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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丰利(164208)

天弘丰利: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 弘丰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人:天 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中 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 日期:2019 年 03 月 27 日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2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于2019年03 月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 年12月31 日止。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3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丰利债券(LOF ) 场内简称 天弘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4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12月03日 2.2 基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 求获得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 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构建和调整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并适度参与新股投资,力求实 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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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4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80 传真 022-83865569 010-68858120 2.4 信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 金净值表现及 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 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528,233.40 12,317,421.98 76,437,116.28 本期利润 25,875,628.95 12,511,316.12 46,991,770.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959 0.0285 0.02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84% 2.66% 2.15%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2018 年末 2017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2976 0.4550 0.42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37,091,391.0 0 401,370,751.4 6 891,680,957.0 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13 1.1484 1.1186 注: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5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72% 0.13% 1.99% 0.05% 0.73% 0.08% 过去六 个月 4.87% 0.11% 2.57% 0.06% 2.30% 0.05% 过去一 年 6.84% 0.09% 4.79% 0.07% 2.05% 0.02% 过去三 年 12.04% 0.06% -0.41% 0.08% 12.45% -0.02% 自基金 转型 日 起至今 22.70% 0.13% 2.77% 0.08% 19.93% 0.05% 注: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 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盖主要交易市 场 (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等) 、 不同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等) 和期限 (长期、 中 期、 短期等) , 是中国目前最权威, 应用也最广的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 的构成品种完全 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适合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基金合同》 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不变。 3.2.2 自 基金转型以来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变动 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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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6 注:1 、 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生效, 本 基金于2014年11 月24日三年封闭期届满,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封闭期届满日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3 自 基金转型以来 基金每年净 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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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7 注: 本基金 于2014 年11月24 日转型。 基金转型生效当年2014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 转 型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年 1.949 219,827,809.87 1,649,567.40 221,477,377.27 - 合计 1.949 219,827,809.87 1,649,567.40 221,477,377.27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理人及其 管理基金的 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 在北京、 上海 、 广州、 天津、 深圳、 四川设有分公司。 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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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8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45 只基金: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 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 “天弘安 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天弘余额宝 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 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运宝 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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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9 4.1.2 基 金经理(或基 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 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陈钢 本基金基 金经理; 本公司副 总经理、 固定收益 总监。 2011 年 11月 2018年 06月 16年 男, 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华龙证券公 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 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兴业证券公司 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 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高级投资经理等。2011 年7月年加盟 本公司。 柴文婷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04月 - 7年 女, 金融学硕士。 历任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2 年10月加 盟本公司,历任研究员、交易员。 注:1 、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2、上述离任日期为 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 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 的专项说明 4.3.1 公 平交易制度和 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 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 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 所有投资交易品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10 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 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 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通过交易系统中的 公平交易程 序,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 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场外、 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 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 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 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 常交易行为的 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以公司名义 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 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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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1 4.4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 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 告期内基金投 资策略和运 作分析 基本面方面,2018年经济增长呈现前高后低态势, 今年经济增长的核心影响因素主 要在于信用收缩对经济增长形 成冲击。 由于监管加强、 信用风险频发等因素, 导致社会 融资增速呈现大幅下滑。 紧信用对于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尤以基建增速下滑幅 度最为显著。 信用收缩所导致的基本面下滑对于债券市场成为利好因素。 通胀预期阶段 性成为对市场扰动的因素。PPI同比上半年出现反复, 叠加CPI 方面由于寿光水灾、 非洲 猪瘟等因素导致食品价格同比抬升,使得市场通胀预期阶段性升温,对市场形成扰动。 政策面方面, 政策方向由于中美贸易战、 信用 收缩出现调整。 监管政策有所放松, 货币 政策也有所调整, 流动性较2017年明显宽松, 资金利率水平出现大幅回落。 债券市 场方 面,整体呈现牛市行情。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严格按照监管指标要求, 严控信用风险, 以稳健风格进行投资, 并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进行投资,为客户创造了稳健的收益。 4.4.2 报 告期内基金的 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3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6.84%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79% 。 4.5 管理人 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 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基本面方面, 预计未来经济增长仍有进一步下 行压力。 主要有以下两个逻辑: 首先, 地产部门未来趋于回落。 居民部门债务负担较重, 棚改货币化政 策调整意味着三四线城 市地产销售失去重要支撑。 其次, 出口增速可能回落。2019年开始前期提前出口规避关 税的行为将逐步消散, 贸易战对出口增速的影响可能将更为明显。 叠加海外经济体逐渐 步入经济后周期, 需求增速可能放缓, 中国外 需面临不利因素。 通胀方面, 我们认为通 胀压力可控。 通胀从根本上由总需求所决定, 经济回落过程中, 通胀压力总体可控, 主 要是对市场预期形成阶段性扰动。 