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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沪港深非周期股票A(006923)

前海开源沪港深非周期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前海开 源沪港深非周 期性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 告 
[重要 提示] 
 
1 、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非 周期 性行业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的募集 已获 中
国证监 会 2018 年 8 月 6 日证监许 可[2018]1259 号文注册。 
 
2 、 本基 金是 契约 型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3 、本 基金 的管理 人和登 记 机构为 前海开 源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基 金管理 人” )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4、 本基金 募集 期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 通 过各 销售 机构 的基金 销售 网点
或按基 金管 理人 、销 售机 构提供 的其 他方 式公 开发 售。 
 
5 、本 基金的 发售 对象为 个 人投资 者、机 构投 资者、 合格境 外机构 投资 者和人 民币合 格境外
机构投 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6、 投资人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的直销 柜台 首次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 的单笔最 低限 额
为人民 币 10 万元 (含 认购 费) ,追加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 额的 最低 金额为 人民 币
10 万元 ( 含认 购费) 。 投资 人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的 电子 直销交 易系 统和 其他 销售 机构首 次认 购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的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 元 (含 认购 费) , 追加认购本 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 的最 低金额为 人民 币 10 元 ( 含认 购费) 。 各销 售机 构对 最低 认购限 额及 交
易级差 有其 他规 定的 , 以 各销售 机构 的业 务规 定为 准。 单笔 认购 最低限 额 、 每笔追 加认 购最
低金额 与招 募说 明书 不一 致的, 以本 发售 公告 为准 。 
 
7 、投 资人有 效认 购款项 在 募集期 间产生 的银 行同期 活期存 款利息 将折 算为基 金份额 归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有 ,其 中利 息的具 体金 额及 利息 转份 额的具 体数 额以 登记 机构 的记录 为准 。 
 
8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内可 多 次认购 ,认购 一经 受理不 得撤销 。销售 机构 对认购 申请的 受理并
不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 功, 而仅代 表销 售机 构确 实接 收到认 购申 请。 认购 的确 认以登 记机 构的
确认结 果为 准 。 如 基金 管理 人接收 某笔 认购 申请 可能 导致单 一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
或超 过 50%, 或者基 金管 理人认 为可 能存 在变 相规 避 50% 集中 度限 制的 情形 时, 基 金管 理人
有权对 该单 一投 资者 的全 部或部 分申 请确 认失 败。 
 
9 、本 公告仅 对本 基金发 售 的有关 事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投 资者欲 了解 本基金 的详细 情况,
请阅读 刊登 在 《中国 证券 报》 等报 刊的 《前 海开 源 沪港深 非周 期性 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qhkyfund.com)上发布。 
 
10 、 募集 期内 , 本基 金还 有可能 新增 或调 整销 售机 构, 敬请 留意 近期 基金 管 理人及 各代 销机
构的公 告, 或拨 打基 金管 理人及 各代 销机 构客 户服 务电话 咨询 。


