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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003315)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2018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 月26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95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 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 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止,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2 月 28 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95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8 2.4 信息披露方式 .............................................................................................................................. 8 2.5 其他相关资料 .............................................................................................................................. 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9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 10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 12 3.3 其他指标 .................................................................................................................................... 14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4 §4 管理人报告 ......................................................................................................................................... 15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5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7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7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20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2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2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2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23 §5 托管人报告 ......................................................................................................................................... 2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24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 2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5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 2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7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 29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 29 7.2 利润表 ........................................................................................................................................ 3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31 7.4 报表附注 .................................................................................................................................... 32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 50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95 页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 50 7.2 利润表 ........................................................................................................................................ 5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52 7.4 报表附注 .................................................................................................................................... 53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 7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7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74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4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4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5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5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5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5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75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 7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77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7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7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9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8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 8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8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 8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8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 8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 84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8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8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8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8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 86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95 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 87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 88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 90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9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3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9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95 13.2 存放地点 .................................................................................................................................. 95 13.3 查阅方式 .................................................................................................................................. 95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9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3315 交易代码 0033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6月 20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90,196.9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18年 6月 20日至2019年 2月 27日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3315 交易代码 0033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888,221.5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17年 1月 25日至2018年 6月 1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同时适当投资 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 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 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 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期限配 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权益资产投资策 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 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95 页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 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 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 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权益类等大 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 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 策略、 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 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本 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分析投资标 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 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 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权益资产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 资产的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 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 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 类、货币类、权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 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期限配置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自由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自由 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将适当的采取期 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与 基金剩余运作周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 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95 页


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 的投资比例, 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 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 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 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分析投资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曾麓燕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21-52629999-212040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015292@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1 传真 0755-22381339 021-62535823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 场第一座 21 层 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 场第一座 21 层 上海江宁路 168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518048 200041 法定代表人


丁益 高建平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 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95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0,811.63 本期利润 332,422.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8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 12月 31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91,909.6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555,934.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7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 12月 31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0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 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5、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 6月 20日。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23,407.05 5,028,073.57 本期利润 2,049,977.38 7,658,782.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59 0.036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43% 3.6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0% 3.6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 6月 19日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65,753.82 4,939,203.6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84 0.024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879,118.09 212,994,665.81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95 页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53 1.036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 6月 19日 2017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53% 3.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 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3% 0.08% 1.04% 0.16% 1.29% -0.08% 过去六个月 2.82% 0.07% 2.08% 0.15% 0.74%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01% 0.07% 2.17% 0.15% 0.84% -0.08%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95 页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 因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 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该基金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瑞双利债券基金”)。 转型后的景瑞双利债券基金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转型后,截至 本报告期末,景瑞双利债券基金仍处于建仓期。景瑞双利债券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6 月 20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95 页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2018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8年12月 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过去六个月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9% 0.12% 0.66% 0.13% 0.03% -0.01% 过去六个月 1.80% 0.15% 2.19% 0.12% -0.39% 0.03%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2018年 6 月 19 日(基 金合同失效前 日) 5.53% 0.13% 4.29% 0.10% 1.24% 0.0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95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自由 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任一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95 页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2017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7 年 1 月 25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2018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 月 25 日)起至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2018 年 6 月19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自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6月20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95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69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 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95 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 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 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 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 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MSCI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聚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成念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 年 6 月 20日 - 9 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 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 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 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 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名称为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95 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成念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25日 2018年 6月 19日 9 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 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 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 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 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名称为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景 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 )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本 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 ,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95 页


