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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002195)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 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 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九年 一 月 中银 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监 许可[2015]2651 号 文募集 注 册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 资 者购买 本基 金并 不等 于将 资金作 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 或存款 类金 融 机构。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则 ,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 决策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责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 摘要 、 招募 说明 书 、 基 金合 同 等信息 披露 文件 , 全面 认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承 担基 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类 风险 , 包括: 市场 风险 、管 理风 险、流 动性 风险 、本 基金 的特定 风险 和其 他风 险等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 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 投 资者应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 并 对于认 购( 或申 购) 基金 的意愿 、时 机、 数量 等投 资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 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利 、承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基 金管理 人保 证本 招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 本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有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 截止 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 财务 数据 未 经审计) 。 本 基金 托管 人招 商银行 已复 核了 本次 更新 的招募 说明 书 摘要 。


3 一、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二 、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章砚(ZHANG Yan )女 士 ,董事 长。 国籍 :中 国。 英国伦 敦大 学伦 敦政 治经 济学院 公 共金融 政策 专业 硕士 。 现 任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历任 中国 银行 总 行全球 金融 市场 部主管 、助 理总 经理 、总 监,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 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王超(WANG Chao ) 先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美 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 理 硕士。 现 任中国 银行 青海 省分 行副 行长 。 历 任中 国银 行总 行 人力资 源部 经理 、 高级 经 理、 主管 、 人 力 资源部 副总 经理 , 中银 国 际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 资源部 总经 理 、 董 事会 办 公室负 责人 、 董 事会秘 书等 职。


4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 董 事 。 国 籍 : 中 国 。 厦 门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经济师 。 现 任中国 银行 福建 省分 行首 席客户 经理 、 副行 长 。 历 任 中国银 行福 建省 分行 资金 计划处 外汇 交 易科科 长 、 资 金计 划处 副 处长 、 资 金业 务部 负责 人 、 资 金业 务部 总经 理, 中 国银行 总行 金融 市场总 部助 理总 经理 , 中 国银行 总行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理 部助 理总 经理 、 副 总经理 、 首席 产 品经理 等职 。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 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 莱德。 此前 ,他 曾担 任摩 根士丹 利亚 洲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以 及 其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 带 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 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 在亚洲 各经 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 营运风 险,包括 机构销售 及交易 (股票及 固定收益 ) 、资本 市场、投 资 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 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 美林的 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九 年 , 并 曾 于瑞 银的利率衍 生工具交易\ 结 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 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 管理客 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 国威斯 康 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顿 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荆新 (JING Xin ) 先 生, 独立董 事 。 国 籍: 中国 。 现任中 国会 计学 会理 事 、 全国会 计专 业学位 教指 委副 主任 委员 、中国 人民 保险 集团 独立 监事。 曾任 中国 人民 大学 会计系 副主 任 , 中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 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党 委书记 , 中国 人民 大学 商 学院副 院长 、 会 计学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等职 。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 副教 务长 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 ,独 立董 事。 国籍 :英国 。法 国 INSEAD 工 商管理 硕 士。 