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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双利债券A(005451)

鹏扬双利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3月)查看PDF公告

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181 号) 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正 式生效, 自该日起
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 金募 集 的注册 ,并 不 表明其 对本 基 金的投 资价 值 、市场 前景 和 收益作 出实 质 性判断 或保 证 ,也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 金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 照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 慎勤勉 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 基 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含两年) 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 封闭期内, 基金投资者不能申购、
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投资者方可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4、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 资价值 ,自 主 做出投 资决 策 ,自行 承担 投 资风险 。投 资 人需充 分了 解 本基金 的产 品 特性,并
承担基 金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 风险。 投资 本 基金可 能遇 到 的风险 包括 : 市场风 险、 信 用风险 、管 理 风险、流
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 元 初始面值的风险。 
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
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6、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 债
收益率 出现 不 利变动 时, 可 能会导 致投 资 人权益 遭受 较 大损失 。国 债 期货采 用每 日 无负债 结算 制 度,如果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较大损失。 
7、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 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8、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9、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120 号 3 层 3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 16 层 
邮政编码:100045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5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壹拾捌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雯婷 
联系电话:010-68105888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范勇宏 先生 : 董事长 ,经 济 学博士 。现 任 香山财 富研 究 院联席 理事 长 、宏实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执 行董事兼
总经理 。曾 先 后在中 国建 设 银行、 华夏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 司、华 夏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中国 人寿 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从事金融工作近 30 年 ,具有比较丰富的金融工作经历。 
杨爱斌 先生 : 董事, 复旦 大 学国际 金融 专 业经济 学硕 士 。现任 鹏扬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历 任上海浦
东发展 银行 信 贷员、 中国 平 安保险 (集 团 )股份 有限 公 司组合 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华 夏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姜山先生: 董事,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上海华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鹏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美国 Sara Lee 公司内部审计师、
瑞银投资银行董事、 高盛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美国德州太平洋集团董事及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摩根
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李刚先 生: 董 事,中 国社 科 院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鹏扬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经理 。 历任中 国农 业 银行资产
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董建瑾 女士 : 独立董 事, 美 国伊利 诺伊 理 工学院 肯特 法 学院法 学硕 士 。现任 北京 观 韬律师 事务 所 合伙人。
历任北 京市 新 闻出版 局科 员 、北京 高华 证 券有限 公司 执 行董事 、上 海 国际能 源交 易 中心首 席律 师 、北京市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邱峻女士: 独立董事, 美国波士顿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信达金誉 (上海) 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历任安 永会 计 师事务 所美 国 纽约分 所高 级 审计师 、高 级 经理、 安永 华 明会计 师事 务 所上海 分所 高 级经理、
蓝山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鹤菲女士: 独立董事, 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哲学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学教授。
历任美 国伊 利 诺伊大 学芝 加 哥分校 商学 院 金融系 助理 教 授、美 联储 芝 加哥银 行访 问 经济学 家、 清 华大学经
济管理 学院 金 融系访 问学 者 、中国 投资 有 限责任 公司 风 险管理 部访 问 经济学 家、 中 国人民 大学 汉 青研究院
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徽先 生: 监 事,江 苏大 学 经济学 学士 。 现任中 钰资 本 管理( 北京 ) 股份有 限公 司 合伙人 、首 席 风控官。
历任中 国华 晶 电子集 团会 计 、爱韩 华电 子 (无锡 )电 子 有限公 司财 务 经理、 江苏 苏 亚会计 师事 务 所南方分
所审计经理、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合伙人 。王 徽 先生现 担任 北 京注册 会计 师 协会经 济责 任 审计专 业委 员 会专家 委员 及 北京总会
计师协会理事。 
