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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
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9 年 1 月 2 日 0:00 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17:00 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长信中证能
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4,169,164.25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1.69%,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中证
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
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4,169,164.25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 份基
金份额表示反对,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 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
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
黄彦、工作人员董寅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
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5,000 
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长
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复牌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 年 1 月 22 日)开市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后,修改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
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安排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
做出选择,本基金选择期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在选择期内,本基金
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申请,仅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
内未申请赎回的场外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
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其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场内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
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统一归集于管理人指定账户,
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办理确权手续,将原本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
普通场外基金账户名下。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
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
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在选择期期间豁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约
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本基金将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交易业
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摘牌及退市,本基金将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五、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2019 年 2 月 26 日)起,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同时失效。
六、备查文件
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沪普证经字第 3266 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
方式召开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
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在内
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 《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
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董寅于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九年一月二日 0:00 起至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17:00 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共收到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票二封(纸质投票一封,网络投票一封)。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十时零六分,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楼海栋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
8,066,040.49 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 4,169,164.25 份,占权益
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1.69%。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封,有效表决票二封,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 4,169,164.25 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
的 100%,反对份额为 0 份,占 0%,弃权份额为 0 份,占 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 0:00 起至 2019 年 1 月18 日 17:00 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
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4,169,164.2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1.6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4,169,164.25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00% ;反
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楼海栋
公证人员:黄彦、董寅
见证律师:姜亚萍、李筱筱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