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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现金增利A(000620)

易方达现金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 九年三月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根 据2014 年3 月26 日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关 于核 准易 方达 现金 增利货 币 市场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 证 监许可 【2014 】326 号) 、2014 年 11 月 5 日《 关于 易方达 现金 增 利货币 市场 基金 延期 募集 备案的 回函 》 (证 券基 金机 构监管 部部 函 【2014 】1713 号) 和 2015 年1 月 28 日 《关 于易 方达 现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募 集时间 安排 的确 认函 》 (机构 部函[2015] 273 号 )进 行募 集。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2 月 5 日 正式 生效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 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准 确 、 完整。 本 《招 募说 明书 》 经中 国证 监会注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基 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 不表明 其 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益 作出 实质 性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均低 于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 金及债 券型 基金。 投资者 购买本 货币 市场基 金并不 等于将 资金 作为存 款存放 在银行 或存 款类金 融机构 , 基金管 理人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者在 投资本 基金 前, 应全 面了 解 本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充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 理 性判 断市 场, 并承 担 基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整 体政治 、 经 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市 场价 格产 生影响 的市 场风 险, 因 金融 市场 利率 的波 动而导 致证 券市 场价 格 和 收益率 变动 的利 率风 险, 因债券 和票 据发 行主体 信用 状况 恶化 而可 能产生 的到 期不 能兑 付的 信用风 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理 实施 过 程中产 生的 基金 管理 风险 , 因发 生特 定情 况收 取强 制赎回 费用 的风 险, 由于 投资者 连续 大量 赎回基 金份 额产 生的 流动 性风险 , 本基 金管 理现 金头 寸时有 可能 存在 现金 不足 的风险 或现 金 过多而 带来 的机 会成 本风 险, 因影 子定 价确 定的 基金 资产净 值与 摊余 成本 法确 定的基 金资 产 净值偏 离度 达到 一定 程度 而导致 暂停 申购 , 或 者暂 停赎回 并终 止基 金合 同的 风险等 等 。 投资 人在投 资本基 金之前 ,请 仔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书 》和《 基金合 同》 , 全面认 识本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和 产品 特性 , 并 充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 , 理性 判断 市场 , 谨 慎做 出 投资决 策。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 基 金投资 者有 可能 获得 较高 的收益 , 也有 可能损 失本 金。 投资 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进行 投资 决策前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及《 基金合 同》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除 非另 有说 明, 本 招募 说明 书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 2019 年 2 月 5 日 ,有 关财 务数据 截止 日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净值 表现 截止 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报 告中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1 一、基金 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 监基 金字[2001]4 号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存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联系人 : 李 红枫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2 、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商管 理博 士, 董事 长。 曾任 中国 平 安保险 公司 证券 部研 究咨 询室总 经理 助理;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 、 国 债部 副 总经理 (主 持工 作) 、 资产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 中 国平 安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主 持工作 ) ; 全国 社会 保障 基金理 事会 投资 部资 产配 置处处 长、 投资 部副 主任 、 境外 投资 部主 任、 投 资部 主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 济学 博士 , 副董 事长 、 总 裁。 曾 任广 发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投资 理财部 副 经理、 基金 经理 , 基 金投 资理财 部副 总经 理、 基金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 理、 市 场部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公 司副 总裁、 常务 副总裁。 现任 易 2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总 裁;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秦力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董事。 曾任 广发 证券 投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资金 营运 部总 经理 、 规划 管理 部总 经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副总 经理 , 广 东金 融高 新区 股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 发控 股 (香港) 有限 公司董 事、 广发证 券资 产管 理 (广 东 ) 有限公 司董 事 长。 陈志辉 先生 , 管 理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税 务总监 、 安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广州 分所 高级审 计员 。现 任盈 峰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财 中心总 经理 。 王海先 生, 经 济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硕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 行法律 顾问 室科员 ; 工商 银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贷 管理 部业务 主办 、 资 产风 险管 理部经 理助 理兼法 律室 副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商 银行 广 东省分 行公司 业务部 副总 经理( 主持工 作)、 总经 理;工 商银行 韶关分 行行 长、党 委书记 ;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现任 横琴 华通 金融 租赁有 限公 司代 理总 经理 。 