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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泓利货币A(002184)

泓德泓利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 人:泓 德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 交 通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 
重要提示 
泓德泓 利货 币市 场 基 金(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 ) 经中 国证监 会 2015 年 11 月 19 日证监 许
可[2015]2650 号文 注册 募 集。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 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会 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做出实 质性 判 断
或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 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根 据 所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享受 基金 收益, 同时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 资人 在投 资本 基金前 , 应 全 面
了解本 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充分考 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 能 力, 理性 判断 市场 , 并 承 担基金 投资 中
出现的 各类 风险 。 本基 金 投资中 的风 险包 括 : 因 整 体政治 、 经济 、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市
场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由于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
连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 生的 流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 基金管 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积极 管理 风
险,本 基金 的 特 定风 险等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 在投 资本基 金之 前, 请仔 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和 基金合 同 等
信息披 露文 件 , 自 主判 断 基金的 投资 价值 , 自主 做 出投资 决策 , 自行 承担 投 资风险 , 谨慎 做
出投资 决策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收益 品种 , 其 预期 收益和 预 期
风险均 低于 债券 型基 金、 混合型 基金 及股 票型 基金 。 投资 者购 买本 基金 并不 等于将 资金 作 为
存款存 放在 银行 或存款 类 金融机 构, 基金 管理人 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也 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基金管 理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的 业 绩并 不 构成 对 本 基 金业 绩 表现 的 保证 。 基金 管理 人 提醒 投 资人 基 金 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 投资 人 作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 状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资 风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未经 审计) 。 
本基金 托管 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已 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复 核了 本次 更新 的 招募说 明
书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 泓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设立日 期:2015 年 3 月 3 日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联系人 :童 贤达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注册资 本 为 14,300 万元 , 公司股 权结 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1 王德晓 37,055,405 25.9129% 
2 阳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30,000,000 20.9790% 
3 泓德基 业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 28,600,000 20.0000% 
4 
珠海市 基业 长青 股权 投资 基金( 有限 合
伙) 
16,103,604 11.2613% 
5 南京民 生租 赁股 份有 限公 司 13,406,250 9.3750% 
6 江苏岛 村实 业发 展有 限公 司 13,406,250 9.3750% 
7 上海捷 朔信 息技 术有 限公 司 4,428,491 3.0968% 
合计 143,000,000 100%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 、 基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及 高级管 理人 员基 本情 况 
胡康宁 先生 , 董事 长 , 硕 士。 曾任 北京 美尔 目医 院 行政院 长 、 易 程科 技股 份 有限公 司广
电 事 业 部 总经 理 、亿 品 科技 有 限 公 司运 营 副总 裁 、搜 房 资 讯 有限 公 司执 行 副总 裁 、 西班牙 
MQM 公司 北京 代表 处商 务经理 。 
王德晓 先生 , 副董 事长 , 总经理 , 硕士 。 曾任 阳光 保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兼 副
总裁、 阳光 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兼总裁 、 华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 
杨丹女 士 , 董 事 , 学 士 。 现 任 阳光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任 董事 会办 公室 副主 任 。 曾 任
阳光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阳 光 保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任 财富管 理中 心
总经理 助理 , 阳光 财产 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任人 力资 源部高 级主 管 、 副 处长 、 处长 、 总 经理 助
理、副 总经 理 。 
陈学锋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硕士 。 现 任北 京东 方金 鹰 信息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 曾
任北京 盈泰 房地 产开 发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 华 夏证 券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中信 国际 合 作
公司计 财处 副处 长。 
梅慎实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现 任中 国政 法大 学 民 商经济 法学 院 证 券期 货法 律研究 所
所长 、 研究 员, 北京 市京 师 律师事 务所 兼职 律师 。 曾 任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公司 法律事 务总 部
副总经 理、 企业 融资 总部 首席律 师、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法学 所副 研究 员。 
宋国良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现 任对 外经 济贸 易 大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 金 融 产品与 投资
研究中 心主 任。 曾任 瑞士 信贷第 一波 士顿 投资 银行 中国 业 务副 总裁 、 中 国律 师事务 中心 国 际
融资部 主任 。 
秦毅先 生 , 监 事 , 研 究部 副总监 , 基金 经理 , 博士 。 曾 任 泓 德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研 究部
研究员 、阳 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部研 究员 。 
李晓春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 曾任 瑞银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投资 银行 部董 事总 经理 、 西 藏
同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 总裁、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收 购兼 并总 部总 经理。 
温永鹏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事 业部 总监 , 博 士 。 曾 任深 圳市 大富 科技股 份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兼 董事 会秘 书、 阳 光保 险集 团股 份有 限 公司资 产管 理中 心宏 观经 济研究 处处 长 、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研 究所宏 观经 济分 析师 。 
邬传雁 先生 , 副总 经理 , 事业二 部总 监 ,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 曾 任幸 福人 寿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总 裁助 理兼 投资 管理 中心总 经理 、 阳 光保 险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 理中 心投资 负责 人 、
阳光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资金 运用 部总 经理 助理 。 
2 、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李倩女 士 :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曾任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金融 市场 部 、 资产管 理部
理财组 合投 资经 理, 中信 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部 债券 交易 员、 债券 投 资经理 助理 。
现任泓 德泓 利货 币 、 泓 德 裕泰债 券 、 泓 德泓 富混 合 、 泓 德泓 业混 合 、 泓 德裕 康债券 、 泓德 裕
荣纯债 债券 、泓 德裕和 纯 债债券 、泓 德裕 祥债券 、 泓德添 利货 币、 泓德裕 泽 一年定 开债 券、