曾任 白狐 技术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 目 前仍 担任 该 公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此 之 前, 曾任 英国 电 信集团 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 贝特伯 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 北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 经理 , 中 英商 会 财务司 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会 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女 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美 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 5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 事 卢井泉 (LU Jingquan )先 生,监 事, 国籍 :中 国。 南京政 治学 院法 学硕 士。 历任空 军 指挥学 院教 员 、 中 国银 行 总行机 关党 委组 织部 副部 长、 武汉 中北 支行 副行 长 、 企 业年 金理 事 会高级 经理 、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高级 交易 员。 赵蓓青 (ZHAO Beiqing ) 女士, 职工 监事 ,国 籍: 中国,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 辽宁省 证 券公司 上海 总部 交易 员 、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交 易员 、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交 易员 、 交 易主管 。现 任中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交易 部总 经理 。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Jason X. OUYANG ) 先生 ,督 察长 。国 籍 :加拿 大。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 商学院 高级 管理 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 大学毅 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 商管理 硕士 (MBA ) 和经 济学硕 士 。 曾 在加拿 大太 平洋 集团 公司 、 加拿大 帝国 商业 银行 和加 拿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 司等 海外机 构从 事 金融工 作多 年 , 也 曾任 蔚 深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现 英大证 券 ) 研 究发 展中 心 总经理 、 融通 基 金管理 公司 市场 拓展 总监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上 海复 旦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 融教研 室主 任 、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 Jun )先 生,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美 国伊利 诺伊 大学 金融 学硕 士。 2004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历 任基 金 经理 、 权 益投 资 部总经 理、 助理 执行 总裁 。 王圣明 (WANG Shengming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 籍: 中 国。 北 京师 范大 学 教育管 理 学院硕 士。 现任 中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执行 总裁 。历任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4 、基 金经 理 方抗(FANG Kang )先 生 ,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助理副 总裁 (A VP ) ,金 融 学硕士 。 曾任交 通银 行总 行金 融市 场部授 信管 理员 , 南 京银 行 总行金 融市 场部 上海 分部 销售交 易团 队 主管。2013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固 定收益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 年8月 至今 任 中银增 利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4 年8 月至 今任 中银 货币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5 年9月 至今任 中银 国 6 有企业 债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12 月 至今 任中 银机 构 货币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3月 至今 任 中银理 财90 天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2018 年3月 至今 任 中银泰 享基 金基 金经 理 。 具有10 年证券 从业年 限。 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易芳菲 (YI Fang Fei ) 女 士, 管 理学 硕士。 曾任 中 信建投 证券 投资 经理 、 中 国农业 银行 交易员 。2015 年 加入 中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固定收 益基 金经 理助 理。2016 年5 月至 今 任中银 机构 货币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至 今任 中银丰 润基 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5 月至 今 任中银 如意 宝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8 年7月 至今 任中 银 富享基 金基 金经 理,2018 年11 月至 今任 中银弘 享基 金基 金经 理 。 具有10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 具备基 金 、 证 券、 银行 间 本币市 场交 易员 从业资 格。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 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 陈 军 ( 副执 行总 裁) 、 奚 鹏洲 (固 定收 益投 资 部总经 理) 、 李 建 ( 权益 投 资部总经 理) 、 张发 余( 研究 部总 经 理) 、 方明 (专 户理 财部 副 总经理 ) 、 李丽 洋( 财富 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三、基 金托管人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招 商银 行” ) 设立日 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注册资 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7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于1987 年4 月8日, 是我 国第 一家 完全 由 企业法 人持 股的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行设在 深圳。自 成立以 来,招商 银行先后 进行了 三次增资 扩股,并 于2002 年3月成功 地发 行了15 亿A股,4 月9 日在 上 交所挂 牌 (股 票代 码 :600036 ) , 是 国内 第一 家采 用 国际会 计标 准上市 的公 司 。2006 年9 月 又成功 发行 了22 亿H股,9 月22 日 在香 港联 交所 挂牌 交易 (股 票代 码:3968),10月5 日行使H 股超额 配售 ,共发 行了24.2 亿H 股 。截 至2018 年9月30 日, 本集 团总资 产65,086.81 亿 元人 民币, 高级 法下 资本 充足 率15.46% , 权 重法 下资 本 充足率12.80% 。


