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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004722)

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月)查看PDF公告

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 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 理人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〇一 九年 一月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7 年 5 月 11 日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 【2017】 686 号文 募集 注 册,基 金合 同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 监会 不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 场前景 等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或 申购 ) 基金时 应认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 书基 金合同 等信 息披 露文件 , 全面 认识本 基金 产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自 主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主做 出投 资 决 策, 并 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因政 治、 经 济、 社会 等环 境因 素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 险,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风 险, 由于 基金 投资 者连续 大量 赎回 基金产 生的 流动 性风 险, 基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程 中产 生的 基金 管理 风险, 基金 投资 过程中 产生 的操 作风 险, 因交收 违约 和投 资债 券引 发的信 用风 险, 基金 投资 对象与 投资 策略 引致的 特有 风险 , 等 等 。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是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由非 上市 中小 企业 采用 非公开 方式 发行 的债 券。 由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一般 情况下 , 交易 不 活跃,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 险。 当 发债 主体 信用 质量 恶化时 , 受 市场 流动 性所 限, 本 基金 可能 无法卖 出所 持有 的中 小企 业私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 金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 面影 响和损 失。 本基 金的特 定风 险详 见招 募说 明书“ 风险 揭示 ”章 节。


本 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 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预 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高 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等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 种。


投 资者 应充 分考 虑自 身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对 于认购 (或 申购 ) 基 金的 意愿、 时机 、 数 量等投 资行 为作 出独 立决 策。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构 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则, 在投资 者作 出 投资决 策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责。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容 截止 日为 2018 年 12 月 22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净值 表现 截 止日 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本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已复核 了本 次更 新的 招募 说明书 。


一、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6 月 23 日


二、基 金管 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章砚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 话: (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元 人民币


股权结 构:


? 股东 出资 额占 注册 资本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人 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相 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美 元 16.5%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事 会成 员


章砚(ZHANG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 金融政 策专 业硕 士。 现任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历任 中国 银行 总行 全球金 融市 场部 主管、 助理 总经 理、 总监 ,总行 金融 市场 总部 、投 资银行 与资 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李道滨 (LIDaobin)先生, 董事 。国籍 :中 国。清华大 学法 学博 士。中 银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执 行总 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 于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市 场部 副 总监、 总监 、总 经理 助理 和公司 副总 经理 。


王 超(WANGChao ) 先 生, 董事 。 国籍 : 中国 。 美国 Fordham 大 学工 商管 理硕士 。 现任 中国银 行青 海省 分行 副行 长。 历 任中 国银 行总 行人 力资源 部经 理、 高级 经理 、 主管 、 人 力资 源部副 总经 理 , 中银 国际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人 力资 源部总 经理 、 董事会 办公 室负责 人 、 董 事 会秘书 等职 。


宋福 宁(SONGFuning )先生, 董事。 国籍 :中国 。厦门 大学 经济学 硕士, 经济师 。现 任中国 银行 福建 省分 行首 席客户 经理 、 副 行长。 历任 中国银 行福 建省 分行 资金 计划处 外汇 交 易科科 长、 资金 计划 处副 处长、 资金 业务 部负 责人 、 资金 业务 部总 经理 , 中 国银行 总行 金融 市场总 部助 理总 经理 , 中 国银行 总行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理 部助 理总 经理 、 副总经理 、 首席 产 品经理 等职 。


曾 仲诚 (PaulTsang ) 先生, 董事。 国籍 : 中 国 。 为贝 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理 总监 、 董 事总经 理 , 负 责领导 亚太 区的风 险管 理工 作, 同时 担任贝 莱德 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成 员 。 曾 先 生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莱 德。此 前, 他曾 担任 摩根 士丹利 亚洲 首席 风险 管理 总监, 以及 其 亚太区 执行 委员 会成 员, 带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队 ,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在 亚洲各 经营 范围 的市场 、 信 贷及 营运 风险, 包括机 构销 售及 交易 (股 票及固 定收 益) 、 资本 市场 、 投资 银行 、 投资管 理及 财富 管理 业务 。 曾先 生过 去亦 曾于 美林 的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 九年, 并曾 于瑞 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 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管理 客座讲 师。 他拥 有美 国威 斯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 商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 夕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 位。


