738.67 -525,233.04 -28,533,971.7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2,922.46 2,104.39 85,026.85 2.基金赎回款 -28,091,661.13 -527,337.43 -28,618,998.5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0,915,762.41 -2,095,972.42 58,819,789.9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38,894,520.63 -3,789,416.23 235,105,104.40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75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8,067,848.63 8,067,848.6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9,970,019.55 -2,145,513.21 -152,115,532.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29.46 -6.56 12,122.90 2.基金赎回款 -149,982,149.01 -2,145,506.65 -152,127,655.6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8,924,501.08 2,132,919.19 91,057,420.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16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绝对 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19,680,093.6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2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 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9,825,426.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45,332.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 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75 页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 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 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 合约价值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 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 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开放期 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的前60天内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 本基金将在保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等其他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转换 为能够每日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应定期开放条款相应修改,并终止附加管理 费的计提,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情形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的公告》。根据公告,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能够每日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应定期开 放条款相应修改,并终止附加管理费的计提,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名称相应变更 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 后,基金的托管人、登记机构、基金代码不变。自2018年10月24日起《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 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生效。 根据《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 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75 页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 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 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12月1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 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 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 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75 页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75 页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75 页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75 页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5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 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 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 12月5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 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 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75 页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75 页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06年4月21日至 2018年12月17日止)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12月18日起)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9.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75 页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54,296.00 1,772,253.2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 114,731.53 347,468.46 注: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支 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当年天数。附加管理人报酬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 提。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38,573.98 443,063.3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 10月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 金份额 10,000,800.00 10,000,800.00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75 页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800.00 10,000,8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800.00 10,000,8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6.42% 11.25%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 2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6,484,087.98 31,974.12 221,675.20 77,299.59 注:本基金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 期末(2018年10月23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300324 旋极信 息 2018年 5月 30日 重大事 项 6.87 2018 年 11月 8.54 36,278 467,025.90 249,229.86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75 页 29日 002450 康得新 2018年 6月 4日 重大事 项 12.84 2018 年 11月 6日 15.31 14,400 338,954.40 184,896.00 - 000418 小天鹅 A 2018年 9月 10日 重大事 项 43.68 2018 年 10月 29日 44.66 3,934 193,282.64 171,837.12 - 000031 中粮地 产 2018年 10月 18日 重大事 项 4.70 2018 年 10月 26日 4.81 34,500 191,679.00 162,150.00 - 300088 长信科 技 2018年 10月 8日 重大事 项 4.55 2018 年 10月 29日 5.30 32,800 211,785.39 149,240.00 - 000333 美的集 团 2018年 9月 10日 重大事 项 37.83 2018 年 10月 29日 37.10 2,500 133,063.44 94,575.00 - 002739 万达电 影 2017年 7月 4日 重大事 项 19.68 2018 年 11月 5日 31.10 3,450 134,433.00 67,896.00 - 000538 云南白 药 2018年 9月 19日 重大事 项 70.23 2018 年 11月 23日 68.82 300 26,548.74 21,069.00 -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75 页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764,588.4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100,892.98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62,807,182.08元,第 二层次3,068,914.92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 共75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61,201.60 1.09 其中:股票 261,201.60 1.0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594,338.83 98.54 8 其他各项资产 88,441.58 0.37 9 合计 23,943,982.0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61,201.60 1.2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 共75 页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1,201.60 1.21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324 旋极信息 36,278 261,201.60 1.21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投资。