2002 年 8 月 ,招 商银 行成 立基金 托管 部;2005 年 8 月,经 报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更名 为 资产托 管部 , 下 设业 务管 理室、 产品 管理 室、 业务 营运室 、 稽 核监 察室 、 基 金外包 业务 室 5 个职能 处室 ,现 有员 工 80 人。2002 年 11 月 ,经 中 国人民 银行 和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获 得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业 务资 格, 成为国 内第 一家 获得 该项 业务资 格上 市银 行;2003 年 4 月 ,正 式 办理基 金托 管业 务。 招商 银行作 为托 管业 务资 质最 全的商 业银 行, 拥有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 、 受托投 资管 理托 管 、 合 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托管 (QFII ) 、 合格 境内 机构 投资 者 托管 (QDII)、 全国社 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保险资 金托 管、 企业 年金 基金托 管等 业务 资格 。 招商银 行确 立“ 因势 而变、 先您所 想” 的托 管理 念和“ 财富所 托、 信 守承 诺” 的托 管核心 价 值,独创“6S 托管银行” 品牌体系,以“ 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 为历史使命,不断 创 新 托 管 系 统 、 服 务 和 产 品 : 在 业 内 率 先 推 出“ 网 上 托 管 银 行 系 统” 、 托 管 业 务 综 合 系 统 和“6 心” 托管服务标准, 首家发 布私募基金绩效分 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 管银行 网站,成功托 管国内第一 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 只 FOF 、第一只信 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 私 募基金 、 第 一家 实现 货币 市场基 金赎 回资 金 T+1 到 账、 第 一只 境外 银 行 QDII 基金、 第一 只 红利 ETF 基金、 第一 只“1+N” 基 金专 户理 财、 第一 家大小 非解 禁资 产、 第一 单 TOT 保 管, 实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 全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 变,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招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持 续稳健 发展 , 社会 影响 力 不断提 升, 四度 蝉联 获 《 财 资》“ 中国 最佳托 管专 业银 行” 。2016 年 6 月 招商 银行 荣膺 《财 资》“ 中国 最佳 托管 银行 奖” ,成 为国 内 唯一获 得该 奖项 的托 管银 行;“ 托管 通” 获 得国 内《 银行家 》2016 中国 金融 创 新“ 十 佳金 融产 品创新 奖” ;7 月荣 膺 2016 年中国 资产 管理 【 金贝 奖 】“ 最佳 资产 托管 银行” ;2017 年 6 月再 度荣膺 《财 资》“ 中国 最佳 托管银 行奖”, “ 全功 能网上 托管银 行 2.0” 荣 获 《 银行 家》2017 中国 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 家》“ 中国年度 托 管银行 奖” , 2018 年 1 月 获 得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2017 年度 优秀 资 产托管 机构” 奖项, 同月 招商 银行“ 托 管 大数据 平台 风险 管理 系统” 荣获 2016-2017 年 度银 监 会系统“金点 8 子” 方 案一 等奖 , 以 及中 央 金融团 工委 、 全国 金融 青 联第五 届“ 双提 升” 金 点子 方案二 等奖 ;3 月 招商 银行 荣获 公募 基 金 20 年“ 最佳 基金 托管 银行” 奖,5 月荣 膺国 际财 经权 威媒体 《亚 洲 银行家 》“ 中国 年度 托管 银 行奖” 。 3、主 要人 员情 况 李建红 先生 ,本 行董 事长 、非执 行董 事,2014 年 7 月起担 任本 行董 事、 董事 长。英 国 东伦敦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吉 林大 学经 济管 理专 业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 。 招 商 局集团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兼任 招商 局国 际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主席 、 招 商局能 源运 输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 中 国 国际海 运集 装箱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商局华 建公 路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和 招商 局资本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长 。曾 任中 国远 洋运 输(集 团) 总公 司总 裁助 理、总 经济 师 、 副总裁 ,招 商局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裁 。 田惠宇 先生 ,本 行行 长、 执行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担任本 行行 长、 本行 执行 董事。 美 国哥伦 比亚 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 上 海银行 副行 长 、 中 国建 设 银行上 海市 分行 副行 长 、 深圳市 分行 行长 、 中国 建 设银行 零售 业务 总监兼 北京 市分 行行 长。 王良先 生, 本行 副行 长, 货币银 行学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 , 在中国 科 技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 历任 招商 银行 北京 分行展 览路 支 行、 东 三环 支行 行长 助理 、 副行长 、 行 长、 北京 分行 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 , 历 任北 京分 行行 长助理 、 副 行长;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 任北 京分行 党委 书 记、副 行长 (主 持工 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 北京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 任招商 银行 总行 行长 助理 兼北京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 记;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招 商银行 总行 行长 助理 ;2015 年 1 月起 担任 本行 副行 长;2016 年 11 月起兼 任本 行董 事会 秘书 。 姜然女 士 ,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 大 学本 科 毕业 , 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高 级管理 人员 任职资 格。 先后 供职 于中 国农业 银行 黑龙 江省 分行 ,华商 银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深圳 市分 行 , 从事信 贷管 理、 托管 工作 。2002 年 9 月 加盟 招商 银 行至今 ,历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资产 托管 部 经理 、 高 级经 理、 总经 理 助理等 职 。 是 国内 首家 推 出的网 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计 、 开 发者 之 一,具 有 20 余 年银 行信 贷 及托管 专业 从业 经验 。在 托管产 品创 新、 服务 流 程 优化、 市场 营 销及客 户关 系管 理等 领域 具有深 入的 研究 和丰 富的 实务经 验。 4、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累 计托 管 401 只开 放式 基金 。