荆新 (JINGXin )先 生, 独立董 事。 国籍 :中国。 现任中 国会 计学 会理事、 全国会 计专 业学位 教指委 副主任 委员 、中国 人民保 险集团 独立 监事。 曾任中 国人民 大学 会计系 副主任 , 中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 中 国人 民大 学商学 院党 委书记 , 中国 人民大 学商 学院副 院长 、 会 计学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等职 。


赵欣舸 (ZHAOXinge ) 先生, 独立 董事。 国籍 : 中国。 美国 西北大 学经 济 学博士 。曾 在 美国威 廉与 玛丽 学院 商学 院任教 , 并曾 为美国 投资 公司协 会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行业 协会 ) 等公司和机构 提供咨 询。现 任中欧国际 工商学 院金融 学与会计学 教授、 副教务 长和金融 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 晓波 (EdwardRadcliffe ) 先生, 独立 董事。 国籍 : 英国。 法国 INSEAD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任白 狐技 术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目 前仍 担任该 公司 的咨询 顾问 。 在此之 前 , 曾任英 国电 信集 团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贝特 伯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北京 代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 经理 , 中英 商会 财务 司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 会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 有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 惠芬 (DUHuifen ) 女士, 独立 董事 。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士 , 美 国俄 克拉荷 马州 梅达 斯经 济学 院工商 管理 硕士 , 澳 大利 亚国立 大学 高级 访问 学者 , 中央 财经 大学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中 央财 经大学 金融 学院 教授 , 兼 任新时 代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曾 任山西 财经大 学计统 系讲 师、山 西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教 授、中 央财经 大学 独立学 院(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事


卢 井泉 (LUJingquan)先生, 监事, 国籍 :中国。南京 政治 学院 法学 硕士 。历任 空军 指 挥学院 教员 、 中国银 行总 行机关 党委 组织 部副 部长 、 武 汉中 北支 行副行 长 、 企业年 金理 事会 高级经 理、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理 部高 级交 易员 。


赵蓓青(ZHAOBeiqing )女士,职工监事,国 籍:中国,研究生学历。 历任辽宁省证 券 公司上 海总 部交 易员 、 天 治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交易 员、 中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交易 员 、 交 易 主管。 现任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交 易部 总经 理。


3、管理 层成 员


李道滨 (LIDaobin )先 生,董 事、 执行 总裁 。简 历见董 事会 成员 介绍 。


欧阳向 军(JasonX.OUYANG ) 先生, 督察 长。 国籍: 加拿 大。 中国 证券业 协会-沃顿商 学 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Executive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 (IveySchoolofBusiness,WesternUniversity) 工商 管理 硕士 (MBA ) 和经济 学硕 士。 曾在加拿 大太 平洋集 团公 司 、 加 拿大 帝国 商业银 行和 加拿 大伦 敦人 寿保险 公司 等海 外机 构从 事金融 工作 多 年, 也 曾任 蔚深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现英 大证 券) 研究发 展中 心总 经理 、 融 通基金 管理 公司 市场拓 展总 监、 监察 稽核 总监和 上海 复旦 大学 国际 金融系 国际 金融 教研 室主 任、讲 师。


张 家文 ( ZHANG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 籍 : 中国。 西安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硕 士。 历任中 国银 行苏 州分 行太 仓支行 副行 长、 苏州 分行 风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 行工业 园区 支行 行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 党委委 员。


陈 军(CHENJun ) 先生 ,副执行 总裁 。 国籍 :中国。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硕士 、 美国 伊利诺 伊大 学金融 学硕 士 。2004 年加 入中银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历任 基金 经 理、权 益投 资 部总经 理、 助理 执行 总裁 。


王圣明 (WANGShengming ) 先 生,副 执行 总裁。 国籍 :中 国。 北京 师范大 学教 育管 理 学院硕 士。 现任 中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执行 总裁 。历任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4、基金 经理


