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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鼎利混合A(004010)

华泰柏瑞鼎利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摘 要 ) 201 9 年 第 1 号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根 据 2016年 11 月 23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 《 关 于 准 予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注 册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6]2810号 ) 的 注 册 , 进 行 募 集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同 于 2016年 12月 22日 正 式 生 效 。 重 要 提 示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下 简 称 “ 基 金 管 理 人 ” 或 “ 管 理 人 ” 或 “ 本 公 司 ” ) 保 证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注 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应 全 面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并 承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者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等 等 。 投 资 者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 合同 。 基 金 管 理 人 建 议 投 资 者 根 据 自 身 的 风 险 收 益 偏 好 , 选 择 适 合 自 己 的 基 金 产 品 , 并 且中 长 期 持 有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来 表 现 。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同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基 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人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同 的 当 事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运 作 办 法 》、 基 金 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权 利 、 承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应 详 细 查 阅 基 金 合同 。 本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 2018年 12月 21日 , 有 关 财 务 和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截 止 日 为 2018年 9月 30日 , 财 务 和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对 本 次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中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和 业 绩 表 现 进 行 了 复 核 确 认 。 基 金 管 理 人 1 、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概 况 名 称 :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办 公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邮 政 编 码 : 200135 法 定 代 表 人 : 贾 波 成 立 日 期 : 2004年 11月 18日 批 准 设 立 机 关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设 立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4]178号 经 营 范 围 :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 发 起 设 立 基 金 ;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业 务 组织 形式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2亿 元 人 民 币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经 营 联 系 人 : 汪 莹 白 联 系 电 话 :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股 权 结 构 : 柏 瑞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原 AIGGIC) 49%、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9%、 苏 州 新 区 高 新 技 术 产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1、 董 事 会 成 员 贾 波 先 生 : 董 事 长 , 学 士 , 曾 任 职 于 工 商 银 行 江 苏 省 分 行 , 2001年 7月 至 2016年 11月 在 华 泰 证 券 工 作 , 历 任 经纪 业 务 总 部 技 术 主 办 、 零 售 客 户 服 务 总 部 地 区 经 理 、 南 宁 双 拥 路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南 京 长 江 路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企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主 持 工 作 )、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融 资 融 券 部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 2016年 12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翟 军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 曾 任 职 于 江 苏 省 国 际 信 托投 资 公 司 、 信 泰 证 券 , 2009年 9月 进 入 华 泰 证 券 工 作 , 曾 任 零 售 客 户 服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经纪 业 务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浙 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 现 任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Rajeev Mittal 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 1992年 加 入 美 国国 际集 团 , 2009至 2011年 担 任 柏 瑞 投 资 ( 欧 洲 分 公 司 ) 总 经 理 , 新 兴 市 场 投 资 主 管 , 全 球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团 队 主 管 和 行 政 总 裁 ( 欧 洲 分 公 司 ) 。 2011年 至 今 担 任 柏 瑞 投 资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行 政 总 裁 ( 亚 洲 , 日 本 除 外 ) 、 总 经 理 、 新 兴 市 场 投 资 总 管 , 全 球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团 队 主 管 。 杨 智 雅 女 士 : 董 事 , 硕 士 , 曾 就 职 于 升 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之 杰 国 际 商 业 顾 问 有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限 公 司 , 1992年 4月 至 1996年 12月 任 AIG友 邦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部 经 理 , 1997 年 1月 至 2001年 7月 任 AIG友 邦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部 经 理 、 资 深 经 理 、 协 理 , 2001年 7月 至 2010年 2月 任 AIG友 邦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董 事 长 暨 总 经 理 。 2010年 2月 至 今任 柏 瑞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暨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韩 勇 先 生 : 董 事 , 博 士 , 曾 任 职 于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华 夏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2007年 7月 至 2011年 9月 任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11年 10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杨 科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学 士 , 2001年 至 今任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2010年 至 今 任 该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李 亦 宜 女 士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 曾 任 职 于 Lazard & Co. 旧 金 山 办 事 处 以 及 Lazard Asia 香 港 办 事 处 , 2010年 至 2013年 曾 担 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董 事 。 2002年 至 今 历 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 基 金 经 理 、 执 行 董 事 , 2006年 至 今 同 时 担 任 新 加 坡 上 市 公 司 TIH Limited董 事 。 文 光 伟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博 士 , 1983年 至 2015年 先 后 任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会 计 系 助 教 、 会 计 系 讲 师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商 学 院 会 计 系 副 教 授 、 硕 士 生 导 师 , 1989年 12月 至 1991年 6月期 间 兼 职 于 香 港 普 华 会 计 公 司 审 计 部 。 2015年 3月 从中 国 人 民 大 学 退 休 。 沈 志 群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学 士 , 1978年 至 1987年 先 后 在 中 国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 国 家 建 委 政 策 研 究 室 、 国 家 建 设 部 经 济 研 究 所 从事 研 究 工 作 , 任 研 究 室 副 主任 , 1987年 至 1997年 先 后 任 国 家 计 委 投 资 研 究 所 研 究 室 主任 、 所 长 助 理 、 副 所 长 ( 副 司 级 ), 1997年 任 国 家 计 委 宏 观 经 济 研 究 院 科 研 部 主任 ( 正 司 级 ), 2000年 任 国 家 计 委 ( 国 家 发 改 委 ) 宏 观 经 济 研 究 院院 长 助 理 , 2001年 至 2014年 任 北 京 国 宏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宏 观 院 下 属 ) 总 经 理 。 2014年 退 休 , 现 任中 国 投 资 协 会 副 会 长 。 2、 监 事 会 成 员 吴 海 云 女 士 : 监 事 长 , 硕 士 , 于 香 港 银 行 与 资 产 管 理 业 拥 有 丰 富 经 验 。 曾 任 汇 丰 环 球 投 资 管 理 财 务 部 副 总 裁 , 以 及 曾 在 富 国 银 行 , 瑞 银 全 球 资 产 管 理 , 瑞 信 私 人 银 行 , 东 方 汇 理 资 产 管 理 等 公 司 任 多 个 重 要 职 位 。 2017年 6月 起 任 柏 瑞 投 资财 务 总 监 – 亚 洲 ( 日 本 及台 湾 除 外 ) 。 刘 晓 冰先 生 : 监 事 , 二 十 三 年 证 券 从业 经 历 。 1993年 12月 进 入公 司 , 曾 任 无 锡 解 放 西 路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无 锡 永 乐 路 营 业 部 负责 人 , 无 锡 城 市 中 心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无 锡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 现 任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柳 军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 2000-2001年 任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 2001-2004 年 任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基 金 核 算 员 , 2004年 7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基 金 事 务 部 总 监 、 上 证 红 利 ETF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09年 6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 原友 邦 华 泰 ) 上 证 红 利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0年 10月 起 担 任 指 数 投 资 部 副 总 监 。 