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远见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国联 安 远 见成 长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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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 要 提 示 】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8 年 2 月 2 日 证 监 许 可
[2018]255 号文准予注册。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 册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注 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中 国 证 监 会 不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及 市 场 前 景 等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证。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投 资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最 低
收益。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认购或申购 本 基 金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新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资产净 值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 期 货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 期 货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自
主 判 断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 对 投 资 本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并 自 行 承 担 投 资 风 险 。 投 资 者 根 据 所 持 有 份 额 享 受 基 金 的 收
益 , 但 同 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 风 险 。 投 资 本 基 金 可 能 遇 到 的 风 险 包 括 :
因政治、 经 济、 社会等 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 基 金 投 资 内 地 与 香 港 股 票 市 场 交 易 互 联 互 通 机 制 试 点 允 许 买 卖 的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 含 沪 港 通 及 深 港 通 标 的 股 票 , 以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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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 ) ,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
市 场 制 度 以 及 交 易 规 则 等 差 异 带 来 的 特 有 风 险 , 包 括 港 股 市 场 股 价 波 动 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 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 可能对
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 在 内 地 开 市 香 港 休 市 的 情 形 下 , 港 股 通 不 能 正 常 交 易 , 港 股 不 能 及 时 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 基 金 可 根 据 投 资 策 略 需 要 或 不 同 配 置 地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 选 择 将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投 资 于 港 股 或 选 择 不 将 基 金 资 产 投 资 于 港 股 , 基 金 资 产 并 非 必
然投资港股。
本 基 金 投 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是 指 中 小 微 型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以 非 公 开 方 式 发 行 和 转 让 , 约 定 在 一 定 期 限 还 本 付 息 的 公 司 债
券, 其发行 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 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因 此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较 传 统 企 业 债 的 信 用 风 险 及 流 动 性 风 险 更 大 , 从
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 基 金 属 于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属 于 中 等 预 期 风 险 、 中 等 预 期 收 益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通 常 预 期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和 债 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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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2018 年 5 月 15 日
二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 基 金管 理 人 概 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 年4 月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4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 二 ) 主 要人 员 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于 业 明 先 生 , 董 事 长 , 博 士 学 位 , 高 级 会 计 师 。 历 任 宝 钢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董 事 长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华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并
曾 担 任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现 任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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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孟 朝 霞 女 士 , 董 事 ,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管 理 中 心 总 经 理 、 泰 康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Jiachen Fu ( 付 佳 晨 ) 女 士 , 董 事 , 工 商 管 理 学 士 。2007 年起进入金
融 行 业 , 历 任 安 联 集 团 董 事 会 事 务 主 任 、 安 联 全 球 车 险 驻 中 国 业 务 发 展 主
管 兼 创 始 人 、 忠 利 保 险 公 司 内 部 顾 问 、 戴 姆 勒 东 北 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及
监 控 部 成 员 、 美 国 克 赖 斯 勒 汽 车 集 团 市 场 推 广 及 销 售 部 学 员 。 现 任 安 联 资
产管理公司驻中国业务董事兼业务拓展总监、管理董事会成员。
杨 一 君 先 生 , 董 事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美 国 通 用 再 保 险 金 融 产
品 公 司 副 总 裁 助 理 、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运 用 管 理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运 营 总 监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合 规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 现 任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Eugen Loeffler先生, 董事, 经济与政治学博士。 2017年3月底退休前,
担任安联投资管理新加坡公司行政总裁/投资总监, 负责监督安联亚洲保险
实 体 的 投 资 管 理 事 务 。1990 年 起 进 入 金 融 行 业 , 他 历 任 安 联 全 球 投 资 韩 国
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主管、 安联全球投资亚太区投资总监、 安联苏 黎世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安 联 苏 黎 世 房 地 产 及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苏 黎 世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 安
联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环 球 股 票 团 队 主 管 、 安 联 全 球 投 资 韩 国 公 司 主 席 及 行 政 总
裁 、 安 联 人 寿 韩 国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办 事 处 投 资 总 监 兼 主
管 、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欧 洲 股 票 研 究 部 主 管 、 安 联 慕 尼 黑 总 部 财 务 部 工 作 ( 股
票/长期参与计划投资管理)。
贝 多 广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曾 在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伯 克 利
分 校 和 纽 约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担 任 客 座 研 究 员 , 并 曾 先 后 任 职 于 中 国 财 政 部 、
中 国 证 监 会 、 中 金 公 司 和 美 国 摩 根 大 通 。 贝 先 生 曾 出 版 多 项 专 著 , 获 得 过
孙 冶 方 经 济 学 论 文 奖 , 主 持 过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研 究 。 近 年 来 关
注 普 惠 金 融 , 并 主 持 相 关 课 题 研 究 。 贝 先 生 现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中 国 普 惠 金
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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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志 明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美 国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野村证券国际金融部中国部负责人, 野村国际 (香港) 中 国投行部 总经理、
野村中国区首席执行官, 美国华平 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 全球合伙人等职。
现任正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胡斌先生, 独立董事,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 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