郑涛(ZHENGTao )先 生,金 融学 博士 。曾 任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交易 员。2015 年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任 专户 投资 经理 。2016 年 6 月至今 任中 银美 元债基金 基金 经 理, 2017 年 6 月至今 任中 银丰实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7 年 6 月至今 任中 银丰 和基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 12 月至今 任中 银丰禧基 金基 金经 理,2018 年 1 月至 今任 中银 丰荣 基金基金 经理 。 中级经 济师 , 2018 年 3 月至今任 中银 中债 7-10 年国开债指 数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8 年 9 月至 今任中 银中 债 3-5 年 期农 发行债 券指 数基 金基 金经 理。具 有 9 年证券 从业 年限。具 备基 金、 证券、 银行 间本 币市 场交 易员、 黄金 交易 员从 业资 格。


5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的姓 名及 职务


主 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成 员: 陈 军 (副 执行 总裁) 、 奚鹏 洲 (固 定收 益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李建 ( 权 益投资 部总 经 理) 、张 发余( 研究 部总经 理) 、方 明(专 户理 财部副 总经理) 、李丽 洋( 财富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列 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察 长)


6、上述 人员 之间 均不 存在近 亲属 关系 。


三、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设银 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闹 市口 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 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仟 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拾 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于 1954 年 10 月, 是一家 国内 领先、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业银 行, 总部设 在北 京。 本行 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 港联 合交 易所挂 牌上 市( 股票 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挂牌上 市( 股票 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 末, 本集 团资产 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 上年 末增 加 6,807.99 亿元, 增幅 3.08% 。上 半年 ,本 集团 盈 利平稳 增长 ,利 润总 额较 上年同 期增 加 93.27 亿元 至 1,814.20 亿 元,增 幅 5.42% ;净 利润 较上年 同期 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 ,增 幅 6.08% 。


2017 年, 本集 团先 后 荣获香 港 《 亚洲 货币》 “2017 年中 国最 佳银 行” , 美国 《环球 金融 》 “2017 最佳 转型 银行” 、 新加坡 《 亚洲 银行 家》 “2017 年中 国最 佳数 字银 行” 、 “2017 年中 国 最佳大 型零 售银 行奖 ” 、 《 银行家 》 “2017 最佳金 融创新奖 ” 及中国 银行 业协 会 “年 度最 具社 会责任 金融 机构 ”等 多项 重要奖 项。 本集 团在 英国 《银行 家》 “2017 全球 银行 1000 强”中 列第 2 位;在 美国 《财 富》 “2017 年世 界 500 强排行 榜”中 列第 28 名。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资产托 管业 务部 , 下设综 合与合 规管 理处 、 基金市 场处 、 证券保 险 资产市 场处 、 理 财信 托股 权市场 处、QFII 托管 处、 养老金 托管 处、 清算 处、 核算处 、 跨 境托 管运营 处、 监督 稽核 处等 10 个职能 处室 ,在 安徽 合肥设有 托管 运营 中心 ,在 上海设 有托 管 运营中 心上 海分 中心 ,共 有员 工 315 余人 。自 2007 年起, 托管 部连 续聘 请外 部会计 师事 务 所对托 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 制审计 ,并 已经 成为 常规 化的内 控工 作手 段。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纪 伟, 资产 托管 业务 部总经 理, 曾先 后在 中国 建设银 行南 通分 行、 总行 计划财 务部 、 信 贷经营 部任 职, 并在 总行 公司业 务部 、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授信 审批 部担 任领 导职务 。 其 拥有 八年托 管从 业经 历, 熟悉 各项托 管业 务, 具有 丰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龚 毅,资 产托管 业务 部资深 经理( 专业技 术一 级) ,曾 就职于 中国 建设银 行北京 市分行 国际部 、 营业 部并担 任副 行长 , 长 期从 事信贷 业务 和集团 客户 业务 等工 作, 具有丰 富的 客 户 服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


