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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稳汇短债债券A(006677)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银稳汇短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开放日 常申购 、赎回 、转换 及定期定 额投资 业务公 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9 年 1 月 19 日 
 
1. 公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中 银稳 汇短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中 银稳 汇短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6677 
基金运 作方 式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告依 据 《 中银 稳汇 短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中 银稳 汇短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的有 关约 定 
申购起 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简 称中 银稳 汇短债债券 A 中银 稳汇 短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代 码 006677006678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赎回 、转 换和 定期 定额 投资) 是是 
 
 
2. 日 常申 购、 赎回 、转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办 理时间 
中银稳 汇短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投资人 在开 放日办 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和 赎回 等业 务, 具体 办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易 日的 交易
时间 , 但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法律法 规 、 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或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公 告暂停 申购 、 赎
回时除 外。 投资 人在 基金 合同约 定之 外的 日期 和时 间提出 申购 、 赎 回或 转换 申请且 登记 机构
确认接 受的 , 其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为下 一开 放日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 的价格 。 若 未来
出现新 的证 券交 易市 场、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他 特殊 情况 , 基 金管 理人将 视情 况对
前述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进 行相应 的调 整, 并在 实施 日前依 照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上 公告 。 
3. 日常申 购业 务 
3.1 申购 金额 限制 
投资者 通过基 金管理 人电 子直销 平台或 基金管 理人 指定的 其他销 售机构 申购 本基金 份额时 ,
每次申 购各 类基 金份 额最 低金额 为人 民 币 1 元( 含 申购费 ,下 同) ;通 过基 金 管理人 直销 中
心柜台 申购 本基 金各 类基 金份额 时, 首次申 购最 低金额为 人民 币 10000 元 , 追加申 购最 低金
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 投资 者当期 分配 的基 金收 益转 为基金 份额 时, 不受 申购 最低金 额的 限
制。 法律 法规 、 中 国证 监 会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基金 管理人 有权 对单 个投 资人 累计持 有的 基金
份额上限进行限 制,但本基 金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 基金 运作 过程 中因 基金份 额赎 回等 情形 导致被 动达 到或 超过 50% 的除外 ) 。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市 场情 况,在 法律法 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上 述对申 购金 额的数 量限制 ,
并在调 整实 施前 依照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公告 。 
3.2 申购 费率


(1 )A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 销中心柜台 申购的特定投 资群体与除 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 差别的申购 费率 。 特 定投 资群 体指 基本 养老基 金与 依法 成立 的养 老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 成的补 充养 老基 金, 包括 全国社 会保 障基 金、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地方 社会 保障 基金 、 企 业年 金 单一计 划以 及集 合计 划。 如将来 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门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型 , 基金管 理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 群体范 围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况 变更 或增 减特 定投 资群体 申购 本 基金的 销售 机构 ,并 按规 定予以 公告 。 通过直 销中 心柜 台申 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特 定投资群 体的 申购 费率 如下 表所示 : 申购金 额(M)申购 费率 M <50 万元 0.03% 50 万元 ≤M <200 元 0.02%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01%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表所 示: 申购金 额(M)申购 费率 M <50 万元 0.30% 50 万元 ≤M <200 元 0.20%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1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注:1 、 申购 金额 中已 包含 投资者 应支 付的 申购 费。 2 、 投资 者在 一天 之内 如有 多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 笔分别 计算 。 (2 )本 基金 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取 申购 费。 3.3 其他 与申 购相 关的 事项 1 、 本基 金的 申购 费用 由基 金申购 人承 担,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2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范 围内 调整费 率或收 费方式 ,并 最迟于 新的费 率或收 费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3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规 定及 基金合 同约定 的情形 下, 且对基 金份额 持有人 无实质 不利 影响 下, 根据 市场情 况履 行相 关程 序后 制定基 金促 销计 划, 定期 或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对 基金 销售 费用 实行 一定的 优惠 。 基 金管理 人电 子直 销平 台的 费率折 扣 以 2018 年 5 月 18 日发布 的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限公 司关 于 开展电 子直 销平 台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及相 关最 新公告 为准 。 