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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金融: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 年 第2 号) 基 金 管理 人: 交银 施 罗德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国 建 设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二 〇 一八 年十二 月 基金招募说 明书自 基 金合同 生 效日起, 每6 个月更 新 一次, 并于每 6 个月结 束之日后 的 45 日 内公告,更 新内容截 至每 6 个 月的最后1 日。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 【重要提示 】 交银施 罗德 中 证互联 网金 融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 基金( 以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 【2015】 941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 理人保 证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准 确 、完整 。本招 募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 证监会 对本基 金募集 的注 册,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 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 本基金 一定盈 利,也 不保证 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 最低收 益;因 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 投资于 证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证 券 市场波 动等因 素产生 波动 。投 资人在投 资本 基金前 ,需全 面认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险收 益特 征和产 品特性 ,充分 考虑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 断市场 ,对 投资本基 金的 意愿、 时机、 数量等 投资行为 作出 独立决 策。投 资人根 据所持 有份 额享受基 金的 收益, 但同时 也需承 担相应的 投资 风险。 投资本 基金可 能遇到 的风 险包括: 因受 到经济 因素、 政治因 素、投 资 心理 和交易 制度等 各种因 素的影 响而 引起的 市 场风 险;基 金管理 人在基 金管理实 施过 程中产 生的基 金管理 风险; 流动 性风险; 交易 对手违 约风险 ;投资 股指期货 的特 定风险 ;投资 本基金 特有的 风险 等等 。投 资本 基金特 有的风 险主要 包括指数 化投 资风险 和基金 运作的 特有风 险。 其中指数 化投 资 风险 主要包 括:标 的指数回 报与 股票市 场平均 回报偏 离的风 险、 标的指数 波动 的风险 、基金 投资组 合回报与 标的 指数回 报偏离 的风险 、标的 指数 变更的风 险等 ;基金 运作的 特有风 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杠杆机制风险、 基金份额的折/ 溢价交易风险、基金 份额风险 收益 特征变 化风险 、基金 份额折 算风 险、份额 配对 转换业 务中存 在的风 险、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调整带来的再投资风险、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 上调带来 的剩 余资产 分配减 少的风 险、基 金份 额参考净 值不 代表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等。 本基金 是一只 股票型 基金 ,其预 期风 险与预 期 收益高 于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和货 币市 场基金 ,属于 承担较 高预期 风险 、预期收 益较 高的证 券投资 基金品 种。本基 金采 取了基 金份额 分级的 结构设 计, 不同的基 金份 额具 有 不同的 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 金共有 三类份 额,其 中交银 互联 网金融份 额具 有与标 的指数 、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具有低 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有 风险, 投资人 在投 资本基 金前 应认真 阅 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明 书和 基金 合同等信 息披 露文件 。基金 的过往 业绩并 不代 表未来表 现。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 他基金的 业绩 并不构 成对本 基金业 绩表现 的保 证。基金 管理 人提醒 投资者 基金投 资的“买 者自 负”原 则,在 投资者 作出投 资决 策后,基 金运 营状况 与基 金 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12 月 26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8 年 9 月30 日。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 一 、 基金 管理 人 (一 )基金管理人 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 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国金 中心二期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 )61055050 传真:(021 )61055034 交银施 罗德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 证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使 用 全 称 或 其 简 称 “ 交通银行 ”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 )主要成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 士,董 事长, 博士 学位。 历任 交通银 行 办公室 副处长 、处长 ,交 通银 行海外机 构管 理部副 总经理 、总经 理,交 通银 行上海分 行副 行长, 交通银 行资产 托管部总 经理 , 交通 银行投 资管理 部总经 理, 交银施罗 德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总经 理。 陈朝灯 先生 , 副董事 长, 博士学 位。 现任施 罗 德证券 投资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 历任复华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 周曦女士 ,董 事 ,硕 士学 位。现 任交 通银行 总 行个人 金融业 务部副 总经 理兼 风险管理 部副 总经理 。历任 交通银 行湖南 省分 行风险管 理部 、资产 保全部 、法律 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 孙荣俊先生, 董事, 硕士学位, 现任交通银行总 行风险管理部 (资产保全部) 副总经理 。历 任交通 银行总 行风险 管理部 副高 级经理、 高级 经理, 交通银 行广西 区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 )先生,董 事 ,硕士 学位 ,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 行政总裁 。 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 投资产品总监, 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 港) 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 女士, 独立董 事, 学士学 位。 历任人 民 银行稽 核司副 处长、 处长 ,合 作司调研 员, 非银司 副巡视 员、副 司长; 银监 会非银部 副主 任,银 行监管 一部副 主任、巡视员; 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学位 。 现任中国政 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兼任基金 业协 会自律 监察委 员会委 员。历 任证 监会办公 厅副 处长、 上市公 司监管 部处长、 行政 处罚委 员会专 职委员 、副主 任审 理员,兼 任证 监会上 市公司 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 先生, 独立董 事, 博士学 位, 教育部 长 江学者 讲座教 授。现 任香 港大 学工业工 程系 荣誉教 授,亚 洲风险 及危机 管理 协会主席 ,兼 任深交 所上市 的中联 重科集团 独立 非执行 董事。 历任香 港城市 大学 管理科学 讲座 教授, 湖南省 政协委 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 先生, 监事长 ,硕 士学位 。现 任交通 银 行战略 投资部 总经理 。历 任交 通银行办 公室 副处长 ,交通 银行公 司业务 部副 处长、高 级经 理、总 经理助 理、副 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章骏翔先生, 监事, 硕士学位, 志奋领学者 ,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持证 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亚洲投 资风险主管。 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 理(香港 )有 限公司 亚洲风 险经理 、华宝 兴业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风 险管理 部总经 理, 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6 张玲菡女士, 监事, 学士学位 。 现任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历任中国 银行 福州分 行客户 经理, 新华人 寿保 险公司上 海分 公司区 域经理 ,银河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部渠 道经理 ,交银 施罗 德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渠道经 理、渠 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 生,监 事,硕 士学 位。现 任交 银施罗 德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总 裁办 公室 副总经理 。历 任交通 银行上 海市分 行管理 培训 生、交通 银行 总行战 略投资 部高级 投资并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 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 女士, 副总经 理, 硕士学 历, 高级经 济 师,兼 任交银 施罗德 资产 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 。历任 湖南大 学(原 湖南财 经学 院)金融 学院 讲师, 湘财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债 部副经 理、基 金管理 总部总 经理 ,湘财荷 银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副总 经理。 夏华龙 先生, 副总经 理, 博士学 历。 