黄 秀莲, 资产托 管业 务部资 深经理 (专业 技术 一级) , 曾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行总 行会计 部,长 期从 事托 管业 务管 理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郑 绍平, 资产托 管业 务部副 总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银行 总行投 资部 、委托 代理部 、战略客 户部 , 长期从 事客 户服务 、 信贷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 具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原 玎 , 资 产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曾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行 总行 国际 业务 部, 长期 从事 海 外机构 及海 外业 务管 理、 境内外 汇业 务管 理、 国外 金融机 构客 户营 销拓 展等 工作 , 具 有丰 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作 为国 内首 批开 办证 券投资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行 , 中 国建 设银 行一 直秉持 “以 客户 为中心 ” 的 经营 理念 , 不 断加强 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 管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 实维 护资产 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 为资产 委托 人提供 高质 量的托 管服 务。 经过 多年 稳步发 展, 中国 建设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大 , 托管 业务品 种不 断增加 , 已形 成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 社 保 基金 、 保险资 金、 基本 养老个人 账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 金等 产品 在内 的托管 业务 体 系,是 目前 国内 托管 业务 品种最 齐全 的商 业银 行之 一。截 至 2018 年二季 度末 ,中国 建设 银 行已托 管 857 只证 券投 资基金 。 中国建 设银 行专 业高效的 托管 服务 能力 和业 务水平 , 赢得 了 业内的 高度 认同 。 中国建 设银行 先后 9 次获 得 《全 球托管 人》 “ 中国 最佳 托管 银行” 、4 次获 得 《财 资》 “中 国最 佳次 托管银行 ” 、 连续 5 年获得 中债登 “优秀 资产 托管 机构 ” 等奖 项, 并 在 2016 年被 《环 球金 融》 评为中 国市 场唯 一一 家“ 最佳托 管银 行” 、在 2017 年荣获 《 亚洲 银行家 》 “ 最佳 托管 系统 实 施奖” 。


四、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 机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 砚


电 话: ( 021 )38834999


传 真: ( 021 )68872488


1)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 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 虹


2 ) 本基 金暂 不通 过电 子直销 平台 办理 本基 金的 销售业 务。


2、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联系人 :陈 洪源


网址:www.boc.cn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基金, 并及 时公 告。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 砚


电 话: ( 021 )38834999


传 真: (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融 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 话: ( 021 )31358666


传 真: (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联系人 :陈 颖华


(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会 计师 事务 所名 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 17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毛 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 艳


经 办会 计师 :徐 艳、 许培菁


五、基 金的 名称


中 银丰 和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基 金的 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本 基金 在追 求基 金资 产长期 稳健 增值 的基 础上 , 力争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创 造超越 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收 益。


八、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债 、 央行 票据、 地方 政府债 、 金融 债、 企 业债 、 公司债 、 短 期 融资券 、 超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票 据、 次级 债、 资 产 支持证 券、 银行 存款、 同 业存单 、 债 券回 购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本 基金 不投 资股 票、 权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其 投资比 例遵 循届 时有 效法 律法规 或相 关规 定。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资产 配置比 例: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资 产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的 80% 。 但应开 放期 流动 性需 要, 为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在 每次 开放 期 前 10 个工作日 、开 放 期及开 放期 结束 后 10 个工 作日的 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开放期 内, 本基金 每个 交易日 日终 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的 比例 合 计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其 中现 金不 包括 结算 备付金 、存 出保 证金 、应收申购 款等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 5% 的限 制。


如 果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变更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例 限制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九、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一)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以中 长期 利率 趋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周期 、 宏观政 策方 向及 收益 率曲线 分析 , 进行债 券投 资时 机的 选择 和久期 、 类属 配置 , 实施积极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管理 , 力争获 取超 越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定 投资 收益。


1、类属 配置 策略


本 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不 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市场风 险等 因 素及其 经风 险调 整后 的收 益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 通过 比较并 合理 预期 不同 类属 债券类 资产 的 风险与 收益 率变 化, 确定 并动态 地调 整不 同类 属债 券类资 产间 的配 置。