2011年 1月 起 兼 任 华 泰 柏 瑞 上 证 中 小 盘 ETF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上 证 中 小 盘 ETF联 接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年 5月 起 兼 任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ETF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ETF联 接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年 2月 起 任 指 数 投 资 部 总 监 。 2015年 5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中 证 500 ETF 及华 泰 柏 瑞 中 证 500ETF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3月 至 2018年 11月 任 华 泰 柏 瑞 锦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华 泰 柏 瑞 裕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3月 至 2018 年 10月 任 华 泰 柏 瑞 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4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MSCI中 国 A股 国 际 通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10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MSCI中 国 A股 国 际 通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12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中 证 红 利 低 波 动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童 辉 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 1997-1998年 任上 海 众 恒 信 息 产业 有 限 公 司 程 序 员 , 1998- 2004年 任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经 理 , 2004年 4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信 息 技 术 与 电 子 商 务 部 总 监 。 3、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韩 勇 先 生 : 总 经 理 , 博 士 , 曾 任 职 于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华 夏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2007年 7月 至 2011年 9月 任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11年 10 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王 溯 舸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1997-2000年 任 深 圳 特 区 证 券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2001-2004年 任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受 托 资 产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陈 晖 女 士 : 督 察 长 , 硕 士 , 1993-1999年 任 江 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北 京代 表 处 代 表 , 1999-2004年 任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北 京 总 部 总 经 理 。 房 伟 力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1997-2001年 任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交 收 系 统 开 发 经 理 , 2001-2004年 任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登 记 及 结 算 部 门 总 监 , 2004-2008年 5 月 任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田 汉 卿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曾 在 美 国 巴 克 莱 全 球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BGI) 担 任 投 资 经 理 , 2012年 8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013年 8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增 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3年 10月 起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14年 12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优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年 3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先 行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和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驱 动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年 6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智 慧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和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绝 对 收 益 策 略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年 5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对 冲 稳 健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3月 至 2018 年 11月 任 华 泰 柏 瑞 惠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5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创 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9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量 化 阿 尔 法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12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港 股 通 量 化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本 科 与 研 究 生 毕 业于 清 华 大 学 , MBA毕 业于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伯 克 利分 校 哈 斯 商 学 院 。 高 山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 2001年 5月 至 2013年 7月 任 职 于 全 国 社 会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投 资 部 , 任 处 长 ; 2013年 7月 起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本 科 毕 业于 山 东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 硕 士 毕 业于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研 究 生 部 , 博 士 毕 业于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部 。 董 元 星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 2006.9-2008.12任 巴 克 莱 资 本 ( 纽约 ) 债 券 交 易 员 , 2009.3-2012.8任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2012年 8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有 限 公 司 ,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2013年 10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年 2月 起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2015年 12月 起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学学 士 , 纽约 大 学 STERN商 学 院 金 融 学 博 士 。 程 安 至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1997.9-2001.1任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信 贷 经 理 , 2001.2-2012.4任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销 售 总 监 。 2012年 5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2015年 12月 起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本 科 毕 业于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专业 , 硕 士 毕 业于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国 民 经 济 学 专业 , EMBA毕 业于上 海 交 通 大 学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学 院 。 李 晓 西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美 国 杜 克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曾 任中 银 信 托投 资 公 司 外 汇 交 易 结 算 员 , 银 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经 理 , 汉 唐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经 理 , 美 国 信 安 环 球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7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018年 8月 起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4、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罗 远 航 先 生 , 清 华 大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硕 士 。 曾 任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员 、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1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017年 3月 至 2018年 4月 任 华 泰 柏 瑞 精 选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锦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华 泰 柏 瑞 裕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3月 至 2018年 11月 任 华 泰 柏 瑞 爱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年 3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季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享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华 泰 柏 瑞 兴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吴 邦 栋 先 生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 曾 任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农 银 汇 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2015年 6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高 级 研 究 员 兼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18年 3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创 新 动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4月 至 2018年 11月 任 华 泰 柏 瑞 爱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年 4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历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杨 景 涵 先 生 , 2016年 12月 22日 至 2018年 4月 2日 担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5、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 1) 权 益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主 席 : 总 经 理 韩 勇 先 生 ; 成 员 : 副 总 经 理 王 溯 舸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李 晓 西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田 汉 卿 女 士 ; 投 资 部 总 监 方 伦 煜 先 生 ; 投 资 部 总 监 吕 慧 建 先 生 ; 研 究 部 副 总 监 李 磊 先 生 。 