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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盛世精选混合(002945)

大成盛世精选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2期)查看PDF公告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 年 2 期) 



基金管理人: 大成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农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1 - 重 要 提 示 大成盛世精 选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 简称“本基 金” ) 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 【2016 】1254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正 式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 的价 值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基金” ) 是一 种长 期投 资工 具, 其 主要 功能 是分 散投 资, 降 低 投资单 一证 券所 带来 的个 别风险 。 基金 不同 于银 行储 蓄和债 券等 能够 提供 固定 收益预 期的 金 融工具 , 投资 者购 买基 金 , 既 可能 按其 持有 份额 分 享基金 投资 所产 生的 收益 , 也 可能 承担 基 金投资 所带 来的 损失 。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 混合 基金 、 债 券基 金、 货币 市 场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 投资 者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 担不 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 来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 投 资者 承担 的风 险 也越大 。 本基 金为 混合 型 基金 , 具 有 中 等水 平 的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和债 券型基 金,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证 券市 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波 动 。 投 资 者在投 资本 基金前 ,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基 金合 同,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的 风 险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性 , 并根 据自 身的投 资目的 、 投资 期限 、 投 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断基 金是否 和投 资者 的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 应,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 性判 断市 场, 对 申购 基金的 意愿 、 时机 、 数 量等 投资 行为做 出独立 、 谨慎 决策 , 获 得 基金投 资收 益 , 亦 承担基 金投 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操作或 技术 风险 、 本 基金 的 特有风 险等 。 基金在 投资 运作 过程 中可 能面临 各种 风险 , 既包 括 因政治 、 经济 、 社 会等 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 有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 也 包 括基金 自身 的管 理风险 、 技术 风险 和合 规 风险等 。 巨额 赎回 风险 是 开放式 基金 所特 有的 一种 风险 , 即 当单 个 开放日 基金 的净 赎回 申请 份额超 过上 一开 放日 基金 总份额 的 10% 时, 投资 者将 可能无 法及 时 赎回持 有的 全部 基金 份额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 保证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其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资有 风险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2 - 投资人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基金 合同。 基 金管 理人 提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 自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资 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 金净值 变化 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担。 投资者 应当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或 代销 机构 购买 本基 金, 基金 代销 机构 名单 详见 本基金 份 额发售 公告 。 本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其 中 人 员变 动内 容的更 新 以公告 日期 为准 ) , 有关 财 务数据 和基 金净 值表 现截 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 告中 所 列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一、基金 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设立日 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 本: 贰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泰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持 股比 例 50% ) 、 中 国银 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司 (持 股比 例 25% )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股 比 例 25% )三 家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剑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 刘卓先 生, 董事 长, 工学 学 士。 曾 任职 于共 青团 哈尔 滨市委 、 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 2007 年 6 月 , 任 哈尔 滨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 2008 年 8 月, 任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会秘 书;2012 年 4 月,任 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董 事 长; 2012 年 11 月至 今, 任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主 席 。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 任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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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靳天鹏 先生 , 副 董事 长, 国际法 学硕 士。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 任 职于 共青团 河 南省委 ;1993 年 3 月至 12 月, 任职 于深 圳市 国际 经济与 法律 咨询 公司 ;1994 年 1 月至 6 月, 任 职于 深圳 市蛇 口律 师事务 所;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 任 职于 蛇口 招商港 务股 份 有限公 司 ;1997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 先后 任光 大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南 方总 部研究 部研 究 员, 南方 总部 机构 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 光 大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债 券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 资产 管 理总部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主持工 作) ,法 律合 规部 副总经 理, 零售 交易 业务 总部副 总经 理 ; 2014 年 10 月, 任大 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公 司董 事 ; 2015 年 1 月 起任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副董事 长。 罗登攀 先生 , 董事 、 总经 理, 耶鲁 大学 经济 学博 士 。具 注册 金融 分析 师(CFA) 、金 融风 险管理 师 (FRM ) 资 格 。 曾 任毕马 威 (KPMG ) 法 律诉 讼部资 深咨 询师 、 金融 部 资深咨 询师 , 以及 SLCG 证 券诉 讼和 咨 询公司 合伙 人;2009 年至 2012 年, 任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规 划委专 家顾 问委 员, 机构 部创新 处负 责人 ;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 中信并 购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执委 会委 员。2014 年 11 月 26 日 起任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总 经 理。2015 年 3 月 起兼 任 大成国 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吴庆斌 先生 , 董事 , 清 华 大学法 学及 工学 双学 士。 先后任 职于 西南 证券 飞虎 网、 北京 国 际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广 联(南 宁) 投资 股份 有限 公司等 机构 。2012 年 7 月 至今, 任广 联 (南宁 )投 资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2012 年 任职 于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2013 年 6 月至 今,任 中泰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长 。 孙学林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研究生 。 具注 册会 计师 、 注册资 产评 估师 资格 。 现 任中国 银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委 员、 总裁 助理 , 兼 任投 资 二部总 经理 兼行 政负 责人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副主 任。2012 年 6 月起 , 兼任 镇江 银河 创业 投资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 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黄隽女 士 , 独 立董 事, 经 济学博 士 。 现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 博 士 生导师 , 中 国人民 大学 艺术 品金 融研 究所副 所长 。 叶林先 生, 独立 董事 ,法 学博士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民商 法教 研室主 任 , 博士研 究生 导师 、国 家社 会科学 重点 基地 中国 民商 事法律 科学 研究 中心 兼职 教授。 吉敏女 士 , 独 立董 事, 金 融学博 士 , 现 任东 北财 经 大学讲 师 , 教 研室 主任 , 东北财 经大 学金融 学国 家级 教学 团队 成员 , 东 北财 经大 学开 发 金融研 究中 心助 理研 究员 , 主 要从 事金 融 业产业 组织 结构 、 银 行业 竞 争 方面 的研 究。 参与 两项 国 家自然 科学 基金 、 三 项国 家 社科基 金、 三项教 育部 人文 社会 科学 一般项 目 、 多 项省 级创 新 团队项 目 , 并 负责 撰写 项 目总结 报告 , 在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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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内财 经类 期刊 发表 多篇 学术论 文。 金李先 生, 独立 董事 ,博 士。现 任英 国牛 津大 学商 学院终 身教 职正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 和北京 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讲席教 授 (博 士生 导师 ) , 金 融系 联合 系主 任, 院 长助理 , 北京 大 学国家 金融 研究 中心 主任 。 曾 在美 国哈 佛大 学商 学 院任教 十多 年 , 并 兼任 哈 佛大学 费正 清东 亚研究 中心 执行 理事 。 2. 监 事会 成员 : 许国平 先生 , 监 事会 主席 , 中国 人民 大学 国民 经济 学博士 。1987 年至 2004 年 先后任 中 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 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 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 处处长;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中 央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建行股 权管 理部 主任 ; 200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中国 银河 金融 控 股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副 总经理 、 党委 委员 ; 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中国 银河 投资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总裁 、党委 书记 ;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 北京 银河 吉星 创业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 ; 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 国银 河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书记 ; 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 任银 河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至 2017 年 11 月 )及 法定代 表人 ; 2018 年 3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监 事会 主席。 蒋卫强 先生 ,职 工监 事, 经济学 硕士 。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 杭州 益 和电脑 公 司开发 部软 件工 程师 。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 任杭州 新利 电子 技术 有限 公司电 子商 务 部高级 程序 员。1999 年 8 月加入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信息 技术 部系 统开发 员、 金 融工程 部高 级工 程师 、 监 察稽核 部总 监助 理 、 信息 技术部 副总 监 、 风 险管理 部副总 监 、 风 险 管理部 总 监 ,现 任信 息技 术部总 监。 吴萍女 士 , 职 工监 事, 文 学学士 ,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协会非 执业 会员 。 曾任职 于中国 农业 银行深 圳分 行、 日本 三和 银行深 圳分 行、 普华 永道 会计师 事务 所深 圳分 所。2010 年 6 月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任计 划财 务部 高级 会计 师、 总 监助 理, 现 任计 划财 务部副 总监 。 2016 年 10 月起 兼任 大成 国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3. 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刘卓先 生, 董事 长。 简历 同上。 罗登攀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肖剑先 生 , 副 总经 理, 哈 佛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 。 曾 任深圳 市南 山区 委 (政 府 ) 办 公室 副 主任 , 深 圳市 广聚 能源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广 聚投资 控股 公司 执行 董事 、 总 经理 , 深 圳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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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人民 政府 国有 资产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副处 长 、 处 长 。2014 年 11 月加 入大成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2015 年 1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温智敏 先生 ,副 总经 理, 哈佛大 学法 学博 士。 曾任 职于美 国 Hunton & Williams 国际律 师事务 所纽 约州 执业 律师 。 中 银国 际投 行业 务副 总 裁, 香港 三山 投资 公司 董 事总经 理 , 标 准 银行亚 洲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兼 中国 投行 业务 主管 。2015 年 4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任首 席战 略官 , 2015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2016 年 10 月 起兼 任大 成 国际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周立新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大学本 科学 历 。 曾 任新疆 精河县 党委 办公 室机 要员 、 新 疆精 河 县团委 副书 记 、 新 疆精 河 县人民 政府 体改 委副 主任 、 新 疆精 河县 八家 户农 场 党委书 记 、 新 疆 博尔塔 拉蒙 古自 治州 团委 副书记 及少 工委 主任 、江 苏省铁 路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 江苏省 铁路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控 股企 业及 江苏 省铁 路实业 集团 有限 公司 控股 企业负 责人 、 中 国华闻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燃气战 略管 理部 项目 经理 。2005 年 1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历任 客户 服务 中心总 监助理 、 市场 部副 总经理 、 上 海分 公司 副总 经理 、 客户服 务部 总监 兼上海 分公 司总 经理 、公 司助理 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谭晓冈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哈佛大 学公 共行 政管 理硕 士。 曾任 财政 部世 界银行 司科长 , 世 界银行 中国 执基 办技 术顾 问, 财政 部办 公厅 处长 , 全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办公 厅处长 、 海外 投 资部副 主任 。2016 年 7 月 加入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17 年 2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姚余栋 先生 , 副总 经理 , 英国剑 桥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 任职 于原 国家 经贸委 企业司 、 美 国花旗 银行 伦敦 分行 。 