戚思胤 先生 , 经济学 硕士 , 董 事。 曾任 广东 省高 速 公路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证 券部投 资者 关系管 理业 务员 、 投 资者 关系管 理主 管、 信息 披露 主管、 证券 事务 代表 ; 广 东省广 晟资 产经 营有限 公司 资本 运营 部高 级主管 、 团 委副 书记 、 副 部长; (香 港) 广 晟投 资 发展有 限公 司董 事、 常务 副总 经理等 职务 。 现 任广 东省 广晟资 产经 营有限 公司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佛山 电器 照 明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中 金岭 南有 色金 属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 佛 山市 国星光 电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广 东南 粤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朱征夫先 生, 法学博 士, 独立董事 。曾 任广东 经济 贸易律师 事务 所金融 房地 产部主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合 伙人 、律师 。 忻榕女 士, 工商 行政 管理 博士, 独立 董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美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部 经理; 美国 加州大 学讲师 ;美国 南加 州大学 助理教 授;香 港科 技大学 副教授 ;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管理 学博 士 (会计 学) , 独 立董 事。 曾任邵 阳市 财会 学校 教师 ;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会主 席。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赵必伟 先生 , 经 济学 专业 研究生 , 监 事。 曾任 广州 市财政 局第 四分 局工 作专 管员, 广州 市税务 局对 外分 局工 作科 长、 副局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 有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 副总裁 、 总裁 ; 3 曾兼任 香港 广永 财务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 总经 理 , 广州市 广永 经贸 公司 总经 理, 广州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董 事长 , 广 州广永 丽都 酒店 有限 公司 董事。 现任 广州 市广 永国 有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党 总支 书记 ,兼任 广州 赛马 娱乐 总公 司董事 ,广 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 廖智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监事。 曾任 广东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力 资源部 副总 经理 、 市 场部 总经理 、 互 联网金 融部 总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常 务副总 裁。曾 任南方证 券交 易中心 业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 东证 券公 司发 行上 市部经 理; 深圳 证券 业务 部总经 理、 基金 部总 经理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常务 副总 裁; 易方 达国际 控股 有 限 公司董 事。 陈彤先 生 , 经 济学博 士 , 副总裁 。 曾任 中国经 济开 发信托 投资 公司 成都 营业 部研发 部副 经理、 交易 部经 理、 研发 部经理 、 证 券总 部研 究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基金 科瑞 基金经 理、 市场 部华 东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市场 部总 经理助 理、 南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成都 分公 司总经 理、 上海 分公 司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 市 场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易方 达国 际控 股有 限公 司董事 。 马骏先 生, 高级 管理 人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副总裁 。 曾 任君 安证 券有 限公司 营业 部职员 ; 深圳 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总经 理、现 金管理 部总 经理、 固定收 益总部 总经 理、总 裁助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 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裁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香港 )有 限公司 董事 、人民币 合格 境外投 资者 (RQFII )业 务 负责人 、 证 券交 易负 责人 员 (RO ) 、 就证 券提 供意 见负责 人员 (RO ) 、 提供 资产管 理负 责人 员(RO )、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委 员 、产 品审 批委员 会委 员。 吴欣荣 先生 , 工 学硕 士, 副总裁 。 曾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 金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研究 部总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公募 基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权益 投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权益投 资总 监、 基金 科瑞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公 司董 事。 张南女 士, 经济 学博 士, 督察长 。 曾 任广 东省 经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 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 ,工 商管理 硕士(MBA) , 首席产 品官。 曾任 中国工商 银行 深圳分 行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 记结 算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 际部 经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北京 中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 基 金管理 部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4 品官。 关秀霞 女士 , 财 务硕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首席 国际 业务官 。 曾 任中 国银 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 级 审计师; 美国 道富银 行波 士顿及亚 洲总 部大中 华地 区高级副 总裁、 董事总 经理、 中国 区行 长 、 亚 洲 区 (除 日本外 ) 副 总裁、 机 构服 务主 管、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 高 级管 理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 (EMBA ) , 首席 养老 金业 务官 。 曾 任招商 银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陈荣女 士, 经济 学博 士, 首席运 营官 。 曾 任中 国人 民银行 广州 分行 统计 研究 处科员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支持 部经 理 、 核算 部总 经理助 理 、 核 算部副 总经 理、 核算 部总 经 理、 投 资风 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公 司总 裁助 理。