吉瑞女士: 监事 (职工监事)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学士。 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历任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金融审 计部 审 计师, 毕马 威 华振会 计师 事 务所风 险咨 询 部助理 经理 及 高瓴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曹铮女士: 监事 (职工监事) , 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 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
监。 历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文员、 北京科舵整合创意咨询有限公司人事助理、 索尼爱立信 (中国) 有 限
公司人事专员、微软亚洲研究院人事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爱斌 先生 : 总经理 ,复 旦 大学国 际金 融 专业经 济学 硕 士。历 任上 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信贷员 、中 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组 合 管理部 副总 经 理、华 夏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固定收 益投 资 总监、 北京 鹏 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 生: 副 总经理 ,中 国 社科院 经济 学 博士。 历任 中 国农业 银行 资 产负债 管理 部 交易员 、资 金 营运部高
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卢安平 先生 : 副总经 理兼 首 席投资 官, 清 华大学 工商 管 理硕士 。历 任 全国社 保基 金 理事会 资产 配 置处长、
风险管 理处 长 ,中国 平安 保 险(集 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委 托与绩 效评 估 部总经 理, 平 安人寿 保险 股 份有限公
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 
李操纲 先生 : 副总经 理, 南 京大学 管理 学 博士。 历任 华 夏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资金 清 算中心 总经 理 、华夏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经理 、 中国金 融在 线 有限公 司首 席 运营官 、 阳光 保险集 团股 份 有限公 司执 行 委员会
委员。 
宋震先 生: 督 察长, 北京 大 学数学 学院 理 学学士 ,中 国 经济研 究中 心 经济学 双学 士 ,北京 大学 信 息科学技
术学院工学硕士, 曾任 Schlumberger Ltd 工 程师、 龙翌创富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主
任科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华先生: 固定收益总监、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理学学士,CFA 、FRM , 曾任银河
期货研 究员 , 银河期 货自 营 子公司 固定 收 益部总 经理 , 北京鹏 扬投 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衍生品 策略 部 总经理。
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3 日起任职) 、鹏扬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10 日起任职) 、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 21 日 起任
职)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任职 ) 。 
5、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王华先生: 固定收益总监、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理学学士,CFA 、FRM , 曾任银河
期货研究员,银河期货自营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生品策略部总经理。 
杨爱斌 先生 : 总经理 ,复 旦 大学国 际金 融 专业经 济学 硕 士。历 任上 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信贷员 、中 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组 合 管理部 副总 经 理、华 夏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固定收 益投 资 总监、 北京 鹏 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 生: 副 总经理 ,中 国 社科院 经济 学 博士。 历任 中 国农业 银行 资 产负债 管理 部 交易员 、资 金 营运部高
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陈钟闻 先生 : 固定收 益部 执 行总经 理、 现 金策略 总监 , 毕业于 北京 理 工大学 ,工 商 管理硕 士。 曾 任北京鹏
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投资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一 83199084 
传真:0755 一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吴瑞 
传真:010-68105966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周嘉谊 
电话:0755-83271192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 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010-65980380-8011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中国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蚂蚁 Z 空间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傅强 
电话:13811165370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网址: http://www.antfortune.com/ 
(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 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电子邮件:chenwei@creditease.cn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 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 602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 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 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 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电子邮件:jinxia@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代理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 
(1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 座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 
联系人:韩欢 
传真: 010-6810593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 51150298 
