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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005315)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交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1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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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76,904,288.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15 0053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76,904,288.89份 0.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目标久期调
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配置策略等,并且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等
特殊债券品种将采用针对性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袁静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10-66577513
9555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59
传真 010-66577666
021-62701216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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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 12月31日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A 泰达宏 利交利 债券C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 益 123,104,861.46 - 1,398,233.71 - 本期利润 156,113,938.28 - 1,398,233.71 -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549 - 0.0006 -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5.61% - 0.06% -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0141 - 0.0006 -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3,466,201,043.32 - 2,211,397,233.71 -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264 - 1.0006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 4.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C级份额为零。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1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5% 0.03% 2.91% 0.09% -1.76% -0.06% 过去六个月 2.64% 0.03% 3.08% 0.10% -0.44% -0.07% 过去一年 5.61% 0.04% 6.17% 0.11% -0.56%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68% 0.04% 6.22% 0.11% -0.54% -0.07%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5% 0.03% 2.91% 0.09% -1.76% -0.06% 过去六个月 2.64% 0.03% 3.08% 0.10% -0.44% -0.07% 过去一年 5.61% 0.04% 6.17% 0.11% -0.56%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68% 0.04% 6.22% 0.11% -0.54% -0.0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中债总指数是全样本债券指数,包括市场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从 总体债券指数中进行抽样选择债券编制而成,或给以流动性调整所编制的债券指数均可称为可复 制指数,能客观反映一国或地区或某一市场的债券总体情况。 故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全价) 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1 页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1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1 页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7年12月27日,2017年度份额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7年 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0.3000 101,307,128.67 - 101,307,128.67 2017 - - - - 合计 0.3000 101,307,128.67 - 101,307,128.67 注: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截止至收益分配基准日份额总额为零,故不进行收益分配。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1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 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 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 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 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 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 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 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1 页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 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傅浩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年 12月27日 - 11 华中科技大学理学硕 士;2007年7 月至 2011年8月,任职 于东兴证券研究所, 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1年8月至 2013年4月,任职 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担任投资主办 人;2013年5 月至 2014年4月,任职 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14年5月至 2016年11月,任职 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16年11月加入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先后担任固定 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等职;具备 11年证券投资管理 经验,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1 页 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 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 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 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 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 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 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 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 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 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 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 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 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 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 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1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债券市场可谓“冰火”两重天。一方面,“严监管、紧信用、宽货币”金融政策导 致年初以来流动性边际放宽,进而带动市场持续走高,迎来“牛市”;中证全债指数表现亮眼, 海外资金也在今年加仓中国债券。另一方面,资管新规落地,“紧信用”效应凸现,信用违约事 件增多,信用债市场急转直下,与利率债市场明显分化。 基于政策变化角度来看,贸易争端将要落幕,对于经济基本面的负面情绪正渐次递减;后续 政策托底的步调正逐步出台,但刺激消费、扩大基础建设受制于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力度并没 有太大;综合来看我们认为18年的行情展开更多是前期政策的一种纠错,而非主动放松刺激。 货币政策主动宽松只有在经济基本面失去控制的时候才会真正出现,并不是由单纯的经济上行、 下行来引导。 本基金上半年及时处理了一些中低等级品种债券,成功规避了2018年的信用事件冲击。基 金整体运作方式倾向稳健和保守,组合久期下降的较多,导致净值和排名相对于同业水准落后了 一些。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5.61%;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4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的宏观经济环境,从内部经济动能来看,宏观经济下行趋势未改,尽管稳增长政策 持续加码,基建补短板力度有望加大,按照目前观测到的政策来看只是“托而不举”的方式,预 计改变不了基本面在2019年下行的方向。“社融收缩下的基本面下行压力”和“货币政策合理 充裕定调下的流动性宽松”两大基础对债券市场仍有支撑,整体利率中枢的下移仍然具备空间。 信用环境将在2019年边际改善。这种改善带有强烈的至上而下的指导性质,从而使得资金 流向具有强行分流效应;叠加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企业内部现金流的下滑压力,前景不景气的行 业或者公司、受制于经济结构转型约束等主体,在2019年将会更加雪上加霜,重点规避这种主 体,减少信用风险事件对组合的冲击。 展望2019年,基金配置策略将向信用债等具备较高性价比的品种转移,同时关注偏长久期 利率债期限利差压缩的机会。信用债投资仍然需要将控制信用风险作为第一要务,做好行业和个 券的识别工作。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1 页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定期 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 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 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 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 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 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 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 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 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 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 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9月22日公告对 2018年度收益进行分配,权益登记日、除权日为2018年09月25日,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 09月26日,A类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3000元进行收益分配,共分配101,307,128.67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1 页 C类截止到收益分配基准日份额总额为零,故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 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 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101,307,128.67元,符合基金合同的 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泰达宏利交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1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38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 度和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金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和2017年12月27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交利债 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1 页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交利债 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利 交利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1 页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泰达宏利交利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87,781.53 2,209,998,200.00 结算备付金 24,525,863.51 - 存出保证金 49,320.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69,573,0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269,573,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41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1,955,317.07 1,500,110.9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1 页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418,191,692.13 2,211,498,310.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49,748,975.3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8,760.33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81,316.46 72,676.16 应付托管费 293,772.14 24,225.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7,156.64 - 应交税费 279,423.37 - 应付利息 302,244.5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9,000.00 4,175.70 负债合计 951,990,648.81 101,077.