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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多策略(005264)

国都多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月)查看PDF公告

国都多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1733 号文 ) 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 保证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 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 称“基金” ) 是一种长期 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 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
资单一证券所蕴含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
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
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并根据自 身
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符,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申购和赎回基金。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 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认 购基金份额以后,
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309 号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54 号 
注册资本:530000.0009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 承
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 理;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 
(以上为前五大股东,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 、部门设置情况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与业务审核委员会对包含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和业务 (含基
金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创新业务、 柜台业务等) 的开发、 销售和运作的重大事项进 行
审议和决策。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
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基金管理部负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部分别
设有投资部、 研究部、 运营部和中央交易室四个二级部门: 投资部负责公募基金的投资运作,
具体包括行业和上市股票投资, 固定收益市场的投资, 以及其他投资品种的研究和投资业务;
研究部负责根据经济、 政策、 股市情况, 为投资部提供投资策略, 并负责对各基金产品进 行
绩效评价; 运营部负责根据监管机构及产品合同的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披露、 传达、 解读监
管机构的各项政策; 中央交易室负责根据证监会、 交易所、 协会以及公司的相关法规和管理
办法,负责各公募基金产品的日常交易与复核工作。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军先生, 董事, 本科。 曾在上海市崇明县马桥公社插队; 上海市第二商业局财务处主任科
员; 上海商联房地产公司总会计师。 现任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玲女士, 董事, 博士。 曾任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主任科员; 中共山东省委企业工作委
员会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 副调研员;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党组副书记;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战
略发展与信息数据中心总经理; 现任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党群
工作部部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于军先生, 董事, 硕士 。 曾任职于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测绘部。 曾任华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二部部门经理;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三部部门经理;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现任国华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京林先生, 董事, 硕士。 曾任北京市审计局科员;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经理助理、 部门副经理、 部门经理;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 资产运营部经理。
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艳女士 ,独立董事 ,本科。曾 任职北京煤 炭管理干部 学院财务管 理系财会教 研室主任 ;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系财会教研室主任。 现任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
教授、工商系主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志忠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研究生。 曾在云南省轻工业学校担任教师; 四通集团公司任法
务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荆霞女士, 独立董事, 硕士。 曾在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财会系担任讲师。 现任中国人民 大
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翁振杰先生, 董事, 硕士。 曾任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 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建
九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 人大常委会常委等职务; 现任重庆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重庆市四届人大代表、
人大常委会常委、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 李敬伟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研究生。 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师 (副研究员) 、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江厚强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曾 任职于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财务部员工、 期货部副总
经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行部经理; 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业务副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韩新梅女士, 监事, 本科 。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红艺铝制品厂主管会计; 北京市海淀区京
海农工商公司会计兼统计; 北京市海淀区欣华农工商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经理。 现任北京市
海淀区欣华农工商公司行政管理副主任及监事会主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彭铭巧女士 ,监事,硕 士。曾任黑 龙江省证券 公司深圳营 业部职员; 特区时空杂 志社职员 ;
国泰君安证券海口营业部职员;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研究发展室经理; 海航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理财主管。 现任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玉江先生, 监事, 硕士 。 曾任邯郸矿务局王凤矿财务副科长、 科长; 邯 郸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结算中心会计、 副主任、 主任; 河 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与资本运营部长。 现
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资本运营部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操家明先生, 监事, 本科 。 曾任安徽省蚌埠市饲料公司财务主管会计; 安徽省蚌埠市粮食局
财务管理副科长, 上海市腾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财务、 投资经理;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现任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跃武先生, 监事, 硕士 研究生。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职工中专学校; 北京银行学
校教师,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科员,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处长, 北京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陈志红女士, 监事, 硕士 。 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任主任科员;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
券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赵远峰先生, 总经理, 硕 士。 曾任机电部自动化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四营业部信息技术主管; 国都证券电脑
中心总经理、 信息技术总监、 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经纪业务总监。 现任国都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仲哲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曾任安徽财贸学院计算中心教师;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
