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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创业C(002553)

博时创业: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键入文字]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博时 创业 成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重要提 示】 
本基金于2010年4 月15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58号文 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
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 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中的中高风 险/ 收益品种 混合型。投 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具有 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债券 、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在正常市 场环境下本 基金的流动 性风险适中 。在特殊市 场条件下, 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无
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 书(更新) 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8 年12月1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 现 截
止日为2018 年9 月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1 第二部分释义


....................................................... 2 第三部分基金 管理人


................................................. 5 第四部分基金 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相关 服务机构


.............................................. 18 第六部分基金 的募集与基 金合同的生 效


................................ 68 第七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 换


................................ 69 第八部分基金 的投资


................................................ 80 第九部分基金 的业绩


................................................ 88 第十部分基金 的财产


................................................ 89 第十一部分基 金资产的估 值


.......................................... 89 第十二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 分配


........................................ 94 第十三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 收


.......................................... 95 第十四部分基 金的会计与 审计


........................................ 98 第十五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 露


.......................................... 98 第十六部分风 险揭示


............................................... 103 第十七部分基 金的终止与 清算


....................................... 106 第十八部分基 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


..................................... 107 第十九部分基 金托管协议 的内容摘要


................................. 118 第二十部分对 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服务


................................. 127 第二十一部分 其它应披露 的事项


..................................... 129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 存放及查阅 方式


