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万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 〇一 九年一 月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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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 示
万家上证5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万家上证380 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 万家上证 38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 关 于 修 改 万
家上证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内容包 括
万家 上证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名称、 修改基金投资标的指数、
修改基金投资 范围 、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 自万家上证 38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 《万家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失效且 《万家 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2018 年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2017〕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基
金财产 , 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投
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对 投 资 本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投 资 人 根 据 所 持 有 份 额 享 受 基 金 的 收 益 , 但 同 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 风 险 。 投 资 本 基 金 可 能 遇 到 的 风 险 包 括 : 标 的 指 数 回 报 与 股 票 市 场
平 均 回 报 偏 离 的 风 险 、 标 的 指 数 波 动 的 风 险 以 及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回 报 与 标 的 指 数 回
报 偏 离 的 风 险 , 基 金 份 额 二 级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折 溢 价 的 风 险 , 基 金 的 退 市 风 险 , 投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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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人 申 购 、 赎 回 失 败 的 风 险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赎 回 对 价 的 变 现 风 险 等 等 。 本 基 金 属 股
票 基 金 ,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基 金 、 债 券 基 金 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型
基 金 , 紧 密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具 有 和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股 票 市 场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金
合 同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15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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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电路360 号8 层(名义楼层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8 层 (名义楼层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8 月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44 号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 事 长 方 一 天 先 生 , 大 学 本 科 , 学 士 学 位 , 先 后 在 上 海 财 政 证 券 公 司 、 中国
证监会系统、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 年10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4 年12 月起 任公司董事, 2015 年2 月至2016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5
年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 事 马 永 春 先 生 , 政 治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新 疆 自 治 区 党 委 政 策 研 究 室科
长 , 新 疆 通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新 疆 对 外 经 贸 集 团 总 经 理 , 新 疆 天 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新 疆 国 际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现 为 新 疆 国 际 实 业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
董 事 袁 西 存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研 究 生 , 工 商 管 理 学 硕 士 , 曾 任 莱 钢 集 团 财务
部 科 长 , 副 部 长 ,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 现 任 中 泰 证 券 股 份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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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 事 经 晓 云 女 士 ,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会 员 , 研 究 生 , 工 商 管 理 学 硕 士 , 曾 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 立 董 事 黄 磊 先 生 ,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成 员 , 经 济 学 博 士 , 教 授 , 曾 任 贵 州财
经学院财 政 金 融 系 教 师 、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院 长 、 山 东 省 政 协 常 委 , 现 任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资 本 市 场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 山 东 金 融 产 业 优 化 与 区 域 管 理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副 主 任 、 山 东 省 人 大 常 委 、 山 东 省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委 员 、 教 育 部 高 校 金 融 类 专 业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独 立 董 事 张 伏 波 先 生 , 经 济 学 博 士 , 曾 任 上 海 申 佳 船 厂 科 员 、 浙 江 省 经 济建
设 投 资 公 司 副 经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兴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海 证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亚 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 立 董 事 朱 小 能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哲 学 博 士 , 教 授 。 曾 任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商学
院 讲 师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金 融 发 展 研 究 院 硕 士 生 导 师 、 副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副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现 任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教 授 、
博士生导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 事 会 主 席 李 润 起 先 生 , 硕 士 学 位 , 经 济 师 。 曾 任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文
艺 路 营 业 部 客 户 主 管 、 公 司 投 行 部 项 目 经 理 , 新 疆 国 际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事
务代表,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 事 张 浩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管 理 学 博 士 , 先 后 任 职 于 山 东 东 银 投 资 管 理 有限
公 司 、 山 东 省 国 有 资 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巨 能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巨 能 资 本 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 事 陈 广 益 先 生 , 硕 士 学 位 , 先 后 任 职 于 苏 州 对 外 贸 易 公 司 、 兴 业 全 球 管理
有限公司。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 基金运营部总监、交
易部总监 。
监 事 李 丽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 , 中 级 讲 师 , 先 后 任 职 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济南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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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济南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 年 3 月起加入本公司, 曾任公
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监 事 尹 丽 曼 女 士 ,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 , 先 后 任 职 于 申 银 万 国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4 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 零售业务部 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 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 (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 年至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 机构客 户开发等工作;2003 年至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 从事营
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2011 年任职于齐鲁证券, 任营业部高级经理、 总经理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 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 总经理助理,2013 年4 月起任公司副
