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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短债债券A(006947)

华宝中短债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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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76号文)准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售。 6、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2 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 行卡、天天盈账户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 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 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 销e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 申请可同时办理。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 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1、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自 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 的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 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3 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2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 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公告。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 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 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外的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4 1、基金名称: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简称“华宝中短债债 券A”,A类基金代码“006947”;C类基金简称“华宝中短债债券C”,C类基金代码 “006948”) 2、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7、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 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 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5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 投资者承担,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 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0.3%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500万 0.1% 5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6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3%,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3%)=99,700.90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700.90=299.10元 认购份额=(99,700.90+10.00)/1.00=99,710.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99,710.90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5)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7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募集。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 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元人民币。 3、投资者通过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和代销机构认购本基 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4、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 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 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 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 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8 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 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9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 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 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 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账户)。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 账户首页“我的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中国工商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中 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0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四)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11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 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 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12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中国工商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中 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1、办理时间 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13 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少于 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4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薪 宝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15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法定代表人:董祥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17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公司网址:www.kysec.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2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公司网址:www.tfzq.com 2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19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3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20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21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 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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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