经理;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务筹建负责人、 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现任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中先生, 副总经理, 博士。 曾任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干部; 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营销 处
处长;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副
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曲宏先生, 副总经理, 博士。 曾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科管室副主任、 副 研
究员; 铁道部财务司职员;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行经理;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
投行综合业务负责人; 南方证券股份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债券业务总部总经理; 河
北省国际信托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 国都证券总裁助理。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魏泽鸿先生 ,副总经理 、合规总监 兼首席风险 官,硕士。 曾任中国农 业银行北京 分行职员 ;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部门经理;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阳路营业部总经理; 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经纪业务总监、 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现任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蔚女士, 财务负责人, 本科。 曾任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 光大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主管会计;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国都证券计划财
务部副总经理、 结算存管部总经理、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 
朱玉萍女士, 董事会秘书, 本科。 曾任空军部队战士、 学员、 区队长、 新闻干事; 北京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 营业部经理; 中工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 重庆
营业部总经理;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 
3 、本基金基金经理 
程广飞先生 ,中科院研 究生院工学 硕士,北京 科技大学计 算机学士。2011 年毕业 加入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创新产品部担任分析师, 随后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 2013
年 6 月加入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 金融工程组负责人。 现 任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 
杨志刚先生, 厦门大学经济系硕士。 曾任中国证券报编辑;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销
售经理;2011 年 7 月加 入国都证券任旅游、家电行业研究员,现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4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廖晓东先生,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项目经理;
加入国都证券后历任研究所副总经理、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研究所所长。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游典宗先生 ,经济学硕 士,2011 年 加入国都证 券,历任资 产管理总部 行业研究员 、投资 经
理助理。 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崴女士,硕士研究生,2007 年 5 月加入国都证券,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
总部、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地产行业研究员、 电气设备及新能源行业研究员。 现任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 
程广飞先生,简历同上。 
杨志刚先生,简历同上。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 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 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 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严 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严 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 《基金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 )利用基金资产或者职位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资产; 
(6 )泄露因 职务便利获 取的未公开 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 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3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加 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 操守,督促 和约束员工 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它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正在实施的有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
定的限制。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 着谨慎的原 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
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 现行有效的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 防范和化解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 信息技术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 基金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 资料档案管理、 业绩
评估考核、 监察稽核、 风险控制、 紧急应变等 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 对各部门的 主要职责 、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 原则:内部 控制包括公 司的各项业 务、各个部 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 原则:通过 科学的内控 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 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 ) 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的原则, 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 
(5 )成本效 益原则:运 用科学化的 经营管理方 法降低运作 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
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 )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 制系统和维 持其有效性 承担最终责 任。董事会 下设审计
与合规委员会, 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 )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业务投 资决策委员 会为基金投 资管理的最 高决策机构 ,由基金
管理部总经 理、部门负 责人(投资 总监) 、基金 经理及研究 部负责人组 成,负责指 导基金资
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 )合规负 责人积极对 公司各项制 度、业务的 合法合规性 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4 ) 内控部门: 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内控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合规法律部、 风险管理部、 稽核审计部及其各岗位的
职责和工作流程、 组织纪律。 合规法律部、 风险管理部、 稽核审计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
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5 )业务部 门:部门负 责人为所在 部门的风险 控制第一责 任人,对本 部门业务范 围内的风
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6 )岗位员 工:公司努 力树立内控 优先和风险 管理理念, 培养全体员 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 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业务各个部门、 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
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 报 告 、 反 馈 的 义 务 。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公司确 立积极吸收 或采用先进 的风险控制 技术和手段 ,进行内部 控制和风险 管理。公
司逐步健全 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 关联交易 、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 )公司设 置的组织结 构,充分体 现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 的原则,各 部门均有明 确的授权
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 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 运营规范、 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 包括民主 、
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 高效、 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以及健全、 有效的内部监 督
和反馈系统。 