............................. 131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31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创业 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 书》 (以下简 称“ 招募说 明 书” 或“ 本招募 说 明书” )依 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 销 售管理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以下 简称“ 《信 息 披露办 法》” ) 、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 险管 理规定》 ” )以及《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或“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创业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 募说明 书:指《 博 时创业成 长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 及其定期 的 更 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 律法规 :指中国 现 行有效并 公 布实施的 法 律、行政 法 规、司法 解 释、部门 规 章、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 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 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 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 、中国: 指中华人民 共和国,就 本基金合同 而言,不包 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 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 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 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 同约束,根 据基金合同 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 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 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 19 、机构投 资者:指符 合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 国注 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0、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 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 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 、基金销 售业务:指 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 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 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 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 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代销机 构: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 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 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 、登记业 务:指基金 登记、存管 、过户、清 算和结算业 务,具体内 容包括基金 投资 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 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 、登记机 构:指办理 登记业务的 机构。基金 的登记机构 为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或 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30 、基金账 户:指登记 机构为基金 投资者开立 的、记录其 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 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交 易账户:指 销售机构为 基金投资者 开立的、记 录基金投资 者通过该销 售机 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合 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 期结束后达 到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的 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 、基金合 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 按照基金合 同规 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 、基金募 集期限:指 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 至发售结束 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 得超 过 3 个月 35、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日:指 公历日 38、月:指 公历月 39、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 40、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日) 41、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 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 指在基金存 续期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 要求卖出基 金份 额的行为 46 、基金转 换: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 按照本基金 合同和基金 管理人届时 的公告在本 基金 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 、转托管 :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 本基金的不 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变 更所持基金 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巨额赎回 :本基 金单 个开放 日, 基金净赎回 申请( 赎回申 请份 额总数 加上 基金转 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元:指 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 益:指基金 投资所得红 利、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 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 产总值:指 基金拥有的 各类有价证 券、银行存 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 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 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 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 、基金资 产估值:指 计算评估基 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 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5、基金份 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6、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或者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7 、C 类基 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 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 《业务规则》 : 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9 、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 通过有关销 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日 、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0 、指定媒 体:指中国 证监会指定 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 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 他媒 体 61 、不可抗 力:指本基 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 ,且在本基 金合 同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骚乱、 火灾、 政 府征用、 没收、 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 交 易 62 、流动性 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 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 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 款) 、停牌股 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 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 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 准 设立。目前 公司股东为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49% ;中国 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 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 分别是: 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 交易部、指 数与量化投 资部、特定 资产管理部 、多元资产 管理部、年 金投资部 、 绝对收益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 销售管理部、 客户服务中心、 市场部、 养老金业务中心、 战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 略客户部、 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业务部、 零售- 北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 央 企 业务部、 互联网金融部、 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信息技术部、 基金 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 各投资风格 小组) 、研究 部。股票投 资部负责进 行股票选择 和组合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 投资策略、 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 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 市场政策拟订; 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 协同产品和投 资体系以及市场团队的协同; 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 具体负责机构业务的绩效考核 和费用管理; 公司品牌及产品传播; 机构产品营销组织、 市场分析等工作。 战略客户部负 责 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上 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 工作。养老 金业务中心 负责公司社 保基金、企 业年金、基 本养老金及 职业年金的 客户拓展 、 销售与服务、 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 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 相关信息服务等工 作。 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 零售- 北 京、 零售- 上 海、 零售- 南 方负责公 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 重要 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 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 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 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 销售督导; 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 营销培训管理; 渠道 代 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 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 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 产品设计、 新产品报批、 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 互联网 金 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 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 业务拓展和 客户运营, 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与网络咨 询与服务; 呼出业务与电话营销理财; 营销系统数据维护与挖掘; 直销柜台业务; 专户合 同 及备案管理、机构售前支持;专户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 室专门负责 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会 各专业委员 会各项会务 工作 ; 股东关系管 理与董、监 事的联络、 沟通及服务 ;基金行业 政策、公司 治理、战略 发展研究 、 公司文化建设;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 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 务工作; 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 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 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 动管理、档 案管理及工 会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的 人员招聘、 培训发展 、 薪酬福利、 绩效评估、 员工沟通、 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 财 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 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 类投资风险 得到良好监 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 负责对公司 投资决策、 基金运作 、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 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 客观、 公正 的 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 驻 京、 沪、 沈阳 、 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 沪、 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 ,还设有全 资子公司博 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以及境外子 公司博时基 金(国际 )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人数为 569 人, 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9.5% 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监察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人 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 博士, 董事 长。 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计划处处长, 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 广东 发 展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 招商银行副行长、 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 情报学 系, 获学士 学位 ;1994-1997 年就读 于 中国政 法大 学研究 生院 ,获法 学硕 士学位; 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 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 厅、 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 (网信办) 主任;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 中国证监会深圳专 员办处长、 副专员; 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 处长; 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 干部。 苏敏女士, 分别于 1990 年 7 月及 2002 年 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 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苏女士 分别于 1998 年 6 月、 1999 年 6 月及 2008 年 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 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 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 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 年 9 月及 2015 年 12 月起任招商局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600999; 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6099)董事; 自 2014 年 9 月起担任招 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 码:600036;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 )董事。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招 商局资 本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深圳招 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自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 事;自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866; 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2866 ) 董事; 自 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 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3698)董事; 自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543) 董 事。 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 其经验包括: 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 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安徽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 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9 月 3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1995 年 4 月进 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主持 工作) 、投资 部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 理兼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 、股票销售 交易部总 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 、机 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 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 年起, 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 2011 年起, 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 股权管理工作。2015 年 ,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 投资经理、 总经理、 董事等职, 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 2018 年 9 月 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 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1983 年 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 至今, 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 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 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 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 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 年生 ,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 1974 年 12 月参加工作, 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 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中远 (英国) 公 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 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 司) 副总经理、 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 师等职。2002.8-2008.7, 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 任中远投资 (新加坡) 有限公司 ( 新加坡上市公司) 总裁、 董事会副主席 、 中远控股(新 加坡)有限 公司总裁; 并任新加坡 中资企业协 会会长。2011.11-2015.12 ,任 中国远 洋控 股股份 有限 公司执 行(A+H 上市 公司 )执行 董事 、总经 理。2012.2-2015.12,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 天 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2014.9-2015.12, 兼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 年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 葛洲坝水力 发电厂工作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葛洲坝二 江电厂电气 分厂主任 、 书记; 1989.09—1991.10 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 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 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 ,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 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 )副董事 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 , 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 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 ,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 2009.12-2016.8, 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 (深圳) 公司董事长; 2016.8- 至今 ,任阳光资产 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 事长;兼任 西南证券、 百隆东方、 威华股 份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 年 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 年至 2000 年 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 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 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 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 年 6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 硕士, 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 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集 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 年起 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 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 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年金投资部总 经 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6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 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 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公司代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 总 经理, 主管 IT 、 运作、 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 博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 ,MBA ,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 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中技 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 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 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 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 国际) 有 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 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 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韩茂华先生 ,工科博士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 。十年证券 从业经验, 现任权益投 资 成 长组负责人兼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期间曾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 (2013.1.9-2015.1.22 ) 、 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4.12.23-2016.1.27 ) 的基金 经理 等 职务,2013 年 8 月起管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8.26- 至今)。2017 年 3 月起管理博 时第三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3.10-至 今) 。2017 年 5 月起管 理博 时 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5.25- 至今)。2018 年 1 月起管理博时创新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1.26- 至今 )。 历任基金经理: 孙占军先生,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8 月期间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 年至 1998 年在北京 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 位。1998 年至 2001 年继 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 年至 2015 年就 读清 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 项目 , 获得香港 中文大学 MBA 学位。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招 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银华基金工 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 3 月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 年 3 月 起任研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2 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 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8.28-2014.12.26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 博时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7.25-2018.1.5) 基 金经理。2013 年 12 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12.19- 至 今)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 部 总 经理,权益投资价值组负责人,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 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 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GARP 组负责人、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绝 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 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 江南信托、 清华大学、 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8 月 24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 、 博 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 的 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 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 )、博时沪港深价 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 )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 混合(LOF) 基 金(2015.1.22- 至 今)、 博时沪港深 优质企业混 合基金(2016.11.9- 至今)、 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 (2016.11.9-至今 ) 、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 (2017.6.5- 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 美国 Lowes 食品有限公司、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05.8.24-2010.8.4)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11.24-2013.9.25 ) 、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2.1-2014.4.2)、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1.8-2014.6.10) 、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3 基金(2013.9.13-2015.7.16 )、博时 新财富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6.24-2016.7.4 )、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3.29-2018.2.6) 、 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8.1-2018.2.6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4.6.10-2018.4.23 ) 、博时双债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10.24-2018.5.5 )、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2018.6.16 )、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10-2018.7.30 ) 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 投 资总监、 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 (2009.6.10-至 今) 、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2.29- 至今)、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 至今)、 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 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9.29- 至今)、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 至 今)、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 至今)的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 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 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行使诉 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 律行 为; 12、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 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4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管理 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 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 人的内部控 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 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5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 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 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 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 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 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 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 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 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并及 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6 建立了足够、 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 对可能出现的 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 尽可 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 的培训计划 ,为所有员 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 训,使员工 明确其职责 所在 ,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 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 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是中国 金融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 分, 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 务 院 批准, 中国农 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1 月15 日依 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承继原 中国农业银 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 务、机构网 点和员工 。 