曾 任世界 银行 咨询 顾问 , 国 际货币 基金 组织 国际 资本 市场部 和非 洲部 经济学 家 , 原 黑龙 江省 招 商局副 局长 , 黑龙 江省 商 务厅副 厅长 , 中 国 人民 银 行货币 政策 二司 副巡视 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货币政 策司 副司 长, 中国 人民银 行金 融研 究所 所长 。2016 年 9 月 加入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首席 经济 学家 ,2017 年 2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陈翔凯 先生 ,副 总经 理, 香港中 文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曾 任职 于广 发证 券海 南分公 司 , 平安保 险集 团公 司 。 曾 任 华安财 产保 险有 限公 司高 级投资 经理 , 国投 瑞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招商 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6 年 11 月加入 大 成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017 年 2 月起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赵冰女 士 , 督 察长 , 清 华 大学工 商管 理硕 士 。 曾供 职于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资格 管理部 、 专 业联络 部 、 基 金公 司会 员 部, 曾任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分析师 委员 会委 员 、 基 金 销售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 曾 参与 基金 业协 会 筹备组 的筹 备工 作 。 曾 先 后任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投 教与 媒体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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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关部 负责 人、 理财 及服 务机构 部负 责人 。2017 年 7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2017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督察 长。 4.基 金经 理 李本刚 :管 理学 硕士 。证 券从业 年 限 17 年。2001 年至 2010 年先 后就 职于 西 南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关村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和建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 任研 究员、 高级研 究员 。 2010 年 8 月加 入大 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历任 研究 部高级 研究 员、 行业 研究 主管。2012 年 9 月 4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任大 成内 需增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7 月 2 日起任 大成 内需 增长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 4 月 16 日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任大成 消费 主题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7 月 3 日起 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任 大成消 费主 题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任 大成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 任大 成睿 景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任大 成景 明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9 月 12 日 起担 任大 成 价值增 长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 担任 大成 盛世精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8 年 9 月 7 日 起担任 大成 景阳 领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大成 竞 争优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现 任股票 投资 部总 监。 具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国籍 :中 国 5. 公 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公司股 票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 8 名成 员组 成, 设股 票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1 名 ,其他 委 员 7 名 ,名 单如 下: 温 智敏 ,公 司副 总经理 ,股 票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主 席 ; 李本 刚, 基金 经理, 股票 投资 部 总监 , 股 票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委员 ; 苏秉 毅, 基金 经 理, 数量 与指 数投 资部 副 总监 , 股 票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 戴 军 , 基金经 理 , 研究 部副 总监 , 股 票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李博 , 基 金 经理 , 股 票投 资部 总监 助 理, 股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委员 ; 刘 旭, 基金 经理 , 股票投 资部 总监 助理, 股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于 雷, 交易 管理 部 总监, 股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郑 刚, 风险管 理部 总监 ,股 票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属 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情 况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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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简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8 号凯 晨世 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成立日 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银监 会银 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 本:32,479,411.7 万 元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联系电 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 :贺 倩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是中 国金 融体 系的 重要 组成部 分, 总行 设在 北京 。 经 国务 院 批准, 中国 农业 银行 整体 改制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并 于2009 年1月15 日依法 成立 。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承继 原中 国农 业银 行全 部资产 、负 债、 业务 、机 构网点 和员 工 。 中国农 业银 行网 点遍 布中 国城乡 ,成 为国 内网 点最 多、业 务辐 射范 围最 广, 服务领 域最 广 , 服务对 象最 多 , 业 务功 能 齐全的 大型 国有 商业 银行 之一 。 在 海外 , 中 国农 业 银行同 样通 过自 己的努 力赢 得了 良好 的信 誉,每 年位 居《 财富 》世 界500 强企 业之 列。 作为 一 家城乡 并举 、 联通国 际、 功能 齐备 的大 型 国有商 业银 行, 中国 农业 银 行一贯 秉承 以客 户为 中心 的经营 理念 , 坚持审 慎稳 健经 营 、 可持 续发展 , 立足 县域 和城市 两大市 场 , 实 施差 异化竞 争策略 , 着力 打 造 “ 伴你 成长 ” 服 务品 牌, 依托覆 盖全 国的 分支 机构 、 庞 大的 电子 化网 络和多 元化的 金融 产 品,致 力为 广大 客户 提供 优质的 金融 服务 ,与 广大 客户共 创价 值、 共同 成长 。 中国农 业银 行是 中国 第一 批开展 托管 业务 的国 内商 业银行 , 经验 丰富 , 服 务 优质 , 业 绩 突出 ,2004 年被 英国 《 全 球托管 人 》 评为 中国 “ 最 佳托管 银行 ” 。2007 年 中 国农业 银行 通过 了美国SAS70 内部 控制 审 计, 并 获得 无保 留意 见的SAS70 审 计报 告。 自2010 年 起中国 农业 银 行连续 通过 托管 业务 国际 内控标 准(ISAE3402 ) 认 证,表 明了 独立 公正 第三 方对中 国农 业 银行托 管服 务运 作流 程的 风险管 理 、 内 部控 制的 健 全有效 性的 全面 认可 。 中 国农业 银行 着力 加强能 力建 设 , 品 牌声 誉 进一步 提升 , 在2010 年 首 届 “ ‘ 金牌 理财 ’TOP10 颁奖盛 典 ” 中 成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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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绩突出 , 获 “ 最佳 托管 银 行” 奖。2010 年再 次荣 获 《首 席财 务官 》 杂 志颁 发 的 “ 最佳 资产 托 管奖 ” 。2012 年荣 获第 十 届中国 财经 风云 榜 “最 佳 资产托 管银 行 ” 称 号;2013 年至2017 年连 续荣获 上海 清算 所授 予的 “托 管银 行优 秀奖 ” 和 中 央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授 予的 “ 优 秀托管 机构 奖” 称号 ; 2015 年、 2016年荣 获 中国 银行 业协会 授予 的 “ 养老 金业 务最佳 发展 奖” 称号;2018 年荣 获中 国基 金报授 予的 公募 基金20 年 “最佳 基金 托管 银行 ”奖 。 中国农 业银 行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部于1998 年5 月经 中 国证监 会和 中国 人民 银行 批准成 立,2014 年更 名为 托管 业 务部/ 养 老金 管理 中心 , 内 设综合 管理 部 、 业 务管 理 部、 客户 一部、 客户二 部 、 客户 三部 、 客 户四部 、 风险合 规部 、 产 品研发 与信 息技 术部 、 营 运一部 、 营运二 部、 市 场营 销部 、 内 控监 管 部、 账 户管 理部 , 拥 有先 进 的安全 防范 设施 和基 金托 管业务 系统 。 2、主 要人 员情 况 中国农 业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现有员 工近240 名, 其 中 具 有高级 职称 的专 家30 余名 ,服务 团 队成员 专业 水平 高 、 业 务 素质好 、 服务 能力 强, 高 级管理 层均 有20 年以 上金 融从业 经验 和高 级技术 职称 ,精 通国 内外 证券市 场的 运作 。 3、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截止到2018 年9 月30 日, 中 国农业 银行 托管 的封 闭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和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共419只。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制 度说 明 1、内 部控 制目 标 严格遵 守国 家有 关托 管业 务的法 律法 规 、 行 业监 管 规章和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守法经 营、 规范运 作、 严格 监察, 确 保 业务的 稳健 运行, 保 证基 金 财产的 安全 完整, 确 保有 关 信息的 真实 、 准确、 完整 、及 时, 保护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 2、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风险管 理委 员会 总体 负责 中国农 业银 行的 风险 管理 与内部 控制 工作, 对 托管 业 务风险 管 理和内 部控 制工 作进 行监 督和评 价。 托管 业务 部专 门设置 了风 险管 理处, 配 备 了专职 内控 监 督人员 负责 托管 业务 的内 控监督 工作,独 立行 使监 督 稽核职 权。 3、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具备系 统 、 完 善的 制度 控 制体系 , 建立 了管 理制 度 、 控 制制 度、 岗位 职责 、 业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保证 托管 业务 的 规范操 作和 顺利 进行 ; 业 务人员 具备 从业 资格 ; 业 务管理 实行 严格 的复核 、 审核 、 检 查制 度 , 授 权工 作实 行集 中控 制 , 业 务印 章按 规程 保管 、 存放 、 使 用, 账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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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户资料 严格 保管 ,制 约机 制严格 有效 ;业 务操 作区 专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 施 音像监 控; 业 务信息 由专 职信 息披 露人 负责, 防止 泄密 ;业 务实 现 自动化 操作 ,防 止人 为事 故的发 生, 技 术系统 完整 、独 立。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 管人 通过 参数 设置 将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 议规定 的投 资比例 和禁 止投 资品 种输 入监控 系统 , 每日 登录 监 控系统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的 投资运 作 , 并 通 过基金 资金 账户 、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指令 等监 督基 金管理 人的 其他 行为 。 当基金 出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时,基 金托 管人 应当 针对 不同情 况进 行以 下方 式的 处理: 1、电 话提 示。 对媒 体和 舆 论反映 集中 的问 题, 电话 提示基 金管 理人 ; 2、书 面警 示。 对本 基金 投 资比例 接近 超标 、资 金头 寸不足 等问 题, 以书 面方 式对基 金 管理人 进行 提示 ; 3、书 面报 告。 对投 资比 例 超标、 清算 资金 透支 以及 其他涉 嫌违 规交 易等 行为 ,书面 提 示有关 基金 管理 人并 报中 国证监 会。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一.直 销机 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教姣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 400-888-5558 (免 长途 固话 费) 大成基 金深 圳投 资理 财中 心 :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吴 海灵 、关 志玲 、白小 雪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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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二.代 销机 构 1、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8 号 凯晨 世 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联系人 :林 葛 联系电 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客服电 话:95588 联系人 :洪 渊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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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网址:www.boc.cn 4、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彭 纯 客服电 话:95559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王 晓琳 联系电 话:010-89937325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www.citicbank.com 7、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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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高 天、 虞谷 云 客服热 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8、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一中 路元洪 大 厦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 :刘 玲 客服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中 国光 大 中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中 国光 大 中心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鹏 客服电 话:95595 联系人: 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10、北 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冯 丽华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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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人 :孔 超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 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 法人代 表: 金煜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 联系人 : 汤 征程 客服电 话:95594 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12、北 京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金山 联系人 :董 汇 联系电 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3、东 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运 河东 一路 193 号 法定代 表人 :卢 国锋 联系人 :吴 照群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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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4、中 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 国河 南省 郑 州郑东 新区 商务 外环 路 23 号中科 金座 大厦 办公地 址: 总行 地址 :郑 州市郑 东新 区 CBD 商务 外 环 23 号中 科金 座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窦 荣兴 联系电 话: (86 )0371-85517898 传真: (86 )0371-85517555 客服电 话:95186 网址:http://www.zybank.com.cn 15、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中信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 二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中信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 二期 )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刘 宏莹