(3 )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 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
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 )公司建 立有效的人 力资源管理 制度,健全 激励约束机 制,确保公 司人员具备 与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 )公司建 立科学严密 的风险评估 体系,对公 司内外部风 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
消授权。 
(7 )建立完 善的基金财 务核算与基 金资产估值 系统和资产 分离制度, 基金资产与 公司自有
资产、 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 分别核算, 及时、 准 确和完整
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 )建立科 学、严格的 岗位分离制 度,明确划 分各岗位职 责,投资和 交易、交易 和清算、
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投资、 研究、 交易、IT 等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 )建立和 维护信息管 理系统,严 格信息管理 ,保证客户 资料等信息 安全、真实 和完整。
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各级领导、 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的报
告途径。 
(10 ) 建立 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 加强基金销售管理, 规范基金宣传推介, 不得有不正当销
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 ) 制订 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 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 ) 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 合规负责人、 内控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 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 由内控部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细, 按照
查核项目和 查核程序进 行部门自查 、监察部核 查,确保公 司各项制度 、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 由内控部门与风险管理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 岗位共同
识别风险点, 界定风险责任人, 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 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 并
由内控部门与风险管理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合规负责人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 维持、 完善、 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
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完备, 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 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 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
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601166 )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 兴业银行始终坚持 “真诚服务, 相伴成长” 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 提
供全面、 优质、 高效的金融服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42 万亿
元,实现营业收入 1399.75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00 亿元 。根据
2017 年英 国 《银行家》 杂志 “全球银行 1000 强” 排名, 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 28 位,
按总资产排名第 30 位 , 跻身全球银行 30 强 。 按 照美国 《财富》 杂志 “世 界 500 强 ” 最新榜
单, 兴业银行以 426.216 亿美元总营收排名第 230 位。 同时, 过去一年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
织的各项评比中, 先后获得 “亚洲卓越商业银行” “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 “中国最受尊敬企
业”等多项殊荣。 
2. 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 下设综合管理处、 市场处、 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
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 基金托管资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
监基金字[2005]74 号。 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239 只 ,托管
基金财产规模 8930.96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
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 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
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 专职的稽核监察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
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
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 原则:风险 控制必须覆 盖基金托管 部的所有处 室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 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 
(2 ) 独立性原则: 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 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 约原则:各 处室在内部 组织结构的 设计上要形 成一种相互 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 原则:建立 完备的风险 管理指标体 系,使风险 管理更具客 观性和操
作性。 
(5 )防火墙 原则:托管 部自身财务 与基金财务 严格分开; 托管业务日 常操作部门 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 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进行
相应修改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
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
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 )责任追 究原则。各 业务环节都 应有明确的 责任人,并 按规定对违 反制度的直 接责任人
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制度建设 :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 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 手册、严格 的人员行
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 与评估:稽 核监察处指 导业务处室 进行风险识 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 风险控制
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 :进行定期 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 ,使员工树 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
承诺书。 
6 、 应急预案 : 制定完备的 《应急预案》 , 并组织 员工定期演练; 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
务不中断。 
(四)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 根据 《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 费
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 申购 赎
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违反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
以书面形式 对基金托管 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 ,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告 。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销售机构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九层十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九层十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2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王少华先生原任公司董事长职务,2017 年 8 月 1 日王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董事
长职务,王 少华先生辞 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其他 职务。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 程》规定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临时会
议) 选举翁振杰董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翁振杰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
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2 、 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 20 号滨海金融街 E71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22 号院 2 号楼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庆林 
联系电话:010-62378528 
传真:010-62378010 