2、久期 管理 策略


在 全球 经济 的框 架下 ,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济 运行趋 势及 其引 致的 财政 货币政 策变 化 做出判 断, 密切 跟踪 CPI 、PPI 、汇率 、M2 等利率 敏感指标 ,运 用数 量化 工具 ,对未 来市 场 利率趋 势进 行分 析与 预测 , 并据 此确 定合 理的 债券 组合目 标久 期, 通过 合理 的久期 控制 实现 对利率 风险 的有 效管 理。


3、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预期 收益 率曲线 形态 变化 来调 整投 资组合 的期 限结 构配 置。 根据债券 收益 率 曲线形 态 、 各 期限段 品种 收益率 变动 、 结合短 期资 金利率 水平 与变 动趋 势, 分析预 测收 益 率 曲线的 变化 , 测算子 弹 、 哑铃或 梯形 等不 同期 限结 构配置 策略 的风 险收 益, 形成具 体的 期限 结构配 置策 略。


4、信用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 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运行、 发行 主体 的发 展前 景和偿 债能 力、 国家 信用 支撑等 多重 因素 的综合 考量 对信 用债 券进 行信用 评级 , 并在信 用评 级的基 础上 , 建立信 用债 券池 ; 然 后基 于 既定的 目标 久期 、信 用利 差精选 个券 进行 投资 。


本基金 将以 内部 信用 评级为 主、 外部信用 评级 为辅 , 研究债 券发行 主体 的基本 面, 以确 定债券 的违 约风 险和 合理 的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 断债 券的投 资价 值。 本基 金将 重点分 析债 券发 行人所 处行业 的发展 前景 、市场 竞争地 位、财 务质 量(包 括资产 负债水 平、 资产变 现能力 、 偿债能 力、 运营 效率 以及 现金流 质量 ) 等 要素 , 综 合评价 其信 用等 级, 谨慎 选择债 券发 行人 基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 惠的信 用类 债券 进行 投资 。


为控制 本基 金的 信用 风险 , 本基金 将定 期对 所投 债券的 信用 资质 和发 行人 的偿付 能力 进 行评估 。 对于 存在 信用 风险 隐患的 发行 人所 发行 的债 券, 及时 制定 风险处置 预案 。 封闭期 内, 如本基 金持 有债 券的 信用 状况急 剧恶 化, 甚至 可能 出现违 约风 险, 进而 影响 本基金 的买 入持 有到期 策略 ,本 基金 将对 该债券 进行 处置 。


5、杠杆 投资 策略


本 基金 将在 考虑 债券 投资的 风险 收益 情况 , 以 及回购 成本 等因 素的 情况 下, 在 风险 可控 以及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范围 内, 通 过债 券回 购, 放大 杠杆进 行投 资操 作。 为控 制风险 , 本 基金 的杠杆 比例 在每 个封 闭期 内原则 上保 持不 变, 但是 在回购 利率 过高 、 流 动性 不足 、 或 者市 场 状况不 宜采 用放 大策 略等 情况下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调整杠 杆比 例或 者不 进行 杠杆放 大。


6、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略


本 基金 将重 点对 市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 质量 、 提 前偿 还率、 风险 补偿 收益和 市场 流动 性等 影响 资产支 持证 券价 值的 因素 进行分 析 , 并 辅助 采用 蒙特 卡洛方 法等 数 量化定 价模 型, 评估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并做出 相应 的投 资决 策。


(二) 投资 决策 依据 、机制 和程 序


1、投资 决策 依据


(1 )国 家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国 内外 宏观 经济 形势及 对中 国债 券市 场的 影响;


(3 )企 业信 用评 级;


(4 )国 家货 币政 策及 债券市 场政 策;


(5 )商 业银 行的 信贷 扩张。


2 、投资 决策 机制本 基 金实行 投资决 策团 队制, 强调团 队合作 ,充 分发挥 集体智 慧。本 基金管 理人 将投 资和 研究 职能整 合, 设立 了投 资研 究部, 策略 分析 师、 固定 收益分 析师 、 数 量分析 师和 基金 经理 , 充 分发挥 主观 能动 性, 渗透 到投资 研究 的关 键环 节, 群策群 力,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 取中 长期 稳定的 较高 投资 回报 。


