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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聚福(000583)

江信聚福: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江 信 聚福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8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江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送 出日 期:2019 年 03 月 26 日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 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18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 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 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江信聚福 基金主代码 000583 交易代码 000583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0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189,340.6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 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 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由于本基金存在开放期与封闭期,在开放期与封闭期 将实行不同的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 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 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 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在封闭 期内的投资将依托基金管理人自身信用评级体系和信 用风险控制措施。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 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债券投资策略如下: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 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 资价值分析,确 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 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 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 久期管理策略 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 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 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4 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固 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 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 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 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 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 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 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 利差收益。 5、本基金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 债券等特殊固定收益品种,将利用数量模型,对在其 进行充分的定价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1.7%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 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 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 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毛建宇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10-57380902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jxfund.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2-0583 95595 传真 010-57380988 010-63639132 2.4 信息 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jxfund.cn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5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 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304,109.62 -41,049,418.5 0 102,741,433.04 本期利润 14,345,313.97 -55,365,720.0 8 32,812,225.3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561 -0.0486 0.02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93% -3.98% 1.80% 3.1.2 期末 数据和 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507 -0.0364 0.00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430,718.0 4 461,177,714.5 7 1,407,939,601.5 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17 0.9740 1.0143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64% 0.03% 0.73% 0.01% 0.91% 0.02% 过去六 个月 3.50% 0.04% 1.47% 0.01% 2.03% 0.0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6 过去一 年 5.93% 0.05% 2.95% 0.01% 2.98% 0.04% 过去三 年 3.55% 0.11% 9.37% 0.01% -5.82% 0.10%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37.22% 0.15% 16.94% 0.01% 20.28% 0.14% 3.2.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3.2.3 过去 五年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7 3.3 过去 三年 基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6 年 0.660 103,566,74 3.47 2,447,841. 85 106,014,58 5.32 - 合计 0.660 103,566,74 3.47 2,447,841. 85 106,014,58 5.32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2012]1717号文) 批 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金麒 麟投资有限公司、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各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 、17.5%、17.5%、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8 17.5% 、17.5%。 公司经 营范围为基金募集、 基 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 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为: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添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 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 公司还管理着多个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 经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郑昱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4- 05-29 - 18 年 郑昱先生,中共党员,博 士。曾任青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研究员,江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 员、副所长,江西江南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中 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现任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9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不 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3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避免不正 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制定了 《江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形 成涵盖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的投资管理, 涉及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 并包括授权、 研 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 行、 业绩评估等各 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不断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基金经理的投资 权限。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 令依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 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 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 系统强制启动公平交易程序。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 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同时, 通 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以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 交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等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 通过不断完 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公司严格贯 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 原则,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建立和完 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 的交易执行机会; 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 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 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 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等) 同向 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 从T检验 (置信 度为95%) 、 平均溢 价率、 贡献率、 正溢价率占优频率等几个方面综合分析, 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 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0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未出现同日 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8 年全年GDP增长6.6%, 其中第三产业和最终消费对GDP贡献较多, 受基建投资回 升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5.9% ,全年CPI同比增长2.1% ,处于温和的通胀 区间,2018 全年PPI同比增长3.5%,较2017年回落2.8个百分点, 主要受下游需求疲弱工 业产品价格回落所致。2018年央行通过四次降准,扩大MLF等工具担保品范围,增量开 展中期借贷便利(MLF )操作,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工具等措施提供向市场 注入中长期流动性, 引导市场利率下行, 银行间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 (DR007)从2017 年末的2.9%左右下降到2.6%左右,10年期国债 和10年期国开收益率曲线分别下行66BP 和 118BP 至3.22%和3.64% 的水平,3MAAA同业存单收益率曲线下行200BP 至3%的水平,债券 市场走出趋势上涨行 情。 管理人根据债券市场运行情况积极调整债券投资策略,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前提下, 重点投资城投类信用债,同时投资高信用评级可转债作为收益增强手段。 4.4.2 报告 期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聚福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7元, 本报告期内,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5.9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95%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9年, 宏观经济增长仍呈现缓慢下降趋势, 投资平稳, 消费和出口承压, 但 市场对政策托底经济预期较强。CPI虽有短期冲高风险, 但是整体可控 ,PPI仍将逐步下 行, 有转负可能。 财政 政策预期仍将积极, 减 税降费超出市场预期, 货币政策方面, 宽 信用政策仍将继续推进,预期央行仍将实施降准置换MFL,降息政策仍需观察经济是否 有滑出合理区间的可能。 中长期利率债受制政策托底和货币整体宽松的环境, 上行和下 行空间有限, 预计在货币政策未有超预计可能下呈现宽幅震荡, 信用债市场仍将呈现个 券分化趋势, 整体看信用利差压缩空间有限, 主要思路为精选个券, 控制久期, 对信用 下沉保持谨慎。 4.6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 《 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 成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1 员包括投资管理总部、 运营保障总部、 研究发展部、 风控稽核总部、 证券交易部等部门 的骨干。 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 决策、 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 合理, 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 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具体估值流程为: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管理 人对 会计师 事务 所出 具非标 准审 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 项的 说明 无。 4.9 报告 期内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称"本基金") 托管过程中, 严 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 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 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 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2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 监督, 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运 作中遵守了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 人对 本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江信聚福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 进行了复核, 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 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陈静、李永伟2019年3月18日对本 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32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4,239.81 27,614.38 结算备付金