列 席 人 员 : 督 察 长 陈 晖 女 士 ; 权 益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席 指 定 的 其 他人 员 。 ( 2)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主 席 : 副 总 经 理 董 元 星 先 生 ; 成 员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陈 东 先 生 ;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郑 青 女 士 ; 基 金 经 理 罗 远 航 先 生 ; 基 金 经 理 朱 向 临 女 士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列 席 人 员 : 法 律 、 风 控 相 关 人 员 。 上 述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近 亲 属 关 系 。 (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职 责 1、 依 法 募 集 资 金 , 办 理 或 者 委 托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机构 代为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 售 、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和 登 记 事 宜 ; 2、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 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之 日 起 ,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建 立 健 全内 部 风 险 控 制 、 监 察 与 稽 核 、 财 务 管 理 及 人事 管 理 等 制 度 , 保 证 所 管 理 的 基 金 财 产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财 产 相 互 独 立 , 对 所 管 理 的 不 同 基 金 财 产 分别 管 理 、 分别 记 账 , 进 行 证 券 投 资 ; 4、 按 照 基 金 合同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收 益 ; 5、 进 行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并 编 制 基 金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6、 编 制 季 度 、 半 年度 和 年度 基 金 报 告 ; 7、 计 算 并 公 告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确 定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 赎 回 价 格 ; 按 规 定 受 理 申 购 和 赎 回 申 请 , 及 时 、 足 额 支 付 赎 回 款 项 ; 采 取 适 当 合 理 的 措 施 使 计 算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认 购 、 申 购 、 赎 回 和 注 销 价 格 的 方 法 符 合 基 金 合同 等 法 律 文 件 的 规 定 ; 8、 办 理 与 基 金 财 产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9、 依 据 《 基 金 法 》、 基 金 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或 配 合 基 金 托 管 人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依 法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10、 保 存 基 金 财 产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 记 录 、 账 册 、 报 表 、 代 表 基 金 签 订 的 重 大 合同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 11、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义 ,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行 使 诉讼 权 利 或 者 实 施 其 他 法 律 行 为 ; 12、 组织 并 参 加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小 组 ,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 清 理 、 估 价 、 变 现 和 分 配 ; 13、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责 。 ( 四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承 诺 1、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现 行 有 效 的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基 金 合同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建 立 健 全内 部 控 制制 度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 违 反 现 行 有 效 的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基 金 合同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有 关 规 定 的 行 为 发 生 。 2、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基 金 法 》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建 立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 下 列 行 为 发 生 : ( 1) 将 其 固 有 财 产 或 者 他人 财 产 混 同 于 基 金 财 产从事 证 券 投 资 ; ( 2) 不 公 平 地 对 待 其 管 理 的 不 同 基 金 财 产 ; ( 3) 利 用 基 金 财 产 或 者职 务 之 便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以 外 的 第 三人 谋 取 利 益 ; ( 4)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违 规 承 诺 收 益 或 者 承担 损 失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 5) 侵 占 、 挪 用 基 金 财 产 ; ( 6) 泄 露 因 职 务 便 利 获 取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 利 用 该 信 息 从事 或 者 明 示 、 暗 示 他人从事 相 关 的 交 易 活 动 ; ( 7) 玩 忽 职 守 , 不 按 照 规 定 履 行 职 责 ; ( 8)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 3、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加 强 人 员 管 理 , 强 化 职 业 操 守 , 督 促 和 约 束 员 工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及 行 业 规 范 , 诚 实 信 用 、 勤勉 尽 责 , 不从事以下 活 动 : ( 1) 越 权 或 违 规 经 营 ; ( 2) 违 反 基 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 议 ; ( 3) 故 意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或 其 他 基 金 相 关 机构 的 合 法 利 益 ; ( 4) 在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的 资 料 中 弄 虚 作 假 ; ( 5) 拒 绝 、 干 扰 、 阻 挠 或 严 重 影 响 中 国 证 监 会依 法 监 管 ; ( 6) 玩 忽 职 守 、 滥 用 职 权 ; ( 7) 违 反 现 行 有 效 的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基 金 合同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泄 漏 在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的 有 关 证 券 、 基 金 的 商 业 秘 密 , 尚 未 依 法 公 开 的 基 金 投 资 内 容 、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等 信 息 ; ( 8) 违 反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业 务 规 则 , 利 用 对 敲 、 倒 仓 等 手 段 操 纵 市 场 价 格 , 扰 乱 市 场 秩 序 ; ( 9) 贬 损 同 行 , 以 抬 高 自 己 ; ( 10 ) 以不 正 当 手 段 谋 求 业 务 发 展 ; ( 11 ) 有 悖 社 会 公 德 , 损 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人 员 形 象 ; ( 12 ) 在 公 开 信 息 披 露 和 广 告 中 故 意 含 有 虚 假 、 误 导 、 欺 诈 成 分 ; ( 13 ) 其 他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禁 止 的 行 为 。 4、 基 金 经 理 承 诺 ( 1)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基 金 合同 的 规 定 , 本 着 谨 慎 的 原 则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谋 取 最 大 利 益 ; ( 2) 不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为 自 己 及 其 代 理 人 、 受 雇 人 或 任 何 第 三人 谋 取 利 益 ; ( 3) 不 违 反 现 行 有 效 的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基 金 合同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泄 漏 在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的 有 关 证 券 、 基 金 的 商 业 秘 密 、 尚 未 依 法 公 开 的 基 金 投 资 内 容 、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等 信 息 ; ( 4) 不从事 损 害 基 金 财 产 和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的 证 券 交 易 及 其 他 活 动 。 ( 五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1、 内 部 控 制 的 原 则 ( 1) 健 全 性 原 则 。 内 部 控 制 必 须 覆 盖 公 司 各 个 部 门 和各 级 岗 位 , 并 渗 透 到 各 项 业 务 过 程 , 涵 盖 决 策 、 执 行 、 监 督 、 反 馈 等 各 个 经 营 环 节 ; ( 2) 有 效 性 原 则 。 通 过 科 学 的 内 控 手 段 和 方 法 , 建 立 合 理 的 内 控 程 序 , 维 护 内 控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 3) 独 立 性 原 则 。 公 司 在 精 简 的 基 础 上 设 立 能 够 充 分 满 足 经 营 运 作 需 要 的 机构 、 部 门 和 岗 位 , 各 机构 、 部 门 和 岗 位 职能 上 保 持 相 对 独 立 。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评 价 部 门 必 须 独 立 于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部 门 ; ( 4) 相 互 制 约 原 则 。 公 司 内 部部 门 和 岗 位 的 设 置 应 权 责 分 明 、 相 互 制 衡 , 消 除 内 部 控 制 中 的盲 点 ; ( 5) 防 火 墙 原 则 。 公 司 基 金 资 产 、 自 有 资 产 、 其 他 资 产 的 运 作 应 当 分 离 , 基 金 投 资 研 究 、 决 策 、 执 行 、 清 算 、 评 估 等 部 门 和 岗 位 , 应 当 在 物 理 上 和 制 度 上 适 当 隔 离 , 以 达 到 风 险防 范 的目的 ; ( 6) 成 本 效 益 原 则 。 公 司 运 用 科 学 化 的 经 营 管 理 方 法 降 低 运 作 成 本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以 合 理 的 控 制 成 本 达 到 最 佳 的 内 部 控 制 效 果 。 2、 内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内 容 ( 1) 控 制 环 境 董 事 会 下 设 风 险 管 理 与 审 计 委 员 会 , 全 面 负责 公 司 的 风 险 管 理 、 风 险 控 制 和 财 务 监 控 ,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 并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董 事 会 下 设 薪 酬 、 考 核 与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 对 董 事 、 总 经 理 、 督 察 长 、 财 务 总 监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候 选 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以 确 保 其具 有 中 国 证 监 会 所 要 求 的 任 职 资 格 , 制 定 董 事 、 监 事 、 总 经 理 、 督 察 长 、 财 务 总 监 、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基 金 经 理 的 薪 酬 /报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公 司 管 理 层 在 总 经 理 领 导 下 , 认 真 执 行 董 事 会 确 定 的 内 部 控 制 战 略 , 为了 有 效 贯 彻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经 营 方 针 及发 展 战 略 , 设 立 了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 就 基 金 投 资 和 风 险 控 制 等 发 表 专业 意 见 及 建 议 。 