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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内需贰(260109)

景内需贰: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8 年第4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12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9 
交易代码
2601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0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28,192,763.03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
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
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
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
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
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
票。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12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0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0,256,131.16 2.本期利润 -209,064,642.6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8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00,470,212.4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29% 1.93% -9.49% 1.32% -2.80% 0.61%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12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95%和70%,投资于债 券的最大比例是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 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 仓期为自2006年10月11日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 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自2017年9月15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变更为“中证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3.3 其他指标 无。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12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刘彦春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 研究部总 监 2018年 2月10日 - 15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 汉唐证券研究员,香 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 公司研究员,博时基 金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等职 务。2015年1月加入 本公司,自2015年 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12 页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 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 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季度,市场继续震荡下行。盈利增速下行,叠加估值水平剧烈收缩,投资者度过了惨淡的 2018年。在市场系统性风险面前,企业的努力及应对显得微不足道,但这仍然是我们未来希望 所在。 宏观判断总是很难。我国的发展历程独一无二,总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甚至什么估值算贵, 什么算便宜这样的基础问题也难以回答。依稀记得投资者在前期50、100倍市盈率的市场上狂飙 突进,现在又在整体10倍市盈率左右的市场中理智无比。“鱼的记忆只有7秒”,人类也好不 到哪里去。企业价值在周期波峰、波谷真有那么大的区别? 盈利及估值的双重下滑是否持续,还是已经接近尾声甚至反弹,我们承认并不了解。风险的 定价从来不是数学公式可以计算的。我们更愿意信仰一些更为基础的东西,即竞争的经济体所蕴 含的合理回报水平。那些可以正确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企业,具备创新和冒险精神的企业家,才 是市场上真正稀缺的的奢侈品。 继续做一个乐观主义者。经济总是在波动中成长,资本市场也是,这背后代表着人类对美好 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依靠正确的方法和坚持的态度,未来必然有所收获。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4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4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12 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80,348,383.26 91.79 其中:股票 1,380,348,383.26 91.7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3,238,494.02 8.19 8 其他资产


264,792.31 0.02 9 合计





1,503,851,669.5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248,969,299.90 16.59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31,328,937.56 75.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50,145.80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8 页 共12 页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80,348,383.26 91.9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498 温氏股份 4,999,930 130,898,167.40 8.72 2 600519 贵州茅台 201,512 118,894,095.12 7.92 3 002714 牧原股份 4,106,822 118,071,132.50 7.87 4 000568 泸州老窖 2,739,612 111,392,623.92 7.42 5 002304 洋河股份 1,161,808 110,046,453.76 7.33 6 000651 格力电器 3,069,900 109,564,731.00 7.30 7 002311 海大集团 4,636,107 107,418,599.19 7.16 8 000596 古井贡酒 1,900,000 102,524,000.00 6.83 9 600566 济川药业 3,036,277 101,806,367.81 6.78 10 603899 晨光文具 3,142,288 95,054,212.00 6.33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12 页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股票代码:600566)全资子公司济 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收到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泰州市环境保护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8】2-335号)。 因济川有限开发区分厂污水处理设施尾 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超标0.08倍;中药车间两套乙醇回收装置的不凝性尾气(主要成份 乙醇)经收集后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直接高空排放;两个车间出渣室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 成份乙醇)也未收集处理等问题,济川有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八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废气超标排放的 违法行为。鉴于济川有限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根据相关规定中关于从轻行政处 罚的情形,泰州环保局作出对济川有限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行为罚款8万 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0 页 共12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济川药业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7,006.1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552.01 5 应收申购款 173,234.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4,792.3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14,508,866.5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5,997,617.4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2,313,721.0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28,192,763.03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12 页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2018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12 页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