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价值优选混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 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 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721 号)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有关规定,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 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 号)同意。现将 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场内简称:能源互联 交易代码:501002 终止上市日:2019 年 3 月 1 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自 2019 年 1 月 22 日进入选择期, 选择期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结束。 本基金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含当日)起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为纯场外 基金),该基金合同自当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长信中证能源互 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 年 2 月 28 日摘牌,2019 年 3 月 1 日终止上市,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 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2、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 及其他交易,即确权登记。办理确权登记的具体时间和相关指引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投资者经过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可通过其办 理确权登记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二)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 等业务,并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 (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 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