公 司 设 立 督 察 长 , 对 董 事 会 负责 , 主 要 负责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 有 效 性 和 合 理 性 进 行 审 查 , 发 现 重 大 风 险 事件 时 向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告 。 ( 2) 风 险 评 估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人 员 定 期 评 估 公 司 风 险 状 况 , 范 围 包 括所 有 能 对 经 营 目 标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因 素 , 评 估 这 些 因 素 对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产 生 影 响 的 程 度 及可 能 性 , 并 将 评 估 报 告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 ( 3) 控 制 活 动 控 制 活 动 包 括 自 我 控 制 、 职 责 分 离 、 监 察 稽 核 、 实 物 控 制 、 业 绩 评 价 、 严 格 授 权 、 资 产 分 离 、 危 机 处 理 等 政 策 、 程 序 或 措 施 。 自 我 控 制 以 各 岗 位 的目 标 责 任 制 为 基 础 , 是 内 部 控 制 的 第 一 道 防 线 。 在 公 司 内 部 建 立 科 学 、 严 格 的 岗 位 分 离 制 度 , 在 相 关 部 门 和 相 关 岗 位 之 间 建 立 重 要 业 务 处 理 凭 据 传 递 和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 后 续 部 门 及 岗 位 对 前 一 部 门 及 岗 位 负 有 监 督 责 任 , 使 相 互 监 督 制 衡 的 机 制 成 为 内 部 控 制 的 第 二 道 防 线 。 充 分 发 挥 督 察 长 和 法 律 监 察 部 对 各 岗 位 、 各 部 门 、 各 机构 、 各 项 业 务 全 面 监 察 稽 核 作 用 ,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第 三 道 防 线 。 ( 4) 信 息 与 沟 通 公 司 建 立 了 内 部 办 公 自 动 化 信 息 系 统 与业 务 汇 报 体 系 , 形 成 了 自 上 而 下 的 信 息 传 播 渠 道 和 自 下 而 上 的 信 息 呈 报 渠 道 。 通 过 建 立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渠 道 , 保 证 了 公 司 员 工 及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充 分 了 解 与 其 职 责 相 关 的 信 息 , 并 及 时 送 达 适 当 的 人 员 进 行 处 理 。 ( 5) 内 部 监 控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内 部 监 控 由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与 审 计 委 员 会 、 督 察 长 、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和 法 律 监 察 部 等 部 门 在 各 自 的 职 权 范 围 内 开 展 。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于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法 律 监 察 部 , 其 中 监 察 稽 核 人 员 履 行 内 部 稽 核 职能 , 检 查 、 评 价 公 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合 理 性 、 完 备 性 和 有 效 性 , 监 督 公 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揭 示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及 基 金 运 作 中 的 风 险 , 及 时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 促 进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有 效 地 执 行 。 3、 基 金 管 理 人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的 声 明 ( 1) 基 金 管 理 人 确 知 建 立 、 实 施 和 维 持 内 部 控 制制 度 是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 ( 2) 本 公 司 承 诺 以上 关 于 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 披 露 真 实 、 准 确 ; ( 3) 本 公 司 承 诺 将 根 据 市 场 环 境 的 变化及 公 司 的 发 展 不 断 完 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基 金 托 管 人 2 、 ( 一 )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本 情 况 1、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下 简 称 “ 兴 业 银 行 ” ) 注 册 地址 :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154号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市 江 宁 路 16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 建平 成 立 时 间 : 1988年 8月 22日 注 册 资 本 : 207.74亿 元 人 民 币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经 营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批 文 及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5]74号 托 管 部 门 联 系 人 : 张 小 燕 电 话 : 021-52629999 传 真 : 021-62159217 2、 发 展 概 况 及 财 务 状 况 兴 业 银 行 成 立 于 1988年 8月 , 是 经 国 务 院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成 立 的 首 批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之一 , 总 行 设 在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 2007 年 2月 5日 正 式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 股 票 代 码 : 601166 ), 注 册 资 本 207.74亿 元 。 开 业二 十 多 年 来 , 兴 业 银 行 始 终 坚 持 “ 真 诚 服 务 , 相 伴 成 长 ” 的 经 营 理 念 , 致 力 于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 优 质 、 高 效 的 金 融 服 务 。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 兴 业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达 6.42 万亿 元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399.75亿 元 , 全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72.00亿 元 。 根 据 2017年 英 国 《 银 行 家 》 杂 志 “ 全 球 银 行 1000强 ” 排 名 , 兴 业 银 行 按 一 级 资 本 排 名 第 28 位 , 按 总 资 产 排 名 第 30位 , 跻 身 全 球 银 行 30强 。 按 照 美 国 《 财 富 》 杂 志 “ 世 界 500强 ” 最 新 榜 单 , 兴 业 银 行 以 426.216亿 美 元 总 营 收 排 名 第 230位 。 同 时 , 过 去 一 年 在 国 内 外 权 威 机构 组织 的 各 项 评 比 中 , 先 后 获 得 “ 亚 洲 卓 越 商 业 银 行 ”“ 年度 最 佳 股 份 制 银 行 ”“ 中 国 最 受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尊 敬 企 业 ” 等 多 项 殊 荣 。 ( 二 ) 托 管 业 务 部 的 部 门 设 置 及 员 工 情 况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设 资 产 托 管 部 , 下 设 综 合 管 理 处 、 市 场 处 、 委 托 资 产 管 理 处 、 科 技 支 持 处 、 稽 核 监 察 处 、 运 营 管 理 及 产 品 研 发 处 、 养 老 金 管 理 中 心 等 处 室 , 共 有 员 工 100余 人 , 业 务 岗 位 人 员 均 具 有 基 金 从业 资 格 。 ( 三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年 4月 26日 取 得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证 监 基 金 字 [2005]74号 。 截 至 2018年 9月 30日 , 兴 业 银 行 已 托 管 开 放 式 基 金 239只 , 托 管 基 金 财 产 规 模 8930.96亿 元 。 ( 四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1、 内 部 控 制 目 标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 法 律 法 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 和 行 内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 严 格 监 察 ,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 保 证 基 金 财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 确 保 有 关 信 息 的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及 时 , 保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2、 内 部 控 制 组织结 构 兴 业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组织结 构 由 兴 业 银 行 审 计 部 、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 稽 核 监 察 处 及 资 产 托 管 部 各 业 务 处 室 共 同 组 成 。 总 行 审 计 部 对 托 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 独 立 、 专 职 的 稽 核 监 察 处 , 配 备 了专 职 内 控 监 督 人 员 负责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控 监 督 工 作 , 具 有 独 立 行 使 监 督 稽 核 工 作 职 权 和 能 力 。 各 业 务 处 室 在 各 自 职 责 范 围 内 实 施 具 体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3、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原 则 ( 1) 全 面 性 原 则 : 风 险 控 制 必 须 覆 盖 基 金 托 管 部 的 所 有 处 室 和 岗 位 , 渗 透 各 项 业 务 过 程 和 业 务 环 节 ; 风 险 控 制 责 任 应 落 实 到 每 一业 务 部 门 和 业 务 岗 位 , 每 位 员 工 对 自 己 岗 位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风 险 负责 。 ( 2) 独 立 性 原 则 : 资 产 托 管 部 设 立 独 立 的 稽 核 监 察 处 , 该 处 室 保 持 高 度 的 独 立 性 和 权 威 性 , 负责 对 托 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 ( 3) 相 互 制 约 原 则 : 各 处 室 在 内 部 组织结 构 的 设计 上 要 形 成 一 种 相 互 制 约 的 机 制 , 建 立 不 同 岗 位 之 间 的 制 衡 体 系 。 ( 4) 定 性 和 定 量 相 结 合 原 则 : 建 立 完 备 的 风 险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使 风 险 管 理 更 具 客 观 性 和 操 作 性 。 ( 5) 防 火 墙 原 则 : 托 管 部 自 身 财 务 与 基 金 财 务 严 格 分 开 ; 托 管 业 务 日 常 操 作 部 门 与 行 政 、 研 发 和 营 销 等 部 门 严 格 分 离 。 ( 6) 有 效 性 原 则 。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同 所 处 的 环 境 相 适 应 , 以 合 理 的 成 本 实 现 内 控 目 标 , 内 部 制 度 的 制 订 应 当 具 有 前 瞻 性 , 并应 当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 法 律 及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 适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时 进 行 相 应 修 改 和 完 善 ; 内 部 控 制 应 当 具 有 高 度 的 权 威 性 , 任 何 人不 得 拥 有 不 受 内 部 控 制 约 束 的 权 力 ,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问 题 应 当 能 够 得 到 及 时 反 馈 和 纠 正 。 ( 7) 审 慎 性 原 则 。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必 须 以 防 范 风 险 , 审 慎 经 营 , 保 证 托 管 资 产 的 安 全 与 完 整 为 出 发 点 ; 托 管 业 务 经 营 管 理 必 须 按 照 “ 内 控 优 先 ” 的 原 则 , 在 新 设 机构 或 新 增 业 务 时 , 做 到 先 期 完 成 相 关 制 度建 设 。 ( 8) 责 任 追 究 原 则 。 各 业 务 环 节 都 应 有 明 确 的 责 任人 , 并 按 规 定对 违 反 制 度 的直 接 责 任人以 及 对 负 有 领 导 责 任 的 主 管 领 导 进 行 问 责 。 