泓德裕 鑫一 年定 开债 券 、 泓德泓 华混 合基 金 的 基金 经理。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 
毛静平 女士 , 基金经 理 , 硕 士。 曾任 泓德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 信用 研究员 、
阳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信用 研究 员、 毕马 威华 振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现任泓 德裕 康 债
券、泓 德泓 利货 币、 泓德 添利货 币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 本基 金历 任基 金经 理 
邬传雁 先生 ,管 理时间为2015 年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 
3 、 基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主任 : 王 德晓 先生 , 副董 事长 , 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阳光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副 董 事
长兼副 总裁 、 阳 光资 产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 总裁、 华泰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 
成员: 邬传 雁先 生, 副总 经理 , 事业 二部 总监 , 基 金经理 , 硕 士。 曾任 幸福 人寿保 险 股
份有限 公司 总裁 助理 兼投 资管理 中心 总经 理、 阳光 保 险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中 心投 资
负责人 、阳 光财 产保 险股 份有限 公司 资金 运用 部总 经理助 理。 
王克玉 先生 , 投研 总监 , 事业一 部总监,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 曾 任长 盛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经 理及 权益 投资部 副 总监、 国都 证券 有限公 司 分析师 、天 相投 资顾问 有 限公司 分析 师、
元大京 华证 券上 海代 表处 研究员 。





秦毅先 生 , 研 究部 副总 监 , 基金经 理 , 博 士 。 曾 任泓 德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研 究部 研究员 、 阳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部研 究员 。 孙振先 生 , 固 定收 益投 资 事业部 副总 监 , 硕士。 曾 任国家 统计 局办 公室 副处 长 、 核算 司 主任科 员。 列席人 员 : 李 晓春 先生 , 督察长 , 硕士 。 曾任 瑞银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投 资银 行部董 事 总 经理、 西藏 同信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副总 裁、 国泰 君安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收购 兼并 总部总 经理 。 4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6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1 、 基金托 管人 概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 表人 :彭纯 住





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路188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路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陆 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 行始 建于1908 年 , 是中国 历史 最悠久 的银 行 之一, 也是 近代中 国的 发 钞行之 一。 1987 年 重新 组建 后的 交通 银行正 式对 外营 业, 成为 中 国第一 家全 国性 的国 有股 份制商 业银 行 , 总部设 在上 海。 2005 年6 月 交通银 行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挂牌 上市 , 2007 年5月 在 上海证 券交 易 所挂牌 上市 。 根据2017 年 英国 《银 行家 》 杂志 发布 的全球 千家 大银 行报 告 , 交通银 行一 级资 本位列 第11 位 , 较上 年上 升2位 ; 根 据2017 年 美国 《 财 富》 杂志 发布 的世 界500 强 公司排 行榜 , 交通银 行营 业收 入位 列第171 位。 截至2018年9月30 日, 交通 银行资 产总 额为 人民 币93915.37 亿元。2018 年1-9月, 交通银 行实现 净利 润( 归 属于 母公 司股东) 人民 币573.04 亿元 。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 产托管 业务中心(下文简 称“ 托管 中心” ) 。现 有员工具有 多 年基金、 证券和 银行 的从 业经 验 , 具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 以 及 经济师 、 会计 师 、 工 程师 和律师 等中 高级 专业技 术职 称, 员工的 学 历层次 较高 ,专 业分布 合 理,职 业技 能优 良,职 业 道德素 质过 硬, 是一支 诚实 勤勉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2 、 主要人 员情 况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7 彭纯先 生,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高级 会计 师。 彭先生2018 年2 月起 任 交 通 银行 董 事长 、 执行 董事 。 2013 年11 月起 任 交 通银 行 执 行 董事。 2013 年11 月至2018 年2月任交通银 行 副 董事 长 、 执 行 董事 , 2013 年10 月至2018 年1月任 交 通银 行 行长 ; 2010 年4 月至2013 年9月 任中 国投 资有 限责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兼 中央 汇金 投资有 限责 任 公司执 行董 事、总 经理 ;2005 年8 月至2010 年4月任 交 通银行 执行 董事、 副行 长 ;2004 年9月 至2005 年8月任 交 通银 行 副 行长;2004 年6月至2004 年9月任交 通银 行 董 事、 行长 助理;2001 年9月至2004 年6 月任 交通 银行 行 长助 理; 1994 年至2001 年历 任 交 通银 行 乌 鲁木 齐分行 副行 长 、 行长, 南宁 分行 行长 , 广 州 分行行 长。 彭先 生1986 年 于中国 人民 银行 研究 生部 获经济 学硕 士 学位。 任德奇 先生 ,副 董事 长、 执行董 事、 行长 ,高 级经 济师。 任先生2018 年8 月起 任交 通 银行副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 行长 。 2014 年7 月至2016 年11 月任 中国银 行副 行长,2016 年12 月至2018 年6月任 中国 银 行执行 董事 、副行 长, 其 中:2015 年10 月至2018 年6 月兼 任中 银香 港(控 股) 有限公 司非 执 行董事 ,2016 年9 月至2018 年6月 兼任中 国银行 上海 人民 币交 易业 务总部 总裁 ; 2003 年8 月至2014 年5 月历 任中 国建 设银 行信贷 审批 部 副总经 理、 风险 监控部 总 经理、 授信 管理 部总经 理 、湖北 省分 行行 长、风 险 管理部 总经 理; 1988 年7月至2003 年8 月先 后在中 国建 设银 行岳 阳长 岭支行 、 岳 阳市 中心 支行 、 岳阳分 行, 中 国建设 银行 信贷 管理 委员 会办公 室、 信贷 风险 管理 部工作 。 任 先生1988 年于 清华大 学获 工 学 硕士学 位。 袁庆伟 女士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高 级经 济师 。 袁女士2015 年8 月起 任 交 通 银行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 心总 裁; 2007 年12月至2015 年8 月, 历 任 交通银 行 资 产托 管部 总经 理助理 、 副 总经 理 , 交通 银 行 资产 托管 业务 中心 副总 裁; 1999 年12 月至2007 年12月 , 历任 交通 银行 乌 鲁木 齐分 行财 务会 计部副 科长 、 科长 、 处长 助 理、 副处 长, 会计结 算部 高级 经理 。 袁 女 士1992 年毕 业于 中国 石油 大学计 算机 科学 系, 获得 学 士学位 , 2005 年于新 疆财 经学 院获 硕士 学位。 3 、 基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交通银 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金 384 只 。 此 外, 交通 银 行还托 管 了基金 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计 划 、 证 券公司 客户 资 产管理 计划 、 银行理 财产 品 、 信 托计 划、 私募投资 基金、保 险资金 、全国社 保基金、 养老保 障管理基 金、企业 年金基 金、QFII 证券 投资资 产、RQFII 证券投 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 产、RQDII 证券投资 资产 和 QDLP 资金 等产品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8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1 、 内部控 制目 标 交通银 行严 格遵 守国 家法 律法规 、 行 业规 章及 行内 相关管 理规 定, 加强 内部 管理, 保 证 托管中 心业 务规 章的 健全 和各项 规章 的贯 彻执 行 , 通过对 各种 风险 的梳 理 、 评估 、 监 控 , 有 效地实 现对 各项 业务 风险 的管控 ,确 保业 务稳 健运 行,保 护基 金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 2 、 内部控 制原 则 ( 1 ) 合法性 原则 :托 管中 心制 定的各 项制 度符 合国 家法 律法规 及监 管机 构的 监管 要求 , 并贯穿 于托 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动 的始 终。 ( 2 ) 全面性 原则 : 托 管中 心建 立 各二级 部自 我监 控和 风险 合规部 风险 管控 的内 部控 制机 制, 覆 盖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和 各级 人员 , 并 渗透 到决策 、 执 行、 监督 、 反 馈等各 个经 营 环 节,建 立全 面的 风险 管理 监督机 制。 ( 3 ) 独立性 原则 : 托 管中 心独 立负责 受托 基金 资产 的保 管, 保 证基 金资 产与 交通 银行 的 自有资 产相 互独 立, 对不 同的受 托基 金资 产分 别设 置账户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 4 ) 制衡性 原则 : 托 管中 心贯 彻适当 授权 、 相 互制 约的 原则, 从组 织结 构的 设置 上确保 各二级 部和 各岗 位权 责分 明、 相 互牵 制, 并 通过 有效 的相互 制衡 措施 消除 内部 控制中 的 盲 点 。 ( 5 ) 有效性 原则 : 托 管中 心在 岗 位、 业务 二级 部和 风险 合规部 三级 内控 管理 模式 的基 础 上,形 成科 学合 理的内 部 控制决 策机 制、 执行机 制 和监督 机制 ,通 过行之 有 效的控 制流 程、 控制措 施, 建立 合理 的内 控程序 ,保 障内 控管 理的 有效执 行。 ( 6 ) 效益性 原则 : 托 管中 心内 部控制 与基 金托 管规 模、 业务范 围和 业务 运作 环节 的风 险 控制要 求相 适应 ,尽 量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以 合理 的控制 成本 实现 最佳 的内 部控制 目标 。 