总经理 ,2014 年 10 月至2015 年2 月 期间代任公司总经理 。
副 总 经 理 : 黄 海 先 生 , 先 后 在 上 海 德 锦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上 海 申 银 万 国证
券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工 作 ,
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 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 年4 月14 日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副 总 经 理 : 沈 芳 女 士 , 经 济 学 博 士 。 历 任 东 亚 银 行 上 海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高 级 经 理 , 长 江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客 户
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 华融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组 副 组 长 、 拟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中 保 保 险 资 产 登 记 交 易 系 统 有 限 公
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018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督 察 长 : 兰 剑 先 生 , 法 学 硕 士 , 律 师 、 注 册 会 计 师 , 曾 在 江 苏 淮 安 知 源 律师
事务所、 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 年 10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4 月起任公司 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朱小明, 2012 年7 月至2014 年7 月在国泰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职务。
2014 年7 月至 2016 年6 月在德骏达隆 (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助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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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职务。2016 年 6 月进入我公司,先后担任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现任万家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万家上
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张鹏,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涛,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3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姚霞天,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卞勇,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李杰、莫海波、苏谋东、徐朝贞、陈旭、李文宾、高源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李杰先生,副总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旭先生,量化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苏谋东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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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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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 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822,686,653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 复(1992 )3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 )85238667
传真: (010 )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 夏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 市 场 一 室 、 市 场 二 室 、 风 险 与 合 规 管 理 室 和 运 营室
4 个职能处室。 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40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 获 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 是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实 施 后 取 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的 第 一 家 银 行 。
自 成 立 以 来 , 华 夏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本 着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行 业 精 神 , 始
终 遵 循 “ 安 全 保 管 基 金 资 产 , 提 供 优 质 托 管 服 务 ” 的 原 则 , 坚 持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服 务 理 念 , 依 托 严 格 的 内 控 管 理 、 先 进 的 技 术 系 统 、 优 秀 的 业 务 团 队 、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 严 格 履 行 法 律 和 托 管 协 议 所 规 定 的 各 项 义 务 , 为 广 大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 务, 取得了优异业绩。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 保险资 管计划、 资产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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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持 专 项 计 划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等 各 类 产 品 合 计 4155 只 , 全 行 资 产 托 管 规 模 达 到
26606.92 亿元。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 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cn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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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3)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avicsec.com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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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zxwt.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网址:www.citic.com
(19 )东兴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2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 www.dwzq.com.cn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818.com
(2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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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3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电话: (010 )58598888
传真: (010 )58598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 层、16 层
负责人:陈峰
经办律师: 华涛、夏火仙
电话: (021 )3872 241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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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詹阳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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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 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 、基金 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 备 选 成 份 股 。 为 更 好 地 追 踪 标 的 指 数 ,
基 金 还 可 投 资 于 非 成 份 股 、 债 券 、 股 指 期 货 、 权 证 、 股 票 期 权 、 存 款 以及法律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本 基 金 可 以 参 与 融 资 交 易 及 转 融
通证券出借交易。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 投 资 于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90%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 , 同时引入非成分股、 股指期货、 权证、
期权等金融工具以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 。
1、组合复制策略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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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 主 要 采 取 完 全 复 制 法 , 即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构 建 基 金 的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动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2、替代性策略
由于市 场 流 动 性 不 足 、 限 制 投 资 等 情 况 , 导 致 本 基 金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数 量 的 某
成分股 股 票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通 过 投 资 其他 成 份 股 、 非 成 份 股 以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进行替代。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 的 投资 , 从而 降 低 股 票 仓 位 调 整 的 交 易 成 本 , 提 高 投 资 效 率 , 有助
于更 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4、权证、期权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对 权 证 、 期 权 标 的 证 券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 结 合 多 种 定 价 模 型 ,根