中国农业银 行网点遍布 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 点最多、业 务辐射范围 最广,服务 领域最广 , 服务对象最多, 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在海外, 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 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 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 着力 打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7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 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 业绩 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 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 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 中国农 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 认证,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 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 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金牌理财’TOP10 颁 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 托管银行” 奖。2010 年 再次荣获《 首席财务官 》杂志颁发 的“最佳 资产托管奖”。2012 年 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 荣获上海清 算所授予的 “托管银行 优秀奖”和 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 司 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 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 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 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14 年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养老 金管理中心, 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 客户一部、 客户二部、 客户三部、 客户四部、 风险合规部、 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 营运一部、 营运二 部、 市场营销部、 内控监管部、 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 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 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8 年 9 月30 日 ,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共 419 只。 二、基金托管 人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说明 1 、内部控制 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 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 有关信息的真实 、 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 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 员会总体负 责中国农业 银行的风险 管理与内部 控制工作, 对 托管业务风 险 管 理和内部控 制工作进行 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 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管理 处, 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独立行使 监督稽核职权。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8 3 、内部控制 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 流 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 户资料严格 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 置,封闭管 理, 实施音像 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 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 防止 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 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 金进行监督 的方法和程 序 基金托管人 通过参数设 置将《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托管 协议规定的 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 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 。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 。对本基金 投资比例接 近超标、资 金头寸不足 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 基 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 。对投资比 例超标、清 算资金透支 以及其他涉 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 面 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010-65187592 联系人: 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0 (7)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 号东银 大厦25 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1 网址: http://www.psbc.com (12)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4)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5)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6)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2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7)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8)北京农村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2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9)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徐伟静 电话: 0532-68629925 传真: 0532-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20)徽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1)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 号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3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2)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3)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4)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5)温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 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4 (26)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7)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28)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9)江苏张家 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30)深圳农村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 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31)洛阳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2)烟台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3)齐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 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 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4)大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号天 安国际大厦43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5)哈尔滨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 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李至北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6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6)重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 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7)浙江稠州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8)东莞农村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9)河北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丽辉 电话: 0311-6780640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40)嘉兴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 号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7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 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41)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子励 电话: 020-28302955 传真: 020-28302000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网址: www.gzcb.com.cn (42)江苏常熟 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明 联系人: 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43)广东顺德 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 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44)金华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8 (45)江苏江南 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668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413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46)包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10-84596580 传真: 010-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47)江苏江阴 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联系人: 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48)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 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49)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29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50)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勇 联系人: 李阳 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 0755-82811423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 http://www.crbank.com.cn/ (51)威海市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9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 栋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武芳 电话: 0531-68978175 传真: 0531-68978176 客户服务电话: 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 http://www.whccb.com、http://www.whccb.com.cn (52)四川天府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97 号26 栋泰和 尚渡南充市商业 银行 法定代表人: 黄光伟 联系人: 李俊辉 电话: 0817-7118079 传真: 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96869 网址: http://www.cgnb.cn (53)渣打银行 (中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清德 联系人: 郑毓栋 电话: 021-38513988 传真: 021-58769989 客户服务电话: 800-820-8088 网址: https://www.sc.com/cn (54)晋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0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55)富滇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 号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 号 法定代表人: 夏 蜀 联系人: 杨翊琳 电话: 0871-63140324 传真: 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3 网址: www.fudian-bank.com (56)福建海峡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 俞敏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57)浙江绍兴 瑞丰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 号 法定代表人: 俞俊海 联系人: 孟建潮 电话: 0575-84788101 传真: 0575-84788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96 网址: http://www.borf.cn (58)天相投资 顾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 凯大厦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1 (59)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60)和讯信息 科技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61)厦门市鑫 鼎盛控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 号厦 门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 号厦 门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62)上海挖财 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楼01、02 、 0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 号楼 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 陈璐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 http://wacaijijin.com/ (63)大河财富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 栋20 层1.2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 栋20 层1.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2 联系人: 方凯鑫 电话: 0851-88405606 传真: 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 0851-88235678 网址: www.urainf.com (64)民商基金 销售(上海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 号 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32 楼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联系人: 钟伟 电话: 020-50206003 传真: 020-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 020-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65)诺亚正行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66)深圳众禄 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7)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68)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3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69)蚂蚁(杭 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 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 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70)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 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71)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 号 元茂大厦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 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72)北京展恒 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 号民建 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4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73)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74)中期资产 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 1 幢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 1 幢11 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联系人: 朱剑林 电话: 010-59539866 传真: 010-5953986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010-65807110 网址: http://www.cifcofund.com/ (75)嘉实财富 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 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 号金 地中心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76)乾道金融 信息服务( 北京)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 号楼7 层7117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77)北京创金 启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 5 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 5 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5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78)泛华普益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028-66980977 传真: 028-82000996-805 客户服务电话: 028-84252474 网址: www.puyifund.cn (79)宜信普泽 (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 9 号楼15 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SOHO 现代城C 座 18 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80)南京苏宁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81)众升财富 (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传真: 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9-8888 网址: www.zscffund.com (82)北京增财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6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 1 号楼12 层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 建威大厦120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昌庆 联系人: 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83)深圳腾元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1 号楼1806-18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1 号楼1806-1808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84)通华财富 (上海)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 弄107 号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 马刚 联系人: 杨徐霆 电话: 021-60818249 传真: 021-60818280 客户服务电话: 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85)北京恒天 明泽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 5 层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86)深圳宜投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 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A 栋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 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 华建强 联系人: 马文静 电话: 0755-23919681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7 传真: 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55-811 网址: www.yitfund.com (87)深圳前海 汇联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巷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6 号迈科龙 大厦 19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周闻川 电话: 0755-26900826 传真: 0755-2692097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2-8211 网址: https://www.xiniujijin.com/ (88)北京汇成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89)深圳盈信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 楼A-1 (811-812)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 号 南山1910 小区 A3-1 法定代表人: 苗宏升 联系人: 胡碧萱 电话: 0411-66889888 传真: 0411-66889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0-3688 网址: www.fundying.com (90)北京晟视 天下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证黄坎村735 号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D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徐长征 电话: 010-58170900 传真: 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91)一路财富 (北京)基 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8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院5 号楼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92)北京钱景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93)北京唐鼎 耀华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 2 栋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 王岩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94)北京植信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 号院2 号楼106-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 号 卓明大厦2 层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 叶航 电话: 010-65166112 传真: 010-65166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 http://www.zhixin-inv.com (95)成都华羿 恒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 号 1 号楼 32 楼2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 幢 1 单 元19 层 4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壁 联系人: 谭佳洲 电话: 028-87326832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39 传真: 028-8732683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10-009 网址: www.huayihengxin.com (96)海银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4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97)北京广源 达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6 层6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浦项中心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400-623-6060 传真: 010-820558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98)天津国美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 座 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 润大厦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电话: 010-59287061 传真: 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99)北京新浪 仓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 号90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 号906 室、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琪 联系人: 付文红 电话: 010-82628888-5657 传真: 010-8260751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100) 北京 加和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 号5 号楼 1 层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0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 号北礼士路甲12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人: 陈莹莹 电话: 010-68998820-8306 传真: 010-883815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101) 北京 君德 汇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 号15 层办公 楼一座15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F 座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振 联系人: 李振 电话: 65181028 传真: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7-8855 网址: www.kingstartimes.com (102) 济安 财富 (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4 号楼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财富中心A 座46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103) 上海 万得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 11 楼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 号万得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04) 凤凰 金信 (银川)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 号14 层14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010-58160168 传真: 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1 网址: www.fengfd.com (105) 上海 联泰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06) 泰诚 财富 基金销售( 大连)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春光 联系人: 张晓辉 电话: 0411-88891212-327 传真: 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11-001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107) 上海 汇付 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层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黄敏儿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08) 北京 坤元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 2 栋87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 号B 座501 法定代表人: 李雪松 联系人: 马镜 电话: 010-85264505 传真: 010-85264522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264528 网址: http://www.kunyuanfund.com (109) 北京 微动 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联系人: 季长军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2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10) 江西 正融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 栋商业 楼 2107 室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 栋商业 楼 2107 室 法定代表人: 陆雯 联系人: 胡聪 电话: 13879129841 客户服务电话: 0791-86692502 网址: www.jxzrzg.com.cn (111) 泰信 财富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 号院3 号楼 8 层8995 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 号 世茂大厦c-12 法定代表人: 张虎 联系人: 李丹 电话: 13601264918 传真: 010-535797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48821 网址: www.hxlc.com (112) 上海 基煜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 2 号楼6153 室( 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13) 上海 凯石 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 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14) 上海 朝阳 永续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3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上丰路977 号 1 幢 B 座81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690 号 4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 廖冰 联系人: 李翔 电话: 021-80234888 传真: 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1888 网址: http://www.998fund.com/ (115) 北京 虹点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 号 1 号楼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 号盈科 中心B 座裙楼 二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于婷婷 电话: 010-56409010 传真: 010-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16) 深圳 富济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17) 上海 陆金 所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18) 大泰 金石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联系人: 何庭宇 电话: 021-20324199 传真: 021-22268089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4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99 网址: www.dtfunds.com (119) 珠海 盈米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20) 和耕 传承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121) 南京 途牛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32 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人: 张士帅 电话: 025-86853969 传真: 025-86853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9-999 转3 网址: http://jr.tuniu.com/ (122) 奕丰 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 室及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许雅君 电话: 0755-89460502 传真: 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946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23) 中证 金牛 (北京)投 资咨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 号 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 讯中心A 座 5 层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5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24) 北京 懒猫 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 号楼11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715 法定代表人: 许现良 联系人: 张苗苗 电话: 15110085067 传真: 010-87723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 www.lanmao.com (125) 北京 肯特 瑞财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 号4 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京东 总部A 座4 层A428 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 40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126) 大连 网金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 