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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稳健A(460008)

华泰稳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 人:华 泰 柏瑞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二零一九 年一 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华泰柏 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383 号)和 2012 年10月23日 《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2】963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4日正式生效。 随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的发布与实施,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风险管理工具的多样化。而同业存单的推行以 及期限曲线结构的不断完善,使其逐步成为较为重要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有利于 资产优化配置。因此,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国债期货、 同业存单。 自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29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议案》 ,内容包括对《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 ” )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资产估值等事项进 行相应修改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的陆续修改和实施对《基金合同》进行的必要修订。上述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6年10月10日起,由原《基金 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 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自2018年6月11 日起至 2018年7月11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 内容包括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8 年 7 月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失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 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 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12月3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 9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 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目 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7 四、 基金托管人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 基金的历史沿革 ............................................................ 66 七、 基金的存续 ................................................................ 67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68 九、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及质押 ....................................... 78 十、 基金的投资 ................................................................ 79 十一、 基金的业绩 .............................................................. 90 十二、 基金的财产 .............................................................. 94 十三、 基金资产估值 ............................................................ 95 十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9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1 十六、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3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4 十八、 基金的风险揭示 ......................................................... 108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2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5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0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2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8 二十五、 备查文件 ............................................................. 149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 指 2013 年 3 月 1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同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同年8月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 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 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在指定期间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基金份额分类: 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不同 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网网站或其它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 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 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 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 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 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 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 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2004 年11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 021)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4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01 年 7 月至 2016年 11月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 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12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翟军先生: 董事, 学士, 曾任职于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信泰证券, 2009 年9月进入华泰证券工作,曾任零售客户服务总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 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8 Rajeev Mittal 先生:董事,学士,1992 年加入美国国际集团,2009 至2011 年担任柏瑞投资(欧洲分公司)总经理,新兴市场投资主管,全球固定收益研究 团队主管和行政总裁(欧洲分公司) 。2011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亚洲有限公司业 务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外) 、总经理、新兴市场投资总管,全球固定收益研 究团队主管。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 业顾问有限公司,1992 年 4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7 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2001 年7月至2010年2月任 AIG友邦证 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 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 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1年 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杨科先生:独立董事,学士,2001 年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 & 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 Asia香港办事处,2010 年至2013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董事。2002年至今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经理、执行董事,2006 年至今同时担任新加坡上市公司 TIH Limited 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83年至 2015 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 系助教、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 年 12 月至 1991 年 6 月期间兼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2015 年 3 月从中 国人民大学退休。 沈志群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78年至 1987 年先后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国家建委政策研究室、国家建设部经济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任研究室副主 任,1987年至1997 年先后任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 长(副司级) ,1997 年任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部主任(正司级) ,2000 年任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2001年至2014 年任北 京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宏观院下属)总经理。2014 年退休,现任中国投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9 协会副会长。 2、监事会成员 吴海云女士:监事长,硕士,于香港银行与资产管理业拥有丰富经验。曾任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财务部副总裁,以及曾在富国银行,瑞银全球资产管理,瑞信 私人银行,东方汇理资产管理等公司任多个重要职位。2017 年 6 月起任柏瑞投 资财务总监–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三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12月进入公司,曾任 无锡解放西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 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2000-2001 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年7月加入华泰柏 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基金经理助理。2009 年 6 月起任华泰柏瑞(原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 10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 年1月起兼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起兼任华泰 柏瑞沪深 300ETF 基金、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 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2015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 ETF 及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4月起任华泰柏瑞MSCI 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童辉先生: 监事, 硕士。 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2004 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年4月加入华泰柏 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 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0 司副总经理。2011年 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 理、 副总经理, 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陈晖女士:督察长,硕士,1993-1999年任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 处代表,1999-2004 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1 年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 算公司,2001-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监,2004-2008 年 5 月任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担 任投资经理,2012 年 8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起任华 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4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 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起任华泰 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 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起任华泰 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高山先生:副总经理,博士。2001.5-2013.7 任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投资部,任处长;2013.7 起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科毕业于山 东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博士毕业于财政部财 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2006.9-2008.12 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 券交易员,2009.3-2012.8 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2 年8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3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 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2 月起任总经理助理。2015 年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1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 博士。 程安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9-2001.1 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信贷经理,2001.2-2012.4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总监。2012年5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本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民经 济学专业,EMBA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 司外汇交易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18 年 7 月 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元星先生,简历同上。 陈东先生,金融学硕士,11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发展银行(现已更 名为平安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与衍生品交易员,负责本外币理财产品 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人民币债券交易员,负责银行账 户的自营债券投资工作。2012 年 9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起任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起任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 总监。2016年1月起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7 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沈涛先生,自 2012 年12月4日至2014 年9月2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副总经理董元星先生; 成员:固定收益部总监陈东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郑青女士;基金经理罗 远航先生;基金经理朱向临女士。 列席人员:法律、风控相关人员。