9 四、相 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 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中银 基金” 并选择 关注 )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 中 银基 金” 下 载安 装)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联系人 : 陈 洪源


10 网址: http://www.boc.cn 2)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黄 莹 客服电 话: 95523 公司网 站: www.swhysc.com 3)上 海陆 金所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之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联系人 :宁 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4)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东方 财富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户服 务电 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唐 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5)蚂 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韩 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11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联系人 :王 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7) 珠 海盈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联系人 :邱 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8)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虹 口区 东大名 路 1098 号浦 江国 际 金融广 场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1-7755 联系人 :陈 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文二西 路 1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联系人 :董 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 公告。 (二) 基金 份额 注册 登记 机构


12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毛 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 艳 经办会 计师 :徐 艳、 许培 菁 五、基 金的名称 中银机 构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六、基 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七、基 金的投资目标


13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 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 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的稳定收 益。 八、基 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 现金 、 通 知存 款、 一 年 以内(含 一年)的 银行定 期存款、 大额存单 ;剩余 期限(或 回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 的 债券 、 剩 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 的中 期票 据;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的 债券 回购、 期限 在一 年以内 ( 含 一年 )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 短 期融资 券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九、投 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综合 考虑 各类 资产的 收益 性 、 流 动性 和 风险特 征 , 根 据定 量和 定 性方法 , 在 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 险和 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 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 的稳定投资回 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市 场情 况和 可投资 品种 的容 量 , 在 严 谨深入 的研 究分 析基 础上 , 综 合考 量 市场资 金面 走向 、 存款 银 行的信 用资 质以 及各 类资 产的收 益率 水平 、 流动 性 特征等 , 确定 各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2、久 期控 制策 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和 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 ,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 余到期期 限。 具体 而言 , 在 预计 市 场利率 上升 时 , 适 当缩 短 投资品 种的 平均 期限 以规 避资本 损失 或获 得较高 的再 投资 收益 ; 在 预计利 率下 降时 , 适当 延 长投资 品种 的平 均期 限 , 以获取 资本 利得 或锁定 较高 的收 益。 3、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根据对 市场 资金 面以 及本 基金申 购赎 回的 动态 预测 , 通过所 投资 债券 品种 的期 限结构 和 债券回 购的 滚动 操作 , 动 态调整 并有 效分 配本 基金 的现金 流 , 在 充分 保证 本 基金流 动性 的前 提下力 争获 取较 高收 益。


14 4、银 行定 期存 款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向 交易 对手 银行 进行询 价的 基础 上, 选取 利率报 价较 高的 银行 进行 存款投 资 , 在投资 过程 中注 重对 交易 对手信 用风 险的 评估 和选 择,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决定 各银 行 存款的 投资 比例 。 5、短 期信 用类 债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建立“ 内 部信 用 评级体 系” 对市 场公 开发 行 的所有 短期 融资 券 、 中 期 票据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可 分离 转 债存债 等信 用品 种进 行研 究和筛 选 , 形 成信 用债 券 投资备 选库 。 结 合本基 金的 投资 与配 置需 要,通 过对 到期 收益 率、 剩余期 限、 流动 性特 征等 进行分 析比 较 , 挑选适 当的 短期 信用 品种 进行投 资。 6、债 券回 购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对资 金 面 走势 的判断 , 选择 回购 品种 和期 限。 当回 购利 率低 于债 券收 益率时 , 采用息 差放 大策 略 , 该 策 略的基 本模 式是 利用 已买 入债券 进行 正回 购 , 再 利 用回购 融入 资金 购买收 益率 较高 债券 品种 , 如 此循 环至 回购 期结 束 卖出债 券偿 还所 融入 资金 。 在 进行 回购 放 大操作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 严格遵 守相 关法 律法 规关 于债券 正回 购的 有关 规定 。 当 回购 利率 高 于债券收益率时,本 基金 将通过逆回购的方式 融出 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 利率 陡升的投资机 会。 7、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8、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 业承 兑汇 票等 商业票 据以 及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 向 , 一旦监 管机 构允 许基 金参 与此类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本基金 将在 届时 相应 法律 法规的 框架 内 ,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 定符 合本 基金 投资 目 标的投 资策 略 , 在 充分 考 虑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二)投资决策依据 、机 制和程序 1、投 资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15 (2)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形 势 及对中 国债 券市 场的 影响 ; (3) 企业 信用 评级 ; (4) 国家 货币 政策 及债 券 市场政 策; (5) 商业 银行 的信 贷扩 张 。 2、投 资 决 策机 制 本基金 实行 投资 决策 团队 制, 强调 团队 合作 , 充 分 发挥集 体智 慧 。 本 基金 管 理人将 投资 和研究 职能 整合 , 设立 了 投资研 究部 , 策略 分析 师 、 固 定收 益分 析师 、 数 量 分析师 和基 金经 理, 充分 发挥 主观 能动 性 , 渗 透到 投资 研究 的关 键 环节 , 群 策群 力,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谋取 中长期 稳定 的较 高投 资回 报。 3、投 资决 策程 序 本基金 具体 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流 程为 : (1)宏观 分析师根 据宏观 经济形势 、物价形 势、货 币政策等 判断市场 利率的 走向, 提 交策略 报告 。 (2)债券 策略分析 师提交 关于债券 市场基本 面、债 券市场供 求、收益 率曲线 预测的 分 析报告 。 (3)信 用 分析 师负 责信 用 风险的 评估 、信 用利 差的 分析及 信用 评级 的调 整。 (4) 数量 分析 师对 衍生 产 品和创 新产 品进 行分 析。 (5)在分 析研究报 告的基 础上,基 金经理提 出月度 投资计划 并提交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审 议。 (6)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议 基金经 理提 交的 投资 计划 。 (7)如审 议通过, 基金经 理在考虑 资产配置 的情况 下,挑选 合适的债 券品种 ,灵活 采 取各种 策略 ,构 建投 资组 合。 十、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定位为 现金 管理 工具 , 具 有低风 险 、 高 流动 性的 特 征。 通知 存 款是一 种不 约定 存期 , 支 取时需 提前 通知 银行 , 约 定支取 日期 和金 额方 能支 取的存 款 , 具 有 存期灵 活、 存取 方便 的特 征,同 时可 获得 高于 活期 存款利 息的 收益 。根 据基 金的投 资标 的 、 投资目 标及 流动 性特 征, 本基金 选取 活期 存款 利率 ( 税后) 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