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 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 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 年 11 月起 ,担任梅隆资产管理
中国区负责人。2010 年 7 月起, 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
席 执 行 官 ( 总 经 理 ) 。 现 任 上 海 系 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段 黎 明 先 生 , 监 事 会 主 席 , 会 计 专 业 硕 士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平 安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分 析 主 管 、 中 国 平 安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企 划 部 项 目 负 责 人 、 平 安 集 团 财 务 上 海 分 部 预 算 管 理 室 主 任 、 财 务 管 理
室 主 任 ,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部 负 责 人 、 首 席 财 务 官 等 职 务 。
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Uwe Michel 先 生 , 监 事 , 法 律 硕 士 。 历 任 慕 尼 黑Allianz SE 亚 洲 业 务
部主管、主席办公室主管、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 主席及日
本全国主管、德国慕尼黑Group OPEX 安联集团内部顾问主管。现任慕尼黑
Allianz SE业务部H5投资与亚洲主管。
刘 涓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大 学 本 科 、 经 济 学 学 士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监。
朱 敏 菲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大 学 本 科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人 力 综
合部资深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 业 明 先 生 , 董 事 长 , 博 士 学 位 , 高 级 会 计 师 。 历 任 宝 钢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董 事 长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华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 并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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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担 任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现 任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孟 朝 霞 女 士 ,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管 理 中 心 总 经 理 、 泰 康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 东 先 生 ,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经 济 学 硕 士 。 曾 任 职 于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 后 担 任 交 易 部 总 经 理 、 华 宝 兴 业 宝 康 灵 活 配 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和
华 宝 兴 业 先 进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副 总 监 及 国 内 投 资
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 基金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等 职 务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并 兼 任 国 联 安 德 盛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国 联 安 新 精 选 灵 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 柯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经 济 学 学 士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 上 海 联 合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 经 理 、 营 运 负 责 人 兼
内 部 审 计 师 、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总 经 理
助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 蓓 蕾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学 位 。 历 任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与 营 销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零 售 部 副 总 经 理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总 监 、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公 募 事 业 部 市 场 业 务 负 责 人 等 职 。 现 任 国 联 安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华 先 生 , 督 察 长 ,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系 讲 师 、 广 东
省 南 方 金 融 服 务 总 公 司 基 金 部 副 总 经 理 、 广 东 华 侨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规 划 发 展
部 总 经 理 、 广 州 鼎 源 投 资 理 财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广 东 南 方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天 一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业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融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监 及 监 事 、 新 疆 前 海 联 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等
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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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伟先生,硕士研究生。2008 年7 月至2011 年8 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总 部 担 任 投 资 经 理 。2011 年8 月至2015 年9 月
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2月起担任国联安鑫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联 安 睿 祺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6月至2018 年7 月 兼 任 国 联 安 信 心 增 长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月起兼任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基 金 投 资 的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 主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 权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 固 定 收 益 部
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 人 (根据需要) 组成。 投 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总经理)
高级基金经理1-2 人(根据需要)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欧阳健(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养老金及FOF 投资部(筹)负责人)
杨子江(研究部总经理)
高级基金经理1-2 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 金管 理 人 的 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 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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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
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 证 所 管 理 的 基 金 财 产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财 产 相 互 独 立 , 对 所 管 理 的 不 同 基
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
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 方 法 符 合 《 基 金 合 同 》 等 法 律 文 件 的 规 定 , 按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并 公 告 基 金
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 格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履 行 信 息
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 守 基 金 商 业 秘 密 , 不 泄 露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 投 资 意 向 等 。 除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另 有 规 定 外 , 在 基 金 信 息 公 开 披 露
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 按 《 基 金 合 同 》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 据 《 基 金 法 》 、 《 基 金 合 同 》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大会或 配 合 基 金 托 管 人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依 法 召 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16 、 按 规 定 保 存 基 金 财 产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 会 计 账 册 、 报 表 、 记 录 和 其
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 、 确 保 需 要 向 基 金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各 项 文 件 或 资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发 出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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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且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按 照 《 基 金 合 同 》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方 式 , 随 时 查 阅 到 与