历任中 国 地质大 学经济 管理系 教师 、经 济学院教 研室 副主任 、主任 、经济 学院副 院长 ;交通银 行资 产托管 部副处 长、处 长、高级 经理 、副总 经理; 交通银 行资产 托管 业务中心 副总 裁;云 南省曲 靖市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 生,副 总经理 ,经 济学博 士, 高级经 济 师。历 任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系 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国人保 信托 投资公 司证券 部副总 经理、 总经 理、北京 证券 营业部 总经理 、证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印皓女 士,副 总经理 ,上 海财经 大学 工商管 理 硕士。 历任交 通银行 研究 开发 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 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 交通银行 公司 业务部 副高级 经理、 高级经 理, 交通银行 机构 业务部 高级经 理、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 士,督 察长, 硕士 学历。 历任 华泰证 券 有限责 任公司 综合发 展 部 高级 经理、投 资银 行部项 目经理 ,银河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监 察部 总监, 交银施 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7 蔡铮先生, 基金经理。 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 。9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7 年 7 月起在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工作。2009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投资研究 部数 量分析 师、量 化投资 部助理 总经 理、量化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现任量 化投资副总监兼多元资产管理副总监。 2011 年 3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 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 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 2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深 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11 年 9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 任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 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交 银施罗德 沪深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环球精 选价 值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交银 施罗德全 球自 然资源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 27 日起担任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担 任交银 施罗德 国证 新能源 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至今, 2015 年 5 月 27 日 起担 任交银 施罗 德中证 海 外中国 互联网 指数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6 月 26 日起担任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6 年 7 月 1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至今,2018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 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 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 马俊(研究 总监)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8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 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 基金 托管 人 (一 )基金托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 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 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 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 元, 增幅 3.08% 。 上半年, 本集团盈利平稳增 长,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 增幅 5.42% ; 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 2017 年, 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 《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 , 美国 《环 球金融》 “2017 最佳转型银行” 、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 行” 、 “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 《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9 中国银行 业协 会“年 度最具 社会责 任金融 机构 ”等多项 重要 奖项。 本集团 在英国 《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 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 处、 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 在安徽合肥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 管部 连续聘 请外部 会计师 事务所 对托 管业务进 行内 部控制 审计, 并已经 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 资产托 管业务 部总 经理, 曾先 后在中 国 建设银 行南通 分行、 总行 计划 财务部、 信贷 经营部 任职, 并在总 行公司 业务 部、投资 托管 业务部 、授信 审批部 担任领导 职务 。其拥 有八年 托管从 业经历 ,熟 悉各项托 管业 务,具 有丰富 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 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一级) ,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 京市分行 国际 部、营 业部并 担任副 行长, 长期 从事信贷 业务 和集团 客户业 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一级) ,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会计 部, 长期从 事托管 业务管 理等工 作, 具有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务 管理经 验。 郑绍平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经 理, 曾就职 于 中国建 设银行 总行投 资部 、委 托代理部 、战 略客户 部,长 期从事 客户服 务、 信贷业务 管理 等工作 ,具有 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 资产托 管业务 部副 总经理 ,曾 就职于 中 国建设 银行总 行国际 业务 部, 长期从事 海外 机构及 海外业 务管理 、境内 外汇 业务管理 、国 外金融 机构客 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 内首批 开办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的 商 业银行 ,中国 建设银 行一 直秉 持“以客 户为 中心” 的经营 理念, 不断加 强风 险管理和 内部 控制, 严格履 行托管 人的各项 职责 ,切实 维护资 产持有 人的合 法权 益,为资 产委 托人提 供高质 量的托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0 管服务。 经过 多年稳 步发展 ,中国 建设银 行托 管资产规 模不 断扩大 ,托管 业务品 种不断增 加, 已形成 包括证 券投资 基金、 社保 基金、保 险资 金、基 本养老 个人账 户、(R)QFII 、(R)QD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 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 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 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国建设 银行专 业高效 的托 管服务能 力和 业务水 平,赢 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 《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4 次获得 《财资》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 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 “优秀资产托管机 构” 等奖项, 并在 2016 年被 《环球金融》 评为中 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 、 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 “最佳托管系统 实施奖” 。 (二 )基金托管人 的内部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 金托管 人,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国 家 有关托 管业务 的法律 法规 、行 业监管规 章和 本行内 有关管 理规定 ,守法 经营 、规范运 作、 严格监 察,确 保业务 的稳健运 行, 保证基 金财产 的安全 完整, 确保 有关信息 的真 实、准 确、完 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 设银行 设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负 责全行 风险管 理与内 部控 制工 作,对托 管业 务风险 控制工 作进行 检查指 导。 