联系电 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6、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7、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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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客服电 话:010-84588888


联系人 :顾 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8、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宋 卫刚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联系人 :宋 明 联系电 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0、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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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址:www.ewww.com.cn 21、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 口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22、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3、南 京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大钟 亭 8 号 法定代 表人 :步 国旬 客服电 话:95386 联系人 :石 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24、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客服电 话:400-818-8118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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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5、东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延 陵西 路 23 号投 资广 场 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 :王 一彦 客服电 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6、华 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 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炯洋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818


联系人 :金 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27、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 疆乌 鲁木 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韩 志谦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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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联系人 :李 巍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8、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 路 12 号中 民时 代广 场 B 座 25F


法人代 表: 刘学 民


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9、联 讯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惠 州市 惠城区 江北 东江 三路 惠州 广播电 视新 闻中 心 三 、四 楼 法人代 表: 徐刚 联系人 :郭 晴 联系电 话:0752-2119391 客服电 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0、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刘 洋 联系电 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1、北 京百 度百 盈基 金销 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上地十 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信息路 甲 9 号奎 科大 厦 法人代 表: 张旭 阳 公告联 系人 :杨 琳 公告电 话:010-61952702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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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公告传 真:010-61951007 客服电 话:95055-9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2、诺 亚正 行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 :徐 诚 联系电 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33、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街 道梨 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大 厦 8 楼 801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34、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 表: 其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5、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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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法定代 表人: 杨文 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 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36、上 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7、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办 公楼 二 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85712195


联系人 : 李雯 联系人 邮箱 : liwen@harvestwm.cn


客服电 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8、上 海联 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 表人 :燕 斌 联系人 :兰 敏 电话:021-52822063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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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 话:400-166-6788 公司网 址: www.66zichan.com


39、上 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崇明县 长兴 镇路潘园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 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安 彬 客服电 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0、 珠海 盈米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 :黄 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41、奕 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航 天科 技广 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 表人 : TEO WEE HOWE 联系人 :叶 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2、北 京肯 特瑞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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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东 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大兴 区 亦庄经 济技 术开 发区 科创 十一 街 18 号院 京东 集团 总 部 法定代 表人 :江 卉 电 话 :个 人业 务:95118 , 400 098 8511


