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海外中国(160923)

海外中国: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期)查看PDF公告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 年 第 2 期 基金管理 人:大 成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二 〇一 九 年二 月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 重要 提示 大成海外中 国机会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经中 国证监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证 监许 可【2016 】561 号文予以 注册 , 并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获得中国 证监会证 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 《关于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延 期 募 集 备 案 的 回 函 》 ( 机 构 部 函 【2016】2715 号) 。 本基金的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 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 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明中 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 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 险。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 种长期投资 工具,其主要功 能是分散投 资,降 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 风险。 基金不 同于银行 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 投资 者购买基 金, 既可能按 其持有份 额分 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 收益, 也可能 承担 基金投资所 带来的损 失。 基金分为股 票基金、 混 合基金、 债券基金 、 货币市 场 基金等不同 类型, 投资 者投资不 同 类型的基金 将获得不 同的收益 预期, 也将承 担不同程 度的风险。 一般 来说, 基金的 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 者承担的 风险也越 大。 大成海外中 国机会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为混 合型基金, 其 预期风险 与预期 收益 水平低于股 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 基 金, 属于中等 风险收益 特征的基 金品种。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 前, 应仔细 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 说 明书及基金 合同, 全面 认识本基 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 性, 并根据 自身的 投资目的、 投 资期限、 投资 经验、 资 产状况等 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 资 者的风 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 充 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 理性 判断市场, 对 申购基金的 意愿、 时机 、 数量等 投资行为 做出独立 、 谨慎决策, 获 得基金投 资收益, 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 类风险, 包 括: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 个 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 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 险、 基金管 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 产 生的操作或 技术风险、 本基金的 特有风 险等。 本基金 将投资于 海外市场, 除了需要 承担与境 内证券投资 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 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 险之外, 本 基金还面 临汇率风 险、 海外 市 场波动风险 等境外证 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 的特别投资 风险。 巨额 赎回风险 是开放式 基金所特 有 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 交易日基 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 过基金总 份额的百 分之十时 ,投资者 将可 能无法及时 赎回持有 的全部基 金份额。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 基金管理人 承诺依照 恪尽职守、 诚 实信用、 谨慎 勤勉 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 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 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 绩表现, 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 成 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 保证。 投资 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 或申购) 基金时, 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 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 同。 基金管 理 人提 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 资 决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 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 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已经本基 金托管人 复核。 所载 内 容截至日为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其 中人员变动 信息以公 告日为准) ,有关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 审计) 。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4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管理人概 况