传真: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电话: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贺耀 
联系人:贺耀 
四、基金名称 
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一)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 基 金在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包 含该日 )起 两 年(含 两年 ) 的期间 内封 闭 式运作 ,不 开 放申购、
赎回业 务。 封 闭期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包 含该日 )起 至 两个公 历年 后 对应日 的前 一 日止( 前述 两 年后的对
应日若为非工作日的, 该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包含该日) 起本基
金转为开放式运作。 
(二)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保 持 资产流 动性 的 基础上 ,通 过 积极主 动的 投 资管理 ,力 争 为投资 人提 供 高于业 绩比 较 基准的长
期稳定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 范围为 具有 良 好流动 性的 金 融工具 ,包 括 国内依 法发 行 上市的 国债 、 央行票 据、 金 融债、地
方政府 债、 政 府支持 机构 债 、企业 债、 公 司债、 中期 票 据、短 期融 资 券、超 短期 融 资券、 资产 支 持证券、
公开发 行的 次 级债券 、同 业 存单、 银行 存 款(包 括协 议 存款、 定期 存 款及其 他银 行 存款) 、货 币市 场工具、
可转换 债券 、 可分离 交易 可 转债的 纯债 部 分、可 交换 债 券、债 券质 押 式及买 断式 回 购、国 债期 货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在封 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 易保 证 金后, 本基 金 应当保 持不 低 于交易 保证 金 一倍的 现金 ; 转为开 放式 运 作后, 每个 交 易日日终
在扣除 国债 期 货合约 需缴 纳 的交易 保证 金 后,本 基金 持 有现金 (不 包 括结算 备付 金 、存出 保证 金 、应收申
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 1 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 法规 或 监管机 构以 后 允许基 金投 资 其他品 种,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 纳 入投资范
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 策略包 括买 入 持有策 略、 久 期调整 策略 、 收益率 曲线 配 置策略 、债 券 类属和 板块 轮 换策略、
骑乘策略、 价值驱动的个券选择策略、 可转债/ 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适度的融资杠杆策
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达成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投资策略保持一致。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规模稳定,
基金管理人可择机采用较高的融资杠杆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1、买入持有策略 
以简单、低交易成本为原则,挑选符合投资需求的标的债券,持有到期后再转而投资新的标的债券。 
2、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配置 
在久期 确定 的 基础上 ,根 据 对收益 曲线 形 状变化 的预 测 ,确定 采用 子 弹型策 略、 哑 铃型策 略和 梯 形策略,
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4、板块轮换策略 
根据国 债、 金 融债、 信用 债 等不同 债券 板 块之间 的相 对 投资价 值分 析 ,增持 相对 低 估的板 块, 减 持相对高
估的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5、骑乘策略 
通过分 析收 益 率曲线 各期 限 段的利 差情 况 ,买入 收益 率 曲线最 陡峭 处 所对应 的期 限 债券, 随着 所 持有债券
的剩余期限下降,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将下降,从而获得资本利得。 
6、个券选择策略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 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相对位置和形状, 对比不同信用等级、
在不同 市场 交 易债券 的到 期 收益率 等方 法 ,结合 票息 、 税收、 可否 回 购、嵌 入期 权 等其他 决定 债 券价值的
因素,从而发现市场中个券的价值相对低估状况。 
7、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综合分析可转债/ 可交换债的债 性特征、股性 特征等因素的 基础上, 利用 BS 公式或二 叉树定价模型 等量
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 重视对可转债/ 可交换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 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
势回升 、成 长 性好、 安全 边 际较高 的品 种 进行投 资。 对 于含回 售及 赎 回选择 权的 债 券,本 基金 将 利用债券
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 )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 类
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在进行 国债 期 货投资 时, 将 根据风 险管 理 原则, 以套 期 保值为 主要 目 的,并 积极 采 用流动 性好 、 交易活跃
的期货 合约 , 通过对 国债 市 场和期 货市 场 运行趋 势的 研 究,结 合国 债 期货的 定价 模 型寻求 其合 理 的估值水
平,通 过多 头 或空头 套期 保 值等策 略进 行 套期保 值操 作 。充分 考虑 国 债期货 的收 益 性、流 动性 及 风险性特
征,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9、融资杠杆策略 
通过分 析回 购 品种之 间的 利 差及其 变动 , 结合对 年末 效 应和长 假效 应 的灵活 使用 , 进行中 长期 回 购品种的
比例配置,同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的机会。 
1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重点对 市场 利 率、发 行条 款 、支持 资产 的 构成及 质量 、 提前偿 还率 、 风险补 偿收 益 和市场 流动 性 等影响资
产支持 证券 价 值的因 素进 行 分析, 并辅 助 采用蒙 特卡 洛 方法等 数量 化 定价模 型, 评 估资产 支持 证 券的相对
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如果今 后法 律 法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 威的、 更能 为 市场普 遍接 受 的业绩 比较 基 准推出 ,或 者 是市场上
出现更 加适 合 用于本 基金 的 业绩基 准的 指 数,或 者市 场 发生变 化导 致 本业绩 比较 基 准不再 适用 或 本业绩比
较基准 停止 发 布时, 本基 金 管理人 在与 基 金托管 人协 商 一致, 可调 整 或变更 业绩 比 较基准 并及 时 公告,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 型基金 ,预 期 收益和 预期 风 险高于 货币 市 场基金 ,低 于 混合型 基金 、 股票型 基金 , 属于中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 董事会 及董 事 保证本 报告 所 载资料 不存 在 虚假记 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重 大遗漏 ,并 对 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 ,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仅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风 险管 理 原则, 本基 金 以套期 保值 为 主要目 的, 通 过多头 或空 头 套期保 值等 策 略进行 套期 保 值操作。