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2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 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3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4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 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 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 财务监控,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董事会下设薪酬、 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制定董事、 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报酬 计划或方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5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 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 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 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 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 授权、资产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 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 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 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 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 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 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 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 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并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 察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 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 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6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7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年9 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642 只,QDII基金 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8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 、 “AAF01/06” 、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 场1号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 场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 (021)38601777


传真: (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 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 (010)66594853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 (010)6627565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8585432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1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号 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号 法定代表人:许洪明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99678 客服电话:0573-96528 公司网址:www.bojx.com 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018 客服电话:95537 或400-60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1幢 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1幢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2 联系人:王威雅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www.ajzq.com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28451922 传真: (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8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 (0731)84403319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3 传真: (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400-88-35316 公司网址:www.cfzq.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61118795 传真: (021)68751151 客服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383875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4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 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2号楼 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7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或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2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6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薇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层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6、16、1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7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棋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8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802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118 客服电话: (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华融大厦 A座3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 (010)58315221 传真: (010)58568062 客服电话:400-898-9999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9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3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021)38631117 传真: (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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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更新) 30 3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0351)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3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4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 (010)66045152 传真: (010)6604551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或www.jjm.com.cn 4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电话: (020)38286026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2 传真: (020)3786500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4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 (023)63786141 传真: (023)6381042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4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电话: (010)83561072 传真: (010)83561094 客服电话:95399 公司网址:www.xsdzq.cn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3 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 (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4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 (010)6656845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4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6505 1166 - 6493 传真: (010)8567 9535 客服电话:41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4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5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5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zxzqsd.com.cn 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公司网址:www.zszq.com 5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6 客服电话:400-809-6518(全国) 96518(安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5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57)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电话:010-68998820 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电话:400-600-0030或010-68292745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7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5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5号楼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59)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http://www.dtsbc.com.cn


6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6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8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81887060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公司网址:www.kysec.cn 62)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2栋883 室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 1 号航星园8号楼(东半楼)6层 法定代表人:郭军爱 联系人:魏燕军 电话:400-188-8848 传真:010-84259205 客服电话:400-188-8848 公司网址:www.1314fund.com 6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 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 79号天徽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0551-62667684 客服电话:96588 公司网址:www.hsbank.com.cn 6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39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5)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18500501595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6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6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 (0411) 3902 7888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0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6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17楼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 叶健, pss-team@ifastfinancial.com.cn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9)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号 (国投尚科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联系人:李雪 电话:13426481033 传真:010-87723200 客服电话:4001-500-882 公司网址:www.lanmao.com 7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 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联系人: 付文红 电话:010-6061651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1 传真:86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71)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号3号楼 B1-652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号3号楼 B1-6525室 法定代表人:刘磊 联系人:刘蕾 电话:010-65602060 / 15618301166 传真:010-65602060 客服电话:400-920-6677 公司网址:http://www.szfyfund.com 7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何鹏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服电话:4001885687 公司网址:www.buyforyou.com.cn


7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电话:0592-3122673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2 7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姜斌 徐长征 刘聪慧 电话:010-58170708 传真:010-58170900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http://www.shengshiview.com/ 7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 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 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7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8720 客服电话:95319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7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3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SOHO嘉盛中心30 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 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7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814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7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keynesasset.com 8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单元 法定代表人: 田为奇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4 联系人: 吴卫东 电话:13918302493 传真:021-68889283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81)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路 258号 办公地址:芜湖路 25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蔡芳 电话:0551-62862801 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电话:400 887 8707 公司网址:www.hsqh.net 82)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人: 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公司网址:http://jr.tuniu.com 83)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500号期货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2号楼22楼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联系人:龚栩生 电话:021-63325888-3916 传真:021-63326752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5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zqh.com.cn 