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 织 并 参 加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小 组 ,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 清 理 、 估
价、变现和分配;
19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导 致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或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 金 托 管 人 违 反 《 基 金 合 同 》 造 成 基 金 财 产 损 失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为 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其 义 务 委 托 第 三 方 处 理 时 , 应 当 对 第 三 方 处 理 有
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义 ,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或 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募 集 期 间 未 能 达 到 基 金 的 备 案 条 件 , 《 基 金 合 同 》
不 能 生 效 ,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担 全 部 募 集 费 用 , 将 已 募 集 资 金 并 加 计 银 行 同 期
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 ) 基 金管 理 人 的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行为, 并
承 诺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 违 反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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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 泄 露 因 职 务 便 利 获 取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 利 用 该 信 息 从 事 或 者 明 示 、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 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 五 ) 基 金经 理 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 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代理人、 代表人、 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
开 的 基 金 投 资 内 容 、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等 信 息 , 或 利 用 该 信 息 从 事 或 者 明 示 、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六 ) 基 金管 理 人 的 内部 控 制 制 度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包 括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两 个 方 面 。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是 指 公 司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其 相 互 之 间 的 运 行 制 约 关 系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指 公 司 为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 保 护 资 产 的 安 全 与 完 整 , 促 进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有 效 实 施 而 制 定 的 各 种 业 务 操 作 程 序 、 管 理 方 法 与 控 制 措 施 的
总称。
1、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控 制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建 立 一 个 决 策 科 学 、 运 营 规 范 、
管 理 高 效 和 持 续 、 稳 定 、 健 康 发 展 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具 体 来 说 , 必 须 达 到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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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目标:
(1) 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 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 科学合理的决
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 确保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
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 ) 不 断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的 效 率 和 效 益 , 努 力 实 现 公 司 价 值 的 最 大 化 ,
圆满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2、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 独 立 性 原 则 。 公 司 各 机 构 、 部 门 和 岗 位 职 责 应 当 保 持 相 对 独 立 ,
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
制衡。
(5 ) 成 本 效 益 原 则 。 公 司 运 用 科 学 化 的 经 营 管 理 方 法 降 低 运 作 成 本 ,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 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 章
和各项规定。
(2 ) 全 面 性 原 则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涵 盖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 ,
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
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 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和 公 司 经 营 战 略 、 经 营 方 针 、 经 营 理 念 等 内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进 行 及 时 的 修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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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1) 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 权责统一、 严密有效的三
道监控防线:
1) 建立以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各岗位职责明确, 有详
细 的 岗 位 说 明 书 和 业 务 流 程 , 各 岗 位 人 员 在 上 岗 前 均 应 知 悉 并 以 书 面 方 式
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建
立 重 要 业 务 处 理 凭 据 传 递 和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 相 关 部 门 和 岗 位 之 间 相 互 监 督
制衡。
3) 建立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机
构 、 各 项 业 务 全 面 实 施 监 督 反 馈 的 第 三 道 监 控 防 线 。 公 司 督 察 长 、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监 察 稽 核 部 独 立 于 其 他 部 门 ,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实 行 严 格
的检查和反馈。
(2) 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 各 业务部门和分
支 机 构 必 须 在 适 当 的 授 权 基 础 上 实 行 恰 当 的 责 任 分 离 制 度 , 直 接 的 操 作 部
门或经办人员和直接的管理部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3) 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在明确 不
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基础上, 赋予各 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 建 立相互 配合、
相 互 制 约 、 相 互 促 进 的 工 作 关 系 。 通 过 制 定 规 范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 严 格 的
操 作 程 序 和 合 理 的 工 作 标 准 , 大 力 推 行 各 岗 位 、 各 部 门 、 各 机 构 的 目 标 管
理。
(4) 必须真实、 全面地记载每一笔业务, 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
职 能 , 健 全 会 计 、 统 计 、 业 务 等 各 种 信 息 资 料 及 时 、 准 确 报 送 制 度 , 确 保
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5) 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包 括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
监 测 办 法 、 分 支 机 构 和 重 要 部 门 的 风 险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以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道 德
风 险 防 范 系 统 等 。 通 过 严 密 的 风 险 管 理 , 及 时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弱 点 , 以 便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6 ) 必 须 制 订 切 实 有 效 的 应 急 应 变 措 施 , 设 定 具 体 的 应 急 应 变 步 骤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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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 其 是 投 资 交 易 等 重 要 区域遇 到 断 电 、 失 火 等 非 常 情 况 时 , 应 急 应 变 措 施
要 及 时 到 位 , 并 按 预 定 功 能 发 挥 作 用 , 以 确 保 公 司 的 正 常 经 营 不 会 受 到 不
必要的影响。
5、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控 制 、 信 息
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投资 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
格 制 定 管 理 规 章 、 操 作 流 程 和 岗 位 手 册 , 明 确 揭 示 不 同 业 务 可 能 存 在 的 风
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
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遵循安全性、 实用性、 可操作性原则,
