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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改革精选混合(005226)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证监许可
[2017]1544 号《关于准予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
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
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
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
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
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
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
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
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成立日期:1988 年 7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复
[1988]31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2873 亿元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 ) 8686918   股权结构:   ■   注:截止到 2018.12.31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 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4 月至 今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 司党委书记;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 年 1 月至今,在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华远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2001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 年 5 月 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 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王卫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4 年 4 月起任中 国政法大学教授(2016 年 5 月退休);2008 年 9 月至今兼职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藏格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 主任、院长助理;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浙江大学经 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 7 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增军,男,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8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历任长治 八一办事处会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长治分行营业部副主任, 长治分行潞州办事处副主任,长治分行计划财会部副主任、主任, 长治分行计划财务科科长;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工作,历任资金财务部负责人、资金财 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 在渤海银行工作,任财务部高级经理兼太原分行财务团队负责人; 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 委员会副主任;2016 年 7 月至今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 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杨增军先生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与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增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华,男,1972 年 8 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太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 2002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太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科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计财部副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 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任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 公司、山西太钢能源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晋煤太钢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华先生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 基本条件,已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核查,李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贵所,男,1963 年 2 月生,大学学历。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1998 年 1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山西通 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电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0 年 7 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期 间: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党委委员职务),2016 年 5 月至今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夏贵所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已取得证券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夏贵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   王怡里先生,1973 年 6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 位。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 理;2008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山西证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0 年 2 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党委委员;2010 年 4 月至今任 山西证券董事会秘书;2011 年 8 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副总经理; 2013 年 6 月至今任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 行合伙人、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6 月至今任 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至今任龙 华启富(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山证并 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2015 年 2 月至今任龙华启富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王怡里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基本条件,与持股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怡 里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0 年 2 月 至 2014 年 12 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 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山 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 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志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 高级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山西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 年 1 月至今任山 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监事。   王国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中心主任;2017 年 10 月至今,任长治市经济建设投资服 务中心主任;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 年 9 月至今历任汾 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 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2013 年 8 月 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历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 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 处长;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 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罗爱民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长; 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6 月至今,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国林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 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山西省科 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山西省科技 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党支部书记、 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山西久晖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任山西澳坤生物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山西中电科 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3 月至今,任晋城市富基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山西诺亚信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任运城市奥新纳米新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任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 年 8 月至今在吕 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87 年 8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 1992 年 10 月至 2007 年 5 月,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总会计师;2017 年 12 月 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 总会计师;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职工监事;2008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 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09 年 1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 年 7 月至今任龙华启富监事; 2014 年 6 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研究所所长、职工监事;2011 年 7 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董事。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职工监事;2011 年 7 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2013 年 6 月至今任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董事长。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 2 月 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 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孟有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07 年 8 月 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格林大华 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 年 2 月 至 2015 年 5 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 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 员。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 今任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 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大华期 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任龙华启 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 责,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高晓峰先生,学士学位。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职 于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证信证券培训中心;1999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先后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机构处、期货处 和上市处;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先后任中国证监会山西 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期货处处长;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法制处处长(期 间,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挂职山西金控集团投资管理部 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   4 、基金经理   蔡文先生,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1 月在毕马威财务咨询担任财务咨询师;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美国 Cowen Group 投资银行担任行业 分析师;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研究员;2012 年 7 月,在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华宸未来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加盟山西证券公募基金部, 目前担任权益投资总监。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21 日任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担任山西证券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 12 日至今担任山西证券改革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蔡文先生具备基金从业 资格。   刘俊清女士,中国人民大学 MBA。2000 年加盟山西证券, 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14 年起在公募基金部从事证券研究工作、 基金产品注册工作,同时担任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决策委成员。 2018 年 5 月 3 日至今任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俊清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乔俊峰,副总裁   薛永红,公募基金部总经理;   张立德,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王忠宁,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郭熠,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志贵,基金经理;   蔡文,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 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 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 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 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 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 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 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 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 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 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 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 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 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 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 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 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 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 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 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 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1 )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 )合规总监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 )首席风险官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 )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 要求分配到各部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 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 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理和控制策略; 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 本的投资策略。   (6 )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同 和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合规检查,组织落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业务隔离 和反洗钱工作;负责处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诉讼事务;   (7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整体业务进行全程监控,拟定和完 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建立和完善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监控和检查公募基金管理 业务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向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8 )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审计 与监察、稽核,检查各部门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的执行 情况,并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 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 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 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 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 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集中交 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 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合规 总监、合规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合规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 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 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 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 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体执行合规管理与稽核审 计工作,并协助合规总监工作。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有独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 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 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 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 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 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 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 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 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 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 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 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 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 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 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 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 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 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 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75 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 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 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 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 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 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 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 经理(部门总经理级)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 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 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 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 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 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 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28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3091.02 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 企业年金基金、QDII 、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 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 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 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 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 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 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 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 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 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 )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 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 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 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 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 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 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 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 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 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 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 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 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 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 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 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 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 、代销机构:   (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 9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10 号泰鹏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客服电话:8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欲镇安福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文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26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zlfund.cn   (1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39 号第一上海中心 C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客服电话: 400786886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1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 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王骅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1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 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17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新增为本基金的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负责人:黄宁宁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方祥勇、曹江玮   联系人:曹江玮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城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城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电话:010-68085873?   经办注册会计师:白银泉、武丹   联系人:武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型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行业股票,精选其中 具有竞争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0%~95% 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 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改革精选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 则。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立足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投资机 遇为主线,包括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国防改革等,通过“自上 而下”和“ 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基金资产组合。“自上而下” 的角度来看,本基金深入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相关改 革政策,从而对大类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并优选受益行业;“自下 而上”的角度来看,本基金深入研究公司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 竞争壁垒、财务状况等方面,精选受益改革相关证券中具有竞争 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获取长期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 方面因素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配置比例。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界定的与改革相关的股票投资范畴界定为:受益于全 面深化改革的行业与公司。具体而言,本基金所定义的“改革精选” 的主题包括: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国防改革、金融改革等多 个方面。本基金将关注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投资机会。具体而言:   供给侧改革:当前国家强力推行的供给侧改革是从供给端、 生产端出发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其目的是调整有效供给,提高 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供给侧改革的 过程中,可能将涉及到产业整合、供给格局的变化、不良资产的 处置以及相应的创新性金融安排、商品库存和交易方式的变化、 企业效率的提升、政府财税等政策的变化等方面。供给侧改革涉 及到传统的产能过剩的行业,如煤炭、钢铁、有色等,这些行业 经过供给侧改革,相关的上市公司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   国企改革:无论是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还是资产重组或者是 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些改革举措都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本基 金所指的国企改革主题的上市公司界定如下:受益于制度改革的 国有企业,包括通过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如兼并 重组、整合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以及国企管理制度改革 (如经营机制、激励机制改革等)等多种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和 竞争力的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经过一系列改革,相关上市公 司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  国防改革:军工行业的资产体量较大,目前资产证券化率较 低,而且军工企业多以国有控股为主,体制较为封闭,存在巨大 的改革空间。本基金将在 1 )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2 )军民深度 融合;3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寻找投资机会。   金融市场改革:本轮金融改革包括多层次金融体系培育、利 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创新等五大领域 的渐进改革。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市场化、逐步放开准入、业务多 元化(如混业经营)及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投资机会。   其它的重大改革:我国多个领域都处在大刀阔斧的改革浪潮 当中,展望未来,未来不同领域和不同层级的改革还将不断涌现。 我们将密切关注各种重大改革的进度,前瞻判断改革对市场的短 期、长期的影响,从而对投资进行判断。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基本面、金融市场运行趋势、 市场资金面情况及市场供求、债市收益率水平、期限利差及信用 利差等各方面的分析,制定组合动态配置策略的基础上,合理安 排基金组合中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及期限结构,结合内部研究和 信用评级积极优选个券进行投资,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法律法规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 投资。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采 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管理投资组合风险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 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 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 风险的目的。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 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 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 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 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力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7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 本基金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 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 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 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反 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 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 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 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 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 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   注:1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本 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 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 讼费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 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 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 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 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山西证券改革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 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八、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