名称: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 大厦 32 层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贰亿元人 民币 股权结构 :公司 股东为中 泰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 持股 比例 50% ) 、中 国银河 投资管理 有 限公司(持 股比例 25% ) 、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持股比例 25% )三 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 剑 (二)主要 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 员: 刘卓先生, 董事长, 工学学士 。曾任职 于共青团 哈尔 滨市委、哈 尔滨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中泰信 托有限责 任公司;2007 年 6 月,任哈 尔滨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执 行董事;2008 年 8 月, 任哈尔滨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 书; 2012 年 4 月, 任哈尔 滨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副 董事长; 2012 年 11 月至 今, 任中 泰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监事会主 席。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 靳天鹏先生 , 副董 事长, 国际法学 硕士。 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 任 职于共青 团河 南省委;1993 年 3 月至 12 月 ,任职于 深圳市国 际经 济与法律咨 询公司;1994 年 1 月至 6 月, 任职于深 圳市蛇口 律师事务 所;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 任 职于蛇 口招商港 务股份 有限公司 ;1997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 先 后任光大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南 方总部 研 究部研究 员, 南方总部机 构管理部 副总经理, 光 大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债券 业务部总 经理助理, 资 产管 理总部投资 部副总经 理(主持 工作) ,法 律合规 部副 总经理,零 售交易业 务总部副 总经理; 2014 年 10 月 , 任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 2015 年 1 月起 任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副董事长。 罗登攀先生 , 董事 、 总 经理, 耶鲁大学 经济学博 士。 具注册金融 分析师(CFA) 、 金融风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5 险管理师 (FRM ) 资 格。 曾任毕 马威 (KPMG ) 法律 诉 讼部资深咨 询师、 金融 部资深 咨询师, 以及 SLCG 证券诉讼和咨 询公司合 伙人; 2009 年至 2012 年, 任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规 划委专家顾 问委员, 机构部创 新处负责 人;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中信并 购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 经理,执 委会委员 。2014 年 11 月 26 日起任 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总 经理。2015 年 3 月起 兼任大成 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吴庆斌先生 ,董事, 清华大学 法学及工 学双学士 。先 后任职于西 南证券飞 虎网、北 京 国际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广联 (南宁) 投资股份 有限 公司等机构 。2012 年 7 月至今 ,任广 联(南宁) 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2 年任 职于 中泰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2013 年 6 月 至今,任中 泰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 董事长 。 孙学林先生 ,董事, 硕士研究 生。具注 册会计师 、注 册资产评估 师资格。 现任中国 银 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 总 裁助理, 兼任 投资 二部总经理 兼行政负 责人、 投资决 策委 员会副主任 。2012 年 6 月起, 兼任镇江 银河创业 投资 有限公司总 经理、投 资决策委 员会委 员。 黄隽女士, 独立董事 ,经济学 博士。现 任中国人 民大 学经济学院 教授、博 士生导师 , 中国人民大 学艺术品 金融研究 所副所长 。 叶林先生, 独立 董事, 法学博 士。 现任中 国人民大 学 法学院教授、 民 商法教研 室主任, 博士研究生 导师、国 家社会科 学重点基 地中国民 商事 法律科学研 究中心兼 职教授。 吉敏女士, 独立董事 ,金融学 博士,现 任东北财 经大 学讲师,教 研室主任 ,东北财 经 大学金融学 国家级教 学团队成 员, 东北财 经大学开 发 金融研究中 心助理研 究员, 主要 从事金 融业产业组 织结构、 银行 业竞争方 面的研究。 参 与两 项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 三 项国家社 科基 金、 三项教育 部人文社 会科学一 般项目、 多项省级 创新 团队项目, 并 负责撰写 项目总结 报告, 在国内财经 类期刊发 表多篇学 术论文。 金李先生, 独立 董事, 博士。 现 任英国牛 津大学商 学 院终身教职 正教授 (博士 生导师) 和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 学院讲席 教授(博 士生导师 ) , 金融系联合 系主任, 院长助理 ,北京大 学 国家金融 研究中心 主任。 曾在 美国哈佛 大学商学 院 任教十多年, 并兼任哈 佛大学费 正清东 亚研究中心 执行理事 。 2. 监事会成 员: 许国平先生 , 监事会 主席, 中 国人民大 学国民经 济学 博士。 1987 年至 2004 年先后 任中 国人民银行 国际司处 长,东京 代表处代 表,研究 局调 研员,金融 稳定局体 改处处长 ;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中央汇 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 司建 行股权管理 部主任; 2005 年 8 月至 2016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6 年 11 月任中国 银河金融 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董事、 副 总 经理、 党委 委员;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 银河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长、总裁 、 党委书记 ;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北京 银河吉星 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 长; 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 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党委书 记; 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 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至 2017 年 11 月)及 法定代表 人; 2018 年 3 月 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任监事 会主 席。 