企业业 务:400 088 8816 传





真: 010-8919566 网址:fund.jd.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 : 黄 慕平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沈娜 、冯艾 联系人 :冯艾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公司名 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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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 表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高鹤 电话: (010 )58153000、( 0755 )25028288 传真: (010 )85188298、( 0755 )25026188 联系人 :昌 华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大 成 盛 世精 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 :混合 型 基金 六 、基 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 运作 方式 :契 约型 开放式 七、基 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与转换 (一) 申购 和赎 回场 所 本基金 的申 购与 赎回 将通 过销售 机构 进行 。 具体 的销 售网点 将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招募说 明 书或其 他相 关公 告中 列明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 况 变更或 增减 销售 机构 , 并 予以公 告 。 基 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 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二) 申购 和赎 回的 开放 日及时 间 1、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投资人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 具 体 办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和 中国 金融 期货 交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 的交 易时间 , 但基 金管 理人 根 据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或本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 申购 、赎回 时除 外。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出 现 新的证 券或 期货 交易 市场 、 证 券或 期货 交易 所交 易 时间变 更或 其他特 殊情 况 , 基 金管 理 人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 放日 及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 的调 整, 但应 在实 施 日前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 。 2、申 购、 赎回 开始 日及 业 务办理 时间 基金管 理人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 月开 始办理 申购 , 具体 业务 办理 时间在 申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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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购开始 公告 中规 定。 基金管 理人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 月开 始办理 赎回 , 具体 业务 办理 时间在 赎 回开始 公告 中规 定。 在确定 申购 开始 与赎 回开 始时间 后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在申购 、 赎回 开放 日前 依 照 《 信息 披 露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介 上公 告申 购与 赎回 的开始 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 购 或者 赎 回 或 者转换 。 投资 人在 基金 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和 时间 提出申 购 、 赎 回或 转换 申 请且登 记机 构确 认接受 的, 其基 金份 额申 购、赎 回价 格为 下一 开放 日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的 价格。 (三) 申购 与赎 回的 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 2、“ 金 额申 购、 份额 赎回 ” 原则, 即申 购以 金额 申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当 日的 申购 与赎 回申 请 可以在 基金 管理 人规 定的 时间以 内撤 销; 4、赎 回遵 循 “ 先 进先 出 ” 原 则,即 按照 投资 人认 购、 申购的 先后 次序 进行 顺序 赎回; 基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 允 许的 情况 下 , 对 上述 原 则进行 调整 。 基金 管理 人 必须在 新规 则开始 实施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四) 申购 与赎 回的 程序 1、申 购和 赎回 的申 请方 式 投资人 必须 根据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程序 , 在开 放日 的具 体业务 办理 时间 内提 出申 购或赎 回 的申请 。 2、申 购和 赎回 的款 项支 付 投资人 申购 基金 份额 时, 必 须全额 交付 申购 款项 , 投 资 人交付 款项 , 申 购申 请即 为 有效。 投资人 赎回 申请 成功 后,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T +7 日( 包括该 日) 内 支付 赎回 款项 。在发 生 巨额赎 回时 ,款 项的 支付 办法参 照本 基金 合同 有关 条款处 理。 3、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确 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 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 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 日(T 日) , 在正 常情 况下 , 本基金 登记 机构 在 T+1 日 内对该 交易 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T 日提 交的有 效申 请 , 投 资人 可 在 T+2 日后( 包括 该日) 到 销售网 点柜 台或 以销 售机 构规定 的其 他方 式查询 申请 的确 认情 况。 若申购 不成 功, 则申 购款 项退还 给投 资人 。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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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销售机 构对 申购 、 赎回 申 请的受 理并 不代 表申 请一 定成功 ,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 构确实 接收 到申请 。 申购 、 赎 回的 确 认以登 记机 构的 确认 结果 为准 。 对 于申 请的 确认情 况, 投资 人应 及 时查询 并妥 善行 使合 法权 利。 如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的比例 达到或 者超 过 50% ,或 者 基金管 理人 认为 可能 存在 变相规 避 50% 集中 度限 制 的情形 时,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对 该单 一投 资者的 申请 全部 或部 分确 认失败 。 由此 , 给 投资 者 造成的 损失 , 由 投资人 自行 承担 。 (五) 申购 和赎 回的 数量 限制 1、投 资者 每次 申购 的最 低 金额 为 1 元 人民 币。 2、投 资者 每次 赎回 的最 低 份额 为 1 份, 投资 者赎 回 本基金 份额 时, 可申 请将 其持有 的 部分或 全部 基金 份额 赎回 ; 3、单 一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比 例不 得达 到或 者超 过 50% , 或者 以其 他方 式 变相规 避 50% 集 中度 限制 ; 4、当接受申 购申请 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 时,基 金管理人 应当采 取设 定单 一投 资者 申购金 额上 限或 基金 单日 净申购 比例 上限 、 拒绝 大 额申购 、 暂停 基 金申购 等措 施, 切实 保护 存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具 体请 参见 相关 公告。 5、基金管理 人可根 据市场 情况,在法 律法规 允许的 情况下,调 整上述 对申购 的金额和 赎回的 数量 限制 , 基金 管理 人必须 在调 整生 效前 依照 有关规 定至 少在 一家 指定 媒介公 告并 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六) 申购 和赎 回的 价格 、费用 及其 用途 1、申 购费 率 (1)投资人 申购基 金份额 时,需交纳 申购费 用 ,费 率按申购金 额递减 。投资 人在一天 之内如 果有 多笔 申购 ,适 用费率 按单 笔分 别计 算。 具体费 率如 下: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M<50 万 1.50% 50 万≤ M < 20 0 万 1.20% 200 万≤ M<5 00 万 0.80% M≥ 500 万 1000 元/ 笔 基金份 额申 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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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注册登 记等 各项 费用 。因 红利自 动再 投资 而产 生的 基金份 额, 不收 取相 应的 申购费 用。 2、赎 回费 率 赎回费 率随 投资 人持 有基 金份额 期限 的增 加而 递减 。具体 赎回 费率 结构 如下 表所示 持有基 金时 间(T ) 赎回费 率 T<7 天 1.5% 7 天≤ T < 3 0 天 0.75% 30 天≤ T< 1 年 0.5% 1 年≤ T < 2 年 0.25% T≥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 本基金 对持 续持 有基 金份 额少 于 30 日 的投 资人 收取 的赎回 费, 将全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 对持续 持有 基金 份额 长 于 30 日 但少 于 3 个月 的投 资 人收取 的赎 回费 ,将 不低 于赎回 费总 额 的 75% 计 入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有 基金 份额 长于 3 个 月但少 于 6 个 月的 投资 人 收取的 赎回 费, 将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 财产; 对持 续持 有基金 份额 长 于 6 个 月的 投资人 收取 的 赎回费 , 将 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的 25% 归入 基金 财产 。 未计 入基 金财 产的 部分 用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他 必要 的手 续费 。 3、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 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 式,并 最迟应 于新的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4、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不违 反法律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 同约定的情 形下根 据市场 情况制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针 对以 特 定交易 方式( 如网 上交 易、 电话交 易等) 等进 行基 金交 易的投 资人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动 。 在基 金促 销活 动 期间 , 按 相关 监管 部门 要 求履行 必要 手续 后,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 5、当发生大 额申购 或赎回 情形时,基 金管理 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 ,以确 保基金估 值的公 平性 。具 体处 理原 则与操 作规 范遵 循相 关法 律法规 以及 监管 部门 、自 律规则 的 规 定 。 (七) 申购 份额 与赎 回支 付金额 的计 算方 式 1、申 购和 赎回 数额 、余 额 的处理 方式 (1)申购份 额余额 的处理 方式:申购 份额计 算结果 按四舍五入 方法, 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由此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2)赎回金 额的处 理方式 :赎回金额 计算结 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 法,保 留到小 数点后两 位,由 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 担。 2、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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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净申购 金额 = 申购 金额/ (1+申 购费 率) 申购费 用= 申 购金 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例: 某投 资人 于开 放期 投 资 4 万 元申 购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 申 购费 率为 1.50% , 假设申 购 当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1.040 元, 则其 可得 到的 申购 份额为 :


