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鑫利半年定开债: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治鑫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1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治鑫利纯债 A 天治鑫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123 00312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 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 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投资 者通过网上直销申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最低限 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 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M<100 万元 0.6% 0% 100 万元≤M <300 万元 0.4%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2%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 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 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 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4.2 赎回费率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Y ≥30 日 0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投资人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 登记日开始计算。 5.日常转换业务5.1 转换费率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 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 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 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 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 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 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 举例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 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与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 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 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 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 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 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 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 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 298 号 4 号楼 2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 159 号 法定代表人:吕文龙 电话:021-60374900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洪韦芸 客服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 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etrading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刘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6)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秦雨晴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 ,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传真:0755-82400826 联系人:石静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cn (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1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 www.lufunds.com/ (1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陈东 电 话: 021-52822063 传 真: 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吴鸿飞 电 话: 021-65370077 传 真: 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1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0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桂平路 391 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 A 座 5 楼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 徐海峥 电 话: 021-64389188 传 真: 021-64389188-102 客服电话:4007676298 网址: www.youyufund.com (22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 张喆 电 话: 010-56075718 传 真: 010-677667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2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徐江 客服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拨打本公 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遵守基金交易规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