蒋卫强先生 ,职工监 事,经济 学硕士。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杭 州益和电 脑公 司开发部软 件工程师 。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 杭州新利电 子技术有 限公司电 子商务 部高级程序 员。1999 年 8 月加 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历任信 息技术部 系统开发 员、金 融工程部高 级工程师、 监察稽核 部总监 助理、 信息 技 术部副总监、 风险管理 部副总监 、 风险 管理部总监 ,现任信 息技术部 总监。 吴萍女士, 职工监事 ,文学学 士,中国 注册会计 师协 会非执业会 员。曾任 职于中国 农 业银行深圳 分行、日 本三和银 行深圳分 行、普华 永道 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分 所。2010 年 6 月 加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 计划财务 部高级会 计师、 总监助理, 现 任计划财 务部副总 监。2016 年 10 月起 兼任大成 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 : 刘卓先生, 董事长。 简历同上 。 罗登攀先生 ,总经理 。简历同 上。 肖剑先生, 副总经理 ,哈佛大 学公共管 理硕士。 曾任 深圳市南山 区委(政 府)办公 室 副主任, 深圳市 广聚能源 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 经理兼广 聚投资控股 公司执行 董事、 总经理, 深 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副处长、 处长 。2014 年 11 月加入 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2015 年 1 月起 任公司副 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 副总经理, 哈佛大学 法学博士。 曾任职 于美国 Hunton & Williams 国际律 师事务所纽 约州执业 律师。 中银国 际投行业 务副总裁 , 香港三山投资 公 司董事 总经理, 标准 银行亚洲有 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兼中国投 行业务主 管。2015 年 4 月 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任首席战略 官, 2015 年 8 月起任公 司副总 经理。 2016 年 10 月 起兼任大 成国际资 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 事。 周立新先生 ,副总经 理,大学 本科学历 。曾任新 疆精 河县党委办 公室机要 员、新疆 精 河县团委副 书记、 新疆精 河县人民 政府体改 委副主任 、 新疆精河县八 家户农场 党委书记、 新 疆博尔塔拉 蒙古自治 州团委副 书记及少 工委主任 、江 苏省铁路发 展股份有 限公司办 公室主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7 任、江苏省 铁路发展 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 企业及江 苏省 铁路实业集 团有限公 司控股企 业负 责 人、中国华 闻投资控 股有限公 司燃气战 略管理部 项目 经理。2005 年 1 月加 入大成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历 任客户服 务中心总 监助理、 市场部副 总 经理、 上海分 公司副总 经理、 客 户服务 部总监兼上 海分公司 总经理、 公司助理 总经理,2015 年 8 月起任 公司副总 经理。 谭晓冈先生 ,副总经 理,哈佛 大学公共 行政管理 硕士 。曾任财政 部世界银 行司科长 , 世界银行中 国执基办 技术顾问, 财 政部办公 厅处长, 全国社保基 金理事会 办公厅处 长、 海外 投资部副主 任。2016 年 7 月加 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2017 年 2 月起任 公司副总 经理。 姚余栋先生 ,副总经 理,英国 剑桥 大学 经济学博 士。 曾任职于原 国家经贸 委企业司 、 美国花旗银 行伦敦分 行。 曾任世 界银行咨 询顾问, 国 际货币基金 组织国际 资本市场 部和非洲 部经济学家, 原 黑龙江省 招商局副 局长, 黑龙江 省商 务厅副厅长, 中 国人民银 行货币政 策二 司副巡视员 ,中国人 民银行货 币政策司 副司长, 中国 人民银行金 融研究所 所长。2016 年 9 月加入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任首席 经济学家 ,2017 年 2 月起 任公司副 总经理。 陈翔凯先生 , 副总 经理 , 香港中 文大学工 商管理硕 士 。 曾任职 于广发证 券海南分 公司, 平安保险集 团公司。 曾 任华安财 产保险有 限公司高 级 投资经理, 国 投瑞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总监, 招商证 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 理。2016 年 11 月加 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2017 年 2 月 起任公司 副总经理 。 赵冰女士, 督察长, 清华大学 工商管理 硕士。曾 供职 于中国证券 业协会资 格管理部 、 专业联络部、 基 金公司会 员部, 曾任中 国证券业 协会 分析师委员 会委员、 基金 销售专业 委员 会委员。 曾参 与基金业 协会筹备 组的筹备 工作。 曾先 后任中国证 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投教与媒 体公关部负 责人、 理 财及服 务机构部 负责人。 2017 年 7 月加入大成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7 年 8 月起任 公司督察 长。 2.基金经理 冉凌浩:金 融学硕士 。证券从 业年限 15 年。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国信证 券研究部, 任研究员 。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9 月就 职于华西证 券研究部 ,任高级 研究员。 2005 年 9 月加入大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金融 工程师、境 外市场研 究员及基 金经理助 理。2011 年 8 月 26 日起任 大成标 普 500 等权重指 数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11 月 13 日起任大成纳 斯达克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 日起任大 成恒 生综合中小 型股指数 基金(QDII-LOF)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任 大成海外 中国机会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 理。2017 年 8 月 10 日起任大 成恒生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具 有基金从 业资格。 国籍:中 国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8 3. 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 会 量化投资决 策委员会 境外投资 决策小组 量化投资决 策委员会 境外投资 决策小组 由3 名成 员组 成, 名单如下: 黎新 平, 基金经理 , 数量与指数 投资部总 监,量化 投资决策 委员会境 外投 资决策小组 成员;苏 秉毅,基 金经理, 数量与指数 投资部副 总监, 量化 投资决策 委员会境 外 投资决策小 组成员; 冉 凌浩, 基金 经理, 量化投资决 策委员会 境外投资 决策小组 成员。 上述人员之 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 托管人基 本情况