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资产。 8.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606 绿地控股 255,848.00 1.19 2 000418 小天鹅A 185,177.02 0.86 3 000031 中粮地产 178,219.00 0.83 4 300088 长信科技 161,546.00 0.75 5 600031 三一重工 161,207.00 0.75 6 002450 康得新 140,915.00 0.65 7 600755 厦门国贸 133,158.00 0.62 8 600585 海螺水泥 125,157.00 0.58 9 000333 美的集团 100,273.00 0.46 10 002739 万达电影 75,815.00 0.35 11 601611 中国核建 75,778.00 0.35 12 601001 大同煤业 25,970.00 0.12 13 002027 分众传媒 23,958.40 0.11 14 000538 云南白药 21,455.00 0.10 15 601985 中国核电 3,196.00 0.01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5 页 共75 页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667,672.42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用股指期货套利的对冲策略寻找和发现市场中资产定价的偏差,捕捉绝对收益机会。 股指期货套利策略是指积极发现市场上如期货与现货之间、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等的价差关系,进 行套利,以获取绝对收益。股指期货套利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①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过程中,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可 以通过捕捉该价差进而获利。 ②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过程中,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通过捕捉合约间价差进而获 利。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6 页 共75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174.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267.1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441.58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7 页 共75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865,481.38 3.16 其中:股票 1,865,481.38 3.1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749,071.82 96.16 8 其他资产 398,448.42 0.68 9 合计 59,013,001.6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6,824.00 0.05 C 制造业 909,034.12 1.5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3,294.00 0.01 E 建筑业 66,568.00 0.11 F 批发和零售业 118,482.00 0.2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49,229.86 0.4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394,150.00 0.6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03.40 0.0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8 页 共75 页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896.00 0.12 S 综合 - - 合计 1,865,481.38 3.17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324 旋极信息 36,278 249,229.86 0.42 2 600606 绿地控股 40,000 232,000.00 0.39 3 002450 康得新 14,400 184,896.00 0.31 4 000418 小天鹅A 3,934 171,837.12 0.29 5 000031 中粮地产 34,500 162,150.00 0.28 6 600031 三一重工 20,000 158,600.00 0.27 7 300088 长信科技 32,800 149,240.00 0.25 8 600585 海螺水泥 3,900 128,817.00 0.22 9 600755 厦门国贸 18,600 118,482.00 0.20 10 000333 美的集团 2,500 94,575.00 0.1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1,664,530.00 1.83 2 000413 东旭光电 1,052,216.60 1.16 3 300088 长信科技 822,545.00 0.90 4 600277 亿利洁能 798,138.00 0.88 5 000728 国元证券 780,954.00 0.86 6 600094 大名城 766,295.00 0.84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9 页 共75 页 7 002001 新 和 成 758,859.00 0.83 8 600271 航天信息 754,707.00 0.83 9 000050 深天马A 747,794.00 0.82 10 600201 生物股份 742,639.60 0.82 11 600519 贵州茅台 729,971.00 0.80 12 600655 豫园股份 676,482.00 0.74 13 000778 新兴铸管 659,497.23 0.72 14 600566 济川药业 618,797.00 0.68 15 002354 天神娱乐 603,699.00 0.66 16 600104 上汽集团 596,838.00 0.66 17 600030 中信证券 590,832.00 0.65 18 600900 长江电力 590,259.00 0.65 19 600461 洪城水业 547,660.00 0.60 20 600919 江苏银行 545,863.00 0.6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340,515.75 2.57 2 600519 贵州茅台 2,242,371.00 2.46 3 000651 格力电器 2,114,347.00 2.32 4 600036 招商银行 1,455,636.00 1.60 5 000050 深天马A 1,326,112.00 1.46 6 000333 美的集团 1,304,012.00 1.43 7 000778 新兴铸管 1,069,805.00 1.17 8 600516 方大炭素 1,052,864.00 1.16 9 000413 东旭光电 1,052,380.35 1.16 10 600511 国药股份 1,044,287.00 1.15 11 600900 长江电力 1,009,793.00 1.11 12 601166 兴业银行 989,293.00 1.09 13 002078 太阳纸业 965,953.00 1.06 14 601169 北京银行 963,195.79 1.06 15 600325 华发股份 956,807.80 1.05 16 002415 海康威视 915,995.00 1.01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0 页 共75 页 17 002311 海大集团 903,539.35 0.99 18 601012 隆基股份 898,077.40 0.99 19 601818 光大银行 891,659.00 0.98 20 600015 华夏银行 887,776.00 0.97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8,520,570.4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0,629,399.89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IC1812 中证500股 指期货 IC1812合约 -1 -836,000.00 -34,040.00 - IF1812 沪深300股 指期货 IF1812合约 -1 -955,440.00 -33,18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67,22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8,275,902.9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161,400.00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1 页 共75 页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用股指期货套利的对冲策略寻找和发现市场中资产定价的偏差,捕捉绝对收益机会。 股指期货套利策略是指积极发现市场上如期货与现货之间、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等的价差关系,进 行套利,以获取绝对收益。股指期货套利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①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过程中,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可 以通过捕捉该价差进而获利。 ②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过程中,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通过捕捉合约间价差进而获 利。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5,496.7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951.72 5 应收申购款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2 页 共75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8,448.4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324 旋极信息 249,229.86 0.42 重大事项 2 002450 康得新 184,896.00 0.31 重大事项 3 000418 小天鹅A 171,837.12 0.29 重大事项 4 000031 中粮地产 162,150.00 0.28 重大事项 5 300088 长信科技 149,240.00 0.25 重大事项 6 000333 美的集团 94,575.00 0.16 重大事项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3 页 共75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79 59,002.13 10,000,800.00 44.72% 12,361,005.70 55.2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800.00 44.72 10,000,800.00 44.72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000,800.00 44.72 10,000,800.00 44.72 - 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关联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4 页 共75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655 93,001.16 30,495,142.00 50.06% 30,420,620.41 49.9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800.00 16.42 10,000,800.00 16.42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000,800.00 16.42 10,000,800.00 16.42 - 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关联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5 页 共75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60,915,762.4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8,553,956.7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61,805.70 注: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8年10月24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为2018年11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基金份额总 额。