84)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大厦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代为履职) :徐炜中 联系人:黄韵钰/刘昆/张帆 电话:0755-23887950/0755-23887975/0755-82776680 传真:0755-82777490 客服电话:400-628-0888 公司网址:www.htfc.com 8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人: 李微 电话:010-85127570 传真:010-85127641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8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8层 法定代表人: 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8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A2106 法定代表人: 夏予柱 联系人: 胡明哲 电话:010-68091380 传真:010-68091380 客服电话:400-106-0101 公司网址: www.jhjfund.com 8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B座 6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沈怡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3862682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89)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沈众辉 联系人:马科 电话:0731-84409106 传真:0731-84409009 客服电话:4006 365 058 公司网址:www.dayouf.com 9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联储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7 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公司网址:www.lczq.com 9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 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9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喻明明 电话:18671197190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9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暂无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9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9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2栋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8593288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96)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3906室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49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电话:010-84865370 传真:010-84865051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97)上海爱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46 号爱建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蔡俊 电话:021-64382399 传真:64388012 客服电话:021-64382363 公司网址:www.ajcf.com.cn 98)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 传真:021-68811007 客服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www.gxjlcn.com 9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钟伟 电话:1382642017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0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100)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18585196880


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公司网址:www.urainf.com 10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电话:0371-85517710 传真:0371-85519869 服务电话:95186 公司网址:www.zybank.com.cn 10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1 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0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0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0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二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2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HALO 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10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p.com


10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0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110)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1幢11层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号中期大厦 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公司网站:www.cifcofund.com 1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8565062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12)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1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 孟夏 电话:010-65807829 公司网址: www.cifco.net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11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9 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C座18层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张得仙 电话:010- 5241339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11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 宋楠 电话: (021)20219988*37492 公司网址:https://8.gw.com.cn/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11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5 117)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号 法定代表人: 蔡国华 联系人: 李胜贤 电话:021-20501975 公司网址: www.egbank.com.cn 客服电话:95395 118)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云鹿路 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云鹿路 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 傅彩芬 电话:0595-22551071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客服电话:400-88-96312 119)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B座1701A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B座1701A 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联系人: 罗开林 电话:021-61600500-8013 公司网址: www.caicoffeefund.com 客服电话:021-61600500 120)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郭爱丽 电话:010-66154828-8013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6 传真:010-63583991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客服电话:400-6262-818 121)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 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汉威大厦 B1210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联系人: 陈冲 电话:010-65617753 公司网址: www.haofunds.com 客服电话:010-88580321 12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 楼2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 臧静 电话:021-54677088-6732 传真:021-33323830 公司网址:tty.chinapnr.com 客服电话:400-820-2819 1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61号 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陈孜明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921-7755 12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1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7 联系人: 车倩倩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12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钟苓玉 电话:010-67000988-6046 公司网址: www.zcvc.com.cn 客服电话:400-001-8811 12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B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电话:021-80358749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12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程晨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12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1603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 胡伟 联系人:陈铭洲 公司网址:www.pintec.com 客服电话:400-068-1176 12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3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 楼A506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号南京中心66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联系电话:021-2032417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客服电话:400-928-2266 13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3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3层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服电话:4000-466-788 13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仪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 2 号楼701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仪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 2 号楼70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59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郭兆英 联系电话:0371-5521 3196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客服电话:4000555671 13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010-65983311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客服电话:010-82350618 13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 01B、02、03、04 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 01B、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755-83999907-8814 公司网址:www.jinqianwo.cn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13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6楼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0 客服电话:400-808-1016 13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赵立芳 联系电话:010-56176104 公司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客服电话:400-100-3391 13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602-115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凯石大厦 4F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黄祎 公司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客服电话:4000-178-000 138)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永霞 联系电话: 010-820558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3-6060 13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单元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1 客服电话:4009500888 14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021-51327185 1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SOHO 塔3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0618518 14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3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021-33768132-801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客服电话:400-6767-5263 14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 杨蕾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2 14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2 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孟汉霄 联系电话:010-593364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客服电话:4008-909-998 14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 韩锦星 公司网址: http://fund.jd.com 客服电话:95518 146)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13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 308号7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 范泽杰 联系电话:021-20530186 公司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14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 许艳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3 客服电话:400-111-0889 148)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李颖 联系电话: 021-38784818-8508 公司网址:www.shhxzq.com 客服电话:400-820-5999 14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号1幢 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 裘爱萍 联系电话: 021-80234888-6693 公司网址:www.998fund.com 客服电话:400-998-7172 150)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号3层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 391号B 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 黄志鹏 客服电话:021-60907978 公司网址: www.youyufund.com 151) 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联系人: 庄洁茹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4 客服电话:95156 转5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52)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 胡碧宣 客服电话:4007-903-6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ying.com 153)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 黄鹏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https://www.cmiwm.