11 、 投资人 可拨 打基 金管 理人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1-666-998) 或各代 销机 构咨 询电话 了解 认 购事宜 。 12 、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销 售安 排及 募集 期其他 相关 事项 做适 当调 整。 13 、 本基 金投 资于 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因 为证 券市场波 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资人 在投 资 本基金 前,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特 性,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险 承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包括 但不 限于 : 市场 风险 、 信 用风 险、 管理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 操 作和 技术 风险 、 合规 性风 险、 股指 期货 投资风 险、 本基 金特 有的 风险及 其他 风险 等。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的业 绩并不 构成 对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保 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投 资人作 出投资 决策后 ,基 金运营 状况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致 的投资 风险, 由投 资人自 行承担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 同等信 息披 露 文件。 14 、本 公告 解释 权归 基金 管理人 。 一、基 金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1、基金 名称 前海开 源沪 港深 非周 期性 行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非周 期股 票 A ;基 金代 码,006923 前海开 源沪 港深 非周 期股 票 C;基金 代码 ,006924 2、基金 类型 股票型 3、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4、基金 存续 期限 不定期 5、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1.00 元人民 币 6、发售 对象 本基金 的发 售对 象为 符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 者、 机构 投资 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7、销售 机构 本基金 的销 售机 构为 直销 机构和 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销售代 理机 构。 销售 机构 详见本 公告 “第 六部分 ,第 (三 )项 ” 。 如本次 募集 期间 ,新 增销 售机构 ,将 另行 公告 。 8、基金 募集 期与 基金 合同 生效 本基金 募集 期为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如 需延 长, 最长 不超 过自基 金份 额 发售之 日起 的三 个月 。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内 , 在基 金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基金募 集金 额 不少 于 2 亿元 人民 币且 基金认购 人数 不少 于 200 人 的条件 下, 基金 募集期 届满 或基金 管理 人 依据法 律法 规及 招募 说明 书可以 决定 停止 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内聘 请法 定验 资机构 验资 , 自收到 验资 报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 监会 办理 基金备 案手 续。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 自 基金 管理 人办 理完 毕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中 国证监 会书 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 同》 不生效 。基金 管理人 在收 到中国 证监会 确认文 件的 次日 对 《基金 合同 》 生效事 宜予以 公告 。 基金管 理人 应将基 金募 集期间 募集 的资 金存入 专门 账户 ,在 基金 募集行 为结 束前 ,任 何人 不得动 用。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认 购的 情况适 当延 长发 售时 间, 但最长 不超 过法 定募 集期 ; 同时 也可 根据 认购和 市场 情况 提前 结束 发售, 如发 生此 种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将会 另行 公告 。 另外 , 如 遇突 发事件 ,以 上基 金募 集期 的安排 也可 以适 当调 整。 二、发 售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1 、募 集期内 ,本 基金面 向 个人投 资者、 机构 投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以 及人民 币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同时 发售 。 2、基金 费率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认购费 , C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 取认购 费。 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认 购 费率最 高不 超过 1.20% , 且随认 购金 额的 增加 而递 减,如 下表 所示 :