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4)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金 融企业会计制度》 、 《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制 订 基 金 会 计 制 度 、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
会 计 工 作 操 作 流 程 和 会 计 岗 位 工 作 手 册 , 并 针 对 各 个 风 险 控 制 点 建 立 严 密
的会计系统控制。
(5) 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控
制制度,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 实 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 、 基 金 托 管 人
( 一 ) 基 金托 管 人 情 况
1、基本情况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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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
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 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601939)。
2018 年 6 月 末 , 本 集 团 资 产 总 额 228,051.82 亿 元 ,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
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增加84.56 亿元至1,474.65 亿元,增幅6.08% 。
2017 年, 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 《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
美国《环球金融》“2017 最佳转型银行 ”、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 《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 ”
等多项重要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1000 强”中列
第2 位;在美国《财富》“2017 年世界500 强排行榜 ”中列第28 名。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设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 下 设 综 合 与 合 规 管 理 处 、 基 金
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
金托管处、 清算处、 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
室, 在安徽 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 在上海设 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
共有员工315 余人。 自2007 年起, 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 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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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纪 伟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曾 先 后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南 通 分 行 、 总
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 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 投资托管业务部、
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 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 熟 悉各项托管业务,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 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一级) ,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
银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国 际 部 、 营 业 部 并 担 任 副 行 长 , 长 期 从 事 信 贷 业 务 和 集 团
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一级) , 曾就职于中国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会 计 部 , 长 期 从 事 托 管 业 务 管 理 等 工 作 , 具 有 丰 富 的 客 户 服 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 绍 平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投 资
部、 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 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 玎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 长 期 从 事 海 外 机 构 及 海 外 业 务 管 理 、 境 内 外 汇 业 务 管 理 、 国 外 金 融
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 批 开 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一 直 秉 持 “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 的 经 营 理 念 , 不 断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
严 格 履 行 托 管 人 的 各 项 职 责 , 切 实 维 护 资 产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为 资 产 委
托 人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托 管 服 务 。 经 过 多 年 稳 步 发 展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托 管 资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 托 管 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 , 已 形 成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社 保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 基 本 养 老 个 人 账 户 、(R)QFII 、(R)QDII 、 企 业 年 金 等 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2018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
设 银 行 专 业 高 效 的 托 管 服 务 能 力 和 业 务 水 平 , 赢 得 了 业 内 的 高 度 认 同 。 中
国建设银行先后9 次获得 《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 “优秀资产托管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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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等奖项, 并在2016 年被 《环球金融》 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
托管银行”、在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 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 二 ) 基 金托 管 人 的 内部 控 制 制 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 为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托 管 业 务 的 法 律 法
规 、 行 业 监 管 规 章 和 本 行 内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 严 格 监
察 ,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 保 证 基 金 财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 确 保 有 关 信 息 的 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设 有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委 员 会 , 负 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 对 托 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指 导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配 备
了 专 职 内 控 合 规 人 员 负 责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控 合 规 工 作 , 具 有 独 立 行 使 内 控 合
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具 备 系 统 、 完 善 的 制 度 控 制 体 系 , 建 立 了 管 理 制 度 、
控 制 制 度 、 岗 位 职 责 、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 可 以 保 证 托 管 业 务 的 规 范 操 作 和 顺
利 进 行 ; 业 务 人 员 具 备 从 业 资 格 ; 业 务 管 理 严 格 实 行 复 核 、 审 核 、 检 查 制
度 , 授 权 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 务 印 章 按 规 程 保 管 、 存 放 、 使 用 , 账 户 资
料 严 格 保 管 , 制 约 机 制 严 格 有 效 ; 业 务 操 作 区 专 门 设 置 , 封 闭 管 理 , 实 施
音 像 监 控 ; 业 务 信 息 由 专 职 信 息 披 露 人 负 责 , 防 止 泄 密 ; 业 务 实 现 自 动 化
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 基 金托 管 人 对 基金 管 理 人 运作 基 金 进 行监 督 的 方 法和 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 照 《 基 金 法 》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 监 督 所 托 管 基 金 的
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作 基 金 的 投 资 比 例 、 投 资 范
围 、 投 资 组 合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在 日 常 为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所 提 供 的 基 金 清 算
和 核 算 服 务 环 节 中 ,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送 的 投 资 指 令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各 基 金
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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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对 各基金投资运
作 比 例 控 制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 如 发 现 投 资 异 常 情 况 ,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风