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 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95 页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3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 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 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 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国内经济增速明显下行,GDP增速从1 季度 6.8%回落到4 季度 6.4%;其中,投资增速 大幅下滑,特别是基建投资从高位回落到低个位数,房地产投资由于土地出让金高位而显示出一 定的韧性,制造业投资在上游资本开支的带动下小幅上行;进出口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前 3 季 度由于全球经济尚可以及抢进出口现象导致增速维持在高位,4 季度开始大幅下行;消费增速逐 季走弱,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下降以及杠杆率的提高使消费承压。2018年信用条件明显收紧, 去杠杆政策使表内信贷虽然略有回升,但表外融资下降速度更快,社融存量增速下滑到 9.8%。通 胀整体温和,CPI 低位徘徊,但工业品价格回落幅度较大。央行的货币政策由稳健中性逐步转向 稳健偏宽松,央行积极维持银行间市场资金面适度宽松,全年全面降准三次,并通过一年期 MLF 操作向市场补充中长期流动性,资金利率大幅下降,在流动性供应上整体呈现合理充裕、资金面 的波动大幅减少特征。政策方面各类纾困政策频繁出台,减税降费政策预期逐渐明朗,但目前来 看力度和效果仍有待观察,市场对经济的悲观预期没有被明显扭转。 债券市场收益率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及经济数据走弱的环境下趋势性下行,收益率曲线呈现先 牛陡后牛平走势。上半年货币政策转向宽松,短期利率下行幅度更大;3 季度去杠杆政策放缓且 地方债发行放量,利率有所调整;4 季度经济开始快速下行,长期利率下行幅度更大。纵观全年 利率下行幅度大且没有较大调整,五月份资管新规出台以及 3 季度地方债放量发行是仅有两次小 幅调整窗口期。整体看,全年 10 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 65BP 和 118BP 至 3.23%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95 页


3.64%;3年期 AA 中票、5年期 AA 中票、1 年 AAA短融分别下行 130BP、84BP和 163BP至 4.44%、 5.04%和3.59%。 权益市场方面,全年跌幅较大。一月份在资金面宽松以及人民币升值的环境下,风险偏好有 所抬升,A 股短暂快速上涨,家电、白酒、房地产、银行等热门板块持续受到追捧。之后经济的 悲观预期、贸易战不断发酵、海外风险偏好回落等因素使 A 股进入下跌通道。整体看上证综指、 沪深300、创业板指全年分别下跌 24.59%、25.31%和 28.65%。 本基金债券方面维持利率债的配置思路,期限有所拉长并适当使用杠杆策略。权益资产没有 参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基金转型后,2018 年 6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7%; 基金转型前,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海外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均趋于回落,全球央行开启缩表模式。美国经济增速高点 已过,预期美联储加息进度将明显放缓。国内经济增长继续减速,增长下行压力至少持续至下半 年。随着下行压力的加大,政策加码的紧迫性会增强。除了普遍预期的减税降费,货币政策在外 围压力放缓的环境下也有了更大的空间,基建刺激等财政政策还会继续发挥作用。未来将是周期 下行与政策加码的博弈过程,政策会起到一定托底效果,但下行趋势无法改变。 债券方面,货币政策维持稳健宽松,基本面主导收益率中枢将震荡下行。其中中长端下行空 间相对更大,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化。利率债方面如年初地方债阶段性放量或政策扰动带来中长 久期利率债的调整则可积极参与。信用债投资方面,在经济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信用违约事件 依然会爆发,该阶段不宜过分下沉资质,信用利差可通过挖掘宽信用政策下的受益主体来获得, 当前阶段可重点关注城投、房地产和收政策支持的龙头民企等板块。整体策略上,继续以中短久 期高等级信用债做基础配置,加大杠杆套息,长久期利率债则择机波段参与。 权益市场方面,一方面经济下行带来企业盈利增速的继续回落,另一方面政策逐步传导出越 来越清晰的稳增长信号改善市场风险偏好。短期前者持续制约市场,但市场已有较为充分的预期, 而站在中长期角度,当前 A 股市场估值已具有吸引力。后续重点关注融资渠道的修复和信用条件 实质性改善的信号。板块上,当前货币环境宽松,从相对估值、盈利稳定性以及政策支持方向判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95 页


断,成长风格预计更占优,一方面关注经济相关性弱但行业空间大、公司成长性高的子版块龙头, 另一方面关注高股息的防御性板块和顺应逆周期调节政策方向的板块。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 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 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 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 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95 页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95 页