4 、当 接受申 购申 请对存 量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构成 潜在重 大不利 影响 时,基 金管理 人应当 采取设 定单 一投 资者 申购 金额上 限或 基金 单日 净申 购比例 上限 、 拒绝大 额申 购、 暂停基 金申 购等措 施, 切实 保护 存量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具 体请 参见 相关 规定 。 5、 当发生 大额 申购 情形 时,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采 用摆 动定价机 制, 以确 保基 金估 值的公平 性。 具体处 理原 则和 操作 规范 须遵循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 监管部 门、 自律 规则 的规 定。 4. 日常赎 回业 务 4.1 赎回 份额 限制 投资者 可将 其全 部或 部分 基金份 额赎 回 。 基 金管 理人 不对投 资人 每个 基金 交易 账户的 最低 基 金份额 余额 进行 限制 。 如遇巨 额赎 回等 情况 时, 赎回办理 和款 项支 付的 办法 将参照 基金 合同 有关 巨额 赎回条 款处理。 4.2 赎回 费率 1、投资 者认 (申 ) 购 本基 金所对 应的 赎回 费率 随持 有时间 递减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 份额 适用 相同 费率 。 2、设 Y 为持有 期限 。当 Y <7 天时,赎 回费 率为 1.50% ;当 7 天≤Y <30 日时,赎回 费率 为 0.10% ,当 30 日≤Y 时, 赎回费 率为 0 。 3 、 投资 人通 过日 常申 购所 得基金 份额 ,持 有期 限自 登记机 构确 认登 记之 日起 计算。 4.3 其他 与赎 回相 关的 事项 1、对持 续持 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 收取 不低 于 1.50% 的赎 回费 并全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对 持 续持有 期不 少于 7 日的 投 资者,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 额的 25% 计 入基 金财 产, 其余用 于支 付市 场推广 、注 册登 记费 和其 他手续 费。 2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赎回 基 金份额 时,除 基金 合同另 有规定 外,基 金管 理人按 “先进 先出” 的原则 , 对 该持 有人 账户 在该销 售机 构托 管的 基金 份额进 行处 理, 即注 册登 记确认 日期 在先 的基金 份额 先赎 回, 注册 登记确 认日 期在 后的 基金 份额后 赎回 , 以 确定 被赎 回基金 份额 的持 有期限 和所 适用 的赎 回费 率。 3、 当发生 大额 赎回 情形 时,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采 用摆 动定价机 制, 以确 保基 金估 值的公平 性。 具体处 理原 则和 操作 规范 须遵循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 监管部 门、 自律 规则 的规 定。 4 、基 金管理 人可 在法律 法 规允许 的情况 下, 对上述 业务办 理规则 、程 序、数 量限制 等进行 调整, 并在 新规 则开 始实 施前依 照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上 公告 。 5 、赎 回金额 的处 理方式 : 赎回金 额为按 实际 确认的 有效赎 回份额 乘以 申请当 日基金 份额净 值并扣 除相 应的 费用 , 四 舍五入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 此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 担。 5. 日常转 换业 务 5.1 转换 费率 1 、基 金转换 费用 由转出 基 金的赎 回费用 加上 转出与 转入基 金申购 费用 的补差 两部分 构成, 具体收 取情 况视 每次 转换 时两只 基金 的申 购费 差异 情况和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费 而定 。 基 金转 换 费用由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1 ) 基金转 换申 购补差 费 :按照 转入基 金与 转出基 金的申 购费的 差额 收取补 差费。 当转出 基金申 购费 低于 转入 基金 的申购 费时 , 补差 费为 转入 基金的 申购 费和 转出 基金 的申购 费差 额 ; 当转出 基金 申购 费高 于转 入基金 的申 购费 时, 补差 费为零 。 (2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按 转出基 金正 常赎 回时 的赎 回费率 收取 费用 。 2、基金 转换 的计 算公 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 入的 基金 份额 数量 ; B 为转出的 基金 份额 数量 ; C 为转 换当 日转 出基 金份 额净值 ; D 为转 出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费率; E 为转 换当 日转 入基 金份 额净值 ; F 为转出 基金 份额 的赎 回 费; G 为转出 基金 份额 对应 的未支付 收益 , 若转 出基 金为非货 币市 场基 金或 理财 基金的 , 则 G = 0 ; H 为申 购补 差费 率, 当 转出 基金净 金额 所对 应的 申购 费率≥ 转入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时, 则 H=0 ; J 为申 购补 差费 。 赎回费 按照 转出 基金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比例 归入 转出 基金资 产 , 转 出金 额以 四舍 五入的 方式 保 留至小 数点 后两 位, 由此 产生的 误差 在转 出基 金的 基金资 产中 列支 ; 转 入份 额以四 舍五 入的 方式保 留至 小数 点后 两位 ,由此 产生 的误 差在 转入 基金的 基金 资产 中列 支。 例如: 某投 资者 (非 通过 直销中 心柜 台申 购的 特定 投资群 体) 将其 持有 超过 7 天 且不到 30 天的 100 万份 中银 稳汇 短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转换 到中 银双 息回报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则这部 分中 银稳 汇短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 的赎 回 费率 为 0.1% ,假 设转 换日 的中银 稳汇 短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和中银 双息 回 报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分 别为 1.200 元和 1.100 元, 对应中 银稳 汇 短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费率 为 0.2% ,对 应中 银双 息回 报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申购 费率为 1.2% ,申购 补差 费率 为 1% 。则基 金转 换的 计算 结果如 下: B=1,000,000 份 C=1.200 D=0.1% E=1.100 G=0 H=1%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1%)/(1+1%)]/1.100=1,079,027.90 份 F=B×C×D=1,000,000.00×1.2000×0.1%=1,200.00 元 J=[B×C×(1-D)/(1+H)]×H =[1,000,000×1.200×(1-0.1%)/(1+1%)]×1%=11,869.31 元 即,该 投资 者承 担 13,069.31 元转 换费 (含 1,200.00 元赎回 费和 11,869.31 元申 购补差 费) 后,将 获得 1,079,027.90 份中银 双息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注: 基 金转 换只 能在 同一 销售机 构进 行, 且该 销售 机构同 时代 理拟 转出 基金 与转入 基金 的销 售。基 金管 理人 在不 损害 各基金 持有 人权 益的 情况 下可更 改上 述公 式并 公告 。 5.2 其他 与转 换相 关的 事项 1、办理 时间 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 起正 式开通 , 本基 金转 换业 务办 理时间 为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和深圳 证券 交 易所的 正常交 易日( 基金 管理人 公告暂 停基金 转换 业务时 除外) 。 由于 各销售 机构系 统及业 务安排 等原 因, 开放 日的 具体交 易时 间可 能有 所不 同, 投 资者 应参 照相 关销 售机构 的具 体规 定。 