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6 页 共75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619,825,426.5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8,924,501.0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82,922.46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8,091,661.13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915,762.41 注:上述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为2018年10月2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运作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7 页 共75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张萍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公司总经理刘建先生于4月28日起 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 2、本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聘任刘晓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聘任聂志刚先生为公司督察长。


4、报告期内,2018年8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884.84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 罚。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8 页 共75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太平洋 2 887,358.42 53.21% 826.36 53.21% - 国盛证券 2 780,314.00 46.79% 726.67 46.79% - 中山证券 1 - - - - - 江海证券 1 - - - - - 财富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天源证券 1 - - - - - 东亚前海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3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9 页 共75 页 中金公司 2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财达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注:(一)本基金本报告期(转型后)无交易单元变动。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 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天风证券 136,942,943.78 17.66% 34,404.94 17.66% - 招商证券 132,068,123.89 15.33% 29,865.92 15.33% - 中信证券 231,974,957.36 15.29% 29,778.78 15.29% - 长江证券 122,848,515.77 10.93% 21,277.76 10.92% - 渤海证券 113,972,511.88 6.68% 13,015.46 6.68% - 广发证券 213,571,691.00 6.49% 12,640.20 6.49% - 申万宏源 211,970,999.99 5.72% 11,147.73 5.72% - 国盛证券 211,070,619.00 5.29% 10,310.22 5.29% - 东方证券 3 7,734,591.45 3.70% 7,202.68 3.70% - 中信建投 2 5,805,864.90 2.78% 5,406.75 2.78%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0 页 共75 页 东吴证券 1 5,072,562.35 2.43% 4,724.31 2.43% - 中泰证券 1 4,958,605.60 2.37% 4,617.75 2.37% - 财富证券 2 3,493,015.16 1.67% 3,253.38 1.67% - 东方财富 1 2,216,384.80 1.06% 2,064.06 1.06% - 西南证券 2 2,089,608.80 1.00% 1,946.08 1.00% - 太平洋 2 1,924,055.00 0.92% 1,791.86 0.92% - 银河证券 2 1,422,599.60 0.68% 1,325.17 0.68% - 国联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东亚前海 1 - - - - - 天源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江海证券 1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财达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注:(一)本基金本报告期(转型前)新增长江证券、东亚前海证券、国盛证券交易单元。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 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1 页 共75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天风证券 4,089.38 43.37% - - - - 招商证券 - - 59,300,000.00 11.49% - - 中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5,340.00 56.63% 71,800,000.00 13.92% - - 渤海证券 - - 48,000,000.00 9.30% - - 广发证券 - -106,600,000.00 20.66% - - 申万宏源 - - 18,600,000.00 3.61% - - 国盛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62,000,000.00 12.02% - - 中信建投 - - 44,000,000.00 8.53% - - 东吴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31,000,000.00 6.01% - - 财富证券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太平洋 - - - - - - 银河证券 - - 20,400,000.00 3.95% - - 国联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东亚前海 - - - - - - 天源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江海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2 页 共75 页 东北证券 - - - - - - 财达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 - - 54,200,000.00 10.51%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网站 2018年12月1日 2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21日 3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20日 4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情形转换 为开放式基金的公》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4日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约定 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的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 公司网站 2018年10月22日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3 页 共75 页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4 页 共75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后)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1 20181024 19,999,000.0 0 0.0 0 19,999,000.0 0 0.00 0.00% 机 构 2 20181025- 20181130 10,000,800.0 0 0.0 0 0.00 10,000,800.0 0 44.72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 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转型前)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023 19,999,000.00 0.00 0.00 19,999,000.00 32.83%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 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 了必要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另外,根据《流动性风险 规定》相关规定,自2018年3月31日起,本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除货币市场基金 外的基金赎回申请,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转换业务涉及的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等事项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泰达 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5 页 共75 页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51只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以及更 新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