险 提 示 ,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情 况 核 实 , 督 促 其 纠 正 , 如 有 重 大 异 常 事 项 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一 ) 基 金份 额 发 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服电话: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网址:www.cpicfunds.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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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66107913
联系人:李鸿岩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晓皙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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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032284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6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楠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7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黄婵君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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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或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0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82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11 )名称: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 号楼2 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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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朱玉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李晓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4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1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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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6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85650628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7 )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497361
联系人:李艳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8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 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联系人:胡雪芹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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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9 )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 号10 号楼14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郭丹妮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0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1 )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06-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李超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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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名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 幢10楼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 幢10 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电话:0571-88337717
联系人:孙成岩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3 )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6 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828
联系人:徐烨琳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4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 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5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5楼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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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6 )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楼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 号盈科中心东门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85643600
联系人:姜颖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7 )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 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8 )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 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43
联系人:朱真卿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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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9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联系人:徐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30 )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琶 洲 大 道 东1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1 )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1 号A 栋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7 ;0755-8946 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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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网址:www.ifastps.com.cn
32 )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 栋11 层1101-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84034499
联系人:张烨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33 )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 (一期)
第七幢23 层1 号4 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 (一
期)第七幢23 层1 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34 )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 得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联系人: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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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35 )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F 座12层B 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36 )名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 座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400-818-8866
联系人:徐晓荣/ 刘聪慧
客服电话:010-5817087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37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2 号楼615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 平金融大厦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8 )名称: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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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联系人:胡璇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9 )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联系人:王哲宇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0 )名称: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1 号A 栋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 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联系人:廖嘉琦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41 )名称: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 栋标准厂
房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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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 号君派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程雷