资产托管 业务 部配备 了专职 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 管业务 部具备 系统 、完善 的制 度控制 体 系,建 立了管 理制度 、控 制制 度、岗位 职责 、业务 操作流 程,可 以保证 托管 业务的规 范操 作和顺 利进行 ;业务 人员具备 从业 资格; 业务管 理严格 实行复 核、 审核、检 查制 度,授 权工作 实行集 中控制, 业务 印章按 规程保 管、存 放、使 用, 账户资料 严格 保管, 制约机 制严格 有效;业 务操 作区专 门设置 ,封闭 管理, 实施 音像监控 ;业 务信息 由专职 信息披 露人负责 ,防 止泄密 ;业务 实现自 动化操 作, 防止人为 事故 的发生 ,技术 系统完 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 进行监督 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1 依照《 基金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的 约 定,监 督所托 管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 合同 规定 ,对基 金管理 人运作 基金的 投资 比例、投 资范 围、投 资组合 等情况 进行监督 。在 日常为 基金投 资运作 所提供 的基 金清算和 核算 服务环 节中, 对基金 管理人发 送的 投资指 令、基 金管理 人对各 基金 费用的提 取与 开支情 况进行 检查监 督。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 进行 监控, 如发现 投资异 常情况 ,向 基金管理 人进 行风险 提示,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2 三 、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 网上直销交易 平台(网站及手机APP, 下同) 。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交通银 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 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2005 年8 月4 日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 资者可 以通过 基金 管理人 网上 直销交 易 平台办 理开户 、本基 金的 场外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 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 金销售 业务资 格 、 经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和 中国证 券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认可的 、 通 过深圳 证券交 易所交 易系统 办理 基金销售 业务 的深圳 证券交 易所场 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3 传真: (010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 中路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68475888 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888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22866254 传真: (0769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5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22627802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6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世纪商贸广 场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世纪商 贸广场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 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 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7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 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宏 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8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85863719 传真: (0451 )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 (010 )65051166 传真: (010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 (028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19 网址:www.gjzq.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 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西南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 (023 )63786141 传真: (023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 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 号荣超 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0 网址:www.china-invs.cn (2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58568235 传真: (010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 C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66045529 传真: (010 )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2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 场 (二期) 北座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 (0755 )23953913 传真: (0755 )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1 网址:www.citicsf.com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18 号 1 幢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 号 黄龙时代广场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81119792 传真: (0571 )22905999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33227953 传真: (0755 )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 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 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 )20691832 传真: (021 )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1)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2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 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 )38600735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 )20835789 传真: (021 )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54509998 传真: (021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幢 1 号 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3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 )57418829 传真: (010 )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 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 )58325395 传真: (010 )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 新闻大厦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 )59601366-7024 传真: (010 )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3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五栋大楼 C 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 世界广场A 座22 层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4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3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 号电 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 )88911818 传真: (0571 )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建威 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 (010 )670009888 传真: (010 )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 (0411 )88891212 传真: (0411 )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2 号楼6153 室 (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 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021 )35385521 传真: (021 )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 )89629099