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运 营官 、 公 司董事 会秘 书, 兼任 公司 财务中 心主 任;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 ;易 方达海 外投 资( 深圳 )有 限公司 监事 。 汪兰英 女士 , 工 学学 士、 法学学 士, 首席 大类 资产 配置官 。 曾 任中 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风险投 资部投 资经理 助理 ,中国 证监会 基金监 管部 副主任 科员、 主任科 员、 副处长 、处长 ,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风险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 主持工 作) 、 项 目评 审部 副总经 理 ( 主持 工作) 、 基 金 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主持 工作 ) 。 现 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大 类资 产配 置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2 、基 金经 理 石大怿 先生 ,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交 易管 理部 交易 员, 易方达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交 易员 、 固 定收 益部 基金经 理助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易 方达 月月 利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 起任职 ) 、 易 方 达双月 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 月 15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天天 理 财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3 月 4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货 币市 场 基 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 任职) 、易方 达保 证金 收益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易理 财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财富快 线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 2014 年6 月 17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天 天 增利货 币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4 年6 月 25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龙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4 年9 月12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2015 年2 月5 日起 任职 ) 、 易方达 天天 发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 起任 职 ) 、 易方 达 掌柜季 季盈 理 5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 2017 年6 月 15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安 瑞 短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8 年11 月14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恒安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梁莹女 士 , 经 济学硕 士 、 金融学 硕士 。 曾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债券 销售 交易部 交易 员,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交 易员 、 易 方达保 证金 收益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易方 达月 月利 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4 年9 月 24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双 月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4 年9 月24 日起任 职) 、 易 方达 增金 宝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 自 2015 年1 月20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财 富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天天 增 利货币 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龙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3 月17 日起 任职 ) 、 易 方 达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2015 年6 月19 日 起任 职) 、 易方达 掌柜 季季 盈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 7 月11 日 起任职 ) 、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 8 月8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安 悦超短 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 起 任职)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助 理、 易方 达天 天理 财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 达易理 财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 助 理 。 易瓅女士 ( 曾 用名 : ) ,理学硕 士。 曾任汇 添富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债 券交 易员,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高 级债券 交易 员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易 方达 货币市 场基 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月 月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双月 利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易 方达 天天 理财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 保证 金收益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易方 达易 理财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 财富 快线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易 方达 天天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 龙宝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 增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基 金 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现 金增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 达天 天发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掌柜 季季 盈理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 易方 达安 悦超 短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助 理 。 