电话:0851-86909950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42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3 )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 层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 号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979
联系人:黄志鹏
客服电话:021-609079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44 )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楼01 、02 、03
室
办 公 地 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杨 高 南 路799 号5 楼01 、02 、
03 室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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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10-62680827
联系人:樊晴晴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5 )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6 )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 号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7 )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紫 月 路 18 号院 朝 来 高 科 技 产 业 园 18 号楼
(100000)
办公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
号14 层1402(750000)
法定代表人:张旭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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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8160168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8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A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13810801527
联系人:韩锦星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kenterui.jd.com
49 )名称:民商基金销售( 上海) 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 号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 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021-50206003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50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2 楼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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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网址:www.amcfortune.com
51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15618885038
联系人:余翼飞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2 )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1 号A 栋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 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电话:0755-89462447
联系人:罗曦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53 )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 单元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 号1 号楼1102 单
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88-35328
联系人:宋楠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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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登 记机 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38992863
( 三 ) 出 具法 律 意 见 书的 律 师 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 四 ) 审 计基 金 财 产 的会 计 师 事 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 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 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王国蓓
联系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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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基 金 的 名 称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 的类型
混合型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精 选 具 有 较 高 成 长 性 及 盈 利 质 量 的 上 市 公 司 , 在 严 格 控 制 投 资 风 险 和
保 持 基 金 资 产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 力 争 长 期 内 实 现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资回报。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
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 融 工 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股 票 投 资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60%-95% ,投 资 于 港 股通 标 的 股 票的 比 例 占 股票 资 产 的 0-50% ; 权证 投 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持 有 的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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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申购款等。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是 混 合 型 基 金 ,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 政 策 面 因 素 、 金 融 市
场 的 利 率 变 动 和 市 场 情 绪 , 综 合 运 用 量 化 择 时 模 型 , 对 股 票 、 债 券 和 现 金
类 资 产 的 预 期 收 益 风 险 及 相 对 投 资 价 值 进 行 评 估 , 确 定 基 金 资 产 在 股 票 、
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主 要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获 利 能 力 、 资 本 成 本 、 增 长 能 力 以 及 股 价 的
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 具体来 说, 本基金 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 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 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
利能力,通过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指标来衡量公司
的 资 本 成 本 , 将 公 司 的 获 利 能 力 和 资 本 成 本 指 标 相 结 合 , 选 择 出 创 造 价 值
的公司。
其次,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成长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估值指标主要包括:市盈率、市盈率/净利增长率;
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本 基 金 将 重 点 关 注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等 成 长
性指标。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是 把 握 公 司 成 长 性 的 主 要 指 标 。 本 基 金 将 在 考 察
历 史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的 基 础 上 , 结 合 分 析 公 司 的 产 能 扩 张 、 主 导 产 品
的 市 场 供 求 变 化 趋 势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以 及 产 品 的 差 异 性 或 替 代 性 等 因 素 ,
参 考 上 市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 准 确 把 握 预 期 主 营 业
务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有效性。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率 是 企 业 一 定 时 期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同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净 额 的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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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率 。 它 表 明 企 业 每 单 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所 产 生 的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 反 映 了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的 获 利 能 力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 即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率 较 高 , 表
明其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实 地 调 研 或 充 分 借 鉴 合 作 券 商 等 外 部 资 源 的 研 究 成 果 ,
对 于 个 股 的 投 资 价 值 进 行 深 入 发 掘 , 重 点 投 资 未 来 预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处 于 细 分 行 业 前 列 、 技 术 或 商 业 模 式 上 有 所 创 新 、 代 表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的 上
市 公 司 , 并 坚 决 规 避 那 些 公 司 治 理 混 乱 、 管 理 效 率 低 下 的 公 司 , 以 降 低 投