3 、 内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商业 银 行法 》 等 法律 法规 , 托管 中心制 定了 一整套 严密 、 高效的 证券 投 资基金 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 确保基 金托 管业 务运 行的 规范 、 安 全、 高 效 , 包括 《 交通 银 行资产 托 管 业务 管 理办 法 》 、 《交 通 银 行资 产 托管 业 务风险 管 理 办法 》 、 《交通 银行 资产 托管 业务 系统建 设管 理办 法》 、 《交 通银行 资产 托管 部信 息披 露制度 》 、 《 交 通 银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商 业秘 密管理 规定 》 、 《 交通 银行 资产托 管业 务从 业人 员行 为规范 》 、 《 交 通 银行资 产托 管业 务档 案管 理暂行 办法 》 等, 并根 据市 场变化 和基 金业 务的 发展 不断加 以完 善 。 做到业 务分 工合 理 , 技 术 系统规 范管 理 , 业 务管 理 制度化 , 核心 作业 区实 行 封闭管 理 , 有 关 信息披 露由 专人 负责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9 托管中 心通 过对 基金 托管 业务各 环节 的事 前指 导、 事 中风控 和事 后检 查措 施实 现全流 程、 全链条 的风 险控 制管 理, 聘 请国际 著名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基金 托管 业务 运行 进行 国际标 准的 内 部控制 评审 。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 和程序 交通银 行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 办法 》 和 有关 证券 法规 的 规定 , 对 基金 的投 资对 象 、 基 金资 产的 投资 组合 比 例、 基金 资产 的 核算 、 基 金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管 理人 报酬的 计提 和 支付 、 基 金托 管人报 酬的 计 提和支 付、 基金的 申购 资金 的到 账与 赎回资 金的 划付 、 基 金收 益分配 等行 为的 合法 性、 合规性 进行 监 督 和核查 。 交通银 行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违反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证 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等有关 证券 法规 和 《基 金 合同 》 的 行为 , 及时 通知 基金管 理人 予以 纠正,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通 知 后及时 核对 确认 并进 行调 整。 交 通银 行有 权对 通知 事 项进行 复查 , 督促基 金管 理人 改正 。 基 金管理 人对 交通 银行 通知 的违规 事项 未能 及时 纠正 的, 交 通银 行 有 权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交通银 行作 为基 金托 管人 ,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有重 大违 规行为 , 有 权立 即报 告中 国 证监会 , 同时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四) 其他事 项 最近一 年内 交通 银行 及其 负责资 产托 管业 务的 高级 管理人 员无 重大 违法 违规 行为, 未 受 到中国 人民 银行 、 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银保 监会 及其 他有关 机关 的 处 罚。 负责 基金托 管业 务 的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基金 管理 公司无 兼职 的情 况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0 三、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 份 额发 售机构 1 、 直销机 构: 泓德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 :童 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 、 其他销 售机 构 (1)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2)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 代表 人:王 常青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010 -65182261 联系人 :许 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3) 西藏 东方 财富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1 注册地 址: 西藏 拉萨 市北 京中 路 10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闸 北区 永和 路 118 弄 2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宏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 :周 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11177 (4)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写 字楼 2 座 27-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写 字楼 2 座 27-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 :王 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5)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1 (6) 首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1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15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涛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2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 :刘 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0-0620 (7)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服电 话:95579 (8)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 :黄 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9)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 :黄 莹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10)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3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黄 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11 )平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周 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12)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金融 大 街 35 号国 际企 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金融 大 街 35 号国 际企 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刘 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10-83574627 (13) 阳光 人寿 保险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海南 省三 亚市 河东区 三亚 河东 路海 康商 务 12 、13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乙 12 号 1 号楼 昆 泰国际 大 厦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科 电话: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 :龙 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14)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 司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4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 :张 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15)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外大 街 22 号泛 利大 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外大 街 22 号泛 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 :吴 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16)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东方 财 富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54660501 联系人 :丁 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17)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5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 :张 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80618 (18) 中期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 表人 :姜 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 : 侯 英健 网址: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62-2 (19) 上海 汇付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宜 山 路 700 号 普天 信息 产业 园 2 期 C5 栋 汇付 天下 总部 大 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周 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20)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翠柏 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 :吴 强 网址:www.5ifund.com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21)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 