4、 内 部 控 制制 度 及 措 施 ( 1) 制 度建 设 : 建 立 了 明 确 的 岗 位 职 责 、 科 学 的 业 务 流 程 、 详 细 的 操 作 手 册 、 严 格 的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等 一 系 列 规 章 制 度 。 ( 2) 建 立 健 全 的 组织 管 理 结 构 : 前 后 台 分 离 , 不 同 部 门 、 岗 位 相 互 牵 制 。 ( 3) 风 险 识 别 与 评 估 : 稽 核 监 察 处 指 导 业 务 处 室 进 行 风 险 识 别 、 评 估 , 制 定 并 实 施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 4) 相 对 独 立 的 业 务 操 作 空 间 : 业 务 操 作 区 相 对 独 立 , 实 施 门 禁 管 理 和 音 像 监 控 。 ( 5) 人 员 管 理 : 进 行 定 期 的 业 务 与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 使 员 工 树 立 风 险防 范 与 控 制 理 念 , 并 签 订 承 诺 书 。 ( 6) 应 急 预 案 : 制 定完 备 的 《 应 急 预 案 》 , 并 组织 员 工 定 期 演 练 ; 建 立 异 地 灾 备 中 心 , 保 证 业 务 不中 断 。 ( 五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作 基 金 运 行 监 督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根 据 《 基 金 法 》、《 运 作 办 法 》、 基 金 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对 象 、 基 金 资 产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 基 金 投 资 禁 止 行 为 、 基 金 参 与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的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 基 金 投 资 银 行 存 款 的 交 易 对 手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基 金 资 产 的 核 算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计 算 、 基 金 管 理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 基 金 托 管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 基 金 费 用 的 支 付 、 基 金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 基 金 的 融 资 条 件 等 行 为 的 合 法 性 、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和 核 查 。 基 金 托 管 人 在 日 常 为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所 提 供 的 基 金 清 算 和 核 算 服 务 环 节 中 ,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送 的 投 资 指 令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各 基 金 费 用 的 提 取 与 开 支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 基 金 托 管 人 每 日 按 时 通 过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 对 各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比 例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例 行 监 控 : 如 发 现 接 近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同 规 定 的 控 制 比 例 情 况 , 严 密 监 视 , 及 时 提 醒 基 金 管 理 人 ; 发 现 违 规 行 为 ,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情 况 核 实 , 并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 督 促 其 纠 正 , 同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违 反 《 基 金 法 》、《 运 作 办 法 》、 基 金 合同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规 定 的 行 为 , 应 及 时 以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收 到 通 知 后 应 及 时 核 对 并 以书 面 形式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出 回 函 。 在 限 期 内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权 随 时 对 通 知 事 项 进 行 复 查 , 督 促 基 金 管 理 人 改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通 知 的 违 规 事 项 未 能 在 限 期 内 纠 正 的 , 基 金 托 管 人 应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投 资 指 令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 或 者 违 反 基 金 合同 约 定 的 , 应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当 拒 绝 执 行 , 立 即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并 及 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告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交 易 程 序 已 经 生 效 的 投 资 指 令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 或 者 违 反 基 金 合同 约 定 的 , 应 当 立 即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并 及 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告 。 相 关 服 务 机构 3 、 ( 一 )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构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构 包 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直 销 机构 和 代 销 机构 的 销 售 网 点 。 1、 直 销 机构 :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办 公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贾 波 电 话 :( 021) 38784638 传 真 :( 021) 50103016 联 系 人 : 汪 莹 白 客 服 电 话 : 400-888-0001,( 021) 38784638 公 司 网 址 : www.huatai-pb.com 2、 代 销 机构 1) 爱 建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世 纪 大 道 1600号 1幢 32楼 办 公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世 纪 大 道 1600号 1幢 32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钱 华 联 系 人 : 王 威 雅 电 话 :( 021) 32229888 传 真 :( 021) 68728703 客 服 电 话 : 4001-962502 公 司 网 站 : www.ajzq.com 2)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南 京 市 江 东中 路 228号 办 公 地址 : 南 京 市建 邺 区 江 东中 路 228号华 泰 证 券 广 场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4011号 港 中 旅 大 厦 18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易 联 系 人 : 庞 晓 云 电 话 : 025-883389093 传 真 : 0755-82492962( 深 圳 ) 客 服 电 话 : 95597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公 司 网 址 : www.htsc.com.cn 3)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号 院 1号 楼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号 院 1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志 刚 联 系 人 : 尹 旭 航 电 话 : 010-63081000 传 真 : 010-63080978 客 服 电 话 : 95321 公 司 网 址 : www.cindasc.com 4)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座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有 安 联 系 人 : 宋 明 电 话 :( 010) 66568450 传 真 :( 010) 66568990 客 服 电 话 : 400-888-8888 公 司 网 址 :www.chinastock.com.cn 5) 上 海 长 量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高 翔 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1267号 11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跃 伟 联 系 人 : 党 敏 电 话 : 021-20691831 传 真 : 021-2069-1861 客 服 电 话 : 400-820-2899 公 司 网 站 : www.erichfund.com 6)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上 海 市 虹 口区 欧 阳 路 196号 26号 楼 2楼 41号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1118号 鄂 尔 多 斯 国 际 大 厦 903~ 906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文斌 联 系 人 : 陆 敏 电 话 : 021-20211847 传 真 : 021-68596916 客 服 电 话 : 400-700-9665 公 司 网 址 : www.ehowbuy.com 7) 上 海 天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0号 二 号 楼 2层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宛 平 南 路 88号 东 方 财 富 大 厦 26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其 实 联 系 人 : 朱 钰 传 真 : 021-54509953 客 服 电 话 : 400-181-8188 公 司 网 址 : www.1234567.com.cn 8)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物 资 控 股 置 地 大 厦 8楼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梨 园 路 8号 HALO广 场 4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联 系 人 : 徐 丽 平 电 话 : 0755-33227950 传 真 : 0755-33227951 客 服 电 话 : 4006-788-887 公 司 网 址 :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9) 北 京 展 恒 基 金 销 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后 沙 峪 镇 安富 街 6号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苑 路 15-1号 邮 电 新 闻 大 厦 6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 振 杰 联 系 人 : 李 晓 芳



































联 系 电 话 : 010-59601366转 7167 客 服 电 话 : 400-818-8000 公 司 网 站 : www.myfund.com 10) 浙 江 同 花 顺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文 二 西 路 一 号 元 茂 大 厦 903室 办 公 地址 :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五 常 街 道 同 顺 街 18号 同 花 顺 大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凌 顺 平


联 系 人 : 董 一 锋


电 话 : 0571— 88911818 传 真 : 0571-86800423


客 服 电 话 : 4008-773-772