3 、 投资 决策 程序 本基 金具体 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 流程为 :


(1 )宏 观分 析师根 据 宏观经 济形势 、物 价形势 、货币 政策等 判断 市场利 率的走 向,提 交策略 报告 。


(2 )债 券策 略分析 师 提交关 于债券 市场 基本面 、债券 市场供 求、 收益率 曲线预 测的分 析报告 。


(3 )信 用分 析师 负责 信用风 险的 评估 、信 用利 差的分 析及 信用 评级 的调 整。


(4 )数 量分 析师 对衍 生产品 和创 新产 品进 行分 析。


(5 )在 分析 研究报 告 的基础 上,基 金经 理提出 月度投 资计划 并提 交投资 决策委 员会审 议。


(6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审议基 金经 理提 交的 投资 计划。


(7 )如 审议 通过, 基 金经理 在考虑 资产 配置的 情况下 ,挑选 合适 的债券 品种, 灵活采 取各种 策略 ,构 建投 资组 合。


(8 )交 易部 执行 交易 指令。


十、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中 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数 。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 指数是 由中 央国债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编 制, 样本债 券涵 盖的 范围更 加全 面, 具有 广泛 的市场 代表 性, 涵盖 主要 交易市 场 ( 银行 间市 场、 交 易所市 场等 ) 、 不同发 行主体 (政府 、企 业等) 和期限 (长期 、中 期、短 期等) , 能够 很好地 反映中 国债券 市场总 体价 格水 平和 变动 趋势。 中债 综合 指数 各项 指标值 的时 间序 列更 加完 整, 有 利于 更加 深入地 研究 和分 析市 场。 在综合 考虑 了指 数的 权威 性和代 表性 、 指 数的 编制 方法和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和 投资 理念 , 本 基金选 择市 场认 同度 较高 的中债 综合 全价 (总 值 ) 指数作 为业 绩比 较基准 ,该 业绩 比较 基准 能够比 较真 实的 反映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如 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化 ,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为 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并履 行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一、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 基金 属于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其预 期风 险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十二、 投资 组合 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董 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 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审 计。


(一)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占基金总 资产 的比 例(%) ?1 权益 投资--


其中: 股票--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858,296,000.0098.36


其中: 债券 5,858,296,000.0098.36


资产支 持证 券--


3 贵金属 投资--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计 38,337,850.700.6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9,376,450.161.00


8 合计 5,956,010,300.86100.00





(二)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境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 三)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投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 四)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五)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 序号 债券 品种 公允 价值( 元)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 央行票 据--


3 金融债 券 4,665,124,000.0078.3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893,986,000.0031.81


4 企业债 券 1,152,524,000.0019.3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 中期票 据 40,648,000.000.68


?7 可转 债( 可交 换债 )--


8 同业存 单--


9 其他--


10 合计 5,858,296,000.0098.40





( 六)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 序号 债券 代码 债券 名 称数量( 张)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1148028714 铁道 025,200,000547,924,000.009.20


217020517 国开 055,000,000503,100,000.008.45


3172801217 浦发银 行 034,800,000482,592,000.008.11


414035014 进出 504,500,000466,560,000.007.84


5172801017 平安银 行债 4,200,000422,646,000.007.10





( 七)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 八)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 九)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 十)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股 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明


1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2、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 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股指 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十一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策


本 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债 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2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债 期货 投资 。


3、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价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债 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评 价。


( 十二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1 、2017 年下半 年至 2018 年 上半 年, 中国 银行 保险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多个 地方监 管局 针 对平安 银行 杭州 分行 、 宁 波分行 、 重庆 分行等 多个 分行的 违规 行为 进行 了行 政处罚 ; 对浦 发 银行成 都分 行、 上海 分行 、 大连分 行等 多个分 行的 违规行 为进 行了 行政 处罚 。 基金管 理人 通 过对该 发行 人进 一步 了解 分析后 ,认 为以 上处 分不 会对 17 浦发 行 03 债(1728012), 17 平 安银行 债(1728010 )的投 资价值 构成 实质 性的 影响 。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其余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 在本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 库。