■ 本基金 对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直销系 统认 购 A 类基金 份额的投 资人 实施 差别 的认 购费率 : (1 )投 资人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柜台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认 购费 率见 下表: ■ (2 )本 基金 对通 过基 金管理 人电子 直销 交易 系统认购 A 类基金 份额的 投资人 实施差 别的 认购费 率, 详见 基金 管理 人发布 的有 关业 务公 告。 A 类基 金份 额的 认购 费用 由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基 金份 额的 投资 人承 担。 A 类基金 份 额的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 要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推 广 、 销 售、 登记 等 募集期 间发 生的 各项费 用 , 不 足部分 在基 金管理 人的 运营 成本 中列 支, 投资 人重 复认购 , 须 按每次 认购 所对 应的费 率档 次分 别计 费。 销售机 构可 参考 上述 标准 对认购 费用 实施 优惠 , 请 投资者 以相 关业 务规则 和公 告为 准。 3、认购 份额 的计 算 (1 ) 基金认 购采 用“金 额 认购、 份额确 认” 的方式 。基金 的认购 金额 包括认 购费用 和净认 购金额 。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A 类基金份额 且认 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率 时, 其 认购份 额的 计算公 式为 :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 认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 认购金 额- 净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净认 购金 额+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发 售面值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A 类 基 金份额 且认 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额 时, 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公 式为 :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固定金 额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认购份 额 = (净认 购金 额+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发 售面值 当投资 人选 择认 购 C 类 基 金份额 时, 不收 取认 购费 ,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 为: 认购份 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利息 )/ 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 举例一 : 某 投资 人在 某销 售机构 的销 售网 点投 资 10 万元认 购本 基金 A 类基 金 份额, 该笔 认购产生 利息 100 元,对 应认购费 率为 1.20%,则其 可得到 的认 购份 额为 : 净认购 金额 =100,000/(1+1.20% )=98,814.23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8,814.23 =1,185.77 元 认购份 额= (98,814.23+100)/1.00 =98,914.23 份 即, 某 投资 人在 某销 售机 构的销 售网 点投 资 10 万元 认购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该笔 认购 产 生利 息 100 元,则 其可 得到 98,914.23 份 A 类基 金份 额。 举例二 :某 投资 人在 某销 售机构 的销 售网 点投 资 10 万元认 购本 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该笔 认 购产生 利息 100 元 ,无 认 购费率 ,则 其可 得到 的认 购份额 为: 认购份 额= (100,000.00 +100 )/1.00 =100,100.00 份 即,某 投资 人在 某销 售机 构的销 售网 点投 资 10 万元 认购本 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该笔 认购 产 生利 息 100 元,则 其可 得到 100,100.00 份 C 类基 金 份额。 (2 ) 认购份 额的 计算中 , 涉及基 金份额 的计 算结果 均保留 到小数 点后 两位, 小数点 后两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涉 及金额 的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点 后两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 的收 益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3 ) 有效认 购款 项在募 集 期间产 生的银 行同 期活期 存款利 息将折 算为 基金份 额归基 金份额 持有人 所有 ,其 中利 息的 具体金 额及 利息 转份 额的 具体数 额以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4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内可 多 次认购 ,认购 一经 受理不 得撤销 ,销售 机构 对认购 申请的 受理并 不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 功, 而仅代 表销 售机 构确 实接 收到认 购申 请。 认购 的确 认以登 记机 构的 确认结 果为 准。 5、基金 管理 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不超 过 3 个月 开始办 理申 购, 具体 业务 办理时 间在 申 购开始 公告 中规 定。 基金管 理人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 赎回 , 具体业 务办 理时间在 赎回 开 始公告 中规 定。 在确定 申购 开始 与赎 回开 始时间 后 ,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申购 、 赎回 开放日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 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公 告申 购与 赎回 的开 始时间 。 三、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一) 直销 机构 业务 办理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 和电 子直销 交易 系统 受理 投资 者的开 户与 认购 申请 。