净申购 金额=40,000/(1+1.50%)= 39,408.87 元 申购费 用=40,000- 39,408.87 =591.13 元 申购份 额=39,408.87/1.04= 37,893.14 份


3、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赎回总 金额= 赎回 份额×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金 额× 赎 回费率 净赎回 金额= 赎回 总金 额 — 赎回费 用 例:某 投资 者在 持有 基金 份额时 间为 1 年时 赎回 本 基金 10,000 份 基金 份额 , 对应的 赎 回费率 为 0.25% ,假 设赎 回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是 1.050 元 ,则 其可 得到 的赎 回 金额为 : 赎回总 金额=10,000× 1.050 =10,500.00 元 赎回费 用=10,500.00× 0.25% =26.25 元 净赎回 金额=10,500.00 —26.25 =10,473.75 元 4、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 计算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 保留到 小数 点 后 3 位 , 小 数点后 第 4 位四 舍五 入 , 由此产 生的 收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享 有或承 担。 T 日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在 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在 T+1 日内 公告。 遇特 殊情 况, 经中 国证监 会同 意, 可以 适当 延迟计 算或 公告 。 (八 )申 购与 赎回 的注 册 登记 1. 投资 者 T 日申 购基 金 成功后 , 正常 情况 下 , 基 金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 +1 日为投 资者 增加权 益并 办理 注册 登记 手续, 投资 者在 开放 日有 权赎回 该部 分基 金份 额。 2.投 资者 T 日 赎回 基金 成功后 ,正 常情 况下 ,基 金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 +1 日为投 资者 扣除权 益并 办理 相应 的注 册登记 手续 。 3.基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 围内, 对上述 注册登记办 理时间 进行调 整,并最 迟于开 始实 施前 3 个工 作 日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九) 拒绝 或暂 停申 购的 情形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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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生下 列情 况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拒绝 或暂 停接 受基 金投资 者的 申购 申请 : 1、因 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无 法正常 运作 。 2、发生基金 合同规 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 估值情 况时, 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 接收投 资人的申 购申请 。 3、证券或期 货交易 所交易 时间非正常 停市, 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 当日基 金资产净 值。 4、接 受某 笔或 某些 申购 申 请可能 会影 响或 损害 现有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时。 5、基金资产 规模过 大,使 基金管理人 无法找 到合适 的投资品种 ,或其 他可能 对基金业 绩产生 负面 影响 ,从 而损 害现有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情 形。 6、 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 人、 基金 销售 机构 或登 记 机构的 异常 情况 导致 基金 销售系 统、 基金登 记系 统或 基金 会计 系统无 法正 常运 行。 7、基金管理 人接受 某笔或 者某些申购 申请有 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 者持有 基金份 额的比例 达到或 者超 过 50% , 或者 变相规 避 50% 集 中度 的情 形时。 8、当 前一 估值 日基 金资 产 净值 50% 以上 的资 产出 现 无可参 考的 活跃 市场 价格 且采用 估 值技术 仍导 致公 允价 值存 在重大 不确 定性 时 , 经 与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确认 后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采取暂 停接 受基 金申 购申 请的措 施。 9、法 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 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发生上 述 第 1 、2 、3、5、6 、8 、9 项 暂停 申购 情形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根据 有 关规定 在 指定媒 介上 刊登 暂停 申购 公告 。 如 果投 资人 的申 购 申请被 拒绝 , 被拒 绝的 申 购款项 将退 还给 投资人 。在 暂停 申购 的情 况消除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及时恢 复申 购业 务的 办理 。 (十) 暂停 赎回 或延 缓支 付赎回 款项 的情 形 发生下 列情 形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暂停 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申 请或 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1、因 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管 理人不 能支 付赎 回款 项。 2、发生基金 合同规 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 估值情 况时, 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 接收投 资人的赎 回申请 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 项。 3、证券或期 货交易 所交易 时间非正常 停市, 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 当日基 金资产净 值。 4、连 续两 个或 两个 以上 开 放日发 生巨 额赎 回。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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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5、 当前 一估 值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50% 以 上的 资产 出现 无可参 考的 活跃 市场 价格 且采用 估 值技术 仍导 致公 允价 值存 在重大 不确 定性 时 , 经 与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确认 后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采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 项或 暂停接 受基 金赎 回申 请的 措施。 6、发生继续 接受赎 回申请 将损害现有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益的情 形时, 基金管 理人可暂 停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 申请 。 7、 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 人、 基金 销售 机构 或登 记 机构的 异常 情况 导致 基金 销售系 统、 基金 登 记系 统或 基金 会计 系统无 法正 常运 行。 8、法 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 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发生上 述情 形时 , 基金 管 理人应 在当 日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 已确 认的 赎回 申 请, 基金 管 理人应 足额 支付 ; 如暂 时 不能足 额支 付 , 应 将可 支 付部分 按单 个账 户申 请量 占申请 总量 的比 例分配 给赎 回申 请人 , 未 支付部 分可 延期 支付 , 并 以后续 开放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依据 计算 赎回金 额 。 若 出现 上述 第 4 项所 述情 形, 按基 金合 同 的相关 条款 处理 。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在 申 请赎回 时可 事先 选择 将当 日可能 未获 受理 部分 予以 撤销 。 在 暂停 赎回 的情 况 消除时 , 基金 管 理人应 及时 恢复 赎回 业务 的办理 并公 告。 (十一 )巨 额赎 回的 情形 及处理 方式 1、巨 额赎 回的 认定 若本基金 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 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 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 一 开放日 的基 金总 份额 的 10% ,即 认为 是发 生了 巨额 赎回。 2、巨 额赎 回的 处理 方式 当基金 出现 巨额 赎回 时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根 据基 金当 时的资 产组 合状 况决 定全 额赎回 或 部分延 期赎 回。 (1)全额赎 回:当 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 能力支 付投资 人的全部赎 回申请 时,按 正常赎回 程序执 行。 (2)部分延 期赎回 :当基 金管理人认 为支 付 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 或认为 因支付投 资人的 赎回 申请 而进 行的 财产变 现可 能会 对基 金资 产净值 造成 较大 波动 时 , 基 金管理 人在 当 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 赎回申请延 期办 理。 若进 行上 述延 期办 理, 对于单 个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当日赎 回申 请超 过上 一开 放日基 金总 份 额 20% 以上 的部 分, 将 自 动进行 延期 办理。 对于 其 余当日 非自 动延 期办 理的 赎回申 请, 应 当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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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按单个 账户 非自 动延 期办 理的赎 回申 请量 占非 自动 延期办 理的 赎回 申请 总量 的比例 , 确定 当 日受理 的赎 回份 额 ; 对 于 未能赎 回部 分 , 投 资人 在 提交赎 回申 请时 可以 选择 延期赎 回或 取消 赎回 。 选 择延 期赎 回的 , 将自动 转入 下一 个开 放日 继续赎 回 , 直 到全 部赎回 为止 ; 选 择取 消 赎回的 , 当日 未获 受理 的 部分赎 回申 请将 被撤 销 。 延期的 赎回 申请 与下 一开 放日赎 回申 请一 并处理 , 无优 先权 并以 下 一开放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础 计算 赎回 金额 , 以 此类推 , 直到 全 部赎回 为止 。 如投 资人 在 提交赎 回申 请时 未作 明确 选择 , 投 资人 未能 赎回 部 分作自 动延 期赎 回处理 。 (3) 暂停 赎回 :连续 2 日以上( 含本 数) 发 生巨 额赎 回,如 基金 管理 人认 为有 必要, 可 暂停接 受基 金的 赎回 申请 ;已经 接受 的赎 回申 请可 以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但 不得超 过 20 个 工作日 ,并 应当 在 指 定媒 介上进 行公 告。 3、巨 额赎 回的 公告 当发生 上述 延期 赎回 并延 期办理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通过 邮寄 、 传真 或者 招 募说明 书规 定的其 他方 式 在 3 个 交易 日内通 知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说 明有 关处 理方 法, 同时 在指定 媒介 上 刊登公 告。 (十二 )暂 停申 购或 赎回 的公告 和重 新开 放申 购或 赎回的 公告 1、发生上述 暂停申 购或赎 回情况的, 基金管 理人当 日应立即向 中国证 监会备 案,并在 规定期 限内 在指 定媒 介上 刊登暂 停公 告。 2、如 发生 暂停 的时 间 为 1 日,基 金管 理人 应于 重新 开放日 ,在 指定 媒介 上刊 登基金 重 新开放 申购 或赎 回公 告, 并公布 最 近 1 个 开放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 。 3、如 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 过 1 天但 少于 2 周 ,暂 停 结束基 金重 新开 放申 购或 赎回时 , 基金管 理人 应提 前 2 个工 作日在 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介 刊登基 金重 新开 放申 购或 赎回的 公告 , 并 在重新 开始 办理 申购 或赎 回的开 放日 公告 最近 一个 工作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4、如 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 过 2 周, 暂停 期间 ,基 金 管理人 应 每 2 周至 少重 复 刊登暂 停 公告一 次 。 暂 停结 束基 金 重新开 放申 购或 赎回 时 , 基金管 理人 应提 前 2 个工 作日在 至少 一家 指定媒 介连 续刊 登基 金重 新开放 申购 或赎 回的 公告 , 并在重 新开 放申 购或 赎回 日公告 最近 一 个工作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 (十三 )基 金转 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之 间的 转换业 务 , 基 金转 换可 以 收取一 定的 转换 费 , 相 关 规则由 基金 管理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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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人届时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及本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制定 并公告 , 并及 时告 知基 金托 管人与 相关 机 构。 (十四 )基 金的 非交 易过 户 指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受理 继承 、 捐 赠、 司法 强制 执行 和经注 册登 记机 构认 可的 其它情 况 而产生 的非 交易 过户 。 