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2018年1月31 日至 2018年6月 19 日(基金转型前)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日终发生基金净 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的转型条款。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12月2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以及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的议案》 , 2019 年2月28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95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95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2133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 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景瑞双 利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8 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景顺长城景瑞双 利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95 页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 顺长城景瑞双利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朱宏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 22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95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2134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基金 2018 年 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月 1 日至 2018 年6 月 19 日(基金合 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定开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定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景顺长城景 瑞双利定开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基金的财务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95 页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开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朱宏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 22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95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44,951.19 结算备付金


31,367.06 存出保证金


78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501,742.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501,742.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13,960.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99.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9,893,803.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91.92 应付赎回款


21,534.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47.24 应付托管费


1,613.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应交税费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95 页


应付利息


-18.4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09,000.00 负债合计


337,869.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790,196.96 未分配利润 7.4.7.10 765,737.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55,934.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93,803.66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871 元,基金份额总额 8,790,196.96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 6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 12 月 31日止期 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6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466,161.52 1.利息收入


290,416.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893.36 债券利息收入


286,523.2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486.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3,486.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6 151,610.9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95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647.14 减:二、费用


133,738.9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5,978.23 2.托管费 7.4.10.2.2 13,136.6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338.08 5.利息支出


21,094.3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1,094.37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19 53,191.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32,422.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2,422.5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6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6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7,888,221.58 990,896.51 18,879,118.0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2,422.59 332,422.5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098,024.62 -557,581.47 -9,655,606.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904.82 16,988.29 252,893.11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9,333,929.44 -574,569.76 -9,908,499.2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8,790,196.96 765,737.63 9,555,934.5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吴建军______




















邵媛媛____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95 页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由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况,触发 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经与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正 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基 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同 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持有现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95 页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后续处理方案, 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 6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 12 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95 页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95 页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95 页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于2017年12月 26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 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 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 2017年12月26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95 页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 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95 页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 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44,951.19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144,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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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9,392,851.44 9,501,742.00 108,890.56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9,392,851.44 9,501,742.00 108,890.5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9,392,851.44 9,501,742.00 108,890.5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5.3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4.10 应收债券利息 213,871.0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0.40 合计 213,960.83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95 页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付交易费用。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12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费用 209,000.00 合计 209,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6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7,888,221.58 17,888,221.58 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 - 未领取红利份额折算调整 - - 集中申购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 - 基金拆分和集中申购完成后 - - 本期申购 235,904.82 235,904.8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333,929.44 -9,333,929.44 本期末 8,790,196.96 8,790,196.96 注:1、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由原景 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方案实施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2、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申购、赎回业 务自2018年6月20日起开始办理。 7.4.7.10 未分配利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865,753.82 125,142.69 990,896.51 本期利润 180,811.63 151,610.96 332,422.5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454,655.83 -102,925.64 -557,581.47 其中:基金申购款 13,420.27 3,568.02 16,988.2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95 页


基金赎回款 -468,076.10 -106,493.66 -574,569.7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91,909.62 173,828.01 765,737.63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390.7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61.60 其他 41.03 合计 3,893.36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16,421,962.89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16,105,563.16 减:应收利息总额 292,912.8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486.84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610.96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51,610.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95 页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51,610.96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47.14 合计 647.14 注: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3.08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25.00 合计 338.08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22,055.40 信息披露费 10,275.3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9,688.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1,172.91 合计 53,191.6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 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 2月 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景顺长城 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95 页


的议案》 。根据议案,调整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投资 相关内容以及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等相关事项的调整正式实施日为2019年 2月 28日。自 2019年2 月28日起,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当日生效,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同日失效。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5,978.2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917.0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95 页


2018年6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136.6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6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144,951.19 2,390.7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8 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 100,000.00元,截至 2019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95 页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 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 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 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 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 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 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 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 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 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95 页