名称: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 明 (二)主要 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工商 银行资产 托管部共 有员 工 212 人, 平均年龄 33 岁,95% 以上员工拥 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 历,高管 人员均拥 有研 究生以上学 历或高级 技术职称 。 (三)基金 托管业务 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 陆托管服 务的先行 者,中国 工商银行 自 1998 年在国内首 家提供托 管服务 以来, 秉承 “ 诚实信用 、 勤勉尽 责 ”的宗 旨, 依靠 严 密科学的风 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 体系、 规 范的管理模 式、 先进的营 运系统和 专业的服 务团队, 严格履行资 产托管人 职责, 为境内 外广 大投资者、 金 融资产管 理机构和 企业客 户提供安 全、 高效、 专业的 托管服务 , 展现优 异的市 场形象和影 响力。 建立 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 最丰富、 最成 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 障基金、 基本养老 保险 、企业年金 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 产、 股权投资 基金、 证 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 理计划、 证 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 计划、 商业 银行信 贷 资产证券 化、 基 金公司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 门类齐全 的托管 产品体系, 同时 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 效评估、 风险 管理 等增值服务, 可 以为各类 客户提供 个性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9 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工商 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 资基金 874 只。 自 2003 年 以来, 本行 连续十五 年获得 香港 《亚 洲货币》 、 英国 《 全球托管人》 、 香港 《财资》 、 美国 《环 球金融》 、 内 地 《证券时 报》 、 《上 海证券报 》 等境内 外 权威财经媒 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 托管银 行大奖; 是获 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 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 务品质获得 国内外金 融领域的 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 (四)基金 托管人的 内部控制 制度 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 管部自成 立以来, 各 项业务飞 速 发展, 始终保 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 这 些成绩的 取得, 是与资 产托管部 “一 手抓业务拓 展, 一手抓内 控建设 ” 的做 法是分不开 的。 资产托 管部非常 重视改进 和加强内 部 风险管理工 作, 在积极 拓展各项 托管业 务的同时, 把 加强风险 防范和控 制的力 度, 精心培 育 内控文化, 完 善风险控 制机制, 强化业 务项目全过 程风险管 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 做。2005 、2007 、2009、2010 、2011 、2012、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共 十一次顺 利通过评 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 全措施最 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 获得无 保留意见 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 告。 充分表 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 托管服务 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 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 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 托管银行 接轨,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 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 1、内部风险 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 作严格遵 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 规和行业 监管 规则, 强化和 建立守法 经营、 规 范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 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 运作规范 化、 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 化的内控 体系; 防范和化解 经营风险, 保 证托管资 产的安全 完整; 维 护持有人的 权益; 保障资 产托管业 务安 全、有效、 稳健运行 。 2、内部风险 控制组织 结构 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 管业务内 部风险控 制组织结 构由 中国工商银 行稽核监 察部门 (内 控合规部、内部 审计局) 、资 产托管部内 设风险控制 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 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 察部门负 责制定全 行风险管 理政策, 对 各 业务部门风 险控制工 作进行指 导、 监督。 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 专门负责 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 部风 险控制处, 配 备专职稽 核监察人 员, 在 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 依 照有关法 律规章, 对业 务的 运行独立行 使稽核监 察职权。 各业 务 处 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 的风险控 制措施。 3、内部风险 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 应当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 及监管机构的监 管要求,并 贯穿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0 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 活动的始 终。 (2)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 的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都 必须有相应的规 范程序和监 督制 约;监督制 约应渗透 到托管业 务的全过 程和各个 操作 环节,覆盖 所有的部 门、岗位 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 经营活动必 须在发生时 能准确及时地记 录;按照 “ 内控 优先 ” 的原 则,新设 机构或新 增业务品 种时,必 须做 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 经营活动必 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保 证基金资产 和其 他委托资产 的安全与 完整。 (5) 有效性原则。 内 控制度 应根据国 家政策、 法律 及 经营管理的 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 全面落实 执行,不 得有任何 空间、时 限及 人员的例外 。 (6)独立性原则 。设立专门 履行托管人 职责的管理 部门;直接操作 人员和控制 人员 必须相对独 立, 适当分离; 内 控制度的 检查、 评价部 门必须独立 于内控制 度的制定 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 控制措施 实施 (1)严格的隔离 制度。资产 托管业务与 传统业务实 行严格分离,建 立了明确的 岗位 职责、 科学的 业务流程 、 详细的 操作手册 、 严格的 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 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 火墙隔离 制度, 能够确保 资产独立 、 环 境 独立、 人 员独立 、 业务 制度和管 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 与部门高级 管理层作为 工行托管业务政 策和策略的 制定 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 部门及时 报告经营 管理情况 和 特别情况, 以 检查资产 托管部在 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 方面的进 展,并根 据检查情 况提出内 部控 制措施,督 促职能管 理部门改 进。 (3) 人事控 制。 资产托 管部严格 落实岗位 责任制, 建 立 “自控防 线 ”、 “互 控防线 ” 、 “ 监控防线 ”三道控 制防线, 健全 绩效考核 和激励机 制, 树立 “以人 为本 ”的 内控文化, 增 强员工的责 任心和荣 誉感, 培育团 队精神和 核心竞争 力。 并通过进行 定期、 定向的 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 诺书,使 员工树立 风险防范 与控 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 托管部 通过制定 计划、 编制预 算 等方法开展 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 务,从而 有效地控 制和配置 组织资源 ,达 到资源利用 和效益最 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 理。 资产托 管部通过 稽核监察、 风 险 评估等方式 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 期地对业 务运作状 况进行检 查、 监控, 指 导业务部门 进行风险 识别、 评估 , 制定 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排查风 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 制。我们通 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 密、数据传 输线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1 路的冗余备 份、监控 设施的运 用和保障 等措施来 保障 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 响应。资产 托管业务建 立专门的灾 难恢复中心,制 定了基于数 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 层面的完 备的灾难 恢复方案 , 并组织员工 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 更加接 近实战, 资产 托管部不 断提高演 练标准, 从 最初的按 照预订时间 演练发展 到现在的 “ 随机演 练 ”。从演 练结果看 ,资产托 管部完全 有能力在 发生 灾难的情况 下两个小 时内恢复 业务。 5、资产托管 部内部风 险控制情 况 (1)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 职稽核监察 部门,配备 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 总经 理的 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 , 全面贯 彻落实全 程 监控思想, 确 保资产托 管业务健 康、 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 构,实施全 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 险管理体系需要 从上至下每 个员 工的共同参 与, 只有这 样, 风险 控制制度 和措施才 会 全面、 有效。 资产托管 部实施全 员风险 管理, 将风险 控制责任 落实到具 体业务部 门和业务 岗 位, 每位员工 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 围内的 风险负责, 通 过建立纵 向双人制 、 横向多 部门制的 内 部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 部门、 不 同岗位 相互制衡的 组织结构 。 (3)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资 产托管部十 分重视内控 制度的建设,一 贯坚持把风 险防 范 和控制的 理念和方 法融入岗 位职责、 制度 建设和工 作流程中。 经过 多年努力, 资 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 一整套内 部风险控 制制度, 包括: 岗位 职 责、 业务操作 流程、 稽 核监察制 度、 信 息披露制度 等, 覆盖所有 部门和岗 位, 渗透各项 业务 过程, 形成各个 业务环节 之间的相 互制 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 制始终是托 管部工作重 点之一,保 持与业务发展同 等地位。资 产托 管业务是商 业银行新 兴的中间 业务, 资产 托管部从 成 立之日起就 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 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 统、 高效的 风险防范 和控制体 系作为工 作 重点。 随着市 场环境的 变化和托 管业务 的快速发展, 新 问题、 新情况 不断 出现, 资 产托管部 始终将风险 管理放在 与业务发 展同等重 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 范和控制 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 发展 的生命线。