政策面方面, 在宽信用取得明显成效之前, 当前的政 策立场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货币政策将维持中性偏宽松的立场, 为宽信用创造相对有利 的货币环境, 但资金利率继续大幅下 行概率也不大, 预计将维持流动性的相对宽松。 从 市场本身来看, 我们认为债券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空间。 预计未来伴随着基本面压力 的进一步加大,银行体系资产可得性下降,期限利差仍有压缩空间。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指标要求进行投资, 在此前提之下积极把 握市场机会,努力创造更高的稳健收益。 4.6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 等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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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2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 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 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 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 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 情况的说明 根据 《基金法》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分红。以2018 年12月12 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 552,018,303.79 元为基准计算,2018年12月27日 ( 场内) 和2018 年12月26 日 (场外) 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949元。本次分红符合本基金基 金合同中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 形。 4.8 报告期 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 数或基金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 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 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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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3 本报告期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天弘丰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 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 作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进行利润分配221,477,377.27 元。 5.3 托管人 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 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 告 本 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 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 , 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 投资者 可通 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08,408.49 1,936,492.80 结算 备付金 389,231.91 86,084.53 存出保证金 45,217.42 18,2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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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9,915,122.60 416,366,446.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09,915,122.60 416,366,44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6,887.67 - 应收利息 17,280,664.48 9,615,294.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76,068.50 111,595.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5,097.08 资产总计 1,430,581,601.07 428,139,297.37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8,665,300.55 25,739,787.13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2,235.29 - 应付赎回款 1,742,128.04 162,037.6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0,683.95 238,889.76 应付托管费 213,402.91 68,254.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1,663.72 119,444.86 应付交易费用 37,824.66 5,665.37 应交税费 103,460.04 - 应付利息 258,301.69 14,968.98 应付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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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75,209.22 419,497.97 负债合计 293,490,210.07 26,768,545.91 所有 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3,458,306.34 235,671,533.84 未分配利润 393,633,084.66 165,699,217.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7,091,391.00 401,370,751.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30,581,601.07 428,139,297.37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31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年01月01日 至2018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年1 2月31日


一、 收入 31,986,712.92 20,409,487.05 1.利息收入 16,983,172.50 25,386,947.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6,424.35 68,088.18 债券利息收入 16,822,172.46 24,692,182.3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4,575.69 626,677.0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3,620,529.18 -5,232,355.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620,529.18 -5,232,355.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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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6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1,347,395.55 193,894.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填 列) 35,615.69 61,000.53 减: 二、费用 6,111,083.97 7,898,170.93 1.管理人报酬 2,135,416.43 3,518,675.93 2.托管费 611,897.96 1,005,336.05 3.销售服务费 1,049,029.94 1,759,337.94 4.交易费用 42,325.54 19,033.89 5.利息支出 1,769,764.83 1,098,387.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69,764.83 1,098,387.12 6.税金及附加 45,249.27 - 7.其他费用 457,400.00 497,400.00 三、 利润总 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 列) 25,875,628.95 12,511,316.1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润 (净亏 损以 “-”号 填列 ) 25,875,628.95 12,511,316.12 7.3 所有者 权益(基 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5,671,533.84 165,699,217.62 401,370,751.46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1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25,875,628.95 25,875,628.9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507,786,772.50 423,535,615.36 931,322,387.86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795,136,749.60 629,276,409.60 1,424,413,159.20 2.基金赎回 款 -287,349,977.10 -205,740,794.24 -493,090,771.3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21,477,377.27 -221,477,377.27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43,458,306.34 393,633,084.66 1,137,091,391.00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37,472,821.38 354,208,135.66 891,680,957.0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本期利润) - 12,511,316.12 12,511,316.1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301,801,287.54 -201,020,234.16 -502,821,521.70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126,232,030.14 86,384,025.84 212,616,055.98 2.基金赎回 款 -428,033,317.68 -287,404,260.00 -715,437,577.6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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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18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5,671,533.84 165,699,217.62 401,370,751.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慧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本情况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 第1210号 《关于核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首次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667,336,466.82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 第4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 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1 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67,907,313.68 份基金份额, 其中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A 级份额(以下简称"丰利A") 1,184,263,775.19 份,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B 级份额(以下简称"丰利B") 483,643,538.49 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70,846.86 份 基金份额, 其中丰利A为501,308.37 份, 丰利B 为69,538.49 份。 募集结束时, 丰利A与丰 利B的份额配比为2.44862937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天弘丰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后,原天弘丰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丰 利A和丰利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 额,转型后本基金已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 根据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2014 年11月24 日届满。 