无 论在上 述何 种情 况下 , 接 受划转 的主 体必 须是 依法 可以持 有本 基金 基金份 额投 资者 。 “ 继承” 是指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死亡 , 其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由其 合法 的继 承人 继承 ; “捐赠 ” 指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合法 持有的基金份额捐 赠给福 利性质的基金会或 社会团 体; “ 司法强制 执行 ” 是指司法机构依 据生 效司法文书将基金 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强制 划转给其他自 然人、 法人 或其 他组 织。 办理非 交易 过户 必须 提供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提 供的相 关资 料 , 对于符 合条 件的 非交 易过 户申请 自申 请受 理日 起 2 个月内 办理 , 并按 基金 注册 登记机 构规 定 的标准 收费 。 (十五 ) 基金 的转 托管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办 理已 持有基 金份 额在 不同 销售 机构之 间的 转托 管 , 基 金销 售机构 可 以按照 规定 的标 准收 取转 托管费 。 如果出 现基 金管 理人 、 注 册登记 机构 、 办理 转托 管 的销售 机构 因技 术系 统性 能限制 或其 它合理 原因 ,可 以暂 停该 业务或 者拒 绝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转托 管申 请。 (十六 )定 期定 额投 资计 划 在各项 条件 成熟 的情 况下 , 本 基金 可为 基金 投资 者 提供定 期定 额投 资计 划服 务, 具体 实 施方法 以更 新后 的招 募说 明书和 基金 管理 人届 时的 公告为 准。 (十七 )基 金的 冻结 和解 冻 基金登 记机 构只 受理 国家 有权机 关依 法要 求的 基金 份额的 冻结 与解 冻 , 以 及登 记机构 认 可、符 合法 律法 规的 其他 情况下 的冻 结与 解冻 。 (十八 ) 基 金份 额的 转让 根据届 时有 效的 有关 法律 法规和 政策 的规 定 , 本 基 金可以 以除 申购 、 赎回 以 外的其 他交 易方式 进行 转让 。 八 、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过 灵活 的资 产配 置和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把 握中国 经济 发展 规律 , 拓 展大类 资产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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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配置空 间,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为投 资者 谋求 资本 的长期 增值 。 九 、基 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 的投资对 象是具有 良好流 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括国 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 股票( 包括 主板、中小 板、创 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上 市的股票) 、债券等 固定收 益类投资 工具 (包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金融债 、 企业 债、 公司债 、 次级 债、 地 方政 府债券 、 中期 票据、 可 转换债 券( 含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短 期融资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 货币市场工具 等) 、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 、权证、银行存款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以 后允 许 基金投 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股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为 0-95% ; 债 券 、 货 币 市场工 具、 银行存 款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占基 金资 产比 例不 低于 5%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 在扣 除股指 期货 和 国债期 货合 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证 金后 , 现金 (不 包 括结算 备付 金 、 存 出保证 金、 应收 申购 款 等)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5% 。 十 、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 根据 各项 重要 的经 济指标 , 结合 我国 经济 与 市场发 展实 践 , 力 求在 准 确把握 当前 中国经 济发 展阶 段特 征的 基础上 精选 不同 阶段 的优 势资产 及行 业进 行投 资 , 并 结合公 司基 本 面以及 股票 估值 分析 的基 本结论 , 精选 具有 竞争 优 势且估 值具 有吸 引力 的股 票进行 投资 , 分 享中国 经济 的发 展成 果。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分 为两 方面 : 一 方面 体现 在采取 “自 上而 下” 的方 式对 权 益类 、 固 定 收益类 等不 同类 别资 产进 行大类 配置 ;另 一方 面体 现在对 单个 投资 品种 的精 选上。 (一) 大类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 金采取“自 上而下”的方 式进行大类 资产配置,根 据基金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市 场面、 政策 面等 因素 的分 析 , 结合 各类 资产 的市 场趋 势 和预期 收益 风险 的比 较判 别, 对 股票、 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 的 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 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 和 收益的优化平 衡。 在大 类资 产调 整过 程 中, 本基 金将 在法 律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规定 范围 内 , 适度运 用股 指期 货的套 期保 值功 能, 控制 投资组 合的 系统 性风 险暴 露。 (二) 股票 投资 策略 基金经 理主 要通 过公 司基 本面和 股票 估值 两个 方面 进行筛 选股 票: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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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1) 公司 基本 面分 析 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上 市公 司的经 营模 式 、 产 品研 发 能力 、 公 司治 理等 多方 面 的运营 管理 能力, 判断 公司 的核 心价 值与成 长能 力, 选择 具有 良好经 营状 况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经营模 式方 面 , 选 择主 营 业务鲜 明 、 行 业地 位突 出 、 产 品与 服务 符合 行业 发 展趋势 的上 市公司 股票 ; 产 品研 发能 力 方面, 选择 具有 较强 的自 主 创新和 市场 拓展 能力 的上 市公司 股票 ; 公司治 理方 面, 选择 公司 治理结 构规 范, 管理 水平 较高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 本基金 将重 点关 注上 市公 司的盈 利能 力 、 成 长和 股 本扩张 能力 以及 现金 流管 理水平 , 选 择优良 财务 状况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 盈 利能 力方 面, 主 要考察 销售 毛利 率、 净资 产 收益率 (ROE ) 等指标 ; 成 长和 股本 扩张 能力方 面, 主要 考察 主营 业务收 入增 速、 净资 产增 速、 净 利润 增速 、 每股收益(EPS) 增速、 每 股现金流净 额增速 等指标 ;现金流管 理能力 方面, 主要考察每 股 现金流 净额 等指 标。 (2) 股票 估值 分析 本基金 通过 对上 市公 司内 在价值 、 相 对价 值、 收购 价 值等方 面的 研究 , 考 察市 盈 率 (P/E)、 市净率 (P/B ) 、 企 业价 值/ 息税前 利润 (EV/EBIT ) 、 自由现 金流 贴现 (DCF ) 等 一系列 估值 指 标,给 出股 票综 合评 级, 从中选 择估 值水 平相 对合 理的公 司。 本基金 将结 合公 司基 本面 以及股 票估 值分 析的 基本 结论 , 选 择具 有竞 争优 势且 估值具 有 吸引力 的股 票 。 基 金经理 将按照 公司 的投 资决 策程 序, 审慎 精选 , 权 衡风 险 收益特 征后 , 根 据市场 波动 情况 构建 股票 组合并 进行 动态 调整 。 (三)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的债 券投 资采 取稳 健的投 资管 理方 式 , 获 得 与风险 相匹 配的 投资 收益 , 以 实现 在 一定程 度上 规避 股票 市场 的系统 性风 险和 保证 基金 资产的 流动 性 。 本 基金 通过 分析未 来市 场 利率趋 势及 市场 信用 环境 变化方 向 , 综 合考 虑不 同 券种收 益率 水平 、 信用 风 险、 流动 性等 因 素, 构造 债券 投资 组合 。 在实际 的投 资运 作中 , 本 基金将 运用 久期 控制 策略 、 收 益率 曲线 策 略、类 别选 择策 略、 个券 选择策 略等 多种 策略 ,获 取债券 市场 的长 期稳 定收 益。 (四)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票 面 利率 较高、 信用 风险 较大 、二 级市场 流动 性较 差。 本基金 将根 据对 宏观 经济 的研究 , 前瞻 性判 断经 济 周期 , 调 整组 合汇 总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的配置 比例 。 同时 , 根 据 债券市 场的 收益 率水 平, 重点考 虑个 券的 风险 收益 水平 , 综 合考 虑 个券的 信用 等级 (如 有) 、 期限、 流动 性、 息票 率、 提前偿 还和 赎回 等因 素, 结合债 券发 行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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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人所处 行业 发展 前景 、 发 行人业 务发 展状 况 、 企业 市场地 位 、 财 务状 况、 管 理水平 及其 债务 水平等 ,以 确定 债券 的实 际信用 风险 状况 及其 信用 利差水 平, 重点 选择 信用 风险相 对较 低 、 信用利 差收 益相 对较 大、 或预期 信用 质量 将改 善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基金在 控制 信用 风险 的基 础上 , 对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投资 , 主 要采 取分 散投 资 , 控 制个 债 持有比 例 。 当 预期 发债 企 业的基 本面 情况 出现 恶化 时, 采取 “尽 早出 售 ” 策 略, 控制 投资 风 险。 (五)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宏观 经济 、 提 前偿 还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及资 产池 资产 所在 行业 景气变 化 等因素 的研 究 , 预 测资 产 池未来 现金 流变 化 , 并 通 过研究 标的 证券 发行 条款 , 预 测提 前偿 还 率变化 对标 的证 券的 久期 与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情况 下 , 结 合 信用研 究和 流动 性管理 ,选 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高 的品 种进 行投 资, 以期获 得长 期稳 定收 益。 (六)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将以 投资组 合避 险和 有效 管理 为目的 , 通过 套期 保值 策 略, 对冲 系 统性风 险, 应对 组合 构建 与调整 中的 流动 性风 险, 力求风 险收 益的 优化 。 在构建 套期 保值 组合 过程 中, 基金 管理 人通 过对 股 票组合 的结 构分 析 , 分 离 组合的 系统 性风险 (beta ) 及非 系统 性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将关 注 股票 组 合 beta 值的 易变 性以及 股指 期 货与指 数之 间基 差波动 对 套期保 值策 略的 干扰 , 通 过大量 数据 分析 与量 化建 模, 确立 最优 套 保比率 。 在套期 保值 过程 中 , 基 金 管理人 将 不 断精 细和 不断 修正 套 保策 略 , 动 态管 理 套期保 值组 合 。主 要工 作包 括: 基于 合理的 保证 金管 理策 略 严 格进行 保证 金管 理;对 投 资组 合 beta 系 数 的实 时监 控 , 全 程评 估 套期保 值的 效果 和基 差风 险, 当组合 beta 值 超过 事 先设定 的 beta 容忍度 时 , 需 要对 套期 保 值组合 进行 及时 调整 ; 进 行 股指 期货 合约 的提 前平 仓 或展 期决 策 管 理 。 (七) 融资 买入 股票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融 资买 入股 票成本 以及 其他 投资 工具 收益率 综合 评估 是否 采用 融资方 式 买入股 票 , 本 基金 在任 何 交易日 日终 持有 的融 资买 入股票 与 其 他有 价证 券市 值 之和 , 不得 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95% 。 (八) 国债 期货 投资 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管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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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理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结合 对宏 观经 济 形势和 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 分析 。 构建量 化分析 体系 , 对国 债期货 和现货 基差 、 国债 期货的 流动性 、 波动 水 平、 套期 保值 的有 效性 等 指标进 行跟 踪监 控 , 在 最 大限度 保证 基金 资产 安全 的基础 上 , 力 求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四) 投资 限制 1、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 以下限 制: (1)本基金 股票资 产投资 比例为基金 资产 的 0%—95% ;在任何交 易日日 终持有 的融资 买入股 票与 其他 有价 证券 市值 之 和,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95% ;债 券、 货币市 场工 具 、 现金以 及银 行存 款等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比 例不低 于 5% ;