传真: (020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6 网址:www.yingmi.cn (4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 号惠 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电话: (0755 )83999907-802 传真: (0755 )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 )20665952 传真: (021 )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 号凯科国际大 厦7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 )33323999 传真: (021 )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4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 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 (010 )65951887 传真: (010 )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 厦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陆家 嘴软件园10 号楼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陆 家嘴软件园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5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 号国睿大厦 一号楼B 区 4 楼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 号文广 大厦15 楼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8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电话: (025 )68206846 传真: (021 )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5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 )56282140 传真: (010 )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www.51jijinhui.com (5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 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 号SOHO 嘉盛中心30 层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 (010 )56642600 传真: (010 )56642623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29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54)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 C 座 六层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 楼浦项中心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 (010 )57298634 传真: (010 )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5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A 座17 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 (0755 )89460500 传真: (0755 )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 号经济 日报社A 综合楼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 (010 )66154828 传真: (010 )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57)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 行大厦33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 亚银行大厦3301 室 法定代表人: 周泉恭 电话: (021 )61600500 传真: (021 )61600602 联系人:蔡小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1010,( 021 )61600500 网址:www.rffund.com (58)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 号13 号楼2 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 号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 (021 )20538888 传真: (021 )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5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 号 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 (010 )59336533 传真: (010 )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1 (60)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 号楼 7 层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 号院1 号楼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电话: (010 )62062880 传真: (010 )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61)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 号武林时 代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 (0571 )85267500 传真: (0571 )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6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5 层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 (010 )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2 (63)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 号 4 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 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010 )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6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 (010 )58160168 传真: (010 )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6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塔2B 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010 )61860688 传真: (010 )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3 (6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 号东 方科技大厦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 (0755 )66892301 传真: (0755 )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67)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 号 1 幢 B 座 81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 号 4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 (021 )80234888 传真: (021 )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68)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楼701 内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楼701 内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 (010 )85594745 传真: (010 )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69)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 号 6 幢1008 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 号7 号楼1101 室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4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0512) 68603767 传真:(0512) 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0512) 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70)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 7 层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 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 (021 )33355392 传真: (021 )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7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7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 (中心商务区) 迎宾大道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 洋保险大厦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5 电话: (010 )59013828 传真: (010 )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73)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 、02、03 室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799 号 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 (021 )50810687 传真: (021 )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7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 9 号楼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SOHO 现 代城C 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7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 中心办公楼二期53 层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 号金地中 心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 (021 )38789658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6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7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 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选 择 其它符 合要求 的机构 销售 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 )50938617 传真:(010 )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 )出具法律意 见书的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 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31358666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7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 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朱宏宇 四 、 基金 的名 称 本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金 的类 型 本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 份额 的分 级 本基金的 基金 份额包 括本基 金之 基础份 额(即 “交银互 联网 金融份 额” ) 、稳 健收益类份额 (即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 与积极收益类份额 (即 “交银互联 网金融 B 份额” ) 。 