2 层202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 2 层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127) 中民 财富 基金销售( 上海)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7 层05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7 层 法定代表人: 弭洪军 联系人: 茅旦青 电话: 021-33355392 传真: 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6 (128) 深圳 市金 斧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3 单元11 层 11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3 单元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刘昕霞 电话: 0755-29330513 传真: 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30-0660 网址: www.jfzinv.com (129) 北京 蛋卷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130) 深圳 前海 凯恩斯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131) 深圳 前海 欧中联合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19 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703、705 法定代表人: 梁双凤 联系人: 梁双凤 电话: 0755-23073400 传真: 0755-23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3073400 网址: http://www.ecpefund.com/ (132) 天津 万家 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 (中心商务区) 迎宾 大道1988 号滨 海浙商大厦公 寓2-2413 室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7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孙雪 电话: 010-59013825 传真: 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 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33) 上海 华夏 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 2 楼26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 2 楼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 13816092323 网址: http://www.cwmc.cn/ (134) 中国 国际 期货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 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兵 联系人: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 网址: http://www.cifco.net (135) 中信 建投 期货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 11-A,8-B4,9-B、C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 号皇冠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23-89769637 传真: 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 网址: www.cfc108.com (136) 中信 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 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 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3754 传真: 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8 (137) 徽商 期货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杨彩格 电话: 0551-62865999 传真: 0551-628658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www.hsqh.net (138) 东海 期货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太康 联系人: 李天雨 电话: 021-68757102 传真: 021-687571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网址: www.qh168.com.cn (139) 弘业 期货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联系人: 孙朝旺 电话: 025-52278870 传真: 025-5231306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1288 网址: www.ftol.com.cn (140) 大有 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 号 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 号 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沈众辉 联系人: 马科 电话: 0731-84409000 传真: 0731-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6-5058 网址: www.dayouf.com (141) 华泰 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 号丽丰 大厦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 号丽丰 大厦20 层 法定代表人: 徐炜中 联系人: 黄韵钰 电话: 18923839281 传真: 0755-82777490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888 网址: www.htfc.com (142) 国泰 君安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43) 中信 建投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畅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44) 国信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刘晓东 电话: 0755-82130509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145) 招商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0 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146) 广发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 房)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0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147) 中信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 座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 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148) 中国 银河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149) 海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50) 申万 宏源 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余敏 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1) 兴业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 弄五 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电话: 021-38565547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95562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52) 长江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53) 安信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人: 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154) 西南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西 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55) 湘财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2 法定代表人: 孙永祥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1-38784580-8918 传真: 021-68865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56) 万联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 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 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 020-38286686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n (157) 民生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余政 联系人: 赵明 电话: 010-85127622 传真: 010-851279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网址: www.mszq.com (158) 国元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159) 渤海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 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3 (160) 华泰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 泰证券广场、 深圳 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港 中旅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61) 山西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62) 中信 证券 (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 号 龙翔广场东2、5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zxzqsd.com.cn/ (163) 东兴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 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 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和志鹏 电话: 18010159340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164) 东吴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18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4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165) 信达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尹旭航 电话: 010-63081493 传真: 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66) 东方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 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 2 号楼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王欣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167) 方正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施华 联系人: 程博怡 电话: 010-56437060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68) 长城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联系人: 金夏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69) 光大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5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70) 广州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71) 南京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电话: 025-52310569 传真: 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172) 上海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联系人: 邵珍珍 电话: 021-53686262 传真: 021-63608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https://www.shzq.com/ (173) 新时 代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95399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6 网址: http://www.xsdzq.cn (174) 大同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 中央21 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 、F13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75) 国联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 号国联 金融大厦702 室 法定代表人: 范炎 联系人: 沈刚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176) 浙商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7 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7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张智 电话: 021-64718888 传真: 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177) 平安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 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 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13321498768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178) 华安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 号 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7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95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79) 国海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80) 财富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 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 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0731-84403319 传真: 0731-84403439 客户服务电话: 0731-84403360 网址: http://www.cfzq.com/ (181) 东莞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182) 中原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李盼盼 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95377 网址: http://www.ccnew.com/ (183) 东海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 号投 资广场18 层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84) 中银 国际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6860486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85) 恒泰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186) 国盛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徐丽峰 联系人: 占文驰 电话: 0791-86283372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https://www.gszq.com/ (187) 华西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95584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59 (188) 申万 宏源 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189) 中泰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90) 世纪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40-42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40-42 楼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袁媛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99/4008323000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191) 第一 创业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192) 中航 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 余雅娜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0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193) 华林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 华融大厦5、6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 华融大厦5、6 楼 法定代表人: 薛荣年 联系人: 耿贵波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ons.com/ (194) 德邦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 号 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195) 西部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 陕西信托大厦16-17 楼 办公地址: 西安市西五路海惠大厦4 层422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联系人: 冯萍 电话: 029-87406488 传真: 029-8740638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 http://www.westsecu.com/ (196) 华福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宗悦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197) 华龙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1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范坤/杨力 电话: 0931-4890208,18993185278(范)/18993037287(杨) 传真: 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198) 中国 国际 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 国贸大厦2 座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 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联系人: 任敏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199) 财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602 室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董卿 电话: 0571-87822359 传真: 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http://www.ctsec.com (200) 上海 华信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海平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21-38784818 传真: 021-38784818-85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818-8508 网址: www.shhxzq.com (201) 五矿 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 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 层01 单 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 荣超经贸中心47-49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 0755-23902400 传真: 0755-82545500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http://www.wkzq.com.cn (202) 华鑫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203) 中国 中投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 、05、11、12、13、15、16 、 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 号 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 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 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204) 中山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联系人: 罗艺琳 电话: 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95329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205) 国融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 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 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86 10 83991888 传真: +86 10 8808663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6919911 网址: http://www.grzq.com/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3 (206) 联讯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zq.com.cn (207) 江海 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背北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208) 九州 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曲国辉 联系人: 刘中华 电话: 010-63889326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209) 国金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210) 中国 民族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 盛大厦A 座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 盛大厦A 座613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4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618/95571 网址: http://www.e5618.com (211) 华宝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12) 长城 国瑞 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 号深 田国际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 号深 田国际大厦20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联系人: 邹燕玲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2079228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213) 爱建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214) 英大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骏 联系人: 吴尔晖 电话: 0755-83007159 传真: 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8-688 网址: http://www.ydsc.com.cn (215) 财达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 号庄家金 融大厦23 至26 层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5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 号庄家金 融大厦23 至26 层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刘亚静 电话: 0311-66006393 传真: 0311-660062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216) 大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 期货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217) 首创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 吴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20 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218) 太平 洋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 志远大厦1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 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陈征 电话: 0871-68885858 传真: 0871-688981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5-0999 网址: http://www.tpyzq.com/ (219) 开源 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联系人: 曹欣 电话: 029-88447611/18089157914 传真: 86-29-88365835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 /400-860-8866 网址: www.kysec.cn (220) 联储 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 座26 楼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 座26 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联系人: 丁倩云 电话: 010-56177851 传真: 0755-8207583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868/010-56177851 网址: http://www.lczq.com/ (221) 阳光 人寿 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 号院 1 号 昆泰国际大厦12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网址: http://fund.sinosig.com/ (222) 泉州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 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223) 华融 湘江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 号 鑫远-杰座大厦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 号 鑫远-杰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永生 联系人: 张鹏君 电话: 0731-96599 传真: 0731-89828806 客户服务电话: 0731-96599 网址: www.hrxjbank.com.cn (224) 龙江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联系人: 闫勇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7 网址: www.lj-bank.com (225) 桂林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 号 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电话: 0773-3810130 传真: 0773-38516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299 网址: www.guilinbank.com.cn (226) 德州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 0534-2297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227) 中原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 商务外环路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 商务外环路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牛映雪 电话: 0371-85517710 传真: 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 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228) 厦门 国际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 号 国际银行大厦1-6 层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 号 国际银行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 翁若同 联系人: 林婉 电话: 0592-2078888 传真: 0592-21007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23-623 网址: www.xib.com.cn (229) 湖北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 号汉街总 部国际8 栋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 号汉街总 部国际8 栋 法定代表人: 陈大林 联系人: 李昕雅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8 电话: 027-87139129 传真: 027-87135931 客户服务电话: (湖北)96599(全国)400-85-96599 网址: http://www.hubeibank.cn 二 、 登 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 所和经办律 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会计师事 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 集 与基金 合同的生 效 一、基金的募 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0 年4 月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458 号文 核 准 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0 年5 月10 日 起至2010 年5 月28 日止,共募集 3,422,296,832.42份基金 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00,558户。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 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0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69 三、基金存续 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金 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 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第 七 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 赎回与转 换 一、申购与赎 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 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 回开始日及 业务办理时 间 本基金于 2010 年 6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并开始运作。 根据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 金 A 类份额已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起 开始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 和转换业务, 基金代码: 050014 (前端收费),051014 (后端收费)。 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已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代码: 002553。 本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基金 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 开放日对基金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 9 : 30-15 : 00, 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 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申购与赎 回的数额限 制 1 、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的,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追加 购买最低金额 为 10 元, 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通过直 销机构购买的, 首次购 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为 1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 元; 2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 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 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0 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5 、 单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上限需符合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至 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1 、 “未 知价 ”原则, 即 基金份额 的 申购与赎 回 价格以申 请 当日收市 后 计算的基 金 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4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 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基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 请 无 效 而 不 予 成 交 。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并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基金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销售机构规定的全额缴款方式。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1 、申购和赎回费率 表 1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A 类基 金份额前 端申购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1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100 万 1.50% 100 万≤M <500 万 0.60% M≥500 万 1000 元/ 笔 A 类基 金份额后 端申购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Y) 申购费率(% ) Y < 1 年 1.60% 1 年 ≤ Y < 2 年 0.90% 2 年 ≤ Y < 3 年 0.60% Y ≥ 3 年 0 C 类基 金 份额申 购 申购费率(% ) 0% 表 2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赎回费率(%) Y < 7 日 1.50% 7 日≤ Y < 30 日 0.75% 30 日≤Y <1 年 0.50% 1≤ Y <2 年 0.25% Y ≥ 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1 月 30 日 表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表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 (Y ) 赎回费率 (% ) Y < 7 日 1.50% 7 日≤ Y <30 日 0.50%


