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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161813)

银华信用: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 信用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终 止上市 的 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 银华信用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终止上市公告 》 。为了保护
银华 信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 称“银华 信用债券 ” )持有人的权
益, 现发布 银华 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和《 银
华 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公
告 》 等的有关规定, 银华信用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基金代码: 161813 ,
场内简称: 银华信用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已向 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终止 本基金 的 上市交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 证上[2018]649 号)同意。 现将 本
基金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 信用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场内简称:银华信用 
交易代码:161813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9 年1 月3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 日, 即 在2019 年 1 月 2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有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的相关信息 
银华信用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及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份额终止上市 有关 事项的议案》 。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会议表决通过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 《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三、 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基金财产 清算 
(1) 本基金将于2019 年1 月3 日 终止申购赎 回并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自
2019 年1 月3 日起( 含2019 年1 月3 日) , 停 止 收 取 基 金 管 理 费 、 基 金 托 管 费 。 






(2)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 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 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聘用必 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 同终止 情形 出现时 ,应 当按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有 关规 定对基金 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 发布基金 财产 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 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 基金 财产清 算组 在进行 基金 财产 清算过 程中发 生的 所有合理 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 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5)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 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 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 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四、 相关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城C2 办公楼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 “银华生利 宝”手机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建设 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 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中国建设 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三) 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五、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 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2 月28 日