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 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 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95 页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 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 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 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由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 组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8年12月 31 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1 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44,951.19 - - - - - 144,951.19 结算备付金 31,367.06 - - - - - 31,367.06 存出保证金 783.18 - - - - - 78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2,200.00 8,999,542.00 - - 9,501,742.00 应收利息 - - - - - 213,960.83 213,960.83 应收申购款 - - - - - 999.40 999.40 资产总计 177,101.43 - 502,200.00 8,999,542.00 - 214,960.23 9,893,803.66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 - - - - 1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91.92 91.92 应付赎回款 - - - - - 21,534.80 21,534.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5,647.24 5,647.24 应付托管费 - - - - - 1,613.51 1,613.51 应付利息 - - - - - -18.40 -18.40 其他负债 - - - - - 209,000.00 209,000.00 负债总计 100,000.00 - - - - 237,869.07 337,869.07 利率敏感度缺口 77,101.43 - 502,200.00 8,999,542.00 - -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95 页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 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 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8年12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66,704.98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66,385.77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 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 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 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经测算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 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95 页


于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9,501,742.0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95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6月 19 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6,021.46 496,012.26 结算备付金


294,518.52 523,343.09 存出保证金


16,739.97 28,877.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625,050.00 189,705,568.46 其中:股票投资


- 19,988,100.7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625,050.00 169,717,467.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20,018,270.03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00.00 - 应收利息 7.4.7.5 237,202.37 3,516,203.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9,329,532.32 214,288,274.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6月 19 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1,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64,971.6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05.13 126,550.84 应付托管费


2,058.62 36,15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97.49 60,769.6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95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1,130.9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75,581.30 69,000.00 负债合计


450,414.23 1,293,608.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7,888,221.58 205,471,845.88 未分配利润 7.4.7.10 990,896.51 7,522,819.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879,118.09 212,994,665.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29,532.32 214,288,274.62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0553 元,基金份额总 额17,888,221.58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 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25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 一、收入


2,553,593.57 11,456,526.97 1.利息收入


1,369,299.58 9,971,872.8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7,995.73 1,049,155.99 债券利息收入


1,102,308.23 8,568,109.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8,995.62 354,607.4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3,857,723.66 -1,163,482.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968,389.22 -927,207.4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04,308.06 -398,947.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6,357.50 162,671.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6 -2,673,429.67 2,630,709.2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95 页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7 - 17,427.77 减:二、费用


503,616.19 3,797,744.1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86,218.97 1,387,685.33 2.托管费 7.4.10.2.2 53,205.44 396,481.4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68,079.75 173,774.59 5.利息支出


4,147.59 1,470,655.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47.59 1,470,655.21 6.税金及附加


2,154.78 - 7.其他费用 7.4.7.19 189,809.66 369,147.5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049,977.38 7,658,782.8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049,977.38 7,658,782.8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 1日至 2018 年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205,471,845.88 7,522,819.93 212,994,665.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49,977.38 2,049,977.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7,583,624.30 -8,581,900.80 -196,165,525.1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533.45 517.22 12,050.67 2.基金赎回款 -187,595,157.75 -8,582,418.02 -196,177,575.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7,888,221.58 990,896.51 18,879,118.0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 月31 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95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212,008,523.41 - 212,008,523.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658,782.84 7,658,782.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36,677.53 -135,962.91 -6,672,640.4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2,231.72 6,078.42 298,310.14 2.基金赎回款 -6,828,909.25 -142,041.33 -6,970,950.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205,471,845.88 7,522,819.93 212,994,665.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吴建军______




















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 1771号 《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1,682,802.8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02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2,008,523.4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5,720.5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95 页


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 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 式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本基金 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自由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自由开放期 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任一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封闭期内不受前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9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或自每一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开放期分为受限开放 期和自由开放期,其它时间为封闭期,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 共包含为两个封闭期和一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相邻两个运作周期之间设置自由开放期。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 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 本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 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 监管机构备案, 本基金于2018 年6月20日正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 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 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后的《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将于同日生效,原《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日失 效。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95 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日转型 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 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6 月 19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1 日起至 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95 页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95 页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8 页 共 95 页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于2017年12月 26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 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 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 2017年12月26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 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95 页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证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95 页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12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 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6,021.46 496,012.2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56,021.46 496,012.2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95 页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617,870.40 8,607,050.00 -10,820.40 银行间市场 10,049,900.00 10,018,000.00 -31,900.00 合计 18,667,770.40 18,625,050.00 -42,720.4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8,667,770.40 18,625,050.00 -42,720.40 项目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7,266,024.16 19,988,100.72 2,722,076.5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0,150,600.00 10,071,467.74 -79,132.26 银行间市场 159,658,235.03 159,646,000.00 -12,235.03 合计 169,808,835.03 169,717,467.74 -91,367.2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87,074,859.19 189,705,568.46 2,630,709.2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0,018,270.03 - 合计 20,018,270.03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2 页 共 95 页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 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0,009.51 522.0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60.37 235.50 应收债券利息 226,828.77 3,480,999.45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34,433.26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03.72 13.00 合计 237,202.37 3,516,203.2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52,203.6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97.49 8,566.02 合计 597.49 60,769.63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175,581.30 69,000.00 合计 175,581.30 69,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 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5,471,845.88 205,471,845.88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95 页