Y ≥ 30 日 0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七、申购份额 与赎回金额 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 )本基金前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2 申购费用= 申 购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 申购金额/ 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 元,某投资人采用前端收费方式本次申购本基金 50 万元,对应的本次前端申购费率为 1.50% ,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 (1+1.50% )=492610.84 元 申购费用=500000-492610.84 =7389.16 元 申购份额=492610.84/1.056=466487.54 份 即: 投资人投资 50 万元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申购本基金, 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 元,可 得到 466487.54 份基金份额。 (2 )本基金后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如果投资人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 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5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47619.0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 其可得到 47619.05 份基 金份额。 2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1 )本基金前端收费方式下赎回金额的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 金份额,之前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持有时间为 两年六个月,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 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之前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持有期限为两 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 元。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3 (2 )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赎回金额的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 金份额,之前采用后端收费模式申购,申购日基金 份额净值是 1.050 元, 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 0.60% ,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 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50×0.6%=63.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63.00-0=12437.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之前采用后端收费模式申购,持有时间为两 年六个月, 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 则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12437.00 元。 3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 、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7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 资人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 的投资人的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 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八、申购与赎 回的注册登 记 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基金 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基金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基金 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 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 停申购的情 形及处理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4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理人认为会 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5 、 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时; 6 、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 、 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4 、6 、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十、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 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 延 缓 支 付 赎 回 款 项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 、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 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3 项所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 的相关条款处理。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 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5 1 、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顺延赎回。 (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 部分延期 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 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 赎回,直到 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 , 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 ,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 分,基金 管理人根据前段“ (1 )全额赎回”或“ (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但是,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 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基 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并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其他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 2 日以上( 含本数) 发 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6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二、暂停申 购或赎回的 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 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2 、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3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于 2 周,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 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 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 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 换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于2010 年7 月30日 起开始办理转换业务。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其中: 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二)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 、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 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 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非 QDII 基金 不能与 QDII 基金进行互换。C 类基金份额可以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 金,本基金其他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 之间不可转换。 3 、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 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4 、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投资者采用“ 份额转换” 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 先 进先出” 的原则。 (三)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7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 《基金合同》 、 《招募 说明书》 已载明 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四)重要提示 1 、 本基金转 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 以上(含两只) ,且基金 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 、 转换业务 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3 、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十四、基金的 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情况而产生的 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 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2 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 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它合 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十六、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 根据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A 类份额定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 起开始办理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代码:050014 (前端收费 ) ,051014 ( 后端收费) 。 本基金 C 基 金份额于 2016 年3 月 22 日起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8 (1 )日常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表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A 类基金份 额前端申购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100 万 1.50% 100 万≤M <500 万 0.60% M≥500 万 1000 元/ 笔 A 类基金份 额后端申购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申购费率(% ) Y < 1 年 1.60% 1 年 ≤ Y < 2 年 0.90% 2 年 ≤ Y < 3 年 0.60% Y ≥ 3 年 0 C 类基金份额申购 申购费率(% ) 0% (三)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 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 但最 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 元(含 10 元) 。 (四)重要提示 1 、 凡申 请办理 本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 账户。 2 、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并以该日 (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人可以从 T+2 日起通过本计划办理网点、致电 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 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五)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也可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95105568(免长 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十七、基金的 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关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79 的, 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法院判决、 裁定另 有 规定的除外。 当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时, 基金登记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应拒绝该部分基金份额的赎 回申请、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的转托管。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0 第 八 部分 基金的投 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创业成长型公司, 挖掘该类型公司的投资机会, 力争为基金持有人 创造出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 其 中对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股票投资部分的 80% , 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 产的 0%-35%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创业成长型公司是: 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看, 处于成长阶段的启动期和 高速成长期;从股票市场的结构看,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创业板和 A 股主板中小型成长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包括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即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和债 券,新股/ 债 券的申购或 增发,法律 、法规或国 家证券监管 机构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 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 (公司 ) 债、 次级债 、 可转换债券 (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将在 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坚持成长与价值相结合的投资理念。 通过深入分析, 挖掘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投资 价值, 动态把握企业在高速成长和合理估值方面的适度平衡,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 求基金资产获得长期稳定的较高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成长型公司, 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 在股票投资的宏观层面, 本 基金投资策 略更强调自 上而下选择 潜力行业, 特别关注于 应用创新, 而非科技发 明的公司 ; 在微观层面, 本基金投资策略本质上更重视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公司, 从多角度判断公司价 值;同时,加强公司实地调研,尽可能低地降低投资风险。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全球视野的角度审视中国经济与中国资本市场, 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法进行 “自上而下” 的分析, 在对宏观经济环境、 股票市场走势、 利率变动及各类资产风 险 收益形成一定预期的基础上, 决定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本基金根据主要的经济信号指标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 判断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阶 段、景气循环状况和未来运行趋势。 2 、股票投资策略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1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主板的中小型成长公司, 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 资价值,分享创业成长型公司带来的较高回报。 创业成长型公司相比主板成熟期公司, 在发展前景、 资料可获得性、 风险等方面都具有 显著的不同, 因此需要特别关注此类企业的特殊性, 并为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 为,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创业成长型 公司大多处于 企业生命周 期的成长期 ,属于初创 阶段,缺乏 可供参 考的 历史业绩; ? 创业成长型公司大多具有高成长性,导致相关财务指标波动性较大; ? 部分创业成长 型公司是在 各自细分行 业处于龙头 地位的小公 司,一方面 具有广 阔的 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细分市场内,可比公司少,缺乏完善的行业研究。 根据以上提到的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如下: (1 )宏观层 面上,强调 自上而下选 择潜力行业 ,特别关注 于投资应用 创新,而非 科 技 发明的企业 创业成长型公司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启动期和高速增长期, 营业收入开始增长, 但 发展还不稳定, 未来经营业绩受行业、 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因此, 从宏 观面, 自上而下寻找 未来具有增长潜力的行业,更有利于寻找能够长期增长的优质标的。 从行业筛选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 投资主题方面。 对于投资者来说, 创业成长型公司的市场表现部分取决于该公司 是否具有清晰的投资主题。 本基金主要寻找目标公司清晰可持续盈利的投资主题, 具有这样 投资主题的股票的价值中枢是持续向上的。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投资主题, 但核心是具有竞 争优势的成长。 第二, 战略与行业分析方面。 挖掘不同企业的成长特征, 关键是寻找企业竞争优势、 增 长动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涉及到公司战略分析,本基金主要采用 PORTER 的竞争优 势和价 值链分析方法, 通过调研和洞察力对企业所在的产业结构与发展、 企业的竞争策略和措施和 企业价值链进行深入判断,并用财务和运营等相关数据进行验证。 (2 )微观层 面,从本质上重视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公司 对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筛选, 本质上强调自下而上寻找真正具有持续高成长性的企业, 才 能获得好的回报。 具有持续高成长性的企业一定是建立在创新基础上, 只有具有创新精神的 企业才可能获得超越市场的回报。 本基金重点关注基本面, 着眼成长性与创新性, 具体分两 种情况: ? 对于过往业绩 期限较长的 企业,根据 基金管理人 多年积累的 价值投资方 法,主 要考 量的有三方面: 业务结构及主营产品竞争力; 企业管理团队的领导与创新能力; 企业经营业 绩与财务指标。 ? 对于过往业绩较短, 资料较少的企业, 将采用 3P 原则更进一步深入评估企业价值: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2 即采用(人(people)+ 过程(process )= 业绩 (performance))来判断一个企业。 3 、股票投资 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从上至下的行业潜力判断、 以及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性公司的方法构建投资 组合。 第一步: 成长性评估。 创业成长型股票通常处于高速成长期, 较高的成长性成为其未来 获取高额收益的前提。 因此, 本基金投资决策的第一步即为严格考察企业的行业属性、 行业 成长前景、 业务模式、 盈利机制、 行业地位、 管理能力等, 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 从而选择 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企业作为备选投资对象。 第二步: 品质过滤阶段。 创业成长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较大的空间, 本基金第二步 将考察企业的基本素质, 进行品质过滤。 在考虑投资限制的基础上, 基于公司的财务信息和 股票的价格 信息等,按 照既定的品 质评估模型 对公司的财 务品质进行 过滤,对比 市场价格 , 从潜力行业中筛选出具有高投资回报率、 可持续成长能力、 合理的价格、 低边际成本的样本 股票,建立备选股票池。 第三步: 价值精选阶段。 由于市场对创业成长型股票的成长性预期较高, 通常市场估值 也较高。 本基金在以上初选形成备选股票池的基础上, 对公司的财务真实性、 完整性和一致 性等进行诊断, 剔除信息严重失真公司, 再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 行业及公司的深入研究与 分析,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对公司进行财务诊断、 竞争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 和 成长性分析, 同时通过实地调研、 尽职调查等方式考察管理团队能力, 并运用恰当的破产概 率模型, 评估风险投资退出价值, 采用最合适的价值评估手段进行估值, 精选出与市价比较 最有投资机会的公司,建立精选股票池。 第四步: 构建目标投资组合阶段。 遵循组合投资与价值投资的理念, 运用价值评估模型 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定价, 通过目标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比较, 进一步确定真正低于公司 内在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 、组合管理 策略 (1 )控制风 险、坚持稳健投资 相较于主板成熟期公司, 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成长不确定性较大, 业绩稳定性差, 经营亏 损与破产的概率也相对较大, 投资时更需注意分散风险, 控制风险。 首先, 判断企业所属 生 命周期阶段 ,选择适当 的估值模型 ;其次,估 算风险价值 ,确定合理 风险溢价水 平;最后 , 坚持分散投资原则,构建投资组合,不断跟踪调整组合配置。 (2 )采用成 长为主,动态调整的投资策略,寻找最佳的组合增长动力 在实际的组合管理过程中, 本基金采用成长为主, 动态调整的投资策略, 寻找最佳的组 合增长动力。 5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组合将通过信用、 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 进行积极主动的操作, 力争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3 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1 )自上而下的分析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 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 根 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 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根据近 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 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 进而对 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 )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 场的当前交 易数据,估 计出债券市 场当前的期 限结构,并 对隐含远期 利率 、 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 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 数据, 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 并对历史利率水平、 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 进 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实施资产配置、 券种配置、 久期 选 择、 凸性管理和个券选择策略。 