(2)每个交 易日日 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 和国债 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 证金后 , 保持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5 %的 现金 ( 不包 括结 算备 付金 、 存出 保证 金、 应 收申 购 款等)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开 放式 基金(包 括开 放 式基金 以及 处于 开放 期的 定期开 放 基金) 持有 一家上市 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 股票, 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 司可 流 通股票 的 15%; 本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投资 组合持 有一 家上 市公 司发 行的可 流通 股票 , 不得 超过 该上市 公司 可 流通股 票 的30% ; (6)本基金 主动投 资于流 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 值合计 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15%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市 公 司股票 停牌 、 基金 规模 变 动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使 基金 不符 合前款 所规 定比 例限 制的 ,基金 管理 人不 得主 动新 增流动 性受 限资 产的 投资 ; (7)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8)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9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10 )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 原始权 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比 例 , 不 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11)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支 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12 ) 本 基金 持有 的同 一( 指同一 信用 级别)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得 超过 该 资产支 持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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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证券规 模 的10 %; (13 )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 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14 )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的资 产 支持 证券 。 基金持 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 其 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 合 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5 ) 基 金财 产参 与股 票 发行申 购 , 本 基金 所申 报 的金额 不超 过本 基金 的总 资产 , 本 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6 )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40% , 本 基金 在全 国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期 限 为 1 年, 债券 回 购到期 后不 得 展期 ;