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 021)38601777 传真: (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6 六、 基金的历史沿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2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2】 1383号)和2012年 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2】963 号)的批 复,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12月4 日正式生效。 随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的发布与实施,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风险管理工具的多样化。 而同业存单的推 行以及期限曲线结构的不断完善,使其逐步成为较为重要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因此,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国 债期货、同业存单。 自 2016 年 9 月 7 日至2016 年 9 月 29 日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华泰柏瑞 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内容包括对《基金合同》的投 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资产估值等事项进行相应修改以及根据 《基金法》 、 《运作管理办法》 的陆续修改和实施对 《基金合同》 进行的必要修订。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7 七、 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 存续期内, 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8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具体的销 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 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69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 申购确认日期在 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 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在当日的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在不影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 其在销售机构 (网点)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 赎回申 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应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 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0 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 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个工 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 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 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 元人民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 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赎回申 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 10 份的申请限制,代销机构以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并 对持有期限少于730 天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天的本类 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1、申购份额、余额以及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1 A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以申请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 所有。 C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 C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A类及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 50万 0.8% 50万≤ 申购金额 <200万 0.6% 200万≤ 申购金额 <500万 0.4% 申购金额 ≥ 500万 1000元/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 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2)赎回费 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天 1.5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2 7 天≤持有期< 365天 0.10% 365 天≤持有期<730天 0.05% 持有期≥ 730天 0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天 1.50% 7 天≤持有期<30天 0.10% 持有期≥ 30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其中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赎回费用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赎回费用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针对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 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 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0=47241.11 份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3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1份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4、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 投资者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 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A类或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80 天,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 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2=10520元 赎回费用=10520×0.10%=10.52元 净赎回金额=10520-10.52=10509.48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80天,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 为10509.48 元。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 在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4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 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扣除 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 (1)接受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 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5 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方法,同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予以上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会指定媒介 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及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 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7)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 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时;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6 (9)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 、 (2)、( 3)、( 6)、( 7) 、 (8) 、 (9)项暂停申购情形,基金 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 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 请的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 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 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 (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除非发生巨额赎回,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 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 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3、 暂停基金的申购、 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77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 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条件成熟的情 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 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制定并公告。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8 九、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及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 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 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 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投资者于 T 日转托管基金份额 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 T+1 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 T+2 日起赎回该部分基 金份额。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 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五)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 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9 十、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次 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 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三)投资理念 通过对宏微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的深入研究,以价值分析为基础,积极主动地 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四)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宏观经济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研究导向,重点关注 GDP 增速、通货膨胀 水平、利率变化趋势以及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指标,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0 济周期及其演进趋势;同时,积极关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 和证券市场政策等的变化,分析其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市场影响方向与程度;进而比 较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性,在基金合同约定比例的范围内,寻求各 类债券品种在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通过动态调整基金 资产在利率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央行票据等) 、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以及其他资 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走势、利率变化趋势、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发债主体 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 差策略等主动投资策略,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品种构建债券组合。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形成对未 来利率走势的合理预测,根据利率水平的预期变化主动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有效 控制基金组合整体风险,以达到优化资产收益率的目的。 如果判断未来利率水平将下降,本基金可通过增加组合的久期,获得债券收益 率下降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测未来利率水平将上升,本基金可缩短组合的久 期,以减小债券收益率上升带来的损失。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对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历 GDP增速、通货膨胀水平、利 率、M2等宏观经济指标 宏观基金运行周期和演进趋势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 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 等 对债券品种收益率、流动性和 信用风险的影响 确定基金资产在利率类品种、 信用类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1 史数据进行分析检验和情景测试,并综合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如历史期限结构、 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及其发展趋势的判 断,从而在子弹型、杠铃型或阶梯型配置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动态调整。其中,子弹 型策略是将偿还期限高度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的某一点;杠铃型策略是将偿还期限 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两端;而阶梯型策略是每类期限债券所占的比重基本一致。在 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配置;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 哑铃型配置;在预期收益率曲线平移时,则采用阶梯型配置。 (3)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债 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这样可同时获得 该债券持有期的稳定的票息收入以及收益率下降带来的价差收入;即使收益率曲线 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收益率曲线的形态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通过采用 长期债券和短期回购相结合,获取债券票息收益和回购利率成本之间的利差。当回 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可以将正回购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 债基投资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市场利率、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 量、支持资产的现金流变动情况以及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因素,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 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通过信用分析和流动性管理, 辅以量化模型分析,精选那些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力求获得 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2 的关系, 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 其次, 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 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五)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2、研究分析团队对于宏观经济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行业增长速度等经济 数据的量化分析的报告和建议; 3、研究分析团队对于企业和债券基础分析的报告和建议; 4、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的报告和建议。 (六)投资决策程序 1、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和交易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宏观经 济分析、债券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 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报告对基金的投资方向、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 性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 场和债券价值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 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 6、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 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七)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上述“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是指当年 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以《基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3 金合同》 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 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 行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 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4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3)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持有 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品种除外; (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5%;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9)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关于债券资 产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 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5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13)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5)、( 6)、( 11)、( 1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 其规定。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 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 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比例限制规定。 (十)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6 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 2018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095,349,500.00 98.50 其中:债券


4,095,349,500.00 98.5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0.06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685,795.33 0.28 8 其他资产


48,353,493.10 1.16 9 合计





4,157,888,788.4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59,429,000.00 3.8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8,757,600.00 36.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8,757,600.00 36.33 4 企业债券 4,910,400.00 0.1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42,036,500.00 41.95 6 中期票据 680,216,000.00 16.3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95,349,500.00 98.62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80204 18 国开 04 5,500,000 566,005,000.00 13.63 2 180208 18 国开 08 3,400,000 343,502,000.00 8.27 3 180210 18 国开 10 3,200,000 315,936,000.00 7.61 4 180406 18 农发 06 2,200,000 225,038,000.00 5.42 5 011801394 18招商蛇 口SCP001 1,000,000 100,160,000.00 2.4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8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 没有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 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810.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976,672.78 5 应收申购款 1,372,009.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353,493.10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9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0 十一、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业绩报告截止日为 2018年9月30日。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基金 合同 生效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0.20% 0.03% 0.31% 0.01% -0.11% 0.02% 2013 年 1.10% 0.12% 4.04% 0.01% -2.94% 0.11% 2014 年 13.23% 0.21% 3.86% 0.01% 9.37% 0.20% 2015 年 11.68% 0.12% 2.92% 0.01% 8.76% 0.11% 2016 年 -0.70% 0.15% 2.28% 0.01% -2.98% 0.14% 2017 年 2.44% 0.09% 2.22% 0.01% 0.22% 0.08% 2018 年上 半年 4.95% 0.14% 1.08% 0.01% 3.87% 0.13% 过去 三个 月 1.03% 0.11% 0.54% 0.01% 0.49% 0.10%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1 基金 合同 生效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0.10% 0.04% 0.31% 0.01% -0.21% 0.03% 2013 年 0.70% 0.12% 4.04% 0.01% -3.34% 0.11% 2014 年 12.90% 0.21% 3.86% 0.01% 9.04% 0.20% 2015 年 11.25% 0.12% 2.92% 0.01% 8.33% 0.11% 2016 年 -1.11% 0.15% 2.28% 0.01% -3.39% 0.14% 2017 年 2.24% 0.09% 2.22% 0.01% 0.02% 0.08% 2018 年上 半年 4.74% 0.14% 1.08% 0.01% 3.66% 0.13% 过去 三个 月 0.93% 0.11% 0.54% 0.01% 0.39% 0.10% 2、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期间 每 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元) 备注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 年底 - - 2013年 - - 2014年 - - 2015年 - - 2016年 - - 2017年 - - 2018年 2.10 2018年10月 18 日实施 合计 2.10


3、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2 的变动的比较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3 注:1、图示日期为 2012年12月4日至2018 年9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 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4 十二、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的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与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 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 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 金财产强制执行。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5 十三、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 价值。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四)估值方法 1、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 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 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有 交易的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6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2、本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合同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或应 付利息。 3、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余额以本金列示, 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4、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 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6、 在任何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按上 述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在综合考虑 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 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 价值时;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7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含第4位)内发生差错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6 项条款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 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8 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 影响。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9 十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 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 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12 次;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7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 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 15个工作日;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 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 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 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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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101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2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 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4、本条第(一)款第 4 至第 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十六、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4、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2、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管理人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2日内公告。 3、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 过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日内,更新招募说 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 书面说明。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 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五)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基金季度报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 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 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 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 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 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19、基金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代销机构; 20、基金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公开澄清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 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投资国债期货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九)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 的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 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8 十八、 基金的风险揭示 基金风险按来源主要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合法 合规风险等。本基金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全过程 进行管理。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因素(如证券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变化造成的 投资组合价值波动。本基金作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债券保持在较高水 平,因此本基金的市场风险以债券投资带来的利率风险为主。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 变动对金融资产价格带来的影响。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直接导致债券的市场价格 和收益率发生变动,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以及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 和利润水平。影响利率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其对债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风险可以分为经济周期风险、宏观政策风险和购买力风险等等。 1、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是指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会对证券的基本面 产生影响,导致证券价格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2、宏观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国家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 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这些风险因素的变化将导致证券 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 3、购买力风险。基金收益的部分将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的购买力可能 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下降,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下降, 这就是购买力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工具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 影响金融工具的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工具持有人带来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 由两部分组成: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是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9 可能性,在违约的情况下,根据合约签定时的保护性条款的安排,一部分债权会得 到受偿,这一比率称为挽回率。 2、信用价差风险 信用价差风险是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具 体由信用价差跳动风险和信用价差波动风险组成。 3、交易对手风险 在基金面临的众多信用风险中交易对手风险是重要的风险之一。