16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 而 无需 经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 议。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 十二、 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 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9,983,440,783.01 62.32 其中: 债券 19,938,440,783.01 62.18 资产支 持证 券 45,000,000.00 0.14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605,507,400.76 8.1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9,414,756,847.44 29.36 4 其他各 项资 产 63,641,991.32 0.20 5 合计 32,067,347,022.53 100.00 (二) 报告期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2.6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比例( %)


17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648,184,258.06 16.9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基 金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在 每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发 生超 标情 况。 (三) 基金投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2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未 出现 超过120 天 的情况 。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 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天以 内 10.79 16.97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天( 含)—60 天 11.92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天( 含)—90 天 73.05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天( 含)—120 天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天 (含 ) —397 天 ( 含) 21.07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6.83 16.97


18 (四) 报告期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存 续期 未出 现超 过240 天的情 况。 (五) 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1,017,172,140.54 3.7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70,279,089.32 1.7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70,279,089.32 1.7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81,310,046.68 11.25 6 中期票 据 50,468,495.00 0.18 7 同业存 单 15,319,211,011.47 55.92 8 其他 - - 9 合计 19,938,440,783.01 72.78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券 - - (六) 报告期末按摊 余成 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810443 18 兴 业银 行 CD443 15,000,000 1,491,630,263.54 5.45 2 111884272 18 北 京农 商银 行 CD071 10,000,000 994,920,864.29 3.63 3 111820171 18 广 发银 行 CD171 6,000,000 597,020,918.87 2.18 4 111884991 18 广 州农 村商 业 银行 CD062 6,000,000 596,662,266.62 2.18 5 111884375 18 汇 丰银 行 CD011 5,000,000 497,538,436.48 1.82 6 111810422 18 兴 业银 行 CD422 5,000,000 497,500,589.12 1.82 7 111816285 18 上 海银 行 CD285 5,000,000 497,461,206.08 1.82 8 111815420 18 民 生银 行 CD420 5,000,000 492,905,655.60 1.80 9 111884702 18 长 沙银 行 CD169 5,000,000 492,727,077.09 1.80 10 111884219 18 哈 尔滨 银行 CD146 5,000,000 492,530,181.61 1.80


