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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鑫星(001259)

德邦鑫星: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 年 1 月 23 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
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51 号文)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生效。
  根据《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截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鑫星稳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 2018 年 9 月 28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交易代码: 0012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间的灵活配置,力求超越业绩比
较基
准的资产回报,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走势的判断,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进行相对灵
活的配置,并适当借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
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
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积极、
主动地确定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种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时行实时动态调整。 本
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
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 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
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对不同行业进行横
向、纵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确定行业配置之后在备选行业中,“自下而上” 地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
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
1)基本面定性分析: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
市场开发能力、商业模式优势、资源优势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2)价值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收益质量、财务品质、估值水平进行价
值量化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未来具有相对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池。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亦采取“自上而下” 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
利率变化等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策略。 同时,通过考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
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值,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
投资策略进行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其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会
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
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进而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
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投资风险。 首先,本基金将仔细甄别发行人资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其次,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 第三,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种进行流动
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4、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
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以对冲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
中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标的
股票价格,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通过
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
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
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 年 9 月 2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9/27 2018/9/27
资 产 : 负债:
银行存款 6,551,940.61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22,506.69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赎回款 5,829,069.40
债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60.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托管费 1,193.35
基金投资 应付销售服务费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43,618.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赎回费 0.27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792.45 其他应付款应收股利 应付利息
应收申购款 应付利润
其他资产 其他负债 48,300.00
负债合计 5,929,341.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83,428.12
未分配利润 62,469.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5,898.11
资产合计: 6,575,239.75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6,575,239.75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5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5) 验字第 60982868_B04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
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
[2015]1469 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实收
基金(本金)人民币 288,769,324.70 元,折合 288,769,324.7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
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50,857.58 元,折合 50,857.5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288,820,182.28 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8 年 9 月 27 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截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
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18 年 9 月 2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
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
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2,506.69 元,由于中登结算制度影响存出保证金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调整为 23,971.83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划入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5,829,069.40 元,该款项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支付人民
币 207.85 元、2018 年 10 月 8 日支付人民币 5,828,861.55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0.27 元,该款项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160.07 元,该款项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193.35 元,该款项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43,618.55 元,该款项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8,300.00 元,其中应付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12,300.00 元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支付人民币 9,300 元、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支付人民币 3,000 元,应付中国证
券报信息披露费用为人民币 12,000.00 元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支付,应付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
为 12,000.00 元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支付,应付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为 12,000.00 元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止清算期间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 2,001.67
清算收入小计(1) 2,001.67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95.00
审计费 40,000.00
律师费 10,000.00
银行间账户查询服务费 100.00
清算费用小计(2) 50,195.00
三、清算净收益(1)- (2) -48,193.33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和银行间账户查询服务费。其中银行间账户查
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元,已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支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支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40,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9 月 27 日基金净资产 645,898.1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8,193.33
减:2018 年 9 月 28 日确认的净赎回款 1,024.15
减:2018 年 9 月 28 日确认的净赎回费 1.27
二、2018 年 11 月 16 日基金净资产 596,679.3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 年 11 月 1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96,679.36 元,根据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份额持有
人所有。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待销户结息后归还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
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
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