公 司 网 站 : www.5ifund.com 11) 和 讯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朝 外大 街 22号 泛 利 大 厦 10层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朝 外大 街 22号 泛 利 大 厦 10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莉 联 系 人 : 陈 慧慧 电 话 : 010-85657353 客 服 电 话 : 400-920-0022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公 司 网 址 : licaike.hexun.com 12) 宜 信 普 泽 投 资 顾 问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8号 9号 楼 15层 1809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8号 SOHO现 代 城 C座 18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戎 兵 联 系 人 : 张得 仙 电 话 : 010- 52858244 公 司 网 址 : www.yixinfund.com 客 服 电 话 : 400-6099-200 13) 深 圳 市 新 兰 德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田 街 道 民 田 路 178号华 融 大 厦 27层 2704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宣 武 门 外大 街 28号 富 卓 大 厦 16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洪 弘 联 系 人 : 文 雯 电 话 : 010-83363101 公 司 网 址 : http://8.jrj.com.cn/ 客 服 电 话 : 400-166-1188 14) 北 京 钱 景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淀 区 丹 棱 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荣 春 联 系 人 : 车 倩倩 电 话 : 010-57418813 传 真 : 010-57569671 公 司 网 址 : www.qianjing.com 客 服 电 话 : 400-893-6885 15) 上 海 陆 金 所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333号 14楼 09单 元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333号 14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郭 坚 联 系 人 : 程 晨 公 司 网 址 : www.lufunds.com 客 服 电 话 : 4008219031 16) 北 京 虹 点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工 人 体 育 场 北 路 甲 2号 裙 房 2层 222单 元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工 人 体 育 场 北 路 甲 2号 裙 房 2层 222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郑 毓 栋 联 系 人 : 陈 铭 洲 公 司 网 址 :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客 服 电 话 : 400-068-1176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17) 珠 海 盈 米 财 富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珠 海 横 琴 新 区 宝 华 路 6号 105室 -3491 办 公 地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琶 洲 大 道 东 1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 楼 1201-1203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雯 联 系 人 : 邱 湘湘 公 司 网 址 : www.yingmi.cn 客 服 电 话 : 020-89629066 18) 北 京 格 上 富 信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三 环 北 路 19号 楼 701内 09室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三 环 北 路 19号 楼 701内 09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悦 章 联 系 人 : 张 林 联 系 电 话 : 010-65983311 公 司 网 址 : www.igesafe.com 客 服 电 话 : 010-82350618 19) 北 京 蛋 卷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阜 通 东 大 街 1号 院 6号 楼 2单 元 21层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阜 通 东 大 街 1号 院 望 京 SOHO 塔 3 19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钟 斐斐 联 系 人 : 秦 艳 琴 公 司 网 址 : https://danjuanapp.com/ 客 服 电 话 : 4000618518 20) 中 证 金 牛 (北 京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市 丰 台区 东 管 头 1号 2号 楼 2-45室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宣 武 门 外大 街 甲 1号 环 球 财 讯 中 心 A座 5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钱 昊 旻 联 系 人 : 沈 晨 联 系 电 话 : 010-59336544 公 司 网 址 : www.jnlc.com 客 服 电 话 : 4008-909-998 21) 北 京 肯 特 瑞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址 : 北 京 是 海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号 1号 楼 22层 2603-06 办 公 地址 : 北 京 市 亦 庄 经 济 开 发区 科 创 十 一 街 18号 院 A座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江 卉 联 系 人 : 韩 锦 星 公 司 网 址 : http://fund.jd.com 客 服 电 话 : 95518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3、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 公 告 。 ( 二 ) 注 册 登 记 机构 名 称 :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贾 波 办 公 地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电 话 :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传 真 :( 021) 50103016 联 系 人 : 赵 景 云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律 师 名 称 : 上 海 源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256号华 夏 银 行 大 厦 1405室 负责 人 : 廖 海 电 话 :( 021) 51150298 传 真 :( 021) 51150398 经 办 律 师 : 刘 佳 、 范 佳 斐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名 称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中 国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湖滨 路 202号 领 展 企 业 广 场 2座 普 华 永 道 中 心 11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绍 信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单 峰 、 曹 阳 电 话 : 021-23238888 传 真 : 021-23238800 基 金 的 名 称 4 、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基 金 的 类 型 5 、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6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和 保 持 资 产 流 动 性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积 极 灵 活 的 合 理 资 产 配 置 , 追 求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 回 报 , 力 争 基 金 资 产 的 持 续 稳 健 增 值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7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的 股 票 ( 包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 债 券 ( 国 债 、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次 级 债 、 可 转 换 债 券 ( 含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 、 央 行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 中 期 票 据 等 ) 、 债 券 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 货 币市 场 工 具 、 股 指 期 货 、 权 证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本 基 金 股 票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0-95%; 每 个交 易 日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 不 包 括 结 算 备 付 金 、 存 出 保 证 金 、 应 收 申 购 款 等 ) 和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8 、 1、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基 金 , 以 获 取 长 期 稳 定 收 益 为 目 标 , 在 投 资 过 程 中 实 现 风 险 和 收 益的 优 化 平 衡 。 根 据 各 类 资 产 的 市 场 趋 势 和 预 期 收 益 风 险 的 分 析 与 比 较 , 对 股 票 、 债 券 及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等 类 别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 2、 股 票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股 票 投 资 以 定 性 和 定 量 分 析 为 基 础 , 从 基 本 面 分 析 入 手 , 结 合 宏 观 经 济 走 势 及 市 场 分 析 , 根 据 市 场 估 值 与 流 动 性 优 选 个 股 , 重 点 配 置 当 前 业 绩 优 良 、 市 场 认 同 度 较 高 、 在 可 预 见 的 未来 其 行 业 处 于 景 气 周 期 中 的 股 票 。 ( 1) 行 业 配 置 策 略 本 基 金 将 综 合 考 虑 以下 因 素 , 对 各 行 业 的 投 资 价 值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从 而 对 行 业 配 置 比 例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 1) 宏 观 经 济 环 境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本 基 金 对 证 券 市 场基 本 面 产 生 普 遍 影 响 的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进 行 研 究 分 析 , 主 要 考 虑 的 宏 观 经 济 指 标 包 括 GDP增 长 率 、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 (CPI)、 生 产 者 价 格 指 数 (PPI)、 采 购 经 理 人 指 数 ( PMI) 、 货 币 供 应 量 (M0, M1, M2)的 增 长 率 等 指 标 , 判 断 实 体 经 济 在 经 济 周 期 中 所 处 的 阶 段 。 2) 国 家 经 济 政 策 本 基 金 将 密 切 关 注 国 家宏 观 经 济 与产业 经 济 层 面 相 关 政 策 导 向 对 市 场 和 相 关 行 业 的 影 响 , 包 括 国 家 财 政 与 税 收政 策 、 货 币 政 策 、 产业 政 策 、 贸 易 政 策 、 汇 率 政 策等 政 策 的 变 化 , 重 点 投 资 于 受 益 于 国 家 政 策 变化 、 预 期 收 益 率 较 高 的 行 业 。 3) 各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本 基 金 将 持 续 跟 踪 行 业 数 据 并 结 合 投 资 研 究 团 队 的 深 入 研 究 及 实 地 调 研 , 根 据 相 关 行 业 盈 利 水 平 的 横 向 与 纵 向 比 较 , 从 而 预 测 各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 发 掘 具 有 广 阔 发 展 潜 力 的 行 业 , 并 相 应 对 基 金 资 产 的 行 业 配 置 进 行 调 整 , 重 点 投 资 于 行 业 景 气 度 较 高 且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的 行 业 。 4) 各 行 业 基 本 面 的 变化 本 基 金 将 对 影 响各 行 业 基 本 面 的 因 素 进 行 跟 踪 分 析 , 预 期 各 行 业 基 本 面 变化 的 拐 点 , 超 配 基 本 面 即 将 发 生 有 利 变化 的 行 业 , 低 配 基 本 面 即 将 发 生 不 利 变化 的 行 业 。 5) 各 行 业 的相 对 估 值 水 平 本 基 金 将 对 各 行 业 的相 对 估 值 水 平 进 行 动 态 分 析 , 增 加 被 市 场 低估 的 行 业 配 置 比 例 , 降 低 盈 利 低 于 预 期 的 行 业 配 置 比 例 。 6)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各 行 业 内 部 的 行 业 进 入 者 的 数 量 、 各 公 司 的 竞 争 策 略 、 各 公 司 产 品和 服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 本 基 金 将 重 点 投 资 于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良 好 的 行 业 。 ( 2) 个 股 选 择 策 略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 自 上 而 下 ” 与 “ 自 下 而 上 ” 相 结 合 的 分 析 方 法 , 通 过 扎 实 的 案 头 基 本 面 分 析 以 及 密 切 的 实 地 调 研 工 作 ,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 行 业 特 征 、 驱 动 因 素 及 同 业 比 较 等 定 性 方 面 , 选 取 具 有 持 续 盈 利 预 期 、 财 务 状 况 运 行 良 好 、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有 独 特 及可 鉴 别 的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上 市 公 司 , 并 结 合 估 值 水 平 分 析 , 组 成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当 行 业 、 公 司 的 基 本 面 、 股 票 的 估 值 水 平 出 现 较 大 变化 时 , 本 基 金 将 对 股 票 组 合 适 时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 3、 债 券 组 合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将 在 对宏 观 经 济 走 势 、 利 率 变化 趋 势 、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态 变化 和 发 债 主 体 基 本 面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 综 合 运 用 久 期 管 理 策 略 、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策 略 、 骑 乘 策 略 、 息 差 策 略 等 主 动 投 资 策 略 , 选 择 合 适 的 时 机 和品 种 构 建 债 券 组 合 。 ( 1) 久 期 管 理 策 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对宏 观 经 济 变 量 以 及 宏 观 经 济 政 策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 形 成 对 未来 利 率 走 势 的 合 理 预 测 , 根 据 利 率 水 平 的 预 期 变化 主 动 调 整 债 券 组 合 的 久 期 , 有 效 控 制 基 金 组 合 整 体 风 险 , 以 达 到 优 化 资 产 收 益 率 的目的 。 如 果 判 断 未来 利 率 水 平 将 下 降 , 本 基 金 可 通 过 增 加 组 合 的 久 期 , 获 得 债 券 收 益 率 下 降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带 来 的 收 益 ; 反 之 , 如 果 预 测 未来 利 率 水 平 将 上 升 , 本 基 金 可 缩 短 组 合 的 久 期 , 以 减 小 债 券 收 益 率 上 升 带 来 的 损 失 。 ( 2)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策 略 在 确 定 组 合 久 期 的 基 础 上 , 运 用 统 计 和 数 量 分 析 技 术 、 对 市 场 利 率 期 限 结 构 历史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检 验 和 情 景 测 试 , 并 综 合 考 虑 债 券 市 场 微 观 因 素 如 历史 期 限 结 构 、 新 债 发 行 、 回 购 及 市 场 拆 借 利 率 等 , 形 成 对 债 券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态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的 判 断 , 从 而 在 子 弹 型 、 杠 铃 型 或 阶 梯 型 配 置 策 略 中 进 行 选 择 并 动 态 调 整 。 其 中 , 子 弹 型 策 略 是 将 偿 还 期 限 高 度 集 中于 收 益 率 曲 线 上 的 某 一 点 ; 杠 铃 型 策 略 是 将 偿 还 期 限集 中于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两 端 ; 而 阶 梯 型 策 略 是 每 类 期 限 债 券 所 占 的 比 重 基 本 一 致 。 在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陡 时 ,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子 弹 型 配 置 ; 当 预 期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平 时 , 将 采 用 哑 铃 型 配 置 ; 在 预 期 收 益 率 曲 线 平 移 时 , 则 采 用 阶 梯 型 配 置 。 ( 3) 骑 乘 策 略 通 过 分 析 收 益 率 曲 线 各 期 限 段 的 利 差 情 况 , 当 债 券 收 益 率 曲 线 比 较 陡 峭 时 , 买 入 期 限 位 于 收 益 率 曲 线 陡 峭 处 右 侧 的 债 券 。 在 收 益 率 曲 线 不 变 动 的 情 况 下 , 随 着 债 券剩 余 期 限 的 缩 短 , 债 券 的 收 益 率 水 平 将 会 较 投 资 期 初 有 所 下 降 , 这 样 可 同 时 获 得 该 债 券 持 有期 的 稳 定 的 票 息 收 入 以 及 收 益 率 下 降 带 来 的 价 差 收 入 ; 即 使 收 益 率 曲 线 上 升 或 进 一 步 变 陡 , 这 一 策 略 也 能 够 提 供 更 多 的 安 全 边 际 。 ( 4) 息 差 策 略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水 平 ,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形 态 以 及 对 利 率 期 限 结 构 的 预 期 , 通 过 采 用 长 期 债 券 和 短 期 回 购 相 结 合 , 获 取 债 券 票 息 收 益 和 回 购 利 率 成 本 之 间 的 利 差 。 当 回 购 利 率 低 于 债 券 收 益 率 时 , 可 以 将 正 回 购 所 获 得 的 资 金 投 资 于 债 券 , 利 用 杠杆 放 大 债 基 投 资 的 收 益 。 4、 权 证 投 资 策 略 权 证 为 本 基 金 辅 助 性 投 资 工 具 , 其 投 资 原 则 为 有 利 于 基 金 资 产 增 值 , 有 利 于 加 强 基 金 风 险 控 制 。 本 基 金 在 权 证 投 资 中 将 对 权 证 标 的 证 券 的 基 本 面 进 行 研 究 , 同 时 综 合 考 虑 权 证 定 价 模 型 、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 交 易 制 度 设计 等 多 种 因 素 对 权 证 进 行 定 价 。 5、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策 略 在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 本 基 金 可 基 于 谨 慎 原 则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等 相 关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对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的 , 对 冲 系 统 性 风 险 和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提 高 投 资 效 率 。 本 基 金 主 要 采 用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衍 生 品合 约 , 通 过 多头 或 空 头套 期 保 值 等策 略 进 行 套 期 保 值 操 作 。 若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如 期 权 、 互 换 等 其 他 金 融 衍 生 品 种 , 本 基 金 将 以 风 险 管 理 和 组 合 优 化 为 目的 , 根 据 届 时 法 律 法 规 的相 关 规 定 参 与 投 资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9 、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沪 深 300 指 数收 益 率 ×50%+ 中 债 综 合 指 数收 益 率 ×50%。 沪 深 300 指 数 是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共 同 推 出 的 沪 深 两个 市 场 第 一个 统 一 指 数 , 该 指 数 编 制 合 理 、 透 明 , 有 一 定 市 场 覆 盖 率 , 抗 操 纵 性 强 , 并 且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 中 债 综 合 指 数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 样 本 债 券 涵 盖的 范 围 全 面 , 具 有 广 泛 的 市 场 代 表 性 , 涵 盖 主 要 交 易 市 场 、 不 同 发 行 主 体 和 期 限 , 能 够 很 好 地 反 映 中 国 债 券 市 场 总 体 价 格 水 平 和 变 动 趋 势 。 综 合 考 虑 基 金 资 产 配 置 与 市 场 指 数 代 表 性 等 因 素 , 本 基 金 选 用 沪 深 300指 数 和 中 债 综 合 指 数 加 权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业 绩 评 价 基 准 。 随 着 法 律 法 规 和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变化 , 如 果 上 述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不 适 用 本 基 金 , 或 者 本 基 金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中 所 使 用 的 指 数 暂 停 或 终 止 发 布 或 变 更 名 称 , 或 者 市 场 推 出 更 权 威 的 能 够 代 表 本 基 金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的 指 数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依 据 维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 法 权 益的 原 则 ,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对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 及 时 公 告 ,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10 、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基 金 , 其 预 期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债 券 型基 金 与 货 币市 场基 金 , 低 于 股 票 型基 金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11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截 止 日 为 2018年 9月 30日 。 1、 报 告 期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1 权 益 投 资 20,485,477.60 4.35 其 中 : 股 票 20,485,477.60 4.35 2 基 金 投 资 - - 3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424,652,936.00 90.11 其 中 : 债 券


424,652,936.00 90.11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4 贵 金 属 投 资 - - 5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6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20,085,629.01 4.26 8 其 他 资 产


6,031,884.33 1.28 9 合 计





471,255,926.94


100.00 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1)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境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代 码 行 业 类 别 公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矿 业 2,826,031.18 0.68 C 制 造 业 10,359,610.00 2.4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2,351,958.00 0.57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和 供 应 业 E 建 筑 业 - - F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 - G 交 通 运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 - H 住 宿 和 餐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 融 业 4,947,878.42 1.19 K 房 地 产业 - -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共 设 施 管 理 业 - -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 - P 教 育 - - Q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 - R 文 化 、 体 育 和 娱 乐业 - - S 综 合 - - 合 计 20,485,477.60 4.93 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港 股 通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港 股 通 投 资 股 票 。 3、 报 告 期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600332 白 云 山 94,600 3,462,360.00 0.83 2 600276 恒 瑞 医 药 54,500 3,460,750.00 0.83 3 000661 长 春 高 新 14,500 3,436,500.00 0.83 4 600028 中 国 石 化 363,460 2,587,835.20 0.62 5 601398 工 商 银 行 429,146 2,476,172.42 0.60 6 601288 农 业 银 行 635,400 2,471,706.00 0.60 7 600236 桂 386,200 2,351,958.00 0.57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冠 电 力 8 601088 中 国 神 华 11,682 238,195.98 0.06 4、 报 告 期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公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国 家 债 券 - -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 券 51,404,936.00 12.38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51,404,936.00 12.38 4 企 业 债 券 11,402,000.00 2.74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80,570,000.00 19.40 6 中 期 票 据 40,580,000.00 9.77 7 可 转 债 ( 可 交 换 债 ) - - 8 同 业 存 单 240,696,000.00 57.94 9 其 他 - - 10 合 计 424,652,936.00 102.23 5、 报 告 期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11812171 18北 京 银 行 CD171 500,000 48,260,000.00 11.62 2 111817167 18光 大 银 行 CD167 500,000 48,220,000.00 11.61 3 180210 18国 开 10 300,000 29,619,000.00 7.13 4 111806200 18交 通 银 行 CD200 300,000 28,956,000.00 6.97 5 018005 国 开 1701 216,560 21,785,936.00 5.24 6、 报 告 期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7、 报 告 期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贵 金 属 。 