其中, 交银互联网金 融 A 份 额、 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七、场内 份额 的配 对 转换 本基金 根据基 金合同 约定 ,办理 场内 的交银 互 联网金 融份额 与交银 互联 网金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8 融 A 份额、 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之间的场内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包括以下两种 方式的配对转换: 1、 分拆: 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交银互联 网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交银互 联网金融 A 份额与 1 份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的行为。 2、 合并: 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交银互联 网金融 A 份额与 1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申 请转换成 2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场外的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 额不可 以进 行份额 配 对转换 ,但通 过跨系 统转 托管 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八 、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指 数化投 资, 紧密跟 踪标 的指数 , 追求跟 踪偏离 度与跟 踪误 差最 小化。本基 金力争控 制本基金 日均跟踪 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 超过 0.35% ,年跟踪误 差不超过 4% 。 九 、 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投资于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以 中证互 联网金 融指数 的成 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 为主要投 资对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 非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 债券、 中期票据、 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回购、 权证、 资产 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 法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 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本基金投 资于 中证互 联网金 融指数 的成份 股及 其备选成 份股 的比例 不低于 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90% ,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每个交易日日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39 终在扣除 股指 期货合 约需缴 纳的交 易保证 金以 后,持有 现金 或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如果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变更 投资 品种的 投 资比例 限制,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十 、 基金 的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为指数 型基金 ,绝 大部分 资产 采用完 全 复制标 的指数 的方法 跟踪 标的 指数,即 按照 中证互 联网金 融指数 中的成 份股 组成及其 权重 构建股 票投资 组合, 并根据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及其 权重的 变动进 行相 应调整。 当预 期成份 股发生 调整和 成份股发 生配 股、增 发、分 红等行 为时, 或因 基金的申 购和 赎回等 对本基 金跟踪 标的指数 的效 果可能 带来影 响时, 或因某 些特 殊情况导 致成 份股流 动性不 足时, 或其他原 因导 致无法 有效复 制和跟 踪标的 指数 时,基金 管理 人可以 对投资 组合管 理进行适 当变 通和调 整,从 而使得 投资组 合紧 密地跟踪 标的 指数。 在正常 市场情 况下,力争 控制本基 金日均跟 踪偏离度 的绝对 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 误差不超 过 4% 。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互联 网金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 ,其余 资产可投 资于其 他股票 (非 标的指 数成份 股及 其备选成 份股) 、债券 、中 期票据、 货币市场 工具 、债券 回购、 权证、 资产支 持证 券、股指 期货 以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其 目的是在 保证 基金资 产流动 性的前 提下, 有效 利用基金 资产 ,更好 地实现 跟踪标 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投资股 指期货 将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则 , 以套期 保值为 目的, 主要 选择 流动性好 、交 易活跃 的股指 期货合 约。在 建仓 期或者出 现大 量净申 购或净 赎回的 情况时, 本基 金将使 用股指 期货来 进行流 动性 风险管理 。本 基金力 争利用 股指期 货的杠杆 作用 ,降低 股票仓 位频繁 调整的 交易 成本和跟 踪误 差,达 到有效 跟踪标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0 的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 理人针 对股指 期货 交易制 订严 格的授 权 管理制 度和投 资决策 流程 ,确 保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交 易执行 及风险 控制 各环节的 独立 运作, 并明确 相关岗 位职责。 此外 ,基金 管理人 建立股 指期货 交易 决策部门 或小 组,并 授权特 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股指 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十一、基 金的 业绩 比 较基准


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收益率×95% +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 的标的 指数为 中证 互联网 金融 指数。 中 证互联 网金融 指数是 由 中 证指 数有限公司编制, 代表性和可投资性受到市场认可。 由于本 基金每 个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货 合 约需缴 纳的交 易保证 金后 ,投 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因此本基 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同时加入了 5% 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 后本基 金所跟 踪的 标的指 数的 指数编 制 单位变 更或停 止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数的 编制 、发布 或授权 ,或中 证互联 网金 融指数由 其他 指数替 代、或 由于指 数编制方 法的 重大变 更等事 项导致 中证互 联网 金融指数 不宜 继续作 为标的 指数, 或证券市 场有 其他代 表性更 强、更 适合投 资的 指数推出 ,基 金管理 人认为 有必要 作相应调 整时 ,本基 金管理 人可以 依据维 护基 金份额持 有人 合法权 益的原 则,在 履行适当 程序 后变更 本基金 的标的 指数、 业绩 比较基准 和基 金名称 等。其 中,若 变更标的 指数 涉及本 基金投 资范围 或投资 策略 的实质性 变更 ,则基 金管理 人应就 变更标的 指数 召开基 金份额 持 有人 大会, 报中 国证监会 备案 且在指 定媒介 公告。 若变更标 的指 数对基 金投资 范围和 投资策 略无 实质性影 响( 包括但 不限于 指数编 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名等事项) ,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标的指数发生变更的,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也相应变更。 除上述 情形外 ,如果 今后 法律法 规发 生变化 , 又或者 市场推 出更具 权威 、且 更能够表 征本 基金风 险收益 特征的 业绩比 较基 准,则本 基金 管理人 可与本 基金托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1 管人协商 一致 后,调 整或变 更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并 及时 公告, 而无需 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十 二 、基 金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一只 股票型 基金 ,其预 期风 险与预 期 收益高 于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和货 币市 场基金 ,属于 承担较 高预期 风险 、预期收 益较 高的证 券投资 基金品 种。