资风险、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本 基 金 可 通 过 内 地 与 香 港 股 票 市 场 交 易 互 联 互 通 机 制 投 资 于 香 港 股 票
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 基 金 港 股 通 标 的 股 票 投 资 将 综 合 考 虑 行 业 特 性 和 公 司 基 本 面 等 因 素 ,
寻 找 具 有 相 对 估 值 优 势 和 较 大 成 长 潜 力 的 投 资 标 的 。 在 行 业 特 性 方 面 , 将
优 先 选 择 行 业 成 长 空 间 大 ,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 扶 持 方 向 的 行 业 ; 公 司 基
本 面 方 面 , 优 选 公 司 成 长 性 好 、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较 为 完 善 、 财 务 指 标 较 为 稳
健的公司; 在估值方面, 综合考虑市盈率、 市净率、 重置价值、A-H 溢价率
等 估 值 指 标 , 选 择 具 有 相 对 估 值 优 势 的 公 司 。 通 过 对 备 选 公 司 以 上 方 面 的
分 析 , 本 基 金 将 优 选 出 具 有 综 合 优 势 的 股 票 构 建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行 业 趋
势、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3、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基于宏观经济趋势性变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 确 定 宏 观 经 济 的 周 期 变 化 , 主 要 是 中 长 期 的 变
化 趋 势 , 由 此 确 定 利 率 变 动 的 方 向 和 趋 势 , 再 结 合 货 币 政 策 、 财 政 政 策 以
及 债 券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分 析 , 为 各 种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 最
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
(2)期限结构配置:基于收益率曲线,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 确 定 组 合 久 期 后 , 通 过 研 究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态 , 采 用 收 益 率 曲 线 分 析
对各期限段 的 风 险 收 益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 选 择 预 期 收 益 率 最 高 的 期 限 段 进 行
配 比 组 合 , 从 而 在 子 弹 组 合 、 杠 铃 组 合 和 梯 形 组 合 中 选 择 风 险 收 益 比 最 佳
的配置方案。
子弹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集中分布;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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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铃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呈两极分布;
梯形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在投资期内尽可能平均分布。
(3 ) 债 券 类 别 配 置/ 个 券 选 择 : 主 要 依 据 信 用 利 差 分 析 , 自 上 而 下 的
资产配置。
本 基 金 根 据 利 率 债 券 和 信 用 债 券 之 间 的 相 对 价 值 , 以 其 历 史 价 格 关 系
的 数 量 分 析 为 依 据 , 同 时 兼 顾 特 定 类 别 收 益 品 种 的 基 本 面 分 析 , 综 合 分 析
各 个 品 种 的 信 用 利 差 变 化 。 在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较 高 时 持 有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可 转 债 等 信 用 债 券 , 在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较 低 时 持 有 国 债
等利率债券,从而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投资比例。
个券选择:基于各个投资品种具体情况,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 对 价 值 原 则 : 同 等 风 险 中 收 益 率 较 高 的 品 种 , 同 等 收 益 率 风 险 较 低
的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本 质 上 为 公 司 债 , 只 是 发 行 主 体 扩 展 到 未 上 市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 扩 大 了 基 金 进 行 债 券 投 资 的 范 围 。 由 于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发 行
主 体 为 非 上 市 中 小 企 业 , 企 业 管 理 体 制 和 治 理 结 构 弱 于 普 通 上 市 公 司 ,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相 对 滞 后 , 对 企 业 偿 债 能 力 的 评 估 难 度 高 于 普 通 上 市 公 司 , 且
定 向 发 行 方 式 限 制 了 合 格 投 资 者 的 数 量 , 会 导 致 一 定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因 此
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 基 金 将 在 严 格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通 过 严 密 的 投 资 决 策 流 程 、
投 资 授 权 审 批 机 制 、 集 中 交 易 制 度 等 保 障 审 慎 投 资 于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并通过组合 管 理 、 分 散 化 投 资 、 合 理 谨 慎 地 评 估 、 预 测 和 控 制 相 关 风 险 ,
实 现 投 资 收 益 的 最 大 化 。 本 基 金 依 靠 内 部 信 用 评 级 系 统 持 续 跟 踪 研 究 发 债
主 体 的 经 营 状 况 、 财 务 指 标 等 情 况 , 对 其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并 作 出 及 时 反
应。 内部信 用评级以深入的企业基本面分析为基础, 结合 定性和定量方法,
注 重 对 企 业 未 来 偿 债 能 力 的 分 析 评 估 , 对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进 行 分 类 , 以
便 准 确 地 评 估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的 信 用 风 险 程 度 , 并 及 时 跟 踪 其 信 用 风 险
的变化。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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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本 基 金 根 据 内 部 的 信 用 分 析 方 法 对 可 选 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品 种 进 行
筛 选 过 滤 , 重 点 分 析 发 行 主 体 的 公 司 背 景 、 竞 争 地 位 、 治 理 结 构 、 盈 利 能
力 、 偿 债 能 力 、 现 金 流 水 平 等 诸 多 因 素 , 给 予 不 同 因 素 不 同 权 重 , 采 用 数
量 化 方 法 对 主 体 所 发 行 债 券 进 行 打 分 和 投 资 价 值 评 估 , 选 择 发 行 主 体 资 质
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 转 换 债 券 和 可 交 换 债 券 的 价 值 主 要 取 决 于 其 标 的 股 权 的 价 值 、 债 券
价 值 和 内 嵌 期 权 的 价 值 , 本 基 金 将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和 可 交 换 债 券 的 价 值 进 行
评估, 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此外,
本 基 金 还 将 根 据 新 发 可 转 换 债 券 和 可 交 换 债 券 的 预 计 中 签 率 、 模 型 定 价 结
果,积极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新券申购。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标, 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
谨 慎 适 当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 本 基 金 在 进 行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中 , 将 分 析 股
指 期 货 的 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 险 特 征 ,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期
货 合 约 , 通 过 研 究 现 货 和 期 货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 运 用 定 价 模 型 对 其 进 行 合
理 估 值 , 谨 慎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 调 整 投 资 组 合 的 风 险 暴 露 , 及 时 调 整 投 资 组
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
1) 综 合 分 析 权 证 的 包 括 执 行 价 格 、 标 的 股 票 波 动 率 、 剩 余 期 限 等 因 素
在内的定价因素, 根据BS 模型和溢价率对权证的合理价值做出判断, 对价
值被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
2) 基 于 对 权 证 标 的 股 票 未 来 走 势 的 预 期 , 充 分 利 用 权 证 的 杆 杆 比 率 高
的特点,对权证进行单边投资;
3) 基 于 权 证 价 值 对 标 的 价 格 、 波 动 率 的 敏 感 性 以 及 价 格 未 来 走 势 等 因
素 的 判 断 , 将 权 证 、 标 的 股 票 等 金 融 工 具 合 理 配 置 进 行 结 构 性 组 合 投 资 ,
或利用权证进行风险对冲。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投 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将 深 入 分 析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市 场 利 率 、 发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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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行条款、 支 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
提 前 偿 还 率 、 风 险 补 偿 收 益 和 市 场 流 动 性 等 基 本 面 因 素 , 评 估 违 约 风 险 和
提 前 偿 付 风 险 , 并 根 据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收 益 结 构 安 排 , 模 拟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本 金 偿 还 和 利 息 收 益 的 现 金 流 过 程 , 辅 助 采 用 数 量 化 定 价 模 型 , 评 估 其 内
在 价 值 。 综 合 运 用 久 期 管 理 、 收 益 率 曲 线 、 个 券 选 择 和 把 握 市 场 交 易 机 会
等 积 极 策 略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情 况 下 , 通 过 信 用 研 究 和 流 动 性 管 理 , 选
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争取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 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25% 。
沪深300指数由专业指数提供商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编制和发布, 由