本期申购 11,533.45 11,533.4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87,595,157.75 -187,595,157.75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7,888,221.58 17,888,221.58 注:根据《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8年1月25日至 1月 31 日第一 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1月 31 日。 此外, 根据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 本基金自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9日开放赎回业务。本基金其他时间处于封闭期。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939,203.68 2,583,616.25 7,522,819.93 本期利润 4,723,407.05 -2,673,429.67 2,049,977.3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8,796,856.91 214,956.11 -8,581,900.80 其中:基金申购款 573.26 -56.04 517.22 基金赎回款 -8,797,430.17 215,012.15 -8,582,418.0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65,753.82 125,142.69 990,896.51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 2018年 6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0,605.28 40,129.1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4,888.89 1,002,388.89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281.78 6,495.65 其他 219.78 142.34 合计 87,995.73 1,049,155.99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9,061,980.38 49,484,449.41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4 页 共 95 页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5,093,591.16 50,411,656.8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968,389.22 -927,207.42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87,480,301.08 215,786,136.11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83,163,059.46 209,999,061.77 减:应收利息总额 4,421,549.68 6,186,021.3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4,308.06 -398,947.05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 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357.50 162,671.53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6,357.50 162,671.53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673,429.67 2,630,709.27 ——股票投资 -2,722,076.56 2,722,076.56 ——债券投资 48,646.89 -91,367.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5 页 共 95 页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2,673,429.67 2,630,709.27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 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17,427.77 合计 - 17,427.77 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内的赎回费率为 1%,自由开放期内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 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 6 月 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66,854.75 168,999.59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225.00 4,775.00 合计 68,079.75 173,774.59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 审计费用 27,944.6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39,724.70 270,000.0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7,512.00 30,7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4,628.36 8,047.51 其他 - 400.00 合计 189,809.66 369,147.5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8年 6月 20日起生效, 《景顺长城 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景顺长城 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6 页 共 95 页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86,218.97 1,387,685.3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 69,282.41 445,767.2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 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3,205.44 396,481.4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7 页 共 95 页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6月19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56,021.46 60,605.28 496,012.26 40,129.1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8 年 6月 19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 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00,000.00元,截至2018年 6月 20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8 页 共 95 页


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 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 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 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 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 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 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 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 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上 年末:75.20%)。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 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9 页 共 95 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 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 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0 页 共 95 页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 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 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 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由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 组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8年 6月 19日(基 金合同失效前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1 年 1-5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6,021.46 - - - - - 56,021.46 结算备付金 294,518.52 - - - - - 294,518.52 存出保证金 16,739.97 - - - - - 16,739.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3,519,050.00 5,106,000.00 - - 18,625,05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100,000.00 100,000.00 应收利息 - - - - - 237,202.37 237,202.37 资产总计 367,279.95 - 13,519,050.00 5,106,000.00 - 337,202.37 19,329,532.3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 - - - - 1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 - 164,971.69 164,971.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7,205.13 7,205.13 应付托管费 - - - - - 2,058.62 2,058.62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597.49 597.49 其他负债 - - - - - 175,581.30 175,581.30 负债总计 100,000.00 - - - - 350,414.23 450,414.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267,279.95 - 13,519,050.00 5,106,000.00 - - -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1个月以内 1-3 个月 3个月-1 年 1-5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496,012.26 0.00 0.00 0.00 0.00 - 496,012.26 结算备付金 523,343.09 - - - - - 523,343.0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1 页 共 95 页