本基 金采 取了基 金份额 分级的 结构设 计, 不同的基 金份 额具有 不同的 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 金共有 三类份 额,其 中交银 互联 网金融份 额具 有与标 的指数 、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具有低 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十三、基 金投 资组 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 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9,230,845.90 93.40 其中:股票 79,230,845.90 93.4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2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94,559.49 6.59 8 其他各项资产 7,853.19 0.01 9 合计 84,833,258.5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469,148.30 18.3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556,280.00 1.8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651,086.00 3.1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6,688.90 0.2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557,838.49 33.81 J 金融业 23,392,544.24 27.70 K 房地产业 3,278,765.75 3.8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78,494.22 4.83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9,230,845.90 93.81 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 股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 股 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588 用友网络 113,810 3,166,194.20 3.75 2 600271 航天信息 109,252 3,040,483.16 3.60 3 601318 中国平安 44,100 3,020,850.00 3.58 4 000001 平安银行 262,812 2,904,072.60 3.44 5 600570 恒生电子 50,003 2,760,665.63 3.27 6 601166 兴业银行 172,103 2,745,042.85 3.25 7 601998 中信银行 423,846 2,568,506.76 3.04 8 002024 苏宁易购 174,500 2,352,260.00 2.79 9 601555 东吴证券 366,321 2,340,791.19 2.77 10 300059 东方财富 206,242 2,320,222.50 2.75 3.2 、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 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发 行主体未 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 查, 在本报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本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发 行主 体未受 到公开 谴责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 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22.3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19.54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5 5 应收申购款 4,611.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853.1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 投资的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 金的 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5.05% 1.44% -4.49% 1.40% -0.56% 0.04%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6 2018 上半年 -11.83% 1.59% -11.50% 1.57% -0.33% 0.02% 2017 年度 -10.99% 0.96% -8.85% 0.94% -2.14% 0.02% 2016 年度 -24.72% 2.11% -24.30% 1.95% -0.42% 0.16% 2015 年( 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70% 3.05% -21.46% 3.31% 12.76% -0.26%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 五 、基 金的 费用 与 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7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在 基金 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 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 合同生 效日起 ,基 金管理 费每 日计提 , 按月支 付。由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管 理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假 日、休 息日或不 可抗 力致使 无法按 时支付 的,支 付日 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 划后, 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2%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 H =E× 0.2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8 自基金 合同生 效日起 ,基 金托管 费每 日计提 , 按月支 付。由 托管人 根据 与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 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资金支付 ,基 金管理 人无需 再出具 资金划 拨指 令。若遇 法定 节假日 、休息 日或不 可抗力致 使无 法按时 支付的 ,支付 日期顺 延。 费用自动 扣划 后,基 金管理 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 作为指 数基金 ,需 根据与 中证 指数有 限 公司签 署的指 数使用 许可 协议 的约定向 中证 指数有 限公司 支付标 的指数 许可 使用费。 通常 情况下 ,本基 金标的 指数许可使 用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 ,标的指 数许可使 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 合同生 效日起 ,基 金标的 指数 许可使 用 费每日 计提, 按季支 付, 标的 指数 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 据实际天 数按 比例计 算。 由 基金管 理人向 基金 托管人发 送基 金 标的 指数许 可使用 费划付指 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后 从基金 财产 中一次性 支付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标 的指数 供应商 根据 相应指 数使 用许可 协 议变更 上述标 的指数 许可 使用 费费率和计费方式, 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 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11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申 购费用 由基 金申购 人 承担, 不列入 基金财 产, 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 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49 本基金的场外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 金额(含申购 费) 场外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6%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 对通过 基金管 理人 直销柜 台 申 购交银 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养老 金客 户实 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 客户指 基本养 老基 金与依 法成 立的养 老 计划筹 集的资 金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形成 的补 充养老 基金等 ,具体 包括全 国社 会保障基 金、 可以投 资基金 的地方 社会保障 基金 、企业 年金单 一计划 以及集 合计 划。如将 来出 现经养 老基金 监管部 门认可的 新的 养老基 金类型 ,本公 司将发 布临 时公告将 其纳 入养老 金客户 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 金管理 人直销 柜台 申购交 银 互 联网金 融 份额 的 养老金 客户特 定申 购费 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 金额(含申购 费) 特定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24%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2%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8%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投资者 通过直 销机构 交易 享有如 下费 率优惠 , 有关费 率优惠 活动的 具体 费率 折扣及活 动起 止时间 如有变 化,敬 请投资 者留 意本基金 管理 人的有 关公告 ,届时 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享受 申购费率 一折 优惠; 对上述 实施特 定申购 费率 的养老金 客户 而言, 以其目 前适用 的特定申 购费 率和上 述一般 申购费 率的一 折优 惠中孰低 者执 行。若 享有折 扣前的 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0 2)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 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 投资者享 受申 购费率 优惠, 赎回费 率标准 不变 。具体优 惠费 率请参 见本基 金管理 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 基金网 上直销 业务 已开通 的银 行卡及 各 银行卡 交易金 额限额 请参 阅本 公司网站。 