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的300只A 股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该指数以
成份股的可自由流通股数进行加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
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
上证国债指数全称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 , 是以 上海证券交易
所 上 市 的 所 有 固 定 利 率 国 债 为 样 本 , 按 照 国 债 发 行 量 加 权 而 成 。 其 编 制 方
法 借 鉴 了 国 际 成 熟 市 场 主 流 债 券 指 数 的 编 制 方 法 和 特 点 , 并 充 分 考 虑 了 国
内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具备科学性、 合理性、 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
上证国债指数可以表征整个中国国债市场的总体表现。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指 数 编 制 机 构 调 整 或 停 止 该 等 指 数 的
发布,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较基准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依据维护投资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 在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备案后, 变更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并 及 时 公 告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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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属 于 中 等 预 期 风 险 、 中 等 预 期 收 益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通 常 预 期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和 债 券
型 基 金 ,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本 基 金 将 投 资 港 股 通 标 的 股 票 , 需 承 担 港 股 市
场 股 价 波 动 较 大 的 风 险 、 汇 率 风 险 、 港 股 通 机 制 下 交 易 日 不 连 贯 可 能 带 来
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任。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复核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本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所 载 数
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 金 资 产 组合 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7,024,000.00 56.79
其中:债券 177,024,000.00 56.7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130,569,062.67 41.89
8 其他各项资产 4,132,189.48 1.33
9 合计 311,725,252.1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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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 告期 末按 行 业 分 类的 股 票 投 资组 合
2.1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港 股 通投 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 值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 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股 票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 券 品 种分 类 的 债 券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324,000.00 25.85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6,700,000.00 31.12
9 其他 - -
10 合计 177,024,000.00 56.9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 值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 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 债 券 投资 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807048
18 招商银行
CD048
500,000 48,355,000.00 15.56
2 111808037
18 中信银行
CD037
500,000 48,345,000.00 15.56
3 011800912
18 三峡
SCP002
200,000 20,086,000.00 6.46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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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 011800868
18 华电
SCP008
200,000 20,082,000.00 6.46
5 011800905
18 华能集
SCP003
200,000 20,080,000.00 6.46
6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 值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 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 产 支持 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 值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 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 贵 金 属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 值占 基 金 资 产净 值 比 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 权 证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 金 投 资的 股 指 期 货交 易 情 况 说明
9.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股 指 期货 持 仓 和 损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 基 金投 资 股 指 期货 的 投 资 政策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标, 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
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10.1 本 期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 期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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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 注
11.1 本报 告期内, 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
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招商银行外,没有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
罚的情形。
18招商银行CD048(111807048)的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
十四项违法违规事项于2018年2月12日被中国银监会罚款6570万元, 没收违
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
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11.2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
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 他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20,386.82
5 应收申购款 111,802.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32,189.48
11.4 报 告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 告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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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不
代 表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
率①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①- ③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标
准差④
②- ④
2018-05-15 至
2018-06-30 0.07% -7.53% 7.60% 0.01% 0.90% -0.89%
2018-05-15 至
2018-09-30 0.21% -8.66% 8.87% 0.01% 0.98% -0.97%
十 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诉讼费和仲
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5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国联安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7
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前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5%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前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取,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 三 ) 不 列入 基 金 费 用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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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基 金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规执行。
十 五 、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 于2018年4月3日刊登的
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内容。
10、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的内容。
11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国 联 安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八年 十二月 二十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