交易对手风险 是指预期在交易期间,交易对手违反合约或不能履行合约约定的义务,包括支付应 付款项、支付应付有价证券、提供金融服务等义务,或因交易对手的其他原因导致 本公司损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适当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 风险,或基金无法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本基金规模会随着 基金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而不断变化,基金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可能 使基金资产难以按照预先期望的价格变现,而导致基金的投资组合流动性不足;或 者投资组合持有的证券由于外部环境影响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 造成基金资产变现的损失,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失效等原因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又 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具体风险: 1、交易风险 由于交易权限或业务流程设置不当导致交易执行流程不畅通,交易指令的执行 产生偏差或错误;或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及时准确执行交易指令,事后也未 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部门;或者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未能履约导致基金利益 的直接损失。 2、系统风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0 当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 申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产生 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3、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决策或风险管理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 而引发的风险。 4、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 付义务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5、核算风险 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错误,通 常是指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 理中,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的风 险。 (五)合法合规风险 合法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准则、职业操守和职业道 德而可能引起法律制裁、重大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主要合规风险包括如 下具体风险: 1、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带来损失的风险。 2、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员工违背职业道德、法规和公司制度,通过内幕信息、利用工作 程序中的漏洞或其他不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所带来的风险。 (六)其它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1 (七)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 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 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 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 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 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 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 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3、 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 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承接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财 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清 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3 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2)、(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单元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4 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5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 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 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 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 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 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6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 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 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 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7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 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 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8 4、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 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法律法规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9 任而免除; (19)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 起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 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7)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 人组成。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2、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 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4、召集方式: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1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自行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自出 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 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 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 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登记日。 5、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天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2 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权益登记日;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 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 送达地址等内容。 6、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 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 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 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50%,下同) 。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4)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3 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现场开 会条件第 2 项或通讯开会条件第 3 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3 以上(含 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 络、电话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7、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 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 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 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 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 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 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 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4 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 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 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 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 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若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以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 个工作日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 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 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5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或与其他 基金合并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 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 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9、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 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为 召集人, 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 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 计票结果。 3) 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重新清点, 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过程中基金管 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名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6 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可采取如下方式: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 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 计票和表决结果。 10、生效与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生效后 2日内,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人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 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3) 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7 形,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承接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财 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 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 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 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8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 2)、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 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1、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9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 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 具有约束力。 3、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 履行。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 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0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成立时间:2004年 11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成立时间:


1983 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1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 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 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 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 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 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次 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 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证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2 1)本基金持有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 支持证券规模的10%;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20%,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总市值的30%; 8)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 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关于债券资产 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 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3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 4)、5)、10)、1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 (3)为对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 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 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 行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 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 对手库由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 实力雄厚、 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组成。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 范围。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交易 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对银行间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评 估,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确定与各类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在具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4 体的交易中,应尽力争取对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 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事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2、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3、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 1、2 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 的规定、 《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提 示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提示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提示的违规事项未 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本协 议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本协议约定的,应当及时提示基金管 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 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 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6、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 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5 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 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 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 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另有规定, 不得自行运用、 处分、 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与独立。 (5) 除依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 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2、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 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 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6 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 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3、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 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 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 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 账户,基金托管人负责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 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 料。 5、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 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 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 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 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7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 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6、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 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 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 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15年。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8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 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 允价值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 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 《基金合同》 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 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含第4位)发生差 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6)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 数据正确,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 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 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 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 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 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 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 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9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 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 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 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在 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 月度报表的编制, 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更 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半年度 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4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予以 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终了后 90 日内予 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托管人在收到后应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 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 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 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 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 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 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 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 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 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年 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 3、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1 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 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 约束力。 3、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七)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 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 、 《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3、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 的财产进行清算。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2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修改这些服务项目: (一)资料寄送 每次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和打印 交易确认单,或在 T+1 个工作日后通过电话、网上服务手段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 金管理人不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在从销售机构获取准确的邮政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寄 送以下资料: 1、基金账户确认书 在开户确认后为投资人寄送基金账户确认书。在基金募集期间开户的,于基金 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存续期内,每个月结束 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 2、基金交易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电子邮件形式的对账单服务。如投资人需要重置寄 送方式或寄送频率,请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或登陆公司网站。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指随基金交易对账单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的相 关材料、基金经理报告、客户服务问答等。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当收益分配时,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 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单位。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3 (三)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投资人可通过固 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基金单位。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 制,具体实施情况和业务规则详情请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资讯服务 在从销售机构获取准确的基金持有人账户信息(邮政地址、邮政编码、手机、 EMAIL等)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提供以下服务: 1、手机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手机短信息服务,如基金公告信息、基金 分红提示或公司各种活动提示等信息。 2、电子邮件服务 投资人在申请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件地址,可自动获得电子邮 件公共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基金资讯信息、基金分红提示信息、定期基金报告和临 时公告及各种基金理财刊物等。未预留相关资料的投资人可致电电话呼叫中心人工 坐席或上网修改自己的相关资料获得此项服务。 (五)服务方式 1、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天、每天 24小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客户 可通过电话收听最新公告信息、基金份额净值信息,并可自助查询基金账户余额信 息等。同时,呼叫中心提供工作日 9:00-17:30的人工服务。 呼叫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或 021-38784638,按“0”可转 人工坐席。 传真:021-50103016 2、网上客户服务 网上客户服务为投资人提供查询服务、资讯服务以及与基金管理人一对一的相 互交流平台。登录网站后,投资人可以通过输入账号及密码查询个人账户资料,包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4 括基金持有情况、基金交易明细、基金分红实施情况等;并享受基金管理人提供的 各种理财资讯服务;投资人还可以查询热点问题及其解答,并一对一的向基金管理 人提交投诉和建议。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六)客户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网上投诉栏目、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呼 叫中心人工坐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 服务进行投诉。投资人还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代销机构提供的服务进 行投诉。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5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自 2018年 6月4日至2018年12月 3日) , 下列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 公告内容 披露时间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申购定投费率优惠 业务的公告 2018-11-2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申购定投费率优惠业务 的公告 2018-11-0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 率优惠的公告 2018-11-0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8-10-20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8-10-20 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10-18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10-16 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10-16 华泰柏瑞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含移动终端)开通中国银行基金快 捷支付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2018-10-09 华泰柏瑞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含移动终端)开通中国民生银行基 金快捷支付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2018-10-0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9-2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直销账户的公告 2018-09-2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9-22 华泰柏瑞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含移动终端)开通中国建设银行基 金快捷支付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2018-09-1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开通基金定投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2018-09-12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申购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2018-09-0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参 加费率优惠等业务的公告 2018-08-3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08-25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报摘要 2018-08-2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及参加费率优惠等业 务的公告 2018-08-2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18-08-2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08-2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投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2018-08-17 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08-1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的公告 2018-08-0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 务的公告 2018-07-21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8-07-18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7-1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正 文)2018 年第 2号 2018-07-1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2018 年第 2号 2018-07-1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30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2018-06-2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爱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6-2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6-2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8-06-1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8-06-12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7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8-06-1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 率优惠的公告 2018-06-07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6-05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8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住所,投资者可 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 所提供的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9 二十五、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三)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的 信息,可在营业时间前往相应场所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