3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 骏先 生、 王 晓晨 女士 、 张 清华 先生、 袁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集中 交易 室债 券交 易员 、 债 券 交易主 管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固定收 益基 金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易方 达货币 市场 基 金 6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保 证金 收益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保本 一号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部 副总 经理 、 易 方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投资 级信 用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中 债新 综合债券 指数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债 3-5 年期 国债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易 方达 中债 7-10 年 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易 方达 恒 益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新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恒 安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富财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安 瑞短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兼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 负责 人 员 (RO) 、 提 供资 产管 理负 责 人员 (RO)、 易方达 资产 管理 (香 港) 有限公 司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张清华 先生 , 物 理学 硕士 。 曾任 晨星 资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固定 收益 基金投 资部 总经理 、 易方 达 裕如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 新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新 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景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瑞 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程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混合 资产 投资 部总 经理 、 易方 达安 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裕丰 回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安 心回 馈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裕祥 回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裕 鑫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丰和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安 盈回 报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瑞信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 瑞和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鑫转 添利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鑫转 增利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易 方达 新收 益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鑫转 招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 华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袁方女 士, 工学 硕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 产评 估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定 收益 总 监, 泰康 资产 管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行 总监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7 公司固 定收益 投资部 总经 理助理 、固定 收益总 部总 经理助 理、固 定收益 机构 投资部 总经理 、 固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年 金投 资部 总经 理、投 资经理 。 胡剑先 生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部 债券 研究 员、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债 1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裕 景添 利 6 个 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 总经 理、 固 定收 益研 究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稳健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信 用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易方 达裕 惠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瑞 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 3 年 封 闭运作 战略 配售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岁丰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4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 托管人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成立时 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8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三、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 销 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 (1)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武定侯 街 2 号泰 康国 际大 厦 1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暂未 开放 办理本 基 金 C 类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资 业 务,开 放办 理将 另行 公告 。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9 暂无, 如将 来新 增非 直销 销售机 构, 详见 相关 公告 。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北 京市 中伦 (广州 )律 师事 务所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新城华 夏 路 10 号富 力中 心 23 层 负责人 :林 泽军 电话: (020 )28261688 传真: (020 )28261666 经办律 师: 林泽 军、 凌娜 联系人 :凌 娜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熊姝英 联系人 :许 建辉 本基金 的年 度财 务报 表及 其他规 定事 项的 审计 机构 为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8888