9,339.88 8,092,627.91 存出保证金


17,602.80 71,188.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4,420,760.00 563,257,169.10 其中:股 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4,420,760.00 563,257,169.1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3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8,000,000.00 2,480,123.7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745.34 - 应收利息 7.4.7.5 3,116,313.29 18,810,607.9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05,693,001.12 592,739,331.87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0,799,851.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797.23 281,346.03 应付托管费 17,265.74 93,782.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25,713.52 应交税费


12,639.29 - 应付利息


580.82 180,923.9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80,000.00 180,000.00 负债合计


262,283.08 131,561,617.3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4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02,189,340.61 473,507,046.5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241,377.43 -12,329,331.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430,718.04 461,177,714.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05,693,001.12 592,739,331.87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 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2018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一 、收 入


18,592,321.15 -15,811,368.00 1.利息收入


16,477,684.34 93,133,297.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2,444.05 354,034.87 债券利息收入


16,249,546.19 92,222,985.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65,694.10 556,277.2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9,534,786.78 -94,628,368.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19,534,786.78 -94,628,368.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7.4.7.14. 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5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7.4.7.18 21,649,423.59 -14,316,301.58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9 - 4.53 减 :二 、费用


4,247,007.18 39,554,352.08 1.管理人报酬 7.4.10.2. 1


1,543,142.51 6,854,443.85 2.托管费 7.4.10.2. 2 514,380.81 2,284,814.60 3.销售服务费 7.4.10.2. 3 - - 4.交易费用 7.4.7.20 5,645.60 17,534.68 5.利息支 出


1,913,589.16 30,137,974.9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1,913,589.16 30,137,974.95 6.税金及附加