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22)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徐 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2899 (23) 北京 钱景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街 丹 棱 SOHO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高 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3-6885 (24) 上海 凯石 财富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延安东 路 1 号凯 石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联系人 :李 晓明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433-389 (25) 诺亚 正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秦皇岛 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李 娟 传真:021-38509735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5399 (26) 中证 金牛 (北 京)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丰 台区 东管 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甲 1 号 新华 社第三 工作 区 5F 法定代 表人 :钱 昊旻 联系人 :孙 雯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09998 (27) 珠海 盈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黄 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28)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田街 道民 田 路 178 号华 融大 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A 座 7 层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8 法定代 表人 :马 勇 联系人 :文 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29)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白纸坊 东 街 2 号 经济 日报 社 A 楼 712 室 法定代 表人 :梁 蓉 联系人 :李 婷婷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62-818


(30)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四环 西 路 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琪 联系人 :付 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传真:010-62676582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10-62675369 (31) 泰诚 财富 基金 销售 (大连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办公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法定代 表人 :林 卓 联系人 :姜 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1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411-999 (32) 宜信 普泽 (北 京)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建国 路 SOHO 现代 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 表人 :戎 兵 联系人 :魏 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99-200 (33) 北京 肯特 瑞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海淀 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法定代 表人 :陈 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18 (34)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801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 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 表人 : 薛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8-887 (35)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0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联系人 :刘 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1-7755 (36) 乾道 盈泰 基金 销售 (北京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海淀 区 东北旺 村 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法定代 表人 : 王兴 吉 联系人 :高 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88-8080 (37) 大泰 金石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现 代五 项 馆 21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505 号 东方 纯一 大厦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 袁顾 明 联系人 :朱 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8-2266 (38) 北京 植信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密 云县 兴盛南 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惠河南 路盛 世龙 源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于 龙 联系人: 吴鹏





传真:010-67767615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1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0-2123 (39) 上海 万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 徐亚 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0203 (40) 北京 虹点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法定代 表人 : 郑 毓栋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 :姜 颖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8-1176 (41) 喜鹊 财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西 藏拉 萨市 柳 梧新区 柳梧 大 厦 1513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苑路 安苑 里 1 号奇 迹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皓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联系人 :曹 砚财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891-6177483 (42) 北京 加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11 号 703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2 法定代 表人 :曲 阳


注册资 本: 3000 万


组织形 式: 有 限责 任公 司 联 系 人: 王晨








电 话:13811685981





传 真: 010-50866170


(43) 北京 蛋卷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 街 1 号 院望 京 SOHO 塔 3 A 座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联系人 :戚 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18-518 (44) 北京 汇成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 :王 骁骁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服电 话:400-619-9059 (45) 上海 攀赢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闸 北区 广中西 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银 城中 路 488 号 太平金 融大 厦 603 室 法定代 表人 :田 为奇 联系人 :吴 卫东 电话:021-68889082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3 传真:021-68889283 网址:http://www.pytz.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68889082 (46) 南京 苏宁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锋 联系人 :冯 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77 ( 二) 注册 登 记机 构 名称: 泓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 三)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俞 卫锋 联系电 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陆 奇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4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丹 联系电 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赵 钰 经办会 计师 :薛 竞、 赵钰 四、 基金的名称 泓德泓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五、 基金的 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六、 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5 七、 基金的投资 ( 一)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力 求保 持基 金资 产安全 性和 较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 力 争获 取高 于业 绩 比较基 准 的投资 收益 。 ( 二) 投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 现 金, 期限 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回 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 ) 的债 券 、 非 金融 企业债 务融 资工 具 、 资 产 支持证 券 , 以 及中 国证 监 会、 中国 人民 银 行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 入 投资 范围 。 ( 三) 投资策 略 1 、 资产配 置策 略 基金根 据宏 观经 济运 行状 况、 政策 形势 、 信用 状况 、 利率走 势 、 资 金供 求变 化 等的综 合 判断 , 并 结合 各类 资产 的 流动性 特征 、 风险 收益 、 估值水 平特 征 , 决 定基 金 资产在 债券 、 银 行存款 等各 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并适 时进 行动 态调 整。 2 、 利率品 种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跟踪 和分 析各 类宏观 经济 指标 、 资 金供 求状况 等因 素, 对短 期利 率变化 趋 势 进行评 估并 形成 合理 预期 ,动态 配置 货币 资产 。 3 、 信用品 种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对于 信用 债仓 位 、 评级及 期限 的选 择均 是建 立在对 经济 基本 面、 政策 面、 资 金 面 以及收 益水 平和 流动 性风 险的分 析的 基础 上。 信用 债发行 主体 差异 较大 , 需 要自下 而上 研 究 债券发 行主 体的 基本 面以 确定发 债主 体企 业的 实际 信用风 险, 通过 比较 市场 信 用利差 和个 券 信用利 差以 发现 被错 误定 价的个 券。 本基 金将 通过 在行业 和个 券方 面进 行分 散化投 资, 同 时 规避高 信用 风险 行业 和主 体的前 提下 ,适 度提 高组 合收益 并控 制投 资风 险。 4 、 银行存 款投 资策 略 基金根 据不 同银 行的 银行 存款收 益率 情况 , 结 合银 行的信 用等 级、 存款 期限 等因素 的 分 析, 以 及对 整体 利率 市场 环境及 其变 动趋 势的 研究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选择 具有 较 高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6 投资价 值的 银行 存款 进行 投资。 5 、 期限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短 期利 率期 限结 构分析 的基 础上 , 分 析和 评 估各类 投资 品种 的收 益性 和流动 性 , 构建合 理期 限结 构的 投资 组合。 如预 期市 场利 率水 平上升 , 适 度缩 短投 资组 合的平 均剩 余 期 限;如 预期 市场 利率 水平 下降, 适度 延长 投资 组合 的平均 剩余 期限 。 6 、 流动性 管理 策略 本基金将会 紧密关注申购/ 赎回现金流 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 状况等影响货币市场 基 金流动 性管 理的 因素 , 动 态调整 并有 效分 配本 基金 的现金 流, 以满 足基 金资 产的日 常流 动 性 需求。 未来, 随着 证券市 场投 资 工具的 发展 和丰富 ,本 基 金可相 应调 整和更 新相 关 投资策 略, 并在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中公 告。 ( 四) 投资决 策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管理 采用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领导 下的 基金经 理负 责制 。 ( 五) 投资程 序与 交易 机制 1 、研 究策 划 研究部 在自 身研究 及外 部 研究机 构研 究成果 的基 础 上,形 成投 资策略 报告 和 研究报 告, 为本基 金的 投资 管理 提供 决策依 据。 2 、资 产配 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 不定 期召开 会议 , 依 据基 金投 资部、 研究 部的 报告 确定 基金资 产 配 置。 3 、构 建投 资组 合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投资 战略 , 设 计和 调整投 资组 合。 设计 和调 整投资 组 合 需要考 虑的 基本 因素 包括 : 每日 基金 申购 和赎 回净 现金流 量;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限制 和比 例 限 制;研 究员 的投 资建 议; 基金经 理的 独立 判断 等。 4 、组 合的 监控 和调 整 研究部 协同 基金 经理 对投 资组合 进行 跟踪 。 研 究员 应保持 对个 股和 个券 的定 期跟踪 , 并 及时向 基金 经理 反馈 个股 和个券 的最 新信 息, 以利 于基金 经理 作出 相应 的调 整。 5 、投 资指 令下 达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组 合方 案制订 具体 的操 作计 划, 并以投 资指 令的 形式 下达 至交易 部。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7 6 、指 令执 行及 反馈 交易部 依据 投资 指令 进行 操作, 并将 指令 的执 行情 况反馈 给基 金经 理。 7 、风 险控 制 监察稽 核部 对投 资组 合计 划的执 行过 程进 行日 常监 督和实 施风 险控 制, 基金 经 理依据 基 金申购 赎回 的情 况控 制投 资组合 的流 动性 风险 。 8 、业 绩评 价 监察稽 核部 将定 期对 基金 的业绩 进行 归因 分析 , 找 出基金 投资 管理 的长 处和 不足, 为 日 后的管 理提 供客 观的 依据 。 ( 六) 投资限 制 1 、 本基金 不得 投资 于以 下金 融工具 : (1) 股票、 权证 、股 指期 货。 (2) 可转换 债券 、可 交换 债券 。 (3) 信用等 级在 AAA 级 以下 的企业 债券 及信 用等 级在 AA+ 以下 的除 企业 债券 外 的其他 债券与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具 。 (4) 以 定期 存款利 率为 基准利率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但市场 条件 发生变 化后 另有规定 的, 从其规 定。 (5) 非在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交易 市场或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资产支 持证 券。 (6) 中国证 监会 、中 国人 民银 行禁止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拟投 资于 主体 信用 评级低 于 AA+ 的商 业银 行 的银行 存款 与同 业存 单的 ,应当 经 基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审 议批 准, 相 关交 易应 当事 先征 得基金 托管 人的 同意 , 并 作为重 大事 项 履 行信息 披露 程序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后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规 定的 限制 。 2 、 组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120 天 ,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不得 超 过 240 天。 (2)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机 构发行 的债 券、非 金融 企 业债务 融资 工具 及其作 为 原始权 益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国债、中央 银行票 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除外 。 (3) 本 基金 持有 的一 家公 司发行 的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本基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8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 持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4) 本 基金 投资 于有 固定 期限银 行存 款的 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30% , 但投 资 于有存 款期 限, 根据 协议 可提前 支取 的银 行存 款不 受上述 比例 限制 。 本 基金 投资于 具有 基 金 托管人 资格 的同 一商 业银 行的银 行存 款、 同业 存单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超 过 20% , 投资于 不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资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 的存 款、 同 业存 单占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比 例合 计 不得超 过 5% 。 (5)本 基金 持有 的同 一( 指同一 信用 级别) 资产 支 持证券 的比 例, 不得超 过 该资产 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 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 得超 过 其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6)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用 级别评 级 为 AAA 以上 ( 含 AAA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 基金 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 如 果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再 符合投 资标 准, 应在 评级 报告发 布之 日 起 3 个月 内予 以全 部卖 出。 (7) 除 发生 巨额 赎回、 连 续 3 个 交易 日累 计赎 回 20% 以上 或者 连续 5 个 交易 日累计 赎 回 30% 以上 的情 形外 ,本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8) 本基 金投 资的 短期 融 资券的 信用 评级 ,应 不低 于以下 标准 : ① 国内 信用 评级 机构 评定 的 A-1 级 或相 当于 A-1 级 的短期 信用 级别 。 ② 根据 有关 规定 予以 豁免 信用评 级的 短期 融资 券, 其 发行人 最近 三年 的信 用评 级和跟 踪 评级具 备下 列条 件之 一: i. 国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 定 的 AAA 级或 相当 于 AAA 级的 长期 信用 级别 。 ii. 国际信用 评级 机构 评定 的低于 中国 主权 评级 一个 级别的 信用 级别 ( 例如 , 若中国 主 权 评级 为 A- 级, 则低 于中 国 主权评 级一 个级 别的 为 BBB+ 级) 。 ③ 同一 发行 人同 时具 有国 内信用 评级 和国 际信 用评 级的, 以国 内信 用级 别为 准。 ④ 本基 金持 有短 期融 资券 期间, 如果 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 再符 合投 资标 准, 应 在评级 报 告发布 之日 起 20 个 交易 日 内予以 全部 减持 。 (9) 在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 场的债 券回 购最 长期 限 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不 得展期 。 (10) 本基 金的 基金 总资 产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40% 。 (11 ) 本基 金投 资于 现金 、 国债、 中央 银行 票据、 政 策性金 融债 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比 例合计 不得 低 于 5%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9 (12) 本基 金投资 于现 金 、国债 、中 央银行 票据 、 政策性 金融 债券以 及 5 个 交易日 内 到期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低 于 10% 。 (13) 本基 金投 资于 到期 日在 10 个 交易 日以 上的 逆回购 、 银 行定 期存 款等 流动性 受 限 资产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合计 不得 超 过 30% 。 (1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货 币市 场基 金投 资于 同一商 业银 行的 银行 存款 及其发 行 的同业 存单 与债 券, 不得 超过该 商业 银行 最近 一个 季度末 净资 产 的 10% ; (15) 当本基 金 前 10 名份 额持有 人的 持有 份额 合计 超过基 金总 份额 的 50% 时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不得超 过 60 天 , 平 均剩 余 存续期 不得 超 过 120 天; 投资组 合中 现 金、国 债、 中央 银行票 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以 及 5 个交易 日内 到期 的其他 金 融工具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低于 30% ; (16) 当本基 金 前 10 名份 额持有 人的 持有 份额 合计 超过基 金总 份额 的 20% 时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不得超 过 90 天 , 平 均剩 余 存续期 不得 超 过 180 天; 投资组 合中 现 金、国 债、 中央 银行票 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以 及 5 个交易 日内 到期 的其他 金 融工具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低于 20% ; (17) 本基金 投资 于主 体信 用评级 低 于 AAA 的机 构 发行的 金融 工具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 ,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2% ; 前述 金融 工具 包括 债券 、 非 金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具 、 银行存 款 、 同业 存单 、 相 关 机 构作为 原始 权益 人的 资产 支持证 券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品 种;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基 金规 模 变动等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致 使基 金不 符合 前款 所规定 比例 限 制的, 基金 管理 人不 得主 动新增 流动 性受 限资 产的 投资; (19) 本基 金与 私募 类证 券 资管产 品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主 体为 交易 对手 开展逆 回 购交易 的, 可接 受质 押品 的资质 要求 应当 与本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投资 范围 保持 一致; (20)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其他 比例 限制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变更 或取消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受 相 关 限制或 按变 更后 的规 定执 行。 除上述 (1 ) 、 (6) 、 (11 ) 、 (18 ) 、 (19 ) 项 外 , 因证 券市场 波动 、 证券 发行 人 合并 、 基 金 规模变 动等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因 素致 使基 金投 资比 例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 例的, 基金 管 理 人应当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 行调整 ,但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特 殊情 形除 外。 法律 法规另 有规 定 的,从 其规 定。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0 基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符 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上 述期 间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 合 同的约 定 。 基 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3 、 禁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证 券; (2) 违反规 定向 他人 贷款 或者 提供担 保; (3) 从事承 担无 限责 任的 投资 ; (4) 买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是 中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其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出 资; (6) 从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券 交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 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 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承销 期内 承销的 证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 重大关 联交 易 的, 应 当符 合基 金的 投资 目标和 投资 策略 , 遵 循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优 先原 则, 防 范利 益 冲 突, 建 立健 全内 部审 批机 制和评 估机 制, 按照 市场 公平合 理价 格执 行。 相关 交易必 须事 先 得 到基金 托管 人的 同意 , 并 按 法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大 关 联交易 应提 交基 金管 理人 董事会 审议 , 并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 的独 立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 理人 董 事会应 至少 每半 年对 关联 交易事 项进 行 审查。 法律、 行政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消 或调 整上 述限 制, 如适用 于本 基金 , 则 本基 金按照 取 消 或调整 后的 规定 执行 。 ( 七)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或 者是 市场 上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业 绩 比较基 准时 ,经 与基金 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本基金 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及 时公 告, 无需 召开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 八)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品 种, 其预 期收 益和 预期风 险 均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1 低于债 券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金及 股票 型基 金。 ( 九)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的 计算方 法 1 、计 算公 式 本基金 按下 列公 式计 算平 均剩余 期限 与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计 算公式 : (Σ 投资 于金 融工 具产 生 的资产× 剩余 期限-Σ 投资 于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 剩 余期限 + 债 券正回购× 剩余期 限)/ ( 投资于金 融工具产 生的资 产- 投资于 金融工具 产生的 负债+债 券 正回购 )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限( 天) 的计算 公式 为: (Σ 投资 于金 融工 具产 生 的资产× 剩余 存续 期限-Σ 投资于 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 剩余 存 续 期限+债 券正回购× 剩余存 续期限)/ (投资 于金融工 具产生的 资产- 投资 于金融 工具产 生 的负债 +债 券正 回购 ) 其中投 资于 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资产 包括 现金 、 期限 在 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 的银 行存款 、 同 业存单 、 逆 回购 、 中 央银 行票据 、 剩 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内 ( 含 397 天) 的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 券、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买断 式回 购产 生的 待回购 债券 或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 人民 银 行 认可的 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投资于 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包括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含 一年) 的 正回 购 、 买 断式 回 购产生 的 待返售 债券 等。 采用摊 余成 本法 计算 的附 息债券 成本 包括 债券 的面 值和折 溢价 ; 贴 现式 债券 成 本包括 债 券投资 成本 和内 在应 收利 息。




























































