3、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 应收股 利-


4 应收利 息 59,376,450.16


5 应收申 购款-


6 其他应 收款-


7 待摊费 用-


8 其他-


9 合计 59,376,450.16





4、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6 、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 部分


由 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因 ,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计 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期 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净 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③业 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标 准差④ ①- ③②- ④ 2017 年 6 月 23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11%0.04%-1.09%0.05%1.20%-0.01%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5.51%0.06%2.74%0.07%2.77%-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5.62%0.05%1.62%0.06%4.00%-0.01%





十四、 基金 的费 用与 税收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费 用


1、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3 ) 《基 金合 同》 生 效后与 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用 ;


(4 ) 《 基金 合同 》 生效 后与基 金运 作相 关的 或者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支出 会计 师 费、律 师费 、诉 讼费 、仲 裁费和 财产 保全 费等 ;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费 用;


(6 )基 金的 相关 账户 的开户 及维 护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在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费 用。


2、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3% 年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管理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 内、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假 或不可 抗力 等, 支付 日期 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1%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托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次月 初 3 个 工作 日 内、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 或不可 抗力 等, 支付 日期 顺 延。


上述 “ (一 ) 基金费 用的种类 ” 中第 3 -9 项费 用 ,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协 议规定 ,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3、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 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1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 金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损失 ;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基 金合 同》 生效前的 相关 费用 ;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目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费 用


1、申购 费用


本 基金申 购费用 由投 资人承 担,不 列入基 金财 产,主 要用于 本基金 的市 场推广 、销售 、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 申购 费率 客户 申购 金额(M )申 购费 率 M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2、赎回 费用


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收 取。 对于 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7 日 的投 资者 收取 的赎 回 费, 全额 计入 基金 财产 ; 对于持 续持 有期 达到或 超过 7 日的 投资 者 收取的 赎回 费, 不低 于赎 回费总 额 的 25% 应归 基金 财产, 其余 用于 支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 要的 手续费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 持有 期限 (Y )赎 回费率


赎回费 率 Y <7 天 1.5% 7 天≤Y <30 天 0.75% Y ≥30 天 0%


3、本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 五入, 由此 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 在 封闭 期内 , 基 金管 理 人应当 至少 每周 公告一 次基 金资 产净 值和 基金份 额净 值。 在开放 期内,T 日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和 基金份 额累 计 净值在 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在 T+1 日内公 告。 遇特殊情况 , 经中国 证监 会同 意, 可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4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约定 的范 围内调 整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5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在 不违反 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同 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情 况制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期 或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期 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申购 费率 。


6 、当发 生大 额申购 或 赎回情 形时,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采 用摆动 定价机 制, 以确 保基 金估 值的公 平性 。 具 体处 理原 则和操 作规 范须 遵循 相关 法律法 规以 及监 管部门 、自 律规 则的 规定 。


(三) 其他 费用


本 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法 律法 规执 行。


十 五、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 公开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 法 规的要 求 , 结 合本基 金运 作的实 际情 况 , 对本 基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 内容如 下:


( 一) 在 “ 重要 提示 ” 部分, 对招 募说明 书所 载内容 的截 止日、 有关 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进 行更 新;


( 二) 在 “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 对 主要人 员情 况、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 制制度 的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 三) 在 “ 基金 托管 人” 部 分, 对 基金 托管 人 基本情 况、 主要 人员 情况 、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管理 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方 法和 程序 的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新;


( 四) 在 “基 金份 额 的申购 与赎 回” 部分 , 对 申购和 赎回 的开 放日 及时 间的相 关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五) 在 “投资 组合 报告” 部分 , 根据 《信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5 号》 及 《基 金合 同》 , 披露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 期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六) 在“ 基金 的业 绩”部 分, 披露 了基 金自 合同生 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 ;


(七 ) 在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部分, 列明了 前次 招募说明 书公 布以 来的 其他 应披露 事项 。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