10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陈熹 、 周祎 联系人 :周 祎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五、 基金 的类型 本基金 为 契 约型 开放 式 货 币市场 基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在有效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 持高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 力争 获得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回 报 。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 括现金 ,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 存款、 债券 回购、 中央银 行票 据、 同 业存 单 , 剩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具 、 资 产支 持证 券,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中 国人 民银 行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对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投资 范围与 限制 进行 调整 , 本基 金将随 之 调整。 八、基金 的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利用 定性 分析 和定 量分析 方法 , 通 过对 短期 金融工 具的 积极 投资 , 在 有效控 制投 资风险 和保 持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力 争获 得高 于业 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市场 情况 和可投 资品 种的 容量 , 在 严谨深 入的 研究 分析 基础 上, 综 合考 量市场 资金 面走 向 、 存 款银 行的信 用资 质 、 信 用债 券的 信用评 级以 及各 类资 产的 收益率 水平 、 流动性 特征 等, 确定 各类 资产的 配置 比例 。


11 2 、杠 杆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对 回购 利率 与短 期债券 收益 率、 存款 利率 进行比 较, 并在 对资 金面 进行综 合分 析的基 础上 ,判 断利 差套 利空间 ,并 确定 杠杆 操作 策略。 3 、银 行存 款及 同业 存单 投 资策略 本基金在 向交 易对手 银行 进行询价 的基 础上, 选取 利率报价 较高 的银行 进行 存款投资 , 在投资 过程 中基 于对 交 易 对手信 用风 险的 评估 , 选 择交易 对手 。 当 银行 存款 投资具 有较 高投 资价值 时, 本基 金存 款投 资比例 上限 最高 可 达100% 。 4 、债 券回 购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对资 金面 走势 的判断 , 选择 回购品 种和 期限 。 若 资产 配置中 有逆 回购 , 则 在 判断资 金面 趋于 宽松 的情 况下 , 优 先进 行相对 较长 期限逆 回购 配置 ; 反 之 , 则进行 相对 较短 期限逆 回购 操作 。在 组合 进行杠 杆操 作时 ,根 据资 金面的 松紧 ,决 定正 回购 的操作 期限 。 5 、利 率品 种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对国 债 、 央行 票据 等利率 品种 的投 资, 是在 对国内 、 国外 经济趋 势进 行分析 和 预 测基础 上, 运用 数量 方法, 对利率 期限 结构 变化 趋势 和债券 市场 供求 关系 变化 进行分 析和 预 测, 深入 分析 利率品 种的 收益和 风险 , 并据此 调整 债券组 合的 平均 久期 。 在 确定组 合平 均 久 期后 , 本 基金 对债券 的期 限结构 进行 分析 , 运 用统 计和数 量分 析技 术, 选择 合适的 期限 结 构 配置策 略, 在合 理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综 合考 虑组 合的流 动性 ,决 定投 资品 种。 6 、信 用品 种的 投资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通过 “内 部信 用评级 体系 ” 对 市场 公开 发行的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企业 债、 公司 债和 可分离 转债 存债等 信用 品种 进行 研究 和筛选 , 形成 信用债 券投 资备选 库 。 在 信 用债券 投资 备选 库基 础上 , 结 合本 基金 的投资 与配 置需要 , 通过 分析比 较到 期收益 率 、 剩 余 期限、 流动 性等 特征 ,挑 选适当 的短 期信 用品 种进 行投资 。 对于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 在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 部信用 评级 体系 ” 中 , 对 可选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品 种进 行筛选 , 综合 考虑和 分析 发行主 体的 公司 背景 、 竞 争地位 、 治理 结 构、 盈 利能 力、 偿债 能力 、 债券 收益 率等 要素 , 确 定投资 决策 。 本 基金 将对 拟投资 或已 投资 的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 进行流 动性 分析 和监 测, 并适当 控制 债券 投资 组合 整体的 久期 , 保 证本基 金的 流动 性。 为防 范大额 赎回 可能 引发 的流 动性风 险, 本基 金将 尽量 选择可 回售 给发 行方的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进 行投 资 ; 同 时, 紧 急 情况下 , 为保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利益 , 基金管 理人 还应 当启 用风 险准备 金防 范流 动性 风险 。 7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将 密切 跟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业 承兑汇 票等 商业票据 以及 各种衍 生产 品的动向 。 当监管 机构 允许 基金 参与 此类金 融工 具的 投资 , 本 基金将 按照 届时 生效 的法 律法规 , 根 据对 该金融 工具 的研 究, 制定 符合本 基金 投资 目标 的投 资策略 , 在 充分 考虑 该投 资品种 风险 和收 益特征 的前 提下 ,谨 慎投 资。


12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 和债券 型基 金。 十一、基 金投资 组合报告 (未经 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复 核了 本报告 的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本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有 关 数 据 的 期 间 为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1 、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3,507,908,804.26 45.54 其中: 债券 13,507,908,804.26 45.5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084,784,767.18 13.7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689,205,794.58 39.41 4 其他资 产 378,339,259.61 1.28 5 合计 29,660,238,625.63 100.00 2 、 报 告 期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 额 6.71


