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睿选: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 2月12日在监管机构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发布了 《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于2019年2月13日在上述媒介发布了《关于创金合 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创金合 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 定,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终止运作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9年 2月25日,并自2019年2月26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开混合(场内简称:创金睿选) 基金代码:5010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截至某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 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 于2亿元,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本基金终止运作,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 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基金首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19年2月11日),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 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本基金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自2019年 1月28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转托管和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自 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以 及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并且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 的终止上市等业务。 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重要提示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和二级市场交易 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本基金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完成后 办理终止上市等相关事项。 5、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 (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