存出保证金 28,877.52 - - - - - 28,877.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9,922,000.00 30,097,000.00 20,072,000.00 9,960,264.70 9,666,203.04 19,988,100.72 189,705,568.4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0.00 0.00 应收利息 - - - - - 3,516,203.26 3,516,203.26 应收申购款 0.00 - - - -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18,270.03 0.00 0.00 0.00 0.00 - 20,018,270.03 应收股利 - - - - - 0.00 0.00 其他资产 - - - - - 0.00 0.00 资产总计 120,988,502.90 30,097,000.00 20,072,000.00 9,960,264.70 9,666,203.04 23,504,303.98 214,288,274.6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26,550.84 126,550.84 应付托管费 - - - - - 36,157.37 36,157.37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60,769.63 60,769.63 应付利息 - - - - - 1,130.97 1,130.97 其他负债 - - - - - 69,000.00 69,000.00 负债总计 1,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293,608.81 1,293,608.81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9,988,502.90 30,097,000.00 20,072,000.00 9,960,264.70 9,666,203.04 -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 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 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8年 6月 19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2017年 12 月31 日)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基点 89,342.26 272,685.04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基点 -88,997.63 -267,981.26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 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 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 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经测算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2 页 共 95 页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19,988,100.72 9.38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19,988,100.72 9.38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沪深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8年6月19 日) (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 2017年12月 31日) 沪深300指数上升 5% 0.00 1,215,380.55 沪深300指数下降 5% 0.00 -1,215,380.55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8,625,050.00元, 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3 页 共 95 页


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0,134,568.46元,第二层次 169,571,000.00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 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501,742.00 96.04 其中:债券 9,501,742.00 96.0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4 页 共 95 页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6,318.25 1.78 8 其他各项资产 215,743.41 2.18 9 合计 9,893,803.6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4,096,700.00 42.8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405,042.00 56.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405,042.00 56.5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501,742.00 99.43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5 页 共 95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8006 国开 1702 48,020 4,902,842.00 51.31 2 010107 21 国债⑺ 30,000 3,088,500.00 32.32 3 010303 03 国债⑶ 10,000 1,008,200.00 10.55 4 018005 国开 1701 5,000 502,200.00 5.2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0.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83.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6 页 共 95 页


4 应收利息 213,960.83 5 应收申购款 999.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5,743.41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7 页 共 95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625,050.00 96.36 其中:债券 18,625,050.00 96.3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0,539.98 1.81 8 其他资产 353,942.34 1.83 9 合计 19,329,532.3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04 洋河股份 2,330,048.00 1.09 2 600585 海螺水泥 2,131,375.00 1.00 3 603899 晨光文具 1,489,658.00 0.70 4 000786 北新建材 425,738.00 0.20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8 页 共 95 页


5 002572 索菲亚 423,100.00 0.20 6 601088 中国神华 407,025.00 0.19 7 600176 中国巨石 270,729.00 0.13 8 601318 中国平安 268,169.00 0.13 9 601601 中国太保 81,725.00 0.04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3,455,575.64 1.62 2 601601 中国太保 3,231,663.88 1.52 3 000001 平安银行 2,827,803.34 1.33 4 601318 中国平安 2,719,603.00 1.28 5 000786 北新建材 2,280,441.00 1.07 6 002572 索菲亚 2,179,274.48 1.02 7 600585 海螺水泥 2,175,575.90 1.02 8 600176 中国巨石 2,162,391.00 1.02 9 002304 洋河股份 2,155,995.14 1.01 10 000333 美的集团 2,093,335.60 0.98 11 000568 泸州老窖 1,929,101.00 0.91 12 603899 晨光文具 1,503,111.40 0.71 13 601088 中国神华 348,109.00 0.16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827,567.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9,061,980.38 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5,106,000.00 27.05 2 央行票据 -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9 页 共 95 页