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76,904,288.89 2,209,999,000.00 未分配利润 89,296,754.43 1,398,23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6,201,043.32 2,211,397,233.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18,191,692.13 2,211,498,310.96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376,904,288.8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 净值1.0264元,基金份额3,376,904,288.89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264元,基金份额 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度和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1 页 一、收入 180,417,413.84 1,500,110.96 1.利息收入 145,921,763.02 1,500,110.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9,939,555.29 1,500,110.96 债券利息收入 114,894,690.00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87,517.73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86,574.0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86,574.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3,009,076.82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24,303,475.56 101,877.25 1.管理人报酬 8,718,623.76 72,676.16 2.托管费 2,906,207.85 24,225.3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1,797.22 - 5.利息支出 12,008,581.10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008,581.10 - 6.税金及附加 302,508.53 - 7.其他费用 335,757.10 4,975.7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56,113,938.28 1,398,233.7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56,113,938.28 1,398,233.7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1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209,999,000.00 1,398,233.71 2,211,397,233.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56,113,938.28 156,113,938.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166,905,288.89 33,091,711.11 1,199,997,00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6,905,288.89 33,091,711.11 1,199,997,000.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01,307,128.67 -101,307,128.6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376,904,288.89 89,296,754.43 3,466,201,043.3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209,999,000.00 - 2,2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398,233.71 1,398,233.7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209,999,000.00 1,398,233.71 2,211,397,233.7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1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54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交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09,999,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00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 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09,999,000.00份基金份额,未产生有效的认购资金利息折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 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交 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 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 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 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1 页 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 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封闭期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和2017年12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 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和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 度和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1 页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1 页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1 页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 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 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1 页 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1 页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06年4月21日至 2018年12月17日止)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自2018年12月18日起)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1 页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8,718,623.76 72,676.1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 0.30%/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906,207.85 24,225.39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1 页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961% 0.000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2月27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4525% 0.0000%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C类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3,366,904,288.89 99.7039% 2,199,999,000.00 99.5475%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1 页 注:1. 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2. 本基金的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C类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2,087,781.53 71,683.15 9,998,200.00 88,999.8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年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549,748,975.3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0207 11国开 07 2019年 1月4日 97.48 2,850,000 277,818,000.00 120226 12国开 26 2019年 1月4日 96.13 3,000,000 288,390,000.00 合计 5,850,000 566,208,000.00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1 页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40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269,573,000.0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1 页 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269,573,000.00 96.64 其中:债券 4,269,573,000.00 96.6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410.00 1.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613,645.04 0.60 8 其他各项资产 62,004,637.09 1.40 9 合计 4,418,191,692.1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投资。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1 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67,282,000.00 27.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0,994,000.00 22.82 4 企业债券 629,457,000.00 18.1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42,057,000.00 15.64 6 中期票据 2,130,777,000.00 61.4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69,573,000.00 123.1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207 11国开07 3,000,000 292,440,000.00 8.44 2 120226 12国开26 3,000,000 288,390,000.00 8.32 3 101551081 15铁道 MTN002 2,000,000 199,520,000.00 5.76 4 101659053 16中建材 MTN003 1,500,000 150,195,000.00 4.33 5 101766009 17中电投 MTN001 1,400,000 143,570,000.00 4.1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1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320.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955,317.0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004,637.0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1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泰达 宏利 交利 债券 A 2 1,688,452,144.45 3,376,904,288.89 100.00% 0.00 0.00% 泰达 宏利 交利 债券 C 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 1,688,452,144.45 3,376,904,288.89 100.00% 0.00 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泰达宏利 交利债券 A 0.00 0.0000% 泰达宏利 交利债券 C 0.00 0.0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0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1 页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A 0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000.00 0.30 10,000,000.00 0.30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000,000.00 0.30 10,000,000.00 0.3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A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12 月27 日)基 金份额总额 2,209,999,000.00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09,999,000.00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66,905,288.89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76,904,288.89 -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1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张萍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公司总经理刘建先生于4月28日起 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 2、本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聘任刘晓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聘任聂志刚先生为公司督察长。 4、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662.15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 处罚等情况。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1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湘财证券 2 - - - - - 注:(一)2018年本基金无交易单元变动,以上均为成立时新增。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 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湘财证券 832,659,086.07 100.00% 22,931,200,000.00 100.00% - - 泰达宏利交利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1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0101-20181231 2,199,999,000.00 1,166,905,288.89 0.00 3,366,904,288.89 99.7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易发生巨额赎回 的情况,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 波动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原公司中方股东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51%股 权转让给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 不变,仍为人民币1.8亿元。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