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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丰利保本(002745)

北信丰利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北信瑞丰
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转型而来。北信瑞丰丰
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18日证监许可
【2016】846号文注册募集,《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2016年6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北
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
的风险、担保风险、本基金到期期间操作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和
未知价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投 
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前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2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2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45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58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2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7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110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主语国际大厦 4号楼 3层 成立时间:2014年 3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亿元 电话: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65号文批准, 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达 1.7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0%、莱州瑞海投资 有限公司 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 士学位。历任原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 原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 监会信息统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 统团委书记,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京林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美国德大阿灵顿分 校,获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审计局职员,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北京国投汇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智阳光管理公司董事长。 杜海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硕士学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位。历任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凡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固有资产管理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 朱彦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 济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 部员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薇女士,董事,中共党员,会计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审计员、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北京正 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赵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现任聚 益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总监。曾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项目经理。 李方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电视台干部、北京大学法学系讲师,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岳彦芳女士,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张青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经济管理系,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主任,现任复旦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杨海坤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历任山东省农业银行业务人员, 山东证券登记公司业务经理,山东证券公司投行部经理,上海甘证投资管理 公司副总经理,卡斯特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正润创 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黄蔚洁女士,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投资与项目管理部 项目助理、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法务主管。 侯欣竞女士,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会计,现任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主管,负责基金会计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彦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 经济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 务部员工,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亚女士,督察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在司法部门、政府财 政部门工作20年。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李鑫先生,副总经理,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在职EMBA。历任工商银行西安市钟楼支行客户经理,湘财证券西安营业部 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区副总经 理、渠道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财部总监、 机构理财 部总监,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 总监兼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猛先生,CFA、FRM持证人,南开大学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工程硕士。 先后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网英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专注于固定收益市场研究与投资。现任北信瑞丰稳 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 鼎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董鎏洋女士,英国圣安德鲁斯金融管理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从业证书。2011年至2015年曾任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从事中 国债券市场工商企业信用评级工作。2015年9月加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朱彦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郑猛先生,基金经理辇 大吉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 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 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 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 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 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 位责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 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 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 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66223695 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 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 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 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 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以来,北 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等战略 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 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荷兰拥有600多家分支机 构,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截至2018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2.53万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166.91亿元。成本收入比23.34%,不良贷款率1.23%,拨备覆盖率为278.08%, 资本充足率12.03%,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价值排名中 国区域性发展银行首位,品牌价值达449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 63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被誉为中国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 型银行。 22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社会 捐助超过3.5亿元。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 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 “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 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 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中国最受尊敬企业”、“最受 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最具 创新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银行奖”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 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 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 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 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 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 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 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 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 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 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 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 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 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 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 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 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 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 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大厦4号楼3层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电话:(010)68619312 网址:www.bxr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赵姝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大厦4号楼3层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电话:(010)68619323 联系人:马锦鑫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10)65338100 传真:(010)653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薛竞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 满后转型而来。 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46号 文注册募集,自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 购户数为3,025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388,102,582.12元,折合基金份 额388,102,582.12份。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2016年6月21日获书面确认,《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为每两年一个周期,第一个 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两年后的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 历年不存在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此,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日为 2018年 6月 21日。 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 更为“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信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 2018年 6月 21日(含)至 2018年 6月 26日(含),自 2018年 6月 27日起“北信 瑞丰丰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北 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第五部分 基金的名称和类型 基金的名称: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通过 科学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金资产持 续稳定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 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40%;其余资产投资 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 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超过 3%;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包括经济运行周期、 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分析判断,和对流动性水平(包括资金面供 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 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之间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置策略和个股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关注的重点包括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 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 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 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 的分析形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 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选定品牌类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主要配置方向后,将对个股逐一 进行梳理和筛选,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自下而上精选个 股。 3、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究的 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债券选择两个层次进 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 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 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在券种选 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 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 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 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旨在通过股指期货实现基金的套期保值。 (1)套保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 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 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 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 Beta 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 寸。 (3)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 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 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 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量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4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2)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 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占基金资产的 0-4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交易的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型为“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 6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 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 为。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 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等上述事项和由此造成 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标准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80% 沪深 300指数选取了 A 股市场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 300只股票作为 其成份股,较好地反映了 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 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指数的编制参考了中国债券市场中部分核心 成员的收益率估值数据,以更好地反映债券价格信息,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 力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混合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 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 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637,737.67 19.74 其中:股票 6,637,737.67 19.7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287,400.00 36.53 其中:债券


12,287,400.00 36.5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600,000.00 37.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343,926.98 4.00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计 8 其他资产


764,211.90 2.27 9 合计





33,633,276.55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2,450.00 0.04 B 采矿业 202,323.00 0.64 C 制造业 2,752,612.67 8.7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99,397.00 0.63 E 建筑业 239,027.00 0.76 F 批发和零售业 139,173.00 0.4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8,974.00 0.7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63,831.00 0.84 J 金融业 2,116,919.00 6.71 K 房地产业 256,439.00 0.8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156.00 0.3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100.00 0.0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1,528.00 0.1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808.00 0.13 S 综合 - - 合计 6,637,737.67 21.04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9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6,200 424,700.00 1.35 2 600519 贵州茅台 300 219,000.00 0.69 3 000651 格力电器 3,800 152,760.00 0.48 4 600036 招商银行 4,300 131,967.00 0.42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8 5 601166 兴业银行 7,600 121,220.00 0.38 6 600276 恒瑞医药 1,900 120,650.00 0.38 7 600887 伊利股份 4,600 118,128.00 0.37 8 600016 民生银行 17,900 113,486.00 0.36 9 601328 交通银行 18,500 108,040.00 0.34 10 000858 五 粮 液 1,500 101,925.00 0.32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287,400.00 38.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287,400.00 38.9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287,400.00 38.95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80210 18国开 10 100,000 9,873,000.00 31.30 2 018005 国开 1701 24,000 2,414,400.00 7.65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9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证券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099.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14,428.4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584.67 5 应收申购款 99.2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64,211.90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0 第七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6% 0.08% 0.44% 0.27% 0.92% -0.19%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1 第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2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3 第九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相关信息。 二、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需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 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