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印度股票(QDII):关于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印度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 6105 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 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以及相 关期货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其中主要境外市场为印度市场,若出现新的 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 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 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 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 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 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 其它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0% 1000000〈=M〈2500000 1.0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0〈=M 1000 元/ 笔 注:(1)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上表。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 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100 万元,特定申购费 率为 0.375% ;申购金额 100 万元≤M 〈25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25% ;申购金额 250 万元≤M 〈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15% ;申购金额 M ≥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 为每笔 1000 元;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 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1 天〈=N 〈=6 天 1.50% 7 天〈=N〈=29 天 0.75% 30 天〈=N 〈=179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10% 366 天〈=N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 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天的赎回费,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 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 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 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 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 最低金额为 1 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郑小囡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 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 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 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净值份额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 境外市场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其中主要境外市场为印度市场。)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 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