并随时根据宏观经济、 市场变化, 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 管 理的要求,对构建组合进行调整。 6 、权证投资 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权证投资的主要 标的为创业成长型公司发行的权证, 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控制下跌风险、 实现 保值和锁定收益。 如果市场上存在持有股票的认沽权证时, 在预期市场下跌但由于各种原因 导致股票无法顺利卖出时, 可以使用认沽权证工具来保护股票的价值。 如果市场上存在拟持 有股票的认购权证, 且价格相对于价值出现大幅折让时, 可以使用认购权证工具来获得标的 股票的头寸暴露。 7 、组合构建与调整 根据各类资产投资策略,在各资产类投资品种确定的前提下,构建基金组合。 对于股票类资产, 由于创业成长型股票的市值通常较小, 构建组合时需要充分考虑组合 流动性的问题,包括组合资产买卖交易时的市场冲击等。 五、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4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 规定限制。 六 、 投 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 3 、 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4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 、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 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 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 人的各类 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 产支持证券 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 金持有的全 部资产支 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 ; 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8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 、 本基金与 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本基金 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1 、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 变 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1-3 项以 及 5-7 项、10 项规定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5 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 制。 七、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 700 指数收益率×75%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5% 。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 60%-95% , 考虑到本基金将积极进行成长股票投资, 故 取 75%为基 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 取 25% 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 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中证 700 指数收益 率×75%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 率×25% ”。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 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 或 有更具权威、 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八、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收益 品种。 九、基金管理 人代表基金 行使股东权 利的处理原 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 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 一 、 基金投 资 组 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净值 表现和投资 组合报告等 内容 ,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21,445,933.47 84.81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6 其中:股票 321,445,933.47 84.8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57,148,844.35 15.08 7 其他各项资产 427,448.90 0.11 8 合计 379,022,226.72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2,709,774.59 43.27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5,941,354.98 12.22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34,566,230.10 9.19 J 金融业 196,510.86 0.0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34,369,434.24 9.14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662,628.70 11.61 S 综合 - - 合计 321,445,933.47 85.4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337 美克家居 7,000,012 32,200,055.20 8.56 2 000681 视觉中国 1,000,015 26,980,404.70 7.18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7 3 002383 合众思壮 1,809,203 26,323,903.65 7.00 4 002901 大博医疗 800,030 23,440,879.00 6.23 5 300324 旋极信息 3,010,735 23,062,230.10 6.13 6 600380 健康元 2,203,600 20,361,264.00 5.42 7 300723 一品红 600,096 18,825,011.52 5.01 8 603588 高能环境 2,000,000 17,320,000.00 4.61 9 300145 中金环境 3,999,936 17,159,725.44 4.56 10 603568 伟明环保 719,993 17,049,434.24 4.53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票 库之外 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157,748.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432.17 5 应收申购款 258,267.9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7,448.9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300324 旋极信息 23,062,230.10 6.13 停牌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创业成长A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0.6.1-2010.12.31 11.40% 1.23% 15.22% 1.32% -3.82% -0.09% 2011.1.1-2011.12.31 -22.65% 1.29% -24.54% 1.10% 1.89% 0.19% 2012.1.1-2012.12.31 12.93% 1.28% 1.83% 1.11% 11.10% 0.17% 2013.1.1-2013.12.31 8.61% 1.23% 7.38% 1.06% 1.23% 0.17% 2014.1.1-2014.12.31 17.48% 1.08% 31.51% 0.89% -14.03% 0.19% 2015.1.1-2015.12.31 68.55% 3.23% 27.61% 2.09% 40.94% 1.14% 2016.1.1-2016.12.31 -4.94% 2.06% -12.55% 1.36% 7.61% 0.70% 2017.1.1-2017.12.31 5.25% 1.05% 2.23% 0.63% 3.02% 0.42% 2018.1.1-2018.9.30 -13.44% 1.41% -16.13% 1.00% 2.70% 0.41% 2010.6.1-2018.9.30 81.27% 1.70% 19.62% 1.24% 61.65% 0.47% 2 、创业成长C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3.22-2016.12.31 16.79% 1.36% 2.62% 0.86% 14.17% 0.50% 2017.1.1-2017.12.31 4.90% 1.05% 2.23% 0.63% 2.67% 0.42% 2018.1.1-2018.9.30 -13.76% 1.41% -16.13% 1.00% 2.38% 0.41% 2016.3.22-2018.9.30 5.66% 0.70% -12.02% 0.46% 17.68% 0.24%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8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 产 一、基金资产 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金额。 三、基金财产 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 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名义 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 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 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 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 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消; 不同基金财 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除依据《基 金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处 分外,基金 财产不得被 处分。非因 基 金 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部 分基金资 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 、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 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0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 交易所 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选取 估值 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 人另行协商约定; (3 )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 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 盘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 应 收 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估 值;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 ,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 )交易所 上市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 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 价值。交易 所 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2 、处于未上 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 )送股、 转增股、配 股和公开增 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 股 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 )首次公 开发行未上 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 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 )首次公 开发行有明 确锁定期的 股票,同一 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 市 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非 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 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 术 确 定公允价值。 4 、同一债券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 、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合约, 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 、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 允 价 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 、如有确凿 证据表明按 上述方法进 行估值不能 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 人 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 、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有强 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 项,按国家 最 新 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或者未能 充分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 查明原因 , 双方协商解决。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及其他基金资产。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 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 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 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 确性 、 及时性。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 、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或投资者 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差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 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 按下述“ 差错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 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 、差错处理原则 (1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 义 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 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2 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 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 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 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行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 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的行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 金管理人有权向有责任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 的损失;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 、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 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 )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含第 3 位) 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 取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 理 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 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处理,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 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3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 由此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 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 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 损失的,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 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 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50% ,基金托管人承担 50% ; 3 )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 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 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 )由 于基金 管理人提 供 的信息错 误 (包括但 不 限于基金 申 购或赎回 金 额等) ,进 而 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的损失,由基 金 管 理 人 负 责 赔 付 。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 ) 前述内 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 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六、暂停估值 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 、如出现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情况; 5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净值 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日的净值计算结果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 其规定。 八、特殊情况 的处理 1 、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 “二、 估值方法” 的第 5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 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4 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 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第十二部 分基金的 收益与分 配 一、基金收益 的构成 1 、买卖证券差价; 2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 、银行存款利息; 4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 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 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利润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 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 每次基金 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 2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息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 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 ,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 金收益分配原则, 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四、收益分配 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原则、 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 的时间和程 序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5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在分 配方案 公 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3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 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收益分配 中发生的费 用 1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第十三部 分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 作有关的费 用 (一)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二 ) 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 1.5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6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 0.2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H=E ×0.5%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中 4 到 8 项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 售有关的费 用 1 、申购费用 表 4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A 类基金份额 前端申购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100 万 1.50% 100 万≤M <500 万 0.60% M≥500 万 1000 元/ 笔 A 类基金份额 后端申购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7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Y) 申购费率(% ) Y < 1 年 1.60% 1 年 ≤ Y < 2 年 0.90% 2 年 ≤ Y < 3 年 0.60% Y ≥ 3 年 0 C 类基 金 份额申 购 申购费率(% ) 0% 2 、赎回费用 表 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A 类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Y) 赎回费率(%) Y < 7 日 1.50% 7 日≤ Y < 30 日 0.75% 30 日≤Y < 1 年 0.50% 1≤ Y < 2 年 0.25% Y ≥ 2 年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Y) 赎回费率(%) Y < 7 日 1.50% 7 日≤Y <30 日 0.50% 30 日≤ Y