8、 报 告 期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权 证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9、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1)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 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政 策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 10、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1) 本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 2)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 3) 本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评 价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国 债 期 货 。 11、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中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17个 分 行 因 未 按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个人 所 得 税 、 未 按 规 定 申 报 缴 纳 营 业 税 、 未 按 规 定 申 报 缴 纳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未 按 规 定 申 报 缴 纳 房 产 税 等 , 未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受 到 税 务 处 罚 。 对 该证 券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根 据 我 司 的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 以 相 应 的 研 究 报 告 为 基 础 , 结 合 其 未来 增 长 前 景 , 由 基 金 经 理 决 定 具 体 投 资 行 为 。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其 他 发 行 主 体 ,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情 形 。 2)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于 超 出 基 金 合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 情 形 。 3) 其 他 资 产 构 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 出 保 证 金 22,716.66 2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6,009,167.67 5 应 收 申 购 款 -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6,031,884.33 4) 报 告 期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 5) 报 告 期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注 : 截 至 本 报 告 期末 , 本 基 金 前 十 名 股 票 中不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的 情 况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基 金 的 业 绩 12 、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代 表 其 未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下 述 基 金 业 绩 指 标 不 包 括 持 有 人 认 购 或 交 易 基 金 的 各 项 费 用 , 计 入 费 用 后 实 际 收 益 水 平 要 低 于 所 列 数 字 。 基 金 的 业 绩 报 告 截 止 日 为 2018年 9月 30日 。 1、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混 合 A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成 立 至 2016 年底 0.03% 0.01% 0.07& 0.20% -0.04% =0.19% 2017年 6.75% 0.12% 8.60% 0.32% -1.85% -0.20% 2018年 上 半 年 2.93% 0.23% -5.47% 0.57% 8.40% -0.34% 过 去 三 个 月 0.25% 0.21% -0.60% 0.67% 0.85% -0.46%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混 合 C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成 立 至 2016 年底 0.02% 0.00% 0.07% 0.20% -0.05% -0.20% 2017年 6.75% 0.11% 8.60% 0.32% -1.85% -0.21% 2018年 上 半 年 5.48% 0.33% -5.47% 0.57% 10.95% -0.24% 过 去 三 个 月 0.20% 0.21% -0.60% 0.67% 0.80% -0.46% 2、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注 : 1、 图 示 日 期 为 2016年 12月 22日 至 2018年 9月 30日 。 2、 按 基 金 合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 6个 月 内 为 建 仓 期 , 截 至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的 各 项 投 资 比 例 已 达 到 基 金 合同 投 资 范 围 中 规 定 的 比 例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13 、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本 基 金 从 C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财 产中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 4、 基 金 合同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 仲 裁 费 和 诉讼 费 ; 5、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6、 基 金 的 投 资 标 的 交 易 费 用 ; 7、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8、 基 金 的 开 户 费 用 、 账 户 维 护 费 用 ; 9、 基 金 合同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10、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同 约 定 , 可 以 在基 金 财 产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60%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0.60%÷当 年 天 数 H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等 致 使 无 法 按 时支 付 的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支 付 。 2、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15%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0.15%÷当 年 天 数 H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5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托 管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等 致 使 无 法 按 时支 付 的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支 付 。 3、 C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本 基 金 A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 C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 C类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5%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0.25%÷当 年 天 数 H为 C类 基 金 份 额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E为 C类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C类 基 金 份 额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月末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基 金 托 管 人于 次 月 首 日 起 5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代付 给 销 售 机构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等 致 使 无 法 按 时支 付 的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支 付 。 本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将 专 门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在 基 金 年度 报 告 中 对 该 项 费 用 的 列 支 情 况 作 专 项 说 明 。 上 述 “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4- 10项 费 用 ”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从 基 金 财 产中 支 付 。华 泰 柏 瑞 鼎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 列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 1、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 2、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基 金 合同 生 效 前 的相 关 费 用 ; 4、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 四 ) 基 金 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 行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14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结 合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实 施 的 投 资 管 理 活 动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 主 要 更 新 的 内 容 如 下 : 1、 “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对 监 事 会 成 员 、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和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的相 关 信 息 作 了 更 新 。 2、 “ 四 、 基 金 托 管 人 ” 部 分 , 根 据 基 金 托 管 人 提 供 的 更 新 内 容 作 了 相 应 的 更 新 。 3、 “ 五 、 相 关 服 务 机构 ” 部 分 , 更 新 了代 销 机构 的相 关 信 息 。 4、 “ 九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对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作 了 更 新 。 5、 “ 十 、 基 金 的 业 绩 ” 部 分 , 对 基 金 投 资 业 绩 作 了 更 新 。 6、 “ 二 十 二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 分 , 根 据 前 次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公 布 日 至 本 次 更 新 内 容 截 止 日 的 历 次 信 息 披 露 作 了 更 新 。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九 年 二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