(五)基金 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 金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 有关基金法 规的规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 金的 投资范围和 投资对象、 基金投融 资比例、 基金投资 禁 止行为、 基金 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 场、 基 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 基 金份额净 值计算、 应收资金 到 账、 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 入确定、 基金收 益分配、 相关信 息披露、 基金 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 载基 金业绩表现 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 核查, 其 中对基金的 投资比例 的监督和 核查 自基 金合同生 效之 后六个月开 始。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2 基金托管人发现 基金管理人 违反《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 议或有关基 金法 律法规规定 的行为, 应 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 理 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 知后应 及时核对, 并以 书面形式 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 回函确认 。 在限期内, 基金托 管人有权 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 复查, 督促 基金管理 人改正。 基 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 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 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 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 管理人有 重大违规 行为, 应立 即 报告中国证 监会, 同时 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 纠正。 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 况





名称: 布朗兄弟 哈里曼银 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 表人: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 式:合伙 制





存续期 间:持续 经营 成立于 1818 年的布 朗兄弟哈 里曼银行 ( “BBH ” ) 是全球领先 的托管银 行之一 。 BBH 自 1928 年起 已经开始 在美国提 供托管服 务。 1963 年, BBH 开始为客 户提供全 球托管服 务, 是首批开展 全球托管 业务的美 国银行之 一。目前 全球 员工约 5 千人 ,在全 球 18 个国家 和地 区设有分支 机构。 BBH 的惠誉长 期评级为 A+ , 短期 评级为 F1 。 二、托管业 务及主要 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 里曼银行 的全球托 管业务隶 属于本行 的投 资者服务部。 在全球范 围内, 该部 门由本行合 伙人 Sean Pairceir 先生领导。在亚 洲,该 部门由本行 合伙人 Taylor Bodman 先生 领导。 作为一家全 球化公司 ,BBH 拥有 服务全球 跨境投资 的专长,其 全球托管 网络覆盖 近一 百个市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托 管资产规 模达 到了 4 万亿 美元, 其中约 百分之七 十 是 跨境投资的 资产。亚 洲是 BBH 业 务增长最 快的地区 之一。我们 投身于亚 洲市场, 迄今已逾 25 年,亚洲 服务管理 资产近 6 千亿美元 。


投资者服务 部是公司 最大的业 务,拥有 近 4400 名员 工。我们致 力为客户 提供稳定 优质 的服务,并根据 客户具体需 求提供定制 化的全面解 决 方案,真正做到 “以客户为 中心” 。由 于坚持长期 提供优质 稳定的客 户服务,BBH 多年来 在 行业评比中 屡获殊荣 。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3 三、境外托 管人的职 责 1、安全保管 受托财产 ; 2、计算境外 受托资产 的资产净 值; 3、按照相关 合同的约 定,及时 办理受托 资产的 清算 、交割事宜 ; 4、按照相关合同 的约 定和所 适用国家、 地区法律法 规的规定,开设 受托资产的 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 账户; 5、按照相关 合同的约 定,提供 与受托资 产业务 活动 有关的会计 记录、交 易信息; 6、保存受托 资产托管 业务活动 的记录、 账册以 及其 他相关资料 ; 7、其他由基 金托管人 委托其履 行的职责 。 四、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销售 机构及联 系人 一 、直销机 构 名称:大成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 :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 户服务号 码:400-888-5558 (免 固话长 途 费) (1)大成基 金深圳投 资理财中 心 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32 层 联系人:吴 海灵、关 志玲、白 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二 、 代销机 构 1、中 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4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洪 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中信 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 广场 (二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中信 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 广场 (二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刘 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 公司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长乐 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4008895523 联系人: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4、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 新 疆乌鲁木 齐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5 办公地址: 新 疆乌鲁木 齐市高新 区(新市 区)北京 南 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韩志谦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 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区 报业 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联系人: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6、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场(二 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 凌 电话:010-60838696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8、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 山区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大 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东 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9、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大中华 国际交易 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曹实凡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0 、北京肯 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 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 兴区亦庄 经济技术 开发区 科创 十一街 18 号 院京东集 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 :江卉 电 话:个人 业务:95118 、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





真: 010-8919566 网址:fund.jd.com 11 、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高 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 东大道 555 号裕景 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7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 、上海利 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 山区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峨 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 14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3 、南京苏 宁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 武区苏宁 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 武区苏宁 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4 、上海华 夏财富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 口 区东大 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33 号 通泰大 厦 B8 层


客服热线: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15 、北京蛋 卷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阜通 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袁 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6 、嘉实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8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 金中 心办公楼二 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712195


