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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荣(001999)

博时安荣:博时安荣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安荣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440 号注册,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19 年 1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1999
交易代码 0019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142,990.3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健、持续
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
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
间的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
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40 号《关于准予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生效,募
集规模为 2,311,274,808.79 份基金份额。
  自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3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19 年 1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 年 1 月 3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1,477,056.71 5,891,529.53
存出保证金 6,510.42 6,463.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72,000.00 41,378,000.00
其中:债券投资 20,472,000.00 41,378,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995,149.99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731,270.68 -
应收利息 508,055.62 1,242,888.19
应收申购款 20.93 12.44
资产总计 64,194,914.36 68,514,04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1,078,919.42 4,425,882.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60,019.66 57,117.28
应付托管费 18,005.90 17,135.19
应付交易费用 9,599.65 9,399.65
其他负债 362,900.00 350,000.00
负债合计 31,529,444.63 4,859,534.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142,990.38 60,796,527.14
未分配利润 1,522,479.35 2,857,981.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65,469.73 63,654,508.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194,914.36 68,514,043.15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 月 3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9 元,基金份额
总额 31,142,990.38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止
期间。
  4.2 清算损益表
  
项目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26,743.59
1.#利息收入 19,923.59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3,280.00
3.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 填列) -96,460.00二、清算费用 22,879.39
1.律师费 20,000.00
2.银行汇划费 2,679.39
3.交易费用 200.00
三、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3,864.20
减:所得税费用 -
增值税费用 -
四、清算净收益(损失) 3,864.20
  注:1.利息收入为债券利息收入和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止清算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103,280.00 元由清算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产生。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6,460.00 元由清算期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4.交易费用 200.00 元由清算期间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
  5.律师费为清算产生的律师费用。
  4.3 报表附注
  4.3.1 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40 《关于准予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
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310,882,235.1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5)第 12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2,311,274,808.7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92,573.6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
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
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
受上述 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150% 。
  4.3.2 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基金合同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
会。截至 2019 年 1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
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从 2019 年 1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
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4.3.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 2019 年 1 月 4 日。
  4.3.4 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 4.3.3 所述,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本
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 4.3.5 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
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
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 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 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 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 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6 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
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
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d)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
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 年 1 月 23 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仓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20,472,000.00 元,该资产于清
算期结束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前全部变现。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508,055.62 元,其中应收债券利息 504,153.42 元
于清算期结束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前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变现的方式收回;其中应收银行存款
和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3,902.20 元,该款项和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在下一季度结息日收回。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1,078,919.42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
和 2019 年 1 月 7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20.93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划入本
基金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0,019.66 元,其中 57,117.28 元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支付,剩余款项 2,902.38 元将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005.90 元,其中 17,135.19 元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支付,剩余款项 870.71 元将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9,599.65 元,清算期间产生的交易费用为
200.00 元,其中 9,699.65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和 2019 年 1 月 22 日支付,剩余款项
100.00 元尚未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21,731,270.68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划
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9、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62,900.00 元,包括预提审计费、应付信息披露
费、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50,500.00 元,该款项将
于取得审计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支付,剩余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12,4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2019 年 1 月 17 日和 2019 年 1 月 22 日取得费用缴费单后支付。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 月 3 日基金净资产 32,665,469.7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864.20
二、2019 年 1 月 23 日基金净资产 32,669,333.93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2,669,333.93 元。自
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
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关于《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