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诺安理财宝A(000640)

诺安理财宝: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理财宝货币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平台业务及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理财宝货币基金开通直销网上
交易平台业务及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快速赎回业务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 , 个人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本基金的快速赎回 业务申请,申请发起后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 调 整 业 务 开 展 时 间 。


(二)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含本公司直销官网、官方微信、APP 等)


(三)业务规则


1. 单个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渠道申请快速赎回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 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 然日的 T+0 快速赎回提现业务的提现金额上限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1 万元,单笔下限 0.01 份。 业务调整起始时间和业务调整方式请以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显示为准。 敬请投资者 提前做好交易、资金安排。


投资者的大额赎回申请将按照货币基金的普通赎回规则执行。


2.本业务的垫支银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有变 更 则 以 届 时 公 告 为 准 。


3. 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 需与本公司签订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 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


4. 投资者应知悉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属于非法定义务, 提现有条件, 依约可暂停。 投 资者应在进行交易前, 仔细阅读和了解快速赎回业务的提现额度限制约定、 服务暂停及终止 情形、让渡收益情况、垫支方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5. 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 )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 )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 )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 )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 )受不可抗力影响;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暂停或终止的情形;


(7 )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6. 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 并经本公司确认成功后, 赎回份额申请当日及之后的 收益由垫支机构享有,用于补偿快速赎回业务产生的费用支出。


7.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


8. 其他未尽事宜请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 本公告与 《 服务协议 》 不一致的, 以本 公司直 销 网上交易 平 台公示的 《 服务协议 》 约定的内 容为准。


(四)服务费用


本业务 暂不收取手 续费。但本 公司根据业 务发展需要 ,有权对本 业务收取相 应手续费 , 具体收费方式和费率在网站另行通知。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一)活动内容


自 2019 年 2 月 18 日 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转换为本公司 旗下其他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产品的基金转换业务, 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 0 折优惠。 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 规定的标准费率。


活动内容和结束时间如有变动,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或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敬请投资者留 意。


(二)其他提示内容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办理上述货币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可参与转换的基 金产品的转换业务,且仅针对个人投资者,详情请以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页面显示为准。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对申购费补差费率进行修改, 如有变更, 请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 准。


三、重要提示:


1.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 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 相关规则, 了解网 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投资者应慎重选择, 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 特别是账号 和密码。


2.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 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3.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微信公众号:lionfund 或诺安基金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