52,649.10 - 7.其他费用 7.4.7.21 217,600.00 259,584.00 三 、利 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 ”号填 列) 14,345,313.97 -55,365,720.0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利 润 (净亏 损以 “- ” 号 填列 ) 14,345,313.97 -55,365,720.08 7.3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 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6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473,507,046.53 -12,329,331.96 461,177,714.5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14,345,313.97 14,345,313.97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71,317,705.92 1,225,395.42 -370,092,310.50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39,872,341.45 182,708.90 40,055,050.35 2.基金赎回 款 -411,190,047.37 1,042,686.52 -410,147,360.85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2,189,340.61 3,241,377.43 105,430,718.04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1,388,071,715.69 19,867,885.88 1,407,939,601.5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55,365,720.08 -55,365,720.0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914,564,669.16 23,168,502.24 -891,396,166.92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327.06 -7.26 319.8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7 2.基金赎回 款 -914,564,996.22 23,168,509.50 -891,396,486.7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73,507,046.53 -12,329,331.96 461,177,714.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第7.1页至第7.4 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初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毛建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健菲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 况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42 号文《关于核准江信聚福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8,785,738.43 元,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2014]0001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江 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8,839,914.3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4,175.9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债、 中央 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 债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 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地方 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小企业私 募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 资 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 中期票据、 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8 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 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低于5%,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在封闭期内, 本 基金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同期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 后)+1.7%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 年3月18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 企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 为公历01月01日起至12 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19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 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 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 生 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 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 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 按公允价值在 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 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要为权证投资 ) 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0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 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 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 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 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 失) 的确 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 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1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 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 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 则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未实现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息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 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 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 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 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 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 重要 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在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债券、权证等),根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 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以收盘价估值, 上市债券以收盘净价估值, 期货合约以结算 价格估值。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2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以其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 净价。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交易所上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包括资产支持债券等) ,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 基金管理人认为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 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在交易所发行的未上市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首次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计量;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 票,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 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 股票,按本文附件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分为以下几类进行估值: 1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 )已经发行未上市期间的债券按以下原则处理:①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 牌转让的债券,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 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 的公允价值; 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应对市场报价进行 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 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 则应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 且第三方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 情况下, 采用成本估值。 ③分离交易可转债, 上市日前, 按未上市有价证券估值原则分 别对债券和获配的权证进行估值; 自上市日起, 债券和获配的权证按上市有价证券估值 原则进行估值。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3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 政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 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 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 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 业债券利息收 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 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 易印花税。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4 7.4.7 关联 方关系 2018 年4月27日, 本基金管理人公告, 经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645 号),公司股东 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7.5% 股份转让给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此次公司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 变更前关联方关系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变更后关联方关系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5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日至201 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43,142.51 6,854,443.8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826.70 67,072.13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 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6 7.4.8.2.2 基 金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14,380.81 2,284,814.60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 含回 购 )交易 本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 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05 月29日)持有的基 金份额 0.00 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额 10,002,150.00 10,002,15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额 0.00 0.00 减: 报告期间赎回/ 卖出 总份额 0.00 0.0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7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10,002,150.00 10,002,15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79% 2.11%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24,239.81 33,015.15 27,614.38 68,725.01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期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期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 (2018 年12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 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8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从事证 券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 7.4.10 有 助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 公允 价值层 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 直接 (比如取自价格) 或间接 (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 ) 可观察到的、 除 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 。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3,411,760.0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81,009,000.00 元,无属于第 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 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2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4,420,760.00 89.33 其中:债券 94,420,760.00 89.3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7.5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3,579.69 0.13 8 其他各项资产 3,138,661.43 2.97 9 合计 105,693,001.12 100.00 8.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 股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 买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 卖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0 8.4.3 买入 股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210,000.00 9.6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210,000.00 9.68 4 企业债券 70,799,000.00 67.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13,411,760.00 12.7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4,420,760.00 89.56 8.6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8006 国开1702 100,000 10,210,000.00 9.68 2 127133 PR泗洪债 100,000 8,188,000.00 7.77 3 1580059 15九江置地 债 100,000 8,172,000.00 7.75 4 1580039 15咸宁荣盛 债 100,000 8,145,000.00 7.73 5 1580146 15呼伦贝尔 债 100,000 8,118,000.00 7.70 8.7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1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报告期 内未出 现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者 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况。 8.12.2 本 期末(2018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8.12.3 期 末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602.8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745.3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16,313.2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38,661.43 8.12.4 期 末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12 17巨化EB 3,877,200.00 3.68 2 113008 电气转债 2,095,200.00 1.99 3 132013 17宝武EB 1,986,400.00 1.88 4 132005 15国资EB 1,947,060.00 1.85 5 132007 16凤凰EB 1,444,500.00 1.37 6 113013 国君转债 1,050,300.00 1.00 7 113009 广汽转债 1,011,100.00 0.96 8.12.5 期 末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期末(2018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的情形, 不存在投资托管行股票、 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 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形。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3 持有人 户数 (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59 88,170.27 84,461,266.11 82.65% 17,728,074.50 17.35% 9.2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11,897.85 0.31% 9.3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4 发起式 基金 发起资金 持有 份额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 金 10,002,150.00 9.79% 10,002,150.00 9.79% 3年(承诺期限 已过)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 理人员 296,037.45 0.29% 249,695.17 0.24% 3年(承诺期限 已过) 基金经理 等人员 7,209.47 0.01% 228,744.10 0.22% 3年(承诺期限 已过) 基金管理 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0,305,396.92 10.08% 10,480,589.27 10.26% -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4 §10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05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198,839,914.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73,507,046.5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9,872,341.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 回份额 411,190,047.3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189,340.61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 年10月10日, 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 王安良先生自公告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 年5月,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职务。 2018 年11月,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行长。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第5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 为人民币捌万(80,000.00)元整。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5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广发 证券 1 - - - - - 民族 证券 1 - - - - - 长城 证券 2 - - - - - 国盛 证券 2 - - - - - 11.7.2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基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广发证 券 - - - - - - - - 民族证 券 - - - - - - - - 长城证 券 - - - - - - - - 国盛证 券 336,762,098.00 100.00% 3,249,800,000.00 100.00% - - - -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页,共 57 页 36 §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过2 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1801 01-201 81231 34,642,227.6 7 0.00 0.00 34,642,22 7.67 33.90% 2 201806 15-201 81231 0.00 30,119,477.9 1 0.00 30,119,47 7.91 29.47% 3 201801 01-201 80606 98,783,957.3 2 0.00 98,783,957.3 2 0.00 0.00% 4 201801 01-201 80606 98,783,957.3 2 0.00 98,783,957.3 2 0.00 0.00% 5 201801 01-201 80606 98,783,957.3 2 0.00 98,783,957.3 2 0.00 0.00% 6 201801 01-201 80606 98,783,957.3 2 0.00 98,783,957.3 2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 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 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 动的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无。 江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九年三 月 二 十六 日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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