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天弘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2018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页 19 换为本基金后,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继续有效。 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4]423 号)同意, 丰利B于2014年11月24日终止上 市。 本基金的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4日, 在转换基准日, 丰利A和丰利B的基金份额 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60,856,611.91 份,其中丰利A根据1.00033288 的转换比例转换成的基金份额为 109,967,319.96 份,丰利B根据1.55256761 的转换比例转换成的基金份额为 750,889,291.95 份。 自2014 年11月25日起, 原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4] 第44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95,212,806.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4 年12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 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 及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 本基 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 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中债综合指数。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 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保持不变。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报表的编制 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 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 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 循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 关规 定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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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0 本基金201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 报告期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 近一期年度报 告相一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 报表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 报表相 一致。 7.4.5 差 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 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税[2017]90 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 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 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 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 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 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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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1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 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 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 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 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 )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 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 报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 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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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2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 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35,416.43 3,518,675.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7,189.92 200,481.35 注:1 、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0%/当年天数。 2、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率、 收 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 自2018年12 月28 日起, 支付基金管理人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 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 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不属于从基 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11,897.96 1,005,336.05 注:1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0.2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当年天数。 2、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率、 收 取申购 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 自2018年12 月28 日起,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0.1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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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3 7.4.8.2.3 销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0,509.5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421.68 合计 862,931.1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3,259.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423.51 合计 1,139,682.66 注:1 、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 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 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5%/ 当年天数。 2、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率、 收 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 自2018年12 月28 日起,取消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 7.4.8.3 与关联方进 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 券(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 - - 360,052,0 00.00 120,43 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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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1 月01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 额 71,003,730.00 71,003,73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 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 额 - - 减: 报告期间赎回/卖出 总份额 71,003,73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 71,003,73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0.31%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支 付。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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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5 7.4.8.5 由关联方保 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 期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8 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1,108,408.49 45,206.90 1,936,492.80 51,715.91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 按银行同业 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 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8.7 其他关联交 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 末(2018 年12月31 日)本基 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 有的流 通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 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 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52,965,300.55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406 18 农发06 2019-01-02 106.93 1,610,000 172,15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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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6 011802223 18 苏交通SCP02 2 2019-01-03 99.75 364,000 36,309,000.00 011802236 18 龙源电力SCP 009 2019-01-03 99.97 700,000 69,979,000.00 合计