联系人:李 雯 联系人邮箱 :liwen@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7 、上海基 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住所:上海市崇 明县长兴镇路 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 浦区昆明 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安 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 、北京百 度百盈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 淀 区上地 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 淀区信息 路甲 9 号 奎科大厦 法人代表: 张旭阳 公告联系人 :杨琳 公告电话:010-61952702 公告传真:010-61951007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9 、上海联 泰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 海)自由 贸易试验 区富特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 宁区福泉 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19 联系人:兰 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20 、腾安基 金销售( 深圳)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 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 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 山区高新 科技园科 技中一路 腾讯 大厦 11 层 法人代表: 刘明军 公告联系人 :谭广峰 公告电话:95017-1-8 公告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1 、珠海盈 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 琴 新区宝 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 珠区琶洲 大道东 1 号保利国 际广 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黄 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2 、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 杭区仓前 街文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人代表: 陈柏青 联系人:徐 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0 23 、上海好 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 口区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 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 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24 、诺亚正 行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 口区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 浦区昆明 路 508 号 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徐 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25 、奕丰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 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 市前海 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 山区海德 三路 航天 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 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6 、和讯信 息科技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朝外 大街 22 号 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1 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27 、上海凯 石财富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 浦区西藏 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 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8 、深圳众 禄基金销 售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 湖区笋岗 街道梨园 路物资控 股置 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29 、深圳市 新兰德证 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华强 北路赛格 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懿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华强 北路赛格 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张 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30 、上海天 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表: 其 实 联系人:潘 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 关法律、 法规的要 求,选择 其他 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 金, 并及时公告 。 ( 二 ) 注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赵 亦清 电话: (010 )50938782 传真: (010 )50938907 ( 三 ) 律师 事务所和 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 市金杜律 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东三 环中路 7 号财富中 心写 字楼 A 座4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东三 环中路 7 号财富中 心写 字楼 A 座40 层 负责人: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 沈娜、冯 艾 联系人:冯 艾 ( 四 ) 会计 师事务所 和经办注 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通合 伙)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3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行大 厦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 浦区湖滨 路202号企 业天地2 号楼 普华永道中 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 伙人:李 丹


电话:021-23238189


联系人:俞 伟敏


经办注册会 计师:张 振波、俞 伟敏


五、基金 的名称 大成海外中 国机会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IOF ) 六、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七、 基金的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八、 基金的投资目 标 本 基金 通过重 点挖 掘受 益于中 国经 济增长 的海 外投 资机 会, 在实现 高度 风险 分散的 同 时,追求基 金资产长 期稳健增 值。 九、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包 括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 票、 债券等 金 融工具及法 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具, 具 体为: 港股 通机制允 许买 卖的香港联 交所上市 的股票; 已 与 中国证监 会签署双 边监管合作 谅解备忘 录的国家 或地区证 券市场挂牌 交易的普 通股、 优先 股、 全球 存托凭证 和 美国存托凭 证、 房地产 信托凭证 ; 银行 存款、 可 转让存单 、 银行 承兑汇票 、 银行 票据、 商业 票据、 回 购协议 、 短期政 府债券等 货币 市场工具; 政 府债券、 公司债券 、 可转换 债券、 住 房 按揭支持证 券、 资产支 持证券 等及中国 证监会认可 的国际金 融组织发 行的证券; 法律法规 允 许的、 已与中 国证监会 签署双边 监管合 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 证券监管机 构登记注册 的 公募基金(包 括 ETF) ;与固 定收益、 股权、 信用、 商品指数 、 基金等 标的物挂 钩的结构 性 投资产品; 远 期合约、 互换及经 中国证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4 监会认可的 境外交易 所上市交 易的权证、 期 权、 期货 等金融衍生 产品; 国内依 法发行上 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批 准 上市的股票) ,股 指期货、权 证,债券 (国债、 金融债 、 企业 (公 司) 债、 次级债 、 可转 换 债券 (含 分离交 易可转债) 、 央 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等) 、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以及现 金,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股票等 权益类 资产市值 不低 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40% , 其中, 投 资于海外中 国机会概 念的资产 比例不低 于非现金 基金 资产的 80%, 每 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 除股 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 保证金以 后,现金 (不包括 结算 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 、应收申 购款等) 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 于基 金资产净值 的 5%。 海外中国机会概 念是指受益 于“中国机 会”的境外公 司。受益于“中 国机会” ,是 指在 中国境内注 册并上市, 或在中国 注册、 境 外上市, 或 在境外注册、 上市但业 务和关系 主要在 中国大陆, 或 中国市 场 对公司的 业务经营 造成重大 影 响。 本基金主 要投资于 香港市场 和美国 市场, 还可以投 资于全球 范围内的 其他市场, 包 括境 内市场和境 外市场, 投资 各个市场 股票 及 其他 权益类 证券 市值占 基金 资产的 比例 上限如 下:中 国香 港特别 行政 区为 95% , 美国 为 95% ,境内市 场为 20% ,欧洲为50%,日 本为 50% ,其 他国家或地 区为 50% 。 十、基金 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 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 定量与定 性相结合 的方法分 析宏观经 济和 证券市场发 展趋势, 评估 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和 各类资产 的预期收 益与风险, 据此合理 制 定和调整各 类资产的 比例, 在保 持总体 风险水平相 对稳 定的 基础上, 力争 投资组合 的稳健增 值。 此外, 本基金将 持续地进 行定期与 不定期的资 产配置风 险监控, 适时地做 出相应的 调整 。 (二)股票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 量化分析 与基本面 分析相结 合的研究 方式 , 以公司经营质 量、 营业收入、 公 司 盈 利 、 分 析 师 预 期 和 估 值 等 为 主 要 关 注 点 , 以 新 兴 行 业 中 处 于 合 理 价 位 的 成 长 型 股 票 (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 ,GARP)为 主要投资 标的,并兼 顾受惠于 盈利周期 加速且估 值相对较低 的价值型 股票。 价值 增长投资 策略兼顾 价 值投资和成 长投资, 主 要投资对 象为价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5 值相对低估 且未来具 有较好成 长潜力的 股票。 该策略 甄别未来较 具成长性 且安全边 际较高的 个股。 投资决策流 程 (1)量化分 析 本基金通过 自主研发 的量化模 型体系来 初步筛选 样本 股。 在本基金所 设定的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的 基础上, 利 用财务信 息、 价格 信息及分 析 师预期信息 等, 以公司 经营质量 、 营业 收入、 公司盈利、 分 析师预期 和估值等 数据为因 子集 群, 通过自主研 发的量化 模型体系 来对 上市公司进 行评分, 筛选 出公司经 营质量较 好、 主营 业务或利润 增速较快、 价 值相对被 低估 或成长性较 好的个股 ,建立基 本股票池 。在基本 股票 池的基础上 ,本基金 还会利用 大数据, 找寻大数据 与股价之 间的相关 关系, 力 争进一步 提高 量化模型的 有效性。 (2)基本面 分析 本基金通过 严谨的基 本面分析 来对由量 化模型筛 选出 来股票进行 进一步精 选。 基金经理 及研究部利 用投资研 究平台, 根 据其对中 国整体经 济 、 行业及上市 公司进行 的深入研 究与分 析, 对上市公 司进行财 务诊断、 竞争力分 析、 盈利 能 力分析和成 长性分析, 并运用合 适的价 值评估手段 进行估值 ,找出最 有投资机 会的公司 ,建 立精选股票 池。 (3)投资组 合构建 根据量化模 型评分及 基本面分 析的结果, 本基金在 精 选股票池中 进行股票 选择, 采取 评 分越高权重 越大及自 由流通市 值加权的 方式相结 合, 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 以 期获取中 长期投 资收益。 (三)债券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 券投资将 采取较为 积极的策 略,通过 利率 预测分析、 收益率曲 线变动分 析、 债券信用分 析、 收益率利 差分析等, 力 求在保证 基金 资产总体的 安全性、 流动 性的基础 上获 取一定的稳 定收益。 (四)衍生 品投资策 略 本基金可以 参与衍生 品投资, 主要 用于组合 风险管理 和流动性管 理。 选择流动 性好、 交 易活跃的金 融衍生品, 力争运用 衍生品的 杠杆作用, 降低申购赎 回时现金 资产对投 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 组合仓位 调整的交 易成本, 以 套期保值 为 目的, 达到稳 定投资组 合资产净 值的作 用。 (五)投资 限制 1、组合限制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6 基金的投资 组合应遵 循以下限 制: (1)本基金投资 于股票等权 益类资产市 值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 ,投资 在本基金定 义的受益 于“中国 机会”的 资产比例 不低 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 (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 券; (3)本基金持有 同一家银行 的存款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20% 。 在基金托管 账户的 存款可以不 受上述限 制; (4)本基金持有 同一机构( 政府、国际 金融组织除 外)发 行的证券 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 (5)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 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 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 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 发行 的可流通股 票, 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 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 (6)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因 证券市场波 动、 上市公 司股票停 牌、 基金规 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 的,基金 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 增流 动性 受限资 产的投资 ; (7)本基金不得 购买证券用 于控制或影 响发行该证 券的机构或其管 理层。基金 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 基金不得 持有同一 机构 10% 以上具有 投票 权的证券发 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 例限制应 当合并计 算同一机 构境内外 上市 的总股本, 同时 应当一并 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 美国存托 凭证所代 表的基础 证券,并 假设 对持有的股 本权证行 使转换; (8)本基金持有 与中国证监 会签署双边 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国家或 地区以外的 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 券市场挂 牌交易的 证券资产 不得超过 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 其中持 有任一国 家或 地区市场的 证券资产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的 3% ; (9)本基金持有 境外基金的 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但持有货 币市场 基金不受此 限制;