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投资。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
未 来 ,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基 金 可 相 应 调 整 和 更 新 相 关 投 资 策 略 , 并 在 招 募 说明
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管理程序
本 基 金 是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基 金 , 旨 在 以 最 小 的 跟 踪 误 差 追 踪 标 的 指 数 。 严
格的投资管理 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 研究: 基金经理、 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
商 等 外 部 研 究 力 量 的 研 究 成 果 开 展 指 数 跟 踪 、 成 份 股 公 司 行 为 等 相 关 信 息 的 搜 集
与分析、 成份股替代分析、 流动性分析、 误差 及其归因分析、 衍生品分析等工作。
2、 组合构建: 结合 上述研究工作 , 基金经理以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及其他合
理 方 法 构 建 组 合 。 在 追 求 跟 踪 误 差 和 偏 离 度 最 小 化 的 前 提 下 , 基 金 经 理 将 采 取 适
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3、交易执行:交易部 门负责具体执行交易 ,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4、 投资绩效评估: 合规稽核部定期 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
供相关报告。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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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合再平衡: 基金 经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 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 流动
性 状 况 、 基 金 申 购 和 赎 回 的 情 况 以 及 组 合 投 资 绩 效 评 估 的 结 果 , 对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为 更 好 地 实 现 投 资 目 标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环 境 变 化 和 实 际 需 要 对 上 述投
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90%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 本基 金参与融资业务后,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
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3)本 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交易 的资产 不得超 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50% ,证 券出借的 平均剩 余期限不 得超
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6)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同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别) 资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例 , 不得 超 过 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 金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 应 在 评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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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 ) 基 金 财 产 参 与 股 票 发 行 申 购 , 本 基 金 所 申 报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本 基 金 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 ) 本 基 金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进 行 债 券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不 得 超 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14 )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买 入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不 得 超 过 基 金资
产净值的 10% ; 在任 何交易日 日终, 持有的 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 与有 价证券市 值之
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 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
回 购 ) 等 ;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卖 出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持 有 的 股
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交 易 保 证 金 一 倍 的 现 金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合 计 ( 轧 差 计 算 )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 100% ;
(15 ) 本 基 金 参 与 股 票 期 权 交 易 的 ,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基 金 因 未 平 仓 的期
权合约支 付和收 取的权 利金总额 不得超过 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0% ; 开 仓卖出认 购期
权 的 , 应 持 有 足 额 标 的 证 券 ; 开 仓 卖 出 认 沽 期 权 的 , 应 持 有 合 约 行 权 所 需 的 全 额
现 金 或 交 易 所 规 则 认 可 的 可 冲 抵 期 权 保 证 金 的 现 金 等 价 物 ; 未 平 仓 的 期 权 合 约 面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其中, 合约 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6 ) 本 基 金 主 动 投 资 于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的 市 值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15%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上 市公司 股票停 牌、基金 规模变动 等基 金管理人 之外
的因素致使 基 金 不 符 合 前 述 所 规 定 比 例 限 制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得 主 动 新 增 流 动 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7 ) 本 基 金 与 私 募 类 证 券 资 管 产 品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主 体 为 交 易对
手 开 展 逆 回 购 交 易 的 , 可 接 受 质 押 品 的 资 质 要 求 应 当 与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投 资 范 围
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 上 述 第 (11 ) 、 (16 ) 、 (17 ) 项 外 , 因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 基 金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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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模 变 动 、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调 整 、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流 动 性 限 制 等 基 金 管 理 人 之 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约 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的 监 督 与 检 查 自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日起开始。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如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买 卖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或者
与其有其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或 者 承 销 期 内 承 销 的 证 券 , 或 者 从 事
其 他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 应 当 符 合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和 投 资 策 略 , 遵 循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利 益 优 先 原 则 , 防 范 利 益 冲 突 ,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审 批 机 制 和 评 估 机 制 , 按 照 市 场
公 平 合 理 价 格 执 行 。 相 关 交 易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同 意 , 并 按 法 律 法 规 予
以 披 露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应 提 交 基 金 管 理 人 董 事 会 审 议 , 并 经 过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独
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如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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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标的指数。
若 基 金 标 的 指 数 发 生 变 更 , 基 金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随 之 变 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投 资 情 况 和 市 场 惯 例 调 整 基 金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组 成 和 权 重 ,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应取得基金托 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 股票 基金,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基 金 、 债 券 基 金 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复 核 了 本 更 新 招 募 中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的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6,266,071.21 93.07
其中: 股票 6,266,071.21 93.07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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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60,740.82 6.84
