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穗债券: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66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基金 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提议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决定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 详见 2018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穗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6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 (2018-12-4) 基金份额总额5,002,242.3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 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正式生效。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期间,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提议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计票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对外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从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8 年 12 月 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69,221.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3,000.00 其中:债券投资 5,003,000.00 应收利息 103,848.49 资产总计 5,376,070.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71.31 应付托管费 490.49 其他负债 164,500.00 负债合计 166,461.80 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 5,002,242.32 未分配利润 207,36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09,608.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76,070.44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15 元,基金份额总额 5,002,242.32 份。 五、清算情况 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 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 年 12 月 4 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或者完成变现,为了提高清算效率,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 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269,221.95 元,该部分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存款及备付金利息 637.53 元,该款项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由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债券市值为人民币 5,003,000.00 元,应 收利息 103,210.96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估值价格 (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人民币 元) 1 160208 16 国开 08 50,000 100.06 5,003,000.00 上述债券已于清算期内变现完成,实际清算金额 5,106,145.96 元,已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471.31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490.49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64,500.00 元: 其中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8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支付; 应付审计费人民币 4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支付; 应付律师费人民币 3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支付; 应付公证费费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支付; 应付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4,500.00 元,该款项待实际收缴时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估值价格 (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人民币 元) 1 160208 16 国开 08 50,000 100.06 5,003,000.00 注: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假定清算款 划付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 应调整;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本基金 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209,779.19 元(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根据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清算款实际划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清算款实际划付日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 行垫付该笔款项,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 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