2、适用 基金 本基金 转换 业务 适用 于与 如下基 金之 间的 相互 转换 : 基金名 称基 金代 码 中银弘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006421 中银安 享债 券型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005690 中银双 息回 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006243 中银中 债 3-5 年期农 发行 债券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006224 中银医 疗保 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5689 中银景 福回 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5274 中银中 债 7-10 年期 国开 行债券指 数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005093 中银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5545 中银智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004767 中银量 化价 值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4881 中银金 融地 产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4871 中银移 动互 联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2180 中银新 蓝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002694 中银品 质生 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3769 中银量 化精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3717 中银稳 进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2288 中银珍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 A 类份额 002461 中银珍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份额 002462 中银战 略新 兴产 业股 票型 基金 001677 中银瑞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A 类份额 002413 中银瑞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份额 002414 中银国 有企 业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A 类份 额 001235 中银互 联网+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1663 中银新 动力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0996 中银多 策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000572 中银健 康生 活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0591 中银薪 钱包 货币 市场 基金 000699 中银新 经济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000805 中银研 究精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0939 中银宏 观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001127 中银新 趋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001370 中银智 能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001476 中银活 期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以下 简称 “中 银活 期宝 ” )000539 其中, 基金 管理 人电 子直 销平台 开通 本基 金与 中银 活期宝 的赎 回转 申购 业务 , 并可 办理 本基 金转换 转出 至中 银活 期宝 ,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 可办 理本基 金与 中银 活期 宝之 间的相 互转 换 , 详细信 息请 查阅 基金 管理 人相关 公告 。 基金 管理 人今 后发行 的开 放式 基金 将根 据具体 情况 确 定是否 适用 于基 金转 换业 务并另 行公 告。 3、办理 机构 投资者 目前可 以通过 基金 管理人 直销中 心(包 括电 子直销 平台) 、 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天 天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蚂 蚁 (杭州 )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珠 海盈 米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 海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的营业 网点 办理 本基 金转 换业务 。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业 务发 展情况 , 调整 业务 办理 机构 , 届时将 按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刊登 公告。 4、基金 转换 的申 请 (1 )基 金转 换的 申请 方式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必须 根据 基金管 理人 与相 关销 售机 构规定 的手 续 , 在 开放 日的 交易时 间段 内 提出基 金转 换申 请。 (2 )基 金转 换申 请的 确认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以 收到 基金转 换申 请的 当天 作为 基金转 换申 请日 (T 日) , 并在 T+1 工作 日对该 交易 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 。 投资者 可在 T+2 工作 日及之 后到 其提 出基 金转 换申请 的网 点 或网站 进行 成交 查询。 5、基金 转换 的数 额限 制 本基金 按照 份额 进行 转换 , 申请转 换份 额精 确到 小数 点后两 位, 单笔 转换 份额 不 得低 于 1000 份。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申请 转换 时,如 剩余 份额 低于 1000 份,应 选择 一次 性全 部转 出,具 体数 量 限制以 各销 售机 构规 定为 准。 6、基金 转换 的注 册登 记 (1 ) 基金投 资者 提出的 基 金转换 申请, 在当 日交易 时间结 束前可 以撤 销,交 易时间 结束后 即不得 撤销 。 (2 )基 金持 有人 申请 基金 转换成 功后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在 T+1 工作日 为基 金持有 人办 理 相关的 注册 登记 手续 。 (3 )基 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允 许的 范围 内, 对上 述注册 登记 办理 时间 进行 调整并 公告 。 6.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6.1 办理 方式 申请办 理本 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投资 者须 拥有 基金管 理人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 投资者 开立 基金 账户 后即 可到开 通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销 售机 构网 点申 请办 理此项 业务 , 具 体办理 程序 请遵 循各 销售 机构的 相关 规定 。 6.2 办理 时间 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 起正 式开通 , 本业 务的 申请 受理 时间与 本基 金日 常申 购业 务受理 时间 相 同。 6.3 办理 机构 投资者 目前 可以 通过 基金 管理人 电子 直销 平台 、 中 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兴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海 陆金 所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蚂 蚁 ( 杭州)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珠海 盈米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利得基 金销 售 有 限公司 的营 业网 点办 理本 基金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业 务发 展情况 , 调整 业务 办理 机构 , 届时将 按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刊登 公告。 