1、受理 开户 及认 购的 时间 (1 )直 销柜 台 ①开户 受理 时间 :正 常交 易日; ②认购 受理 时间 :认 购期 间(周 六、 周日 和节 假日 不受理 )9 :30 至 17 :00 。 (2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www.qhkyfund.com 和微信交易系统,微信号: qhkyfund) ①开户 受理 不受 时间 限制 (非交 易时 间内 的开 户申 请视同 下一 个交 易日 的申 请受理 ) ; ②认购 受理 时间 : 认购 期间 17:00 前(T 日 17 :00 以后及 周六 、 周日 、 节假 日的认 购申 请 视同下 一交 易日 的申 请受 理) 。 2、投资 者申 请开 立基 金账 户 (1 )个 人投 资者 到基 金管 理人直 销柜 台办 理开 立基 金账户 申请 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①个人 账户 业务 申请 表; ②个人 税收 居民 声明 文件 ; ③个人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力 调查问 卷; ④投资 者本人 有效身 份证 件原件 加正反 面复印 件( 有效证 件包括 身份证 、户 口本、 警官证 、 文职证 、中 国护 照、 港澳 居民来 往内 地通 行证 、台 胞证) ; ⑤投资 者本 人银 行借 记卡 (存折 )原 件加 复印 件; ⑥港澳 台投 资者 需提 供港 澳台居 民身 份证 或护 照原 件加复 印件 , 和公 安机 关临 时住宿 登记 证 明或内 地工 作单 位出 具工 作证明 ; ⑦未成 年人 投资 者需 提供 监护人 的有 效身 份证 件以 及法定 监护 关系 证明 文件 原件及 复印件 。 (2 )个 人投 资者 在电 子直 销交易 系统 办理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须准 备下 列材 料: ①个人 投资 者有 效身 份证 件信息 (有 效证 件包 括身 份证、 户口 本、 警官 证、 文职证 、 中 国护 照、港 澳居 民来 往内 地通 行证、 台胞 证) ; ②基金 管理 人已 开通 支持 电子直 销交 易的 银行 借记 卡或第 三方 支付 账户 。 (3 ) 机构投 资者 到基金 管 理人直 销柜台 办理 开立基 金账户 申请时 须提 交下列 材料( 按要求 盖章、 签字 ) : ①《机 构账 户业 务申 请表 》 ; ②《直 销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 ; ③《直 销预 留印 鉴卡 》 ; ④《直 销传 真交 易协 议书 》一式 两份 ; ⑤《机 构投 资者 风险 承受 能力调 查问 卷》 ; ⑥《机 构税 收居 民身 份声 明文件 》 ; ⑦营业 执照 (或 民政 部门 等颁发 的注 册登 记书 )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和 税务 登记 证; 银行账 户证 明( 与我 司资 金往来 的银 行账 户) ; 经办人 的有 效身 份证 件; 法定代 表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 若需开 立中 登基 金账 户或 场外 ETF 账户, 需出 示证 券账户 卡( 如有 ) ; 金融机 构投 资者 需提 供金 融业务 资格 证明 或经 行业 协会备 案或 者登 记的 证明 , 如: 经 营金 融 业务许 可证 、 经营证 券期 货业务 许可 证 、 企业 年金 基金管 理机 构资 格证 书、 基金会 法人 登 记 证书、 保险 公司 法人 许可 证、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QFII)证 券投 资业 务许 可 证等。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 要求 提供的其他 相关 材料 。 3、投资 者认 购需 提交 的材 料 (1 )个 人投 资者 到基 金管 理人直 销柜 台办 理认 购申 请时须 提交 下列 材料 : ①填妥 《前 海开 源直 销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 ②转账 凭证 回单 联( 仅当 办理认 购款 项未 在指 定时 间内到 达我 司相 应账 户时 需要提 供) 。 (2 )个 人投 资者 在基 金管 理人电 子直 销交 易系 统办 理认购 申请 时凭 交易 密码 办理。 (3 )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请时 须提 交下 列材 料: ①填妥 《前 海开 源直 销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