1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比例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 额 1,380,001,009.99 4.8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 上 表 中 报 告 期 内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为 报 告 期 内 每 个 交 易 日 融 资 余 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的 简 单 平 均 值 。 债 券 正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0% 的 说 明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债 券 正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未 超 过 资 产 净 值 的 20% 。 3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1 )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基 本 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0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 高值 11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 低值 98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超 过 120 天 情 况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未 超 过 120 天。 (2 ) 报 告 期 末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分 布 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 1 30天以 内 15.60 4.88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2 30天( 含) —60 天 9.9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3 60天( 含) —90 天 35.9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 -


14 的浮动 利率 债 4 90天( 含) —120 天 7.9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5 120天 (含 ) —397 天 (含 ) 34.1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合计 103.62 4.88 4 、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240 天 情 况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存 续 期 未 超 过 240 天。 5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09,499,974.92 1.1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121,265,826.64 3.9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121,265,826.64 3.97 4 企业债 券 12,188,854.48 0.0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681,930,576.25 9.49 6 中期票 据 440,020,393.38 1.56 7 同业存 单 8,943,003,178.59 31.65 8 其他 - - 9 合计 13,507,908,804.26 47.80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 - 6 、报 告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111804036 18 中 国银 行 CD036 8,000,000 795,738,737.96 2.82 2 111810616 18 兴 业银 行 CD616 8,000,000 793,774,796.86 2.81


15 3 111816378 18 上 海银 行 CD378 7,000,000 695,646,517.25 2.46 4 111804095 18 中 国银 行 CD095 6,000,000 596,291,201.22 2.11 5 011801340 18 招 商局 SCP006 5,000,000 499,664,282.68 1.77 6 111817242 18 光 大银 行 CD242 5,000,000 496,909,334.33 1.76 7 111806087 18 交 通银 行 CD087 5,000,000 494,662,454.87 1.75 8 111803149 18 农 业银 行 CD149 4,000,000 393,673,544.36 1.39 9 111814233 18 江 苏银 行 CD233 4,000,000 391,564,500.05 1.39 10 180404 18 农发 04 3,400,000 340,461,261.27 1.20 7 、 “ 影 子 定 价 ” 与 “ 摊 余 成 本 法 ” 确 定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次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61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837%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429% 报 告 期 内 负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25%情 况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负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25% 的 情 况 。 报 告 期 内 正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5% 情 况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正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达 到 0.5% 的 情 况 。 8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9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 基 金 计 价 方 法 说 明 本 基 金 目 前 投 资 工 具 的 估 值 方 法 如 下 : 1 ) 基 金 持 有 的 债 券 ( 包 括 票 据 ) 购 买 时 采 用 实 际 支 付 价 款 ( 包 含 交 易 费 用 ) 确 定 初 始 成 本 , 按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 每 日 计 提 收 益 ; 2 ) 基 金 持 有 的 回 购 以 成 本 列 示 , 按 实 际 利 率 在 实 际 持 有 期 间 内 逐 日 计 提 利 息 ; 合 16 同 利 率 与 实 际 利 率 差 异 较 小 的 , 也 可 采 用 合 同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利 息 收 入 ; 3 ) 基 金 持 有 的 银 行 存 款 以 本 金 列 示 , 按 实 际 协 议 利 率 逐 日 计 提 利 息 。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按 上 述 方 法 进 行 估 值 不 能 客 观 反 映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商 定 后 , 按 最 能 反 映 公 允 价 值 的 方 法 估 值 。 如 有 新 增 事 项 , 按 国 家 最 新 规 定 估 值 。 (2 )18 交 通 银 行 CD087 ( 代 码 :111806087 ) 为 易 方 达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前 十 大 持 仓 证 券 。2018 年 7 月 26 日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针 对 交 通 银 行 未 按 照 规 定 履 行 客 户 身 份 识 别 义 务 、 未 按 照 规 定 报 送 大 额 交 易 报 告 或 者 可 疑 交 易 报 告 、 与 身 份 不 明 的 客 户 进 行 交 易 或 者 为 客 户 开 立 匿 名 账 户 、 假 名 账 户 , 罚 款 人 民 币 130 万元。2018 年 11 月 9 日 ,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下 违 规 事 实 : ( 一 ) 不 良 信 贷 资 产 未 洁 净 转 让 、 理 财 资 金 投 资 本 行 不 良 信 贷 资 产 收 益 权 ; ( 二 ) 未 尽 职 调 查 并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垫 付 承 接 风 险 资 产 ; ( 三 ) 档 案 管 理 不 到 位 、 内 控 管 理 存 在 严 重 漏 洞 ; ( 四 ) 理 财 资 金 借 助 保 险 资 管 渠 道 虚 增 本 行 存 款 规 模 ; ( 五 ) 违 规 向 土 地 储 备 机 构 提 供 融 资 ; ( 六 ) 信 贷 资 金 违 规 承 接 本 行 表 外 理 财 资 产 ; ( 七 ) 理 财 资 金 违 规 投 资 项 目 资 本 金 ; ( 八 ) 部 分 理 财 产 品 信 息 披 露 不 合 规 ; ( 九 ) 现 场 检 查 配 合 不 力 , 处 以 罚 款 690 万 元 人 民 币 。2018 年 11 月 9 日 ,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购 贷 款 占 并 购 交 易 价 款 比 例 不 合 规 ; 并 购 贷 款 尽 职 调 查 和 风 险 评 估 不 到 位 的 违 规 事 实 , 处 以 罚 款 50 万 元 人 民 币 。 