制定国 债期 货 套期保 值策 略 时,基 金管 理 人通过 对宏 观 经济和 债券 市 场运行 趋势 的 研究, 结合 国 债期货的
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并根据基金现券资产利率风险敞口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基金管 理人 充 分考虑 国债 期 货的收 益性 、 流动性 及风 险 性特征 ,利 用 金融衍 生品 的 杠杆作 用, 规 避利率风
险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 1: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注 2: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为未扣手续费收益。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 在本 报 告期内 以套 期 保值为 主要 目 的进行 了国 债 期货投 资。 通 过对宏 观经 济 和债券 市场 运 行趋势的
研究, 结合 国 债期货 的定 价 模型, 并与 现 券资产 进行 匹 配,较 好地 对 冲了利 率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 对基金的
影响,降低了基金净值的波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18 陕西能源 MTN001 (101800150.IB ) 为鹏扬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 陕西证监局针对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反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13 号,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 ) 的问 题: ( 一) 募集 资金专 户使 用 不规范 ; ( 二) 部分募 集资 金 未用于 核准 用 途; ( 三) 重大 事项
披露不及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本基金投资 18 陕西能源 MTN001 的投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 18 陕西能 源 MTN001 外, 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
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桂娣国内备选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 诺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勤勉尽 责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 基金财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 定盈利,
也不向 投资 者 保证最 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 业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 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 基 金合同生效以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的投资业绩及同期
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扬双利债券 A 
■ 
鹏扬双利债券 C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6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 日计提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 托管人 根据 与 基金管 理人 核 对一致 的财 务 数据, 按照 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2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 日计提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 托管人 根据 与 基金管 理人 核 对一致 的财 务 数据, 按照 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
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 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 务费 每 日计提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 托管人 根据 与 基金管 理人 核 对一致 的财 务 数据, 按照 与 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销售服 务费 由 登记机 构代 收 并按照 相关 合 同规定 支付 给 基金销 售机 构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0.80% , 且随 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
减,如下表所示: 
■ 
特定申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集中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 金与 依 法成立 的养 老 计划筹 集的 资 金及其 投资 运 营收益 形成 的 补充养 老基 金 等,具 体包 括 :全国社
会保障 基金 ; 可以投 资基 金 的地方 社会 保 障基金 ;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企业 年金 理 事会委托
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 出现 经 养老基 金监 管 部门认 可的 新 的养老 基金 类 型,本 公司 在 法律法 规允 许 的前提 下可 将 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A 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
资人一天内有多笔申购 A 类 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申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 理人 可 以在法 律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规 定范围 内调 整 费率或 收费 方 式。费 率或 收 费方式 如发 生 变更,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 依据《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露 管 理办法 》等 有 关法律法
规及 《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 2018
年 9 月 21 日刊 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并更新了销售机构及其相关信息,相关事项均已公告;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相关数据; 
6、新 增了 “第 二十三 部分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这一 部分 , 更新了 本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更 新期间 ,本 基 金及基
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