②转账 凭证 回单 联( 仅当 办理认 购款 项未 在指 定时 间内到 达我 司相 应账 户时 需要提 供) 。 4、投资 者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1 )办理 认购业 务的投资者 应通过预留 银行账 户将足 额认购资 金在交易 申请当 日 17 :00 前汇入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清 算账 户或 由投资 者提 供已 经在17:00 前已划 款的 证 明。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销 清算 账户 账户 信息如 下: 银行户 名: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车 公庙 支行 银行账 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2 ) 个人投 资者 在基金 管 理人电 子直销 交易 系统认 购基金 时,以 在线 支付方 式完成 资金支 付。 5、注意 事项 (1 )每 个投 资者 在同 一 个 登记机 构只 能开 立一 个基 金账户 ; (2 )投 资者 T 日提交 开户 申请后 ,可 于 T+2 日后 (包括 T+2 日, 如遇 非工 作日网点 不办 公 则顺延 ) 到基 金管理 人直 销柜台 查询 结果 , 或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客户 服务 中心 、 电 子直 销交 易 系统查 询; (3 )投 资者 T 日提交 认购 申请后 ,可 于 T+2 日后 (包括 T+2 日, 如遇 非工 作日网点 不办 公 则顺延 ) 到基 金管理 人直 销柜台 查询 认购 受理 情况 , 或 通过 基金 管理人 客户 服务中 心 、 电 子 直销交 易系 统查 询。 认购 确认结 果可 于基 金合 同生 效后到 基金 管理 人直 销柜 台查询 , 或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子 直销 交易 系统 查询 ; (4 )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 存折等 相关 账户 中存 入足 额的认 购资 金; (5 )投 资者 认购 基金 申请 须在公 布的 个人 投资 者认 购时间 内办 理; (6 ) 预留银 行账 户是指 投 资者开 立基金 账户 时预留 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 的结算 账户, 该银行 账户 应为 投资 者开 立的国 内商 业银 行的 借记 账户; (7) 投资 者需 填写 的表 单可登录 基金 管理 人官 方网 站-客服中 心-单据下 载, 进行下载 打印 ; (8 ) 直销业 务规 则请参 阅 《前海 开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直 销柜台 业务 规则》 以及《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电子 直销交 易业 务规 则》 。 (二) 代销 机构 投资者 在代 销机 构开 立基 金账户 及认 购手 续以 各代 销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四、清 算与 交割 1 、 《 基金 合同 》 生 效前 , 投资人 的认 购款 项只 能存 入专门 账户 , 不 得动 用。 认购款 项在 募集 期间产 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份 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有 , 其中 利息 所转 份额 以基金 登记 机 构的记 录为 准。 2 、 本基 金权 益登 记由 基金 登记机 构在 基金 募集 结束 后完成 。 五、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生 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内 , 在基 金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基金募 集金 额 不少 于 2 亿元 人民 币且 基金认购 人数 不少 于 200 人 的条件 下, 基金 募集期 届满 或基金 管理 人 依据法 律法 规及 招募 说明 书可以 决定 停止 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内聘 请法 定验 资机构 验资 , 自收到 验资 报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 监会 办理 基金备 案手 续。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 自 基金 管理 人办 理完 毕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中 国证监 会书 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 同》 不生效 。基金 管理人 在收 到中国 证监会 确认文 件的 次日 对 《基金 合同 》 生效事 宜予以 公告 。 基金管 理人 应将基 金募 集期间 募集 的资 金存入 专门 账户 ,在 基金 募集行 为结 束前 ,任 何人 不得动 用。 如果募 集期 限届 满, 未满 足基金 备案 条件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承 担下 列责 任: 1 、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2 、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 30 日内 返还 投资 者已 缴纳 的款项 ,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活 期存款 利息 ; 3 、如 基金募 集失 败,基 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销 售机构 不得请 求报 酬。基 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和 销售 机构 为基 金募集 支付 之一 切费 用应 由各方 各自 承担 。 六、本 次发 售当 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 圳市 前海商务 秘书 有 限公司 )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电话: (0755)88601888 传真: (0755)83181169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三) 销售 机构 1、直销 机构 (1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科 富春 东方大 厦 10 楼 联系人 :胥 阿南 电话: (0755)83181190 传真: (0755)83180622 (2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电子 直销 交易 客服电 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 众号 :qhkyfund 2、代销 机构 (1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朝外 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于 杨 电话:(021)20835779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2 )厦 门市 鑫鼎 盛控 股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厦 门市 思明区 鹭江 道 2 号厦门 第一广场 西座 1501-1504 室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 2 号第 一广 场 1501-1504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梁 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 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3 )大 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地址: 贵州 省贵 阳市 南明 区新华 路 110-134 号富 中国际广 场 1 栋 20 层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荻 客服电 话:0851-88235678 网址:http://www.urainf.com (4 )上 海有 鱼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自由 贸易 试验 区浦东 大 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法定代 表人 :林 琼 客服电 话: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5 )诺 亚正 行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美 广场 B 座 12F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徐 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股 份有限 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 路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7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 南路 88 号东方 财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地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9 )蚂 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区 仓前 街道 文一 西 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徐 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 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苑 路 15-1 号邮电 新闻 大厦 2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马 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2 )中期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法定代 表人 :朱 剑林 客服电 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13 )乾道 盈泰 基金 销售 (北京 )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 门外大 街合 生财 富广 场 13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兴吉 客服电 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4 )宜信 普泽 (北 京)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人代 表: 戎兵 客服热 线: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15 )北京 汇成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熊 小满 电话:13466546744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 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6 )深圳 盈信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莲花 街道商 报东 路英 龙商 务大 厦 8 楼 A-1 (811-812 ) 法定代 表人 :苗 宏升 客服电 话:4007-903-688 网址:http://www.fundying.com/ (17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五 栋大 楼 C 座 702 室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联系人 :段 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8 )北京 唐鼎 耀华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大 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冠宇 客服电 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19 )海银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