(17 ) 本 基金 与私 募类 证券 资管产 品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主 体为 交易 对手 开展逆 回 购 交易的, 可接受 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 本基金 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 围保持 一致 ; (18 )在 任何交 易日 日终 , 持 有的 买入股 指期 货合 约价 值,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0%; 在任 何交 易日日 终 , 持 有的 买入 国 债期货 和股 指期 货合 约价 值与有 价证 券市 值之 和 ,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95% , 其中 , 有 价 证券指 股票 、 债 券 ( 不含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权 证、 资产支 持证 券 、 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不 含质 押式 回 购) 等; 在任 何交 易日 日 终, 持有 的卖 出 股指期 货合 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总 市值 的 20% ; 在任 何交 易日内 交 易 ( 不包 括平 仓) 的股 指期 货合 约的 成 交 金额 不得 超过 上一 个交 易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基金所 持有 的 股票市 值和 买入 、 卖出股 指期货 合约 价值 , 合计 ( 轧差计 算 ) 应 当符 合基金 合同关 于股 票投 资比例 的有 关规 定; (19 )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 日日终 , 持有 的买 入国 债 期货合 约价 值 , 不 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15% ; 持有 的卖 出国 债 期货合 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持有 的债 券总 市值 的30% ; 本 基金 所持 有的债 券 (不 含到 期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市 值和买 入 、 卖 出国 债期货 合约价 值 , 合 计 (轧差 计算 ) 应当 符合 基 金合同 关于 债券 投资 比例 的有关 约定 ; 本基 金在 任 何交易 日内 交易 (不包 括平 仓) 的国 债期 货合约 的 成 交金 额不 得超 过上一 交易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30% ; (20) 基金 总资 产不 得超 过基金 净资 产 的140% ; (21) 本基 金投 资于 单只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 市值 ,不得 超过 本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22)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除上述 第 (2) 、 (6) 、 (14) 、 (17) 项 外, 因 证券 市场 波动、 上市公 司合 并、 基 金规模 变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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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动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使 基金 投资 比例 不符 合上述 规定 投资 比例 的 ,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 在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但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形 除外 。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 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符合 基金合同 的有关 约定 。 期间 , 基 金 的投资 范围 、 投资 策略应 当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基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 查自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开 始。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适 用 于本基 金 , 基 金管 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按 调整 后的 规定执 行 。 2、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 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国 务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规 定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基金 管理人 运 用基金财 产买卖 基金管理 人、基金 托管人 及其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或 者与其 有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公司发 行的 证券 或者 承销 期内承 销的 证券 , 或者 从事 其他重 大关 联 交易的 , 应当 符合 基金 的 投资目 标和 投资 策略 , 遵 循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优 先的原 则 , 防 范 利益冲 突 , 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的规 定 , 建 立健 全内 部 审批机 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场 公 平 合理 价格执 行 。 相 关交 易必 须 事先得 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 法律 法规 予以 披 露。 重大 关联 交 易应提 交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审议 , 并经 过三 分之 二 以上的 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理 人董 事会 应至少 每半 年对 关联 交易 事项进 行审 查 。


如法律 法规 和监 管部 门取 消 或调 整 上 述禁 止性 规定 , 如 适用 于本 基金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 行适当 程序 后, 则本 基金 不受上 述规 定的 限制 或按 调整后 的规 定执 行 。 十 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55%+ 中 证综 合债 券指 数收 益率*45% 。 本基金 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 在 综合 考虑 了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构建 、 投资 标 的以及 市场 上各类指数的编制方法后 ,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 较高并且作为股指期货标 的的沪深 300 指数作 为本 基金 股票 组合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沪深 300 指数 成份 股选 自沪 深两 个证券 市场 , 覆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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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盖了大 部分 流通 市值 ,为 中国 A 股市 场中 代表 性强 、流动 性高 的主 流投 资股 票,能 够反 映 A 股市场 总体 发展 趋势 。债 券组 合的 业绩 基准 则采用 了中 证综 合债 券指 数,中 证综 合债 券 指数是 综合 反映 银行 间和 交易所 市场 国债 、 金融 债 、 企 业债 、 央 行票 据及 短 期融资 券整 体走 势的跨 市场 债券 指数 , 该 指数旨 在更 全面 地反 映我 国债券 市场 的整 体价 格变 动趋势 , 具有 较 强的市 场代 表性 。 如果今 后法 律 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上 述基 准指 数停 止 计算编 制或 更改 名称 , 或 证券市 场中 有其他 代表 性更 强或 者更 科学客 观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适用于 本基 金时 , 本基 金管 理人可 以依 据 维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合法 权益的 原则 , 根据 实际 情 况对业 绩比 较基 准进 行相 应调整 。 调整 业 绩比较 基准 应经 基金 托管 人同意 ,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调 整前 2 个工 作日 在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介 上予 以公告 。 十 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混合 型基 金 , 预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 高于 债券 型 基金与 货币 市场基 金。 十 三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 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中的 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证 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②.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574,198,921.65 72.69 其中: 股票


574,198,921.65 72.69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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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1,975,574.70 21.77 8 其他资 产


43,778,118.96 5.54 9 合计





789,952,615.31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② )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13,172,022.00 1.7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39,191,793.75 44.16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7,810,487.00 2.32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6,137,837.69 9.91 J 金融业 54,210,653.21 7.06 K 房地产 业 60,541,466.00 7.8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3,134,662.00 1.71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4,198,921.65 74.75 (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港股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无。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603008 喜临门 3,780,361 54,059,162.30 7.04 2 002741 光华科 技 3,186,571 51,017,001.71 6.64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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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 000002 万科A 1,731,200 42,068,160.00 5.48 4 300001 特锐德 2,999,600 39,654,712.00 5.16 5 601318 中国平 安 564,800 38,688,800.00 5.04 6 600570 恒生电 子 671,039 37,048,063.19 4.82 7 300420 五洋科 技 7,541,480 36,576,178.00 4.76 8 300319 麦捷科 技 5,450,086 31,174,491.92 4.06 9 600702 舍得酒 业 646,916 18,048,956.40 2.35 10 002640 跨境通 1,423,700 17,810,487.00 2.32 ②.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 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贵金 属。 8.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10.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11 .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 主体本 期无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中 , 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 金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股 票。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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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3) 基金 的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401,866.5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3,334,910.4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3,099.01 5 应收申 购款 8,242.9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778,118.96 (4) 报告 期末 基金 持有 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流通受 限的 股票 。 (6) 由于 四舍 五入 原因 ,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十四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②. 本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大 成景 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 基 金 A 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② - ③ ②-④ 2017.12.20-2017.12.31 0.00% 0.00% -0.05% 0.39% 0.05% -0.39% 2018.01.01-2018.09.30 -20.60% 0.82% -5.83% 0.67% -14.77 % 0.14% 2017.12.20-2018.09.30 -20.60% 0.80% -5.88% 0.66% -14.72 % 0.14% 2.自基金合 同生 效 以来基 金份额净值 的变动 情况, 并与同期业 绩比较 基准的 变动的比 较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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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大成盛世精选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 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的 历走势 对比 图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注:1 、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12 月 20 日 , 截 至报告 期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 满一 年。 2、本基金 合同规定 ,基金 管理人应当 自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起 六个月内 使基金 的投资组 合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建仓期 结束 时,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十 五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包 括但 不限 于会 计师 费、律 师费 和公 证费 ) ; 6、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账 户 维护费 用;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上述基 金费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在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范围 内按照 公允 的市 场价 格确 定, 法律法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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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规和基 金合 同另 有规 定时 从其规 定。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数, 本基 金年 管理 费率 为 1.50%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 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本基 金年 托管 费率 为 0.25%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性 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上 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中 第 3-8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 三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 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大成 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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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十 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 资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 《公 开 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 定》 及 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的要求 ,对2018 年 月 公布的 《 大成 盛世 精选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8 年1 期) 》 进行 了 更新,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主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 分。 2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3 .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部分 。 4 .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八、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 5 .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九、 基金 的业 绩 ” 部 分。 6 .根 据最 新公 告, 更新 了 “ 二十 一 、 其他 应披 露的 事 项 ” 。 7 .根 据最 新情 况, 更新 了 “ 二十 二 、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 部分的 说明 ” 。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九年 二月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