18 兴 业 银 行 CD616 ( 代 码 :111810616 ) 为 易 方 达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前 十 大 持 仓 证 券 。2018 年 3 月 26 日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福 州 中 心 支 行 针 对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违 反 国 库 管 理 规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 给 予 警 告 并 处 罚 款 5 万 元 人 民 币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针 对 兴 业 银 行 的 如 下 事 由 罚 款 5870 万 元 : ( 一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未 按 规 定 审 查 审 批 且 未 向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 ( 二 ) 非 真 实 转 让 信 贷 资 产 ; ( 三 ) 无 授 信 额 度 或 超 授 信 额 度 办 理 同 业 业 务 ; ( 四 ) 内 控 管 理 严 重 违 反 审 慎 经 营 规 则 , 多 家 分 支 机 构 买 入 返 售 业 务 项 下 基 础 资 产 不 合 规 ; ( 五 ) 同 业 投 资 接 受 隐 性 的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信 用 担 保 ; ( 六 ) 债 券 卖 出 回 购 业 务 违 规 出 表 ; ( 七 ) 个 人 理 财 资 金 违 规 投 资 ; ( 八 ) 提 供 日 期 倒 签 的 材 料 ; ( 九 ) 部 分 非 现 场 监 管 统 计 数 据 与 事 实 不 符 ; ( 十 ) 个 别 董 事 未 经 任 职 资 格 核 准 即 履 职 ; ( 十 一 ) 变 相 批 量 转 让 个 人 贷 款 ; ( 十 二 ) 向 四 证 不 全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提 供 融 资 。 2018 年 10 月 16 日 , 上 海 保 监 局 针 对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用 卡 中 心 电 话 销 售 欺 骗 投 保 人 、 电 话 销 售 向 投 保 人 隐 瞒 与 合 同 有 关 的 重 要 情 况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责 令 改 正 并 处 35 万 元 罚 款 。 18 光 大 银 行 CD242 ( 代 码 :111817242 ) 为 易 方 达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前 十 大 持 仓 证 券 。2018 年 11 月 9 日 ,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下 违 规 事 实 : ( 一 ) 内 控 管 理 严 重 违 反 审 慎 经 营 规 则 ; ( 二 ) 以 误 导 方 式 违 17 规 销 售 理 财 产 品 ; ( 三 ) 以 修 改 理 财 合 同 文 本 或 误 导 方 式 违 规 销 售 理 财 产 品 ; ( 四 ) 违 规 以 类 信 贷 业 务 收 费 或 提 供 质 价 不 符 的 服 务 ; ( 五 ) 同 业 投 资 违 规 接 受 担 保 ; ( 六 ) 通 过 同 业 投 资 或 贷 款 虚 增 存 款 规 模 , 处 以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00 万 元 , 罚 款 1020 万 元 , 合 计 1120 万元。 18 上 海 银 行 CD378 ( 代 码 :111816378 ) 为 易 方 达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前 十 大 持 仓 证 券 。2018 年 1 月 4 日 , 上 海 银 监 局 针 对 2015 年 上 海 银 行 对 底 层 资 产 为 非 标 准 化 债 权 资 产 的 投 资 投 前 尽 职 调 查 严 重 不 审 慎 , 部 分 理 财 资 金 用 于 增 资 和 缴 交 土 地 出 让 金 , 与 合 同 约 定 用 途 不 一 致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责 令 上 海 银 行 改 正 ,并 处 以 人 民 币 50 万元行 政 处 罚 。2018 年 9 月 27 日 , 上 海 银 监 局 针 对 上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用 卡 中 心 2014 年至2017 年 间 , 该 中 心 部 分 信 用 卡 汽 车 分 期 资 金 用 途 核 查 未 执 行 标 准 统 一 的 业 务 流 程 , 以及2017 年 , 该 中 心 未 对 某 涉 嫌 套 现 的 特 约 商 户 停 止 服 务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 责 令 上 海 银 行 改 正 , 并 处 罚 款 共 计 100 万 元 。2018 年 10 月 8 日 , 上 海 银 监 局 针 对 上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 , 该 行 违 规 向 其 关 系 人 发 放 信 用 贷 款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 责 令 上 海 银 行 改 正 , 并 罚 没 合 计 1091460.03 元。2018 年 10 月 18 日 , 上 海 银 监 局 针 对 上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 该 行 对 某 同 业 资 金 违 规 投 向 资 本 金 不 足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合 规 性 审 查 未 尽 职 的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 责 令 上 海 银 行 改 正 , 并 处 罚 款 50 万元。 本 基 金 投 资 18 交 通 银 行 CD087 、18 兴 业 银 行 CD616、18 光 大 银 行 CD242 、18 上海 银行 CD378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投 资 制 度 的 规 定 。 除 18 交 通 银 行 CD087 、18 兴业银行CD616 、18 光大银行CD242、18 上 海 银 行 CD378 外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形 。 (3 )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15,207,305.09 4 应收申 购款 163,131,954.5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78,339,259.61


18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2 月5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 1 、易 方达 现金 增利 货币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3) (2)-(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9100% 0.0094% 1.2452% 0.0000% 1.6648% 0.0094%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2.9376% 0.0089% 1.3819% 0.0000% 1.5557% 0.0089%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4.4544% 0.0017% 1.3781% 0.0000% 3.0763% 0.0017%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4.0188% 0.0014% 1.3781% 0.0000% 2.6407% 0.001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15.0986% 0.0067% 5.4930% 0.0000% 9.6056% 0.0067% 2 、易 方达 现金 增利 货币B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3) (2)-(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1318% 0.0094% 1.2452% 0.0000% 1.8866% 0.0094%