3 金融债券 13,519,050.00 71.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519,050.00 71.6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625,050.00 98.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404 18 农发 04 100,000 10,018,000.00 53.06 2 010107 21 国债⑺ 50,000 5,106,000.00 27.05 3 018005 国开 1701 35,000 3,501,050.00 18.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0 页 共 95 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739.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7,202.3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3,942.34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1 页 共 95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46 25,405.19 - - 8,790,196.96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93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2 页 共 95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490 36,506.57 - - 17,888,221.58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3 页 共 95 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 20 日)基金份额总额 17,888,221.5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 20 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金总申购份额 235,904.8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6 月 20 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9,333,929.4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90,196.96 注:本基金转型后,于2018 年6月 20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4 页 共 95 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212,008,523.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5,471,845.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2018年6月19日)基 金总申购份额 11,533.4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2018年6月 19 日) 基金总赎回份额 187,595,157.7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2018年6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17,888,221.58 注:1、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仅能在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 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其他时间为封闭期。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一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 1月 25日至 1月 31 日; 2、根据《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转型前(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19日)开放赎回; 3、本基金其他时间封闭运作。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5 页 共 95 页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于 2019年 1月 31日至2019年 2月 26日以 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19年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基金合同终 止的事由的议案》 。 2019年2月 28 日, 本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由0.7%年费率下调至 0.3%年费率,托管费率由 0.2%年费率下调至0.1%年费率。有关详 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1月26 日至 2月 28日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告。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 2月 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 5月 31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黎海威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6 月 2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刘奇伟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 9月 28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周伟达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6、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 9月 15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杨光裕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由康乐先生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一职。本基金管 理人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丁益女 士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2月 5 日发布公告,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益女士。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6 页 共 95 页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自 2019 年 1 月22 日起,叶文煌先生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资产托管 部相关工作,吴若曼女士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 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自 2019 年 2 月28 日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 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相应删除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 转换债券、权益资产的投资策略等相关内容。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二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 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1、本基金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7 页 共 95 页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2,902,794.20 100.00% 195,500,000.00 100.00%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36,889,547.38 100.00% 34,355.47 100.00% 未变更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8 页 共 95 页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32,617,743.17 100.00% 171,100,000.00 100.00%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2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 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6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民 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0 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9 页 共 95 页


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直销机 构开通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1 日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 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9 日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 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29 日 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浙江金观诚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30 日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7 月12 日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7 月12 日 15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7 月18 日 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奕 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7 月20 日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奕 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7 月20 日 1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8 月 7 日 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8 月17 日 20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8 月25 日 21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8 月25 日 22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 8 日 2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 8 日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14 日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事宜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15 日 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及总经理 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16 日 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 柜台转换转入旗下部分基金产品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21 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0 页 共 95 页


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9 月28 日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 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0 月 18 日 30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0 月 26 日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1 月 14 日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1 月 15 日 33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 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1 月 29 日 3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2 月 5 日 3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 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2 月 18 日 3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 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2 月 18 日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 州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12 月 28 日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大 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0日 2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第二次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0日 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2018年1月25日至1月31日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2日 4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2日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洪 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2日 6 关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1月25日 7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 转型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2 月 1 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1 页 共 95 页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 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2 月 6 日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2月14日 1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 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2月28日 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 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2月28日 12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10日 1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10日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2日 15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3日 16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3日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62 只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3日 18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8日 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 加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8日 20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3月28日 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4 月 2 日 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 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11日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 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11日 24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1日 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 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3日 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 中国证券报、上海 2018年4月23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2 页 共 95 页


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报、证券时报 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 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4日 2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存量非居民金融 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5日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存量客户非居民涉税 信息收集功能上线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5日 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6日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7日 3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4月27日 3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5月18日 34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5月21日 3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年5月31日 3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8 年6 月 2 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3 页 共 95 页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180129--20180130 20,000,050.00 - 20,000,050.00 - -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 可能会出现 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 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 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4 页 共 95 页


内的旗下 62 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 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 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 2018年3月 31 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 年 3 月 23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2、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发 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自 2018年 6月 20 日起,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有关本次基金转型的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一系 列相关公告。 3、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修改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基 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28 日,本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由 0.7%年费率下调至 0.3%年费率,托管费率由 0.2%年费率下调至 0.1% 年费率。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1月 26日至2月28日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 告。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5 页 共 95 页


§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4、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