2 、各 类资 产和 负债 剩余 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 限的 确定 (1) 银行 活期 存款 、清 算 备付金 、交 易保 证金 的剩 余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 限 为 0 天; 证 券清算 款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交 收日的 剩余 交易 日天 数计 算; (2)银 行定 期存 款、 同业 存单的 剩余 期限和 剩余 存 续期限 以计 算日 至协议 到 期日的 实 际剩余 天数 计算 ; 有 存款 期限, 根据 协议 可提 前支 取且没 有利 息损 失的 银行 存款, 剩余 期 限 和剩余 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协议 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计 算; 银行 通知 存款 的 剩 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以存 款协 议中 约定的 通知 期计 算; (3)组 合中 债券 的剩 余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限 是指 计 算日至 债券 到期 日为止 所 剩余的 天 数, 以 下情 况除 外: 允许 投 资的可 变利 率或 浮动 利率 债券的 剩余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下一 个利 率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2 调整日 的实 际剩 余天 数计 算; 允 许投 资的 可变 利率 或 浮动利 率债 券的 剩余 存续 期限以 计算 日 至债券 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计 算; (4)回 购( 包括 正回 购和 逆回购 )的 剩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至 回 购协议 到 期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5)中 央银 行票 据的 剩余 期限和 剩余 存续期 限以 计 算日至 中央 银行 票据到 期 日的实 际 剩余天 数计 算 ; (6)买 断式 回购 产生 的待 回购债 券的 剩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为该 基础债 券 的剩余 期 限; (7)买 断式 回购 产生 的待 返售债 券的 剩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至 回 购协议 到 期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8)对 其它 金融 工具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基于 审慎 原 则,根 据法 律法 规或中 国 证监会 的 规定、 或参 照行 业公 认的 方法计 算其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续 期限 。 平均剩 余期 限和 剩余 存续 期限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至整 数位, 小数 点后 四舍 五入 。 如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对剩 余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 限计 算方 法另有 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 十)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 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复核 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 计) 。 1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28,727,058.28 53.86 其中: 债券 228,727,058.28 53.86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5,066,757.60 24.7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3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8,912,453.26 20.94 4 其他资 产 1,929,683.04 0.45 5 合计 424,635,952.18 100.00 2 报告 期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2.0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融资 余额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 平均值 。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20% 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过 资产 净值 的20% 。 3 基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5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过120 天情 况说 明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未超 过120天。 3.2 报 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天以 内 34.4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2 30天( 含)—60 天 38.3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3 60天( 含)—90 天 7.02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4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4 90天( 含)—120 天 9.3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5 120天( 含)—397 天 (含 ) 10.5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合计 99.62 - 4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存 续期 超过240 天情 况 说明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未 超过240 天。 5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000,316.34 7.0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000,316.34 7.0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000,642.24 7.07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68,726,099.70 39.76 8 其他 - - 9 合计 228,727,058.28 53.90 10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 动 利率债 券 - - 6 报告 期末 按摊 余成 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70211 17国开11 300,000 30,000,316.34 7.07 2 111821278 18渤海 银行C D278 300,000 29,858,066.49 7.04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5 3 011801804 18宝钢SCP00 8 200,000 20,000,421.57 4.71 4 111821312 18渤海 银行C D312 200,000 19,880,231.93 4.69 5 111810164 18兴业 银行C D164 200,000 19,812,977.03 4.67 6 011801669 18中铝 集SCP 010 100,000 10,000,220.67 2.36 7 111881797 18盛京 银行C D326 100,000 9,972,294.64 2.35 8 111881897 18锦州 银行C D172 100,000 9,972,097.51 2.35 9 111891050 18长沙 银行C D024 100,000 9,967,497.53 2.35 10 111883353 18宁波 银行C D156 100,000 9,956,104.56 2.35 7 “ 影 子定 价” 与“ 摊余 成本 法”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21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33%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779% 报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到0.25%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25% 的 情况。 报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到0.5%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50% 的 情况。 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9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9.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 明 本基金 的债 券投 资采 用摊 余成法 计价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 票面 利率或 商 定利率 每日 计提 应收 利息 ,并按 实际 利率 法在 其剩 余期限 内摊 销其 买入 时的 溢价或 折价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6 9.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除18兴 业银 行CD164 ( 证券 代码111810164)和18 长 沙银行CD024 ( 证券 代码111891050 ) 外, 其他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未有 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 不存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根据2018 年5月4日 中国 银 行保险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行 政处罚 信息 公开 表( 银保 监银罚 【2018 】1号 ) , 兴 业银 行 因重大 关联 交易 未按 规定 审查审 批且 未向 监管 部门 报告等12项违 法违规 事实 被中 国银 行保 险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处 以罚 款,并 责令 改正 。





根据2018 年3 月2 日 湖南 银 监局 机关 行政 处罚 信息 公 开表 (湘 银监 罚决 字【2018 】6号、 湘银监 罚决 字 【2018 】7 号)、2018 年5月3 日湖 南银 监局机 关行 政处 罚信 息公 开表 ( 湘银 监 罚决字 【2018 】9号 )长 沙 银行因 个人 存款 账户 开户 手续不 合规 等3 项违 法违 规 事实被 中国 银行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湖 南监管 局处 以罚 款, 并责 令改正 。