2,674,000 278,445,300.00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 ,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5,700,000.00 元,于2019年01月0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 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 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 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409,915,122.60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 年12 月31日:第二层次416,366,446.00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 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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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7 于2018年12 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 月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 报告 8.1 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09,915,122.60 98.56 其中:债券 1,409,915,122.60 98.5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97,640.40 0.10 8 其他各项资产 19,168,838.07 1.34 9 合计 1,430,581,601.07 100.00 8.2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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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8 8.4 报告期 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 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9,342,000.00 34.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9,342,000.00 34.24 4 企业债券 152,778,122.60 13.44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260,019,000.00 22.87 6 中期票据 394,456,000.00 34.69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13,320,000.00 18.76 9 其他 - - 10 合计 1,409,915,122.60 123.99 8.6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406 18农发06 1,800,000 192,474,000.00 16.93 2 101801393 18电科院MT N001 1,000,000 100,600,000.00 8.85 3 041800426 18鞍钢CP00 5 1,000,000 100,110,000.00 8.80 4 111814244 18江苏银行 CD244 1,000,000 96,640,000.00 8.50 5 111814204 18江苏银行 CD204 800,000 77,304,000.00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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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29 8.7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未 发现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未 发现 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 到公开谴责 、处罚。 8.12.2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未持有 股票,故不存在 所投资的前十 名股票中超 出基金合同 规定 之备选股票库 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217.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6,887.6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280,664.48 5 应收申购款 1,476,068.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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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0 9 合计 19,168,838.0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 息 9.1 期末基 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 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 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6,600 66,418.89 1,051,651,924.75 95.38% 50,901,569.64 4.62% 9.2 期末上 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郑一真 308,221.00 38.82 2 吴蔚明 99,900.00 12.58 3 陈效良 80,000.00 10.08 4 胡影 55,800.00 7.03 5 胡吉鸿 40,769.00 5.13 6 张鑫 23,289.00 2.93 7 史平 19,407.00 2.44 8 刘德胜 18,900.00 2.38 9 周红瑞 16,200.00 2.04 10 杜永权 15,527.00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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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1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49,863.87 0.03% 9.4 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 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 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1,667,907,313.6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9,517,535.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79,195,103.4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26,159,144.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553,494.39 注:1 、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上述表格中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


§11


重大 事件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 项的议案》 。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 基金管理人已将表决通过的事项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2018年12月28日起, 调整后的费 率及修订后的《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天弘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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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2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部 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 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 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 6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7年2个月。 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或 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况。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大同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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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3 兴业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大同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287,655, 001.60 87.41%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31,223,7 23.80 9.49% 1,004,30 0,000.00 99.64%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信证券 10,198,4 01.60 3.10% 3,600,00 0.00 0.36% - - - - 注:1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 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 内控制度健全, 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 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研究实力较强, 能及时 、 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市场分析报告 、 行业研究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 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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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4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 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然后基金管理人和 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 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 租用交易单元:2 个,其中包括国盛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国盛 证券深圳交易单元1个。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到 或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 有基金份 额变化情 况 报告期末持 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01/01- 2018/03/12 98,361,306. 89 - 98,361,306. 89 - - 2 2018/01/01- 2018/09/10 88,230,104. 11 - 88,230,104. 11 - - 3 2018/11/12- 2018/11/25 - 165,579,12 7.50 - 165,579,12 7.50 15.02% 4 2018/11/08- 2018/11/11 - 24,933,510. 64 - 24,933,510. 64 2.26% 5 2018/01/01- 2018/01/25 71,003,730. 00 - 71,003,730. 00 - - 6 2018/04/24- 2018/05/23 - 42,654,837. 06 42,654,837. 06 - - 7 2018/11/22- 2018/12/31 - 247,320,77 4.86 - 247,320,77 4.86 22.43% 8 2018/11/06- 2018/11/11 - 33,288,948. 07 33,288,948. 07 - - 产品特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 秉承谨慎 勤勉、 独 立决策、 规范运作 、 充 分披露原则 , 公平对 待投资者 , 保障投 资者合法权 益。当单 一投资者 持有基 金 份额比例 达到 或超过 20%时 ,由此 可能导致 的特有风 险主 要包括: (1)超出基 金管理人 允许的单 一投资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例的申 购申请不 被确认的 风险; (2)极端市 场环境下 投资者集 中赎回, 基金管 理人 可能无法及 时变现基 金资产以 应对赎回 申请的风险 ; (3)持有基 金份额占 比较高的 投资者大 额赎回 可能 引发基金净 值大幅波 动的风险 ; (4)持有基 金份额占 比较高的 投资者在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并对重 大事项进 行投票表 决时,可能 拥有较大 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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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5 (5)极端情 况下,持 有基金份 额占比较 高的投 资者 大量赎回后 ,可能出 现连续六 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 万元 而面临的 转换基金 运作 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 同等 风险。 12.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相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 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 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 调整后的费率及 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自2018年12 月28日起生效。 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 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介披露的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 一九年三月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