19 (七) “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次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29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374% 报告期 内每 个 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36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 绝对 值达到 0.25% 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负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没有 达到0.25% 。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 绝对 值达到 0.5% 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正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没有 达到0.50% 。 (八)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56005 宁远 06A1 450,000 45,000,000.00 0.16 (九)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9.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 明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价 , 即估 值对 象以 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票 面利 率 或商定 利率 每日计 提应 收利 息, 并按 实际利 率法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摊销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或 折价。 9.2 中 国银 行保 险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人 民银 行等 监管 机构( 银保 监银 罚决 字〔2018 〕1 号、 宁银监 罚决 字 〔2018 〕4 号、 湘银 监罚 决字 〔2018 〕6 号 、 银 管罚 〔2018 〕29 号、 银监 罚决 字〔2017 〕26 号、 沪 银监 罚决字 〔2018 〕39 号、 沪 银监罚 决字 〔2018 〕45 号 、 大银 监罚 决 字〔2015 〕2 号、 川银 监 罚字〔2016 〕7 号 )分 别 对兴业 银行 、民 生银 行、 长沙银 行、 渤海 银行 、 广 发银 行、 宁波 银 行、 上海 银行 、 哈 尔滨 银 行、 成都 农村 商业 银行 出 具处罚 决定 , 处 罚原因 涉及 多项 案由 , 兴 业银行 被罚 款 5870 万元 ; 民 生银 行被 罚款 20 万 元; 长沙 银行 被 罚款 30 万元 ;渤 海银 行被 罚款 81 万元 ;广 发银 行被 罚款 72215.16 万元 ;宁 波 银行被 罚款 50 万 元; 上海 银行被 罚 款 100 万 元; 哈尔 滨银 行被 罚 款 20 万元 ; 成 都农 村商 业 银行被 罚款 30 万元。 基金管 理人通 过 对该发行 人进一步 了解分 析后,认 为该处分 不会对 相关证券 的投 资价值 构成 实质 性影 响。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其 余的 发行 主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20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61,682,582.05 4 应收申 购款 1,959,409.27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3,641,991.32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投 资业 绩与 同期业 绩 比较基 准的 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1774% 0.0006% 0.0204% 0.0000% 0.1570% 0.0006%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6760% 0.0008% 0.3558% 0.0000% 2.3202% 0.000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0772% 0.0019% 0.3549% 0.0000% 3.7223% 0.0019%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1550% 0.0021% 0.2654% 0.0000% 2.8896% 0.0021%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10.4295% 0.0025% 0.9965% 0.0000% 9.4330% 0.0025% 十四、 基金的费用 概览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21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与基 金 相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与基 金 相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和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和账 户 维护费 用;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合 同约 定, 可以 在基 金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3%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05%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0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22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本 基 金 暂不设 基金 份额 类别 ,且 当前销 售服 务费 率 为 0% 。 在不违 反法 律法 规 、 基 金合 同的约 定以 及对 现有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无实 质性 不利 影 响 的情况 下 , 基 金管 理人 可 增加适 用不 同销 售服 务费 用的新 的基 金份 额类 别 , 并在该 基金 份额 类别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 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 规定 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不需 要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管 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双方 核对 无误后 , 基 金托管人 按照与基 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付给登 记机 构 , 由 登记 机 构代付 给销 售机 构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至最 近 可 支付 日支 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0)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 完全履 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申购费 用和 赎回 费用 1、申 购费 用 和 赎回 费用 本基金 一般 情况 下 不 收取 申购费 用 和 赎回 费用 ,当 本基金 前 10 名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 持 有份额合计 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现金、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策 性金融 债券 以及 5 个 交易 日内到 期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低于 10% 且 偏离度 为负 时 ; 为 确保 基 金平稳 运作 , 避免 诱发 系 统性风 险 , 对 当日 单个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申 请赎回 基金 份额 超过 基金 总份额 的 1% 以上 的赎 回申 请 ( 超过 1% 的 部分 ) 征收 1% 的强 制 赎 回费用 ,并 将上 述赎 回费 用全额 计入 基金 资产 。 2、 本基 金的 申购 、 赎回 价 格为每 份基 金份 额 1.00 元 。 投 资者 申购 所得 的份 额 等于申 购 金额除 以 1.00 元, 赎回 所 得的金 额等 于赎 回份 额乘 以 1.00 元。


23 3、基金管 理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约定 的范围 内调整 费 率或收费 方式, 并最迟 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金 运 作的实 际情 况 , 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 内容如 下: (一) 在“ 重要 提示” 部分 , 对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的 截止日 、 有 关财 务数 据截 止日进行 更新; (二) 在“ 基金 管理 人” 部 分, 对 主要 人员 情况 、 基 金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的 信息 进 行 了更新 ;


(三)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基金 托管 人 概 况、 基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托管人 的内 部控制 制度 的信 息 进 行了 更新 ;


(四) 在“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对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的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五 ) 在“ 投资 组合 报告” 部分 , 根 据 《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第5 号》 及 《 基 金合同 》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 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六)在“ 基金 的业 绩” 部 分,披 露了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来 的投 资业 绩; (七)在“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部分 ,列 明了 前次 招募 说 明书公 布以 来的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