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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汇福(002448)

江信汇福: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江 信 汇福 定期开 放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 金开放 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 换业务 公 告 
 
1 公告基本信 息 






(1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2 )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 间


(1 )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以 3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含该日) 起进入开放期, 开放 期为 5-10 个工 作日,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 本 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个月 的对日 (含该日) , 本基金其他开放期起始日均为前一开放期起始日后 3 个 月的对日(含该日) ,遇节假日顺延 。


(2 ) 本次 开放期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 本基金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申购、 赎回、 基金转换申请, 申购、 赎 回、 基金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自 2019 年 2 月 16 日 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 务


3.1 申购金额限 制


(1 ) 投资 者通过江信 基 金网上直销 平 台申购本基 金 时,首次申 购 最低金额为 人 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每 笔 最低金额为 人 民币 10 元;在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每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单个 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 的 具体规定为准 。


(2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3.2 申购费 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


4 日常赎回业 务


4.1 赎回份额限 制


(1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2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 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 部份额)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 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3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4.2 赎回费 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 项


(1 ) 本基 金仅对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认购或申购的份额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2 ) 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5 日常转换业 务


5.1 转换费 率


(1 )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务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 (认) 购费补差 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 (认) 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


1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


2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 (认) 购 费补差: 转入基金时, 从申 (认) 购费用 低的基金向申 (认) 购费用 高的基金转换时, 每次 收取申 (认) 购补差 费用; 从申( 认)购 费用高 的基金 向申(认 )购 费用低的 基金 转换时, 不收 取申(认 )购 补差费用 。申 (认 ) 购 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认)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


3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 。


4 )上述基金的赎回费及申(认)购费的费率请详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


(2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率


转出净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 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出净额×补差费率/ (1+ 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 费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及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2 位, 具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数值为准 。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 项


(1 ) 基金 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部分或 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2 ) 基金转换涉及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基金仅为本公司管理且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过户的基金。 基金转换申请仅适用 于同一基金账户于同一销售机构发起,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基金的销售 。


(3 ) 投资人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 即" 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 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 , 不能将前端收费模 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 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 。


(4 )不收取申(认)购费的基金份额不能转换出为收取申(认)购费的基金份额 。


(5 )投资人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


(6 )转换业务遵循" 先进先出" 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


(7 )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


(8 )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 T 日多次转换的 ,按照分笔计算各笔的转换费用 。


(9 ) 对于 基金分红, 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 红权益。


(10)本公司后续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及补充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暂未开 通


7 基金销售机 构


7.1 场外销售机 构


7.1.1 直销机构


(1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 西海国际中心 1 号楼 2001-A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8 日电话:400-622-0583


(2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 台


1 )江信基金公司网站:www.jxfund.cn


2 )江信基金微信服务号(名称:江信基金,微信号:jxfund )


投 资者可 以通过 基金管 理人的 直销柜 台以及 电子交 易平台办 理基 金的申购 、赎 回、转换 等业 务,具体 业务 办理情况 及业 务规 则 请 登录基金管理人本公司网站(www.jxfund.cn )查询。


7.1.2 场外非直销机 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 券(山 东)有 限责任 公司、 中信期 货有限 公司、 中山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金 元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长江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民 生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中泰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光大证 券股份有 限公 司、浙江 同花 顺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蚂蚁 (杭州) 基金 销售 有 限 公司、 日发资 产管理 (上海 )有限 公司、 嘉实财 富管理 有限公司 、上 海陆金所 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天 天基 金销售有 限公 司、 大 泰 金石基 金销售 有 限公 司、北 京钱景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上海联泰 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长 量基 金销售投 资顾 问有限公 司、 上海 利 得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深圳市 新兰德 证券投 资咨询 有限公 司、北京 电盈 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乾 道盈 泰基金销 售( 北京)有 限公 司、 北 京汇成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北 京恒天 明泽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深圳 市金 斧子基金 销售 有限公司 、北 京虹点基 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深圳 众 禄 基金销 售股份 有限公 司、北 京肯特 瑞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一路财 富( 北京)信 息科 技股份有 限公 司、珠海 盈米 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好买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万家财 富基金 销售( 天津) 有限公司 、上 海 万得基 金销 售有限公 司、 上海基煜 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通 华 财 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


7.2 场内销售机 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 )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


(2 ) 在基金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3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 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项


(1 )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 本基金以 3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 期 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 赎回、 转换本基金。 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含该日) 进入开放 期, 开放期为 5-10 个工 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 。


(2 ) 本次 开放期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2019 年 2 月 15 日, 即在 2019 年 2 月 11 日--2019 年 2 月 15 日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 转换申请,并自 2019 年 2 月 16 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的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的申请 。


(3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 阅读《江信汇福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4 )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地 区 的 投 资 人 , 及 希 望 了 解 其 它 有 关 信 息 和 本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的 投 资 人 ,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jxfund.cn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622-0583。


(5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


(6 )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 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 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


本 基金管 理人承 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金 财产,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 利,也不 保证 最低收益 。基 金的 过 往 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 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9 年 0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