联系人:李迎茜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庆林、李迎茜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 充分挖掘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中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包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 等) 、同业存 单、资产支 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 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75% ; 权证投资比例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种投资策略和交易手段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和股票的行业配置, 在预防出现单一
策略可能失效的情况下,保证整体投资业绩的稳健持续性。 
1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依据宏观
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 结合估值水平、 政策取向等因素, 综合评估各大类资产的预
期收益率和 风险,合理 确定本基金 在股票、债 券、权证、 现金等大类 资产之间的 配置比例 ,
以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深入分析企业基本面的基础上, 建立成长策略、 价值策略、 再融资策略、 动量策略、
主题策略、 事件驱动策 略等多策略 投资体系, 并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化 进行灵活运 用。其中 ,
成长策略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 从多维度进行企业成长性分析, 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的
股票; 价值策略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估值分析, 精选出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 再
融资投资策略主要关注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事件关联的投资机会; 动量策略重在捕捉市场
动量效应驱动的投资机会; 主题策略通过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趋势变化的研究把握不同主题
的投资机会; 事件驱动策略通过捕捉特定事件对上市公司价值有显著影响的投资机会。 本基
金通过以上多种策略的综合运用, 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建立投资组合, 并根据阶段性的
市场变化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1 )成长策略 
本基金对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以新兴产业、 处于周期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业以及持续增长
的传统产业为重点, 并精选其中行业代表性高、 潜在成长性好、 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个股进行
投资。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分析和评估上市公司的成长空间和竞争壁垒,
从而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成长型行业,并根据定期分析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2 )价值策略 
本基金的价值策略是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 以谋求估值反转带来的收益。 通
过运用多项指标如 PE、 PB 、 EV/EBITDA 等进行相对估值, 通过与国内同行业其它公司估值水
平以及国外同行业公司相对估值水平等进行估值比较,找出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公司。 
3 )再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再融资投资策略是通过研究上市公司再融资用途、 再融资对象、 再融资进程等多种
因素, 主要投资于再融资发行的证券, 以及处于再融资进程中、 再融资完成但增发或获配股
份还处于限售期内、 二级市场股价跌破定增预案价或实际增发价一定幅度的股票, 以及有投资价值的可转债品种。 本基金将根据对证券内在投资价值和成长性的判断, 结合股票市场环
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调整投资组合。 
4 )动量策略 
动量策略是指市场在一定时期内可呈现 “强者恒强” 的特征, 通过买入过去一段时期的强势
股可以获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股票的市场价格动量特征, 分析
指标包括各股票的阶段累计收益率、 换手率、 市 场交易活跃度、 波动率, 选择动量特征明显
和价格趋势强劲的个股纳入投资组合,作为本基金的辅助投资策略。 
5 )主题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趋势变化, 分析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的关键性
驱动因素及成长动因, 挖掘中长期主题投资机会, 并精选出符合投资主题的行业以及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首先, 从经济体制变革、 产业结构调整、 技术发展创新等多个角度 出
发, 分析经济结构、 产业结构或企业商业运作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势以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
化的关键性驱动因素, 从而前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主题; 其次, 通过对投资主
题的全面分析和评估, 明确投资主题所对应的主题行业或主题板块, 从而确定受惠于相关主
题的公司, 依据企业对投资主题的敏感程度、 反应速度以及获益水平等指标, 精选个股; 再
次, 通过紧密跟踪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内在驱动因素的变化, 不断地挖掘和研究新的投资主题,
并对主题投资方向做出适时调整, 从而准确把握新旧投资主题的转换时机, 充分分享不同投
资主题兴起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6 )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策略是通过研究市场中的某一类规律性事件, 如研究员一致预期变动、 上市公司业
绩超预期、 股东增持、 大股东减持、 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发现上述事件蕴含阶段性投资机 会
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适当的时机选用合适的事件策略, 用于捕捉阶段性的超额收益或绝
对收益。 
3 、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 严格控制
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 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 以收益率曲线策略、 利差策略
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通胀、 利率、 期限、 流动性、 税收等因素, 实时确定各债券品种的公
允价值。通过配置不同类别和期限的债券品种,达到债券组合的收益率目标。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对冲系统性风险为目的, 达到套期保值目的。 基金管理人动态调整股
指期货合约持仓品种、持仓数量,与现货相匹配,控制风险,并驻留相对收益。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 对资产支持 证券资产池 结构和质量 的跟踪考察 、分析资产 支持证券的 发行条款 、
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6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 平滑收益、 锁定利润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基
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其的流动性,谨慎投资。 
7 、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 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 回售的权利, 因此其理论
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 主
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 基金投资的可转债可以转股, 以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 
沪深 300 指 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 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 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 其成份股票为中
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推出的债券指数。
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 也是债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 中国债券总指
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 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 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 判断
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
基金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
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上予以公
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会及 董事保证本 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23 日复 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 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比较表: 
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
的比较 
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授权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双方复核后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授权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双方复核后的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 -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 关规定,
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刊登的 《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 行了更
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第三 部分基金管 理人” 、 “第四部分基金 托管人” 、 “第九部分基 金的投资” 、 “第十部
分基金的业绩” 、 “第二 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