6.4 定期 定额 投资 金额 本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单笔 最低 金额 为 1 元( 含 1 元) ,其 中通 过本 公司 的电子 直销 平 台办理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单笔 最低 金额 为 1 元(含 1 元) 。在 单笔 最低 金额 不低于 1 元的 前提下 , 各销 售机构 可能 设置不 同金 额标 准, 具体 以各销 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投 资者 可与 各 销售机 构就 本基 金申 请开 办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约定 每期固 定扣 款金 额。 6.5 扣款 日期 及扣 款方 式 投资者 通过 各销 售机 构办 理本基 金的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 相 关流 程和 业务 规则 遵循各 销售 机 构有关 规定 。详 情请 咨询 各销售 机构 的当 地销 售网 点。 6.6 定期 定额 投资 费率 的说 明 若无另 行公 告, 定期 定额 投资费 率和 计费 方式 与日 常申购 业务 相同 。 如 有费 率优惠 以相 关公 告为准 。 6.7 扣款 和交 易确 认 每期实 际扣 款日 为基 金申 购申请 日, 并以 该日 (T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计 算申购 份额 , 申购份 额将 在 T +1 工 作日 确认成 功后 直接 计入 投资 者的基 金账 户。 基金 份额 查询起 始日 为 T +2 工作日 。 6.8 变更 与解 约 如果投 资者 想变 更每 期扣 款金额 和扣 款日 期, 可提 出变更 申请 ; 如 果投 资者 想终止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 可提 出解 除申 请。具 体办 理程 序请 遵循 各销售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 7. 基金销 售机 构 7.1 场外 销售 机构 7.1.1 直销机 构 1.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 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 虹 2)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中银 基金 ”并选 择关 注)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户 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中 银基 金” 下载 安装 )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7.1.2 场外非 直销 机构 1)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联系人 :陈 洪源 网址:www.boc.cn 2)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 154 号中 山大 厦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 154 号中 山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联系人 :李 博 公司网 址:www.cib.com.cn/ 3 ) 上海 陆金 所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之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联系人 :宁 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4)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东方财 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户服 务电 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苑 格格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5)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黄 龙时 代广 场 B 座 6F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韩 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联系人 :王 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7)珠海 盈米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保 利国 际广场南 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联系人 :邱 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8)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东大名 路 1098 号浦江 国际 金融广 场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1-7755 联系人 :陈 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2 场内 销售 机构 无。 8.基金 份额 净值 公告/ 基金收益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起,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每个 开放 日的次 日, 通过网 站、 基金份额发 售网 点 以及其 他媒 介, 分别 披露 开放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 。敬 请投 资者留 意。 9. 其他需 要提 示的 事项 1 .本 公告仅 对本 基金开 放 基金份 额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及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有 关事项予以说 明。 2 .投 资者欲 了解 本基金 的 详细情 况,请 详细 阅读《 中银稳 汇短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中银 稳汇短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等 法律 文件 。 投 资 者亦可 拨打 本公 司的客 户服 务电 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或 登陆本 公司 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 关情况 。 3.风险 提示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职 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及其 净值 高低并 不预 示其 未来 业绩 表现 。 基金管 理 人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基 金净 值 变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者 自行 负担 。 投资者 投资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最新 的招 募说明 书等 法律 文件 , 了 解拟投 资基 金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并根 据自 身投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投资经 验、 资产 状况 等判 断基金 是否 和投 资者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 配。 货币基 金并 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 或者 存款类 金融 机构 , 货币 基金 在极端 情况 下 仍然存 在本 金损 失的 风险 。 投资者 应当 充分 了解 基金 定期定 额投 资和 银行 零存 整取等 储蓄 方式 的区 别。 基金定期 定额 投 资是引 导投 资者 进行 长期 投资, 平均 投资 成本 的一 种简单 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定 期定 额投 资并不 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的 风险 , 不 能保 证投 资者获 得收 益, 也不 是替 代储蓄 的等 效理 财方式 ,敬 请注 意投 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9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