19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3.1845% 0.0089% 1.3819% 0.0000% 1.8026% 0.0089%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4.7040% 0.0017% 1.3781% 0.0000% 3.3259% 0.0017%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4.2689% 0.0014% 1.3781% 0.0000% 2.8908% 0.0014%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16.1783% 0.0067% 5.4930% 0.0000% 10.6853% 0.0067% 2 、易 方达 现金 增利 货币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3) (2)-(4) 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3.3244% 0.0014% 1.1124% 0.0000% 2.2120% 0.0014% 注:自 2018 年 3 月 8 日 起,本 基金 增设 C 类份 额 类别, 份额 首次 确认 日为 2018 年 3 月12 日。 十 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 金运 作相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诉 讼费 和仲 裁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20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证券 账户 开户 费用 、 银行账 户维 护费 用; (10)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用 。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4%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0.14%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 初5 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帐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基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05%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 初5 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帐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基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3)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售服 务费 率为 0.25% , B 类基 金份 额的 年销 售服 务费率 为 0.01%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售服 务费 率 为 0.05%。各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计提的 计算 公 式相同 ,具 体如 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初 五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帐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基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21 上述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4) - (10 ) 项 费用” ,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 针对全 部或 部分份 额类 别 , 调整 基金 管理费 率 、 基 金托管 费率 或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率等 相关 费率 。 (二) 与基 金销 售相 关的 费用 1 、除 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或 基金合 同另 有约 定外 ,本 基金不 收取 申购 费用 和赎 回费用 。 2 、强 制赎 回费 用 发生以 下情 形之 一时 , 本基 金对当 日单 个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申 请赎 回基 金份 额超 过基金 总 份额 1% 以 上的 赎回 申请 ( 指超过 基金 总份 额 1% 以 上 的部分 ) 征 收 1% 的强 制赎 回费用 , 并 将 上述赎 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 托管人 协商 确认 上述 做法 无益于 基金 利 益最大 化的 情形 除外 : (1) 当本 基金 持有 的现 金 、国债 、中 央银 行票 据、 政策性 金融 债券 以及 5 个 交易日 内 到期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低 于 5% 且偏 离度 为负 的情 形 时; (2) 当 本基 金前10 名份 额持有 人的 持有 份额 合计 超过基 金总 份额 的50% , 且 本基金 投 资组合 中现 金 、 国债 、 中 央银行 票据 、 政策性 金融 债券以 及 5 个交 易日 内到 期的其 他金 融工 具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低 于 10% 且 偏离 度为 负时。 3 、转换 费率 , 基金转 换费 由基金份 额持 有人承 担, 由转出基 金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购 补 差费用 构成 , 其 中赎 回费 用按照 各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最 新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比 例归 入基 金财 产, 其余部 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具体 实施办 法和 转换 费率详 见相 关公 告。 转换 费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 入方 法, 保留 小数 点 后 两位 。 4 、 投 资者 通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行 申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法律 法规和基 金合 同规定 的范 围内调整 上述 费率。 上述 费率如 发 22 生变更 , 基金 管理人 最迟 应于新 的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日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 规 定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 6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况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划 ,针对 基金 投资者 定期和 不定期 地开 展基金 促销活 动。在 基金 促销活 动期间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 基金销 售费 率, 或针 对特 定渠道 、 特 定投 资群 体开 展有差 别的 费率 优惠活 动。 十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 《 货币 市场 基金 监督 管理办 法》 、 《关 于实 施< 货币市 场基 金监 督管 理办 法>有 关问 题的 规定》 等有关 法律法 规及 《 易方 达现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合 同》 , 结合本 基金 管 理人对 本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管 理活 动, 对 2018 年9 月18 日 刊 登的本 基金 更新 的 招 募说 明书进 行了 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2.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3. 在“十 、基 金转 换和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4. 在“十 二、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 更新 了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告 的内 容。 5. 在“十 三、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的 投资 业绩数 据。 6. 在“二 十五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根 据相 关公 告的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9 年 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