(10 ) 同一基 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 全部基金 持有任何 一 只境外基金, 不得超过 该境外基 金 总份额的 20% ; (11 )本基 金投资境 外基金应 当遵循以 下限制:


1) 每只境 外基金 投资比例 不超过本 基金基金 资产净 值的 20% 。 本基金 投资境外 伞型基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7 金的,该伞 型基金应 当视为一 只基金; 2)本基金不 得投资于 以下基金 : a. 其他基金 中基金; b. 联接基金 (A Feeder Fund); c. 投资于前 述两项基 金的伞型 基金子基 金; (12 )本基 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 应当遵循 以下限制 : 本基金投资 衍生品应 当仅限于 投资组合 避险或有 效管 理, 不得用于 投机或放 大交易, 同 时应当严格 遵守下列 规定: 1)本基金的 金融衍生 品全部敞 口不得高 于基金 资产 净值的 100% ; 2)本基金投资期 货支付的初 始保证金、 投资期权支 付或收取的期权 费、投资柜 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 的初始费 用的总额 不得高于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10% ; 3)本基金投 资于远期 合约、互 换等柜台 交易金 融衍 生品,应当 符合以下 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 的对手方( 中资商业银 行除外)应 当具有不低于中 国证监会认 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 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 当至少每个 工作日对交 易进行估值 ,并且基金、集 合计划可在 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 易; c. 任一交易 对手方的 市值计价 敞口不得 超过基 金、 集合计划资 产净值的20%; 4)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本 基金会计 年度结束 后 60 个工 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 提交包括 衍生 品头寸及风 险分析年 度报告; 5)本基金不 得直接投 资与实物 商品相关 的衍生 品; (13 )本基 金可以参 与证券借 贷交易, 应当遵守 下列 限制: 1)所有参与交易 的对手方( 中资商业银 行除外)应 当具有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 机构评级; 2) 应当采取市 值计价制 度进行调 整以 确保 担保物市 值 不低于已借 出证券市 值的 102 %; 3)借方应当在交 易期内及时 向本基金支 付已借出证 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 分红。 一旦借方违 约,本基 金根据协 议和有关 法律有权 保留 和处置担保 物以满足 索赔需要 ; 4)除中国证 监会另有 规定外, 担保物可 以是以 下金 融工具或品 种: a. 现金; b. 存款证明 ; c. 商业票据 ;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8 d. 政府债券 ; e. 中资商业银行 或由不低于 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信用 评级机构评级的 境外金融机 构(作 为交易对手 方或其关 联方的除 外)出具 的不可撤 销信 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 任何时候终 止证券借贷 交易并在正 常市 场惯例的合 理期限内要 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 已借出的 证券; 6)基金管理 人应当对 本基金参 与证券借 贷交易 中发 生的任何损 失负相应 责任; (14 ) 本基金可 以根据正 常市场惯 例参与正 回购交易 、 逆回购交易, 并且 应当遵守 下列 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 购交易的对 手方(中资 商业银行除 外)应当具有中 国证监会认 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 ; 2)参与正回购交 易,应当采 取市值计价 制度对卖出 收益进行调整以 确保现金不 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 值的 102 %。 一 旦买方违 约, 本 基金根据 协议和有关 法律有权 保留或处 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 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 回购交易期 内及时向本 基金支付售 出证券产生的所 有股息、利 息和分 红; 4)参与逆回购交 易,应当对 购入证券采 取市值计价 制度进行调整以 确保已购入 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 付现金的102% 。 一旦卖 方违约 , 本基金 根据协议和 有关法律 有权保留 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 满足索赔 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 当对本基金 参与证券正 回购交易、 逆回购交易中发 生的任何损 失负相 应责任; (15 ) 基金参与 证券借贷 交易、 正回购 交易, 所有已 借出而未归 还证券总 市值或所 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 券总市值均 不得超过基 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 制计算,基 金因参与 证券借贷交 易、正回 购交易而 持 有的担 保物、现 金不 得计入基金 总资产; (16 )本基 金境内投 资权证应 当遵循以 下限制: 1)本基金持 有的全部 权证,其 市值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全部基 金持有的 同一权 证, 不得超过该 权证的 10 %; 3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 (17 )本基 金境内投 资资产支 持证券应 当遵循以 下限 制: 1)本基金投资于 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 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9 的 10%; 2)本基金持 有的全部 资产支持 证券,其 市值不 得超 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 %; 3)本基金持有的 同一(指同一 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该资产 支持证 券规模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 基金投资于 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 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合计规 模的 10%; 5)本基金应 投资于信 用级别评 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 证券。基 金持有资 产 支持证券期 间, 如果其信 用等级下 降、 不再符合 投资 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 之日起 3 个月 内予以全部 卖出; (18 ) 基金财产 参与股票 发行申购, 本 基金所申 报的 金额不超过 本基金的 总资产, 本基 金所申报的 股票数量 不超过拟 发行股票 公司 本次 发行 股票的总量 ; (19 ) 本基金进 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行 债券回购 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40%;债券 回购最 长期限为1 年,债 券回购到 期后 不得展期; (20 ) 本基金与 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 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 逆回 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 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 金合 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 持一致 ; (21 ) 本基金 在境内投 资中, 在 任何交易 日日终, 持 有的买入股 指期货合 约价值, 不 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0%; 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 , 持有 的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 券市值之 和,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的 95% , 其中, 有 价证券 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 的政府债券) 、权 证、资产支 持证券、买 入返售金融 资产(不含质押 式回购)等 ;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 , 持有的 卖出期货 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 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 市值的 20% ; 在 任何交易 日 内 交易 (不包 括平仓 )的 股指期 货合约 的成 交金额 不得 超过 上一个 交易日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20% ;基金所持有 的股票市值 和买入、卖 出股指期货 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关 于股票投 资比例的 有关规定 ; (22 )本基 金的基金 资产总值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140%; (23 )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 规定的和 《基金合 同》 约定的其他 投资限制 。 除上述第 (2 ) 、 (6) 、 (17)项第 5) 条、 (20) 项外 , 因证券市场 波动、 上 市公司合 并、 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 投资 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人应当 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 行调整, 但中国 证监 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 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期间, 基 金的投资 范围、 投 资策略应 当 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 人对基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0 金的投资的 监督与检 查自本基 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 取消上述 限制,如 适用于本 基金 ,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益,基 金财产不 得用 于下列投资 或者活动 : (1)购买不 动产; (2)购买房 地产抵押 按揭; (3)购买贵 重金属或 代表贵重 金属的凭 证; (4)购买实 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 、交易清算 等临时用途 以外,借入 现金;该临时用 途借入现金 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的 10% ; (6)利用融 资购买证 券,但投 资金融衍 生品除 外; (7)参与未 持有基础 资产的卖 空交易; (8)从事证 券承销业 务; (9)基金不 得购买证 券用于控 制或影响 发行 该 证券 的机构或其 管理层; (10 )不公 平对待不 同客户或 不同投资 组合; (11 )除法 律法规规 定以外, 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 客户 资料; (12 )违反 规定向他 人贷款或 者提供担 保; (13 )从事 承担无限 责任的投 资; (14 )向其 基金管理 人、基金 托管人出 资; (15 )从事 内幕交易 、操纵证 券交易价 格及其他 不正 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6 )法律 、行政法 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 定禁止的 其他 活动。 运用基金财 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及其控 股 股东、 实际控 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 他 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 发行的证 券或者承 销期内承 销的 证券,或者 从事其他 重大 关联 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 金的投资 目标和投 资策略, 遵循 持有人利 益优先原则, 防 范利益冲 突, 建立健全 内部审批机 制和评估 机制, 按照 市场公平 合理价格 执 行。 相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 托管人 的同意, 并按法 律法规予 以披露。 重大 关联交易 应提 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 审议, 并经过 三分 之二以上的 独立董事 通过。基 金管理人 董事会应 至少 每半年对关 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 查。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 门取消上 述禁止性 规定, 如适 用 于本基金, 本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 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 投资不受 上述规定 的限制。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1 十一 、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MSCI 中国指 数收益率 ×95%+ 人 民币活期 存款利率 (税 后)×5% 如果指数编 制单位变 更或停止 指数的编 制及发布 ,或 MSCI 中国指数 由其他指 数替代 , 或由于指数 编制方法 等重大变 更导致 MSCI 中国指数 不宜继续作 为标的指 数,或证 券市场有 其他代表性 更强、 更适 合投资的 指数推出 时, 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 依据维护 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 法权益的原 则, 在履行适 当的程序 后, 变更本基 金的 标的指数, 此项 变更无需 召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 十二 、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 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 险与预期 收益水平 低 于股票型基 金, 高于债 券型基金 和 货币市场基 金, 属于中等 风险收益 特征的基 金品种 。 本基金将投 资于海外 市场, 除了需 要承 担与境内证 券投资基 金类似的 市场波动 风险等一 般投 资风险之外 ,本基金 还面临汇 率风险、 海外市场波 动风险等 境外证券 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 特别 投资风险。 十三 、基金的投资 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会 及董事保 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 实性、准 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责任 。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根据 基金合同 规定, 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 财 务指标、 净值表 现和投资 组合报告 等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 海外中国机会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8 年 第 3 季度报 告,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 金资产组 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 币元 )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7,454,807.79 76.73 其中:普通 股


37,454,807.79 76.73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2 房地产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 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 券


- - 4


金融衍生 品 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 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 具


-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 合计


10,768,975.54 22.06 8


其他资产


590,510.81 1.21 9


合计


48,814,294.14 100.00 注: 本基金 通过沪港 通交易机 制投资的 港股公允 价值 为 0.00 元, 占期末基 金资产净 值的比 例为 0.00% ;通过 深港通交 易机制投 资的港股 公允价 值为 37,454,807.79 元 ,占期末 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 例为 77.12% 。


2.报告期末在 各个国 家(地区 )证券市 场的股票 及存 托凭证投资 分布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中国香港 37,454,807.79 77.12 合计