本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 业务 情况调 整上 述交易 费 用和限 额要求 ,并依 据相 关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 的 赎回 费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承担, 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 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 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 期限 赎回 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 —1 年(含) 0.5% 1 年—2 年(含) 0.2% 2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场外赎 回 交银互联网金融 份额时,其 持有期限的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 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 期限 赎回 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以上(含) 0.5%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 费率 或收费 方式实 施日前 依照《 信息 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指 定媒介 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针对投 资人定 期和 不定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动 。在基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1 金促销活 动期 间,基 金管理 人可以 按中国 证监 会要求履 行必 要手续 后,对 投资人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 )不列入基金 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 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 人可根 据基金 发 展情况调 整基金 管理 费率、基 金托管费 率等 相关费 率。降 低基金 管理费 率、 基金托管 费率 ,无须 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基金管 理人必 须依照 有关规 定于 新的费率 实施 日前在 指定 媒介 上刊 登公告。 (五 ) 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过 程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纳 税 义务按 国家税 收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 六 、基 金份 额的 折 算 (一 )基金份额定 期折算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 基金合同 生效 日所在 会计年 度外) 的第一 个工 作日,本 基金 将按照 以下规 则进行 基金份额的定期折算。 1、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 2、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 3、基金份额定期折算频率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2 每个会计年度进行 1 次(可不进行定期折算的 情形除外) 。 4、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方式 (1) 在每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 将对当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 网金融 A 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 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 持 1 ∶1 的 比例。 (2)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 ,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在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获得新增场内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 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 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 算增加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 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 以 每 2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配 比 1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进行份额分配,获得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 有场外交 银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增 场外交 银互联网 金融 份额的 分配; 持有场 内交银 互联 网金融份 额的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 份额的分配。 (4) 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 其持有的交银互 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数 量不变。 按照上 述折算 方法, 由于 计算过 程尾 差处理 的 原因, 可能会 给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资产 净值 造成微 小误差 ,该误 差归入 基金 财产,视 为未 改变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 5、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后 前 A A NUM NUM ? 000 . 1 AV ? 后 A N 2 000 . 1 - - NAV AV 前 前 后 A NAV N ?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为: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3 后 前 前 NAV NAV NUM A A ) 000 . 1 ( ? ? 其中: NUM A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 V A 前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NA V A 后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NA 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 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2)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及其份额数。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2 000 . 1 - - NAV AV 前 前 后 A NAV N ? 折算后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 额持有 人持 有的新 增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份 额数 为: 后 前 后 前 ) NAV NUM NAV NAV ? ? ( 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 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交银互 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 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 额的份额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UM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份额数; NA 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 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 基金份 额折算 时, 折算基 准日 折算前 交 银互联 网金融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6、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4 为保证 基金份 额定期 折算 期间的 平稳 运作, 基 金管理 人可根 据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上市交易、交银互 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或赎回及场内 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7、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 额定期 折算结 束后 ,基金 管理 人应按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基金份额不 定期折算 除以上 定期份 额折算 外, 本基金 还将 在交银 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大 于 或等 于 1.500 元 或交 银互 联网 金融 B 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小于 或等 于 0.250 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的不定期折算 (1)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如果某个工作日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的具体日期, 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频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方式 1) 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 获得 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 额分配。 交银 互联网 金融份 额持有 人持有 的交 银互联网 金融 份额的 基金份 额净值 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 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在基 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获得新增场内交 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 金融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5 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在基 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获得新增场内交 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 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 联网金融份额。 