0.00% 注:1 年指 365 天,1 指月 30 日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其中, 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 调整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 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8 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 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收取认购费的, 可 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销售 服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 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 分基金的 会计与审 计 一、基金的会 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 、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所在的 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3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基 金管理 人及基金 托 管人分别 保 留完整的 会 计账目、 凭 证并进行 日 常的会计 核 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 、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 计 1 、 基金管理 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 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同 意 。 3 、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 或基 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第十五部 分基金的 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 应符合《基 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 法》 、基金合 同 及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99 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 3 日 前,将招募说明 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 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等 内容。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 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 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2)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3)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 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0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3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4 、基金开始申购、赎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 赎回开 始日前 2 日 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6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并将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 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 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 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 保 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1 7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 合同; (3)转换基金 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 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 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 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 (10)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 (11)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 管理 人及其董 事 、总经理 及 其他高级 管 理人员、 基 金经理受 到 严重行政 处 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 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 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 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 (18) 基金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 (19) 基金变更 、增加或减少销售代理机构; (20) 基金更换 登记结算机构; (21) 本基金开 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 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暂 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4) 本基金暂 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基金推出 新业务或服务; (26) 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的设置;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2 (27)发生 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 、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 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者备 案,并予以 公告 。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召集 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 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10 、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 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 定 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 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 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 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 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 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3 第十六部 分风险揭 示 一、投资于本 基金的主要 风险 1 、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 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 经济周 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 ) 利率风 险。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债券, 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在利率上升时, 基金持有的债券价格 下降,如基金组合久期较长,则将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4 )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度和宽度相对较低,交易相对较不 活跃,可能增大银行间债券变现难度,从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 (5 )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 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6 )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 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即利率风险) 互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 基 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 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 这将 对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产生影响。 (7 )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 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8 )新股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新股申购,本基金所投资新股价格波动将对 基金收益率产生影响。 (9 )债券回购风险。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 风险。 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 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其中, 信用风险 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 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 造成基金净值损失 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 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 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 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 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 进行回购操作时, 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 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 进 行了放大, 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 回购比例越高, 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 对基金 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 、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 人为因素、 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4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 )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 中,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 )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 因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 )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职业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可能导致的 损失。 4 、流动性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 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 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 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在客户集中度控制、 巨额赎回监测及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机 制, 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以及市场大幅波动、 流动性枯 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性风险。 (2 )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 场所, 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货币市场工具等) , 同时 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 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 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同时,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措施。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 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收取短期赎回费、 暂停 基 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管 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 审慎决策的原则,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使用前经过内 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投资者的赎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5 回申请、 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 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6 、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 其 中对创业成长型 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部分的 80%,权 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债券 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 0%-35% ,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 券投资比例 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投资者面临的特 定风险主要为股票投资风险。 股票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 市场偏好、 行业波动和公司 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 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 资的股票不 同,造成本 基金的收益 低于其他基 金。此外, 由于本基金 还可以投资 其它品种 , 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产生特定的风险, 并影 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7 、其他风险 (1 )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 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 生的风险; (4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 带来风险; (7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二、声明 1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2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 是, 基金资产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 也没有经基金代销机构担保收益, 代销机构并 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6 第十七部 分基金的 终止与清 算 一、本基金合 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 、基金托管人人职责终止,而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基金财产 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 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金清算。 (2)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 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 终止时,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 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 报告; (5)聘请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7)将基金清 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公布基金 清算报告; (9)对基金剩 余财产进行分配。 3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 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 费用; (2)交纳所欠 税款; (3)清偿基金 债务; (4)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 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7 5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 组公告;清 算过程中的 有关重大事 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 产清算结果 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第十八部 分基金合 同的内容 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自依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 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基金法》 、 《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 、 《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用; (3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8 (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 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 财产; (2 )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 (3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 ) 在符合 有关法律 法 规和本基 金 合同的前 提 下,制订 和 调整有关 基 金认购、 申 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决定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 管理费和赎回 费之外的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5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基金财产、 其他基金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 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当事人的 利益; (6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7 )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 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 的监督和检查; (9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2) 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融资、 融券; (13)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09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 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 互独立,对 所管理的不 同基金财产 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 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 规 定外,不 得 为自己及 任 何第三人 谋 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 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 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 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 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 基金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 金管理人名 义,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行使 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他 法律 行为; (19 )组织 并参加基金 财产清算小 组,参与基 金财产的保 管、清理、 估价、变现 和分 配; (20 )因违 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或 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应 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 成基金财产 损失时,应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 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 )面临 解散、依法 被撤销或者 被依法宣告 破产时,及 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通 知基 金托管人; (25)执行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0 (26)不从 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7 )依照 法律法规为 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 司行使股东 权利,为基 金的利益行 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 )获得基金托管费; (2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财产; (4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 为,对基金 财产、其他 基金合同当 事人的利益 造成重大损 失的情形 , 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 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 规 定外,不 得 为自己及 任 何第三人 谋 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 ) 保守基 金商业秘 密 。除《基 金 法》 、基金 合 同及其他 有 关规定另 有 规定外, 在 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15 年;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1 (10)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 清算、 交割 事宜 ; (11 )办理 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 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 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 )按照 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 自行召集基 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7 )因违 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 产损失,应 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 退任 而免除; (18 )按规 定监督基金 管理人按照 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 同履行其义 务,基金管 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根据 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0)参加 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 )面临 解散、依法 被撤销、破 产或者由接 管人接管其 资产时,及 时报告中国 证监 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执行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3)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二) 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 合同; (2)转换基金 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 类别; (4)变更基金 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更换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以及赎回费率。但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 其他基金的合并; (9)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2 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其他应由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的费用;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 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因相应的 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基金合同 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 三) 召集人和 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 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 、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 (以上含本数, 下同)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 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 额 10% 以上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仍认 为有必要召 开的,应当 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书 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 60 日内召开。 4 、 代表基金 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 管人都不召 集的,代表 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 人有权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四) 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以下简称“ 召集人”)负责选择 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 方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3 式和权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指定媒体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 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 议的主要事项; (3)会议形式 ; (4)议事程序 ; (5)有权出席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授权委托 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 达时间和地点; (7)表决方式 ; (8)会务常设 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 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 召集人需 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 、采 用通讯 方式开会 并 进行表决 的 情况下, 由 召集人决 定 通讯方式 和 书面表决 方 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 五) 基金份额 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 、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 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 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 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2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现场开会 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 经核对、 汇 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 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含 50% ,下同) ; 2)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4 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等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 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 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 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2)通讯开会 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 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 召集人在 基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 金管理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 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4) 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表, 同时提交 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 至少 应 在 25 个工作日后) ,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 六) 议事内容 与程序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 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以及会议 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 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35 日提 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 否则 , 会议的召开 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临时提案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3)对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 包括临时提案) ,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 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 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5 行审议。 (4)单独或合 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 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 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 应当最 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 否则, 会议的 召开日期应当顺延 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2 、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 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 主持人按照 规定程序宣 布会议议事 程序及注意 事项 ,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 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 和代理人以 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 50% 以上多数选 举产生一名 代表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等事项。 (2)通讯方式 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第 2 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 七) 决议形成 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过 方 为 有效, 除下列(2)所规定的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 更换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必须 以 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6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 公告。 4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 八) 计票 1 、现场开会 (1)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 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 理人中推举 3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 影响计票的效力及表决结果。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 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 有异议, 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 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 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计票过程 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 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 不影响计票 效力及表决结果。 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召集人, 由召集 人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任监督计票人员。 ( 九)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 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并在生效后方可执行。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7 2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定。 3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告。 4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 一) 基金合同 的变更 1 、 下列涉及 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同意: (1)终止基金 合同; (2)转换基金 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 类别; (4)变更基金 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更换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以及赎回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 其他基金的合并; (9)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 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布经修订的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因相应的 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变更的情形; (2)基金合同 的变更并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 (3)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 内容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4)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5)除按照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的。 2 、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8 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 二) 本基金合 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 、基金托管人人职责终止,而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 内容、 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 调解途径解决。 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 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 供基金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销机构和注册登 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第十九部 分基金托 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19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 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 期、中期、 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 结 算;办理 票 据 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 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结汇、 售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 保管箱服务 ;代理资金 清算;各类 汇兑业务 ; 代理政策性银行、 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贷款承诺;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外 汇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 外汇借款; 发行、 代理发行、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 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 外币兑换; 外汇担保; 资信调查、 咨询、 见证业务; 企业、 个人财务顾问服务;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 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 金融衍生 产 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 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 对基 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 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 其 中对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股票投资部分的 80% , 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 产的 0%-35%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0 本基金所指的创业成长型公司是: 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看, 处于成长阶段的启动期和 高速成长期;从股票市场的结构看,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创业板和 A 股主板中小型成长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包括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即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和债 券,新股/ 债 券的申购或 增发,法律 、法规或国 家证券监管 机构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 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 (公司 ) 债、 次级债 、 可转换债券 (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将在 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融 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 3 、 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4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 、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 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 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 人的各类 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 产支持证券 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 金持有的全 部资产支 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 、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 8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 、 本基金与 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1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本基金 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1 、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 变 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1-3 项以 及 5-7 项、10 项规定 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 制。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 (九) 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 有关关联方交易证券名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 准 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 的发生, 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 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 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 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 应在基金投 资运作之前 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慎 重选择的 、 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 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基金管 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 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 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 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 前 3 个工作 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 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 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 仍 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 则进行交易, 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但不承担 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 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2 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 托管人根据 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 计算 、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 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 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进行监督。 1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通 知》 、 《关于基 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 网下配售部 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 期限锁定期 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证券。 3 、 在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之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 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 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 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 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 险。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 基金管理 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 、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 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 拟发行数量、 定价依据、 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与承销商签订的 销售协议复 印件、缴款 通知书、基 金拟认购的 数量、价格 、总成本、 划款账号、 划款金额 、 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 、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场出现剧烈 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 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 并做出书面说明。 否则, 基金托管人 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执行其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6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确保证基金托管 人能够正常查询。 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 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 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7 、 如果基金 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送了虚假的 数据或者出现其他影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人监督职责的行为, 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3 管人职责的,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基金托管人可能遭受的监 管部门罚款以及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赔偿。 因投资流动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 除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当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之外, 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上述损失。 如因基金管理人未遵守相关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方 案以及投资额度和比例限制要求的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风险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的, 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除外。 (七)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 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 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 《 基金合同》 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 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二)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 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 未 执行或无故 延迟执行基 金管理人资 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 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 法》 、基 金 合同、 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 说明违规原因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4 及纠正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包 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 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 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 基 金 财 产 的 完 整 与 独 立 。 5 、 基 金托管 人根据基 金 管理人的 指 令,按照 基 金合同和 本 协议的约 定 保管基金 财 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 托 第 三 人 托 管 基 金 财 产 。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 、 基金募集 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认购 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 《基金法》 、 《运作 办法》 等有关规定后,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 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 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 、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根据基金管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5 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本基 金的一切货 币收支活动 ,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 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 金收益、收 取申购款 , 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 基金托管 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理 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 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 、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 账户的开设、 使用的, 按 有关规定开设、 使用并管理; 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 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 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 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 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6 管,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办理。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失, 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 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保管。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 其规定。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二)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 止日、基金 权益登记日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 、每 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 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 注册登记机 构编制,由 基金管理人 审核并提交 基金托管人 保管 。 基金托管人 有权要求基 金管理人提 供任意一个 交易日或全 部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每年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存期限为 15 年。 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并应遵守保密 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按有 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7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 协商、 调解不能 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 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各自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第二十部 分对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交 易资料的寄 送服务 1 、 每次交易结束后, 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确认单,或在 T+1 个工 作日后通过电话、网上服务手段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不 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2 、每季度结束后 10 个 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纸质对账 单; 每年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基金管理人向所有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纸质对 账单。 3 、 每月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向所有订阅电子邮件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电子邮件对账单。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 “ 博时快 e 通 ” 系统 网上自助订阅;或发送“ 订阅电子对账单 ” 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vice@bosera.com ; 也可直接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订阅。 二、网上 理财 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8 1 、 自助开户交易:投资者使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 商银行、 兴业银行、 浦发银行、 邮储银行、 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平安银 行、 中国银行、 广发银行的借记卡或招商银行i理财账户、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支付 宝基金专户均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 2 、 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 易记录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基金账户信息等基本资料。 3 、 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 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 、 在 线客服: 投资者可以点击基金管理人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 与客服代表进行 在线咨询互动。也可以在 “ 您问我答 ” 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三 、 短信 服务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四 、 电 子邮件 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 投诉受理、 基金份额净值 等 服务。 五 、 手 机理财 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博时移动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m.bosera.com)、 手 机 基金交易系统 (wap.bosera.com)和 博 时App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享受基金理财所 需的基金交易、理财查询、账户管理、信息服务等功能。 六 、 信 息订阅 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博时快e 通 、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 金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 、 电 话理财 服务 投资者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 话 费)可享有投资理财交易的一站 式 综合服务: 1 、自 助 语音服务: 基金管理人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 ×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投资 者可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 交易情况、 基金净值等信息, 也可以进行直销交易、 密码 修改、传真索取等操作。 2 、电话交易服务:本公司直销投资者可通过博时一线通电话交易平台在线办理 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变更分红方式、 撤单等直销交易业务, 其中已开通 协议支付账户的投资者还可以在线完成认/ 申购款项的自动划付。 3 、 人工电话服务: 投资者可以获得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 资料修改、 投诉受理、 信息订制、电话交易人工服务、账户诊断等服务 。 4 、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29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网址: www.bosera.com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第二 十 一 部分 其它应披 露的事项 ( 一) 、2018 年11 月29日,我 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公 告了《201811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民生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二) 、2018 年11 月26日,我 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 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三) 、2018 年11 月21日,我 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 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四) 、2018 年11 月06日,我 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公 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五) 、2018 年10月25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 ( 六) 、2018 年09月29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 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七) 、2018 年09月27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民财富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八) 、2018 年09月25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民商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九) 、2018 年09月04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20180904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夏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 十) 、2018 年08月31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 《关于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 转换 业务的公告》 ; (十一) 、2018年08月29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十二) 、2018年08月23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30 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十三) 、2018年08月17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的公告》 ; (十四) 、2018年08月15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十 五) 、2018年08月06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20180806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杭州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十六) 、2018年08月02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凤凰金信 (银川)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十七) 、2018年07月31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十八) 、2018年07月20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 (十九) 、2018年07月16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更新说明书2018年第2 号(摘要) 》 ; (二十) 、2018年06月29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 公告了《201806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二十一) 、2018年06月29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201806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渣打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二十二) 、2018年06月20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公告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 告 》;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1 号 131 第二十 二 部分招募 说明书存 放及查阅 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查阅; 投资人在支付工 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 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bosera.com )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 三 部分备查 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