37,454,807.79 77.12 注: (1 )股 票的国家 (地区) 类别根据 其所在证 券交 易所确定。 (2 )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存托凭证 。 3.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 类的 股票 及存托凭 证投资组 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能源 728,598.60 1.50 基础材料 - - 工业 2,438,869.42 5.02 消费者非必 需品 10,629,092.05 21.88 消费者常用 品 1,660,465.65 3.42 医疗保健 2,971,767.14 6.12 金融 10,893,077.05 22.43 信息技术 5,921,447.54 12.19 电信服务 - -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2,211,490.34 4.55 合计


37,454,807.79 77.12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3 注:以上分 类采用全 球行业分 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 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 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 英文) 公 司 名 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 属 国 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人民币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 讯 控 股








700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14,000 3,981,597.76 8.20 2


AIA GROUP LTD


友 邦 保 险








1299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39,000 2,398,831.70 4.94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中 国 平 安








231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30,000 2,098,680.75 4.32 4


BOC HONG KONG HOLDINGS LTD


中 银 香 港








238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56,000 1,833,111.84 3.77 5


CSPC PHARMACEUTICAL GROUP LT


石 药 集 团








1093 HK


香 港 联 合 中 国 香 港


120,000 1,754,972.28 3.61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4 交 易 所


6


CHINA RESOURCES BEER HOLDIN


华 润 啤 酒








291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60,000 1,660,465.65 3.42 7


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H


福 耀 玻 璃








3606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66,000 1,652,282.12 3.40 8


BOC A VIATION LTD


中 银 航 空 租 赁





258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30,000 1,602,388.95 3.30 9


SUNNY OPTICAL TECH


舜 宇 光 学 科 技





2382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20,000 1,589,189.70 3.27 10


SANDS CHINA LTD


金 沙 中 国 有 限 公 司


192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 国 香 港


50,000 1,559,711.38 3.21 5.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 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投资。


6.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五名 债券投资 明细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5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债券 投资。


7.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名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8.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金 融衍生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金融 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基 金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基金 。


10.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无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 、处罚的 。


(2)基金投 资的前十 名股票中 ,没有投 资于超 出基 金合同规定 备选股票 库之外股 票。 (3)基金的 其他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0,857.53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186,146.25 4


应收利息


2,125.83 5


应收申购款


11,381.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90,510.81 (4)报告期 末基金持 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 券。 (5)报告期 末前十名 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前 十名股票 中不存在 流通受限 情况 。








(6)投 资组合报 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 入原因, 分项之和 与合计可 能有尾差 。 第五 部分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 定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6 盈利。 基金的 过 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 仔细 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 明书。 (一)本报 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 ④ 2016.12.29-2016.12.31 0% 0% 1.12% 0.35% -1.12% -0.35% 2017.01.01-2017.12.31 19.20% 0.74% 48.99% 0.81% -29.79% -0.07% 2018.01.01-2018.09.30 -6.51% 5.88% -8.15% 1.22% 1.64% 4.66% 2016.12.29-2018.09.30 12.00% 4.64% 35.46% 1.02% -23.46% 3.62% (二)自基 金合同生 效以来基 金累计份 额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 收 益率变动的 比较 : 大成海外中 国机会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 净值 增长率与同 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 益 率的历史走 势对比图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注: 按基金合 同规定 , 本基金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为建 仓期 。 截 至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 已达到基 金合同中 规定的各 项比 例。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7 十五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 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3、 《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 用; 4、 《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 计师费、 律师 费和诉讼费 ; 5、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费用( 包括但不 限于场 地费 、会计师费 、律师费 和公证费) ; 6、基金的开户、 证券交易或 结算而产生 的费用,及 在境外市场的交 易、清算交 收、登 记存管等产 生的各项 费用; 7、基金的银 行 汇划费 用; 8、基金进行 外汇兑换 交易的相 关费用; 9、基金上市 费及年费 ; 10 、 基金 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 应当缴纳 的, 购买或处 置 证券有关的 任何税收 、 征费 、 关 税、 印花税、交 易及其他 税收及预 扣提税( 以及与前 述各 项有关的任 何利息及 费用) ; 11 、与基金财产 缴纳税收 有关的手 续费、 汇款费、 税 务代理费等 ; 12 、代表基 金投票或 其他与基 金投资活 动有关的 费用 ; 13 、 更换境外资 产托管人 的程序, 遵照 托管协议 的相 关约定执行, 因 更换境外 资产托管 人而进行的 资产转移 所产生的 费用由基 金资产列 支; 14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和《基 金合同》 约定,可 以在 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 用计提方 法、计提 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本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50% 年费 率计提。管 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 下 : H =E× 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管理 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按 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前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 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 法定节假 日、公休 假等,支付 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8 本基金的托 管费 (如基金 托管人委 托境外资 产托管人 , 包括向其支付 的相应服 务费) 按 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35% 的年费 率计提。 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3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托管 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按 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 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 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 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日 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 “ 一 、 基金费 用的种类 中第 3 -13 项费用 ” , 根 据 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 规定, 按费 用 实际支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 金财 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 基金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 列入基金 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 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 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管人处 理与基金 运作无 关的 事项发生的 费用; 3、 《基金合 同》生效 前的相关 费用; 4、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不得列入基 金费用的 项目。 四、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 过程中涉 及的各纳 税主体, 其纳税义 务按 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 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 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公开 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 理规定》 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 求, 并根据 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 基金实施 的投资经 营活动, 对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布 的 《大成 中 证互联 网金融指 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2018 年 1 期) 》 进 行 了内容补充 和更新, 本 更新的招 募说明 书主要更新 的内容如 下: 1.根据最新 情况,对 “ 三 、基金管 理人 ” 部分内容 进行 了更新。 2.根据最新 情况,对 “ 四 、基金托 管人 ” 部分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3.根据相关 公告,对 “ 五 、相关服 务机构 ” 等相关 信息 进行了更新 。 大成 海外 中国 机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39 4. 根据最新 情况, 对 “ 十二 、 基金的 投资 (九 ) 基金 的投资组合 ” 部分 内容进行 了更新 。 5.根据相关 财务数据 ,对 “ 十三 、 基金的业 绩 ” 进 行了 更新。 6.根据相关 公告,对 “二十 六、其 他应披露 的事项 ” 进 行了更新, 补充了 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发 布的公告 。 7.根据最新 情况,更 新了 “ 二十 七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 。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 九年 二月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