按照上 述折算 方法, 由于 计算过 程尾 差处理 的 原因, 可能会 给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资产 净值 造成微 小误差 ,该误 差归入 基金 财产,视 为未 改变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 (5)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000 . 1 AV ? 后 A N 后 前 A A NUM NUM ? 折算后交银 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 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 数为: ) 000 . 1 ( ? ? 前 前 A A NAV NUM 其中: NUM A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 V A 前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NA V A 后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2)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000 . 1 AV ? 后 B N 后 前 B B NUM NUM ?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 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 数为: ) 000 . 1 ( ? ? 前 前 B B NAV NUM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6 其中: NUM B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 B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A V B 前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 V B 后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1.000 AV ? 后 N 折算后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 额持有 人持 有的新 增 交银互 联网金 融份额 的份 额数 为: ) 000 . 1 ( ? ? 前 前 NAV NUM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 算 前 交 银 互 联 网 金 融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新 增的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 其中: NUM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份额数; NA 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 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 基金份 额折算 时, 折算基 准日 折算前 交 银互联 网金融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 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等具 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的不定 期折算 (1)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如 果 某 个 工 作 日 交 银 互 联 网 金 融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小 于 或 等 于 0.250 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的具体日期,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的对象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7 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频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方式 1)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 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交银 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 相应折算增加 交银互联网 金融 份额; 3) 折算不改变 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的 资产净值, 其持有的 交银互联 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 4)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不变。 按照上 述折算 方法, 由于 计算过 程尾 差处理 的 原因, 可能会 给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资产 净值 造成微 小误差 ,该误 差归入 基金 财产,视 为未 改变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 (5)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000 . 1 AV ? 后 B N 000 . 1 前 前 后 B B B NAV NUM NUM ? ? 其中: NUM B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 B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A V B 前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 V B 后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000 . 1 AV ? 后 A N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8 后 后 B A NUM NUM ?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 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 数为: 000 . 1 000 . 1 - ? ? 后 前 前 A A A NUM NAV NUM 其中: NUM A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 V A 前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NA V A 后 :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1.000 AV ? 后 N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000 . 1 前 前 NAV NUM ? 折算后交银互联 网金融 份 额的总份额数= 交银 互联网金融 份 额持有人持有 的折 算后的 交银互联网金融 份额的份额数+ 交银互 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交 银互联网金融 份额数 其中: NUM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份额数; NA 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 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 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 基金份 额折算 时, 折算基 准日 折算 前 交 银互联 网金融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 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等具 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 基金份 额不定 期折 算期间 的平 稳运作 ,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深 圳证 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 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上市交易、交银 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或赎回及场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59 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 额不定 期折算 结束 后,基 金管 理人应 按 照《信 息披露 办法》 在指 定媒 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折算份额数 的处理方式 上述定 期或不 定期折 算后 ,场外 份额 的份额 数 保留到 小数点 后两位 ,小 数点 后两位以 后的 部分舍 去,舍 去部分 所代表 的资 产计入基 金财 产;场 内份额 的份额 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小数点以后的 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 计入基金财产。 (四 )特殊情况的 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 1 个定期折算基准日不足 6 个月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 定期折算。 若在某 一个会 计年度 的定 期份额 折算 基准日 发 生基金 合同约 定的本 基金 不定 期份额折 算的 情形时 ,基金 管理人 本着维 护基 金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原则, 根据具 体情况选 择按 照定期 份额折 算规则 或者不 定期 份额折算 的规 则进行 份额折 算,具 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 ) 基金管理人、深 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 构有权调整上述规则,本基金 《基金合同》 将视需要进行相应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七、对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总体 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 ” 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 三、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























交 银施 罗德 中证 互联 网金 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 新)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2018 年第 2 号) 60 (六)更新了“ 十四、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七)更新了“ 二十七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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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九年二月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