在 上述 公告 公布 后,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上述 公司 进行了 进一 步了 解和 分析 ,认为 上述 处 罚不会 对投 资价 值构 成实 质性负 面影 响, 因此 本基 金管理 人对 上述 公司 的投 资判断 未发 生 改变。 9.3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929,683.04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1,929,683.04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7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 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 证 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 一)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收 益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泓德泓利货币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0922% 0.0045% 0.0407% 0.0000% 0.0515% 0.0045% 2016 年度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3806% 0.0017% 1.3537% 0.0000% 1.0269% 0.0017% 2017 年度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6021% 0.0029% 1.3500% 0.0000% 2.2521% 0.0029% 2018 年度 上半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1.9923% 0.0024% 0.6695% 0.0000% 1.3228% 0.0024%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 9.0790% 0.0029% 3.7541% 0.0000% 5.3249% 0.0029% 泓德泓利货币B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0.0985% 0.0043% 0.0407% 0.0000% 0.0578% 0.0043%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8 日) 2016 年度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6295% 0.0017% 1.3537% 0.0000% 1.2758% 0.0017% 2017 年度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8506% 0.0029% 1.3500% 0.0000% 2.5006% 0.0029% 2018 年度 上半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1144% 0.0024% 0.6695% 0.0000% 1.4449% 0.0024%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 9.8114% 0.0029% 3.7541% 0.0000% 6.0573% 0.0029%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按 日结转 份额 。 ( 二)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的比 较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39 泓德泓 利货 币A 泓德泓 利货 币B 注: 建仓期结 束后, 本 基 金的各项 资产配 置比例 符 合本基金 合同第 十二部 分 第二条投 资 范围、第 四条投 资限制 的 相关约定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0 九、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 、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销售服 务费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 金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 费、仲 裁费 和诉 讼费 ; 6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用 ; 7 、 基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 基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 基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账 户维护 费用 ; 10 、 按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 金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 金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 、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5%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 0.25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金 托 管 人于次 月首 日起 第 3 个工 作日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 息日或 不可 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 2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08%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费 的计 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08%÷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 由基金 托 管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1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第 3 个工 作日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 日、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支付 日期顺 延。 3 、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售服 务费 率 为 0.25% , 对于 由 B 类降 级为 A 类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年 销售 服务 费率 应自其 降级 后的 下一 个工 作日起 适用 A 类基 金份 额 的费率 。B 类 基金份 额的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为 0.01% , 对于 由 A 类 升级为 B 类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年销 售 服务费 率应 自其 升级 后的 下一个 工作 日起 享受 B 类 基金份 额的 费率 。两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 服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相 同,具 体如 下: H =E×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 销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登 记 机构, 由登 记机 构代 付给 销售机 构。 若 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 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付 日支 付。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4 -10 项费 用” ,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 费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 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 财产的 损失; 2 、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处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 项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 关费用 ; 4 、 其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中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 得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 四) 费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酌情 调低 基金 管理费 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或销售 服务 费。 上述 费率 调低事 项, 无 须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于新 的费 率实施 日前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2 ( 五) 基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3 十、 备查文件 ( 一) 备查文 件目 录 1 、 中国证 监会 准予 泓德 泓 利 货币市 场 基 金募 集注册 的 文件。 2 、 《泓德 泓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合 同》 。 3 、 《泓德 泓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托管协 议》 。 4 、 法律意 见书 。 5 、 基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件 、营业 执照 。 6 、 基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件 、营业 执照 。 7 、 中国证 监会 要求 的其 他文 件 ( 二) 存放地 点 备查文 件存 放于 基金 管理 人和/ 或 基金 托管 人处 。 ( 三) 查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备 查文 件。 在支 付工 本费后 , 可 在合 理时 间内 取得备 查 文 件的复 制件 或复 印件 。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44 十一、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 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 理办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 他有 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结合 本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对本 基金 的原招 募说 明 书 进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 、 在“重 要提 示”部 分, 明 确了 更 新招 募说明 书内 容 的截止 日期 、有关 财务 数 据和基 金业绩 的截 止日 期; 2 、 对“基 金管 理人 ”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3 、 对“相 关 服 务机 构 ” 相关 信息进行 了 更新 ; 4 、 对“基 金 的 投资 ”相 关 信 息进行 了 更 新; 5 、 对“基 金的 业绩 ”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6 、 对“其 他应 披露 的事 项 ”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7 、 对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泓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