8 其他资 产 5,581.84 0.08
9 合计 6,732,393.87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2.1 报 告期 末指数 投资 按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269,362.00 4.29
C 制造业 1,601,817.66 25.49
D 电力、 热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295,021.40 4.7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96,789.00 1.54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82,288.00 1.31
J 金融业 3,735,285.80 59.45
K 房地产 业 184,970.00 2.94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265,533.86 99.72
1.2.2 报 告期 末积极 投资 按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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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537.35 0.0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37.35 0.01
1.2.3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通过 沪港通 投资 股票 。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1.3.1 报 告期 末指数 投资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4,500 993,250.00 15.81
2 600519 贵州茅 台 600 438,000.00 6.97
3 600036 招商银 行 13,800 423,522.00 6.74
4 601166 兴业银 行 16,600 264,770.00 4.21
5 600016 民生银 行 37,840 239,905.60 3.82
6 601328 交通银 行 36,700 214,328.00 3.41
7 600887 伊利股 份 8,100 208,008.00 3.31
8 601288 农业银 行 51,100 198,779.00 3.16
9 600276 恒瑞医 药 2,900 184,150.00 2.93
10 600030 中信证 券 10,500 175,245.00 2.79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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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报 告期 末积极 投资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 的前 五名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3477 振静股 份 55 537.35 0.01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将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从而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由
于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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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可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1.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大 持仓证 券中 兴业银 行(601166.SH ) 、招 商银行
(600036.SH)在 2018 年 5 月 4 日 因违 规行为被 中国 银行保 险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公
开 处罚 ,违规 行为 主要涉 及理 财、存 贷款 、同业 等业 务。
1.11.3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不 存在投 资于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
外 的股 票。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488.6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3.2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81.84
1.11.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1.11.5.1 报 告期 末 指数 投资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5.2 报 告期 末积极 投资 前五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 二 、 基金 的业绩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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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 年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4.59% 1.27% -8.87% 1.29% 4.28% -0.02%
2017 年 29.69% 0.70% 25.08% 0.70% 4.61% 0.00%
2016 年 5.08%
0.77%
-5.53%
1.27%
10.61%
-0.50%
2015 年 24.78% 3.02% 34.41% 3.02% -9.63% 0.00%
2014 年 42.86% 1.19% 45.17% 1.19% -2.31%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4.03% 0.96% 0.08% 1.26% -4.11% -0.30%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8 年9
月 30 日
122.44% 1.62% 110.27% 1.69% 12.17% -0.07%
( 二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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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 金成 立于2013 年10 月 31 日,建 仓期 为6 个月,建 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 配置比 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要求 。本 基金 已于2015 年 12 月 16 日转 型 。报 告 期末各 项资 产配 置
比例符 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要 求。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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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 或结算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 印花税、 证管
费 、 过 户 费 、 手 续 费 、 券 商 佣 金 、 权 证 交 易 的 结 算 费 、 融 资 融 券 费 、 证 券 账 户 相
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
10、基金的登记结算费用 ;
11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12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他
费用。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可 以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具
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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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的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费 按 照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司
签 署 的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的 约 定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向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 标 的 指
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的年费率计提。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
计算,逐日累 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 ×0.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伍万元(50,000)。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相 应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变 更 上 述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费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式 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如 果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的 约 定 要 求 变 更 标 的 指 数 许可
使 用 费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 应 按 照 变 更 后 的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费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给指数许可方。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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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 类中第 4 -12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 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执
行。
十 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8 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内容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 “重要提示 ” 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4、在“十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18 年第三季度)
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5、在“十 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6、 更新 了 “二十 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更新了本基金 上期招募说明书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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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 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九年一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